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下 23:31。約哈斯二十三歲。這位約西亞的兒子,耶利米(22:11)稱他為沙龍(שַׁלֻּם,Shallum)。根據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凱爾(Keil)與施利爾(Schlier)的觀點,這個名字具有象徵意義,意為「將受報應者」,指涉他的命運(王下 23:33–34)。但為何這位君王要被特別如此命名,而其他如約雅斤和西底家遭遇類似命運時卻未如此(24:15;25:7)?根據朱尼厄斯(Junius)、希齊格(Hitzig)與特尼烏斯(Thenius)的說法,耶利米給他取名沙龍是為了影射他僅三個月的統治(王下 15:13),正如耶洗別稱耶戶為「殺主者心利」(王下 9:31)。然而,這種解釋過於牽強且屬臆測。在代上 3:15 約西亞諸子的名單中,他被稱為沙龍而非約哈斯;我們可以確信,歷代志作者不會在枯燥的家譜名單中,將一個先知僅在特定語境下使用過一次的「象徵性」名字,與其他三個真實姓名並列。沙龍是他登基前真實使用的名字。當他作王時,他獲得了另一個名字,正如以利亞敬和瑪探雅一樣(王下 23:34;24:17)。沙龍取名為約哈斯,意即「耶和華所扶持者」。百姓立他取代其兄長,而沙龍這個名字似乎帶有凶兆,因為前任君王沙龍(以色列王)僅統治了一個月。根據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約哈斯統治了「三個月零十天」。
王下 23:33。法老尼哥將他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וַיַּאַסְרְהוּ(wayya'asrehu)通常譯為「他捆綁他」或「將他下在枷鎖中」,但 אסר('asar)亦有「俘虜」的原始含義,而不一定帶有枷鎖的概念(創 42:16,參見格塞紐斯 Gesenius);考慮到王下 17:4,此處應優先採用此較廣義的解釋。利比拉城(今 Ribleh 村)屬於敘利亞哈馬地區,位於黑門山(小黎巴嫩山)腳下,奧龍特斯河(Orontes)畔,即巴勒斯坦通往大馬士革的最北邊界(王上 8:65;王下 14:25;摩 6:14)。利比拉坐落於一片廣闊肥沃的平原上,位於從巴勒斯坦經幼發拉底河前往巴比倫的交通要道。後來尼布甲尼撒也在此設立指揮部(王下 25:6, 20–21;參見 Winer, R.-W.-B. II. s. 323)。這很難與民 34:11 提到的利比拉是同一地點(參見凱爾對該處的注釋)。若尼哥在約西亞陣亡的米吉多戰役(王下 23:29)後,已推進至利比拉,那麼在約哈斯統治的三個月內,他不可能還繞道耶路撒冷並圍攻該城。撒縵以色圍攻防禦力較弱的撒馬利亞尚且耗時三年(王下 17:5)。此外,尼哥不太可能「在對抗強敵時,無重大必要而離開主力部隊」(Winer)。經文明確指出他在利比拉而非耶路撒冷俘虜了約哈斯,這不支持凱爾的說法,即「當主力緩慢向利比拉推進時,他派遣一支分遣隊去耶路撒冷攻城並廢黜君王」。若真如此,他應在耶路撒冷俘虜君王,而非在利比拉。曾有人試圖引用希羅多德(II. 159)的記載來支持尼哥攻陷耶路撒冷的說法:μετὰ τήν μάχην(米吉多戰役後)Κάδυτιν πόλιν τῆς Συρίης ἐοῦσαν μεγάλην εἶλε(他攻取了敘利亞的大城卡底提斯)。但現在普遍公認 Κάδυτις(卡底提斯)並非指耶路撒冷,而是一個海港城市(參見希羅多德 III. 5),儘管這不一定如希齊格與斯塔克(Starke)所言是指加薩。[這是敘利亞奧龍特斯河畔、靠近埃梅薩的卡迭石(Kadesh),其遺址最近已被發現。——勒諾爾芒 Lenormant]。經文未說明約哈斯如何來到利比拉,但絕非如舊派注釋家所言,是帶著大軍意圖重演其父阻止尼哥推進的嘗試,因為猶大軍隊已在米吉多戰役中覆滅。根據約瑟夫的記載(他未提及尼哥攻陷耶路撒冷),尼哥召喚約哈斯前往其營地(μεταπέμπεται πρὸς αὐτὸν),約哈斯抵達後即被俘。這比他自願前往「或許是為了向勝利者尋求登基認可」(特尼烏斯)更為合理。無論如何,他在利比拉意外被俘。我們可以如埃瓦爾德(Ewald)從結 19:4 推斷,他被比作被「列國」在「坑中」捕獲的幼獅(因此絕非在耶路撒冷),他是被「詭詐地」捆綁並擄往埃及。[參見本節末尾的補充注釋]。——關於 בִּמְּלֹךְ בִּירוּשָׁלָםִ,凱爾譯為:「當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時」。然而,這在王下 23:31 已提及,且從上下文可自然理解,若再提則屬贅述。譯為「因為他在耶路撒冷自立為王」(Dereser)或 dum regnaret(Vatablus)亦無法成立。因此,我們必須採用 keri(讀音)מִמְּלֹךְ(mimm'lok,意為「不得作王」),正如迦勒底譯本、七十士譯本(τοῦ μὴ βασιλεύειν ἐν ’Ιερουσαλήμ)與武加大譯本(ne regnaret in Jerusalem)所採用的。這在平行經文(代下 36:3)得到進一步證實,該處經文簡化為:「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他(וַיְסִירֵהוּ)。」(七十士譯本在該處使用 ἔδησεν,對應列王紀的希伯來文;在此處則使用 μετέστησεν,對應歷代志的希伯來文。)在以斯拉三書 1:3 亦見:καὶ ἀπέστησεν αὐτὸν ἐξ ’Ιερουσαλήμ。無需如埃瓦爾德認為 מִמְּלֹךְ 是從代下 36:3 「遺漏」的;更無需如特尼烏斯建議將此處讀作 וַיְסִירֵחוּ 而非 וַיַּאַסְרֵהוּ。——並向國徵收罰銀。金銀的比例相當驚人,一百他連得銀子對一他連得金子,但既然代下 36:3 與以斯拉三書 1:36 給出相同數字,我們便無正當理由如特尼烏斯那樣,援引王下 18:14 並採納七十士譯本關於十他連得金子的說法。或許尼哥需要的是東方較稀缺的銀子,或者他不想因過度殘酷而使該國與他徹底疏離。據特尼烏斯計算,總貢銀約為 230,000 塔勒;據凱爾計算,金子約 25,000 塔勒,銀子約 250,000 塔勒。
王下 23:34。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作王。米吉多大捷與約西亞死後,尼哥視自己為該國的主人,因此不承認未經他同意即被百姓擁立的約哈斯。可能如常被假設的那樣,或是被忽略的長兄以利亞敬向尼哥申訴,或是親埃及派通過陰謀促使尼哥廢黜約哈斯,並任命長兄而非外國人(如他自己的將領)為王。他更改了其名,這是臣服與附庸的慣例(王下 24:17;但 1:7)。看來名字的選擇權留給了以利亞敬,他僅將原名中的 אֶל(El)改為 יְהוֹ(Jeho),使其含義「神(耶和華)將建立」保持不變。他是否「有意與耶利米及其他先知所威脅的大衛王朝之羞辱相對抗」(凱爾),則非常可疑。門澤爾(Menzel)錯誤地推斷約雅敬這個名字更合尼哥心意,「因為它與埃及月神有關」。——並將約哈斯帶到埃及,לקח(laqach)在此處並不意指「他將他俘虜」,王下 23:30 亦然。這在王下 23:33 已說明。它僅指他沒有將約哈斯留在被俘的利比拉,而是將他從那裡帶走(創 2:15)。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將 וַיָּבֹא(wayyabo)讀作 וַיּבֵא(wayyabe,意為「他帶去」);在歷代志中我們發現 וַיְבִיאֵהוּ,但 וַיָּבֹא 暗示約哈斯在尼哥返回埃及前就已抵達。——「在王下 23:35,關於尼哥所徵貢銀的細節在進入約雅敬統治歷史前被提及,因為支付貢銀是他登基的條件之一」(凱爾)。אַךְ('ak)意為「然而」,即為了籌集這筆款項;他並非從自己的財產中支付。他向「每一個人,甚至最卑微的居民」徵收捐款(埃瓦爾德)。此處顯示,「國民」一詞不可如特尼烏斯所理解為「國民軍」或「適齡男性人口」。
王下 23:36。約雅敬二十五歲。他比約哈斯大兩歲(王下 23:31),必然是約西亞十四歲時所生。他的母親與約哈斯的母親並非同一人。魯瑪(Rumah),其家鄉,可能與示劍附近的亞魯瑪(Arumah)相同(士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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