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歷代志上|第 29 章

2. 聚集的首領為建造聖殿的奉獻:歷代志上 29:1–9

1Ch 29:1 大衛王對全會眾說:「我兒子所羅門是神特選的,還年幼嬌嫩,這工程甚大;這殿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神建造的。2 我已盡力為我神的殿預備金子作金器,銀子作銀器,銅作銅器,鐵作鐵器,木作木器,還有紅瑪瑙、可鑲嵌的寶石、彩色寶石,和一切的寶石,並漢白玉,極其豐富。3 且因我心中愛慕我神的殿,就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之外,又將我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建造我神的殿,4 就是俄斐金三千他連得,精煉的銀子七千他連得,以貼牆壁。5 金子作金器,銀子作銀器,並藉匠人的手製造一切。今日有誰樂意將自己獻給耶和華呢?」

6 於是,眾族長、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千夫長、百夫長,和監管王工的官長,都樂意奉獻。7 他們為神殿的工程,獻上金子五千他連得和金達利一萬,銀子一萬他連得,銅一萬八千他連得,鐵十萬他連得。8 凡有寶石的,都交給革順人耶歇,送入耶和華的殿庫。9 因這些人誠心樂意獻給耶和華,百姓就歡喜,大衛王也大大歡喜。


3. 大衛的感恩:歷代志上 29:10–19

10 大衛在全會眾面前稱頌耶和華,說:「耶和華我們列祖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直到永永遠遠。11 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祢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祢的;國度也是祢的,並且祢為至高,為萬有之首。12 豐富尊榮都從祢而來,祢也治理萬物。在祢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祢。13 我們的神啊,現在我們稱謝祢,讚美祢榮耀之名。14 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15 我們在祢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沒有長存的指望。16 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預備這許多材料,要為祢的聖名建造殿宇,都是從祢而來,都是屬祢的。17 我的神啊,我知道祢察驗人心,喜悅正直。我以正直的心樂意獻上這一切物。現在我見祢的民在這裡都樂意奉獻與祢,我也歡喜。18 耶和華我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啊,求祢使百姓的心常存這樣的意念,堅定他們的心歸向祢。19 又求祢賜我兒子所羅門誠實的心,謹守祢的命令、法度、律例,成就這一切的事,並建造我所預備的殿。」


4. 公眾集會結束;所羅門登基:歷代志上 29:20–25

20 大衛對全會眾說:「你們應當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於是會眾稱頌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低頭拜耶和華與王。21 次日,他們向耶和華獻平安祭和燔祭,就是獻公牛一千,公綿羊一千,羊羔一千,並同獻的奠祭;又為以色列眾人獻了許多的祭。22 那日,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吃喝,大大歡樂。他們立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作王,使他受膏,歸與耶和華作君王,又膏撒督作祭司。23 所羅門就坐在耶和華所賜的位上,接續他父親大衛作王,萬事亨通;以色列眾人也都順服他。24 眾首領、勇士,和大衛王的眾子,都順服所羅門王。25 耶和華使所羅門在以色列眾人眼前甚為尊大,極其威嚴,勝過在他以前的以色列王。


5. 大衛歷史的終結:歷代志上 29:26–30

26 耶西的兒子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27 作王共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28 他年紀老邁,日子滿足,享受豐富、尊榮,就死了。他兒子所羅門接續他作王。29 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拿單先知的書上,和先見迦得的書上。30 他的國位、能力,和他經過的事,以及以色列和列國的興衰,都寫在這些書上。


2. 聚集的首領為建造聖殿的奉獻:1Ch 29:1–9 —— 「對全會眾」,這僅由 1Ch 28:1 所述的「首領」或人民中更傑出的代表(顯貴)組成。——「我兒子所羅門,是神特選的」,這是一個括號:「作為那一位(אֶחָד),神揀選了他」。關於「年幼嬌嫩」,參見 1Ch 22:5。——「這殿不是為人」。只有此處和 1Ch 29:19 使用了後期的詞 הַבִּירָה(ha-birah),用以指代聖殿(關於其堡壘般的規模與強度);在其他地方,它要麼指波斯皇家城堡(斯 1:2;1:5;2:3;尼 1:1),要麼指耶路撒冷聖殿中的城堡。

1Ch 29:2 關於 א,參見 1Ch 23:15。——「紅瑪瑙、可鑲嵌的寶石」。關於 שֹׁהָם(shoham,紅瑪瑙、縞瑪瑙等,或可能是綠柱石),參見創 2:12;出 28:9;28:20;伯 28:16;關於 אַבְנֵי מִלּוּאִים(「鑲嵌的寶石」),出 25:7;35:9,其中也提到了為大祭司以弗得和胸牌設計的紅瑪瑙。——「彩色寶石,和一切的寶石,並漢白玉,極其豐富」。אַבְנֵי־פוּךְ(abne-puk),正確地說是塗料或鉛礦石(參見王下 9:35;賽 54:11),也許是顏色非常深沉閃亮的寶石,深紫色,如紅榴石或紅寶石(נֹפֶךְ,可能與 פּוּךְ 在詞根上有關)。אַבְנֵי רִקְמָה(abne riqmah),各種顏色的石頭,帶有條紋(瑪瑙?),作為 אֶבֶן יְקָדָה(「珍貴的寶石」),總體而言,א׳ שַׁיִשׁ(shaysh),白大理石(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通過帕羅斯大理石的時代錯誤來解釋);參見縮寫形式 שֵׁשׁ(shesh),歌 5:15;斯 1:6。

1Ch 29:3 「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之外」,字面意思是「在一切之上,在一切之外」。關於 הֲכִינוֹתִי(hakinothi),沒有關係代詞將其與前面的 כָּל 連接,參見 1Ch 15:12。

1Ch 29:4 「俄斐金三千他連得」,最精純最好的金子;參見歷代志下 9 章後的附錄。三千他連得金子,按聖所或摩西舍客勒計算,將達到九千萬塔勒(約 13,500,000 英鎊),按皇家舍客勒計算則為一半;七千他連得銀子在第一種情況下將達到一千五百萬塔勒(約 2,250,000 英鎊),在第二種情況下為其一半。這筆數額的巨大,無論如何表明這包括了大衛所有的私人財產;參見 1Ch 22:14 起。——「以貼牆壁」,即適當的聖殿房屋(בָּתִּים,如 1Ch 28:11),聖所和至聖所,以及院子和樓房,其內牆(代下 3:4–9)全部懸掛著金子。

1Ch 29:5 「金子作金器」,或字面意思是「為金子,為金子」等;參見 1Ch 29:2。——「並藉匠人的手製造一切」,為所有藉匠人之手製造的作品。——「今日有誰樂意(הִתְנַדֵּב,顯示自己樂意,如 1Ch 29:6;拉 2:68)將自己獻給耶和華呢?」,即為祂提供自願的奉獻;參見出 28:41;32:29,及代下 13:9。不定式 מַלְּאוֹת(連同 מַלֵּא,代下 13:9),亦見但 9:2;出 31:5。

1Ch 29:6 「眾族長」,正確地說是「列祖的」;הָאָבוֹת(ha-aboth)代表 בֵּית הָאָבוֹת(列祖之家);參見 1Ch 24:31,27:1 等。——「監管王工的官長」,字面意思是「關於官長」;在 שָׂרֵי מְלֶאכֶת המ׳ 之前有與 1Ch 28:21 中同樣多餘且無法翻譯的 לְ。這些是「管理王和王子一切產業牲畜的官員」,1Ch 28:1,即王室領地的官員。

1Ch 29:7 「他們為神殿的工程,獻上金子五千他連得」。我們必須假設對所列數額的部分「簽署

1Ch 29:11. 「耶和華啊,尊大、能力……都是祢的」;參見 Psa 144:8;關於「能力」(此處及 1Ch 29:12),參見 Psa 21:14;關於「華美」(此處及 1Ch 29:13),參見 Psa 94:6;關於「光輝」(נֵצַח,Luther 將其譯為「勝利」,不太恰當),參見 1Sa 15:29;關於「威嚴」(Luther 譯為 הוֹד,與經文「感謝」相悖),參見 1Sa 16:27,Psa 21:6。整段頌榮在主要意象上屬於啟示文學,如 Rev 4:11;Rev 5:12;Rev 7:12 等。——「耶和華啊,國度也是祢的,並且祢為至高,為萬有之首。」מַמְלָכָה(mamlakah),「國度、至高主權」,如 Psa 47:8 f.;參見 Mat 6:13。מִתְנַשֵּׂה(mitnasseh)並非分詞(Berth. 認為其前應補上 אַתָּה,即「祢是」),而是一個不定詞名詞,「被尊崇的狀態」;參見 2Ki 2:21;Ew. § 160, e。關於「為萬有之首」,參見 κεφαλὴν ὑπὲρ πάντα(頭,在萬有之上),Eph 1:22。

1Ch 29:12. 「豐富尊榮都從祢而來」;同樣的連結見 Pro 3:16;亦參見 1Ch 29:28;2Ch 17:5;1Ki 3:13。

1Ch 29:13. 「我們的神啊,現在我們稱謝祢」,準確地說是「現在我們正在稱謝並讚美祢的名」:分詞表達了工作的持續性;參見 1Ch 23:5。——「祢榮耀的名」,字面意義為「祢榮耀的名」,Luther 在此處如此翻譯,儘管他在 1Ch 29:3 將「聖潔之殿」譯為「聖殿」。

1Ch 29:14. 「因為」(字面為「並且因為」;וְכִי,如 Jdg 10:10)「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עָצַר כֹּחַ(atsar koach),準確地說是「持有或保留力量」,進而引申為 valere(有能力);參見 2Ch 13:20;Dan 10:8;Dan 10:16;Dan 11:6。——「如此」,正如我們剛完成的為聖殿所作的甘心祭奉獻(1Ch 29:3-8)所證明的。關於 כַּזּאֹת(kazzoth),參見 2Ch 32:15。

1Ch 29:15. 「我們在祢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參見 Psa 39:13;Heb 11:13;Heb 13:14。即使在這對世俗生命虛空與無常的強烈斷言中(關於 b,參見 Job 8:9;Psa 90:9 f.,Psa 102:12;以及 Jer 14:8),正如前一節所回憶的 Gen 32:10,也出現了對雅各在世俗生涯終點所承認之事的影射;參見 Gen 47:9。

1Ch 29:16. 「這一切預備的物」,הָמוֹן(hamon),錢財、財富的堆積,如 Ecc 5:9。關於「它」(指「堆積物」)代替「她」的變體,參見批判註釋。

1Ch 29:17. 「我心誠實」。ישֶׁר לֵבָב(yosher lebab),如 Deu 9:5;參見前文的 מֵישָׁרִים(meisharim),「正直」,Psa 17:2。——「祢的民在這裡」,即「他們發現自己在這裡」。關於用 הַ(ha)代替 אֲשֶׁר(asher),參見 1Ch 26:28 和 1Ch 29:8;關於「發現自己」即「在場」,參見 1Ch 28:1;2Ch 5:11。

1Ch 29:18. 「求祢保守這」,即那在這些禮物中表達出來的甘心樂意之靈。——「心中的思想」,如 1Ch 28:9。——「堅定他們的心」(或「預備」),如 1Sa 7:3。

1Ch 29:19. 關於 a,參見 1Ch 29:9;關於 b(הַבִּירָה),參見 1Ch 29:1。

  1. 公眾集會的結束。所羅門登基:1Ch 29:20-25。——「全會眾就稱頌」,ברךְ(barak)後接 לְ(le),如 1Ch 29:13:הדה(hodah),以及 הלל(halal)後接 לְ。他們……「向耶和華下拜」,他們在神面前,並在作為神在地上的預表與代表的君王面前行禮。關於 קדד(qadad)與 השׁתחוה(hishtachawah)的結合,既表示對神的敬拜,也表示對人的尊敬,參見 Gen 24:26,Exo 12:27;Exo 34:8;1Ki 1:16;1Ki 1:31;以及 Psa 95:6 等。

1Ch 29:21. 「向耶和華獻祭,並獻燔祭」。同樣的短語被結合在一起,只是順序相反,見 1Sa 6:15。זְבָחִים(zebachim)在此處指一般的動物祭,但在 b 中,與前述的燔祭相對,它指平安祭(שְׁלָמִים,Exo 25:5),與適當的歡樂節期相關。——「次日」;參見 Lev 23:11;Jon 4:7。

1Ch 29:22. 「他們吃喝」。這描述了歡樂的筵席,如 1Ch 12:39;1Ki 4:20;Deu 12:7;Deu 26:10。——「第二次立……為王」。שֵׁנִית(shenith),與 1Ch 23:1 不同,那裡報導的是所羅門作為其父繼承人的第一次莊嚴提升(宣告),但其中並未包含膏立的儀式。目前的第二次提升與 1Ki 1:32 ff. 所報導的相符,正如那裡提到撒督參與了這次莊嚴的膏立行動所顯示的那樣。——「膏他,歸與耶和華」(按照耶和華的旨意)「作君王」,לְנָגִיד(lenagid);此處是為了與隨後的「作祭司」形成更鮮明的對比;此外參見 1Ch 28:4;1Ki 3:35。——「膏撒督作祭司」。這一點是歷代志作者特有的記載,標誌著以他瑪支派的另一位大祭司亞比亞他的降職開始,所羅門在其父死後(1Ki 2:26 ff.)正式完成了這一點,而這在大衛在世時就已經開始了:這是通過撒督在眾官員面前與年輕的君王一同受膏而預備的。

1Ch 29:23. 「所羅門就坐在耶和華所賜的位上,作王」。關於此記載的預期性質,參見 1Ch 23:1;關於「耶和華的寶座」,參見 1Ch 28:5。——「亨通;以色列眾人也都順從他」,按照大衛之前表達的希望,1Ch 22:13。關於 שָׁמַע אֶל(shama el)即「順從」,參見 Deu 34:9。

1Ch 29:24. 「大衛王的眾子……也都順服所羅門王」,字面意義為「手放在……之下」(參見 2Ch 30:8;Lam 5:6)。我們可以注意到此處對亞多尼雅那次很快被鎮壓的企圖(1Ki 1:5 ff.)的輕微影射,這完全符合歷代志作者的風格(參見歷史與倫理原則,第 1 條)。

1Ch 29:25. 「尊大……極其」;參見 1Ch 22:5。——「將國的威嚴賜給他」。נָתַן עַל(natan al),如 Psa 8:2;הוֹד(hod),如 1Ch 29:11。——「在他以前以色列的王未曾有過的」。其結構部分如 Ecc 1:16,部分如 1Ki 3:12。這句話有些誇張,因為在他之前只有兩位以色列王(我們的作者習慣忽略伊施波設,如 1Ch 29:27 所示)。

  1. 大衛歷史的結束:1Ch 29:26-30。——「他作以色列王的日子」,包括他在希伯崙居住的七年(更精確的數字在 2Sa 5:5 為七年半)。

1Ch 29:28. 「年紀老邁」;參見 Gen 15:15;Gen 25:8。——「日子、豐富、尊榮」都滿足了(參見 Job 42:17)。關於 עשֶׁר וְכָבוֹד(osher vekabod)的結合,參見 1Ch 29:12。

1Ch 29:29. 「大衛王始終的事」。作者在此指出了他為現在完成的大衛生命敘述所設定的簡單順序;參見福音與倫理反思,第 2 條。——「看哪,都寫在……上」,準確地說是「在……之上」;參見 1Ch 9:1。關於現在提到的來源,參見導論 § 5, II。

1Ch 29:30. 「和他所有的國位、權勢」;גְּבוּרָתוֹ(geburatho),此處指他的「權勢展現」,即他所顯示的力量、他的英勇事蹟;參見 1Ki 16:5。——「和他經過的時期」,即發生在他身上的事件。הָעִתִּים(haittim),如 Job 24:1;Psa 31:16。——「以及以色列各國的」,大衛與之有友好或敵對接觸的國家,如腓尼基、非利士、以東、摩押等。關於此短語,參見 2Ch 12:8;2Ch 17:10;2Ch 20:29。

6 眾首領、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千夫長、百夫長,以及管理王室工程的官員,7 都甘心樂意地奉獻。他們為神殿的服事,奉獻了金子五千他連得和一萬達利克,銀子一萬他連得,銅一萬八千他連得,鐵十萬他連得。8 凡手中有寶石的,都交給革順族人耶歇,歸入耶和華殿的府庫。9 因這些人甘心樂意,百姓就歡喜,因為他們以誠實的心甘心樂意地獻給耶和華;大衛王也大大歡喜。

關於歷代志上 10–29 章的福音與倫理反思、護教與講道註釋

  1. 關於歷代志作者以何種歷史與實踐觀點,來看待掃羅及其家敗亡的簡短記載(他以此開啟對大衛歷史的完整描述),他在歷代志上 10 章的最後兩節經文中解釋得非常清楚:掃羅的國度在短暫存在後,必須為大衛的國度讓路,其簡單的理由是:它並非建立在對耶和華——聖約之神——的真實信心以及甘心順服祂的基礎上;其統治者不僅一次,而是不斷地將先知那懇切的警告之聲拋諸腦後,即「聽命勝於獻祭」(撒上 15:22),甚至在最後時刻也未曾回轉歸向那唯一蒙神喜悅的道路。參見本格爾(Bengel)對這兩節經文的精闢註釋(引自《本格爾聖經解釋貢獻》,奧斯卡·魏希特博士編,萊比錫,1865 年,第 16 頁):「值得注意的是,掃羅死於罪中時,並未被明確指控他對大衛長期的仇恨,而是被指控他不信,沒有持守神的話語,並向隱多珥的交鬼者求問。大衛在掃羅死前確實離開國境相當長一段時間……即便在最後,掃羅若能懇切地回轉歸向神並祈求祂,仍可能獲得赦免。但他失去了一切。」——另參見施利爾(Schlier)的《掃羅王》(《聖經時刻》,諾德林根,1867 年)結尾部分,以及埃德曼(Erdmann)對撒母耳記上 31 章的講道註釋(《聖經著作》第 6 卷,第 337 頁)。
  1. 我們的作者並非旨在詳盡處理大衛歷史的外部與內部過程——他更像是一位早期作者的摘錄者與補充者,因此他希望提供一些關於大衛歷史的內容,這些內容包含在現有的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中,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約翰福音作者為對觀福音所呈現的福音歷史所做的工作——這一點他在上述結尾處已有所暗示。在代上 29:29–30 中,他將自己遺漏的部分指向先知撒母耳、拿單和迦得的歷史著作,作為其主要來源。但在此之前,他已多次表明自己熟悉大衛歷史的關鍵要素,只是根據其計劃未予報導。例如,在關於掃羅及其家敗亡的序言中,他確實提到了隱多珥交鬼者的事件,卻未詳細報導(代上 10:13 及下);在代上 20:5,他提到了歌利亞,卻預設讀者已知曉少年牧人大衛殺死他的歷史;同樣在代上 12:1,他提到了大衛在掃羅治下流亡與被放逐的時期,卻未進入其眾所周知的災難與變遷的細節;在代上 11:1 和 12:23,他同樣指向大衛在希伯崙居住期間,掃羅與押尼珥的敵對王國;在代上 20:1,約押圍攻拉巴時耶路撒冷發生的事情僅被輕描淡寫;在代上 27:23–24,透過提及亞希多弗和戶篩,對押沙龍的叛亂作了類似的指涉;在代上 29:24,亞多尼雅的企圖也以同樣方式被觸及。正如經常顯而易見的,這些被省略的部分,幾乎都是若被提出來,將會擾亂並在某些點上掩蓋畫面光彩,並為原本幾乎一致的光明投下陰影的內容。歷代志作者避免描繪那個初長成、少年得志卻艱難飛升的大衛,以及那個受苦、被逼迫、被所有旁觀者遠近嘲笑的大衛(但參見代上 15:29);最後,他避免描繪那個深陷罪孽並悔改的大衛,而更懇切地收集一切適合展現這位英雄君王的偉大,以及他統治期間作為一連串輝煌神權事件的活動。完成一幅將大衛呈現於其榮耀與偉大成就之巔峰的畫面,顯然是作者在撒母耳記所給出的大衛生命畫像基礎上,透過補充資料所追求的目標。例如歷代志上 17 章的全部內容(即使在掃羅統治期間仍支持大衛的勇士,以及使他在希伯崙作王的所有支派的戰士數量);歷代志上 15、16 章(將約櫃引入錫安新居所的準備、伴隨及結束儀式的完整描繪);最後是結尾的代上 22–29 章,關於王國的內部歷史與聖殿建造的準備工作,這些內容僅在次要點上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中更為簡略的平行章節重合,但總體上充分展現了作者的獨特性與特殊傾向。儘管它們具有枯燥的統計性質與冗長的姓名數字列表,但仍具有特殊的興趣(參見第 2 條)。作者對展示大衛歷史中所有輝煌特徵的偏好,或者說他的頌讚式理想化傾向與方法,也體現在各章節結尾處的反思性短語中,這些短語幾乎總是導向展示大衛統治或他治下人民與神權政治的某個輝煌面向;例如:「大衛日見強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代上 11:9);「天天有人來幫助大衛,以致成了大軍,如神的軍隊」(代上 12:22);「他的國得了高舉,是因祂的民以色列」(代上 14:2);「大衛的名傳遍了列國,耶和華使列國都懼怕他」(代上 14:17);「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代上 18:14);「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與你們同在嗎?祂不是使你們四圍都平安嗎?因為祂已將這地的居民交在我手中,這地就在耶和華與祂民面前被制伏了」(代上 22:18);「大衛卻沒有……因為耶和華曾應許要使以色列人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代上 27:23);「他年紀老邁,日子、資財、尊榮都滿足,就死了」(代上 29:28);「耶和華使所羅門在以色列眾人眼前甚為尊大,並將國的威榮賜與他,在他以前的以色列王,未曾有過這樣的」(代上 29:25)。而對大衛的勇士、僕人、屬靈與世俗官員(首領)、謀士等名單的列舉與安排,也服務於作者所呈現的這種樂觀與理想化傾向;在這些列舉中,對象徵性數字的偏好不斷出現,特別是三與三十(見代上 12 章)、七(王國與王室的最高官員,代上 19:14 及下;王的謀士,代上 27:32 及下),以及十二或二十四,後者作為調節大衛王國中整個屬靈(利未-祭司)與世俗官員等級制度的原則(參見特別是代上 23–27 章)。
  1. 除了材料的選擇外,材料的安排,即大衛歷史中所遵循的順序,對於作者對被擄前救贖歷史中這一輝煌時期的構想具有特徵性。然而,正如代上 29:29 的結尾註釋所指出的,這種順序是非常簡單且基礎的。作者區分了「大衛始終的事」;他將材料分為大衛統治早期與晚期(或大衛的進入與退出)兩大類。但在「始的事」中,他並不理解為大衛的少年時期及其受掃羅逼迫等(因此「終的事」將包含他統治的時期,正如現今撒母耳記的劃分,其中第二卷處理他的統治),而是指從事件開始直到他生命終結前不久,即直到他為建造聖殿採取措施,以及將王位正式移交給繼承人,後者被作者視為「終的事」。將「終的事」與「始的事」分開的分界點,既不在代上 10:13 及下(因為以這些經文結束的掃羅敗亡敘事,僅是大衛事蹟的序言或引言),也不在代上 12:40 或 13:1(因為在此處,大衛被立為以色列全地的王,以及希伯崙七年統治結束的記載告一段落,作者顯然無意進行更深層的劃分)。事實上,從「始的事」到「終的事」的過渡發生在代上 22:1,在那裡,在呈現了這位君王四十年間輝煌的外部(軍事與政治)歷程後,他為將主權以及尚未解決的聖殿建造問題移交給兒子所羅門所做的準備工作開始被描述——因此,正如敘事後續所言,代上 23:1:「大衛年紀老邁,日子滿足,就立他兒子所羅門作以色列王」(參見第 142 頁關於這些話語概括性意義的註釋)。歷代志作者的一個獨特之處,在於他將大衛生命的晚年視為他的 ἔσχατα(eschata,末後之事),而將壯年視為他的 πρῶτα(prota,起初之事)(或在他統治的完成與延續之間),並將大衛王室內部生活的完整回顧編織進他晚年的描繪中,這在特徵上將他的歷史觀與撒母耳記作者區分開來。由此繪製出的利未與祭司、軍事與民事政府及官員等級制度的圖景(代上 23–27 章),連同其關於大衛為所羅門建造聖殿所做的收集與準備,以及人民首領的報告框架(22、28、29 章),構成了大衛留給兒子的遺產,即一位輝煌君王留給他同樣輝煌(根據我們作者獨特的利未與等級制度觀念,代上 29:25,甚至更輝煌)繼承人的遺囑。正是為了所羅門這位聖殿建造者,作者才如此長篇累牘地描述他父親為建造所做的遺產準備,這部分內容上升到了大衛歷史第二半部的重要性,成為大衛生命中的一段插曲,可與路加福音中所謂的旅行報告,或約翰福音 13–14 章中我們主的告別演說相媲美,在更高程度上帶有回顧與遺產的性質。除了對大衛生命終結的極其細緻的描繪外,在我們作者筆下,儘管其持續時間相對較短,卻呈現出一種秋天,其長度幾乎與之前生命的夏天相等,而那充滿晴空與狂風暴雨交替的春天則完全被掩蓋了;事實上,透過歷代志上 10–12 章中僅有的偶爾提及,它在整個發展中被有意地縮減到幾乎消失的地步。然而,在關於掃羅災難的章節(歷代志上 10 章)中,作者為其描繪的主要對象提供了一個獨立的序言或引言,從而賦予了整體一個三重的安排,儘管在廣度與深度上,最重要的部分屬於第二與第三部分。
  1. 歷代志作者的陳述並未因這種獨特的安排與分配而損及可信度,特別是他對聖殿建造準備工作以及將王位移交給所羅門的措施所花費的長篇幅,這些在列王紀的引言中處理得非常簡略。舊資料的堅實牆壁透過他所賦予的、與其個人觀點和傾向相符的覆蓋層顯露出來。這不僅適用於他陳述中關於外部政府的獨特章節,也適用於君王整頓家務並將其移交給繼承人的結尾記載。[1]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他獨有的章節中,沒有表現出對奇蹟的特殊偏好,這似乎增強了對其陳述的信心;事實上,其中一些章節——例如 12 章、23 章及後續、27 章及後續——僅報導了與任何王國或民族世俗歷史中可能出現的日常生活事件相符的內容。即使在他的陳述與較古老的歷史書平行的地方,除了關於人口普查與瘟疫的記載(代上 21:26)可能比古老的平行文本帶有更多奇蹟色彩外,幾乎沒有表現出對奇蹟或非凡事件的強烈偏好。充其量,對歷史真實性的懷疑可能存在於某些驚人的高數字上,正如現存文本中所見(代上 12:23–40;12:22;29:4 及下),除非偶爾出現的抄寫錯誤的可能性,以及假設應承認比通常假設的數值更小這一幾乎不可避免的必要性,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這些段落為批判性攻擊所提供的基礎。參見對這些內容的詳細註釋(代上 12:23 及下,第 106 頁及下;代上 22:14,第 137 頁及下),並參見代上 15:16 的護教註釋(第 119 頁及下)。
  1. 關於大衛歷史的講道提示,在埃德曼對撒母耳記的闡述(《聖經著作》第 6 卷)中有豐富的選擇。關於歷代志作者獨有的章節,這裡可以提供一些來自早期注釋者值得注意的實踐提示:

關於代上 12:38–40,斯塔克(Starke)在伯曼(Burmann)之後評論道:「這裡所說的大衛是彌賽亞的一個美好預表(type)……祂起初也只有少數追隨者;但當祂進入榮耀後,神的國度強有力地爆發出來,全世界的人都歸向祂……甚至掃羅的弟兄、大衛的死敵便雅憫支派的人也來歸順大衛;基督也有來自猶太人,甚至來自祂的死敵法利賽人的門徒;正如我們本性上都是祂的仇敵,祂卻將我們轉向祂的愛與對祂的信心……在大衛受膏時有極大的喜樂;四處都準備了充足的飲食;同樣,信徒在基督升天時及升天後也歡喜快樂,因為他們凡物公用。」關於代上 16:27,參見本格爾(同樣適用於 23–26 章的內容)的評論(第 17 頁):「大衛這一點做得太好了;他盡可能地接近利未人,彷彿他就是他們中的一員;然而他並沒有侵犯任何權利。虔誠與勇氣結合得是多麼美好!大衛的心中發生了一些非常獨特的事情。」關於代上 29:30,他評論道:「親愛的大衛在晚年變得多麼懇切!他已經盡可能地接近聖殿的建造了!」

關於大衛對所羅門最後指示的可信度,特別是給予建造聖殿的指示,參見伯特奧(Bertheau)對代上 28:11–19 的評論:「整個章節表明,大衛不僅透過提供材料為建造聖殿做了準備,而且還給予所羅門執行工作和製作器皿的明確命令,並且他並非按照自己的發明與設計行事,而是受到神聖啟示的引導……在列王紀中,沒有出現這些內容;但如果我們必須從歷代志的記載中推斷,大衛不僅想到了聖殿,還為此做了準備,而這些準備不可能僅僅是不確定的材料收集,我們就無法避免假設存在一種溝通,根據這種溝通,即使在大衛時代,聖殿的藍圖也已經確定。執行建築本身並不被允許大衛;但他完成了準備工作,以至於所羅門在統治第四年能夠開始建造,並在第十一年完成(王上 6 章)。關於大衛準備工作的報告,延伸到確定建築藍圖,是我們經文中陳述的歷史基礎,其中對歷史材料的自由處理,根據現代觀點,與歷代志上最後兩章的其餘章節一樣明顯。」

腳註:

[1] 對於 כַּֽעֲבוֹדַת(ka-‘avodat,按照服務),許多手抄本和舊版本讀作 בַּעֲבוֹדַת(ba-‘avodat,「為了服務」)。

[2] 對於 לְפֹרְשִׁים וְסֹכְכִים(le-porshim ve-sokhekhim),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讀作 הַפֹּרְשִׁים וְהַסֹּכְכִים(ha-porshim ve-ha-sokhekhim);參見釋經解釋。

[3] 這是 Kethib(原文寫法,הִיא,hi);Keri(讀法)為 הוּא(hu),指代 הֶהָמוֹן(he-hamon,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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