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24:29-30。一位敬虔且真實的領袖,其美好的榜樣能如何有益地影響整個民族,這可由約書亞、以利亞撒、非尼哈以及以色列其他長老的事蹟得到說明。——埋葬約瑟的骸骨,這是一種充滿感恩的敬意,也是對臨終遺願的忠實履行。——以利亞撒的去世,標誌著一位合神心意的祭司之終結(出 6:23;出 6:25;出 28:1;利 8:24;民 3:32;民 20:26;民 27:18 及下文;民 34:17;書 14:1)。
斯塔克(Starke):平安與安息也是來自神的恩惠,因此我們理當祈禱:「求主仁慈地賜給我們平安,等等」,以及「慈悲的主神,求祢保守我們脫離戰爭與流血,等等」。——雖然在所發生的一切事上,唯有神配得榮耀,且祂是成就一切美善的源頭,但我們絕不可在自己的忠誠上有任何虧欠。——基督徒不可行自己的路,而應當按著神的話語來規範自己的一切行為。——靈魂若失喪,一切皆失喪!因此要警醒、要趕快,拯救你的靈魂!——神所要求的,不僅是對祂律法外在的順服,更是內在的順服。——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一事無成,靠神的大能則萬事皆能。——事奉真神是最高尚的體面,也是我們的本分;願眾人都能認識到這一點,並從心裡事奉神!——人對神所獻上的事奉,必須是甘心樂意的。
克拉默(Cramer):信心是一種確信,排除了懷疑(來 11:1;雅 1:6),即便在人眼不能見之處亦然(約 20:29)。——律法的應許是以順服為條件的(申 28:1)。——然而,再沒有別的能為我們爭戰,等等(詩 53:6;詩 79:10;書 23:10)。——對於乖僻的人,神以乖僻待他。——死亡不分身分、年齡、性別、地位或國籍。——藉著反覆思想神的偉大作為,我們應當堅固自己的信心,並竭力順服祂的命令(詩 44:2;詩 85:2;詩 105:5;詩 106:6)。
奧西安德(Osiander):凡渴望按照神所規定的話語生活,以致不加添也不刪減的人,他便是在正確的道路上,走得最為穩妥。——僅僅有一個好的開始是不夠的,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 24:13)。——我們必須將勝利歸功於神,而非歸功於我們自己的權能與力量。——神的教會從不缺乏偽善者與背道者。——神無法容忍混合宗教;對祂而言,必須是「全心歸我,否則就完全放棄」(太 4:10)。
圖賓根聖經(Bibl. Tub.):我們與神所立的寶貴聖約,應當時刻擺在我們眼前。
[馬太·亨利(Matt. Henry);關於書 23:1-2]:當我們看見死亡向我們逼近時,那應當激勵我們竭盡全力去完成生命的工。——關於書 24:1:在生命結束之前,我們絕不可認為自己為神所做的工已經完成了;如果祂延長我們的年日,超過我們所預期的,我們必須斷定這是因為祂還有進一步的服事要我們去完成。——同上,書 23:15:當我們無法帶領所有人都來事奉神時,我們必須盡可能帶領更多人,並將我們的努力擴展到我們活動的極限;如果我們不能改革整個土地,至少要將罪惡從我們自己的帳棚中遠遠除掉。——那些在其他事務上帶領與治理的人,應當在事奉神的事上作表率,在最美好的事上走在前面。——那些立志事奉神的人,不可介意成為孤立者,也不可被群眾牽引而離棄祂的事奉。——那些奔向天國的人,必須甘願逆流而上,不可隨波逐流,而要效法最優秀的人。——同上,約書亞記 23:29–33:這卷書以凱旋開始,卻以葬禮結束,藉此,世人的一切榮耀都顯得黯然失色。——對於福音教會而言,基督——我們的約書亞——藉著祂的靈與它同在,並且將永遠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何等大的福分!
[1] [書 23:1。מִיָּמִים ר׳,原意為「在……之後」或「跟隨許多日子」。我們的譯本將其視為修飾後面的子句,即「在……之後的許多日子結束時」(參見 De Wette, Fay),其意義相同:「在許多日子之後,在耶和華賜給……之後」。後者更為可取。——譯者註]
[2] [書 23:2。ויִּקְרָא 應當引出書 1:1 的後句(apodosis),翻譯應為(書 1:1):「耶和華……之後……約書亞年紀老邁,日子過得很多(書 1:2),約書亞召集了以色列眾人,」等等。——譯者註]
[3] [書 23:2。原文直譯為「呼召到」,但「到」字在一般用法中是多餘的;因此,本節中所有的「為」字都應刪除。——譯者註]
[4] [書 23:5。我們的譯本正確地標示了 מִפְּנֵיכֶם 與 מִלִּפְנֵיכֶם 之間的差異,儘管可能過於強調,而 De Wette 和 Fay 則忽略了這一點。——譯者註]
[5] [書 23:7。בְּשׁם。要精確指出介詞 בְּ 與兩個動詞連用的結構,在英語中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採用類似的替代方式,例如:「不可提,也不可指著他們神的名起誓」。——譯者註]
[6] [書 23:12。其概念是指一般的交往。動詞「來」的使用是為了簡潔,而不是完整地說:「你們進入他們中間,他們進入你們中間」。——譯者註]
[7] [書 24:1。本節中所有的「為」字都應刪除,如書 23:2。——譯者註]
[8] [書 24:9。נִלְחָם 雖然有「爭戰」、「發動戰爭」的意思,但在本書中除一處外,其餘皆譯為「爭戰」(fight)。——譯者註]
[9] [書 24:10。此處不定詞絕對用法(infin. abs.)的強調語氣可以有多種表達方式:「他不斷地祝福你們」;「他不得不祝福你們」;「他除了祝福你們之外什麼也沒做」。與「他仍然祝福你們」意旨相當。——譯者註]
[10] [書 24:11。這些名稱在希伯來原文中全為單數,在英語中最好也如此閱讀。——譯者註]
紅海,參見約書亞記 2:10 的注釋。
約書亞記 24:7。這是一段富有詩意且高貴的描述。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隨後,祂在他們與埃及人之間安置了黑暗(מַאֲפֵל,七十士譯本:νεφέλην καὶ γνόφον,源自 אָפַל,意為「日落」、「變暗」,此字僅出現一次。在耶利米書 2:21,我們再次見到複合詞 מַאְפַלְיָה,用以指代曠野),即雲柱(出埃及記 13:1 及以下;14:19 及以下),並使海水淹沒埃及人,將他們覆蓋。但以色列人的眼睛看見了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事。值得注意的是,文中在第三人稱與第一人稱之間進行了轉換。在約書亞記 24:5-6 中,我們看到的是第一人稱,而在約書亞記 24:7 的開頭,提到耶和華時用了第三人稱,隨後又轉回第一人稱。「你們在曠野住了許多年」。這是向約書亞記 24:8 的過渡,參見約書亞記 24:5b。
約書亞記 24:8-10。上帝恩惠的第三個明證:戰勝亞摩利人(民數記 21:23),以及使巴蘭對以色列的咒詛落空(民數記 22:22-24)。
約書亞記 24:8。他們與你們爭戰,即在他們的君王指揮下:在雅雜被殺的西宏(民數記 21:23),以及在以得利被殺的噩(民數記 21:33)。
約書亞記 24:9。當經文說摩押王巴勒與以色列爭戰時,我們從隨後的話語——「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得知作者的本意。巴勒並非以武力與以色列人抗衡,而是企圖藉由假先知巴蘭(即 קֹסֵם,占卜者,約書亞記 13:22)來咒詛他們;這位驚恐的君王至少為此押上了他的黃金(民數記 22:7),儘管這並未奏效。他缺乏進行武裝戰爭的勇氣。
約書亞記 24:11。上帝恩惠的第四個明證: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戰勝迦南人。בַּעְְלֵי יְרִיתוֹ(耶利哥人)並非如克諾貝爾(Knobel)所推測的那樣,指君王及其勇士(若然,作者會選擇相同的表達方式);根據撒母耳記下 21:12、撒母耳記上 23:11、士師記 9:6 的例證,這應是指耶利哥的市民。
約書亞記 24:12-13。約書亞演講第一部分的總結,他再次強調,是上帝使迦南人(特別是西宏和噩)心生恐懼,並賜給以色列人一塊肥沃且耕作良好的土地。
約書亞記 24:12。我將黃蜂(צִרְעָה)打發在你們前面。(上帝曾如此應許,出埃及記 23:28;申命記 7:20,如今也已應驗,參見智慧篇 12:8)。צִרְעָה 不應從字面理解,也不應泛指瘟疫,而應如克諾貝爾、凱爾(Keil)及大多數近代權威學者所言,採取比喻義,可與申命記 2:25、約書亞記 2:11 相比較。經文指出,在戰勝西宏的那一天,耶和華開始使萬民因以色列的緣故而恐懼、戰兢、驚惶。黃蜂群對那些被攻擊的對象而言,是一種恐怖與驚駭;在它面前,他們無法站立,只能驚惶逃竄。這正如在第一次大戰役後,那種先於希伯來人而至的驚恐,像天降的屬靈瘟疫一樣,落在列國身上,使他們在以色列面前喪膽。在其他經文中,蜜蜂也曾作為可怕敵人的象徵(申命記 1:44;詩篇 118:12;參見克諾貝爾對出埃及記 23:28 的注釋)。還應考慮到,在出埃及記 23:27(緊接的前一節)中,提到了「驚恐」(לְפֽנֶידָאֶת־אֵימָתִי אַשַׁלַּח)。若比較申命記 7:20 與約書亞記 24:19、24:21(末尾)、24:23-24,也能得出同樣的結論。
「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這與詩篇 44:4 的思想相同。
約書亞記 24:13。就這樣,以色列藉著上帝的恩惠,在毫無功勞的情況下,得到了一塊榮耀的土地——一塊他沒有流汗耕耘過的土地(לאֹ־יָגַעְתָּ בָהּ),即使其變得豐產;得到了他沒有建造的城市,沒有栽種的葡萄園和橄欖園,卻可以吃其中的出產。七十士譯本將 זֵיתִים 譯為 ἐλαιῶνας,武加大譯本譯為 oliveta(橄欖園),正如路德(Luther)和德韋特(De Wette)所譯;毫無疑問,這在意義上是正確的。如果希伯來語對此有專門的詞彙(正如對葡萄園使用 כֶרֶם 一樣),這裡肯定會使用它。這一切的發生,正如耶和華在申命記 6:10 所應許的那樣。
約書亞記 24:14-16。要求徹底離棄偶像崇拜,單單歸向耶和華,約書亞至少會與他的家一同侍奉祂。
約書亞記 24:14。現在要敬畏耶和華(參見詩篇 2:11;5:8;特別是箴言 1:7;約伯記 28:28),並誠心實意地侍奉祂(עִבדוּ אֹתוֹ,七十士譯本:λατρεν́σατε,參見羅馬書 1:25;בְּתֽמִים וּבֶאָמֶת,參見士師記 9:16、9:19;關於 בְּתָמִים,在新約中為 εἰλικρίνεια,哥林多前書 5:8;哥林多後書 1:12、2:17),並除掉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埃及所侍奉的神(參見利未記 17:7;阿摩司書 5:26;以及以西結書 20:7 及以下;23:3、23:8),去侍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 24:15。最後,約書亞挑戰百姓以極大的自由做出決定:「若是你們以侍奉耶和華為惡,若你們不喜歡(七十士譯本:εἰ μὴ),」他呼籲他們,「今日就可以選擇你們所要侍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侍奉的神呢,還是你們所住之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因此,如果他們不願侍奉耶和華,他給了他們選擇的餘地,在列祖所實行的舊有家神崇拜與當地居民的巴力崇拜之間做出抉擇。至於他自己和他的家,無論如何都會侍奉耶和華,因為他補充道:「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
β. 約書亞記 24:16-28。聖約的更新。百姓被約書亞的話所觸動,一致回答說他們絕不會離棄耶和華:「我們也必侍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約書亞記 24:16-18)。當約書亞進一步提醒他們這件事有多麼困難,因為耶和華是聖潔且忌邪的上帝(約書亞記 24:19-20)時,百姓堅持他們先前的宣告(約書亞記 24:21),隨後莊嚴地做出了選擇耶和華的決定(約書亞記 24:22-24),並更新了聖約(約書亞記 24:25)。約書亞將這一切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約書亞記 24:26),立了一塊大石頭作為所發生之事的見證(約書亞記 24:27),然後遣散百姓(約書亞記 24:28)各自回到自己的產業。
約書亞記 24:16-18。百姓對約書亞演講的回答。約書亞記 24:16。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的想法,遭到了百姓以極度厭惡的語氣(חָלִילָהִ לָנוּ 等)所拒絕,參見約書亞記 22:29。
約書亞記 24:17。理由是:耶和華是他們的神,是那位將他們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עַבָדִים בֵּית,如出埃及記 20:2)領出來的(מַצֲלֶה,在出埃及記 20:2 中為 חוֹצֵאתִידָ),並在他們眼前行了這些大神蹟,即約書亞所提到的奇事(約書亞記 24:8-12),且在他們所行的一切路上保守了他們。
約書亞記 24:18。在耶和華的作為中,他們特別重述了驅逐當地原住民的事蹟,然後暗示約書亞最後的話說:「我們也必侍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
約書亞記 24:19-20。約書亞仍呼籲百姓注意侍奉耶和華是何等困難,指出祂是一位聖潔的上帝(הִֹים קְדשׁהים,如撒母耳記上 17:26;אֱלהִֹים חַיִים,形容詞亦為複數;就意義而言,參見出埃及記 19:6;利未記 21:6-8;彼得前書 2:9,以及以賽亞書中無數將上帝稱為 קְדוֹשׁ יִשְׂרָאֵל 的經文,例如以賽亞書 5:19、5:24、12:6、30:11-12、41:14、43 等),是一位忌邪的上帝(אֵל קַנּוֹא;出埃及記 20:5 為 אֵל קַנָּא;那鴻書 1:2 為 אֵל קַנּוֹא,與此處相同),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פֶּשַׁע)和罪惡。「נָשָׂא,用於赦免罪惡,通常與罪惡的賓語連用;較少與罪惡的間接賓語連用,除了此處及出埃及記 23:21;詩篇 25:18,意義略有不同——即給予罪惡以赦免」(凱爾)。
約書亞記 24:20。這位聖潔上帝的忌邪將顯明在:如果他們離棄祂去侍奉外邦神(אֱלחֵֹי נֵכָר,如創世記 35:4,而在約書亞記 24:16 及 23:16 中,我們發現的是 א׳ אֲחֵרִים),祂必轉而(וְשָׁב)降禍給他們,並滅絕(כִלָּה,終結、廢除)他們,儘管祂先前曾厚待他們,即完全不顧祂曾厚待他們的事實。
約書亞記 24:21。百姓堅持他們侍奉耶和華的決心。關於 לאֹ(絕不),參見約書亞記 5:14。
約書亞記 24:22。約書亞現在呼籲他們作見證,證明他們已經選擇耶和華為他們的神,去侍奉祂;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日後背離,他們將被迫承認自己曾選擇過耶和華,而祂現在也有權因他們的背信棄義而懲罰他們。對此,他們也表示同意,異口同聲地回答:「我們作見證。」
約書亞記 24:23。約書亞基於上述同意,再次勸勉他們除掉在他們中間的外邦神(如約書亞記 24:20,אֱלהֵֹי נֵכָר),並將心歸向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如約書亞記 24:2)。凱爾追隨拉比列維·本·格森(R. Levi ben Gerson)、奧古斯丁(Augustine)和加爾文(Calvin)的先例,將 בְּקִרְ בְּכֶם 理解為比喻義,即「在你們心中」,因為百姓儘管願意放棄偶像崇拜,卻沒有像創世記 35:4、撒母耳記上 7:4 那樣,交出偶像供約書亞銷毀。他進一步認為,雖然正如阿摩司向他那一代人所指出的(阿摩司書 5:26,參見使徒行傳 7:43),百姓在曠野中隨身攜帶偶像,但隨著在加低斯被定罪的那一代人消亡,粗俗的偶像崇拜本應從以色列中消失。我們可以承認,只要約書亞活著,以色列就公開侍奉真神,但我們認為極有可能的是,正如他很清楚的那樣,許多人在暗中崇拜他現在要求他們除掉的偶像,並使用了雅各之前、撒母耳之後所使用的同一個詞(הָסירוּ)。至於偶像的實際移除,這可能已經發生,儘管我們沒有得到相關記載。最後,此處的 בְּקִרְבְּכֶם 在字面意義上的使用,與創世記 35:2 的 בְּתֹכְכֶם 和撒母耳記上 7:8 的 מִתֹּכְכְם 完全相同。
約書亞記 24:24。百姓第三次(約書亞記 24:16、24:21)斷言他們必侍奉耶和華,並聽從祂的聲音。
約書亞記 24:25。隨後,約書亞當日與他們立約,即他更新了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所立的約(出埃及記 19:20),正如摩西在摩押平原所做的那樣(申命記 28:62)。當經文進一步提到約書亞為他們在以色列中立了律例和典章(或審判)時,這些話是在影射出埃及記 15:25,在那裡,上帝親自為以色列立了律例和典章,以回應苦水變甜的轉變(並非因這件事,凱爾)。在這裡,正是透過聖約的更新,百姓的律例和典章才得以建立和確定——「在宗教事務上,什麼在以色列應成為律法和權利」(克諾貝爾)。
約書亞記 24:26-28。這一切完成後,約書亞將這些事(原文為「話語」,אֶת־הַדְּבָרִים),即他在示劍所發生的一切,他與百姓之間的整個交易,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他寫了一份文件——可以說是會議記錄——關於這件事,並將其納入律法書中。同時,他取了一塊大石頭,立在耶和華聖所(בְּמִקְדַּשׁ יי)內的橡樹下。聖所並非指會幕(出埃及記 25:8;利未記 12:4、19:30、20:3、21:12;民數記 3:38、19:20,參見克諾貝爾),因為根據約書亞記 18:1,會幕當時在示羅,而是一個神聖的空間、一個神聖的地點;事實上,這個地方——橡樹所在的範圍內,約書亞立了大石頭的地方(參見創世記 28:18;約書亞記 4:20-22;撒母耳記上 7:12)——曾因亞伯拉罕和雅各先前在那裡築的壇而變得神聖(創世記 12:7、33:20)。我們可以補充克諾貝爾的觀點,根據約書亞記 8:30,約書亞本人曾在以巴路山築壇,因此靠近示劍,這就像吉甲(約書亞記 4:20 及以下;15:7)一樣,成為了一個聖地。
約書亞記 24:27。約書亞最後解釋了這塊石頭的意義,它將作為百姓若否認上帝時的見證,因為它聽見了耶和華的一切話(約書亞記 24:2)。在生動的想像中,石頭被視為一個「人」,彷彿它看見並聽見了一切,參見約書亞記 22:34。
約書亞記 24:28 記載了百姓的遣散。每個人都回到了自己的產業。
約書亞記 24:29-33。約書亞與以利亞撒的去世。約書亞記 24:29-30。很可能就在此後不久,約書亞去世了,享年一百一十歲,這與約瑟去世時的年齡完全相同(創世記 50:26)。他被葬在亭拿西拉(約書亞記 19:50)。此處提到的迦實山,在士師記 2:9、撒母耳記下 23:30、歷代志上 11:32 中也有提及,但無法確認其位置。根據格塞紐斯(Gesenius),其名稱 גַּעַשׁ 源自 עַגַּשׁ(推、擠),或許意為「前推」或「前湧」。
約書亞記 24:31。只要約書亞和那些與他一同帶領百姓的長老活著,以及那些知道(יָדְצוּ),即經歷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作為(כָל־מַצֲשֵׁח יי)的人活著,以色列就侍奉耶和華,這在士師記 2:11 及以下也有相關記載。
約書亞記 24:32 包含了關於約瑟骸骨的補充說明,這與此處的結尾相吻合,特別是因為第 1-28 節的論述一直圍繞著示劍,約瑟的骸骨就葬在那裡——在雅各曾用一百個銀幣(kesita,創世記 33:19)從示劍之父哈抹的兒子們手中買下的那塊地上。我們從出埃及記 13:19 得知,以色列人遵照約瑟臨終的遺願(記載於創世記 50:25),將這些骸骨從埃及帶了出來,作者在本節開頭提到了這一點。
約書亞記 24:33。約書亞之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去世了。具體時間無法確定。他們將他葬在非尼哈的基比亞,即他兒子所在的城,這座城先前已賜給他兒子,位於以法蓮山地。由於明確指出這座非尼哈的基比亞位於以法蓮山地,我們同意羅賓遜(Robinson)、馮·勞默(von Raumer,第 155 頁)和克諾貝爾的觀點,他們認為這就是現今的 Geeb(見 Maundrell,第 87 頁),或 Jibia(見 Rob. iii. 80, 81),或 Ritter Erdk. 16, 第 559 頁及以下提到的 Chirbet Jibia,即優西比烏(Euseb.)和耶柔米(Jerome)所說的 κώμη, villa Geba。它位於古弗拿(Guphna)以北五英里(即兩小時路程),朝向尼亞波利(Neapolis)或示劍。然而,凱爾認為這是利未人的城基巴(約書亞記 18:24),在他看來,「位於以法蓮山地」這一位置不必成為反對意見,因為根據士師記 4:5 及其他經文,這座山延伸到了便雅憫的領地(?)。
我們這卷書的希伯來原文以這則關於以利亞撒去世的記載結束。七十士譯本增加了一段補充,結合了士師記 2:6、2:11、3:7、3:12 及以下,然而這在約書亞記的抄本和版本中均未發現。我們根據斯蒂爾(Stier)和泰勒(Theile)的《多語聖經》給出譯文:在那個日子,以色列子孫取了上帝的約櫃,隨身攜帶,非尼哈擔任祭司,並葬在他自己的基比亞。以色列子孫……以色列子孫崇拜亞斯他錄(Astarte)和亞斯他錄(Ashtaroth)以及他們周圍列國的神。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摩押王伊磯倫手中,他統治了他們十八年。
神學與倫理
講道與實踐
約書亞的第一次告別演講,分為上述兩部分,用於安慰與勸誡(約書亞記 23:1-15)。——正如主曾帶領以色列進入安息,祂也必帶領我們進入安息,因為「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約書亞記 23:1)。——約書亞以他的謙卑與謙遜,作為我們的榜樣,我們應在凡事上單單將榮耀歸給上帝,同時認識並感受到自己是軟弱且必死的人。——主也曾為你們爭戰。(1)主曾爭戰;(2)主曾為你們爭戰(約書亞記 23:3;勝利講道)。——不可偏離上帝的命令,也不可偏左偏右;這段經文適合用於堅信禮演講。——上帝只有在戰士最勤勉地保守自己的靈魂並愛祂時,才會賜下勝利。——對於那些與惡人交往的人來說,惡人將如異教徒對以色列人一樣,成為網羅、陷阱、肋下的鞭、眼中的刺。
約書亞記 23:14,這是一段非常優美的告別講道經文,適合一位因年邁而不得不卸下職務的牧師,也適合在一位父親去世時的葬禮講道,特別是當上帝曾向其家庭施予許多恩惠時。
約書亞記 23:15-16。適合在禁食禱告日講道。(1)今日思想你們所領受的一切美善,根據上帝對你們所說的話;但(2)要警惕不可違背祂的約,免得祂的審判臨到你們。
約書亞在示劍的最後大會。(1)他的演講(約書亞記 24:1-15);(2)百姓的回答(約書亞記 24:16-18);(3)最終決定與聖約的更新(約書亞記 24:19-25)。——約書亞的第二次告別演講,作為對以色列歷史從族長時代到他自己時代的回顧,涵蓋了上述最重要的事件(約書亞記 24:1-15)。——關於上帝對註定滅亡之列國的驚恐(約書亞記 24:12)。——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上帝超越的恩惠,證明於祂所賜給以色列的一切。——懇切勸誡除掉他們中間殘留的一切偶像崇拜。——在宗教信仰問題上,決定必須完全自由;一切強迫都應受到譴責。約書亞一勞永逸地教導了這一點。——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這是一段對婚禮而言極其豐富的經文;但只有在個人的意願相符時才能正確使用——這在臨時服務中絕不能缺少。眾所周知,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四世在 1847 年聯合議會開幕時,宣稱約書亞的這句話是他自己的座右銘。——這種對一切偶像崇拜的深刻恐懼也適合我們,正如它曾適合以色列一樣。只是我們的厭惡必須比那個民族更持久。——我們也必侍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上帝是一位聖潔且忌邪的上帝。——「上帝是聖潔的,遠離一切邪惡;是忌邪的,熱切關注祂自己的榮耀」這一思想,應當如何約束我們遠離一切邪惡,特別是遠離一切偶像崇拜。——上帝何時不寬容(赦免)?(1)當過犯和罪惡是蓄意犯下時,以及(2)當祂預見到赦免不會帶來任何悔改時。——當我們離棄主時,祂也離棄我們,並轉離我們,儘管祂可能曾厚待我們。
約書亞記 24:22 也可用作堅信禮 [以及所有加入教會儀式] 的講道經文,在其中要讓候選人銘記,如果他們對主不忠,他們的「願意」將成為反對他們的見證。——一個民族真正且誠心的悔改(悔罪)應包含什麼?(1)除掉他們外邦的、往往是秘密崇拜的神;(2)將他們的心歸向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約書亞記 24:2、24:23)。——百姓反覆宣稱他們將侍奉主,(1)就其意義而言,(2)就百姓因此承擔的責任而言。——說「我將侍奉主並聽從祂的聲音」很容易;但當世界誘惑人去它的祭壇時,真正遵守諾言則是另一回事。——以色列侍奉主的決心是完全自願的。我們也應如此。不應有任何強迫。——人確實可以聽從上帝的聲音,因為(1)它總是警告遠離邪惡,(2)總是勸誡行善。——哦!當我們真正誠心侍奉我們的主上帝,並且不聽從任何聲音而只聽從祂友善的聲音,以便歡喜順服時,內心是何等平安!——在示劍更新聖約;應以這樣的方式處理:(1)約書亞,(2)百姓,(3)聖約的內容(上帝的律法和權利),(4)完成聖約的地點——考慮到與示劍如此豐富相關的歷史記憶,(5)聖約的紀念物,都應得到應有的關注。——約書亞的去世,一位主忠心僕人的終結,他已證明自己是這樣的僕人:(1)早在摩西時代(民數記 13 章;27:15-23);(2)在征服和分配土地的過程中,其中(a)他對上帝的信靠,(b)他的勇敢,(c)他的無私(約書亞記 17:14-18;19:49-50)都應受到讚揚;(3)直到最後(參見約書亞
[4] [ Jos 23:5 。我們的譯本正確地,儘管或許過於強烈地標示出 מִפְּנֵיכֶם(mippenechem,從你們面前)與 מִלִּפְנֵיכֶם(milliphnechem,從你們面前)之間的差異,而德韋特(De Wette)與費伊(Fay)則忽略了這一點。——譯者註]
[5] [ Jos 23:7 。בְּשׁם(beshem,奉……的名)。要精確指出介詞 בְּ(be,在……之中/奉)與這兩個動詞連用的結構,在英語中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採用某種替代方式,例如:「不可提他們神的名,也不可指著他們神的名起誓」。——譯者註]
[6] [ Jos 23:12 。這裡的概念是指一般的往來。為了簡潔起見,使用了「進入」一詞,而不是完整地說:「你們進入他們中間,他們也進入你們中間」。——譯者註]
[7] [ Jos 24:1 。本節中所有的「因為」(for)均應刪除,如同 Jos 23:2 一樣。——譯者註]
[8] [ Jos 24:9 。נִלְחָם(nilcham,爭戰),儘管可以解釋為「作戰」、「發動戰爭」,但在本書中,除了一處例外,其餘皆譯為「爭戰」(to fight)。——譯者註]
[9] [ Jos 24:10 。此處不定詞絕對用法(infin. abs.)的強調語氣可以用多種方式表達:「他不斷地祝福你們」;「他不得不祝福你們」;「他除了祝福你們之外什麼也沒做」。與之等效的意圖是「他依然祝福你們」。]
[10] [ Jos 24:11 。這些名稱在整節的希伯來文中皆為單數,在英語中最好也如此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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