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 24:1 亞倫子孫的班次記在下面:亞倫的兒子是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2拿答、亞比戶死在他們父親之先,沒有兒子,故此以利亞撒、以他瑪供祭司的職分。3大衛同撒督(以利亞撒的子孫)和亞希米勒(以他瑪的子孫)將他們分班,按著他們供職的職務。4以利亞撒子孫中的首領比以他瑪子孫中的首領更多,所以分班如下:以利亞撒的子孫中,作族長的共有十六人;以他瑪的子孫中,作族長的共有八人。5他們彼此掣籤,分了班次;因為在以利亞撒子孫和以他瑪子孫中,都有聖所的官長和神的官長。6利未人拿坦業的兒子示瑪雅作書記,在王和首領,並祭司撒督、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以及祭司與利未人的族長面前記錄下來:從以利亞撒的子孫中取一族,從以他瑪的子孫中取一族。
7第一籤掣出來的是耶何雅立,第二是耶大雅。8第三是哈琳,第四是梭琳。9第五是瑪基雅,第六是米雅民。10第七是哈哥斯,第八是亞比雅。11第九是耶書亞,第十是示迦尼。12第十一是以利亞實,第十二是雅金。13第十三是胡巴,第十四是耶是比押。14第十五是比迦,第十六是音麥。15第十七是希悉,第十八是哈劈悉。16第十九是毗他希雅,第二十是以西結。17第二十一是雅斤,第二十二是迦末。18第二十三是第萊雅,第二十四是瑪西雅。19這就是他們供職的班次,要照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藉著他們祖宗亞倫所吩咐的條例,進入耶和華的殿辦事。
20利未其餘的子孫如下:暗蘭的子孫中,有書巴業;書巴業的子孫中,有耶底雅。21利哈比雅的子孫中,長子是伊示雅。22以斯哈的子孫中,有示羅摩;示羅摩的子孫中,有雅哈。23希伯倫的子孫中,長子耶利雅,次子亞瑪利雅,三子雅哈悉,四子耶加面。24烏薛的子孫中,有米迦;米迦的子孫中,有沙米。25米迦的兄弟是伊示雅;伊示雅的子孫中,有撒迦利亞。26米拉利的子孫:抹利、母示;雅西雅的子孫:比諾。27米拉利的子孫,屬雅西雅的:梭罕、28撒刻、伊別。29抹利的子孫中,有以利亞撒,他沒有兒子。30關於基士,基士的子孫有耶拉篾。31母示的子孫:抹利、以得、耶利摩;這些都是利未人按著宗族所記的。他們和他們的弟兄亞倫的子孫一樣,在大衛王、撒督、亞希米勒,以及祭司與利未人的族長面前掣籤;各族長與他兄弟的待遇相同。
代上 24:1–31
(關於第 24 章的經文與腳註,請參見代上 23:1 及下文。)
4. 二十四個祭司班次:代上 24:1–19。——這些班次的列舉緊接在前文之後非常合適,特別是在代上 23:32 之後;參見本章第 1 節中提到的「亞倫的子孫」。——「亞倫的子孫:拿答、亞比戶」等。關於大衛為摩西時代所制定的條例之引言,參見代上 24:1–2,代上 5:29,以及出 6:23;利 10:1;民 3:4。
代上 24:3。大衛將他們分班,使以利亞撒子孫中的撒督……。關於 וַיַּחְלְקֵם(wayyaḥlqēm,他分了他們),參見代上 23:6;關於撒督與亞比亞他,參見代上 5:30,16:39,18:16;關於 פְּקֻדָּה(pəquddāh,職務、班次),參見代上 23:11。
代上 24:4。以利亞撒子孫中的男子,比以他瑪子孫中的首領更多。這些「男子」(גְּבָרִים,gəbārīm),以利亞撒支派中首領(רָאשִׁים,rā’šīm)的人數是以他瑪支派的兩倍,他們是各個家族的首領,而非大家族或宗族群體的首領(反對伯特霍爾德)。
代上 24:5。他們分班。主詞是大衛、撒督和亞希米勒,這事自然歸他們管轄。——「彼此分派」,字面意思是「這些與那些」,即以利亞撒的子孫與以他瑪的子孫;參見代上 25:8。——「聖所的官長和神的官長」。關於前一個詞組,參見賽 43:28,以及平行詞組:「祭司長」(שָׂרֵי הַכֹּהֲנִים,śārē hakkōhănīm),代下 36:14;關於第二個詞組(七十士譯本:ἄρχοντες κυρίου,主的官長),其對等詞為:「大祭司、上層祭司」。關於以他瑪支派中在人數與重要性上遠遜於以利亞撒支派的祭司長與大祭司,參見代上 5:30。
代上 24:6。拈鬮分派他們,即按鬮的決定分派班次。——「為以利亞撒拈一鬮,為以他瑪拈一鬮」,即交替進行,從裝有以利亞撒鬮的罈中拈一個,再從裝有以他瑪鬮的罈中拈一個(אָחֻז,’āḥuz 的含義;參見民 31:30, 47),這樣就不會顯得誰比誰更受優待。事實上,這種拈鬮的交替方式可能安排為:由於以利亞撒的家族數目是雙倍的,每為以他瑪拈一個鬮,就為以利亞撒拈兩個鬮(參見伯特霍爾德)。這種拈鬮方式是否由第二處 אָחֻז 的重複出現所暗示,正如伯特霍爾德所認為的那樣,是非常值得懷疑的。儘管手抄本在這一點上幾乎一致,且古代譯者與拉比們並不理解這段經文,但將第一個 אָחֻז 改為 אֶחָד(參見校勘註)似乎是理解這些晦澀詞句的唯一途徑。
代上 24:7 及下文。二十四個班次的名字現按拈鬮的順序給出。——「第一鬮出來」,關於 יצא(yāṣā’,出來)在此處的意義,參見書 16:1;19:1。耶何雅立與耶大雅,前兩個班次的名字,在代上 9:10 中被一同提及。關於耶大雅,除拉 2:36 外,參見尼 7:39;關於耶何雅立,作為瑪他提亞與馬加比家族的出身班次,參見瑪上 2:1;關於亞比雅,作為施洗約翰之父撒迦利亞的班次,參見路 1:5;關於音麥(代上 24:14)與雅斤(代上 24:17)的班次,參見代上 9:10, 12。二十四個班次中有些再未出現,即西約林(代上 24:8)、耶示哈(代上 24:13)和哈比薛(代上 24:15);有些至少未在祭司中出現,如米雅民(代上 24:9)、戶巴(代上 24:13)和迦末(代上 24:17)。關於毗他希雅(代上 24:16)的名字,霍爾茨豪森(《約珥書預言翻譯與註釋》,哥廷根,1829年)提出了一個極其武斷的猜測,認為他與先知約珥的父親毗土利(פְּתוּאֵל = פְּתַחְיָה)是同一人——這個猜測的價值與拉什(Raschi)認為約珥的父親毗土利就是撒母耳的觀點幾乎相當(參見 R. Wünsche, 《約珥書預言》,1872年,第1頁)。
代上 24:19。按著他們父親亞倫的條例,正如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參見律法中頻繁出現的話語:「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例如,民 4:1, 17),以及五經中關於按神聖命令規範祭司事奉的類似見證。——歷代志作者關於二十四個祭司班次的起源及其在大衛時期事奉順序的陳述,其可信度得到了結 8:16–18(參見該處註釋)、尼 12:1–7, 12–21,以及約瑟夫《猶太古史》第 7 卷 14 章 7 節的證實:διέμεινεν οὗτος ὁ μερισμὸς ἄχρι τῆς σήμερον ἡμέρας(這種分班一直延續到今日)。反對德威特(de Wette)和格蘭伯格(Gramberg)所主張,並由赫茨伯格(Herzberg,《以色列民族史》,第 1 卷,第 381 頁及下文)所辯護的「二十四個班次起源於被擄之後」的觀點,參見莫弗斯(Movers,《歷代志》,第 279 頁及下文),以及奧勒(Oehler)在赫爾佐格(Herzog)的《宗教百科全書》第 12 卷,第 185 頁及下文中的論述。
5. 利未人的班次:代上 24:20–31。——「至於利未其餘的子孫」,在列舉完祭司之後。這可能被理解為除亞倫家族或祭司以外的所有利未人;但由於在接下來的兩章中,二十四個歌唱班次、守門者以及負責外務者的分組被分開列舉,因此必須假設本節僅談論參與敬拜的利未人,而非全體。他們是「亞倫的弟兄」,即特別指派給祭司作為事奉助手、其分班在此被描述的利未人。只有在這個假設下,才能解釋目前這份利未班次名單為何如此令人驚訝,甚至不可思議地不完整。與代上 23:6–23 中列出的利未家族相比,後者包含了哥轄、米拉利和革順三個家族,而革順子孫卻完全被排除在目前的名單之外。這種排除似乎是因為,如代上 26:20 及下文所述,幾個革順家族負責聖殿的庫房,且官員與審判官的職責(儘管未明確說明)部分由革順子孫承擔。至少凱爾是這樣認為的,而其他人,如伯特霍爾德,則認為我們的名單原本旨在完整列舉所有利未班次或家族,但由於某種原因(或許是「作者無法找出所有班次的名字」)而不再完整保存。這份名單(其細節的闡明將提供不止一個證據證明其經常性的缺陷特徵)在省略革順子孫後,於代上 24:20 直接從哥轄子孫的班次開始。——「暗蘭的子孫,舒巴業是班長」;顯然是摩西之子革順的兒子,因此是暗蘭的孫子,在代上 23:16 中被稱為示布業。這個名字的雙重拼寫也出現在代上 25:4, 20 中,屬於希幔家族的一個歌唱者。在大衛時期,舒巴業班次的班長是耶底亞,一個其他地方未知的名字,其名字在代上 27:30 中也由大衛的一名官員所使用。
代上 24:21 及下文。其他班長現被列出——1. 暗蘭班次,耶示雅(與代上 24:25 中提到的不同)。2. 以斯哈班次,雅哈(代上 24:22)。3. 米迦的烏薛班次,沙米(代上 24:24)。4. 耶示雅的烏薛班次,撒迦利亞(代上 24:25)。在這種列舉中,奇怪的是在代上 24:23 中,我們本應預期找到偉大的希伯倫家族(代上 23:19)中某些班次的班長,卻只提到了希伯倫家族四個房子的首領或創始人:耶利雅、亞瑪利雅、雅哈悉和耶加曼的名字,這與代上 23:19 完全一樣,且在第一個名字 יְרִיָּהוּ(耶利雅)之前僅引入了一個 וּבְנֵי(……的子孫)。毫無疑問,此處文本有缺陷。很可能不僅在 וּבְנֵי 之後需要插入 חֶבְרוֹן(希伯倫)這個名字(參見校勘註),而且大衛時期四個班長的名字在四個班次的名字之後也遺失了。
代上 24:26–27 比代上 24:23 表現出更明顯的文本損壞跡象,甚至可能是完全偽造的(參見代上 23:21–23 的部分校勘註與釋經說明)。特別奇怪的是——1. 代上 24:26b 中的 בְּנֵי יַֽעֲזִיָּהוּ(雅西雅的子孫),與前文脫節(應為 וּבְנֵי י״)。2. 同處的 בְּנוֹ(他的兒子),這不可能被視為專有名詞(儘管一些早期註釋家這樣認為),而更可能表明其前遺失了一個專有名詞。3. 代上 24:27 開頭重複出現 בְּנֵי מְרָרִי(米拉利的子孫),這似乎預設了一種與代上 24:20 以來慣用的列舉方式完全不同的方式。4. 代上 24:27b 中,作為雅西雅子孫之首的 שֹׁהַם(梭含)之前的連詞 וְ(和)。加上所有這些理由,使得雅西雅作為米拉利的第三個兒子,與瑪利和母示並列的存在變得極不可能;參見代上 23:21 及下文。因此,這兩節經文的偽造特徵似乎幾乎可以確定,儘管它們得到了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的證實。——關於代上 24:28–29,同樣參見代上 23:21 及下文的註釋。
代上 24:30。母示的子孫:瑪利、以得、耶利摩。正如代上 24:23 一樣,此處只列出家族而不說明從中選出的班長,這很奇怪。文本在此處似乎也有缺陷。
代上 24:31。這些人也拈鬮,正如他們的弟兄亞倫的子孫一樣。從利未人與祭司(代上 24:1–19)拈鬮方式完全類同的表現來看,利未班次的數量(以及下一章中歌唱者的數量)極有可能同樣是二十四個,儘管在目前的文本中,其部分缺陷顯而易見,無需進一步證明,僅明確列出了十五個班長。——「父親,班長與他年幼的弟兄一樣」;即長兄代表家族,正如他年幼的弟兄一樣(關於 הָרֹאשׁ,與父親家族同位,參見代上 23:17–18)。武加大譯本的意義非常正確:「tam minores, quam majores; omnes sors æqualiter dividebat」(無論年幼或年長,鬮都平等地劃分了他們)。關於各班次拈鬮後的順序,我們沒有得到任何信息,這更完整地印證了本節所具有的巨大缺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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