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與著作集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 Works
出埃及記 3:1-22
Exodus 03-01-22

C.—摩西的蒙召。他的推辭與順服。他與亞倫的聯合及他們對以色列民的首次使命。

出埃及記 3, 4

1 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後面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2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他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 3 摩西說:「我要轉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4 耶和華神見他轉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 5 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6 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 7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9 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了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10 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 11 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12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13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 14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15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世世代代。 16 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 17 我也說:我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 18 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 19 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會容你們去。 20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21 我必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 22 但每一個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婦女,要求金銀器皿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釋經與考證

出埃及記 3:1。「因此,葉忒羅的住所與何烈山之間隔著一片曠野,不應在何烈山的東北方,而應在東南方尋找。因為只有基於這一假設,我們才能輕易解釋以下兩個事實:(1) 摩西在從米甸返回埃及的途中,再次經過何烈山,在那裡,從埃及來的亞倫與他會合(Exo 4:27);(2) 以色列人在曠野旅途中,從未遇見米甸人,且在離開西奈山時,以色列人和米甸人何巴的道路分開了」(Keil)。這裡的「何烈山」是在廣義上使用的,涵蓋了整個山脈,包括西奈山,因此這兩個名稱往往是等同的,儘管嚴格意義上的何烈山位於更北邊。——神的山。——根據 Knobel 的說法,這在摩西蒙召之前就是一個神聖的地方;根據 Keil 的說法,直到後來才成為神聖之地,這裡是以其後來的地位來稱呼它。但一定有某種原因,引導牧羊人摩西將羊群趕到這座山,並隨後選擇西奈山作為頒布律法之地。這座雄偉山脈之所以受到特別尊崇,其更普遍的原因無疑是對「神的山」普遍懷有的敬畏。הַמִּדְבָּר(hammidbār)一詞可被視為「牧場」,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摩西在沉思中,忘記了自己作為牧羊人的身份,將羊群趕到了普通牧場之外。然而 Rosenmüller 觀察到:「在半島的這個最高區域,可以找到最肥沃的山谷,那裡也生長著果樹。該地區水源充足,因此當低地乾涸時,它是所有貝都因人的避難所。」傳統將西奈修道院定為荊棘叢和摩西蒙召的地點。

出埃及記 3:2。耶和華的使者。——根據 Exo 3:4,這就是耶和華本人,甚至是神本人,即 Elohim。——荊棘。——象徵著以色列人在其卑微地位中的貧困,與那些高大的樹木形成對比,Jdg 9:15。根據 Kurtz,火焰是神聖潔的象徵;根據 Keil,他觀察到神的聖潔是由光來表示的(例如 Isa 10:17),火在燃燒和消耗的意義上,更是淨化苦難和毀滅性懲罰的象徵,或是神管教和懲罰性公義的象徵。但這肯定不是燔祭壇上祭火、「聖火」、以利亞的火車火馬,或五旬節那天使徒頭上的火舌所代表的意義。火作為神聖生命的象徵,作為那通過死亡毀滅死亡的生命,作為神嫉邪的愛與權柄的象徵,具有兩個相反的側面:它既是那眷顧、帶回、淨化並使人重獲新生的嫉邪之愛之火,也是那消耗性的憤怒與審判之火。這種火的雙重意義在北歐神話中也特別明顯。Keil 正確地指出,光比火具有優先性。因此,這裡的火可能象徵著以色列人正在其中燃燒的埃及苦難,但耶和華在火中的臨在,並不意味著與苦難形成對比,而是意味著祂控制著火,使之淨化而不消耗以色列人;相反,火代表了耶和華在祂的治理中,因此埃及人的壓迫被提升到了神聖治理的光照之下。這對於神權政治和基督教會本身未來的一切苦難,也具有預言性的意義。神的教會在世界末日將作為最後一叢燃燒卻未被燒毀的荊棘顯現。

「אֵל קַנָּא(El Qanna,嫉邪的神)是 אֵשׁ אֹכְלָה(’ēsh ’ōkĕlāh,吞滅的火,Deu 4:24),在以色列中間(Deu 6:15)。」(Keil)。

出埃及記 3:3-5。轉過去。——參見 Gen 19:2。——摩西,摩西。——參見 Gen 22:11。這是最懇切的警告和對當下神聖性與危險性最深刻感受的表達。這呼喚包含兩個要素。首先,摩西不得再靠近耶和華;其次,他必須將自己所站的地方視為聖地,在那裡他不能穿著沾滿塵土的鞋子。脫鞋通常與洗腳具有相同的性質,因此不僅是對聖地和神臨在的一般敬畏表達(就像我們脫帽一樣),也是對生活中因行走而沾染在鞋子或腳上的道德塵埃的提醒,即那些必須在神聖時刻謙卑自己以求赦免的罪。關於東方進入寺廟、清真寺等處脫鞋的習俗,參見 Keil, p. 439。

出埃及記 3:6。你父親的。——單數形式無疑包含了作為亞伯拉罕最初存在的三位先祖。摩西在第二階段啟示的宗教中,處處指向始於亞伯拉罕的第一階段啟示;因此,耶和華的名字才獲得了其新的特定含義。律法的啟示預設了應許的啟示(Romans 4;Galatians 3)。——摩西蒙上臉。——除了「不要近前來」、「脫下鞋子」這兩條命令外,還有這一行為,作為內心自願的表達。參見 1Ki 19:13。「有罪的人無法忍受看見聖潔的神」(Keil)。感官的眼睛也被內心所見到的顯現之光輝所征服,就像被太陽的光輝所征服一樣。參見 Revelation 1。

出埃及記 3:8。我下來。——參見 Gen 11:5。美好之地,即肥沃之地。寬闊之地,即不像尼羅河谷那樣狹窄。流,即流溢著奶與蜜;因此,花朵和花草茂盛的牧場豐富。關於迦南的肥沃,參見地理著作。——到……之地。——對該地的更詳細描述。參見 Gen 10:19;Gen 15:18。

出埃及記 3:11。摩西對神說。——那個曾經在不該行動時想要行動的人,現在在應該行動時卻不再願意了。這兩種過失——魯莽與隨後的遲緩——是相對應的。摩西確實「在米甸的學校裡學會了謙卑」[Keil];但這種謙卑不能被認為沒有夾雜著沮喪,因為謙卑本身並不妨礙大膽的信心(Faith),反而是它的源頭。在做了四十年的無名牧羊人後,他認為自己不僅放棄了怨恨,也放棄了希望。此外,他對那件似乎對他的人民毫無益處、對自己只有損害,且在埃及可能尚未被遺忘的重大事件,無疑有著與以往不同的感受。正如在埃及的奴役中,約瑟弟兄們的舊罪甚至顯現在第三和第四代人身上,那種往日魯莽的陰影似乎也顯現在他精神的窘迫中。

出埃及記 3:12。神必與他同在並使他的使命成功的應許,將通過他拯救以色列人、領他們到西奈山,並在那裡與他們一同進行神聖的敬拜——即,正如這句話的完整含義可能意味著,正式進入耶和華敬拜者的關係——來印證。這種敬拜的中心點,確實是在後來,即在祭祀獻祭中,特別是燔祭,它印證了聖約(Covenant)。這第一個也是最大的證據包含了隨後的一切,旨在針對摩西本人;有了它,神就為整個事件的成功結果提供了保證。不應忽視的是,這個偉大的應許與他靈魂中正在復甦的偉大希望有著密切的聯繫。

出埃及記 3:13。摩西首先為了他的使命,也可以說為了他整個未來的宗教體系,明確地想要知道神的名字,這是非常有意義的。神的名字,即使是以「全能者」(El Shaddai)的形式,對於以色列人即將進入的新關係來說也太籠統了,因為他們將作為一個民族,與其他都有自己神祇的民族並列。雖然祂是獨一的神,但祂必須擁有一個對以色列具有特定意義的名字;雖然耶和華這個名字他們已經知道,但它還沒有其獨特的意義,正如神作為父的名字是在新約中才獲得其含義,而「稱義」(Justification)一詞是在宗教改革時期才獲得其含義一樣。因此,摩西暗示他只能以神的名義解放人民;他必須以一種新的階段將他們祖先的宗教帶給他們。שֵׁם(shēm,名)不僅表達了「神聖本質的客觀顯現」[Keil],更表達了人類對它的領悟。客觀的顯現本身不能被褻瀆,但神的名字卻可以。

出埃及記 3:14。難道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ehyeh ’ăsher ’ehyeh)僅僅意為「我是那我是」嗎?它是否僅僅指神的絕對性,或作為永恆者的神?我們認為,這兩個 אהיה(’ehyeh)並不表示同一種存在形式,而是表示在兩個不同未來時間裡的同一存在。從未來到未來,我將是同一位——在眷顧和拯救神子民方面是同一位,是信實的聖約(Covenant)之神,因此,與異教徒對神之表述中不斷的變化截然不同。這種祂的自覺是祂名字的直接形式;轉化為第三人稱,就是耶和華。因此,「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一表達在意義上也是等同的。當出埃及記第 6 章中這個名字的重複被視為對同一事實的另一種記載時,人們忽略了在那個情況下,重點是要獲得一個保證,即「耶和華」這個名字將超越「全能的神」——這是一個摩西當時因暫時灰心而正需要的保證。

出埃及記 3:15。我的名,直到永遠。——向前進入所有的未來,向後進入所有的過去(זֶכֶר,紀念)。

出埃及記 3:16-18。摩西不僅要以耶和華的名義,還要與以色列的長老們聯繫,以人民的名義執行他對法老的使命。「長老」一詞,確實主要指部落和家族的首領,但也指基於該系統的簡單、宗法式的法律組織。——現在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נֵלְכָה־נָּא(nēlĕkāh-nā’)這一短語在外交上完全適合當時的情況。嚴格來說,他們有完全的權利去,但這取決於法老的同意。Knobel 說:「因此,代表們要對國王實行欺騙。」這對心理過程的判斷相當笨拙。如果法老同意了請求,就會看出他處於仁慈的情緒中,他們可能會逐漸要求更多。如果他拒絕了,對他們來說,不至於因為公開提出解放的建議而立即讓自己陷入毀滅,並引入與他那已被耶和華的引導思想所預見的剛硬心腸的對抗,這對他們是有利的。摩西更懂得如何對付專制君主。因此,他很快增加了要求,直到他要求解放,Exo 6:10;Exo 7:16;Exo 8:25;Exo 9:1;Exo 9:13;Exo 10:3。從一開始,人民希望出去進行神聖的敬拜活動,這一定給國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重要的是,他們在獻祭時,希望避免冒犯埃及人,Exo 8:26。但耶和華作為以色列人民合法的君王,逐漸出來反對祂權利的篡奪者,Exo 9:1 sq。摩西當然即使在心硬的過程中,也沒有讓他的全部目的顯露出來;但他仍然給出了暗示,當法老准許他們在國內獻祭的特權後,他堅持要走三天的路程,並在一個模糊的附加說明中,暗示他隨後仍會等待耶和華給予進一步的指示。

出埃及記 3:19。雖用大能的手。——儘管神確實用大能的手釋放了以色列。法老即使在十災之後,也沒有永久地順服耶和華;因此他在紅海中滅亡了。

出埃及記 3:20。宣告耶和華將藉以榮耀祂自己的神蹟。

出埃及記 3:21。宣告埃及人的恐懼,在這種恐懼中,他們將在以色列人提出謙卑的借貸請求時,給予他們最昂貴的器皿(Keil:「珠寶」)。這一宣告在 Exo 11:2 sq 中成為了一條命令。關於對這一事實的古老誤解,參見 Keil, p. 445 sq,以及對 Hengstenberg, Kurtz, Reinke 的參考;另參見《創世記注釋》,p. 29。「埃及通過強加給以色列人的無理和不公正的苛捐雜稅搶劫了以色列;現在以色列帶走了埃及的戰利品。這是神子民在與世界權勢的鬥爭中將永遠獲得勝利的前奏。參見 Zec 14:14」(Keil)。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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