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分
在以得塔的駐地。流便的罪行。雅各的兒子們。他回到以撒和希伯倫(利百加已不在人世)。以撒之死。以掃和雅各對他的埋葬。
創 35:21-29
21以色列起行,在以得塔[羊群]那邊支搭帳棚。22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23利亞所生的是流便,雅各的長子,和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24拉結所生的是約瑟、便雅憫;25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是但、拿弗他利;26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就是雅各在巴旦·亞蘭[美索不達米亞]所生的兒子。
27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到了基列亞巴的幔利(即希伯崙),就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28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29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
釋經與考證
創世記 35:21–26 —— 以得塔樓之外 —— 若拉結最初的埋葬地是在拉瑪,我們就難以推測雅各(此處他作為「以色列」出現,超越了對愛妻的哀傷)會將下一站定在耶路撒冷。此外,耶路撒冷周邊地區可能並不適合遊牧駐紮。然而,我們堅持傳統觀點,即拉結的死地在伯利恆以北,而雅各的下一站是在伯利恆下方的以得塔樓。羊群的塔樓是為了保護羊群而建,作為羊群的聚集地,位於極其適合放牧的地區(王下 18:8;代下 26:10;27:4 及下)。耶柔米(Jerome)和普遍傳統將其定位在伯特利以南,離該地不遠。從這座塔樓,雅各可以輕鬆且頻繁地探望他的父親以撒,而不必過早地將他的家眷和財產與希伯崙的家庭經濟混在一起,因為後者可能仍與以掃保持著嚴格的關係。這種缺席可能助長了流便的犯罪意圖與行為。—— 流便去…… —— 比拉是拉結的使女,而非利亞的;儘管如此,流便仍犯了亂倫之罪;這是一種淫亂且不虔的行為,導致他失去了長子名分(創 49:4)。流便性格上的軟弱,在其他情況下(參見約瑟的歷史)表現出值得稱讚的一面,但在這裡卻使他暴露在試探的權勢之下。—— 以色列聽見了 —— 彷彿他當時不在場。他是否在希伯崙?流便是否作為家庭的臨時首領,擅自承擔了特殊權利?以色列聽見了,以便在他靈性的成熟、沉靜與尊嚴中,以合適的方式責備這件事。—— 雅各的兒子共有十二個 —— 雅各的兒子們也必須透過神的管教與訓練,成為以色列的兒子。然而,他們是應許之豐富祝福的體現,雅各帶著他們回到父親那裡,並在此按著他們各自的母親列出名字,彷彿是將他們呈獻給祖父。總體而言,他們被說成是在巴旦亞蘭出生的;儘管這對便雅憫來說並不完全準確。我們因此預先作了準備,並被引入以撒的視角,對他而言,雅各確實是從異地帶回了所有的兒子。就這樣,流亡的雅各帶著應許最豐厚的祝福回到了父親以撒身邊。這位族長黑暗的日子,隨後便是這流亡者歡樂的重現。
創世記 35:27–29 —— 到幔利(參見上文亞伯拉罕的歷史)—— 以撒在雅各缺席期間,已將住所遷至希伯崙。—— 一百八十歲 —— 隨著以撒生命的結束,敘事急轉至隨後發生的事件(創世記 37 章)。雅各生於以撒六十歲時(創 25:26),因此以撒去世時,雅各是一百二十歲。但當他在埃及被引見給法老時,他是一百三十歲(創 47:9)。這段時間裡,自約瑟在埃及被高升以來,經歷了七個豐年和兩個荒年(創 45:6),而約瑟被賣與被高升之間有十三年,因為他被賣時十七歲(創 37:2),被提升至榮耀與權位時是三十歲。因此,我們必須從雅各的一百三十歲中減去二十三年,以確定約瑟被賣時雅各的年齡;即一百零七歲。「因此,以撒與雅各一同分擔了失去兒子的悲傷長達十三年。」同樣地,亞伯拉罕也曾見證並同情以撒那漫長且不孕的婚姻。但以撒能在雅各的這些憂患中看見神的手,神不容許任何人以任性的偏愛來預先取代祂對兒子的主權。—— 年紀老邁,日子滿足 —— 他認出了自己生命經歷與試煉的終點,並像亞伯拉罕一樣,平靜地離世。—— 以掃和雅各把他埋葬了 —— 這是一個美麗且真實的歷史特徵,以掃在此排在雅各之前,正如在亞伯拉罕的葬禮上,以撒被列在以實瑪利之前。我們能從中推論出關於外在產業的結論嗎?凱爾(Keil)斷言雅各繼承了以撒的世俗財產,這說法太過強硬且自信。可以確定的是,以掃確實獲得了相當大的一部分,並且在外在事務上,他確實扮演了顯著的角色,雅各對他的敬重也間接賦予了他某種權利。屬靈長子名分與世俗長子名分之間,已經達成了一定程度的分離。以撒被埋葬在麥比拉洞中(創 49:31)。
教義與倫理
雅各在以得塔樓的最後一站,也標誌著一個新的心靈憂傷。
流便的罪行,很可能是因為他在父親與以撒在希伯崙期間,對家庭擁有管理權所致。這是他喪失長子權利的原因(創世記 49 章)。
雅各十二個兒子的數目,具有預表論的意義。十二是生命圓滿、擴展至其極限與發展的數字。在以實瑪利和以掃的家中如此,但在以色列家中則具有更高的意義。因此,十二個兒子是十二支派的預表(創世記 49 章;申命記 33 章),而神權政治下的十二支派是基督十二使徒的預表,而這些使徒又是新約教會十二種基本形式的預表(啟 21:12 及下)。數字四是數字十二的因數,這裡由四位母親暗示;四是世界的數字,三是聖所與靈的數字;因此,十二是獻給神的豐滿或完全的數字。
雅各帶著兒子們回到以撒身邊,是這位年邁且失明族長最後的一道陽光。這屬於老人生命完全的滿足,之後他便能「日子滿足」或心滿意足地歸到他列祖那裡。同樣地,當雅各看見約瑟送來的車輛時,他的靈魂也再次甦醒。
以掃與雅各在以撒葬禮上的兄弟團聚,是他在世終局時和平與和好的美麗標記。「以掃和雅各在父親的屍體上握手言和,他們的道路分道揚鑣,不再相遇。」——德里茨(Delitzsch)。
講道與實踐
參見教義段落。以撒在失明的長夜中,對雅各歸家的長期且耐心的等待。—— 晚間的光明。—— 以撒與西面(路加福音 2 章)。—— 以掃與雅各,或死亡與墳墓那種和解、締造和平的功效。—— 斯塔克(Starke):創 35:22。(猶太拉比認為這是一個小罪,並說流便推翻了床,因為他看到拉結死後,床沒有被搬進他母親利亞的帳棚,而是搬進了比拉的帳棚;因為他推斷雅各愛比拉勝過利亞)。—— 奧西安德(Osiander):在真教會中,有時也會出現巨大的醜聞。—— 格拉赫(Gerlach):參見撒下 16:22。—— 卡爾弗手冊(Calwer Handbuch):以撒達到了三位族長中的最高壽。—— 施羅德(Schröder):比拉證明了不忠;流便犯了亂倫。—— 雅各痛苦的沉默。—— 當他離開時,一無所有;當他歸來時,擁有一切(德雷克斯勒 Drechsler)。—— 關於十二這個數字的細節,也關於雅各。—— [華茲華斯(Wordsworth):歷史中對這些罪惡的記載,是歷史學家誠實的證據。如果這是一部為了榮耀希伯來民族而編纂的人類著作,肯定會對西緬、利未、底拿和流便這些公然的罪惡隻字不提。—— A. G.]
腳註:[6] [創 35:22。——此處手稿的中斷,以及馬所拉註釋「經文中段有缺漏」,比劃分章節更符合語意。正如華茲華斯所建議的,這可能是為了表達雅各聽聞長子這樁可怕罪行時,那種無法言喻的感受。—— A.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