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從何珥山到摩押平原
民數記 21:4 至 22:1
A.—從何珥山出發與火蛇
民數記 21:4–9
4 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5 百姓就怨譫神和摩西,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6 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7 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有罪了,因為我們怨譫耶和華和你們。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9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竿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必得活。
[民數記 21:5。淡薄(Light);路德、德威特(De Wette)譯為「卑賤的」;本生(Bunsen)譯為「可憐的」;淡薄,並非相對於固體而言,而是指令人作嘔、厭惡——卑劣。——A. G.]
[民數記 21:6。蘭格(Lange):毒蛇。שָׂרָף(saraph),字面意思是「燃燒的」,與 נָחָשּׂ(nachash,蛇)連用,有時單獨使用(見下文民數記 21:8),指一種咬傷後會產生灼熱感與口渴的蛇。我們譯為「火蛇」是很好的翻譯,但有歧義。德威特等人保留了希伯來語詞彙「撒拉弗」(Seraphim)。——A. G.]
[民數記 21:7。百姓。]
[民數記 21:8。省略「蛇」。]
[民數記 21:8。נֵם(nes),標準/旗幟。參見出埃及記 17:15:耶和華尼西(Jehovah-nissi)。——A. G.]
基爾將本節內容的標題定為:「以色列人在亞拉巴(Arabah)的行軍」。他從何珥山靠近佩特拉(Petra)的假設出發。「離開何珥山,以色列人必須走往紅海的路,以繞過以東地,因為以東拒絕了穿越其領土的請求,因此他們必須沿著亞拉巴下行至亞卡巴灣(Ailanitic gulf)的源頭。」但如果亞拉巴被認定是以東的一部分,且如果進一步認定根據耶和華的命令,以色列人必須繞過以東,那麼他們就不可能在前往紅海的途中穿過亞拉巴,因為撇開他們在這個狹窄岩石峽谷中尋找食物的困難不談(參見舒伯特,《旅行記》II. 396),里特(Ritter,《地球學》XIV.,第 1013 頁 [但參見相反觀點,羅賓遜,《研究》II. 594 頁以下,以及史丹利,《西奈與巴勒斯坦》,第 84, 85 頁。——A. G.]),他們將面臨以東人攻擊的持續危險,並可能與他們的妻兒一起死於刀下。正如他們從西奈山經由提赫沙漠高原(Et Tih,即巴蘭)來到加低斯一樣,他們也必須經由同一片沙漠返回,儘管是從加低斯向東更遠處前往紅海。誠然,以色列人在前往紅海的行軍結束時,必須跨越以東領土的邊界,這一點在申命記 2:1 中表現得很清楚。他們繞行西珥山(Mount Seir)多日,並被命令轉向北方,當然不是回到他們來時的路,而是向東北方向,這表明他們已經到達了以東王國的極限,現在必須穿透它,經過他們的弟兄以掃眾子之下,並經過亞拉巴之下(參見本注釋中關於申命記 2:12 的註腳)。
根據現代旅行者的證詞,提赫沙漠高原比亞拉巴更適合以色列人的回程路徑。參見里特的《地球學》第 14 部分,第 3 卷,第 830 頁,關於從塞岑(Seetzen)、魯塞格(Russegers)等人處摘錄的《穿越提赫沙漠前往應許之地的中央與北部路線》。塞岑從北向南,從別是巴(Beersheba)到西奈的描述值得特別關注。在這裡,我們遇到了幾條擁有廣闊牧場的乾河(Wady),我們的路徑有時穿過起伏的鮮花草甸,穿過開滿白色石楠花的荒野,時而經過泉水或噴泉,但也穿過佈滿燧石的岩石地帶,同時我們也發現「地面充滿了洞穴,是蛇、蜥蜴等的家園」。因此,火蛇的存在不能作為支持亞拉巴路線的有力證據。[史丹利,《西奈與巴勒斯坦》,第 84 頁,同意基爾的觀點,並對以色列人與亞拉巴使用了強烈的措辭:「他們在前往迦南的途中是否經過這裡確實令人懷疑;但當以東的峽谷對他們關閉時,他們經過這裡則是毫無疑問的。這顯然是他們採取的最自然的路線;而蘭格用來反對它的論點——缺乏食物——似乎反而強烈地支持了它。食物的匱乏使他們對瑪哪的依賴感更加敏銳,而他們對這種單調感到厭倦;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地理上的考量、亞拉巴盛產毒蛇這一確鑿事實,以及敘事中的時態,都支持亞拉巴路線。後期敘事的事件以及透過伊特姆乾河(Wady Ithm)從亞拉巴輕鬆進入以東東部平原,證實了這一觀點。——A. G.]
民數記 21:4–9。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年輕而充滿活力的這一代人發現漫長的回程令人疲憊,部分原因是這看起來像是一場挫敗,因為他們如此小心地避開了以東人,而他們最近才在亞拉德地區與以東人較量過,並可能從他們那裡俘獲了大量牲畜,這成為了行軍中的補給來源。無論如何,他們感到極度沮喪。他們渴望肥沃的土地,而作為神蹟食物的瑪哪,對他們來說變成了淡薄(令人鄙視的 קְלקְ֗ל)的食物,同時缺乏一般的麵包與水。他們怨譫神(Elohim)和摩西。——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並非反叛耶和華,而是抱怨神的引導與摩西的帶領。[將 Elohim 與 Jehovah 作為他們抱怨對象的區別,似乎沒什麼根據。——A. G.] 他們的不信源於上一代人所表達的錯覺,即他們也像他們的父輩一樣,必須死在曠野。加在他們身上的懲罰與他們較不騷動、較不暴力的悖逆相稱。於是耶和華(而非 Elohim)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在這裡,神審判的護理(Providence)再次利用土地上的有害產物進行懲罰,將沙漠中的蛇轉化為神聖的懲罰性探訪。「火蛇,字面意思是燃燒的蛇;因其咬傷具有炎症性質而得名,它注入一種燃燒的、致命的毒液;正如希臘人也將某些蛇命名為 διψὰς(渴蛇),因為其毒液像燃燒的火一樣起作用,即 προστῆρες 與 καύσωνες(迪奧斯科里德斯 VII. 13;埃利安,《動物自然史》VI. 51),並非因為它們皮膚上有火紅色的斑點,這種蛇在亞拉巴很常見,且毒性極強。」——基爾。但為什麼它們不能因其火紅的顏色而得名呢?這種顏色後來反映在銅蛇的火紅光澤中。然而,一種特質並不一定排除另一種。這一點從舒伯特的《旅行記》中的引文可以清楚看出:「中午時分,一條非常斑駁的蛇,帶有火紅色的斑點和波浪狀條紋,屬於毒性最強的種類,正如其牙齒結構清楚顯示的那樣。據貝都因人說,這些他們極度恐懼的蛇,在該地區非常普遍。」[關於類似事件,參見斯特拉博(Strabo)XV. 723;XVI. 759,引自《聖經注釋》I. 725。——A. G.] 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雖然蛇群異常龐大,但我們可以推測,百姓中的騷動、混亂,以及他們被喚醒的罪惡感,大大增加了他們的恐懼。百姓自願的悔改,這是上一代人所缺乏的,顯示了這一代人比其前輩進步了多少。他們承認自己得罪了耶和華——他們的聖約(Covenant)之神,以及摩西,並懇求他代求。
神的回答適應了當時的情況,展現了奇妙而深刻的心理洞察力,同時具有重大的基督論(Christological)與救贖論(Soteriological)意義。製造一條火蛇(其形象),掛在竿子(標準)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不致死亡)。摩西正確地理解了命令,製造了一條銅蛇。這表明關於蛇因其紅色而得名的假設是正確的。神蹟的結果完全符合應許。
這段晦澀而神秘的敘事,透過基督親自將其應用於祂自己的生命(祂也以神秘的言語表達),在救贖論層面上上升到了重要地位。因此,許多神學家一直在熱切地解釋這段經文。關於文獻,請參見基爾,第 179 頁,英譯本註;庫爾茨(Kurtz),《舊約歷史》,第 II 卷,第 428 頁 [另參見蘭格,《約翰福音注釋》,3:14;考爾斯(Cowles),《摩西五經》,有一則簡短而令人滿意的註解。——A. G.]。在對銅蛇的解釋中,智慧篇 16:6–7 是一個參考。它是救恩的象徵,用以提醒他們遵守律法的誡命。我們在這裡對該象徵的解釋比在某些現代神學家那裡找到的更清晰。對該段經文最深刻但也最晦澀的應用,是我們主的話語,約翰福音 3:14。基爾引用了路德的解釋:「首先,摩西奉神命製造的蛇必須是銅製的,即紅色的,並且在各方面(儘管沒有毒)都像那些因火蛇咬傷而變得紅腫、燃燒的人。其次,銅蛇必須掛在竿子上作為標記。第三,那些被火蛇咬傷且想要活命的人,必須仰望那被舉起的銅蛇;否則他們無法康復或存活。」
但這與其說是對象徵的解釋,不如說是對事件的描述。亨斯登堡(Hengstenberg)的解釋讓我們想起門肯(Menken):「基督是蛇的預表(Antitype),因為祂將罪——所有有害力量中最有害的——擔在自己身上,並為此作了代贖(Atonement)。」這種解釋的巨大錯誤在於認為這裡的蛇象徵罪,而事實上它們是被作為懲罰與罪的解毒劑而派遣的。人們陷入這種錯誤,是因為運作了一種死板的、機械式的詮釋學(Hermeneutics)原則,根據該原則,同一個形象(例如酵)必須總是代表同一件事。
但這裡的蛇,一方面與伊甸園中的蛇或魔鬼(那古蛇)毫無關係,另一方面也與阿斯克勒庇俄斯(Æsculapius)的蛇(治癒力量或美德的象徵)無關。基爾有充分理由拒絕維納(Winer)、克諾貝爾(Knobel)等人的解釋,即古代宗教中普遍認為蛇是仁慈與治癒力量的觀點是該敘事的基礎。如果假設如此,那麼直接、立即地觀看火(銅)蛇應該會更有效。與這種解釋截然對立的是門肯在《關於銅蛇的論文》(《著作集》第 VI 卷,第 351 頁,不來梅,1858 年)中所闡述的教條現實主義者的觀點。在這種觀點中,蛇首先象徵魔鬼,然後是罪,進而(與該體系完全一致)象徵遺傳的原罪,正如它附著在基督的人性上,但作為人類的罪,透過祂在十字架上的受難而被根除。為了達到這一思想的全部含義,門肯假設蛇所掛的標準是以色列的主要標準,即利未支派的旗幟,這很可能呈十字架形狀,因此人類的罪在這裡象徵性地出現在十字架上,即被克服與摧毀。彷彿那個被咬的可憐猶太人自己必須想到這一切,甚至能猜到它。其他人(如薩克 Sack)認為,象徵意義不在於形象,而在於舉起(蛇的舉起,基督的舉起)。埃瓦爾德(Ewald)將其歸結為對蛇的象徵性摧毀,這對仰望的信徒來說,是耶和華救贖大能的保證。
如果我們以此為出發點(這顯然是敘事的結果),即火蛇指的不是以色列的罪,而是罪的對抗力量、懲罰,從而也是邪惡,那麼這個奧秘的主要特徵很快就會顯現出來。在確信邪惡是耶和華對抗罪的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看待邪惡,這是關鍵所在。異教以兩句話宣告其錯覺:罪僅僅是一種疾病,一種可忍受的命運,但疾病本身才是真正的特殊傷害,遠比罪更糟。相反,基督教在其真理中宣告:罪是不可容忍的傷害,但疾病的結果(其後果)也是其補救措施。因此,在十字架上,甚至在死亡中,在與基督同死的團契中,就有救恩。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仰望蛇的形象教導說,真正、特殊、有害的火蛇是他們對耶和華的怨譫與抱怨,而火蛇是神為了短暫的恐懼與警告而派遣的。同樣,根據希伯來書,基督徒已經從罪與撒但的捆綁中獲得自由,因為透過仰望基督的十字架,他們已經認識到死亡是世界的救恩。當這種對所有純粹、神所命定的疾病之治癒力量的信心建立起來時,心就堅定了。在猶太人仰望銅蛇時所獲得的安息確信中(因為它象徵著耶和華的拯救美德與作為),他失去了對火蛇的所有恐懼,並能以征服者的姿態面對它們。我們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方式,能讓那些從異教傳下來的巨大瘟疫災難,在基督教範圍內如此大程度地失去了它們可怕的、令人同情的恐懼力量。標準上的蛇與十字架上的救主之間更明確的關係,首先在於其舉起;這是一個對所有人可見的舉起標記。基督的十字架是全世界的標記。然後,基督出現在十字架上,在被蒙蔽的世界看來,祂是人類的背叛者與腐蝕者,是神百姓懷中的蛇,而事實上祂絕對相反,因此信奉的人類必須在人類世仇的形象中認出其拯救的朋友。因此,祂是那條銅蛇的預表,銅蛇具有使以色列人驚恐的火蛇形狀,但它僅被製造為拯救與治癒的手段,同時也是一個真理的象徵,即外部可見的火蛇並不構成以色列真正的災難,真正的災難是怯懦與不滿的蛇,參見《約翰福音注釋》3:14。
銅蛇給以色列人留下的巨大印象,從他們將其帶入迦南這一事實可以看出,在那裡它最初被視為神聖的遺物,但最終在希西家(Hezekiah)時代被摧毀,因為它已成為偶像崇拜的對象(列王紀下 18:4)。
[克諾貝爾:「以類似的方式,亞歷山大在穿越格德羅西亞(Gedrosia)時損失了許多人,蛇從沙丘上的灌木叢中跳向士兵。西奈半島因蛇類眾多,對旅行者來說很危險。」——A. G.]
[銅蛇是舊約中最具意義的預表之一。這也證明了基督閱讀聖經時那種獨特而深刻的注意力,當所有其他人都失敗時,祂發現了其含義。《聖經注釋》:「仰望銅蛇表示承認他們的罪,渴望從其刑罰中得救,並對神所指定的治癒方式有信心。」亨利:「那些喜歡爭吵的人,即使在沒有過錯的地方也會挑剔。那些對神的憐憫不感恩的人,理應感受到神的審判。那些無緣無故哭喊的人,理應有理由為他們的悔改而哭喊;他們承認自己的罪;他們在認罪中具體說明;他們尋求摩西的代禱以獲得拯救。神為他們的救濟所做的安排是奇妙的,但卻適合他們的情況。觀察這種相似性:1. 在他們的疾病與我們的疾病之間;2. 在他們的補救措施與我們的補救措施之間;3. 在他們補救措施的應用與我們的應用之間。銅蛇被舉起,如果不仰望就不會治癒。他們仰望就活了,我們若信,就不致滅亡。我們是藉著信心仰望耶穌,希伯來書 12:2。——A. G.]
B.—前往毗斯迦山(Mount Pisgah)的行軍站
民數記 21:10–20
10 以色列人起行,安營在阿伯(Oboth)。 11 他們從阿伯起行,安營在以耶亞巴琳(Ije-abarim),在摩押對面的曠野,向日出方向。
12, 13 從那裡起行,安營在撒烈谷(valley of Zared)。從那裡起行,安營在亞嫩河(Arnon)的另一邊,這河是在曠野,從亞摩利人的境界流出來的:因為亞嫩是摩押的邊界,在摩押和亞摩利人之間。 14 所以耶和華的戰記上說:
「……在紅海(Red sea)所行的, 以及亞嫩的溪流, 15 和溪流的河道, 下到亞珥(Ar)的住處, 並靠著摩押的邊界。」
16 從那裡往比珥(Beer)去:這就是耶和華對摩西說「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的那口井。
17 當時,以色列人唱歌說:
「井啊,湧上水來!你們要向這井歌唱。 18 這井是首領用杖、 民中的貴族用權杖, 挖出來的。」
他們從曠野往瑪他拿(Mattanah)去:19 從瑪他拿往拿哈列(Nahaliel),從拿哈列往巴摩(Bamoth):20 從巴摩往摩押地的谷,又到那下望耶施們(Jeshimon)的毗斯迦山頂。
民數記 21:14。[וָהֵכ(Vaheb),我們的版本在較早的猶太注釋家之後譯為「給予」或「做了」,現在被視為專有名詞。סוּפָת(Suphah),不是海,也不是任何專有名詞,而是如那鴻書 1:3;約伯記 21:18 所述,指像旋風一樣摧毀或推翻。——A. G.]
民數記 21:14。[溪流,最好譯為「山谷」。赫希(Hirsch):構成亞嫩河的溪流或乾河。——A. G.]
民數記 21:18。[用權杖 מְהֹקֵק(mehoqeq)或統治者的杖挖掘,創世記 49:10。我們的版本準確地表達了含義。——A. G.]
民數記 21:20。[邊註譯為「曠野」或「荒地」更為可取。]
關於這次行軍,各方記載互異且顯然衝突,使我們陷入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必須回歸聖經中雖不完整但已確立的歷史數據。從 Deu 2:4-8 可以清楚看出,以色列人僅僅是從以東人的地界、亞拉巴(Arabah)的另一側穿過以旬迦別(Ezion Geber),並未縱貫其全境;他們極其謹慎地避開了摩押人的領土(就其有人居住的部分而言),同樣也避開了亞捫人的土地。因此,他們從以旬迦別出發,試圖抵達以東和摩押諸王國的東側,並向北行軍,沿著這些王國邊界與阿拉伯沙漠之間的線路前進,直到觸及亞捫地區。根據此處的敘述,他們在離開火蛇出沒的未定之地後,抵達的第一個站點是阿伯(Oboth),隨後從阿伯前往摩押東側沙漠中的以耶亞巴琳(Ije-Abarim)。我們可以推測,阿伯位於以東的東部邊界,正如以耶亞巴琳位於摩押的邊境一樣。在第 33 章的站點列表中,他們從何珥(Hor)前往撒摩拿(Zalmonah),從那裡到普嫩(Punon),然後到阿伯。這些站點中的某一個很可能就是火蛇出沒的未定之地。此處的記錄與第 33 章的站點列表聯繫極為緊密,必須將二者結合考慮,我們將完整的調查推遲到敘述達到該點時再進行。在此,我們僅限於與本文有直接聯繫的內容。
[蘭格(Lange)認為何珥與何珥哈甲甲(Hor-hagidgad)是同一地點;阿伯與以旬迦別相同;約巴(Jotbath)與撒摩拿相同,兩者皆暗示了陰涼、水源充足的綠洲之意;伊布羅拿(Ebronah)相當確定地指代一個渡口,在此意義上它與普嫩(源自 פָּנָה [pânâh,轉向])相對應;並且在以旬迦別或阿伯附近,他們離開了提赫(Et Tih)平原並穿過了亞拉巴。他的理論建立在他們並未從何珥或摩西拉(Moserah)沿亞拉巴南下的假設之上。基爾(Keil)認為,普嫩無疑與以東族長領地費嫩(Phinon)相同,這是一個位於瑣珥(Zoar)與佩特拉(Petra)之間的村莊,根據耶柔米(Jerome)的說法,被判刑的罪犯曾在此挖掘銅礦。然而,他被迫將普嫩置於從佩特拉到瑣珥連線的東側。目前這些地點尚無法確切辨識。我們寄望於未來地理發現的進展。但大方向如今已幾乎無庸置疑。他們沿亞拉巴南下至以提姆乾河(Wady El Ithm)河口,該河口在亞喀巴(Akaba)或以旬迦別以北數小時路程處,提供了通往東部平原的便捷通道。隨後,他們繞過以土買(Idumea)的高原,開始轉向北方,基本上遵循了現代商隊所走的路線。該地區的地形特徵使得以東人無法在這一方向上阻擋他們的通行。《聖經注釋》(Bible Com.)認為「阿伯」一名與現今的朝聖者停駐點「El Ahsa」相同。「阿伯」一名意為「地上挖掘的洞」,是 אוֹב(ôb)的複數。詞彙 hasy(Ahsa 的複數形式)具有相同的含義,因此現代站點在名稱和位置上都與古代站點相對應。」然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該地點必須在以東或以土買東部邊緣的沙漠中尋找。——A. G.]
從阿伯他們來到摩押東面、曠野中的以耶亞巴琳。基爾將其譯為「渡口的廢墟」,並認為該地點必須在劃分以土買與摩押的阿撒乾河(Wady El Ahsy)以北尋找。格塞紐斯(Gesenius)雖然將 עִיִּים(‘iyyîm)譯為「廢墟」,但將該短語譯為「亞巴琳山脈的山頂」。我們必須對這片東部地區進行考察,否則在眾多推測的混亂中,我們將無法獲得任何清晰的概念。迦南地本身是一個低地與高地交替的區域。低窪的海岸地區之後是西部山地高原;約旦河谷之後是比利亞(Perean)高地。當我們接近阿拉伯時,這種地形類型表現得更為明顯。約旦河谷在戈爾(Ghor)和亞拉巴延伸,比利亞高地則在亞巴琳山脈中延伸,該山脈穿過亞摩利人、摩押人和以東人的土地。這一山區在西部以陡峭高聳的山塊終止,而在東部則傾斜進入第一片沙漠台地。這片台地又被一條更高的山脈所環繞,在西部顯現為高山,向東則跌落至通往阿拉伯內部的廣闊沙漠高原。這一山脈屬於環繞阿拉伯大部分地區的巨大圍牆的一部分。然而,亞巴琳高地與通往戈爾的低地一樣,被巨大的乾河谷從東向西橫穿,這些乾河谷最終崩解為山峽。亞巴琳(Abarim)之名可被視為意指這些山脈的高度延伸並超越了所有這些溝壑與急流峽谷。以色列人似乎經常在這些溪流的渡口紮營,因為他們沿著有人居住的山區東緣行進,以盡可能避開摩押和以東的人口稠密區。因此,他們首先在以耶亞巴琳紮營,即可能是在阿撒乾河(其下游稱為 El Kereky)所切割的山脈廢墟,正對著摩押的亞珥(Ar)城。隨後,他們在撒烈(Zared)溪谷紮營。——我們寧願將撒烈乾河視為未定,也不願將其視為「摩押地中部」的克雷克乾河(Wady Kerek),甚至是「其上游部分」的克雷克乾河。[「它應被認定為弗蘭吉乾河(Wady Franjy),即克雷克乾河的主要上游支流。撒烈一詞意為『柳樹』;值得注意的是,柳溪(Wady Safsaf)這一名稱至今仍保留在克雷克下方與弗蘭吉乾河匯合的支流上。」《聖經注釋》——A. G.]
再往前,他們來到劃分亞摩利人與摩押人土地的亞嫩河(Arnon),並在乾河對岸紮營。由於亞嫩河由數條較小的溪流匯聚而成,且其下游穿過深邃的峽谷,無法容納武裝軍隊通過,因此人們正確地推斷,渡河是在其上游進行的,那裡的支流尚未匯合。[里特(Ritter)被基爾引用:「一個帶著所有財產和羊群的整個民族,若非必要,竟暴露在穿越如此險峻、深邃峽谷的危險與巨大困難中,且僅僅是為了強行進入敵國,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A. G.] 現在我們來到一段非常晦澀的經文,Num 21:14-15。七十士譯本(LXX)對此段的翻譯頗為獨特,但仍正確把握了基本思想:τὴν Ζωο͂βἐφλὀγισε καὶ τοῦς χειμάρῥους Αρνῶν, καὶ τοῦς χειμάρῥους κατέστησε κατοικῆσαι Αρ, καὶ πρόσκειται τοις ὁρίοις Μωάβ。武加大譯本(Vulgate)對七十士譯本的 ἐφλὀγισε 感到困惑,譯為:Sicut fecit in mari rubro, sic faciet in torrentibus Arnon. Scopuli torrentium inclinati sunt ut requiescerent in Ar, et recumberent in finibus Moabitarum(正如祂在紅海所行的,祂也將在亞嫩河的溪流中行事。溪流的岩石傾斜,以便在亞珥安息,並躺臥在摩押人的邊界上)。
既然所頌揚的顯然是渡過亞嫩河的事蹟,很難理解為什麼路德(Luther)與其他人要像他那樣快刀斬亂麻,將其譯為「蘇法(Supha)的瓦黑布(Vaheb)和亞嫩的溪流」。更難理解為什麼克諾貝爾(Knobel)也要讀作「蘇法的瓦黑布」,並加上毫無意義的補充。[克諾貝爾假設需要補充動詞,並指涉亞摩利人,即:他們擁有蘇法的瓦黑布作為其南部邊界。——A. G.] 基爾通過提及該地區被武力攻佔來解釋這段經文,儘管到目前為止尚未提及軍事攻擊。[同樣,《聖經注釋》、庫爾茨(Kurtz)、亨斯登堡(Hengstenberg)亦持此觀點。——A. G.]
我們提供以下翻譯:—— 「……並前往紅海(הֵב 或 יָהֵב)以及(前往)亞嫩的溪流,並前往那到達亞珥居所、倚靠摩押邊界的溪流上游。」這段經文隨後與渡過亞嫩河相連。它將亞嫩河上游分離溪流的渡過與紅海的渡過進行了比較。它在兩者中都看到了同樣的事物,即一種英雄事蹟,與神聖的召喚或呼召相呼應。הָבָה(hâbâh,來吧)在此處表現為 הֵב 或 יָהֵב,而 הָ-(方向前綴)則作為 סוּפֹ(Sûph)的名詞後綴。若僅僅是地理記錄,有什麼動機要在英雄詩歌中頌揚它呢?七十士譯本的 ἐφλὀγισε 可能意指「祂榮耀了,使紅海和亞嫩的溪流發光」,即通過祂的引導與大能。武加大譯本給了我們一個獨特的觀點:正如祂在紅海所行的,祂也將在亞嫩的溪流中行事。溪流的岩石被沖刷下來,首先在亞珥安息,然後躺臥在摩押的邊界上。關於所指的亞嫩河與現代摩押亞珥的區別,參見基爾 [以及亨斯登堡的《巴蘭的歷史》(Gesch. Bileams)、《聖經注釋》、基爾。此處所指的亞珥是摩押在亞嫩邊界的城市,位於摩押領土的盡頭(Num 22:36)。它被希臘人稱為 Areopolis,可能位於 Lejum 和 Mojeb 的匯合處,在那片美麗的綠色牧場中間有一座小山,上面有一些廢墟。此亞珥不應與拉巴(Rabbah)的現代 Areopolis 混為一談,後者位於 Lejum 以南六小時路程處。——A. G.] 《耶和華的戰記》(The book of the wars of the Lord)。——有些人將其視為亞摩利人的巴力衝突之書;另一些人將其歸因於約沙法時代的晚期起源;但它顯然屬於以色列的史詩,且從其極度簡樸的特徵來看,可被視為重獲新生的以色列中靈感詩歌的首次覺醒。該書僅在此處被提及,但新的詩歌在其他作品中綻放——特別是在水井之歌中。[對此書的引用已被否定派批評家視為對民數記摩西作者身份的嚴重反對。「他們認為在摩西時代存在這樣的作品是不可思議的。但在人類進步的過程中,在類似情況下,沒有什麼比一個民族隨著新鮮生命力的爆發而不可抑制地湧現出詩歌,並紀念其早期歷史中的重大事件更自然的了。正如鮑姆加滕(Baumgarten)所觀察到的,在摩西時代出現這樣一本書,絕非令人驚訝的事實,我們幾乎無法想像比這更適合開始此類工作的時間了。對於摩西死時耶和華的戰爭尚未開始,因此不可能在任何由他撰寫的作品中被提及的詭辯,亨斯登堡回答道:當摩西寫作時,亞瑪力人、亞拉得王、西宏王和巴珊王噩都已被征服。但在五經的用法中,耶和華戰爭的概念遠比這更廣泛(參 Exo 12:41;Exo 12:51;Exo 14:14;Exo 14:25;Exo 15:3;Num 33:1)。埃及所有的神蹟奇事都被視為耶和華對抗埃及及其諸神的爭戰;曠野的行軍是以耶和華為領袖的武裝軍隊的行軍,因此有極其豐富的素材可供成書。而這本書的目的正是為了榮耀耶和華帶領祂的子民走過這段路程。」同樣參見斯坦利(Stanley)的《猶太教會史》,第一卷,第 207 頁。——A. G.]
此後他們來到比珥(Beer)——即水井或水井之地。該營地以一口令人嚮往的水井為標誌,耶和華的應許在此通過人的努力得以實現。這口井是王子們用權杖挖掘的,即在他們的帶領下,受到民眾節日讚美詩的歡迎,並被銘刻在歌中。這口受讚美的泉水至今仍位於開闊的沙漠中某處。該地點無法明確確定,可能與摩押東北部的比珥以琳(Beer-Elim)相同。從沙漠他們前往瑪他拿(Mattanah)。——他們向西或西北方向推進,進入亞摩利人居住的領土。他們的目的並非以敵對方式進入亞摩利人的土地,因為他們旅程的目標在約旦河對岸。申命記中的引用:「我從基底莫(Kedemoth,東方)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說和平的話」(Deu 2:26),指的就是此時此地。但當西宏拒絕他們和平通過時,根據神的命令,對其土地的征服便發生了(Deu 2:31,參見基爾,第 150 頁)。在「水井」或比珥之後的營地,必然發生在後來提到的與西宏的戰爭之前,因為大批民眾的前進必須得到勝利的軍事遠征的保護,而這場遠征必然是在比珥和瑪他拿站點之間派出的。交戰發生在亞哈斯(Jahaz)[基爾作 Jahza],位於亞摩利領土朝向沙漠的邊界上。作者完成站點列表的願望使他預先記錄了最後的營地,這更是為了將巴珊王噩的征服與對西宏的勝利聯繫起來;事實上,只有在從亞摩利人手中消滅噩之後,民眾在摩押平原的和平定居才得以實現(參 Num 21:31 與 Num 22:1)。關於本章站點與第 33 章總登記冊的比較,請參見該章及註釋。[除了對所提及地點的成功辨識外,正如庫爾茨在《舊約歷史》第二卷第 453 頁中所論證的,兩個原則消除了所有困難。首先,我們必須記住,如此龐大群體的紮營,特別是當他們到達耕作且人口稠密的地區時,必然包括多個地點,其中一些可能出現在一份記錄中,而另一些出現在另一份記錄中,但兩者都是嚴格準確的。但更重要的是觀察不同記錄性質的多樣性。第 33 章純粹是統計性的。作者在那裡僅列舉了那些站點,即以色列人停留時間較長、不僅建立了有組織的營地,還設立了會幕的常規營地。這裡他的興趣不是統計性的,而是歷史性的,僅提到了具有歷史重要性的地點。因此,何珥山與以耶亞巴琳之間的站點名稱在此記錄中被省略,因為它們沒有歷史意義,而我們在以耶亞巴琳與摩押平原之間有更多的站點,因為它們在歷史上是值得紀念的,儘管它們可能不是常規營地。——A. G.] 我們在此僅滿足於他們穿越東部沙漠行軍的輪廓。沿著以提姆乾河(Wady El Ithm)向上,穿過以東邊界,他們可以自由地在沙漠中無價值的公共領域中漫遊,直到抵達比珥——可能是比珥以琳——即王子們用杖挖掘的井,即推測是作為軍事領袖所獲得的。然後他們移動到瑪他拿,即「禮物」,因為這是亞摩利王西宏統治下的第一個營地。他們現在必然已經經過了與西宏的衝突戰場,因為(Num 21:23)西宏出擊在曠野迎戰以色列。此外,以色列人若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勝利,是不可能在亞摩利人的土地上和平定居的。從瑪他拿前往拿哈列(Nahaliel),即「神的河流」。該名稱與描述相符:尼波(Nebo)前的亞巴琳。我們不斷回到亞巴琳山脈。尼波在未被明確定義的情況下,可被視為構成正對耶利哥的毗斯迦(Pisgah)山峰之一。在這個幾條乾河匯入約旦河、人們期待已久的約旦河谷首次映入眼簾的地區,他們很可能說了「拿哈列,神的河流」。克諾貝爾 [基爾、庫爾茨、《聖經注釋》] 將此地認定為 Encheileh,它現在遠在以色列人身後。[基爾:Encheileh 是 Lejum 在與 Saide 匯合前的名稱。以色列人隨後從比珥向西北前往瑪他拿或 Tedun,然後向西前往 Encheileh 的北岸。——A. G.] 從拿哈列前往巴摩(Bamoth)。我們很難像基爾和其他人那樣將巴摩(高地)視為與巴力巴摩(Bamoth-Baal)相同,因為以色列在此之前已在尼波紮營,並且肯定已經經過了巴蘭最初被請求咒詛以色列的地方。民眾起初忙於佔領希實本,同時奪取了朝向亞捫人土地的最東端邊界上的雅謝(Jaazer)。然後他們的路線向北朝向巴珊,巴珊王噩在以得來(Edrei)出來迎戰他們。但由於以得來位於巴珊遙遠的北方,不應認為武裝軍隊會將民眾無防備地留在摩押平原,巴勒(Balak)本可以輕易地摧毀他們。因此,我們完全接受這樣的結論:此處提到的巴摩是他們對上基列(Gilead)巴珊進行軍事行動的基地。帶有「高地」這一名稱的地點在世界各地都很常見。征服巴珊後,他們幾乎回到了摩押平原的先前位置。[毗斯迦山頂,面向耶施們(Jeshimon):穿過沙漠。基爾:「摩押地是從拉巴亞捫(Rabbath Ammon)延伸到亞嫩河,向東延伸到阿拉伯沙漠,向西傾斜到約旦河和死海的台地的一部分。這片台地上的山谷位於毗斯迦的高處,即亞巴琳山脈的北部,並俯瞰著耶施們沙漠。耶施們,即沙漠,是 Ghor El Belka 平原,即死海東北邊界的荒涼之谷。以色列人紮營的山谷應在希實本以西、傾斜進入 Ghor El Belka 的亞巴琳山脈上尋找。」庫爾茨持相同觀點,並將此位置認定為瑣非(Zophim)田地,Num 23:14。《聖經注釋》:「毗斯迦是亞巴琳山脈中希實本以西的一道山脊,尼波是該山脊上或附近的一座城鎮,顯然位於其西坡上。」參見史密斯《聖經辭典》中 Grove 的「摩押」條目,Palmer 的《沙漠與出埃及記》,第二卷,第 472 頁及後續。——A. G.]
教義與倫理
講道提示
行軍克服了一切障礙。渡過亞嫩河,是對渡過紅海的回憶,也是渡過約旦河的保證。[亨利(Henry),Num 21:10。「如果我們在通往天堂的路上能這樣做,Num 21:14-15,神為我們所成就的,祂在何時、何地所做的,都應當被清楚地銘記,Num 21:18。神應許給他們水,但他們必須開墾土地來接受它。神的恩惠應在我們能力範圍內使用這些手段時被期待。」沿途的水井——「泉源」。華茲華斯(Wordsworth)在聖經的水井上引用了 Gen 21:19;Gen 21:31;Gen 24:13;Gen 26:15;Gen 29:10;Exo 2:15;Exo 3:1;Joh 4:6。摩西聚集民眾,神賜下水。這是神在祂教會中一直在做的工作。祂在祂神聖的道中、在摩西所寫的祂蒙福的兒子中,以及在基督所差遣的聖靈的活水中賜下水。——A. G.]
C.—亞摩利王西宏與巴珊王噩
Num 21:21 至 Num 22:1。Deu 2:26 至 Deu 3:22。
21 以色列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王西宏,說:22 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偏入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大道(原文作:王的道),直到過了你的境界。 23 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就招聚他所有的百姓,出到曠野,要攻擊以色列,到了雅哈,與以色列爭戰。 24 以色列用刀殺了他,得了他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亞捫人的境界,因為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固城。 25 以色列奪了這一切的城邑,也住亞摩利人的城邑,就是希實本與希實本一切的鄉村。 26 這希實本是亞摩利王西宏的京城;西宏曾與摩押的前王爭戰,從他手中奪了那全地,直到亞嫩河。 27 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
你們來到希實本, 願西宏的城被建立並堅立:
28 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
火焰出於西宏的城; 燒盡了摩押的亞珥,
和亞嫩河高處的統治者。
29 哀哉!摩押啊,
基抹(Chemosh)的民哪,你滅亡了! 他將逃脫的兒子,
和女兒,交給亞摩利王西宏為奴。
30 我們射了他們;
希實本直到底本,盡都毀滅; 我們使地荒涼,直到挪法,
這地直通米底巴。
31 這樣,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的地。 32 摩西打發人去窺探雅謝,以色列人就佔了雅謝的鄉村,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
33 以色列人轉道往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他們交戰。 34 耶和華對摩西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希實本王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5 於是他們殺了他和他的眾子,並他的眾民,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
Num 22:1 以色列人起行,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
文本與語法
Num 21:27。本生(Bunsen)、德威特(De Wette):詩人;尊茨(Zunz)、赫希(Hirsch):箴言者。[希伯來文 הַמּשְׁלִים(hammašlîm),意為「使之相似」,非常貼切地指代希伯來詩歌,其中一物被類比、平行於另一物。——A. G.]
[Num 21:30。蘭格:我們來到他們那裡。本生、菲爾斯特(Fuerst)、埃瓦爾德(Ewald):我們焚燒了。尊茨:我們推翻了他們。赫希:我們來到並推翻了他們。נִּירָם(nîrâm)過去被視為名詞,現在被接受為 יָרָה(yârâh)的動詞第一人稱複數完成式,帶有第三人稱後綴。赫希將其視為未完成式,並參考出埃及記 20:30 的後綴。——A. G.]
Num 21:30。אֶשֶׁר(’ăšer),Keri 為 אֵשׁ(’ēš,火),因此被德威特等人譯為「火,燒至米底巴」。
第 22 章 Num 22:1。平原。基爾:摩押草原。蘭格:田野。
釋經與評論
以色列給希實本王西宏的信息,與給以東王的信息相似。我們從 Jdg 11:17 得知,類似的信息也曾發給摩押;因此我們可以推斷,除了直接穿過以東外,他們還抱有希望,即在死海末端與以東領土之間快速穿過,而不嚴重激怒以東人;事實上,他們後來確實不得不穿過以東地的南部邊緣。以色列最初僅有約旦河西岸迦南地的應許。甚至比利亞(Peræa)也不在應許之內。這一限制在給西宏的信息中得到了謹慎的考慮。但由於希實本的亞摩利人被包括在迦南人的定罪中,以色列人不僅有自由強行穿過他們的土地,而且根據耶和華的訓令,他們有義務這樣做。巴珊王噩在基列北部是如何捲入衝突的,文中並未解釋;一個充分的解釋可以在於:若不征服巴珊,就不可能成功地對希實本或下基列建立宗教與道德的統治。此外,我們必須記住,在 Deu 3:8 中,這兩位王作為「亞摩利人的王」緊密相連。克諾貝爾試圖以一種奇怪的方式從 Deu 3:10 證明存在兩個以得來 [Adraa;關於其位置與描述,參見 Porter:《大馬士革》,第二卷,第 271 頁;《巴珊的巨人城》,第 94 頁及後續;以及史密斯《聖經辭典》,「以得來」條目。——A. G.]。一個南部以得來,一個北部以得來。他給出的理由是「噩肯定不會讓以色列人到達他王國的北部邊界才出來迎戰他們。」[同樣基爾、《聖經注釋》。——A. G.] 然而,顯而易見的推測是,對西宏的勝利所傳播的恐懼可能導致巴珊人撤退,直到他們發現有必要在以得來——他們的第二首都,且離其主要城市亞斯他錄(Ashtaroth)不遠——進行抵抗。[波特(Porter)說:「其位置非常顯著,在選擇該地點時,似乎一切都為了安全與防禦而犧牲。」因此,他們有充分的理由在此進行最後的抵抗。——A. G.]
文中記錄亞摩利王曾與摩押前王爭戰,並從他手中奪取了那全地,直到亞嫩河;但並非他們已到達西部的戈爾。他們強行插入摩押(右側)與沙漠及亞捫人土地(左側)之間。摩押當時必然在通往戈爾的邊界地帶行使統治權,否則此處就不會提到摩押平原。如果摩押平原的統治權當時掌握在亞摩利人手中,摩押王巴勒只會為他們的覆滅而高興,並會尋求與以色列結盟。另一方面,亞摩利人未能征服亞捫人山區的堡壘(Num 21:24)。以色列人受到耶和華明確的指示,不得嘗試攻擊這些堅固的邊界(Deu 2:37)。
西宏尚未懷疑重獲新生的以色列的力量,並出擊至雅哈迎戰。但以色列用刀殺了他,即徹底摧毀了他。隨後他們佔領了他的土地,描述為從亞嫩河延伸至雅博河。此處提到的是軍事佔領;其政治併入以色列地是在後來(參 Num 32:33)。他們住在希實本及其女兒們中,即希實本這座京城及其周圍依附的村莊或城市。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為什麼是箴言?為什麼不是「所以詩歌說」?這種謎語形式可能是刻意選擇的,以表達這樣的思想:現在希實本荒廢了,正如它剛才使摩押的首都亞珥荒廢一樣;因此土地落入以色列人手中,他們本不可能將其作為摩押領土來持有。因此,來到希實本;重建它。這首歌的目的和負擔是,以色列應當修復廢墟,重建城市。我們不同意邁耶(Meyer)和埃瓦爾德 [基爾、庫爾茨、《聖經注釋》部分亦然。——A. G.] 的觀點,即這是對亞摩利人的呼籲且帶有諷刺意味。起初,重點在於這片土地是通過戰爭權利從摩押手中奪取的。亞摩利人從摩押手中奪取了它。隨後表達的思想是,以色列人又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了它。[埃瓦爾德的解釋使這首歌栩栩如生、優美且引人注目:「來吧,回到希實本——這座不再為你們提供家園或屋頂的城市;如果可以,重建這座現在永遠淪為廢墟的城市。」勝利者這樣對失敗者呼喊。但為了說明被征服者的罪惡,第二個聲音驗證了早期的歷史。這就是希實本嗎?從它的城門走出了征服摩押的軍隊,可憐的摩押,關於它的淪陷及其神基抹的軟弱,最悲傷的抱怨充斥著空氣——那位神竟任由他所有的兒子和女兒,即他所有的敬拜者,被西宏驅逐並擄走?但隨後,當那支以火與劍橫掃摩押的勝利軍隊在幻想的安全中休息時,勝利者的響亮聲音又回到了他歌聲的開頭:那時我們焚燒了它,使它荒涼,從希實本這座中央王城,直到他土地的最遠邊界,以色列就這樣為摩押復仇了。——A. G.]
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希實本的佔領已被預見。這座城市被視為一場征服行動的起點,而這場征服應當藉由戰爭的火炬來完成。「摩押的亞珥」。摩押早期的首都當時位於其領土的這一部分。摩押並非無緣無故或無罪地遭受打擊。他們是基抹(Chemosh)的子民,即征服者、制勝者。[弗斯特(Fuerst)將此名源自一個詞根,引申為「火神」之意;其他人則認為是「太陽神」。摩押石碑上的銘文顯示,對基抹的崇拜與腓尼基的亞斯他錄(Astarte)崇拜相關聯。金斯堡(Ginsburg),《摩押石碑》。—A. G.] 作為戰爭之神,人們向他獻上人祭,正如向米勒公(Milcom)和摩洛(Moloch)所獻的一樣。因此,他不應被視為與巴力毗珥(Baal Peor)同一位神(基爾 Keil);因為那個偶像作為淫慾與享樂之神是巴力,而作為災難、絕望與人祭之神,他則是摩洛。[然而,這些異教偶像似乎是根據所關注的特定屬性,或引發特定崇拜的屬性,以不同形式受到敬拜,這是有可能的。因此,他可能在某時是戰爭之神,而在另一時,若側重於另一屬性,則成為淫慾之神。參見《聖經注釋》(Bible Com.)該處注釋。—A. G.] 摩押作為基抹的子民滅亡了。兒子們逃回亞嫩河對岸,而女兒們則淪為西宏的俘虜,這種區別完全符合自然情理。隨後是關於以色列勝利與征服的記載。「我們射了他們」,推翻了他們。參見文本注釋。「希實本毀滅了,直到底本,我們使他們荒涼,直到挪法。」最後一句中的文本困難,似乎最好透過遵循《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來解決,一些抄本也支持這一點,即讀作「火臨到」或「至米底巴」。[基爾(Keil)、《聖經注釋》(Bible Com.)、華茲華斯(Wordsworth)、撒馬利亞抄本。—A. G.] 將挪法(Nophah)與挪巴(Nobach)混淆增加了混亂。然而,我們建議這樣解讀:至延伸到米底巴的山脊。我們在賽 15:2 中譯為:「他上巴益和底本,就是高處,去哭泣」;在同一脈絡中:「摩押必因尼波和米底巴哀號」。即使在今天,據說米底巴位於希實本東南約四英里處的一座岩石山上。這似乎是新領土的草圖,其字裡行間揭示了摩西那溫柔的良心,這使他沒有將征服行動推進到摩押境內。
民 21:32。雅謝(Jaazer)。在希實本與巴珊的征服敘事之間,對雅謝的特別提及似乎暗示,這是一個位於這兩個小王國之間的獨立省份。這座城市連同其村莊(女兒)被攻取並毀滅。雅謝位於拉巴(Rabbath-Ammon,即費城)的方向,「向西十英里,很可能就是納爾西爾(Nahr Szir)源頭處的埃斯西爾(Es Szir)廢墟,西岑(Seetzen)在附近發現了水池,這很可能就是耶 48:32 所提到的『雅謝海』的遺蹟。」基爾(Keil)。軍隊從那裡向東移動。從人的觀點來看,以色列人接近強大的亞捫人似乎顯得魯莽。於是他們轉向,因為亞捫人無法被攻擊。因此,行軍趨向北方,朝向巴珊王噩。無需詢問以色列人是從何處發起對巴珊的遠征。「噩的王國包括基列的北半部,即雅博河與曼杜爾河(Mandhur)之間的區域(申 3:13;書 12:5),即現代的傑貝勒阿傑隆(Jebel Ajlun),以及整個巴珊,或亞珥歌伯(Argob)的全境(申 3:4;申 3:14),即現代的焦蘭(Jaulan)平原與浩蘭(Hauran)。」基爾(Keil)。基爾追隨諾貝爾(Knobel),承認巴珊有兩個以得利(Edrei);但關於以色列人推翻該王國的真正以得利,參見馮·勞默(Von Raumer)的《地理學》(Geog.),第 247 頁。根據申 3:10 推斷,巴珊西北邊界存在第二個以得利,據信已在佐拉(Zorah)或埃德拉(Edrah)的廢墟中被發現。然而,馮·勞默將此地指定為埃斯拉(Esra)或埃爾伊拉(El Ira),並描述了這兩處的廢墟。[目前權威意見傾向於認為存在兩個以得利。—這個重要的名稱很容易被賦予不同的地點,在一個自然防禦堅固的國家中。—A. G.]
[摩押平原。在征服了兩個亞摩利王國後,以色列人從毗斯迦山頂下來,在摩押平原(Arboth Moab)安營。這些平原位於北部的亞拉巴,從「灰泥之屋」伯耶施末(Beth-Jeshimoth)延伸到「金合歡草地」亞伯什亭(Abel Shittim)。他們在此停留直到摩西去世。正如蘭格(Lange)所推測,營地在約旦河對岸的平原上,當時仍處於摩押的控制之下。—A. G.]
教義與倫理
亞嫩河上的凱歌,其神秘的詞句使我們想起紅海過後的歌。人民歌唱精神的復甦,也是英雄精神的覺醒,這種精神贏得了對西宏和巴珊的勝利。在各個時代,它們都是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的。
講道提示
約旦河東的兩場大勝利預示了對應許之地的征服。新生命,新歌。[亨利(Henry): 「神在摩西還與他們同在時賜給以色列這些成功,既是為了他的安慰,使他能看見那榮耀工作的開端,儘管他無法活著看見其完成;也是為了鼓勵他們在約書亞的帶領下進行迦南戰爭。這是偉大成就的憑據。」—A. G.]
腳註:
[1] 憂愁,希伯來文意為「縮短」。 [2] 邊註:亞巴琳的堆。 [3] 邊註:蘇法的瓦黑伯。 [4] 邊註:傾斜。 [5] 邊註:上升。 [6] 邊註:回應。 [7] 邊註:田野。 [8] 邊註:或山。 [9] 邊註:或曠野。 [10] 希伯來文: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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