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與著作集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 Works
創世記 28:10-22
Genesis 28.10-22

創世記 28:10–22

C. 雅各——以色列,與神角力者,及其漂泊

第一部分

雅各前往美索不達米亞,以及伯特利的天梯

創 28:10–22

10雅各出了別是巴,向哈蘭走去。11到了一個地方,因為太陽落了,就在那裡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枕在頭下,在那裡躺臥睡了。12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13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和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14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15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

16雅各睡醒了,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17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18雅各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19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就是神殿的意思);但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20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給我食物吃,衣服穿,21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22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

初步說明

雅各的神聖揀選,以及他內在生命的靈與他信心的運作,首先在他移民、夢境與許願中顯現出明亮的光輝。

釋經與考證

雅各的移民、夜宿與夢境(創 28:10–15)。——出了別是巴。——從別是巴到哈蘭的旅程,帶領朝聖者穿越迦南的大部分地區,方向由南向北,然後越過約旦河,經過基列、巴珊與大馬士革,來到美索不達米亞。這與亞伯拉罕,以及後來以利以謝所走的旅程相同,是族長家族所熟知的。——到了一個地方。——並非在第一天旅程之後,而是在幾天旅程之後(參閱創 22:4)。伯特利(參閱創 29:19),或最初的路斯(Λουσά),位於以法蓮山地,在從耶路撒冷到示劍的路上,可能是現在的貝廷(Beitin);在耶路撒冷以北超過三小時路程(參閱字典,特別是 Winer,以及旅行書籍,特別是 Robinson,ii. pp. 125–130)。——到了一個地方。——透過這個表達,他露宿夜宿的地方與已經存在的城市區分開來。——就在那裡住宿。——太陽落山後,顯示出這是一次積極的旅程。即使在今天,在那些國家,朝聖者裹著斗篷在一年中較好的季節露宿也是常有的事。——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一塊石頭”。一塊石頭成了他的枕頭。因此,他躺在孤獨的山上,除了天空之外沒有任何遮蔽。——夢見。——在他的夢中,一個奇異的夜間異象臨到他,而他在這種狀態下能領受這個夢,屬於他獨特的性格。“他在這裡睡在堅硬的枕頭上,被放逐出父親的家,帶著深沉的焦慮接近一個不確定的未來,並有意避免與同胞交往;一個陌生人,孤獨且無處棲身。”(Delitzsch)。夢的異象是如此榮耀,以至於敘述者用三重的“看哪”(הִנֵּה)來呈現它。分詞也用於提供更生動的描繪。天與地之間,以及現在特別是天與這貧窮逃亡者睡覺的地方之間的聯繫,以三種不同的形式呈現,其豐富度與力量不斷增強:梯子,並不短,而是穩固地立在下方的地上,向上延伸至天;神的使者,大量出現,在梯子上上下下,作為神的使者;上升作為流浪者隱形的同伴,去匯報關於他的事,並作為他禱告的中保;下降作為屬天的守護者與祝福的中保;最後,耶和華自己站在梯子以上,從此成為雅各的聖約之神,正如祂迄今為止是亞伯拉罕與以撒的聖約之神一樣。[這是一個關於代贖與中保所實現的和好的美麗而驚人的形象。參閱約 1:51。——A. G.]——耶和華,亞伯拉罕的神。——根據 Knobel,這是耶和華論擴充的補充,並不適合這裡的上下文,因為這裡的問題僅僅是關於雅各的保護與引導。就好像這可以從他的神權地位與重要性中分離出來一樣!首先,雅各現在必須知道,耶和華作為他的神與他同在;亞伯拉罕——他信心的祖先——的神,以及以撒的神,從此也將證明祂自己是雅各的神。——你現在所躺臥之地。——他作為逃亡者所睡的土地,將成為他的產業,直到其最廣闊的邊界。迦南,從伯特利的高地向四面八方延伸,廣闊無垠。他躺在裸地上的床,變成了這片土地的理想產業。——像地上的塵沙(參閱創 22:17;創 26:4)。——對於一個睡在裸地上的人來說,這個舊應許的新象徵顯得格外引人注目。——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向四方無限的擴展,引入了一個思想,即地上萬族必因他得福。[這裡所應許的超越了亞伯拉罕自然後裔的命運。Murphy, p. 386。——A. G.] 在這個應許的光照下,這裡對他個人的保護與引導具有其完整的意義與確定性。耶和華保證了他旅程的安全、所尋求的結局、他的回歸,以及最後,賜給他的神聖應許。但對抗以掃的安全尚未明確給予他;儘管如此,表達:“總不離棄你,直到……”並不意味著祂會在某個時候離棄他,而是指所有應許的無誤成就。[夢的異象是舊約歷史的全面總結。由於雅各現在處於他獨立發展的起點,耶和華現在站在梯子以上,出現在祂下降的開始,而由於梯子的末端在雅各那裡,很明顯耶和華下降到他那裡,即選民的祖先與代表。但舊約的全部歷史,一方面是神不斷下降的歷史,直到在雅各後裔中道成肉身,另一方面是雅各及其後裔在準備接收神聖本性之個人豐盛進入自身方面的逐步進展。異象在神之個人豐盛沉入無助與軟弱的人性中,即基督的道成肉身時,達到了其成就與目標。Kurtz。——A. G.]

雅各的睡醒、早晨的莊嚴與許願(創 28:16–22)。——耶和華真在這裡。——對神無所不在的信仰是亞伯拉罕家族信仰的一部分。而神甚至在此處在場,並非他在此次才得知(正如 Knobel 似乎認為的那樣),但對他來說新奇的是,耶和華作為聖約之神,不僅在祖先神聖的祭壇上,甚至在這裡也向他顯現。雅各(他不應娶,也不願娶任何迦南女子),可能出於宗教熱忱,避免在異教城市路斯過夜。事實上,他通常會對在一個褻瀆且異教的國家感到不安。因此,他對 Elohim 在此向他顯現,且是以耶和華的身分顯現,感到更加驚訝。——何等可畏(參閱出 3:5)——神的殿。——這地方的可畏源於啟示之神那令人敬畏的臨在。因此,這地方對他來說是神的殿,一個伯特利,而伯特利對他來說同時也是天的門。他感到自己作為一個罪人在這個神聖的地方受到責備與懲罰;他戰兢並充滿了神聖的敬畏,但並未灰心。他並不懼怕人或野獸,但現在他在聖所中對耶和華戰兢,但這是虔誠信心的戰兢。——立作柱子。——加爾文:“異象的驚人紀念碑。”我們必須在此區分:作為神聖幫助之紀念的柱子石頭,正如約書亞與撒母耳所立的柱子(創 31:45;創 35:14;書 4:9;書 4:20;書 24:26;撒上 7:12);以及用油膏抹石頭,這將其奉獻給耶和華的聖所(出 20:30)。同樣地,我們必須區分:一方面,雅各那被奉獻的石頭,它標誌著這地方作為一個理想的神殿與未來的祭祀場所(參閱創 35:15;比較創 35:7),以及在一個未知的預表性預言中作為未來會幕的場所;另一方面,那些被宗教崇拜所敬拜的膏油石頭(因此有“Oelgötze”,即油偶像的說法),特別是那些在異教世界中被認為從天而降的石頭,它們的名字使我們想起伯特利,但其崇拜絕不能源於雅各在伯特利的行為(參閱 Keil, p. 302; Knobel, p. 239; Delitzsch, p. 460; Winer, “Stones”)。——起名叫。——Knobel:“根據 Elohist,他在回歸時才指定了這個名字(創 35:15)。”然而,在最後引用的地方所進行的命名,清楚地表達了他要在石頭上獻祭的意圖,從而將其從一個理想的伯特利轉變為一個實際的伯特利,一個敬拜神的地方。顯然,這次對路斯或附近地方的命名,僅對雅各及其家族具有重要意義,而迦南人在此之前與之後都稱該城為路斯,直到它成為希伯來城市。根據 Keil,雅各本人稱路斯城為伯特利,但並非立柱子的地方。這會非常奇怪,且在創 48:3 中並未得到證實,在那裡雅各在埃及概括性地描述了這次神聖啟示的區域。從書 16:2;書 18:13,我們也得到路斯與伯特利嚴格來說是兩個不同地方的印象;因為雅各並沒有在路斯城過夜,而是在田野或山上,在露天過夜。通常,在迦南人時期,整個區域被稱為路斯,但在以色列人時期則稱為伯特利。——許願。——許願似乎將對耶和華的信心與外在及個人的利益結合在一起。但應考慮以下幾點:首先,許願僅是對緊接其前的應許的解釋與挪用;其次,這是一種非常謙卑的挪用(食物、衣服);第三,雅各特別強調了應許中為他進一步試煉而留下的黑暗點(創 32:7),即渴望平平安安地回到父親的家,特別是免受以掃報復性威脅的渴望。——許願也: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是強調性的,並透過隨後的應許來解釋自己。雅各在回歸後履行了第一個(創 35:7;創 28:16),而以色列更完全地履行了它。十分之一,首先出現在亞伯拉罕的歷史中(創 14:20),無疑被雅各在回歸時用於燔祭、感恩祭與慈善捐贈(參閱下文)(創 31:54;創 46:1)。[Murphy 說,雅各的許願是他前輩的一步進展。這是在他裡面運作的收養之靈。這是靈魂自由、完全且永久地接受主為其自己的神,那宏大而莊嚴的表達。話語“神若與我同在”,並不表達雅各接受神的條件,而是對神聖保證“我與你同在”的回應與感恩承認。石頭將成為神的殿,是神與祂子民同在與居住的紀念碑。在這裡,它標誌著神從祂聖徒那裡得到的感恩與愛的歡迎。十分之一是給予神的所有份額,代表了完整的份額,即屬於祂的全部。因此,雅各向神敞開了他的心、他的家與他的財寶。正如父在亞伯拉罕身上顯明,子在以撒身上顯明,聖靈也在雅各身上顯明。——A. G.]

教義與倫理

雅各的朝聖。族長們是神的朝聖者(希伯來書 11)。

從以撒開始,夜間夢境異象是族長歷史中啟示的基本形式。——神聖的夜間生活:1. 就場合而言:在最無助的情況下,最莊嚴與榮耀的夢。2. 就形式而言:夢境異象中的神聖啟示:a. 視覺的神蹟,救贖的象徵;b. 聽覺的神蹟,救贖的應許。3. 就內容而言:異象的形象:a. 梯子;b. 使者,上去下來;c.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並說話。——異象的話語,或整個異象的中心(Calov.: Verbum dei quasi anima visionis,神的話語如同異象的靈魂)。普遍的應許;個人的應許。

彩虹以其絢爛的色彩,雖轉瞬即逝,卻宣告了上帝的恩惠(Grace)從天而降,統治大地;但雅各的天梯更明確地表達了天與地之間那種連結且鮮活的交通。天梯從天垂下至地,象徵上帝的啟示、話語與應許;天梯從地升向天,則象徵信心、嘆息、認罪與禱告。天使的升降,是上帝與其子民之間存在個人性交通的使者與實體象徵。

天使的世界是逐漸顯現的。在此,繼象徵性的基路伯與兩位天使,以及隨同耶和華使者出現之後,他們以眾多數目顯現:1. 這些天軍是在夢的異象中出現;2. 他們在梯子上升降;因此,並未顯示他們是在飛行。他們沒有說話,而是耶和華在他們之上說話。然而,他們顯示了天與地之間鮮活的團契,顯示了天上的主所熟知的對另一個世界的渴慕;顯示了來自上頭的幫助與救贖(Redemption),這是信心的心靈所熟知的。升降象徵著個人性的生命唯有透過個人性的生命才能得到中介與引介。他們執行這種中介,將地上的報告與禱告帶往天上,又將天上的保護與祝福帶往地上。

在雅各的這個異象與引導中,耶和華的使者以鮮明的對比展現並啟示了他獨特的本質。耶和華是那位獨特的人格,他超越眾天使之上,開始說話,領受並賜下話語。

基督成就了雅各異象的完全應驗(約 1:52)。從主的這段釋經可知,雅各當時已作為以色列(參約 1:47;創 28:49),不僅看見了天與地之間恆久的交通,更在無意識的預表論(Typology)中,預見了上帝逐漸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鮑姆加滕(Baumgarten)說:「古教父,甚至路德與加爾文,將天梯直接且單獨視為道成肉身奧秘的象徵,未免太過草率。天梯本身不能與基督相比,但看見天梯的雅各……等。」毫無疑問,雅各在他的異象中是基督的預表,鮑姆加滕正確地說:「夢(即信徒的夜間異象)低於現實,偶發事件低於持續發生的事件,雅各在這一點上低於基督。」然而,上帝與揀選(Election)之民之間那種相互的關係與交通,其結果與成全正是基督的降臨,這無疑是由這架天梯所預表的。

從雅各的天梯,我們得到了第一個明確的暗示:在陰間(Sheol)之外,天是人類的家鄉。

正如雅各在他孤獨的棲身之處建立了伯特利,基督徒也將他們的教會建立在各各他、殉道者的墳墓之上,以及地下室之上;這一切都具有象徵意義。教會與基督徒一樣,都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但每一個真實的上帝之殿,也同樣是天的門。

膏油的應用,後來在宗教意義上作為聖靈的象徵,貫穿了整本聖經,我們在此首次見到。

雅各的許願應從主先前的應許來理解。按照人性,這是在他清醒狀態下發出的,是對神聖應許的回應。

關於什一奉獻與許願,請參閱辭典。格拉赫(Gerlach):「數字『十』作為質數的終結,表達了圓滿、整體性的概念。幾乎所有民族在繳納收入的什一奉獻時,往往將其視為神聖的稅收,以此證明他們所有的財產都屬於上帝,從而使剩餘的部分能得到聖潔的使用與享受。」

雅各天梯的觀念、天使護衛的天軍、上帝之殿及其崇高的敬畏、天的門、膏油的象徵意義、許願與什一奉獻——這一切構成了雅各生命中這神聖之夜的祝福。

雅各並不認為耶和華對他的啟示僅限於伯特利這個地方。他並非以異教徒的方式,即外在的方式來詮釋該地的神聖性,而是以神權統治與象徵的方式。透過耶和華的啟示,這個被視為異教荒地的地方,對他而言成了上帝的殿,因此他將其奉獻為永久的聖所。

創 28:20-21。簡言之:若上帝對我而言是耶和華,那麼耶和華對我而言就是上帝。若天使與世界的主向我證明他是我的聖約(Covenant)之神,那麼我將在我的聖約之神、全世界的主裡面誇耀。[有明確證據表明雅各此時已是上帝的兒女。他接受上帝作為他聖約中的上帝,並與之同活。他依靠神聖的應許出發,順服於神聖的掌管,向上帝獻上充滿愛與感恩之心的敬拜。但從伯特利到毗努伊勒,這是何等的進步。恩惠(Grace)在他裡面掌權,但並非沒有衝突。邪惡的力量與傾向仍在運作。他太容易屈服於它們的強烈誘惑。儘管如此,恩惠與重生之人的原則獲得了更強的掌控力,並變得越來越具支配性。在上帝充滿愛卻又信實的管教下,他的信心(Faith)不斷增長,直到他生命中的重大危機——瑪哈念與毗努伊勒,以及當時賜給他的新啟示——使他的信心獲得了巨大且突發的增長。從那時起,他變得信靠、平靜、堅定,得到加強與穩固,並進入了得勝信徒的寧靜生活。——A. G.]

講道與實踐

參見教義與倫理段落。——雅各,第三位族長。他如何繼承自祖父:1. 信心之行動;繼承自父親:2. 信心之忍耐,因此他顯現為:3. 信心的摔跤手。——或特別意義上的盼望之族長。——雅各的朝聖之旅。——他以石頭為枕的臥榻成了他的伯特利。——雅各在伯特利的夜間異象變得越來越榮耀:1. 天梯;2. 天使的升降;3. 耶和華與他的應許。——天梯:a. 從天到地:上帝的話語;b. 從地到天:禱告(呼求與眼淚、祈求、代求、感謝、讚美)。——上帝的使者在我們生命之上。——耶和華在沉默的天使之上說話,或上帝話語(特別是福音)的獨特榮耀。——雅各高貴的無畏與他神聖的敬畏。——伯特利,或這世上的神聖地點與名稱。——雅各的許願,對耶和華應許的回應。——亞伯拉罕與以撒的上帝如何也成為雅各的上帝,或耶和華在上帝國度中始終如一:1. 鮮活的結果;2. 結果的鮮活本質。

第一段,創 28:10-15。斯塔克(Starke):雅各在哥哥以掃察覺之前,秘密且獨自一人,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家。他隨身只帶了一根杖(創 32:10)。——(約瑟夫:對路斯人民的負面評價。)——雅各在旅途中這種悲慘的境況,是彌賽亞的象徵。(蘭巴赫 [Rambach] 的寓意解釋:1. 在異國求婚;2. 真繼承人在貧窮中顯現;3. 在伯特利的寄居。基督沒有枕頭的地方。)——這架天梯是上帝父愛之護理的象徵,藉此,如同藉著天梯,天與地連結在一起。——但這天梯預表了更高遠的事物,我們從基督自己那裡得知。基督道成肉身(Incarnation)與其中保職分的奧秘,由此得到預表。——《弗賴堡聖經》(Freiberger Bibel):在這天梯中,我們看到了階梯與等級:1. 基督卑微的狀態;2. 他被高舉的狀態。——金口(Chrysostom):「信心是雅各的天梯,從地延伸到天。」——伯納德(Bernh.):雅各的天梯是教會,一部分在地上爭戰,一部分在天上得勝。——主(耶和華)。迦勒底語:主的榮耀。阿拉伯語:主的權利。——(《弗賴堡聖經》:格勞秀斯 [Grotius] 與克萊里庫斯 [Clericus] 不願將「耶和華的使者」這一名稱歸於基督,而歸於最高天使之一,並將耶和華之名歸於該天使,這違背了聖靈的意義與用法,是錯誤的。)

創 28:15。上帝在安慰他時,循序漸進:1. 他親自與他同在,而非僅僅是天使;2. 他必帶他歸回;3. 他永不離棄他(羅 8:28)。——父母不應將孩子養得太嬌貴,因為他們永遠不知道自己會處於何種境遇。——霍爾(Hall):當我們最謙卑時,上帝通常離我們最近。——《符騰堡聖經》(Bibl. Tub.):即使在睡夢中,雅各也與主有交通;同樣地,我們的睡眠也應奉獻給主。——基督,真實的雅各天梯(詩 91:2;賽 33:2)。

格拉赫:這裡的天使既不盤旋也不飛行,這是由於異象的表現形式與預表意義。正因這一事實,雅各確信他頭枕之處,正是上帝派遣天使執行關於他的命令、並從他那裡領受信息的地點;這是對其僕人充滿愛且不間斷之護理的象徵,延伸至個人與細微事件。——「可畏」。古教會稱主的晚餐為「可畏的奧秘」(sacramentum tremendum)。——利斯科(Lisco):現在雅各像亞伯拉罕與以撒一樣,作為耶和華的揀選(Election)之民站立。這更為重要,因為雅各僅是以色列人的祖先。因此,耶和華賜給他的應許,對他的後裔而言必然顯得是最珍貴的財寶。——施羅德(Schröder):第 10 節。因為太陽落了。這與他內心的感受相呼應。那充滿啟示與敬拜獨一真神的父家已遠遠拋在身後,周圍是陌生的孤寂,面前是充滿試探的處境。——活石,救恩的磐石,是曠野中那塊預表性石頭的本體;像族長對待他的石頭那樣對待它(F. W. 克魯馬赫 [Krummacher]),來 1:14。——在天梯的象徵中,隱含著上帝特別護理(Providence)的預言。——大地是天堂的庭院;地上的生命是短暫的朝聖;我們的家在上面,蒙福永恆的光照亮了我們的道路(F. W. 克魯馬赫)。

第二段,創 28:16-22。斯塔克:耶和華確實在此。迦勒底語:主的榮耀。

創 28:17。他軟弱的本性在這種神聖的顯現面前顫抖,因為他深知自己的不配,以及在聖靈光照下所體察到的上帝威嚴之崇高。——哪裡有上帝的話語,哪裡就是上帝的殿。那裡天就開了。——(古人相信,上帝在離棄了大部分大地(就其恩惠的同在而言)之後,可以在他們離開迦勒底後被召喚前往的地方找到他 [亞歷山大的區利羅]。)

創 28:18。正如雅各立石並敬拜並非出於任何迷信或偶像崇拜,天主教徒(Papists)將他們的偶像崇拜追溯到此舉也毫無根據;儘管我們在利 26:1;申 7:5;申 12:5 中讀到,上帝已明確禁止這些事。——(東方人在旅途中使用油來食用、塗抹與醫治。)——克拉默(Cramer):儘管上帝無處不在(耶 23:24),但他仍以其恩惠(Grace)、聖靈與祝福特別親近他的教會(約 14:18;太 18:20)。——《符騰堡聖經》:無論上帝在哪裡藉著他的話語或恩惠的作為顯現自己,那裡就是他的殿,就是天的門,那裡天及其寶藏就是敞開的。——基督徒在上帝面前懷著極大的敬畏與恐懼行走,並在他至聖的威嚴前謙卑順服。(基督,房角石,被喜樂之油所膏。)——《弗賴堡聖經》:教會,儘管是用木石建造,卻仍擁有這個美麗的稱號,被稱為上帝的殿或主的殿。因此常被命名為:a. 會幕(出 23:19;出 34:26);b. 耶路撒冷的第一與第二聖殿等。

創 28:20-21。許願必須被視為神聖的。——感恩的義務。——基督徒為建立神聖事工與支持虔誠教師所奉獻的一切,都是獻給上帝的。——利斯科:上帝如何透過事實與生活經驗來啟示自己,藉此擴展我們知識的儲備(當然,這裡指的不是他無所不在的知識)。——格拉赫:雅各在此所許的願,完全基於賜給他的應許,並作為感恩、信心(Faith)與順服的鼓勵,正如後來在律法中,祭物也以類似的方式被許下並獻上。這屬於在導師與監護人管轄下的童年時期(加 4:1)。——這塊石頭將成為祭壇。——《卡爾夫手冊》(Calwer Handbuch):也許雅各履行什一奉獻的願,與後來每三年舉行一次的什一奉獻與祭祀節期(申 14:28-29)意義相似,在節期中利未人、寄居者、寡婦與孤兒應被邀請,並在那裡吃喝飽足。這個節期在成為律法並作為固定習俗引入之前,可能已經自願存在。——施羅德:通常,與被揀選世代的外在連結,以及居住在上帝所指引的地方,構成了參與耶和華聖約的條件。以實瑪利離開父家與迦南,立即轉入以羅欣(Elohim)的統治之下。透過這次顯現,雅各心中那種「他可能像以實瑪利一樣,作為枝子從葡萄樹上被剪下而枯乾」的恐懼(?)被消除了,以撒在雅各離家時為他所說的祝福得到了認可(亨斯登堡 [Hengstenberg])。(當時的情況更具個人性與強烈性;神聖的人構成了神聖的地方,而非反之;應許也不在於以撒的個人特質,而在於以撒與利百加的家,雅各意識到自己是祝福的繼承人。上帝特別護理的地方,即現在耶和華的理想教會,在某種意義上也從別是巴轉移到了哈蘭。)——上帝親自在此設立了講壇並講道,宣告他的教會將永遠長存。但雅各與天上的天使是他的聽眾。但你不可跑去聖雅各那裡,而要在信心(Faith)中注視話語與聖禮所在的地方,因為那裡就是上帝的殿,就是天的門(路德)。——從外在溫和卻深入滲透物體的油,象徵著將被賦予普通事物與人的聖潔,作為一種永久的特質(鮑姆加滕)。——正如上帝藉著信心(Faith)成為我們的,我們也必須藉著愛,歡喜地將自己獻給鄰舍(《貝勒費爾德聖經》[Berleb. Bibel])。

創 29:8–14。——雅各對拉結的問候,以及他被拉班接納進家門。——因為她牧養牠們。——在西奈半島的阿拉伯人中,未婚的女兒驅趕羊群去牧場是一種習俗(參見 Burkhardt:《貝都因人》,第 283 頁)。Knobel,出 2:16。——並滾開石頭。——美麗的拉結給表親雅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他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力量,出於對她的愛,將石頭從井口滾開,而忽略了這次嘗試可能會失敗的可能性。同時,他也大膽地無視了在場牧羊人的慣例。拉結的出現使他急切,正如當年利百加的出現使年邁的以利以謝急切一樣,他在認識她之前就拿出了手鐲。美的力量在這裡也得到了聖地的認可。Tuch 認為,這需要牧羊人們共同努力才能做到,因此敘事者是在誇耀雅各具有參孫般的力量。但參孫般的力量與受感之愛所激發的英雄力量是有區別的。[然而,或許這種感覺中還夾雜著一種喜悅,這種喜悅自然地源於他在經歷了漫長、孤獨且危險的沙漠旅程後,發現自己身處親族之中。——A. G.]——雅各與拉結親嘴。——「那三次出現的 אחי אמו(他母親的兄弟/親屬)表明他確實是以表親的身份行事(從井口滾開石頭等)。作為表親,他被允許公開親吻拉結,就像兄弟親吻姐妹一樣(歌 8:1)。」Knobel。——然而,他的激動甚至在這裡出賣了他,因為直到後來他才表明與她的親屬關係。——放聲而哭。——這是喜悅的淚水,是經歷了長期的壓迫與憂傷後的重獲生機(創 45:15;創 46:29)。他放聲大哭,聲音高昂。此處的「兄弟」等同於「侄子」(創 14:16;創 24:48)。——拉班聽見……的消息。——雅各徒步走完整個旅程,這本可能引起拉班的懷疑。但他對更高尚的情感是有感受力的,這從隨後的敘事中可以看出(創 31:24),儘管他通常受自私動機的支配。——他將一切事告訴拉班。——當然,他講述了旅程的全部原因,這也解釋了他作為富有的以撒之子為何外表寒酸。在 Keil 看來,他只講述了創 29:2–12 中提到的情況。——你實在是我的骨肉。——拉班從他的外貌和交流中完全認出了他,確認他是近親。——住了一個月。——字面意思是:在一些日子裡,即不確定的天數。從一天到另一天,他們將如何安排事務尚不確定。

創 29:15–25。雅各為拉結的求婚與服事,以及對他的欺騙。——請告訴我,你要什麼工價呢。——Keil 已經將此表達視為拉班自私的標誌,但這種觀點沒有根據。更應該認為,拉班是想為雅各的求婚打開方便之門,因為雅各由於貧困的狀況,還不敢主動提出。事實上,我們後來看到,拉班很樂意將兩個女兒都給他。然而,我們不想排除這樣一種想法:拉班在此期間可能已經認出雅各是一位技術嫻熟且有用的牧羊人,此外,他還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特別是因為他知道雅各在家鄉擁有巨大的遺產。——大女兒名叫利亞。——值得注意的是,在解釋這個名字時,我們大多傾向於追隨 לאה(利亞)這個詞的衍生含義(參見 Fürst 對該動詞的解釋)。——用來描述利亞眼睛的詞 רַךְ(柔弱),意思很簡單:虛弱或遲鈍,阿拉伯人由此引申為「濕潤」或「眼翳」。利亞的眼睛不符合東方對美的觀念,儘管她在其他方面可能是一位蒙大福的婦人。「眼睛不夠清澈明亮。對東方人,尤其是阿拉伯人來說,充滿生命力與火花、清澈且富有表情的黑眼睛,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主要部分。他喜歡將這樣的眼睛比作羚羊的眼睛(《Hamasa》,第一卷,第 557 頁等)。」Knobel。——拉結,族長家族中第三位著名的美人。如果不是因為真實的歷史,利亞作為猶大和大衛彌賽亞世系的母親,本應在撒拉和利百加之後奪得美的桂冠。——容貌俊美。——「身形美麗,容貌美麗。」除了更籠統的稱呼「身形美麗」之外,第二個詞 מַרְאֶה(容貌)肯定有更明確的含義:容貌美麗,而且確實是指她那利亞所缺乏的美麗眼睛。因此,這段經文間接地說明利亞的身形是美麗的。——我願為你服事七年,為拉結。——他沒有要求工價,而是要求得到女兒;他沒有承諾不確定的日子,而是承諾服事七年。「雅各的服事代表了東方人通常為贏得妻子所支付的代價(參見 Winer,《聖經考古學》,婚姻條目)。這種習俗至今仍然存在。在克拉克(Kerek),一個沒有資產的人會服事五到六年(Ritter,《地球科學》,第 15 卷,第 674 頁);在浩蘭(Hauran),Burkhardt(《敘利亞》,第 464 頁)遇到一個年輕人,他為了維持生計服事了八年,然後得到主人的女兒為妻,但仍需繼續服事。」Knobel。相反,Keil 反對當時買賣女兒的習俗是普遍現象的假設。我們在解釋當今亞洲邊境地區的許多習俗時,應當更接近於從族長時期的關係來理解,而不是像 Knobel 那樣將一切顛倒過來。Keil 認為,雅各七年的服事取代了通常的聘禮和給親屬的禮物;但他忽略了一個事實,即在東方,「購買」與「贈送」(以及以物易物)的概念並不像我們這裡區分得那麼開。我們也不能直接從雅各接受這一提議推斷出拉班的貪婪,儘管他後來表現出的卑劣、自私、狹隘的行為,確實也為這些東方交易提供了一些註腳。——我把她給你……總比給別人好。——「在所有貝都因阿拉伯人中,表親比陌生人更有優先權(Burkhardt,《貝都因人》,第 219 頁),敘利亞的德魯茲人(Druses)總是偏愛親屬勝過富有的陌生人(Volney,《旅行記》,第二卷,第 2 頁)。在整個東方,一個人娶他的近親通常是習俗;他並非被迫這樣做,但權利專屬於他,未經他的同意,她不得嫁給任何人。兩位親屬即使在結婚後,也稱呼對方為表親(Burkhardt,《貝都因人》,第 91 頁;《阿拉伯諺語》,第 274 頁等;Layard,《尼尼微與巴比倫》,第 222 頁;Lane,《習俗與禮儀》,第一卷,第 167 頁)。」Knobel。——他就看了幾天。——也就是說,他對拉結的深愛使他漫長的服事成為一種樂趣;但另一方面,這並不是說他不渴望這七年的結束。然而,他在希望中是快樂且喜悅的,這完全符合雅各的性格。——筵席。——拉班可能打算在他準備的盛大婚宴中,藉著喧鬧和混亂來促成對雅各的欺騙,但也打算安排好一切,以便在七天之後,這場婚禮可以被視為一場雙重婚禮。因為很明顯,他希望盡可能牢固且長久地將雅各束縛在自己身邊(參見創 30:27)。——利亞,他的女兒。——欺騙之所以可能,是因為新娘被蒙著面紗帶到新郎和洞房的習俗。拉班可能認為,關於這種卑劣的欺騙,他是可以被原諒的,因為他已經打算將第二個女兒許配給雅各。——拉班又把婢女悉帕給利亞。——我們不能斷定他吝嗇,因為他只給了利亞一個婢女,因為他無疑已經在考慮給拉結第二個婢女作為嫁妝。利百加的婢女數量沒有提及(創 24:61)。——到了早晨,是利亞。——[「這是雅各為他早年欺詐行為所經歷的第一次報應。」他曾通過欺詐和狡猾,奪取了以掃的地位和祝福——他是弟弟,卻取代了哥哥;現在,通過同樣的欺騙,姐姐被強加給他,取代了妹妹。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罪往往是用罪來懲罰的。——A. G.] 參見教義與倫理段落。

創 29:26–30。他為拉結重新服事。——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東印度人中也存在同樣的習俗(參見《摩奴法典》,第三卷,160;Rosenm., A. u. “Mod. Orient”,以及 Von Bohlen 對此處的註釋)。即使在今天的埃及,父親有時也會拒絕在長女出嫁前將幼女嫁出(Lane,《習俗與禮儀》,第一卷,第 169 頁)。」Knobel。Delitzsch 補充了古德意志帝國的習俗。這種藉口絲毫不能為拉班的欺騙辯護,但這個回答對雅各來說確實有一種刺痛,即強調了長子的權利。但拉班隨後提出的提議,其中真正顯露了他卑劣的自私,平息了雅各的心。——你滿了這女人的七日。——字面意思是:用這個女人補滿這週,即婚後的第一週,這是她應得的,因為婚禮通常持續一週(士 14:12;多 11:19)。[她的七日——利亞的七日,通過舉行通常的七天婚宴來確認與她的婚姻。但如果利亞是在七天筵席結束時被強加給他的,那麼這指的是拉結的七日,即第二個七天筵席。與拉結的婚姻是在與利亞結婚一週後。為她服事的七年是在後來才完成的。——A. G.]——我們就……。——創 31:1;創 29:23;可能是指拉班和他的兒子們。拉班作為利百加的兄弟,也參與了她的婚禮安排。——拉結,他的女兒。——因此,在八天之內,雅各舉行了第二次婚禮,但他後來才完成了為她服事的年限。因此,拉班不僅通過利亞的介入欺騙了雅各,正如雅各當面指責他的那樣,而且他還在讓雅各為利亞服事七年這件事上佔了便宜。就這樣,雅各陷入了多妻制,陷入了他本想通過締結神權婚姻來建立的神權家庭中,先是被父親欺騙,後來又被女兒們牽連。

創 29:31–35。利亞的前四個兒子。——耶和華見……。——利亞前四個兒子的出生被明確歸功於耶和華的恩惠;首先,因為耶和華的作為超越了所有人的思想,祂眷顧那些被藐視和微不足道的人(利亞是被藐視的,是被冷落的,相對來說是被恨惡的,申 21:15);其次,因為在她的前四個兒子中,包含了自然的長子(流便)、合法的長子(利未)和彌賽亞的長子(猶大);甚至西緬,也像其他人一樣,是耶和華應允禱告所賜的。雅各的其他兒子不僅被雅各和拉結(創 30:2;創 30:6;創 30:8),也被利亞(創 29:18;創 29:20)以及敘事者本人(創 29:17)歸於 Elohim(神),因為雅各的兒子們在整體上不僅承擔著神權的使命,也承擔著普世的使命。——使她生育。——祂使她生養兒女,這本應使她的丈夫依戀她。但神權家庭的丈夫並不只根據生育能力來評價妻子(參見撒母耳記上第一章)。Keil 的觀點是片面的,他說:「雅各罪惡的軟弱也表現在他的婚姻狀況中,因為他愛拉結勝過利亞,而神的責備也顯現出來,因為被恨惡的生了孩子,而拉結卻長期不孕。」我們只能說,神樂意以這種方式展現祂的護理在人的思想之上的運行,並平衡這些婦女之間的不協調。——流便。——字面意思是:流便:看哪,一個兒子。對耶和華的憐憫感到喜悅的驚訝。從她所做的推論:「現在,我的丈夫必愛我」,可以看出她對雅各那種深沉而強烈的愛,毫無疑問,這也是她同意拉班欺騙的原因。——西緬,她的第二個兒子,他的名字來自她對神作為垂聽禱告之神的信心。——利未。——兒子們的名字是她持久而強烈的經歷以及她逐漸順服的表達。在第一個兒子出生後,她希望通過兒子贏得雅各在嚴格意義上的愛。在第二個兒子出生後,她希望與拉結處於平等的地位,並擺脫被忽視的境地。在第三個兒子出生後,她至少希望得到持續的愛。在第四個兒子出生時,她完全從自己轉向了耶和華。——猶大。——讚美。這是來自 ידה(讚美)的未來式 Hophal 動詞名詞。因此,這個名字的字面意思是:「將被讚美」,因此可以指猶大是那位「當受讚美的人」,但也可以指耶和華因他而受到讚美(參見 Delitzsch,第 465 頁)。[參見羅 2:29。他是內心作猶太人的,他的稱讚是從神來的。Wordsworth 在此提到了族長與使徒之間的類比。——A. G.]——她就停止了生育。——不是完全停止(參見創 30:16 等),而是暫時停止。

拉結的沮喪,以及與婢女辟拉的關係(創 30:1–8)。——拉結見……。——我們沒有權利像 Keil 那樣,從拉結的斷言中得出她和雅各缺乏為孩子禱告,因而沒有效法以撒榜樣的結論。即使在禱告中,如果神要謙卑人心,人的罪性心靈中的耐心最終也可能動搖。——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即因沮喪而死;不是指:我的記憶將被抹去(Tremell);更不意味著:我要自殺(Chrysost.)。她生動的語言聽起來不僅不合理,甚至是不敬虔的,因此也激怒了雅各。——我豈是代替神呢。——字面意思是:代替神。唯有神是生命與死亡的主(申 32:39;撒上 2:6)。拉結悲傷的言辭,伴隨著「不然我就死了」的威脅,既是她絕望提議的引言,也是藉口。——我的婢女辟拉。——夏甲的壞榜樣在這裡繼續運作,導致了錯誤。這裡的問題不在於雅各的繼承人,而是驕傲的拉結不惜一切代價想要孩子,以免她在姐姐身邊顯得不孕。她對雅各那種嫉妒的愛,在某種程度上被她對姐姐的嫉妒或驕傲所抵消,以至於她將自己的婢女給了雅各。——在我的膝上。——古代注釋者以荒謬的字面意義解釋了這一點。事實上,孩子被抱在膝上,要麼被視為領養的孩子(創 50:23),要麼被視為自己身體的果實(伯 3:12)。——我也可以從她得孩子。——參見創 16:2。——但(審判者,頒布正義者,vindex)。——她認為在利亞身邊不孕的恥辱是一種不公。——拿弗他利。——根據 Knobel:摔跤者;根據其他人:我的摔跤,甚至:我為之摔跤的人。Delitzsch:通過摔跤獲得的人。七十士譯本(LXX)將其置於複數:Naphtalim,摔跤。Fürst 將其視為 Naphtalijah(神的摔跤)的縮寫形式。反對後兩種解釋的理由是與 Naphtalim(摔跤)形式的偏差;根據 Dan(辯護者)的類比,最可能的解釋是「我的摔跤者」。作為名字的基礎,拉結說:我與我姐姐大大相爭。——神的摔跤只能是在禱告的摔跤中,正如我們後來從雅各的摔跤中看到的那樣,通過摔跤他成為了以色列。Delitzsch 也解釋說:這是禱告的摔跤,在信心的攻擊與試探中。Hengstenberg:其結果帶有神聖審判特徵的掙扎,但通過這些掙扎,掙扎本身並沒有被清楚地理解。Knobel:「她不願將建立神之民的任務僅留給姐姐,也希望像利亞一樣成為祖先。」但拉結怎麼能談論對多產的姐姐的勝利呢?利亞停止了生育,而她的婢女辟拉開始生育;同時,拉結在她的話語中盡可能地包含了一切,以說服自己。[她相信她已經克服了。——A. G.] 因此,在約瑟出生時,她仍然可以說:現在(而不是之前)神除去了我的羞恥。

創 30:9–13。利亞的競爭,以及婢女悉帕。——拿了她的婢女悉帕。——利亞比拉結更不可原諒,因為她本可以拿自己的四個兒子來對抗拉結的兩個養子。然而,拉結那驕傲且具有挑戰性的斷言似乎促使她重新開始競爭;雅各認為同意這第四次婚姻是兩者平等權利所應得的。利亞現在不再像以前那樣表現出虔誠和謙卑的態度,她為養子所取的名字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萬幸。——好運。馬所拉學者的一個不必要的推測將其譯為 בָּא גָד,「好運,勝利來了」。——亞設。——快樂的人,或蒙福的人。

創 30:14–21。利亞最後的生育。——稱我有福。——從利亞到馬利亞(路 1:48),快樂的婦女所使用的一種古老的表達方式。過去式表達了確定的未來。——流便往……去。——流便在還是個小男孩時(根據 Delitzsch 是五歲;根據 Keil 只有四歲),給他母親帶回了一種在田野裡發現的植物,並稱之為 דּוּדָאִים(風茄),這個名字有多種譯法。「七十士譯本(LXX)正確地翻譯為 דודאים = μῆλα μανδραγορῶν;דודי(以及相關的 לולי)是 Mandragora venalis(德語:alrûna, alrûn, 風茄;Grimm,《神話學》,第二卷,第 1153 頁,第三版),其白色和綠色的小花,根據雅歌 7:14,是春天的先驅,在五月,或者說在小麥收割時,會長出黃色、強烈但氣味甜美的蘋果,大小如肉豆蔻(阿拉伯語 tuffah ex Saitân,即撒旦的蘋果),在古代以及中世紀(參見 Graesse,《對中世紀文學與傳統的貢獻》,1850 年),人們認為它能促進生育,通常被視為催情劑。」Delitzsch。因此,這種果實被稱為 Dudaim amatoria,愛情果。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告訴我們,愛情藥水是用它的根製成的。它在他們心中受到高度重視,以至於愛神被稱為 Mandragoritis。所有前往巴勒斯坦的旅行者都談到了它(參見 Knobel,第 224 頁;Delitzsch,第 467 頁;Keil,第 207 頁;Winer:Alraun, Mandrake)。——請給我些風茄。——愛情果。在拉結和利亞關於風茄的交易中,她們激烈的競爭達到了頂點,但並非像 Keil 所說的那樣,是關於丈夫情感的相互嫉妒,而是關於生育的嫉妒,否則拉結就不必屈服,也不會真的將相關權利讓給利亞。——神應允了利亞。——Knobel 認為耶和華論和伊羅興論的觀點在這裡混雜在一起。伊羅興論者在第 9 節之後記錄了利亞的禱告,並認為她的懷孕是對她禱告的回答;相反,耶和華論者將其歸因於風茄的效果,利亞保留了一部分。因此,這裡達到了聖經文獻編纂的批判性假設的頂點。顯然,其目的是突出利亞在沒有風茄的情況下再次懷孕,而風茄對拉結毫無用處的事實,Keil 強調了這一點。此外,拉結的意圖不可能不是用這些風茄為雅各準備所謂的愛情藥水,而只是想通過它們對自己的影響來獲得生育能力。正如現在,為了同樣的目的,不孕的婦女可能會去或被送往某些溫泉療養地。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假設的自然療法確實可能顯得是一種過早、急切的自救。——以薩迦。——根據 Chethib(書寫形式),יִשָּׂשכָר,是有報酬;根據 Keil,יִשָּׂא שָׂכָר,它帶來報酬,這在這裡不太合適。根據創 30:18,利亞將以薩迦視為她允許婢女代替自己位置的自我犧牲的報酬。通過這一行為,她對雅各強烈的愛似乎再次顯露出來。但在婢女介入時,沒有提到拉結有這樣的掙扎。——西布倫。——這裡的孩子完全由母親命名,這是耶和華論的,正如 Knobel 所認為的:「伊羅興論者通過父親為孩子命名,不喜歡詞源學!」說名字意味著「禮物」,而根據後面的話,它意味著「居住者」,這同樣是對詞語的暴力曲解。西布倫的名字是在利亞從神聖的禮物或贈品中得出推論後才形成的。זָבַל(居住)暗示了前面的 זבד(贈送禮物);這兩個動詞都是 ἅπαξ λεγ(僅出現一次的詞)。——底拿,因創世記 34 章的歷史而被提及。創 37:35 和創 36:7 似乎暗示他還有其他女兒,但沒有進一步提及。底拿是女性的「但」。利亞保持了她的優勢。因此,在底拿的兄弟們行事之後,沒有對這個名字做更充分的解釋,創世記 34 章。

創 30:22–24。約瑟的母親拉結。——神顧念拉結。——表達:「祂顧念」,在這裡也表示在長期試煉之後的一個轉折點,通常如創 8:1。關於消除不孕,參見撒上 1:19。——神應允了她。——因此,她也通過禱告獲得了生育能力。——約瑟。——這個名字,在較早的文件中,正如 Knobel 所表達的,被稱為 יֹאסֵף,一個「除去」的人,即除去羞恥,來自 אסף;然後,在第二份文件中,他「將增添」,來自 יסף。Delitzsch 也解釋為:一個「除去」的人。Keil 採納了這兩種推導。文本只允許後一種推導:祂可能增添。除去和增添是對立的,不能追溯到同一個詞源。拉結確實可能通過「神除去了我的羞恥」這一表達揭示了她內心的情感,但她無法為自己的兒子取名,以抵消她養子但和拿弗他利名字的意義和力量。她因神的恩慈而得到約瑟,同時她又向耶和華祈求另一個兒子,隨後為約瑟命名,這並沒有為承認聖經來源的增加提供足夠的理由,正如 Delitzsch 所假設的那樣。雅各兒子的數量,始於耶和華,也由耶和華結束。因為,根據十二支派的數量,以色列是耶和華的聖約之民。

關於雅各的孩子並非按時間順序出生這一事實,參見 Delitzsch 對 Eusebius 的引用:《福音準備》,ix. 21,以及 Astruc:《推測》,第 396 頁,和 Keil。長子流便可能出生在第二個七年的第一年,西緬出生在同期的末尾。因此,所有的兒子都出生在第二個七年期間。底拿的出生無疑也發生在這段時期,儘管 Keil 根據 אחר(後來)這一表達推測她可能出生得更晚。但如果我們現在採用時間順序,利亞將在七年內生下七個孩子,即便如此,他們之間也有過一段時間的停頓。然而,帶有 ו 連續的未完成時態並不總是表示時間的先後,有時也表示思想的脈絡。因此,我們可以假設利亞在前四年內生下了前四個兒子。然而,在此期間(不是在四年結束後),拉結通過雅各與辟拉的結合促成了但和拿弗他的出生。這可能促使利亞,也許在第五年,通過她的婢女效法她的榜樣,婢女在第五年和第六年的過程中連續生下了兩個兒子。在第六年和第七年,利亞再次成為母親,在西布倫之後不久,約瑟也出生了。根據 Delitzsch,約瑟的出生將發生在以薩迦和西布倫之間。但那樣的話,創 30:25 的表達就不準確了,母親為西布倫命名也就沒有根據了。最後一點也反對 Keil 的觀點,即約瑟可能與西布倫同時出生,儘管他也認為他可能出生得更晚。

教義與倫理

神的啟示、祂的安慰和祂的應許使信徒復甦,使他能以更新的力量繼續他的朝聖之旅。雅各在伯特利經歷的類似體驗,後來在毗努伊勒(創 32:30)再次遇到。

以利以謝代表以撒、雅各和摩西,在水井旁找到了他們未來的妻子。這些對東方的迷人描述彼此相似,但在細節上卻大不相同。由於它們的意義和美感,教父們將其應用於屬靈關係。[參見 Wordsworth,他充分探討了這些類比的所有細節。——A. G.]

雅各在這裡的水井旁經歷了耶和華慈愛的護理,通過一個又一個的行動:來自哈蘭的牧羊人;拉班的熟人;拉結的出現;在關鍵時刻協助她的機會和呼召。

他平安嗎? הֲשָׁלוֹם לוֹ。根據東方人,特別是根據聖經的觀點,幸福與福利主要在於平安、不可侵犯,無論是在外在生活還是內在生活中。

人物性格。拉班的性格。拉班確實分享了神權信仰,且易受高尚與慷慨情感的觸動,這不僅從他接待雅各的方式可以看出,也從他送別雅各的方式(Gen 31:24; Gen 31:54 ff.)得到證實。然而,我們也看到,在他家中環境的影響下(Gen 31:1),他內心的自私逐漸增長,直到最終演變成利用他外甥的困境與愛慕,進而實施最粗鄙的欺騙。即便是在這種欺騙中,我們也不應忽略一個事實:他對雅各懷有友好的興趣,並將此視為一種「虔誠的欺詐」。他願意將兩個女兒都嫁給雅各;或許,他眼中也看見了利亞對雅各那種安靜卻強烈的愛慕。他克制了自己的自私,允許雅各帶著在他那裡所獲得的大量財產回家。此外,他還必須克服他兒子與族人激動的情緒。他所處的較低層次,從他親自引導外甥進入神權婚姻的重婚狀態中顯而易見;這或許也是出於一種意圖,即更確切地確保他的家族能在亞伯拉罕所期待的奧秘祝福中佔有一席之地,並且他默許了女兒們之間的爭競,使雅各進一步陷入多妻制中。——至於利亞,敘事者並未對她有任何指責,只提到她的眼睛不如她妹妹那般美麗,而是柔弱的。她對雅各那種強烈卻安靜的愛,在每個場合都顯露無遺,這無疑使她也願意參與拉班對雅各的欺騙。此外,她肯定認為自己在更高的立場與動機下是情有可原的,正如他瑪(Genesis 38)那樣,狂熱地進入應許之家,儘管採取了有罪的手段。她日益增長的謙卑(參見釋經)使她成為耶和華特別眷顧的對象,或者更確切地說,正是透過這種謙卑,她作為大衛與彌賽亞先祖的特殊揀選(Election)變得顯而易見。即便在她與妹妹那場關於增加族長家族人口的過度熱切爭競中,她將使女給予雅各時的掙扎,以及她將風茄給予妹妹時的善意,都證明了她的自我犧牲。另一方面,拉結不僅擁有明亮的眼睛,還有熾熱的情感。在拉結那種火熱且熾烈的情感本質(Gen 30:1)中,以及她的機敏(Gen 31:34-35)裡,拉結是利百加的縮影,但這些性格特徵更為鮮明。這也體現在她生命悲劇性的結局上。正如利百加未能達到目標並再次見到雅各,拉結也未能實現與他和平且榮耀地共享其父系產業的願望。在拉結罪惡的急躁中,也不乏道德因素,因為「父母對後代純潔的渴望,是美德婚姻的最高境界。」(德里茨 Delitzsch,參見第 465 頁,以及其中引用的路德語錄)。凱爾(Keil)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將拉結(第 206 頁)在宗教層面上置於利亞之下。揀選的區別並不總是光明與黑暗的對比。最後,雅各在此清晰地顯現為信心爭戰之人,以及盼望的族長。儘管他很精明,但他卻遭遇了如同希臘悲劇中俄狄浦斯(Œdipus)般的命運。俄狄浦斯解開了斯芬克斯之謎,卻在自己生命之謎面前盲目,且持續盲目。拉班欺騙了他,正如後來他的兒子們所做的那樣,他因自己所犯的同樣罪行而受罰。雅各必須為一切而爭戰——為他的長子權、他的拉結、他的羊群、他生命的保障、他晚年的安息,以及他的墳墓。但在這些爭戰中,他並非沒有犯下許多過錯,然而作為上帝的揀選者,他透過嚴厲的管教得到了釋放。因此,他被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烙上了盼望之人的印記。他作為逃亡者前往哈蘭,又作為逃亡者回到家鄉。七年,他盼望著拉結;二十年,他盼望著回家;直到生命的黃昏,他仍盼望著尋回在陰間(Sheol)失喪的兒子約瑟;甚至當他在埃及土地上臨終時,他仍盼望著在故土安葬。然而,他的彌賽亞盼望在充分發展中,超越了所有這些實例,這在他信心生命的三個主要階段中顯而易見:伯特利、毗努伊勒,以及臨終前對眾子的祝福。他的一生與其父以撒不同之處在於:以撒的激勵性經歷多發生在生命早期,而雅各則發生在後半生;以撒的一生平靜度過,而雅各的朝聖之旅卻籠罩在風暴與試煉之中。彌賽亞受苦的預表性特徵,在他身上比在以撒和亞伯拉罕身上更為明顯;但那榮耀的升華也與更深的謙卑相呼應。

雅各為拉結的服事,為我們呈現了一幅新娘之愛的圖畫,其發展與詩意之美,唯有《雅歌》可與之媲美。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雅各並非對拉結的軟弱(Gen 30:2)漠不關心,甚至對利亞也表現出耐心與寬容,儘管他曾遭受她最令人羞辱的欺騙。

拉班對雅各實施的欺騙,若視為透過人類罪惡所施行的神聖懲罰,則完全適合將他自己的罪擺在他眼前。正如他曾在母親的唆使下以長子身份自居,利亞這位長女,也在他母親兄弟的偽裝下,以他自己的拉結之姿被介紹給他。拉班甚至以哈蘭關於女兒長子權的習俗,諷刺地為這種欺騙辯解。就這樣,雅各為他的狡詐付出了代價,而拉班也確實必須為他的欺騙付出代價。

利亞的揀選建立在耶和華的恩惠(Grace)之上。毫無疑問,她之所以適合成為彌賽亞世系的先祖,不僅是因為她顯而易見的謙卑,還因為她與生俱來的祝福能力,以及她對雅各那份安靜而真實的愛。她生命的豐盛體現在她子女的數量與力量上;因此,純粹自然生命的強度在他們身上佔據了主導地位。相反,約瑟,這位受新娘之愛所鍾愛的兒子,在眾兄弟中顯得與眾不同,作為他們中間被分別出來的人(Genesis 49),是一個具有更高尚精神的孩子,儘管他生命的意義對於未來而言,不如猶大那般豐富。

如果我們認為對雅各實施的欺騙與強加是可以忍受的,我們必須一方面假設利亞那種狂熱而強烈的愛,另一方面假設雅各自己完美的幻覺。這種無意識的錯誤與自然的混亂,似乎幾乎傳給了長子呂便(Gen 35:22; Gen 49:21);因此,由於他的過犯,他也失去了長子權。然而,我們不能完全同意路德的觀點(德里茨表示贊同),即雅各與利亞的結合雖然沒有通姦成分,但仍是超自然的,在某種意義上是怪異的。毫無疑問,其中存在著不純潔與不自然的成分。但我們必須記住,如上所述,不僅要考慮利亞的愛,還要考慮雅各的自我遺忘,在這種狀態下,自由選擇通常受到夜間生活盲目力量的限制與約束,上帝正是透過並在這些力量中以創造性的能量運作。這正是人退回到作為創造者的上帝手中的時刻。

哈蘭的家與以撒在別是巴的家之間的區別,在於拉班將雅各捲入了多妻制。即便在這種情況下,多妻制的惡果也顯現出來:嫉妒、爭競與感官慾望的增加。儘管如此,雅各的情況不應根據後來禁止同時娶兩姐妹為妻的摩西律法(Lev 18:18)來評判。加爾文在裁決中沒有區分時代與經綸,凱爾對此提出了公正的申訴,並堅持認為這反駁了加爾文嚴厲的判斷(即這是一起亂倫案件)(第 205 頁)。

在我們的敘事中,我們首先讀到一場盛大而華麗的婚宴,持續了七天。因此,這場華麗的婚宴之後緊接著痛苦的幻覺,並非偶然。撇開粗鄙的欺騙不談,拉結的形象在後來又曾多少次變成了利亞的模樣。

雖然姐妹間爭相生育的競爭帶有罪的污點,但其底層卻有一個神聖的動機,即對亞伯拉罕應許的信心,這應許包含在神權後裔的祝福中。因此,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十二支派的豐盛源於這種競爭。

以撒認為以掃是揀選者的偏見,似乎在雅各認為他必須透過拉結獲得合法繼承人的偏見中有所重現。因此,當他被上帝的靈引導時,他顯得更加敬虔,上帝教導他,儘管他對約瑟有偏愛,卻在猶大身上認出了應許的真正世系。

各自的母親在此賦予名字,是由環境決定的。這些兒子出生的整個歷史,也反映在他們的名字中。意義相似的名字有:迦得與亞設;利未與西布倫;西緬與拿弗他利;猶大與約瑟;後來出生的呂便與便雅憫;以薩迦、但與底拿。

生命的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並調整了雅各對拉結的愛與對利亞的忽視之間的對立,特別是透過孩子們。同時,在他認可利亞的順服時,拉結那充滿激情的壞脾氣也激怒了他。

「他必再加給我一個兒子」。這個願望實現了,卻成了她死亡的原因。她死於便雅憫的出生。一個人願望的實現對他而言可能是多麼危險、毀滅性且致命,聖經中有許多例子。撒拉希望從夏甲得到一個兒子,這成了她極大悲傷的源頭。猶大希望被接納為耶穌門徒的願望得到了滿足,但正是在這個位置上,他陷入了最深的腐敗。彼得希望在大祭司的院子裡盡可能靠近主,但這導致了他的跌倒。西庇太的兒子們希望坐在耶穌左右兩邊——如果他們的願望實現了,他們就會填補十字架上那兩個罪犯的位置,在被釘十字架者的左右。拉結的願望,誠然,並非她死亡的唯一原因,但這位曾經不孕的女子,在完成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數目時,帶著某種勝利死於難產。

約瑟的出生對雅各有多重要,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從此他開始考慮回家的旅程,儘管從利百加那裡期待的消息遲遲未到。他被催促著冒險踏上歸途。

雅各與利亞結合的這段歷史,甚至為那些不那麼幸福的婚姻投下了一抹柔和的光芒,這或許能讓我們與之和解,因為這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他成為眾多後裔之父的原因;事實上,彌賽亞的世系正是由此而出;撇開利亞的愛與謙卑必然會給雅各帶來祝福這一事實不談。正常婚姻的基本條件無疑是新娘之愛。然而,我們在敘事中注意到,上帝的恩惠(Grace)是多麼奇妙地將不幸轉化為真正的益處,即使在這樣的例子中也是如此。上帝特別關心婚姻關係,因為他以此關心未來的世代。

講道與實踐

參見教義與倫理段落。雅各信心的爭戰。——盼望的族長。——雅各的雙重逃亡,從以掃處逃亡,從拉班處逃亡。——財富上的富有與不幸上的富有,在兩方面都蒙受豐盛的祝福。——雅各與拉結,或新娘之愛的聖化。——牧羊人與牧羊女:相同的境遇。——雅各為新娘的服事,是基督為教會(他的新娘)所作相同服事的預表。——拉結與利亞,或上帝在他的兒女之間作出了巨大的區別,卻又根據他的公義同樣地珍視他們。——井邊的三次婚姻結合:以撒的、雅各的與摩西的。——雅各眾子的名字,是他家中人類軟弱與神聖救贖的預表。(適用於婚姻場合的經文。)

第一段,Gen 30:1-8。斯塔克(Starke):克拉默(Cramer):如果上帝的命令與應許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就能帶著喜樂與信心進行我們的事業。——提到井的地方(參見經文彙編)。——(耶穌,生命的井。石頭,人類本性的無能,必須藉由信心移開。由於根據 Gen 31:47,迦勒底人說的語言與迦南居民不同,雅各可能讓哈蘭的人聽懂,是因為他從母親那裡學會了迦勒底語(克萊里庫斯 Clericus)。——族長的語言轉變為後來猶太人的希伯來語。)[有充分理由相信,這些方言當時非常相似,以至於從一種過渡到另一種沒有困難。——A. G.]——因為「平安」一詞涵蓋了屬靈與自然的福祉,希伯來人將其用作常見的問候語。

第二段,Gen 30:9-14。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在此運作。——(井的寓言。基督如何移開了罪與死的沉重石頭。三群羊指代基督在墳墓中的三天!等等。伯曼 Burmann。)

Gen 30:13。這是必要的,為了消除拉班心中的所有懷疑,因為他還記得當初有多少隨從陪伴著以利以謝。——正如三位傑出的族長在井邊找到了他們的新娘(摩西與他的西坡拉),主基督也透過神聖的洗禮,作為道中的洗濯盆,將教會(他的屬靈新娘)獻給自己。——施羅德(Schröder):他們第一次見面,預言了他們未來共同生活的全部。

Gen 30:11(加爾文)。在貞潔與謙遜的生活中,允許有更大的自由。——(如果有人轉向智慧的真正源頭,轉向上帝的話語,以及其中啟示的救主,他將為他的新娘獲得屬天的智慧。柏林聖經。)

第三段,Gen 30:15-25。Gen 30:20。作為一名普通的僕人。這是彌賽亞的預表性暗示,他以僕人的樣式,透過艱苦與嚴厲的勞作,獲得了他的新娘。——(雅各耐心等待、信心與貞潔的獎賞。)

Gen 30:18。賢淑的少女不會為了找丈夫而參加大型、令人興奮的聚會,而是留在自己的職分上,信靠上帝,上帝有能力賜給她一位虔誠、尊貴且正直的丈夫。——蘭格(Lange):如果整個艱難的服事因為雅各對拉結的愛而變得容易,那麼為什麼不能說上帝的兒女是因為愛上帝而遵守他的誡命呢,等等(1Jn 5:3)。——符騰堡聖經(Bibl. Wirt.):貞潔的愛是一件美好的事物,婚姻之愛隨後藉此得到越來越多的加強與鞏固。

Gen 30:25。在這裡,雅各可能已經理解了以掃當初因為長子權被他施展狡詐與欺騙時是多麼痛苦。他如何對待別人,上帝就允許他從別人那裡得到什麼。——狡猾的拉班戴著世界的面具;無論誰服事它,永遠得不到他所期望的;他尋找拉結,看哪,卻是利亞(奧利亞 Olear)。

格拉赫(Gerlach):從這個例子開始(特別是),上帝透過每一件事對雅各說話。拉班欺騙他,因為他認為拉班的(雅各的?)服事對他有利,因此他(拉班)不僅失去了羊群的很大一部分(?),還被迫與他的孩子們分離。——重婚的悲慘:因此律法中明確禁止(Lev 18:18)任何人同時娶兩姐妹,或偏愛一位妻子勝過另一位(Deu 21:17)。七年的服事或許提醒我們以色列人後來的一項法規,根據該法規,僕人應在第七年獲得自由(Exo 21:2);因此,雅各作為對女兒們的補償,承擔了七年的服事(奴役)。——(避免激怒以掃,使他無法從家鄉帶來聘禮,即使他已將自己的事務託付給上帝。)——施羅德:空間對信心不是障礙,時間對盼望也不是。——如果是由上帝所命定的長期婚約,可以成為基督徒婚姻有益且健康的學校。——比較拉班對雅各實施的欺騙,與雅各對以掃實施的欺騙:1. 一個兄弟對另一個兄弟。2. 那裡是弟弟代替哥哥;這裡是大姐代替妹妹,等等。3.(羅斯 Roos)他結婚時不認識利亞,正如他父親祝福他時不認識他一樣。4. 利亞是在她父親的唆使下,雅各是在他母親的唆使下。——但他儘管對利亞一無所知,卻得到了上帝為他預定的妻子,她將成為彌賽亞的母親,正如以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祝福他為應許的合法繼承人。啊,在人類的多少錯誤與愚行中,在這裡與各處,我們都發現了上帝不可避免的恩惠(Grace)與信實交織在一起(羅斯)。

第四段,Gen 30:26-30。斯塔克:Gen 30:27。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猶太人在出生、婚姻與死亡時,都將第七天視為聖日(Gen 21:4; Luk 2:21; Gen 50:10; Sir 22:13)。從這一事實我們可以推斷,古代希伯來人已經將出生與割禮之日、結婚之日與死亡之日,視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天。——(Gen 30:28。雅各本可以要求離婚。)——雅各的多妻制並非出於感官慾望;但並未免受懲罰。——(伯曼:兩位妻子與舊約和新約的比較,主所訂婚的兩個教會。舊約是利亞,那疲憊的、眼睛柔弱的。)——霍爾(Hall):上帝經常透過我們自己的友誼(親屬)來折磨我們。他經常在我們意識到之前,就透過他人的罪來懲罰我們自己的罪(2Sa 16:22)。——奧西安德(Osiander):哦,貪婪有什麼是做不到的呢?——霍爾:上帝的兒女不容易得到他們想要的,必須為此艱苦勞作;(德語)為此竭盡全力。——施羅德:雅各的歷史,在其轉折點上,遇到了許多人物,這些人物有助於透過與他們的對比,更清晰地展現他的性格;他們的思想局限於現在,而他的目光則投向未來。以掃與拉班就是如此。

第五段,Gen 30:31-35。斯塔克:奧西安德:上帝仍然習慣於照顧受苦的人。——克拉默:上帝分部分地分配他的恩賜。不要輕視任何人。——霍爾:上帝知道如何以相似的方式衡量我們恩典的禮物與我們的十字架。——符騰堡聖經:沒有什麼是如此糟糕或複雜,以至於上帝不能從中帶來益處。——(「猶大」一詞的含義:1. 感謝;2. 稱讚;3. 讚美;4. 認罪。)所有猶太人都從這位猶大那裡得到了他們美麗的名字。——格拉赫:呂便:看哪,一個兒子;暗指 Raah-Be-Onyi,即他(耶和華)看顧了我的苦難。——施羅德:母親賦予名字,正如她在荷馬史詩中所做的那樣。

第六段,Gen 30:1-8。斯塔克:符騰堡聖經:急躁是許多罪惡的母親。——即使對於虔誠人的婚姻生活,和平與和諧的太陽也不總是照耀;有時會出現爭吵與紛爭的烏雲。但我們必須及時防範這樣的烏雲與風暴。——我們不能試圖透過不義的手段獲得神聖的祝福。——施羅德:孩子是上帝的禮物。所有父母都應考慮這一點,並妥善照顧這些神聖的禮物,以便當上帝呼召那些他託付給他們的人時,他們能交出美好的帳目(瓦勒.赫布 Valer. Herb.)。——在拉結身上,我們遇到了嫉妒與羨慕,而在耶和華那裡,卻有憐憫與恩惠(Grace)。

第七段,Gen 30:9-13。施羅德:以色列在任何時代都受到族長在對待妻子時那種應受譴責的軟弱與順從,以及他多妻制那種可怕圖景的警告。(以色列,誠然,應該甚至以這種方式學會區分時代,認識到上帝的恩惠(Grace)在人類錯誤之中與之上的運作,並為他律法中的進步而歡欣。)

第八段,Gen 30:14-21。斯塔克:(你問 Dudaim 的本質是什麼?有些人認為是百合花,另一些人認為是漿果,但沒有人知道它們是什麼。有些人稱它們為「冬櫻桃」。路德。)——姐妹間的競爭。因此上帝懲罰他,因為他娶了兩個妻子,甚至是兩個姐妹。即使是聖潔的婦女也不完全是純粹屬靈的。——施羅德:關於使女的孩子,利亞與敘事者都沒有提到上帝的名字。他們在最嚴格的意義上是以自然方式所生的(亨斯登堡 Hengstenberg)。(這是錯誤的,因為首先,雅各與使女之間並沒有純粹出於慾望的自然關係;2. 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就不會被列入以色列蒙福的後裔中。事實上,主要的支派並非出自她們。)

第九段,Gen 30:22-24。斯塔克:為什麼不孕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中被視為上帝咒詛的標誌:1. 這似乎意味著他們被排除在亞伯拉罕後裔增多的應許之外;2. 他們沒有生出彌賽亞的盼望;3. 他們在上帝普遍的命令中沒有份:生養眾多。——奧西安德:如果我們沒有立即得到回應,我們的禱告不應被視為徒勞。如果我們在十字架下充分謙卑自己,那麼我們將被高舉。——施羅德:路德關於雅各的妻子們說,她們並非出於純粹的肉慾,而是著眼於關於應許後裔的祝福。

腳註:

[1] [Gen 30:11。原文意為「帶著軍隊或隊伍」。——蘭格遵循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Vulg.)以及大多數早期譯本。但無論我們遵循 Keri(讀法)還是 Chethib(寫法),正如我們的版本一樣,最好堅持其含義,即「軍隊或隊伍」。因為雖然利亞此後使用 אֱלֹהִים(Elohim,上帝)而非 יְהוָֹה(Jehovah,耶和華),表明她透過使用這些純粹的人類手段,陷入了較低的宗教狀態,但我們很難想像她會這樣命名她的孩子以承認一個虛構神祇的力量,或宣稱她的信仰,即她的孩子僅僅是運氣的結果。除此之外,Gen 49:19 是決定性的。——A. G.]

[2] [Gen 30:18。希伯來文 יֵשׁ שָׂכָר,有獎賞——或 יִשָּׂא שָׂכָר,他帶來獎賞。——A. G.]

14 流便在割麥子的時候,往田裡去,尋見了風茄(love-apples,愛情果),就拿來給他母親利亞。拉結對利亞說:「請把你兒子的風茄給我一些。」15 利亞對她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嗎?你又要奪我兒子的風茄嗎?」拉結說:「為了你兒子的風茄,今夜他可以與你同寢。」16 到了晚上,雅各從田裡回來,利亞出來迎接他,說:「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與她同寢。17 神(Elohim,伊羅興)聽見了利亞的祈求,她就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五個兒子。18 利亞說:「神給了我工價(wages, reward),因為我把使女給了我的丈夫。」於是給他起名叫以薩迦(Yisashcar,意為:他就是賞賜)。19 利亞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六個兒子。20 利亞說:「神賜我厚賞(presented me with a beautiful present);現在我丈夫必與我同住,因為我給他生了六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叫西布倫(Zebulun,意為:居住、同住)。21 後來她生了一個女兒,給她起名叫底拿(Dinah,意為:受審判、被稱義、審判)。

22 神眷顧拉結,神聽見了她的祈求,使她能生育。23 她懷孕生子,說:「神除去了我的羞恥。」24 她給他起名叫約瑟(Joseph,意為:願他增添),說:「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第二個)兒子。」

一般初步說明

雅各在美索不達米亞寄居的歷史,前半部是他愛情、婚姻與兒女的歷史。在亞當向夏娃致意之後,創世記中從未像本段這樣,如此明確地展現出新婚之愛那種獨特的心靈與情感光輝。關於雅各儘管擁有專一的新婚之愛,卻仍陷入多妻制的道德動機,請參閱序言第 lxxvi 頁。我們可以將這段歷史分為以下階段:1. 雅各抵達哈蘭的牧人井旁(創 29:1-8);2. 雅各向拉結致意並被接納進拉班家(創 29:9-14);3. 雅各為拉結所立的約與服事,以及他所遭遇的欺騙(創 29:15-25)。雅各如何在神的護理(Providence)之下,透過加諸於他的欺騙,在兒子與未來方面變得極其富足。(歌德語:事實證明,凡被神所欺騙的人,其受騙皆是為了他的益處。)4. 他為拉結重新服事(創 29:26-30);5. 利亞所生的長子們(創 29:31-35);6. 拉結的沮喪與她的使女辟拉的妾侍身分(創 30:1-8);7. 利亞的競爭與她的使女悉帕(創 30:9-13);8. 利亞最後的孩子(創 30:14-21);9. 拉結,約瑟之母(創 30:22-24)。

克諾貝爾(Knobel)認為此處是耶和華論(Jehovistic)敘述與原始文本的混合。他對古代敘事寫作方式知之甚少,以至於在評論創 29:16-17 時說:「此外,那位已經提到拉結的作者(創 29:9-12),不可能像本例這樣,適當地引入拉班的兩個女兒。」

釋經與批判

創 29:1-8。雅各抵達哈蘭的牧人井旁。——雅各起行。——這安慰與振奮的顯現使他重獲活力,以致他歡喜地繼續旅程。當然,他必須靠雙腳行走,他的求婚之旅與以利以謝的不同,儘管他自己就是求婚者。——到了東方人之地。——選擇這個表達方式,無疑表明他從伯特利逐漸轉向東方,越過約旦河,穿過阿拉伯沙漠的北部,來到美索不達米亞,此處也包含在內。——他觀看,看哪。——他環顧四周以確定自己的位置。然而,水井不僅是遊牧地區的路標,也是牧人聚集的地方。——那並非活水井,——至少不是以利以謝在哈蘭附近的那口井,——而是一個蓄水池,這由覆蓋其上的石頭可以證明。它似乎位於哈蘭平原的中央,城市本身尚未在視線內。——有三群羊臥在井旁。——這類場景在古代東方經常可見(創 24:11 等;出 2:16 等),至今仍可見到(羅賓遜:《研究》,ii. 180, 357, 371 頁;iii. 27, 250 頁)。石製的水槽放置在井周圍,規則是先到者先飲羊群(舒伯特:《旅行》,ii. 453 頁;伯克哈特:《敘利亞》,128 頁等)。在阿拉伯貝都因人中,水井屬於各個部落與家族,未經贈禮(即付費)外人不得使用(伯克哈特:《貝都因人》,185 頁;羅賓遜,iii. 7 頁;參民 20:17, 19, 21:22)。因此,它們常是爭端的起因(創 26:19 等)。阿拉伯人非常巧妙地覆蓋它們,以致外人無法發現(狄奧多羅·西庫魯斯,ii. 48, 19, 94)。即使在今天,它們仍被一塊大石頭覆蓋(見羅賓遜,ii. 180 頁)。克諾貝爾。羅賓遜:「大多數蓄水池都覆蓋著一塊厚重的大平石,中心鑿有一個圓孔,形成蓄水池的口。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發現這個孔被一塊沉重的石頭蓋住,需要兩三個人才能移開。」關於蓄水池(亦見基爾,203 頁)。——一塊大石頭。——這並非意味著所有牧人都必須聚集,以便用聯合的力量滾開它。這三群羊的牧人必須等待其餘牧人及其羊群,因為飲羊是公共事務,必須按順序進行。然而,這句話無疑表明石頭太重,單個牧人無法移開。牧人們似乎也盡可能讓移開石頭變得容易。——我的弟兄們。——牧人之間友好的問候。——哈蘭的。——[哈蘭位於別是巴東北約四百五十英里處。因此,如果雅各以每天三十英里的速度行走,這將是十五天的旅程。墨菲(Murphy)。——A. G.] 由此不能斷定城市很遠,拉班可能在平原上為他的牧人設有帳棚。——拿鶴的孫子拉班。——拿鶴是他的祖父。他的父親彼土利在此退居幕後,正如在利百加的歷史中一樣。——天還高。——根據斯塔克(Starke),雅各作為牧人,希望提醒這些牧人他們的職責。這顯然是精明的雅各在行動。他希望支開牧人,以便獨自會見正走近的表妹拉結(見基爾)。因此他假設他們可以分開飲羊,然後再趕回草場。

創 29:8-14。——雅各向拉結致意,並被接納進拉班家。——因為她牧養羊群。——在西奈的阿拉伯人中,未婚女兒趕羊群到草場是習俗(見伯克哈特:《貝都因人》,283 頁)。克諾貝爾,出 2:16。——滾開石頭。——美麗的拉結給表兄雅各留下的深刻印象以兩種方式表現出來。他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力量,出於對她的愛,將石頭從井口滾開,而不考慮嘗試失敗的可能性。同時,他也大膽地無視在場牧人的共同規則。拉結的出現使他急切,正如從前利百加的出現使老以利以謝在認識她之前就拿出鐲子一樣。美的力量在此神聖之地也得到承認。圖赫(Tuch)認為需要牧人們共同努力,因此敘事誇耀雅各具有參孫般的力量。但參孫般的力量與受感之愛所產生的英雄力量是有區別的。[然而,或許這種感覺中還夾雜著在漫長、孤獨且危險的沙漠旅程後,發現自己身處親族之中的喜悅。——A. G.]——雅各與拉結親嘴。——「三重的 אחי אמו(他母親的兄弟)顯示他以此身分(從井口滾開石頭等)行事。作為表親,他被允許公開親吻拉結,如同兄弟親吻姊妹(歌 8:1)。」克諾貝爾。——然而他的激動即使在此也出賣了他,因為他直到後來才表明與她的親屬關係。——放聲大哭。——這是喜悅的淚水,是長期壓抑與憂傷後的重獲活力(創 45:15, 46:29)。他放聲大哭,聲音高昂。此處的「兄弟」等同於「姪子」(創 14:16, 24:48)。——拉班聽見了消息。——雅各徒步走完全程可能引起拉班的懷疑。但他能感受到更高尚的情感,正如隨後的敘事所見(創 31:24),儘管他通常受自私動機支配。——他告訴拉班。——當然,他講述了旅程的全部原因,這也解釋了他作為富有的以撒之子卻外表寒酸的原因。在基爾看來,他只講述了創 29:2-12 中提到的情況。——你實在是我的骨肉。——他從他的外貌與溝通中完全認出他是近親。——一個月的時間。——字面意思是:在一些日子期間,即不確定的天數。從一天到另一天,他們將如何安排事務尚不確定。

創 29:15-25。雅各的求婚與服事,以及他所遭遇的欺騙。——告訴我,你要什麼工價?——基爾已將此表達視為拉班自私的標誌,但這種觀點並無根據。更應認為拉班是想為他的求婚開啟道路,因為雅各貧窮的狀況,他還不敢提出。事實上,我們後來看到拉班甘願將兩個女兒都給他。然而,我們不想排除這樣的想法:同時他可能已認出雅各是一位熟練且有用的牧人,此外,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行事,特別是因為他知道雅各在家中擁有巨大的遺產。——長女名叫利亞。——值得注意的是,在解釋這個名字時,我們大多傾向於遵循 לאה(利亞)一詞的衍生含義(見菲爾斯特對此動詞的解釋)。——用於描述利亞眼睛的 רַךְ(柔弱)一詞,僅僅意味著:虛弱或遲鈍,阿拉伯人由此引申為「濕潤」或「眼翳」。利亞的眼睛不符合東方對美的觀念,儘管她在其他方面可能是一位蒙大福的婦女。「眼睛不清晰、不閃亮。對東方人,特別是阿拉伯人來說,黑眼睛、充滿生命與火花、清晰且富有表情的深色眼睛,被認為是女性美的核心部分。他喜歡將這樣的眼睛比作羚羊的眼睛(《哈馬薩》,i. 557 頁等)。」克諾貝爾。——拉結,族長家族中第三位著名的美人。如果不是真實歷史的阻礙,利亞作為猶大與大衛彌賽亞系的母親,本應在撒拉與利百加之後奪得美的桂冠。——容貌俊美。——「身形美麗,容貌美麗。」除了更籠統的稱呼:身形美麗,第二個詞:美麗的 מַרְאֶה(容貌)肯定有更明確的含義:容貌美麗,確實是指她美麗的眼睛,而利亞缺乏這一點。因此,這段經文間接說明利亞的身形是美麗的。——為拉結服事你七年。——他要求的不是工價,而是女兒;他承諾的不是不確定的日子,而是七年的服事。「雅各的服事代表了東方人通常為贏得妻子所支付的代價(見維納,《聖經百科全書》,婚姻條目)。這種習俗至今仍然存在。在克拉克(Kerek),一個沒有資產的人會服事五到六年(里特,《地理學》,xv. 674 頁),而在豪蘭(Hauran),伯克哈特(《敘利亞》,464 頁)遇到一個年輕人,他為維持生計服事了八年,然後得到主人的女兒為妻,但仍必須繼續服事。」克諾貝爾。相反,基爾反對當時買賣女兒的習俗是普遍的這一假設。我們在解釋當前亞洲邊境的許多習俗時,應更接近事實,而不是像克諾貝爾那樣顛倒一切。基爾認為雅各七年的服事取代了通常的聘禮與給親屬的禮物;但他忽略了在東方,買賣與贈禮(以及以物易物)的概念並不像我們這樣分得那麼開。我們也不能直接從雅各接受提議推斷拉班的貪婪,儘管他後來表現出的卑劣、自私、狹隘的行為,也為這些東方交易提供了一些線索。——我把她給你,比給別人更好。——「在所有貝都因阿拉伯人中,表親比外人有優先權(伯克哈特,《貝都因人》,219 頁),敘利亞的德魯茲人(Druses)總是偏愛親屬勝過富有的外人(沃爾內,《旅行》,ii. 62 頁)。在整個東方,男子娶近親是普遍習俗;他並非被迫這樣做,但權利專屬於他,未經他同意,她不得嫁給任何人。兩位親屬即使在婚後也互稱表親(伯克哈特,《貝都因人》,91 頁;《阿拉伯諺語》,274 頁等;萊亞德,《尼尼微與巴比倫》,222 頁;萊恩,《習俗與禮儀》,i. 167 頁)。」克諾貝爾。——他看這些日子如同幾天。——就他的大愛使他長期的服事成為一種樂趣而言;但另一方面,並非說他不渴望這七年的結束。然而,他在盼望中是歡喜快樂的,這與雅各的性格完全吻合。——筵席。——拉班可能打算在他準備的盛大婚宴中,藉由巨大的喧鬧來促成對雅各的欺騙,但也安排好事情,以便七天後婚禮可以被視為雙重婚禮。因為顯然他希望盡可能牢固且長久地將雅各束縛在自己身邊(見創 30:27)。——他的女兒利亞。——欺騙之所以可能,是因為新娘被蒙著面紗帶到新郎與洞房的習俗。拉班可能認為,關於這卑劣的欺騙,他會被原諒,因為他已經考慮將第二個女兒許配給雅各。——拉班把悉帕給了她。——我們不能斷定他吝嗇,因為他只給了利亞一個使女,因為他無疑已經考慮到拉結的嫁妝會有第二個使女。利百加的使女數量未被提及(創 24:61)。——看哪,是利亞。——[「這是雅各為他早年欺詐行為所經歷的第一次報應。」他曾透過欺詐與狡猾,奪取了以掃的位置與祝福——他,弟弟取代了哥哥;現在,透過同樣的欺詐,姐姐被置於他面前取代了妹妹。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罪常以罪來懲罰。——A. G.] 見教義與倫理段落。

創 29:26-30。他為拉結重新服事。——不可這樣做。——「同樣的習俗存在於東印度人中(見摩奴:《法典》,iii. 160;羅森穆勒,《東方古代與現代》,以及馮·波倫對此處的註釋)。即使在今天的埃及,父親有時也拒絕在長女出嫁前將幼女嫁出(萊恩:《習俗與禮儀》,i. 169 頁)。」克諾貝爾。德里茨(Delitzsch)補充了古德意志帝國的習俗。這個藉口絲毫不能為拉班的欺騙辯護,但這個回答對雅各來說確實有刺,即強調了長子的權利。但隨後拉班的提議,其中真正顯露了他卑劣的自私,平息了雅各的心。——滿了她的七日。——字面意思是:用這一個滿了七日,即婚後的第一週,這是她應得的,因為婚禮通常持續一週(士 14:12;多 11:19)。[她的七日——利亞的七日,透過舉行通常為期七天的婚宴來確認與她的婚姻。但如果利亞是在七天婚宴結束時被強加給他,那麼這指的是拉結的七日,即第二個七天的婚宴。與拉結的婚姻僅在與利亞的婚姻一週後。為她七年的服事是在後來才完成的。——A. G.]——我們必將。——創 31:1, 29:23;可能是拉班與他的兒子們。拉班作為利百加的兄弟,也參與了她的婚姻安排。——他的女兒拉結。——因此,在八天之內,雅各舉行了第二次婚禮,但他後來才完成了為她的服事。因此,拉班不僅透過利亞的介入欺騙了雅各,正如雅各當面指責他的那樣,而且他還在要求雅各為利亞服事七年一事上佔了便宜。就這樣,雅各陷入了多妻制,進入了他本想藉此締結神權婚姻的家庭,先是被父親,後來是被女兒們所困。

創 29:31-35。利亞的前四個兒子。——耶和華見。——利亞前四個兒子的出生被明確歸因於耶和華的恩惠(Grace);首先,因為耶和華的工作超越了所有人的思想,並顧念那些被藐視與微不足道的人(利亞是被藐視的,相對而言是被恨惡的,申 21:15);其次,因為在她的前四個兒子中,發現了天然的長子(流便)、合法的長子(利未)與彌賽亞的長子(猶大);甚至西緬,也像其他人一樣,是耶和華應允禱告所賜的。雅各的其他兒子不僅被雅各與拉結(創 30:2, 6, 8),也被利亞(創 30:18, 20)以及敘事者本人(創 30:17)歸因於神(Elohim),因為雅各的兒子們整體而言,不僅承擔了神權的使命,也承擔了普世的使命。——使她能生育。——他使她多產,這應當使她的丈夫依戀她。但神權的丈夫並不只根據生育能力來評價妻子(見撒母耳記上 1 章)。基爾說:「雅各罪惡的軟弱也表現在他的婚姻狀況中,因為他愛拉結勝過利亞,而神的責備也顯現出來,因為被恨惡的生了孩子,但拉結卻長期不孕。」這是一種片面的觀點。我們只能說,神樂意以這種方式展現祂的護理(Providence)在人類思想之上的運作,並平衡這些婦女之間的不協調。——流便。——字面意思是:流便:看哪,一個兒子。對耶和華憐憫的喜悅驚嘆。從她所做的推論:因此,現在我丈夫會愛我,她對雅各深沉而強烈的愛顯露出來,這無疑也促使她同意拉班的欺騙。——西緬,她的第二個兒子,他的名字來自她對神作為應允禱告之神的信心。——利未。——兒子們的名字是她持久而強大的經歷以及她逐漸順服的表達。在第一個兒子出生後,她希望透過兒子贏得雅各最純粹的愛。在第二個兒子出生後,她希望與拉結平起平坐,並擺脫被忽視的狀態。在第三個兒子出生後,她至少希望得到持續的感情。在第四個兒子出生時,她完全從自己轉向了耶和華。——猶大。——讚美。這是來自 ידה(讚美)的未來式 Hophal 動詞名詞。因此,這個名字的字面意思是:「將被讚美」,因此可以指猶大是那位「當受讚美的人」,但它也可以意味著耶和華因他而受讚美(見德里茨,465 頁)。[見羅 2:29。他是內心作猶太人的,他的讚美是從神來的。華茲華斯(Wordsworth)在此提到了族長與使徒之間的類比。——A. G.]——她暫時停止了生育。——並非完全停止(見創 30:16 等),而是暫時停止。

拉結的沮喪,以及與使女辟拉的關係(創 30:1-8)。——拉結見。——我們沒有權利像基爾那樣,從拉結的斷言中推斷她與雅各缺乏為孩子禱告,因而沒有效法以撒的榜樣。即使在禱告中,如果神意欲謙卑人心,人類罪惡心靈中的耐心最終也可能動搖。——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即:因沮喪而死;並非:我的記憶將被抹去(特雷梅爾);更不意味著:我將自殺(屈梭多模)。她生動的語言聽起來不僅不合理,甚至是不敬虔的,因此她也激起了雅各的憤怒。——我豈是代替神呢?——字面意思是:代替神。唯有神是生命與死亡的主(申 32:39;撒上 2:6)。拉結悲傷的言論,伴隨著威脅:不然我就死了,既作為她絕望提議的引言,也作為藉口。——我的使女辟拉。——夏娃的壞榜樣在此繼續運作,導致錯誤。這裡的問題不在於雅各的繼承人,而是驕傲的拉結不惜一切代價渴望擁有自己的孩子,以免在姊妹身邊顯得不孕。她對雅各嫉妒的愛,在某種程度上被她對姊妹的嫉妒或傲慢所抵銷,以致她將使女給了雅各。——在我的膝上。——古代注釋者以荒謬的字面意義解釋了這一點。事實上,孩子被抱在膝上,他們被視為領養的孩子(創 50:23),或是自己身體的果實(伯 3:12)。——使我也能從她得孩子。——見創 16:12。——但(Dan,審判,宣告正義者,復仇者)。——她認為在利亞身邊不孕的恥辱是一種不公。——拿弗他利(Naphtali)。——根據克諾貝爾:摔跤者;根據其他人:我的摔跤,甚至:我為之摔跤的人。德里茨:透過摔跤獲得的人。七十士譯本(LXX)將其置於複數:Naphtalim,摔跤。菲爾斯特將其視為 Naphtalijah(耶和華的摔跤)的縮寫形式。反對後兩種解釋的是它偏離了 Naphtalim(摔跤)的形式;根據「但」(審判者)的類比,最可能的解釋是:我的摔跤者。作為名字的基礎,拉結說:我與我姊妹大大摔跤。——神的摔跤只能是禱告的摔跤,正如我們後來從雅各的摔跤中所見,他藉此成為以色列。德里茨也解釋道:這是禱告的摔跤,在信心的攻擊與試探中。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其結果帶有神聖審判特徵的掙扎,但掙扎本身並未被清楚理解。克諾貝爾:「她不願將神子民的建立僅留給姊妹,也希望像利亞一樣成為祖先。」但拉結怎能談論對多產姊妹的勝利?利亞已停止生育,而她的使女辟拉開始生育;同時,拉結在話語中盡可能地包含一切,以說服自己。[她相信她已經克服了。——A. G.] 因此,在約瑟出生時,她仍能說:現在(之前沒有)神除去了我的羞恥。

創 30:9-13。利亞的競爭與她的使女悉帕。——取了使女悉帕。——利亞比拉結更不可原諒,因為她本可以拿自己的四個兒子來對抗拉結的兩個養子。然而,拉結驕傲且具挑戰性的斷言似乎促使她重新競爭;雅各認為同意第四次婚姻是兩者平等權利所應得的。利亞現在不再像以前那樣以虔誠謙卑的態度行事,她為養子所起的名字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有福了(A troop cometh)。——好運。馬所拉學者的一個不必要的猜測將其譯為 בָּא גָד,「好運,勝利來了」。——亞設(Asher)。——快樂的人,或蒙福的人。

創 30:14-21。利亞最後的生育。——稱我為有福。——從利亞到馬利亞(路 1:48),幸福婦女所使用的一種古老表達方式。過去式表達了確定的未來。——流便往田裡去。——流便在還是小男孩時(根據德里茨五歲;根據基爾僅四歲),給他母親帶來了一種在田裡發現的植物,並稱之為 דּוּדָאִים(風茄),這個名字有各種譯法。「七十士譯本(LXX)正確地翻譯為 דודאים = μῆλα μανδραγορῶν;דודי(以及相關的 לולי)是曼德拉草(Mandragora venalis,德語:alrûna, alrûn, 風茄;格林,《神話學》,ii. 1153 頁,第三版),其白色與綠色的小花,根據雅歌 7:14,是春天的預兆,在五月,或等同於割麥子的時候,長出黃色、強烈但氣味甜美的蘋果,大小如肉豆蔻(阿拉伯語:tuffah ex Saitân,即:撒旦之果),在古代以及中世紀(見格雷斯:《中世紀文學與傳統貢獻》,1850 年),它們被認為能促進生育,通常被視為春藥。」德里茨。因此,這種果實被稱為 Dudaim amatoria,愛情果。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告訴我們,愛情藥水是由其根部製成的。它受到高度重視,以至於愛神被稱為「風茄女神」。所有前往巴勒斯坦的旅行者都談到它(見克諾貝爾,224 頁;德里茨,467 頁;基爾,207 頁;維納:風茄條目)。——給我一些風茄。——愛情果。在拉結與利亞關於風茄的交易中,她們激烈的競爭達到了頂點,但並非像基爾所說的那樣,是關於丈夫感情的相互嫉妒,而是關於生育的嫉妒,否則拉結不必屈服,也不會真的將相關權利讓給利亞。——神聽見了利亞的祈求。——克諾貝爾認為耶和華論與伊羅興論的觀點在此混亂地混合在一起。伊羅興論者在第 9 節後記錄了利亞的禱告,並認為她的懷孕是對她禱告的應允;相反,耶和華論者將其歸因於風茄的效果,利亞保留了一部分。因此,這裡批判性地假設聖經編纂達到了頂點。顯然,其設計是為了突出利亞在沒有風茄的情況下再次懷孕,而風茄對拉結毫無用處的事實,基爾對此進行了強調。此外,拉結的目的不可能是用這些風茄為雅各準備所謂的愛情藥水,而只是想透過它們對自己的影響來獲得生育能力。正如現在,為了同樣的目的,不孕的婦女可能會去或被送往某些溫泉療養地。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假設的自然療法確實可能顯得是一種過早、急切的自救。——以薩迦。——根據 Chethib(書寫文本),יִשָׂשכָר,有賞賜;根據基爾,יִשָׂא שָׂכָר,它帶來賞賜,這在此處不太合適。利亞根據創 30:18,將以薩迦視為她因允許使女代替自己而自我犧牲的賞賜。透過這一行為,她對雅各強烈的感情似乎再次顯露出來。但在拉結介入使女時,並未提到這樣的掙扎。——西布倫。——此處的孩子完全由母親命名,這是耶和華論的,正如克諾貝爾所認為的:「伊羅興論者透過父親為孩子命名,且不喜歡詞源學!」說名字意味著「禮物」是對經文的極大暴力,而根據隨後的經文,它意味著「居住者」。西布倫的名字是在利亞從神的賞賜或禮物中得出推論後才形成的。זָבַל(居住)暗示了前面的 זבד(贈送禮物);兩個動詞都是罕見詞(ἅπαξ λεג)。——底拿,因創世記 34 章的歷史而被提及。創 37:35 與 36:7 似乎暗示他還有其他女兒,但未再提及。底拿是女性的「但」。利亞保持了她的優勢。因此,在底拿的兄弟們行事之後,對該名字沒有更完整的解釋(創 34 章)。

創世記 30:22–24。拉結,約瑟之母。——神顧念拉結。——「顧念」這一表達方式,在此處同樣標誌著經歷長期試煉後的轉折點,正如常見的情況,例如創世記 8:1。關於解除不孕,參見撒母耳記上 1:19。——神應允了她。——因此,她也藉著禱告獲得了生育能力。——約瑟。——正如克諾貝爾(Knobel)所言,這個名字在較早的文獻中被稱為 יֹאסֵף(yōsēph,意為「取去者」),即取去羞恥,源自 אָסַף(āsaph,收去);而在第二份文獻中,則解釋為「他必增添」,源自 יָסַף(yāsaph,增添)。德里茨(Delitzsch)也解釋為「取去者」。凱爾(Keil)則採納了這兩種詞源。但經文本身只支持後者:他必增添。將「取去」與「增添」視為同一詞源過於牽強。誠然,拉結可能藉著「神取去了我的羞恥」這一表達揭示了她內心的情感;但她無法為自己親生的兒子取名,以抵消她收養的兒子但與拿弗他利之名的意義與力量。德里茨認為這提供了聖經來源增加的充分理由,但拉結因神的恩慈而得約瑟,同時又求耶和華再賜她一子,隨後為約瑟命名,這並不足以構成該論點的依據。雅各眾子的數目,始於耶和華,也終結於耶和華。因為按照十二支派的數目,以色列是耶和華的聖約子民。

然而,關於雅各的兒女並非按上述順序在時間上先後出生的事實,可參閱德里茨引用的優西比烏(Eusebius):《福音準備》(Prœparatio Evang., ix. 21),以及阿斯特魯克(Astruc)的《推測》(Conjectures, p. 396)與凱爾的觀點。長子流便可能出生於第二個七年的第一年,西緬則出生於該時期的末尾。因此,所有的兒子都出生於第二個七年期間。底拿的出生無疑也發生在此期間,儘管凱爾根據 אַחַר(’aḥar,此後)一詞推測她可能出生得更晚。但如果我們採用時間順序,利亞將在七年內生下七個孩子,即便如此,他們之間仍有間歇。然而,帶有 ו(waw)連續式的未完成時態,並不總是表達時間的先後,有時也表達思想的脈絡。因此,我們可以推測利亞在頭四年內生下了前四個兒子。然而在此期間(並非四年期滿後),拉結藉著雅各與辟拉的結合,促成了但與拿弗他利的出生。這可能促使利亞在第五年效法她的榜樣,藉著她的使女,在第五年和第六年接連生下兩個兒子。在第六年和第七年,利亞再次成為母親,在西布倫出生後不久,約瑟也出生了。根據德里茨的觀點,約瑟的出生應在以薩迦與西布倫之間。但若如此,創世記 30:25 的表達就不準確了,且西布倫由其母命名也將失去根據。最後這一點也反駁了凱爾的觀點,即約瑟可能與西布倫同時出生,儘管他也認為約瑟可能出生得更晚。

教義與倫理

神的啟示、安慰與應許,使信徒復甦,從而能以更新的力量繼續其朝聖之旅。雅各後來在毗努伊勒(創 32:30)所經歷的,與在伯特利所經歷的相似。

以利以謝代表以撒,以及雅各和摩西,都是在水井旁找到了他們未來的妻子。這些關於東方的迷人描述彼此相似,但在細節上卻大不相同。由於其意義與美感,教父們將其應用於屬靈關係中。[參見華茲華斯(Wordsworth),他詳盡地探討了這些類比的所有細節。——A. G.]

雅各在此井旁經歷了耶和華慈愛的護理,透過一個又一個的事件:來自哈蘭的牧人;拉班的熟人;拉結的出現;以及在關鍵時刻協助她的機遇與呼召。

他平安嗎?הֲשָׁלוֹם לוֹ(ha-shālōm lō)。根據東方,特別是根據聖經的觀點,幸福與福祉主要在於平安(Shalom),即在外部與內在生命上的不可侵犯性。

人物刻畫。拉班的性格。拉班確實分享了神權信仰,並具備高尚與慷慨的情操,這不僅從他接待雅各的方式可以看出,也從他送別雅各的方式(創 31:24, 54 ff.)中得到證實。但我們也看到,在家庭環境的影響下(創 31:1),他內心的自私逐漸增長,直到最終利用外甥的困境與愛,進而實施了最粗暴的欺騙。然而,即使在這種欺騙中,我們也不應忽視一個事實:他對雅各懷有友好的興趣,並將其視為一種「虔誠的欺詐」。他願意將兩個女兒都嫁給雅各;或許他眼中也看到了利亞對雅各那種安靜卻強烈的愛。他克制了自己的自私,允許雅各帶著在他那裡所獲得的龐大財產回家。此外,他還必須克服他兒子與兄弟們激動的情緒。他所處的較低立場顯而易見,因為他親自將外甥引入了一場神權式的重婚,或許也是為了確保他的家族能更確定地獲得亞伯拉罕所預期的神祕祝福,並且他默許了女兒們的爭鬥將雅各進一步捲入多妻制中。——至於利亞,敘述者並無責備,只提到她的眼睛不如她妹妹那般美麗,而是柔弱。她對雅各那種強烈而安靜的愛,在每個場合都顯而易見,無疑也使她願意參與拉班對雅各的欺騙。此外,她肯定認為自己有更高的理由與動機,正如他瑪(創 38章)那樣,狂熱地嫁入應許之家,儘管手段有罪。她日益增長的謙卑(參見釋經)使她成為耶和華特別眷顧的對象,或者更確切地說,透過這種謙卑,她作為大衛與彌賽亞先祖的特殊揀選變得顯而易見。即使在她與妹妹那種過度熱心的爭鬥中(爭論點在於族長家庭的擴張),她將使女給予雅各的掙扎,以及她將風茄給予妹妹的善意,都證明了她的自我犧牲。另一方面,拉結不僅擁有明亮的眼睛,也擁有熾熱的情感。在拉結那種火熱而熾烈的情感本質(創 30:1)中,以及在她的狡黠(創 31:34–35)中,拉結是利百加的寫照,但這些性格特徵更為顯著。在生命的悲劇性結局中也是如此。因為正如利百加未能達到目標並再次見到雅各,拉結也未能實現與他和平、體面地共享其父系遺產的目標。在拉結那罪惡的急躁中,也不乏道德因素,因為「父母對後代的純潔渴望是美德婚姻的最高境界。」德里茨(參見第465頁,以及路德在那裡引用的話)。凱爾在宗教層面上將拉結置於利亞之下(第206頁),並無充分理由。揀選的區別並不總是光明與黑暗的對比。最後,雅各在此清晰地顯現為信心摔跤之人,以及盼望的族長。儘管他很精明,但他卻像希臘悲劇中的俄狄浦斯一樣。俄狄浦斯解開了斯芬克斯之謎,卻是瞎眼的,且在自己生命之謎面前依然瞎眼。拉班欺騙了他,正如他後來被自己的兒子們欺騙一樣,他因自己所犯的同樣罪行而受罰。雅各必須為一切而掙扎——為他的長子權、他的拉結、他的羊群、他生命的保障、他晚年的安息,以及他的墳墓。但在這些掙扎中,他並非沒有犯下許多罪行,然而作為神的選民,他藉著嚴厲的管教而獲得了釋放。因此,他被神的護理烙上了「盼望之人」的印記。他作為逃亡者前往哈蘭,又作為逃亡者回到家鄉。七年,他盼望拉結;二十年,他盼望回到家鄉;直到生命的黃昏,他仍盼望尋回在陰間(Sheol)失蹤的兒子約瑟;即使在埃及的土地上臨終時,他仍盼望在故土擁有一座墳墓。然而,他的彌賽亞盼望在其充分發展中,超越了所有這些實例,這在他信心生命的三個主要階段中顯而易見:伯特利、毗努伊勒,以及臨終時對兒子的祝福。他的生命與其父以撒的不同之處在於:以撒的復甦經歷多發生在生命早期,而雅各的則發生在後半生;以撒的生命平靜度過,而雅各的朝聖之旅則在很大程度上被風暴與試煉所籠罩。彌賽亞的受苦,在其預表論特徵中,在他身上比在以撒和亞伯拉罕身上表現得更為明顯;但榮耀的升高也與更深的謙卑相呼應。

雅各為拉結的服務,為我們呈現了一幅新娘之愛的圖畫,其發展與詩意之美唯有《雅歌》可與之媲美。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雅各並非對拉結的軟弱無動於衷(創 30:2),甚至對利亞也表現出耐心與寬容,儘管他曾遭受她最令人羞辱的欺騙。

拉班對雅各實施的欺騙,從神透過人類罪惡進行懲罰的角度來看,完全適合將他自己的罪擺在他眼前。正如他在母親的唆使下以長子身分自居,利亞這位長女也在他母親的兄弟唆使下,假裝成他自己的拉結被介紹給他。拉班甚至以哈蘭關於女兒長子權的習俗,諷刺地為這種欺騙辯解。因此,雅各為他的狡猾付出了代價,而拉班也確實必須為他的欺騙付出代價。

利亞的揀選建立在耶和華的恩惠之上。毫無疑問,她不僅因其顯而易見的謙卑,也因其與生俱來的祝福能力,以及對雅各那安靜而真實的愛,而適合成為彌賽亞世系的先祖。她生命的豐盛體現在她兒女的數量與力量上;因此,純粹自然生命的強大力量在他們身上占據主導地位。相反,約瑟,這位受新娘之愛所鍾愛的妻子所生的愛子,與他的兄弟們區分開來,作為他們中間的「分別者」(創世記 49章),是一個更高貴靈魂的孩子,儘管他生命的意義對於未來而言,不如猶大的生命那樣豐富。

如果我們要將對雅各實施的欺騙與強加視為可以忍受的,我們必須一方面假設利亞那種狂熱而強烈的愛;另一方面,假設他自己那種完美的幻覺。這種無意識的錯誤與本性的混淆,似乎幾乎傳給了長子流便(創 35:22;49:21);因此,由於他的過犯,他也失去了長子權。然而,我們不能完全同意路德的觀點(德里茨對此表示贊同),即雅各與利亞的結合雖然沒有通姦成分,但仍是超自然的,在這種意義上是怪異的。毫無疑問,其中存在著不純潔與不自然的成分。但我們必須記住,如上所述,不僅要考慮利亞的愛,還要考慮雅各的自我遺忘,在這種狀態下,自由選擇通常受到黑夜盲目力量的限制與約束,神正是透過並在這些力量中以創造性的能量工作。這是人落回創造主神手中的時刻。

哈蘭的家與以撒在別是巴的家之間的區別,在於拉班將雅各捲入了多妻制。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多妻制的惡果也顯現出來:嫉妒、爭競與加劇的感官慾望。儘管如此,雅各的情況不能根據後來禁止同時娶兩姐妹的摩西律法(利 18:18)來評判。加爾文在判斷時,沒有區分時代與經綸,凱爾正確地指出了這一點,並堅持認為這反駁了他嚴厲的判斷(即這是一起亂倫案件)(第205頁)。

在我們的敘述中,我們首先讀到一場持續七天、盛大而輝煌的婚宴。因此,這場輝煌的婚宴之後緊接著痛苦的幻覺並非偶然。撇開更粗俗的欺騙不談,拉結的形象在後來有多少次可能被替換成了利亞的模樣。

雖然姐妹之間爭相生育的競爭帶有罪的汙點,但其底層仍有一個神聖的動機,即對亞伯拉罕應許的信心,這應許包含在神權生育的祝福中。因此,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十二支派的豐盛源於這種競爭。

以撒認為以掃是揀選者的偏見,似乎在雅各認為他必須透過拉結獲得合法繼承人的偏見中有所重現。因此,當他被神的靈引導時,他顯得更加敬畏,因為神教導他,儘管他對約瑟有偏愛,卻要在猶大身上認出應許的真正世系。

這裡由母親們親自命名,是由環境決定的。這些兒子出生的整個歷史,也反映在他們的名字中。意義相似的名字有:迦得與亞設;利未與西布倫;西緬與拿弗他利;猶大與約瑟;後來出生的流便與便雅憫;以薩迦、但與底拿。

生命的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並調整了雅各對拉結的愛與他對利亞的忽視之間的對立,特別是藉著孩子們。同時,在他認可利亞的順服時,拉結那充滿激情的壞脾氣也激怒了他。

「他必增添;他必再賜我一個兒子」。這個願望實現了,卻成了她死亡的原因。她在便雅憫出生時去世。人類願望的實現對他本人可能是多麼危險、破壞性且致命的,聖經中有許多例子。撒拉希望從夏甲得子,這成了她極大悲傷的源頭。猶大希望被接納為耶穌的門徒,願望實現了,但正是在這個位置上,他陷入了最深的墮落。彼得希望在大祭司的院子裡盡可能靠近主,但這導致了他的跌倒。西庇太的兒子們希望坐在耶穌的左右兩邊——如果他們的願望實現了,他們將會填補十字架上被釘者左右兩邊強盜的位置。誠然,拉結的願望並非她死亡的唯一原因,但這位曾經不孕的婦人,在完成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數目時,帶著某種勝利在分娩中去世了。

約瑟的出生對雅各有多重要,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從此以後,他開始考慮回家的旅程,儘管從利百加那裡期待的消息遲遲未到。他被催促著冒險踏上回家的旅程。

雅各與利亞結合的這段歷史,甚至為那些不那麼幸福的婚姻投下了一道柔和的光,這或許能讓我們與它們和解,因為這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他成為眾多後代之父的原因;事實上,彌賽亞的世系正是由此產生;撇開利亞的愛與謙卑不可能不對雅各產生祝福這一事實不談。正常婚姻的基本條件無疑是新娘之愛。然而,我們在敘述中注意到,神的恩惠是多麼奇妙地將不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轉變為真正的益處。神特別關心婚姻關係,因為祂以此關心未來的世代。

講道與實踐

參見「教義與倫理」段落。雅各的信心摔跤。——盼望的族長。——雅各的雙重逃亡,從以掃逃亡,從拉班逃亡。——財富豐富與不幸豐富,在兩方面都充滿了祝福。——雅各與拉結,或新娘之愛的聖化。——牧人與牧羊女:相同的境遇。——雅各為新娘的服務,是基督為教會(祂的新娘)服務的預表。——拉結與利亞,或神在祂的孩子之間做出巨大的區別,卻又根據祂的公義同樣地珍視他們。——井邊的三次婚姻結合:以撒的、雅各的與摩西的。——雅各兒子的名字,是他家中人類軟弱與神聖救贖的預表。(婚禮場合的經文。)

至第一部分,創 30:1–8。斯塔克(Starke):克拉默(Cramer):如果神的命令與應許在我們面前,我們就能帶著喜樂與信心進行我們的事業。——提到水井的地方(參見經文彙編)。——(耶穌,生命的井。石頭,人類本性的無能,必須藉著信心移開。由於根據創 31:47,迦勒底人說的語言與迦南居民不同,雅各可能讓哈蘭人聽懂,是因為他從母親那裡學會了迦勒底語(Clericus)。——族長的語言轉變為後來猶太人的希伯來語。)[有充分理由相信,這些方言當時非常相似,以至於從一種過渡到另一種並無困難。——A. G.]——因為「平安」一詞包含了屬靈與自然的福祉,希伯來人將其用作常見的問候語。

第二部分,創 30:9–14。神的護理在此運行。——(井的寓言。基督如何移開了罪與死的沉重石頭。這三群羊指代基督在墳墓中的三天!等等。伯曼(Burmann)。)

創 30:13。這是必要的,為了消除拉班心中的所有懷疑,因為他還記得以利以謝曾帶著多麼龐大的隨從。——正如三位傑出的族長在井邊找到了他們的妻子(摩西與他的西坡拉),主基督也藉著神聖的洗禮,作為道中的洗滌,將教會(祂的屬靈新娘)獻給自己。——施羅德(Schröder):他們的第一次相遇,預示了他們未來共同生活的全部。

創 30:11(加爾文)。在貞潔與謙遜的生活中,允許更大的自由。——(如果有人轉向智慧的真正源頭,即神的話語,以及其中啟示的救主,他將為他的新娘獲得屬天的智慧。柏林聖經。)

第三部分,創 30:15–25。創 30:20。作為一名普通的僕人。這是彌賽亞的預表性暗示,祂以僕人的樣式,帶著巨大而嚴酷的勞苦,獲得了祂的新娘。——(雅各耐心等待、信心與貞潔的獎賞。)

創 30:18。貞潔的少女不會為了找丈夫而參加大型、令人興奮的聚會,而是堅守自己的職責,信靠神,神有能力賜給她一位虔誠、體面且正直的丈夫。——蘭格(Lange):如果雅各因對拉結的愛,使整個艱難的服務變得容易,那麼為什麼不能說,神的兒女是因為愛神而遵守祂的誡命呢(約一 5:3)。——符騰堡聖經(Bibl. Wirt.):貞潔的愛是一件美好的事物,藉此,夫妻之愛隨後得到越來越多的加強與鞏固。

創 30:25。在這裡,雅各可能理解了當他為了長子權而對以掃施展那種狡猾與欺騙時,以掃是多麼痛苦。正如他對待他人,神允許他從他人那裡得到回報。——狡猾的拉班戴著世界的面具;無論誰侍奉它,永遠得不到他所期望的;他尋找拉結,看哪,卻是利亞(Olear)。

格拉赫(Gerlach):從這個實例開始(特別是),神藉著每一個事件對雅各說話。拉班欺騙他,因為他認為拉班(雅各?)的服務對他有利,因此他(拉班)不僅失去了大部分(?)羊群,還被迫與他的孩子們分離。——重婚的悲慘:因此律法中明確禁止(利 18:18)任何人同時娶兩姐妹,或偏袒一位妻子勝過另一位(申 21:17)。七年的服務或許提醒我們後來以色列人中的法規,根據該法規,僕人應在第七年獲得自由(出 21:2);因此,雅各作為對女兒們的補償,承擔了七年的服務(奴役)。——(避免激怒以掃,使他無法從家鄉帶來聘禮,即使他已將此事託付給神。)——施羅德:空間對信心不是障礙,時間對盼望也不是。——如果由神所定,長期的婚約可以成為基督徒婚姻有益且健康的學校。——比較拉班對雅各的欺騙,與雅各對以掃的欺騙:1. 一個兄弟對另一個兄弟。2. 那裡是弟弟代替哥哥;這裡是大姐代替妹妹,等等。8.(Roos)他結婚時並不認識利亞,正如他父親祝福他時並不認識他一樣。4. 利亞是在她父親的唆使下,雅各是在他母親的唆使下。——但他儘管對利亞一無所知,卻得到了神為他指定的妻子,她將成為彌賽亞的母親,正如以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祝福他為應許的合法繼承人。啊,在人類的多少錯誤與愚行中,在這裡和各處,我們都發現了神不可避免的恩惠與信實交織在一起(Roos)。

第四部分,創 30:26–30。斯塔克:創 30:27。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猶太人在出生、婚禮與死亡時,將第七天視為聖日(創 21:4;路 2:21;創 50:10;傳 22:13)。從這一事實我們可以推斷,古代希伯來人已經將出生與割禮之日、結婚之日與死亡之日,視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天。——(創 30:28。雅各本可以要求離婚。)——雅各的多妻制並非由感官慾望引起;但並未免受懲罰。——(伯曼:比較兩位妻子與舊約和新約,主所訂婚的兩個教會。舊約是利亞,疲憊的,眼睛柔弱的。)——霍爾(Hall):神經常透過我們自己的友誼(親戚)來折磨我們。祂經常在我們意識到之前,就藉著他人的罪來懲罰我們自己的罪(撒下 16:22)。——奧西安德(Osiander):哦,貪婪有什麼是做不到的?——霍爾:神的兒女不容易得到他們想要的,但必須為此艱苦勞作;(德語)為此竭盡全力。——施羅德:雅各的歷史,在其轉折點上,遇到了各色人物,他們的作用是透過與雅各的對比,更清晰地突顯他的性格;他們的思想局限於現在,而他的目光則投向未來。因此是以掃與拉班。

第五部分,創 30:31–35。斯塔克:奧西安德:神依然習慣於照顧受苦的人。——克拉默:神分部分地分配祂的恩賜。不要輕視任何人。——霍爾:神知道如何以相似的方式衡量我們的恩賜與十字架。——符騰堡聖經:沒有什麼是如此糟糕或複雜,以至於神不能從中帶來益處。——(猶大一詞的含義:1. 感謝;2. 稱讚;3. 讚美;4. 認罪。)從這位猶大,所有猶太人都得到了他們美麗的名字。——格拉赫:流便:看見一個兒子;暗指 Raah-Be-Onyi,即他(耶和華)看顧了我的苦難。——施羅德:母親給予名字,正如她在荷馬史詩中那樣。

第六部分,創 30:1–8。斯塔克:符騰堡聖經:急躁是許多罪惡的母親。——即使對於敬虔人的婚姻生活,和平與和諧的太陽也不總是照耀;有時會出現爭吵與紛爭的烏雲。但我們必須及時防範這樣的烏雲與風暴。——我們不能試圖藉著不義的手段獲得神的祝福。——施羅德:孩子是神的恩賜。所有父母都應考慮這一點,並妥善照顧這些神聖的恩賜,以便當神呼召那些祂託付給他們的人時,他們能交出好的帳目(Valer. Herb.)。——在拉結身上,我們遇到了嫉妒與爭競,而在耶和華那裡,卻有憐憫與恩惠。

第七部分,創 30:9–13。施羅德:以色列在任何時代都應因族長在對待妻子方面的可責備的軟弱與順從,以及他多妻制的可怕圖畫而受到警告。(以色列確實應該以這種方式學會區分時代,認識到神在人類錯誤中與之上的恩惠運作,並為祂律法中的進步而歡喜。)

第八部分,創 30:14–21。斯塔克:(你問到風茄(Dudaim)的本質嗎?有些人認為是百合,有些人認為是漿果,但沒人知道它們是什麼。有些人稱它們為「冬櫻桃」。路德。)——姐妹間的競爭。因此神懲罰他,因為他娶了兩個妻子,甚至是兩個姐妹。即使是聖潔的婦女也不完全是屬靈的。——施羅德:關於使女的孩子,利亞與敘述者都沒有提到神的名字。他們在最嚴格的意義上是以自然方式所生(Hengstenberg)。(這是錯誤的,因為首先,雅各與使女之間並沒有純粹出於慾望的自然結合;2. 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就不會被列入以色列蒙福的後裔中。事實上,主要的支派並非源於她們。)

第九部分,創 30:22–24。斯塔克:為什麼不孕被亞伯拉罕的後裔視為神咒詛的標誌:1. 這似乎意味著他們被排除在亞伯拉罕後裔擴張的應許之外;2. 他們沒有生下彌賽亞的希望;3. 他們沒有分享神普遍命令的份:生養眾多。——奧西安德:如果我們沒有立即得到回應,我們的禱告不應被視為徒勞。如果我們在十字架下足夠謙卑,那麼我們將會被高舉。——施羅德:路德關於雅各的妻子們說,她們並非受純粹肉體的慾望驅使,而是著眼於與應許之種相關的兒女祝福。

腳註:

[1] [創 30:11。原文意為「帶著一隊或一團」。——蘭格遵循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以及大多數早期譯本。但無論我們遵循 Keri(讀法)還是 Chethib(寫法),如我們的版本所示,最好堅持其含義:一隊或一團。因為雖然利亞此後使用 אֱלֹהִים(’elōhīm)而非 יְהוָֹה(Yahweh),表明她因使用這些純粹的人類權宜之計而陷入了較低的宗教狀態,但我們很難假設她會這樣命名她的孩子以承認一個虛構神祇的力量,或宣稱她的孩子僅僅是運氣的結果。除此之外,創 49:19 是決定性的。——A. G.]

[2] [創 30:18。希伯來文 יֵשׁ שָׂכָר(yēsh śākār),有獎賞——或 יִשָּׂא שָׂכָר(yissā’ śākār),他帶來獎賞。——A.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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