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列王紀下|Lange 聖經注釋

第 0 章

列王紀下 0:0

關於年代學的附錄


  1. 列王紀所載歷史的年代學,呈現出至今仍未被克服的困難。文本中存在著相互矛盾的數據。要建立任何年代學,唯一的辦法就是犧牲掉某些陳述,而文本本身並未提供足夠的批判性依據來決定哪些是正確的。通常的做法是透過虛構空位期(interregna)和共同執政(joint governments)來填補並調和衝突的文本,或者武斷地猜測該犧牲哪一個數據。顯然,這只是承認我們目前尚無能力透過現有手段圓滿解決問題的另一種方式。我們所構建的所有方案都必須被視為試驗性的。我們需要得出某種假設性的年代學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墊腳石,但我們必須坦率地承認,在採取這一途徑時,這些結既沒有被解開,也沒有被切斷,只是透過我們的武斷猜測和虛構的空位期,標記出來以供進一步研究。
  1. 貝爾(Bähr)在他的序言(末尾)中說,他「在年代學方面採用了一種與通常方法略有不同的方法」。這包括採用某些已確定無疑的日期,並以此為基準,按時期推算中間的統治期(參見第二部分第 86 頁及譯者註)。顯然,這種方法沒有獨立的價值。承擔這項任務的年代學家們已經仔細審查了各個文本,並設法透過這樣或那樣的假設來跨越困難。這些假設所固有的所有不確定性,也必然存在於他們完成的方案中。如果他們的結果達成共識,這並不能產生任何確定性;它只能證明那些侷限於聖經數據並透過各種假設跨越困難的人,得出的結論僅在一定的適度範圍內變化。然而,事實上,權威學者之間並無共識。因此,將這些僅僅是不同獨立學者結果平均值的日期視為具有確定性,是謬誤的。此外,鑽研年代學中間細節的數據似乎是徒勞的。對於整個列表中任何一個日期的共識,並不比對其他日期的共識更大。如果我們從平均值中借用一個日期,為什麼不以同樣的方式借用整個列表呢?事實上,在當前這一學科的狀態下,這樣做可能包含著極大的智慧。權威學者似乎聚集的總體方案,正是貝爾所達到的那個方案。他的方法只是借用了某些獨立學者的結果,然後沿著他們得出這些結果的道路回溯了一段距離。在接下來的頁面中,我收集了他所確定的日期,並將它們整理成表格。這個方案實質上是厄舍(Usher)的方案,因為在所有研究這一課題並侷限於聖經數據的人中,沒有人能成功地超越他——這位該領域的第一位徹底研究者——所建立的基礎。我還在表中增加了一個歷史大綱、與其他國家同期歷史的同步對照,以及兩個以色列王國宗教狀況的變化。括號內的數據是聖經文本中未提及的。
  1. 對於我們所面臨問題的最終解決,我們必須寄望於與同期歷史的同步對照。埃及象形文字和亞述楔形文字銘文的解讀,為我們提供了有望最終解決問題的材料。這一前景如此美好,以至於重複比較和調和聖經數據的工作似乎是不划算的,這項工作已經被執行過多次,且結果甚微。我們在上面(第二部分第 162 頁)看到了一個例子,說明我們可能從這些來源中獲得多少啟發。如果奧佩特(Oppert)對亞述銘文中關於比加(Pekah)統治數據的解釋是正確的(除了訓練有素的亞述學家外,沒有人有資格反駁他的結論),那麼這些年代學問題中最令人困惑的一個就解決了。誠然,亞述學家們在所有結果上並不一致,許多當代最優秀的學者(特別是德國學者)對楔形文字的整個解釋系統持懷疑態度,而且迄今為止從事這一課題的學者並不總是遵循那種能使他們的結果受到推薦的獨立、無偏見的方法,但儘管如此,這一領域的進步是不可否認的。每一步都驗證並確認了之前的工作;原始的亞述語法和詞彙著作以巨大的比例增加了進步的速度;結果獲得了令人信服的確定性。
  1. 在 1867 年 5 月 18 日的《雅典娜神廟》(Athenœum)雜誌上,羅林森爵士(Sir H. Rawlinson)宣佈了一個發現:大英博物館的兩塊碎片是同一塊石頭的部分,它們共同為亞述歷史最重要的部分提供了一個正典(canon)。亞述人有一種以同名官員(eponymous magistrates)命名年份的系統,正典包含了一份他們的列表,據此可以確定地推算年代。它還包含對一次日食的記載,該日食發生在亞述王亞述-埃迪爾-伊拉尼二世(Asshur-edil-ilani II.)在位第 9 年的西彎月(Sivan)30 日,如果能確定下來,這將提供一個明確的起點。羅林森將其認定為公元前 763 年 6 月 15 日的日食。然而,奧佩特將其認定為公元前 889 年 6 月 13 日的日食。他還說,亞述納西爾帕(Asshur-nazir-pal)的銘文中多次提到一次日食發生在該君主登基之日。他將其認定為公元前 930 年 7 月 2 日發生的日食。羅林森沒有提到這次日食,但如果奧佩特對此是正確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他對另一次日食的認定。關於第一次日食的 46 年差異,標誌著它們各自的年代學一直到提革拉毗列色二世(Tiglath Pileser II.,公元前 747 或 745 年)。在奧佩特的方案中,這個缺口是透過在公元前 789 年米底人和迦勒底人第一次摧毀亞述(羅林森根本不相信這一事件,但欣克斯(Hincks)接受了)與提革拉毗列色二世登基之間插入普勒(Pul)來填補的。因此,他們的列表在這一點上比較如下(兩個列表中的名字指的是同一個人,儘管轉寫方式不同):—

| 奧佩特(Oppert) | 羅林森爵士(Sir H. Rawlinson) | | :--- | :--- | | (Lenormant’s Manual) | (Prof. Rawlinson’s Manual) | | 亞述-埃迪爾-伊拉尼二世 818 | | | 6 月 13 日日食 | 809 | | 亞述-利希什(希臘人的薩達納帕勒斯)800 | | | 尼尼微毀滅 789 | | | 普勒(迦勒底人)789 | 771 亞述-丹寧-伊爾二世 | | | 763 6 月 15 日日食 | | | 753 亞述-利赫-庫什 | | 提革拉毗列色二世 747 | 745 提革拉毗列色二世 | | | 但他從 744 年開始計算 | | 薩爾瑪那色六世 727 | 薩爾瑪那色四世 |

支持羅林森的事實是:普勒在迄今發現的任何銘文或正典中都沒有被提及,而且奧佩特被迫假設同名官員的繼承在他統治期間中斷了,並且由於他是迦勒底人,帳目是按照迦勒底的方式,根據他統治的年份來保存的。支持奧佩特方案的事實是:(a)它構建的年代學與聖經年代學相符,而羅林森則會縮短以色列君主制的時期(參見年代學表註 5);(b)提革拉毗列色登基時確實存在繼承中斷(羅林森說他是篡位者);(c)巴比倫的那波那薩爾紀元(Era of Nabonassar)始於公元前 747 年,這與以下假設非常吻合:在普勒去世時,迦勒底無法維持對亞述的統治,而是發現自己處於分離和獨立狀態,因此建立了一個新紀元。在此之前幾個世紀它並未獨立,並在公元前 709 年被薩爾貢(Sargon)重新征服。(d)這種組合得到了《列王紀下》15:19「亞述王普勒」這句話的支持。(e)它得到了希臘關於薩達納帕勒斯故事的支持。——顯然,我們在這裡找到了一條線索,有望最終解開聖經年代學的錯綜複雜和矛盾之處。

在比加(Pekah)的統治對面,將會標記出奧佩特聲稱從銘文中獲得的關於他統治數據矛盾的解決方案。參見上述注釋,第二部分第 162 頁。

  1. 另一個重要的同步對照系列是與埃及歷史的同步。在這裡,學者們也為科學調查與聖經年代學相關的證據付出了最勤奮的勞動。這裡我們遇到了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曼涅托(Manetho)的王朝是全部連續的,還是其中一些是平行的、與其他王朝同時期的?如果被視為連續的,它們所涵蓋的時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5000 多年。許多學者對這一時期的巨大長度感到震驚,推斷其中許多王朝必然是同時期的。萊普修斯(Lepsius)採納了這一觀點,並在他的《古埃及國王書》(Königsbuch der Alten Aegypter)中,以令人欽佩的技巧和勤奮重建了曼涅托王朝的完整列表。羅林森教授採納了同樣的觀點,公開追隨英國埃及學家。他比萊普修斯走得更遠,事實上,該理論的弱點在於,為了將埃及歷史的時期縮短到他認為合理的長度,它可以被推行到任何人認為必要的程度。特別令人懷疑的是,這種縮短是透過將許多最古老的王朝與其他王朝同時期化來實現的,也就是說,將那些我們知之甚少的時期的王朝同時期化。在羅林森的方案(《手冊》第 77 頁)中,曼涅托的六個王朝被置於公元前 2100 年至 2000 年期間同時期。在歷史的更現代時期,我們知道埃及不同地區同時存在許多統治者,但我們發現曼涅托只承認一個。這對我們目前而言的特殊重要性在於,同步對照的發生方式要求縮短以色列君主制的時期。萊普修斯執行了以色列年代學的計算,使其與他的埃及年代學方案保持一致,並確定了主要日期如下(《國王書》第 102、3、4 節):王國分裂,公元前 953 年;亞他利雅(Athaliah)和耶戶(Jehu)登基,公元前 861 年;撒馬利亞陷落,公元前 693 年;耶路撒冷毀滅,公元前 586 年。
  1. 從這一點以及關於羅林森亞述歷史日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年代學家可以分為兩類或兩個學派:以色列君主制「長時期」的捍衛者(主要是那些依賴他們能從聖經數據中構建的方案的人),以及「短時期」的捍衛者(依賴紀念碑數據的亞述和埃及學者)。
  1. 「短時期」一直很強大,因為亞述和埃及的年代學似乎都要求它,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我們給大日食分配什麼日期,亞述權威學者都確定撒馬利亞的陷落是在公元前 721 年,並將萊普修斯的日期視為不可能。因此,所有的縮短都必須發生在該日期之前,但與特哈加(Tirhaka)的同步對照是埃及方案中最重要的一個。因此,亞述和埃及的年代學在它們所要求的縮短方面並不一致。
  1. 然而,其他人則摒棄了同時期王朝的概念,將王朝視為連續的。這在勒諾爾芒(Lenormant)的《手冊》中得到了執行,它使同步對照與他為以色列君主制採用的「長時期」相一致,也與他主要從奧佩特那裡借用並在上面描述過的亞述年代學相一致。——顯然,我們有理由希望從這一方面也會出現證實性的證據,並且所有證據都會匯聚成一個可靠的結果。我們在這裡的任務是簡要說明該問題的現狀。——W. G. S.

年代學表

從王國分裂到《列王紀》編纂的時期

| 本注釋採用的日期 | 猶大諸王 | 登基年齡 | 同期年份 | 統治年限 | 以色列諸王 | 登基年齡 | 同期年份 | 統治年限 | 同步對照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5 | 羅波安 | 41 | 1 | 17 | 耶羅波安 | 1 | 32 | | 以色列的耶和華牛犢崇拜。羅波安第五年。埃及王示撒入侵猶大。(示桑克一世,第 23 王朝第一位國王)猶大與以色列之間的敵對。 | | 957 | 亞比央 | 18 | 3 | | | | | | | | 955 | 亞撒 | 20 | 41 | | | | | | 猶大與以色列之間的戰爭。 | | 953 | | | | | 拿答 | 2 | 2 | | | | 952 | | | | | 巴沙 | 3 | 24 | | 得撒是北方王國的首都。亞撒第十五年。他在洗法他擊敗了「古實人」謝拉。猶大耶和華宗教的至高主權。巴沙攻擊亞撒——後來與敘利亞王便哈達一世結盟。以色列的異教偶像崇拜。 | | 930 | | | | | 以拉 | 26 | 2 | | | | 929 | | | | | 心利 [暗利,提比尼] | 27 | 7 天 | | 以色列四年的內戰。 | | 925 | | | | | 暗利 | 31 | 12 | | | | 923 | | | | | | | | | 暗利建立了撒馬利亞並使其成為首都。以色列與敘利亞之間的戰爭。 | | 920–19 | | | | | 亞哈 | 38 | 22 | | | | 917–16 | 約沙法 | 35 | 4 | 25 | | | | | 猶大的政治和宗教改革。和平與繁榮。推羅的伊特巴力。以利亞。耶洗別將腓尼基偶像崇拜(感官和物質主義的自然崇拜)引入以色列。 | | 902-901 | | | | | | | | | 以色列與敘利亞之間的戰爭。以色列的成功與敘利亞的結盟。敘利亞的便哈達二世。 | | 898–7 | 亞哈謝 | 17 | 2 | | | | | | 898 年。以色列與敘利亞之間重燃戰火。摩押反叛以色列。 | | 896–5 | 約蘭 | | 2 約蘭。18 約沙法。 | 12 | | | | | 以利沙。以色列對腓尼基崇拜的輕微且暫時的反應。猶大、以色列和以東結盟對抗摩押王米沙。摩押、亞捫和西珥山的以東人入侵猶大,但在隱基底附近爭吵並互相殘殺。 | | 892–1 | 約蘭 | 32 | 5 | 8 | | | | | 約蘭將腓尼基偶像崇拜引入猶大;謀殺了他的六個兄弟和其他人。以東人成功反叛猶大。祭司城立拿反叛。阿拉伯人和非利士人入侵猶大。便哈達圍困撒馬利亞及奇蹟般的拯救。敘利亞的哈薛。 | | 885–4 | 亞哈謝 | 22 | 12 | 1 | | | | | 猶大腓尼基偶像崇拜的進展。以色列與敘利亞交戰(圍攻拉末)。 | | 884 | 亞他利雅 | | | 6 | 耶戶 | 28 | | | 以色列的革命。屠殺亞哈家族。宗教改革。廢除腓尼基偶像崇拜。屠殺亞哈謝家族,猶大腓尼基偶像崇拜的至高主權。哈薛征服約旦河東的以色列領土。薩爾瑪那色在 883 年收取耶戶的貢物。 | | 877 | 約阿施 | 7 | 7 | 40 | | | | | 大衛家族的恢復和宗教改革。猶大廢除腓尼基偶像崇拜。 | | 856 | | | | | 約哈斯 | 23 | 17 | | 以色列腓尼基偶像崇拜的有限復興。哈薛繼續攻擊以色列。蕭條和軟弱時期。以色列被敘利亞人蹂躪。猶大容忍腓尼基偶像崇拜。哈薛奪取迦特並威脅耶路撒冷。 | | 840–39 | 約阿施 | 37 | 16 | | | | | | 敘利亞的便哈達三世。以色列在對抗敘利亞人的戰爭中取得成功——收復失地。 | | 838 | 亞瑪謝 | 25 | 2 | 29 | | | | | 猶大再次廢除腓尼基偶像崇拜。亞瑪謝對以東人進行了成功的遠征並奪取了西拉(佩特拉)。以色列與猶大之間的戰爭。亞瑪謝被約阿施俘虜。以色列人掠奪聖殿。 | | 824 | | | | | 耶羅波安二世 | 15 | 41 讀作 52 | | 以色列的強盛與繁榮時期。收復了從大馬士革到死海的領土。以色列的奢侈、愚蠢和惡習。阿摩司。 | | 811–10 | 亞撒利雅 或 烏西雅 | 16 | 27 (?) | 52 | | | | | 猶大的和平與繁榮時期。耶和華宗教的至高主權。[789. 米底人和迦勒底人第一次摧毀尼尼微(?)] 從以東人手中奪取以拉他,從非利士人手中奪取迦特和亞實突;亞捫人和古巴力的阿拉伯人進貢。 | | 773 | | | | | 撒迦利亞 | 38 | 6 個月 | | | | 772 | | | | | 沙龍 | 39 | 1 個月 | | | | 772 | | | | | 米拿現 | 39 | 10 | | 普勒從米拿現收取貢物。 | | 762 | | | | | 比加轄 | 50 | 2 | | | | 760 | | | | | 比加 | 52 | 20 讀作 30 | | | | 759–8 | 約坦 | 25 | 2 | 16 | | | | | [747. 巴比倫的那波那薩爾紀元。] | | 743 | 亞哈斯 | 20 | 17 | 16 | | | | | [744. 提革拉毗列色二世在亞述直到 727。] [亞述勢力的新興起。] [742. 提革拉毗列色在敘利亞;利汛、比加和他別的兒子亞撒利雅結盟對抗亞哈斯。] [742. 比加被廢黜。米拿現二世由提革拉毗列色扶持並向他進貢。] 亞述-迦勒底星辰崇拜引入以色列和猶大。[734. 利汛和比加聯合反叛。比加重獲王位。] 732. 利汛和比加對猶大亞哈斯的戰役。732. 大馬士革陷落。731. 敘利亞人和以色列人的強制遷移。[730. 提革拉毗列色奪取加薩、亞實突、阿拉伯的杜馬,並可能去了耶路撒冷。同年年底,他在大馬士革召開了附庸國會議,比加和亞哈斯出席。] | | 730 | | | | | 何細亞 | 20 約坦。12 亞哈斯。 | 9 | | [730. 比加與推羅的梅頓結盟反叛亞述。在亞述人逼近時,比加被何細亞殺死,何細亞屈服並進貢。] 猶大鼓勵腓尼基偶像崇拜和摩洛崇拜。以色列的政治和宗教墮落。 | | 728 | | | | | | | | | 猶大的奢侈和腐敗。耶和華聖殿關閉。 | | 727 | 希西家 | 25 | 3 | 29 | | | | | [薩爾瑪那色在亞述,727–722。] [725. 沙巴康一世,埃及第 25 王朝(埃塞俄比亞)的第一位國王。] 猶大的改革。耶和華崇拜的復興。逾越節更新。 | | 724 | | | | | | | | | 希西家第 4 年。何細亞第 6 年。724. 何細亞依靠蘇(So)反叛亞述。薩爾瑪那色圍困撒馬利亞。[722–704. 薩爾貢在亞述。] | | 721 | | | | | | | | | 希西家第 6 年 = 撒馬利亞陷落 = 何細亞第 9 年。[719 或 718. 薩爾貢在腓尼基的戰役。拉菲亞戰役,他擊敗了埃及人。] [718–14. 薩爾貢圍困推羅五年,未果。] [715(約). 撒馬利亞、大馬士革和哈馬的新反叛被薩爾貢鎮壓。] [710(約). 薩爾貢對亞實突的戰役。] [710–704. 薩爾貢忙於在杜爾-沙魯金(Dur-Sharyukin)進行建設。] [709. 薩爾貢在杜爾-亞金擊敗米羅達-巴拉丹,使迦勒底屈服。] [704–681. 西拿基立在亞述。] [701. 西拿基立在腓尼基。] [在埃爾特孔戰役中擊敗埃及人(沙巴康二世)。] 700. 西拿基立在猶大。猶大向亞述進貢。西拿基立的軍隊被摧毀。[699. 巴比倫在米羅達-巴拉丹領導下反叛亞述。] 米羅達-巴拉丹派遣使者尋求與希西家結盟。 | | 698 | 瑪拿西 | 12 | | 55 | | | | | [697–682. 西拿基立與巴比倫進行持續戰爭,巴比倫反覆反叛。] 猶大異教的至高主權。迫害耶和華崇拜者。[681–667. 以撒哈頓在亞述。] 約 680. 瑪拿西在巴比倫被俘。[瑪拿西進貢。] [約 675. 以撒哈頓征服埃及。] [667–647. 亞述巴尼帕在亞述。] [657. 弗拉奧特斯建立米底帝國。] [647–625. 亞述-埃迪爾-伊拉尼三世在亞述。] | | 643 | 亞們 | 22 | | 2 | | | | | [650 至 640 年間,普薩美提庫斯成為埃及獨立國王。] | | 641 | 約西亞 | 8 | | 31 | | | | | [米底的基亞克薩雷斯。] 耶和華崇拜的復興。[625–606. 薩拉庫斯在亞述。那波帕拉薩爾在巴比倫直到 604。] [625. 米底人和巴比倫人第一次攻擊尼尼微。斯基泰人入侵。] 622. 修復聖殿。發現律法書。偉大的改革。慶祝逾越節。 | | 615 | | | | | | | | | | | 610 | 約哈斯 | 23 | | 3 個月 | | | | | 610. 米吉多戰役。約西亞被殺。609. 約哈斯被俘往埃及。 | | 610 | 以利亞敬 或 約雅敬 | 25 | | 11 | | | | | 猶大向埃及進貢。異教抬頭。[607. 尼布甲尼撒與其父共同擔任巴比倫國王。] [606. 尼尼微被米底人和巴比倫人攻陷。] 605. 卡基米什戰役。尼布甲尼撒擊敗尼哥。[604. 尼布甲尼撒在巴比倫直到 561。] 602. 尼布甲尼撒入侵猶大。 | | 599 | 約雅斤 | 8(?) | | 3 個月 | | | | | 599. 尼布甲尼撒再次入侵猶大。被擄開始。 | | 599 | 瑪探雅 或 西底家 | 21 | | 11 | | | | | 595. 與腓尼基、亞捫和摩押聯合反叛的計劃。594. 西底家訪問巴比倫。埃及的合弗拉(Uahprahet)。590. 猶大反叛。巴比倫人圍困耶路撒冷。 | | 588 | | | | | | | | | 耶路撒冷毀滅。587. 基大利被以實瑪利殺害。[561. 巴比倫的以未米羅達。] 約雅斤從監獄中釋放。 | | 約 550 | | | | | | | | | 《列王紀》的編纂。 |

腳註: [1] 同一人,但計數方式不同。 [2] 這位國王以前被認定為埃及國王烏塞爾肯一世(希臘人的奧索爾孔),現在已知是阿澤赫-阿門(Azerch-Amen),一位埃塞俄比亞征服者,他在烏塞爾肯統治期間蹂躪了埃及,直到進入巴勒斯坦邊境才被阻止。參見勒諾爾芒,第 2 卷第 4 章第 2 節,註;以及第 4 卷第 4 章第 2 節。 [3] 參見《列王紀上》11:23;15:18 的釋經註。 [4] 暗利登基的日期(925)是「亞撒第 31 年」,但由於亞哈是在「亞撒第 38 年」繼位,暗利的 12 年統治必須從 929 年他首次被召上王位時算起。這將使他與提比尼爭奪王位的鬥爭持續四年。 [5] 參見《列王紀上》16:31 的釋經。他在公元前 937 年結束了無政府狀態並建立了一個王朝。亞述納西爾帕在現存於大英博物館的一塊方尖碑上說,他在 916 年收取了推羅、西頓等的貢物。(勒諾爾芒,第 6 卷第 3 章第 2、6 節)。 [6] 薩爾瑪那色四世(II. R.)在底格里斯河源頭附近發現並現存於大英博物館的一塊石碑上提到,便哈達和「亞哈的 10,000 名以色列士兵」在他於 900 年(即此聯盟形成後一年)在卡爾卡爾擊敗的軍隊中。(勒諾爾芒,第 2 卷第 4 章第 3 節;及第 4 卷第 2 章第 4 節。)羅林森在《手冊》中說,薩爾瑪那色二世與亞哈是同時代人,但給出的薩爾瑪那色統治日期為 858–823(參見第 42 頁),亞哈的統治日期為 918–897(第 66 頁)。在《五大君主國》(第一版)第 2 卷第 362 頁註中,這一記載被引用為「薩姆哈拉的艾納布(Ainab of Samhala)」,尚未被明確識別。羅林森爵士在發現正典後,將這場戰役的日期定為 853 年。參見年代學附錄第 4 節。 [7] 我們應該從《列王紀上》22:3 推斷,拉末並沒有像三年前結盟條約中可能規定的那樣交還給以色列人。 [8] 《列王紀上》1:17。 [9] 《列王紀下》3:1。 [10] 這很可能是摩押石碑上的米沙。參見本注釋,第二部分第 31 頁。 [11] 《列王紀下》8:25。 [12] 《列王紀下》9:29。 [13] 這位薩爾瑪那色(根據勒諾爾芒為第四世;根據羅林森為第二世)就是上面註 5 中提到的同一人。他從 905 年統治到 870 年(勒諾爾芒)。在「黑色方尖碑」(大英博物館)上提到的他的戰役和功績中,即註 5 中提到的同一塊,我們發現記載他在 883 年收到了「暗利之子耶戶」的貢物(王朝的更迭當時並不知道或未被記住),並且在同一塊方尖碑上,耶戶在其中一個浮雕中被描繪為在薩爾瑪那色面前俯伏。他可能為了獲得對抗哈薛的保護而與薩爾瑪那色建立了納貢關係。(勒諾爾芒 I., 166, 381。羅林森,《五大君主國》[第二版] II., 105 和 106。)這就是降臨在耶戶身上的苦難,使他無法實現我們所期望的以色列的有力發展。參見第二部分第 114 和 115 頁。 [14] 羅林森(《手冊》第 67 頁)給出的米拿現統治期為 772–762。在第 44 頁,他說提革拉毗列色二世在 743 年收取了米拿現的貢物。這是註 5 中提到的不一致的另一個案例。另參見第二部分第 161 頁的腳註。人們一致認為,銘文中記載提革拉毗列色二世收取了以色列米拿現的貢物。奧佩特透過將此與其他數據結合,得出了第 162 頁提到的結構,該結構被放置在比加統治對面的備註欄中。 [15] 普勒在《列王紀下》15:19 中被稱為「亞述王」,但他沒有在銘文或正典中被提及。關於他,參見第二部分第 162 頁。 [16] 參見註 15。 [17] 參見《列王紀下》16:3;17:16;23:12 的釋經。 [18] 參見《歷代志下》28:20。 [19] 參見《列王紀下》16:10。 [20] 《列王紀下》15:30。 [21] 《列王紀下》17:1。 [22] 參見補充註,第 189 頁。 [23] 參見第 189 頁。 [24] 參見《列王紀下》17:4 的釋經,以及第 189 頁。 [25] 參見第 189 頁。該名字的亞述形式是 Sharyukin。 [26] 參見《以賽亞書

釋經與評論

1Ki 22:41。約沙法,亞撒的兒子等。《歷代志下》17–21章對這位君王的統治有更詳細的記載,而我們的作者在此處則以極其簡練的筆觸處理。關於 1Ki 22:43,參見 2Ki 15:9 及隨後經文。1Ki 22:43 後半部分的陳述與 2Ch 17:6 並無矛盾,因為後者指的是在邱壇和木偶中對巴力與亞舍拉的偶像崇拜,而此處作者所說的是在邱壇上對耶和華的敬拜,正如 2Ch 20:33 所述。(參見 2Ki 2:3 的註釋)。約沙法享有和平(1Ki 22:44),這是他與亞哈結親的結果(2Ch 18:1),不僅與亞哈本人,也與他的繼承者亞哈謝和約蘭維持了和平。關於 1Ki 22:45,參見 2Ki 15:23;關於 1Ki 22:46,參見 2Ki 14:24 及 2Ki 15:12。

1Ki 22:47。那時以東沒有王。這一觀察僅僅是為了引出作者在 1Ki 22:48–49 中想要補充的內容,這些內容對於約沙法的統治歷史尤為重要。由於當時以東沒有自己的王,僅有一位總督,約沙法便能像所羅門先前那樣(2Ki 9:26),在以東的港口以旬迦別建造商船隊。以東人曾被大衛征服(2Sa 8:14),但在所羅門統治末期,他們試圖在哈達的領導下恢復獨立(參見 2Ki 11:14 及隨後經文);我們沒有資訊表明這一嘗試是否成功,或成功到何種程度。基爾(Keil)和埃瓦爾德(Ewald)認為,以東人在與約沙法的戰爭中加入了亞捫人和摩押人的行列(2Ch 20:1 及隨後經文),但隨後被約沙法征服,並被置於一位總督之下。然而,《歷代志下》20章中對以東人隻字未提。特尼烏斯(Thenius)推測哈達的家族在約沙法時代之前已經絕嗣,而約沙法狡黠地利用了繼承權之爭來重建猶大對以東的至高主權,這種說法同樣缺乏根據。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約沙法治下的以東出現了某些情況,導致了總督的任命,並使得重建曾存在於王國最繁榮時期的俄斐貿易成為可能。——關於俄斐與他施船隻,參見 2Ki 10:22 的註釋。後者似乎在離開以旬迦別港口之前就因風暴而毀壞了。根據 2Ch 20:35 及隨後經文,約沙法是與亞哈謝合夥建造這些船隻的,先知以利以謝將船隻的毀壞解釋為上帝對他與背道的亞哈謝結盟(1Ki 22:52)的懲罰,此前他已因與亞哈結盟而受到警告(2Ch 19:2)。他可能希望並相信亞哈謝比亞哈有更好的意圖,因此起初沒有拒絕他的提議。然而,當亞哈謝第二次向他提出建議時(1Ki 22:49),他拒絕參與。基爾現在也同意這一觀點,儘管他先前曾假設船隻被毀了兩次——第一次是根據本段經文,註定前往俄斐的船隻;第二次是根據 2Ch 20:36,註定前往他施(西班牙)的船隻。約沙法的死在 1Ki 22:50 中被略微提前提及,因為 2Ch 3:7 及隨後經文敘述了他如何與亞哈謝的繼承者約蘭一起對摩押人進行遠征。

1Ki 22:51。亞哈謝,亞哈的兒子等。關於年代學的陳述:「約沙法第十七年」,這與亞哈統治的長度(1Ki 16:29)以及約沙法統治的開始(1Ki 22:41)並不吻合;參見下文 2Ki 8:16 的註釋。——關於 1Ki 22:52,參見 1Ki 16:29–33。——關於在 1Ki 22:53 之後開始劃分「列王紀下」的無根據性,參見導論 § 1。特別是列王紀下的第一節與列王紀上的最後三節有著密切的聯繫,這從「亞哈死後」這幾個字中顯而易見。這位君王的死和亞哈謝的繼位,是摩押人試圖脫離以色列的直接原因,他們自大衛時代以來一直納貢(2Sa 8:2)。因此,我們必須將這一嘗試置於關於亞哈謝的其他敘述之前,特別是置於他與約沙法合夥建造商船隊之前。與反叛的摩押人的戰爭並未在亞哈謝統治期間爆發(他甚至沒有統治滿兩年),而是在他的繼承者約蘭繼位後立即爆發(第3章)。基爾認為,摩押人的反叛顯然是在他們與亞捫人結盟之後發生的,這在《歷代志下》20章中有敘述。然而,這一聯盟是針對約沙法和猶大的,在整個敘述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以色列參與了約沙法的遠征,而 2Ki 3:4 及隨後經文則論述了以色列與摩押人之間的戰爭。皮斯卡托(Piscator)正確地說明了 2Ki 1:1–2 之間的聯繫:「他病倒了,因此無法對摩押人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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