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h 1:1-11
1 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 [歷史]。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 [書珊的堡壘] 的時候,2 有我的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 [被釋放的人]、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3 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省下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4 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 [1] 祈禱,5 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即:慈愛的聖約]。6 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7 我們向你行事極其邪惡 [2],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8 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9 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10 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能大力所救贖的。11 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 [即:亞達薛西] 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1] 尼 1:4。וָאֱהִי צָם(wa'ehi tsom,我禁食)。此處與撒下 12:23 一樣使用分詞。此處助動詞已明確表達。在 יָמִים(yamim,日子)之後應補上 רַבִּים(rabbim,許多),如但 10:14。
[2] 尼 1:7。חֲבֹל חָבַלְנוּ לָךְ(chabol chabaltnu lach,我們向你行事極其邪惡)。伊本·以斯拉(Aben Ezra)及大多數猶太注釋家認為這是迦勒底語法,如但 6:23-24 (22, 23)。在創 6:12,כִּי־הִשְׁחִית כָּל־בָּשָׂר(ki-hishchit kol-basar,因為凡有血氣的都敗壞了)被翁格羅斯(Onkelos)譯為 אֲרֵי חַבִּילוּ כָּל בִּשֶׁרָא。然而,「行事邪惡」之意亦見於伯 34:31。這可能是一種早期的亞蘭語含義。
來自耶路撒冷的消息
尼 1:1。本書的標題包含在其前四個(希伯來文)詞中,即 Divre Nehemyah Ben Hachalyah [3],意為「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即使是先知們,有時也以這種方式開始他們的書卷(參見耶 1:1 及摩 1:1),儘管對他們而言,Devar Yehovah(耶和華的話)很快就會出現。此處缺乏 Devar Yehovah 並不影響本書的啟示性質。先知書中該詞的出現,僅是其先知職分的標記,因為他們直接以神的名義向百姓傳達特別的信息。在歷史書中,甚至在作為一切神聖基礎的摩西五經中,自然不會出現此短語。此處與代上 29:29 及其他地方一樣,「……的言語」實際上是「關於……的歷史」。在耶 1:1、摩 1:1 等處,它們則具有字面意義。(Dathe 正確地譯為“historia Nehemiah”)。(關於尼希米的名字與歷史,請參見導論)。
尼希米言語(或歷史)的起點是在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的基斯流月,地點在書珊城。基斯流月是第九個月,以亞筆月或尼散月(逾越節所在的月份)為第一個月。因此,基斯流月對應於十一月和十二月的部分時間。約瑟夫將其(Χασλεὺ)等同於馬其頓曆的阿佩萊烏斯月(Ant. xii. 7, 6),這是馬其頓年的第二個月,其第一個月狄烏斯月始於秋分。因此,阿佩萊烏斯月大約從十月下旬到十一月下旬。約瑟夫可能只是為了在基斯流月和阿佩萊烏斯月之間找到某段共同的時間,才將兩者等同起來。它們肯定並非完全重合。
基斯流月不太可能是波斯月份名稱,正如有人猜測的那樣。貝希斯敦銘文(Behistun inscription)給出了八個波斯月份名稱,即:Bagayadish、Viyakhna、Garmapada、Atriyatiya、Anamaka、Thuravahara、Thaigarchish 和 Adukanish。誠然,除了第一個月份外,其餘月份都有戰役記錄,因此它們不太可能是冬季月份。然而,這些名稱的風格幾乎不足以讓我們假設基斯流月會出現在這樣的列表中。由於基斯流月出現在帕爾米拉銘文(Chaslul)上,它可能起源於敘利亞。這個月份名稱僅在被擄後才出現在希伯來文中,即此處和亞 7:1。菲爾斯特(Fuerst)建議以 Chesil(獵戶座-火星)作為名稱的基礎,認為該名稱是被擄者從巴比倫帶回的;但該名稱也出現在亞述語中,正如其他(被認為是)猶太人的波斯月份名稱一樣,這有力地證明了它們的閃米特起源。
「二十年」正如尼 2:1 所述,是亞達薛西(希伯來文:Arta‘hshasta)的二十年,他在位時間為公元前 465 年至 425 年。因此,所指的年份是公元前 446 年和 445 年的部分時間,當時雅典的「伯里克利時代」剛剛開始,而羅馬對世界而言尚不為人所知。(關於亞達薛西,請參見導論)。「書珊城」(希伯來文:Shushan Habbirah)是「書珊城」的皇家部分(斯 3:15)。書珊或蘇薩(今 Sus)位於尤萊烏斯河(Ulai)和沙普爾河(Shapur)之間,地處水源充足的地區,是蘇西亞納或西西亞的首都,即聖經中的以攔(賽 11:11),該國位於南扎格羅斯山脈與底格里斯河之間。它很早就為巴比倫提供了王朝(創 14:1),約於公元前 660 年被亞述巴尼拔征服,不久後歸入後巴比倫帝國。當波斯人征服該帝國後,蘇薩被大流士希斯塔斯佩斯(Darius Hystaspes)定為皇家住所,他建造了宏偉的宮殿,其遺址如今吸引了考古學家的注意。亞達薛西(尼希米時代的國王)修復了這座宮殿,其主要特徵與波斯帝國較早的首都波斯波利斯的主要建築相似。蘇薩目前的遺址覆蓋了約一平方英里的區域,靠近沙普爾河的部分很可能就是「書珊城」。
雅典納奧斯(尼 12:8)說:Κλθῆναι τὰ Σοῦά φησιν Ἀρισόβουλος καὶ Xάρης διὰ τὴν ὡραιότητα τοῦ τόπον· σοῦσον γὰρ εἶναι τῇ Ελλήνων (? Ἐλυμαίων) φωνῇ τὸ κρίνον.(阿里斯托布魯斯和查雷斯說,蘇薩之所以得名是因為該地之美;因為在希臘人 [或以攔人] 的語言中,souson 是百合花的意思)。斯特凡努斯·拜占庭(Steph. Byzant)亦云:Σοῦσα, ἅ πολλὰ ἐν τῇ χώρᾳ πεφύκει εκείνῃ.(蘇薩,在該地區生長著許多這種花)。如果這是真的,我們必須承認它具有閃米特起源,這與其他證據相悖。書珊可能是一個圖蘭語或雅利安語詞彙,其與「書珊」(閃米特語中的百合花)的相似性欺騙了古代作家。蘇薩是宮廷的主要住所,埃克巴坦那或波斯波利斯僅在夏季訪問,而巴比倫有時在隆冬時節被佔用。
尼 1:2。尼希米通過哈拿尼和其他人得知了耶路撒冷和猶大猶太殖民地的悲慘狀況。他的話是:「哈拿尼,我的一個弟兄,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等等。」從尼 7:1 可知,哈拿尼確實是尼希米的弟兄。後來,他被尼希米任命為耶路撒冷的副省長之一(尼 7:2)。他不應與尼 12:36 中提到的祭司哈拿尼(或許與拉 10:20 為同一人)混淆。「從猶大」可以讀作「來自猶大」,表示地點而非支派區別。這些話因此指向動詞「來」,並自然地引出了尼希米的問題。關於該殖民地被稱為「猶大」,參見尼 2:7。
尼希米問他們關於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以及關於耶路撒冷的光景。希伯來文:happelétah asher nisharu min hashshevi(直譯:「從被擄中剩下的拯救」)。抽象名詞被用作具體集合名詞。儘管大多數猶太人寧願居住在他們祖先被擄去的土地上,但對於虔誠的心靈來說,那些回到故土的人被視為「拯救」或「被釋放者」、「逃脫者」。從耶路撒冷到蘇薩,經由塔德莫或提斐薩的旅程超過一千英里,按照東方旅行的通常速度,至少需要 45 天。考慮到延誤如此長途旅行的自然原因,我們可以安全地稱之為兩個月的行程。以斯拉帶著他的隊伍從巴比倫到耶路撒冷用了四個月的時間(拉 7:9)。
尼 1:3。尼希米的報信者告訴他,在省下剩下的餘民(han-nisharim,「剩下的」)遭大難(逆境的通用詞)並受凌辱(解釋逆境原因的詞)。他們是鄰近民族嘲笑和輕蔑對待的對象。他們還描述耶路撒冷的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尼布甲尼撒在一百四十二年前拆毀了城牆(王下 25:10),而重建城牆的嘗試在七十六年前被偽斯麥迪(拉 4:7 中的亞達薛西)阻止。此後,在大流士希斯塔斯佩斯統治時期,聖殿已經完工,但城牆似乎未曾觸動。被焚燒的城門無疑也是尼布甲尼撒時代留下的舊殘骸。沒有理由認為城牆曾被重建又再次被毀。哈拿尼和猶大人在陳述該省的苦難和凌辱時,補充說城牆仍然處於舊有的毀壞狀態。
尼 1:4。尼希米的祈禱。哈拿尼等人帶來的消息深深觸動了尼希米,引導他進入一個特別的謙卑與祈禱時期。想到儘管有以斯拉的工作,所有這些邪惡依然存在,他的悲傷無疑加劇了,因為以斯拉在十三年前就已經去了耶路撒冷。他坐下哭泣,悲哀幾日,禁食祈禱。——也就是說,他退出了宮廷職務,在一段隱退期中(參見詩 137:1 關於「坐下哭泣」的短語),以最真誠的悲傷,迫使他禁食祈禱,作為其敬虔的表現。「天上的神」(Elohe hash-shamayim)這一短語,有些人認為僅見於巴比倫時期或被擄後時期的作者,如但以理、以斯拉、尼希米和詩篇 136 篇的作者,但我們在創 24:3、7 和拿 1:9 中也發現了它。這種風格在啟 11:13、16:11(ὁ θεὸς τοῦ οὐρανοῦ)中重複出現。這是一個自然的稱號,用以區別耶和華與由世俗物質構成的世俗神祇。該短語不能恰當地稱為波斯語,因為約拿書中的引用證明了這一點。此外,它並沒有出現在冗長的貝希斯敦銘文中。如果後來的波斯人使用了它,那麼它更有可能是從猶太人那裡借用的,反之亦然。
尼 1:5。「可畏」即令人敬畏,נוֹרָֽא(nora),是 יָרֵֽא(yare,顫抖)的尼法爾分詞。「守約施慈愛」。——直譯:守約與慈愛,通過「二名法」(hendiadys)表達「慈愛的聖約」,即在世界的中保中,但在以色列體系中以核心和預表的方式建立的聖約。「守他誡命」——或謹守他的誡命;與前一個動詞相同。神為那些守他誡命的人守約。這不是功德行為的教義,而是堅持信心的教義。參見約 6:28-29 中的解釋,那裡神的工就是真誠的信心。信心的本質是愛,其定義在約一 5:3 [原文誤作 2Jn 1:6] 中給出。「大而可畏的神」這一短語借自申 7:21,而「守約……守他誡命」則來自同一章的第 9 節。摩西五經為各個時代的民族提供了許多宗教用語。(參見但 9:4)。
尼 1:6。在向耶和華這位令人敬畏卻又守約的神發出呼求後,他請求神作為他民族的代表垂聽他。短語「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很獨特。它源自所羅門的祈禱(王上 8:29, 52),無疑是指當眼睛看向聲音來源時,耳朵會更加專注。
「現今,晝夜」。——直譯:今日,晝夜。他的祈禱在這些分離與悲哀的日子裡,在夜間以及每日祈禱的通常時間裡多次重複。「我們所犯的罪」。——尼希米清楚地意識到他在罪惡與苦難中與他的人民是合一的。「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從提到他父家這一點,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尼希米屬於猶大的王室。很難理解他為何特別提到他父家,除非這在民族中是一個顯赫的家族。(參見導論)。
尼 1:7。「誡命、律例、典章」。——希伯來文:eth-hammitzoth weth-hahukkim weth-hammishpatim。幾乎不可能區分這三個詞的含義。它們可能是在法律風格的豐滿中使用的。誡命、律例和典章是英語中最接近的對等詞,但在此處它們都受制於與第一個名詞相對應的動詞(「吩咐」),因此我們必須寬泛地將它們指代為神聖誡命的各種形式。詩篇 119 篇似乎將這些詞視為同義詞。(參見尼 9:13-14 的註釋)。
尼 1:8。「求你記念……的話」。——在認罪之後,接著是神應許的懇求。參見申 4:25-31;申 30:1-10。這裡給出的不是應許的字句,而是應許的精神。
尼 1:11。「喜愛敬畏你名」。——神的名是他藉著他的話語或工作所表達的自我。宣告敬畏神的願望,是對真正敬畏神的一種謙卑主張,但同時意識到其不完美。「這個人」=亞達薛西王。——與神的親近使尼希米能夠將這位「大王」僅僅視為一個人。「這個」並不表示他在祈禱時就在國王面前,而是表示他與國王建立了密切的關係。「我是作王酒政的」。——作王的酒政是一個崇高的職位(參見創 40:21)。Rab-shakeh(西拿基立派往希西家的一位使者的名字,王下 18:17)意為「首席酒政」。埃及、亞述和波斯的古蹟顯示了酒政的高貴地位。尼希米作為酒政的高位,是他與猶大王室關係的額外論據,因為東方專制君主喜歡讓擁有王室血統的人侍奉他們。(參見但 1:3)。這句話「我是作王酒政的」是作為對提及國王的解釋而添加的。
尼 1:1-4。真正的愛國主義。1) 它在何時何地被激發:無論是在遠方,還是在那些在繁榮中容易忘記自己的國家和所屬民族的人身上。2) 它關心什麼:關心那些神所保存或揀選的人的繁榮,使他們為更好的未來而奮鬥。3) 它發現最難忍受的是什麼:國家和人民處於困境,甚至受凌辱,並且缺乏保護所託付之財產的能力。
斯塔克(Starke):在繁榮中,我們不應忘記我們貧窮的親戚或熟人,而應詢問他們的情況,創 43:27。我們應將聖徒的需要視為自己的需要,並向他人說明,羅 12:12。
我們最大且最終的願望:1) 我們祈求什麼;即使在繁榮和高位中,如果我們確實是敬虔的,我們仍然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關於神的國及其臨近,事實上,只有這種確定性才能滿足我們,即它不斷地臨到我們、我們的家庭和我們的民族;沒有它,對我們來說一切都毫無價值,因為沒有它就沒有穩定。2) 我們為之哀悼什麼:到目前為止,在與神國度有關的事情上,總是發生與之相反的事情。3) 我們在誰面前承擔這一切:在主面前,帶著哀悼、禁食和祈禱。
斯塔克:如果神的聖徒對他們的祖國——地上的耶路撒冷——有如此大的愛與渴望(詩 51:20;137:5),我們對天上的耶路撒冷該有何等大的愛與渴望!來 12:22;13:14。雖然基督徒既不受猶太教也不受當今羅馬天主教禁食規條的約束,但他仍應實踐節制,彼前 4:8。神的審判沒有比通過真正的謙卑、熱切的祈禱和誠實的悔改更能避免的了,創 18:23 等。
尼 1:5-11。真正祈求的本質(為耶路撒冷,為教會):1) 它源於真愛;因此是持久且熱切的:尼希米(尼 1:6)晝夜為以色列民祈禱。2) 它建立在對自身無價值感的謙卑認識之上(儘管作為祭司站在神面前,祈求者仍然將自己與他所為之祈禱的人深深地聯繫在一起)。3) 它充滿信心,儘管有罪惡與懲罰,卻基於神的應許。
我們在壓迫時期信心的基礎:1) 神的應許,在我們應得的管教之後,允許慈悲再次掌權。2) 神過去明顯的恩惠證明,特別是最大的證明,即他用大能(顯著的作為)救贖了我們,並使我們成為他的僕人。3) 神神聖的本性本身,它不能對自己不忠,也不能留下它所開始的工作而不完成。
斯塔克:通過律法和福音對神的認識必須結合起來,否則後者會造就自信的伊壁鳩魯派和粗魯的人;而前者則會造就猶豫不決和膽怯的懷疑者(尼 1:4-5)。我們也不得為我們祖先的罪孽和過犯找藉口,但 9:16。——凡站在靈性貧窮意識中的人,不會將自己排除在罪人之外,但仍然總是在神面前謙卑自己,但 9:7;提前 1:15;約一 1:8。神預先知道我們的軟弱,並知道我們將來會跌倒,太 26:34。神的揀選是不可改變的,他永遠守信,詩 146:6;耶 3:12。我們應藉著真正的信心抓住神的應許和恩惠,並在祈禱中以此為基礎,詩 27:8;可 11:24。我們是神的產業和僕人,是重價買贖並釋放的,彼前 2:9。如果我們希望從人那裡,特別是從掌權者那裡獲得任何東西,我們應該首先在祈禱中從神那裡尋求,因為他們的心也在神手中,他可以隨意傾斜他們,箴 21:1;斯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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