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大衛戰勝毀滅洗革拉的亞瑪力人
撒母耳記上 30:1-31
1大衛和跟隨他的人第三日到了洗革拉的時候,亞瑪力人已經侵奪南方,並洗革拉,攻破洗革拉,2用火焚燒,3擄了城內的婦女,〔包括大小〕;他們沒有殺一個,〔刪去:無論大小〕,只是擄去,行了他們的路。5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那城,見城已焚燒,他們的妻子兒女都被擄去了。4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就放聲大哭,直哭到沒有氣力再哭。5大衛的兩個妻,耶斯列人亞希暖和作過拿八妻的迦密人亞比該,也被擄去了。6大衛甚是焦急,7因為眾人為自己的兒女心裡苦惱,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
7大衛對亞希米勒的兒子祭司亞比亞他說:「請你將以弗得拿過來。」8亞比亞他就將以弗得拿到大衛面前。8大衛求問耶和華說:「我追趕敵軍,追得上追不上呢?」耶和華對他說:「你可以追,必追得上,都救得回來。」9於是,大衛和跟隨他的六百人去,來到比梭溪,有留下不能前去的。10大衛帶著四百人向前追趕,有二百人疲乏,不能過比梭溪,所以留下了。11
11他們在田野遇見一個埃及人,就帶他到大衛面前。12給他餅吃,給他水喝,12又給他一塊無花果餅,兩個葡萄餅。他吃了,精神復原;因為他三日三夜沒有吃餅,沒有喝水。13大衛問他說:「你是屬誰的?你是哪裡的人?」他回答說:「我是埃及人,是一個亞瑪力人的僕人。因我三日前患了病,我主人就把我撇下了。14我們侵奪了基利提的南方和屬猶大的地,並迦勒的南方,又用火燒了15洗革拉。」15大衛問他說:「你肯領我們下到敵軍那裡不肯?」他說:「你要向我指著神起誓,不殺我,也不將我交在我主人手裡,我就領你下到敵軍那裡。」16他領大衛下去,見他們散在地上,吃喝跳舞,17因為從非利士地和猶大地擄來的財物甚多。17大衛從黎明直到次日晚上擊殺他們,18除了四百個騎駱駝的少年人逃脫之外,沒有一個逃脫的。18大衛救回亞瑪力人所擄去的一切財物,19並救回他的兩個妻。凡亞瑪力人所擄去的,無論大小、兒女、財物,大衛都奪回來,沒有失落一樣。19大衛奪回來的牛群羊群,20人將這些牲畜趕在頭前,20說:「這是大衛的掠物。」
21大衛到了那疲乏不能跟隨、留在比梭溪的二百人那裡。他們出來迎接大衛並跟隨他的人;大衛前來問他們安。22跟隨大衛人中的惡人和匪類,回答說:「這些人既然沒有和我們同去,我們所奪的財物就不分給他們,只將他們各人的妻子兒女給他們,帶去就是了。」23大衛說:「弟兄們,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不可不分給他們;祂保佑我們,將那攻擊我們的敵軍交在我們手裡。24這事誰肯依從你們呢?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25從那日之後,大衛定此為以色列的條例典章,存留到今日。26大衛到了洗革拉,從掠物中取些送給他猶大的長老,作他的朋友,說:「看哪,這是從耶和華仇敵那裡奪來的掠物,送給你們。」27他送給伯特利、南拉末、雅提珥的人,28和亞羅珥、息末、以實提摩的人,29和拉甲、耶拉篾各城的城邑、基尼各城的城邑的人,30和何珥瑪、歌珊、亞提的人,31和希伯崙的人,並大衛和跟隨他的人素來所到之處的人。
撒母耳記上 30:1-6。描述亞瑪力人所造成的災難,他們劫掠並焚燒了洗革拉;大衛及其部下因損失而悲痛;大衛因憤怒的民眾將責任歸咎於他而面臨危險;以及他在耶和華裡的堅固。前四節的結構如下:前題(protasis)延伸至前三節,但有兩個括號,第一個從 1 節的「亞瑪力人」延伸至 2 節末尾,第二個包含 3 節中「見」字之後的所有內容;後題(apodosis)為 4 節。——「第三日」,即他離開亞吉之後。亞瑪力人利用大衛不在且洗革拉無防備的狀態,為他先前侵襲他們的領土(撒母耳記上 27:8)進行報復。「南方和洗革拉」,一般術語在前,具體術語在後。「尼革」(Negeb)即南方,以色列人如此稱呼,因為它是巴勒斯坦或猶大的南部,而它位於亞瑪力領土的北邊。根據 13 節,他們在大衛返回前三天就劫掠了洗革拉。在 2 節中只提到婦女被擄;3 節和 6 節提到的孩子在此處為了簡潔而省略。七十士譯本在文中增加「和所有」是不必要的(反對特尼烏斯)。同樣,「男人」之後的「或婦女」是七十士譯本的解釋性插入。明確指出婦女沒有被殺,是因為他們打算將她們和孩子變為奴隸〔與大衛的行為形成對比,撒母耳記上 27:11。——譯者註〕。大衛的兩個妻子,亞希暖和亞比該,被特別點名(撒母耳記上 25:42 等,27:3)。大衛和部下以淚水和呼喊表達的巨大悲傷,與威脅大衛的巨大危險相呼應,民眾將不幸歸咎於他,並考慮用石頭打死他。——「眾人心中苦惱」,他們情緒激動。但他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堅固自己,他求告祂,以便(7 節等)藉著以弗得求問祂,正如他先前所做的那樣(撒母耳記上 23:9)。他在耶和華裡的堅固在於:藉著求問確信了耶和華的幫助,他立即帶著憤怒的部下出發,從亞瑪力人手中奪回掠物。
撒母耳記上 30:7-10。大衛為達成目的所做的安排:1)宗教準備,7、8 節;他首先確信耶和華的旨意是要他追趕敵人,並確信祂應許他會成功——關於「將以弗得拿過來」,這表明以弗得是大祭司專有的財產,參見 Hengst, Beit. 3, 67 等——2)軍事部署,9、10 節。六百人在此處如前所述。他們分為兩部分,四百人追趕敵人,二百人留在比梭溪。〔但這並非大衛最初的意圖;這是二百人精疲力竭所迫使的必要之舉。——譯者註〕。比梭溪可能是現在的 Wady el Sheria,它發源於猶大山地,向西南流經加薩南部入海。參見 Raumer, Pal. p. 52。〔羅賓遜認為它是 Wady Ar arah,而 Grove 和 Porter 認為尚未確認。——譯者註〕。——在這條溪流及其山谷中——兩者在此都必須考慮,因為後來提到大衛部下因疲憊而留下,意味著地形存在不可逾越的困難——「其餘的人」(הַנוֹתָרִים = 9 節)留在適合保護行李的位置(參見 24 節)。敘述者在此預告了 10 節所講述的內容;這是一種預敘表達,源於對大衛率領四百人快速行軍的生動描述,無需像特尼烏斯建議的那樣將文本改為武加大譯本的 lassi「疲憊」(= הַפְּגוּרִים),特別是因為古代譯本已有此詞並通過意譯進行了解釋(Keil)。動詞 (פָּגַר) =「疲憊」在敘利亞語中,僅出現於此處和 21 節。疲憊是他們留下的原因。同時,他們負責看守行李(24 節)。
撒母耳記上 30:11-16a。大衛從一個埃及掉隊者那裡獲得亞瑪力人的情報。11 節。他們遇見一個埃及人;由於靠近埃及,亞瑪力人有埃及人作為奴隸(參見 13 節)。他們「帶」他到大衛面前,這是一個與行動迅速相符的含蓄表達。七十士譯本插入「他們帶他」,顯然是一種解釋性的讀法(反對特尼烏斯)。「餅」(לֶחֶם) = 食物;他們給他吃喝;一般性陳述在前。
12 節。他們給他的食物種類。關於「無花果餅」參見撒母耳記上 25:18。他的精神復原,他甦醒過來;因病被撇下,且三日三夜沒有進食,他已精疲力竭地躺在田野上。
13 節等。埃及人的回答。「你是屬誰的?」即作為奴隸,因為他的外表被認出是奴隸。「你是哪裡的人?」(אֵי מִזֶּה,אֵי 保持不變,מִזֶּה 根據句子的關係而變化。Ew. § 326 a)。——「我們侵奪了」;動詞在此處僅與賓語連用,通常與介詞連用(עַל, אֵל, בְּ,參見 16 節)。——第一個地理陳述 [14 節]:基利提的南方。基利提是一個居住在南方和海邊的非利士部落(參見 16 節),正如其名所示,最初來自克里特島。參見 Steph. Byzant. s.v. Gaza,關於米諾斯統治下的克里特人對加薩鄰近海岸進行遠征的傳說。關於非利士人(他們不是迦南的原住民,而是移民,申命記 2:23;阿摩司書 9:7)的家鄉迦斐託(Caphtor)等同於克里特島的觀點,參見 Bertheau zur Gesch. d. Israel., p. 186–200。參見 Ewald Gesch. I. 336。反對此觀點的參見 Starke’s Gaza, p. 66 等,99 等,Dunker’s Gesch. d. Alterthums I., 339 A。〔參見 Vaihinger 的文章「Philister」,以及 Herzog’s R.-E. 中 Müller 的文章「Kanaan」,以及 Müller 最近的著作「Die Semiten」,他在書中錯誤地將非利士人歸為雅弗後裔。整個問題很模糊,但有理由認為非利士人首先從波斯灣附近進入下埃及(創世記 10:14,「非利士人從那裡出來」),然後經由克里特島到達迦南,他們給這個國家取名為巴勒斯坦。這將解釋他們語言的腓尼基-迦南類型。——譯者註〕。——第二個陳述:屬猶大的地,猶大的南部地區,構成了尼革或南方地區的東部,從地中海延伸到死海。第三個陳述:迦勒的南方。——迦勒,十二探子之一,因其忠誠和信心的勇氣,他是唯一與約書亞一起敢於勸告民眾進入該地的人(民數記 13:6, 30;14:6 等),他與約書亞一起被認為有資格踏入應許之地;希伯崙城及其周邊地區被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久產業。當希伯崙城後來被分配給祭司時,迦勒族仍保留了所有鄰近的田地和村莊(約書亞記 21:11 等)。雖然它屬於猶大支派的領土,但迦勒地區被視為一個獨特的區域;它構成了尼革的東部,一直延伸到死海,參見撒母耳記上 25:3。亞瑪力人侵入的三個區域是從西向東命名的。因此我們看到,亞瑪力人的劫掠遠征擴展到了整個南方地區,而不僅僅是針對洗革拉。
15 節。大衛的問題:「你肯領我們下到敵軍那裡不肯?」假設亞瑪力人已向南行軍,並居住在猶大和非利士的南方。埃及人要求大衛指著「神」(Elohim,而非「耶和華」)起誓,保證不殺他,因為「告密者和嚮導在被利用後,往往會被這樣處理」(特尼烏斯),並且不將他交給主人,因為後者會因他為大衛服務而殺了他。
16a 節假設大衛對他起了誓。他領他下去。——無需(如七十士譯本和特尼烏斯)插入「到那裡」。雖然奴隸因病被撇下,但他仍知道「這敵軍」所取的方向。
16b-20 節。大衛突襲亞瑪力人並奪回戰利品。16b 節。在「見」之後,我們或許應該假設「他們」(הֵמָה) 遺漏了(特尼烏斯根據七十士譯本)。敘述生動地描述了亞瑪力軍隊,散佈在地上(大衛發現他們時的樣子),在成功的劫掠後狂歡,並「因所有巨大的掠物而慶祝節日」。
17 節。大衛突襲了這些沉溺於狂歡的人。關於「從黎明直到晚上」,有些人理解為從早晨的黎明,另一些人理解為從傍晚的黎明,希伯來語詞 (נֶשֶׁף) 在兩種意義上都被使用,例如在約伯記 7:4 中用於前者。支持早晨黎明的理由是:1)大衛只能通過夜間行軍來突襲狂歡的亞瑪力人;2)反向限制:「直到晚上」。路德譯本:「從早晨到晚上」。隨後的詞 (לְֽמָחֳרָתָם) 並非指「第二天」,而是(由於介詞)「向著第二天」(路德譯本)。根據前一種解釋,戰鬥將持續整整兩天,這是不可能的。根據後一種解釋,它(符合情況)只持續了一天,從早晨到晚上,根據希伯來人的計算,這時第二天開始了。後綴 (ָם-),除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外,古代譯本均未表達,或許是一個副詞結尾(Maurer, Ges., Then., Keil)。大衛必須與亞瑪力人戰鬥一整天,這表明在黎明時分的首次突襲後,他們進行了頑強的抵抗。〔Bib.-Com. 建議將「第二天」改讀為「消滅他們」(למחותם),威爾豪森也持類似觀點。目前的文本很難解釋。增加「向著明天」(Erdmann)是不必要的,且該短語本身很奇怪,儘管有古代譯本的支持。目前還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譯者註〕。
18 節等。大衛取得完全成功的陳述;他奪回了亞瑪力人擄走的所有財物和人員。
20 節。大衛奪走了所有的羊群和牛群,即從亞瑪力人那裡奪走的,不僅僅是他們從他那裡奪走的,還有其他豐富的牲畜掠物。「那群牲畜」(הַמִּקְנֶה הַהוּא) [英王欽定本錯誤地譯為「那些其他牲畜」] 並非指屬於大衛的羊群,現在被他從亞瑪力人手中奪回。有些註釋者這樣認為,解釋說大衛讓從亞瑪力人那裡捕獲的羊群趕在屬於他的其餘牲畜前面,並呼喊:「這是大衛的掠物」;但此前並沒有關於被盜牲畜的特別提及,無法證明這種回顧性的稱呼:「在那(大衛的)羊群之前」。在這種指示或回顧的意義上,「那群牲畜」只能是先前提到從敵人那裡捕獲的牲畜 [19 節]。我們也不能像 De Wette 那樣譯為「他們行軍」,準確地說是「他們帶領」,即帶領婦女和兒童的隊伍;因為動詞 (נָהַג),正如特尼烏斯在反對意見中正確指出的,「從來(即使在創世記 31:18;出埃及記 3:1;以賽亞書 11:16;詩篇 80:2 (1);雅歌 8:2)不表示帶領,除非帶領者同時是驅趕者(如 30:2;30:22;撒母耳記下 6:3),且從不表示向前拉、引導」。將動詞理解為「驅趕」,然而希伯來原文中該動詞沒有賓語 (לִפְנֵי);「婦女和兒童」不可能是賓語,因為只提到了牲畜。因此,我們必須(特尼烏斯根據武加大譯本)對文本做微小的修改(讀作 לְפָנָיו)並譯為:「他們(驅趕者)驅趕(或者,有人驅趕)在他面前,這群牲畜」,即從亞瑪力人那裡捕獲的牲畜,呼喊「這是大衛的掠物」與此非常吻合。
21-25 節。大衛帶著奪回的財產和掠物回到留在後面的二百人那裡,並解決了隨軍的一些惡人關於與他們分配掠物的爭執。
21 節。「跟隨大衛」,對 10 節所說內容的更精確陳述,即他們因疲憊而不能過比梭溪。單數「他使……留下」(見於除迦勒底語外的所有古代譯本,以及 De Rossi 的 5 份抄本)優於複數(特尼烏斯),不僅因為允許他們留下是大衛的權限,而且因為他就在前後文中被提及。大衛將疲憊的二百人留下看守行李,現在他們歡喜地出來迎接他,他給予他們友好的問候。關於「他問他們安」,字面意思是「詢問他們的平安」,參見撒母耳記上 25:5;士師記 18:15。
22 節。但在這次歡樂的會面中,隊伍中某些「惡人和匪類」發出了不和諧的聲音,他們曾隨大衛對抗敵人並與之戰鬥。七十士譯本譯為「戰士」顯然是一種解釋,不需要(特尼烏斯)對希伯來原文進行相應的修改 (אַנְשֵׁי הַמִּלְחָמָה)。單數「與我」指代代表其餘人的個人 [英王欽定本按意譯為「與我們」。——譯者註]。因為他們沒有同去,因為他們沒有分擔危險,他們就不應分享掠物,每個人只需滿足於自己的妻子兒女。「每個人」(אִישׁ) 不依賴於「我們將給予」[如英王欽定本所譯],因此不應讀作「我們將不給他們任何東西,除了給每個人他的妻子等」,而正確的翻譯是(特尼烏斯):「但每個人他的妻子兒女,讓他們帶走等」,因為「每個人」(אִישׁ) 離「給他們」(לָהֶם) 太遠,不能受介詞「給」的支配。
23 節。大衛以溫和友好的方式駁回了他們的要求。通過稱呼「我的弟兄們」,他觸動了他們的心,同時暗示了他們彼此之間所處的兄弟情誼,因此那些留下的人必須通過兄弟般的分配獲得他們的份。不要這樣做,我的弟兄們,關於耶和華賜給我們的。—— אֵת 不是介詞 = 「關於」(De Wette),而是賓格標記 [= 「關於……」,自由譯為「關於」或「與」,如英王欽定本。——譯者註]。Ewald 將其視為賓格,將該短語譯為感嘆誓言「憑著那……!」(Gr., § 329 a),因此作為感嘆:「想想那……」。支持這種翻譯,而不是通常的「關於……」,部分是因為標點符號(在「我的弟兄們」אֶחָי֑ 一詞處有強停頓),正如特尼烏斯所承認的,部分是因為大衛說話時儘管語氣友好溫和,但情緒激動,因此這種翻譯不能被(特尼烏斯)斥為「不自然」。翻譯為「因為祂保佑我們等」(וַיִשְׁמֹר 中的 ו 為因果關係)。
24 節。「這事誰肯依從你們呢?」我們在此毫無疑問必須譯為「話」(דָּבָר) 而不是「事」[如英王欽定本],因為這是指那些人如此強烈說出的「話」。「因為」[כִּי 英王欽定本譯為「但」] 指的是問題中包含的否定,其原因在隨後的詞中給出;因此,按意義來說,它 = 「但」或「反而」。七十士譯本插入解釋性詞語:「他們並不比我們差,因此」,但沒有理由將此插入希伯來原文(反對特尼烏斯)。「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這些話由簡短的聲明解釋:他們應當大家平分,這規定了符合該規則的程序。——大衛用兩個論點駁回了反對意見,1)神聖的論點,源於耶和華如此明顯經歷過的良善,指出 a) 賜給他們的掠物;b) 賜給他們的保護;c) 賜給他們的勝利;2)純粹人性的論點,其中 a) 他斷言沒有人會支持他們的要求,因為他們是「惡人和匪類」,b) 作為證明,他指出士兵在地位和功績上的平等,無論是參加戰鬥還是作為預備隊看守行李,因此 c) 宣佈了人類正義的要求「每個人自己的」,每個人都應分享落入大家手中的東西。這是一篇精彩的演講,非常恰當地闡述了所有本質問題,並徹底解決了爭端。〔參見 Patrick’s Comm. 此處引用波利比烏斯關於古代戰爭分配規則的記載,以及普布利烏斯·西庇阿的程序,與大衛的相似,見 Polyb. X., XVI. 5 (Bib. Comm.)。——譯者註〕。
25 節。「從那日之後」。——大衛的決定從那時起生效。「他定此為」,主語是大衛,而不是不確定的「有人定此為」(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迦勒底語)。〔民數記 31:27 中有類似的法律,只是那裡的分配是在軍隊和留在家中的人之間,前者佔優勢。大衛的規則或許是一般原則的特殊應用;它在馬加比時代仍然有效(馬加比二書 8:28, 30)。參見 Patrick 主教的進一步說明。——譯為「向上」,追溯到亞伯拉罕,創世記 14:23-24 (Rashi 引自 Gill),顯然是錯誤的。——譯者註〕。
26-31 節。掠物的分配
26 節。大衛在部下分配掠物後保留了足夠的份額,送給猶大的長老,他的朋友,作為豐厚的禮物。——猶大支派的領土曾是他受掃羅迫害時流浪的場景;參見 31 節對此的明確提及。在這裡,只有通過猶大長老以及通過他們使全體人民歸附於他,他的王國才能實現歷史性的實現。因為他們是他的「朋友」,所以他從猶大世仇那裡奪來的掠物中送給他們禮物;他送禮物並非為了讓他們成為他的朋友。〔可能兩個原因都有。——譯者註〕。此外,猶大的許多地方在這次劫掠中可能也被亞瑪力人洗劫了。F. W. Krummacher:「這已經是一種王室行為,生動地預示了他即將登基。以色列的冠冕已經無可置疑地,儘管模糊地顯現在他的頭上。」大衛發送這些禮物的觀點在隨附的話語中明確宣佈為宗教神權觀點:看哪,這是從耶和華仇敵那裡奪來的掠物,送給你們。「祝福」(בְּרָכָה) = 來自上帝的「禮物」(參見撒母耳記上 25:27)。他稱掠物所奪取的敵人為耶和華的仇敵,因為他們是上帝子民的敵人,因此也是上帝在以色列的事業和國度的敵人,是的,是上帝本人的敵人,祂作為聖約之神與祂的子民認同。以色列對抗其敵人的衝突是「耶和華的衝突」,參見撒母耳記上 17:47。因此,藉著耶和華的幫助從亞瑪力人手中奪取的戰利品是上帝的禮物,因此是一種「祝福」,猶大所有地方(大衛王國的事實基礎所在)都應通過其長老在所有獨立地區分享。因此,這一定是一份非常豐富的掠物,我們也可以從戰鬥的持續時間推斷出來。術語「猶大」涵蓋了該支派的所有領土,以及隨後提到的分佈在猶大南界的西緬城邑,正如約書亞記 15:21 等中,一些西緬城邑被列在猶大城邑中。
27 節。伯特利(根據 31 節)不可能是便雅憫的城市(現在的 Beitin);七十士譯本梵蒂岡抄本為 Baithsour,特尼烏斯將其採納為伯夙(Beth-zur),這是猶大山地耶路撒冷和希伯崙之間的一座城市名(約書亞記 15:58;歷代志下 11:7),然而,由於 el 和 zur 音節差異巨大,這是不理想的。它可能與約書亞記 15:30 中的 Kesil 是同一個地方,等同於約書亞記 19:4 中稱為 Bethul 的西緬城,並在歷代志上 4:30 中在多拉和何珥瑪之間以 Bethuel 的名字提到;根據 Knobel = Elusa 或 el Khalasa,現在是別是巴以南約十二英里處的一處大廢墟,參見 Rob. I. 333 等 [Am. Ed. I. 201, 202], Fay [in Lange’s Biblework] 和 Keil on Jos 15:30, V. Raumer, 180。——南拉末,之所以這樣稱呼,是為了與同名的其他城市區分開來,因為它位於屬於西緬的「南方地區」,約書亞記 19:8。〔「管理大衛葡萄園的拉末人示每 (歷代志上 27:27),顯然是這個拉末的本地人」(Bib. Comm.)。——譯者註〕。——雅提珥,可能是現在的 Attir,Rob. II. 422 [Am. Ed. I. 494, II. 204],一座祭司城,約書亞記 15:48;21:14;歷代志上 6:42,位於猶大山地南部,在優西比烏時代(Onom. s. v. Jether)是一個由基督徒居住的大地方,距離以路提羅波利斯二十羅馬里,在 Seetzen, R. III., S. VI Ater 中稱為 Ater。
28 節。亞羅珥,歷代志上 11:44,在猶大,現在是一座在 Wady Ar’ara 有巨大地基牆廢墟的城市,位於別是巴東南約六英里,希伯崙以南八英里,Rob. III. 180 [Am. Ed. II. 199]。——息末,未確認,不等於迦南北界的 Shepham,民數記 34:10-11,此處提到的地方都在南方(參見 31 節),根據 Keil,「或許在歷代志上 27:27 的息末人 Zebdi 中發現」。〔Bib. Comm. 此處評論了大衛的官員中有多少人是他年輕時的同伴。——譯者註〕。——以實提摩,現在是大村莊 Semua,根據 Schubert 海拔 2225 英尺,位於猶大山地西南部,Rob. II. 422, III. 191 [Am. Ed. I. 494, I. 204, 205],有許多牆壁殘跡,曾是一座祭司城(約書亞記 15:50;21:14)。
Rachal(拉結),身分不明。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列出了五個不同的地名:Ged、Kimath、Saphek、Themath、Karmel。特尼烏斯(Thenius)認為這些名字應當被補入經文中,他推測這些名字可能是因為重複了「給那些……的人」(וְלַאֲשֶׂר)這一短語而遺漏的。然而,這些名字中只有兩個(Gad 和 Karmel)在其他地方出現過,因此特尼烏斯被迫假設原始希臘文形式曾發生過變動,以便湊出已知的地名。除了這些變動過於複雜之外,該推測還面臨一個事實上的反對理由:迦特(Gath)作為非利士人的城市,根據撒母耳記上 30:26 的記載,在此處並不適用。因此,認為 Rachal 是 Karmel 之訛誤的推測是站不住腳的。耶拉篾人(Jerahmeelites)和基尼人(Kenites)的城市位於猶大南方(撒母耳記上 27:10)。
Hormah(何珥瑪),位於猶大境內,也屬於尼革(Negeb)或南方地區(約書亞記 15:30),根據約書亞記 19:4 分配給西緬支派,迦南人稱之為洗法(Zephath,士師記 1:17),位於亞瑪力人或亞摩利人山地的南坡,現稱為 Sepata [即 es-Sufa 隘口,羅賓遜(Rob.)ii. 181,—譯者註],是 Rakhma 高原西坡上的一處廢墟,位於哈拉撒(Khalasa,即 Elusa)以南五英里處,參見里特(Ritter)14, 1085 [《史密斯聖經辭典》,「何珥瑪」條;參見約書亞記 12:14。—譯者註]。參見民數記 14:45;民數記 21:3,後者解釋了該名字的含義:毀滅、毀滅之地。Chor-ashan(曷珊)可能等於亞珊(Ashan,約書亞記 15:42),根據約書亞記 19:7,它是西緬的一座城市(歷代志上 4:32)。Athach(亞達),僅見於此處,其餘情況不明;特尼烏斯推測其原文應為以帖(Ether,עֶתֶר),這是一座西緬人的城市(約書亞記 19:7;約書亞記 15:43),考慮到第三個字母 [ר, ך] 的相似性,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在撒母耳記上 30:30 中,七十士譯本將何珥瑪譯為 Jarmuth,並額外插入了兩個名字:別是巴(Beer-sheba,約書亞記 15:28;約書亞記 19:2)和 Nombe,特尼烏斯對後者參考了托布勒(Tobler)所訪問過的 Nuba。
Hebron(希伯崙),位於耶路撒冷以南十四英里,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創世記 23:17;民數記 13:22),坐落在猶大山地一個深而狹窄的山谷中,現稱為 el Khalil,即「上帝的朋友」,這是指亞伯拉罕曾居住於此。——以及所有地方,等等。——大衛向所有曾善待並追隨他的流亡者表示感激,並將他們與自己聯繫得更加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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