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13 章

何西阿書 13:1-16

  1. 上帝忿怒的審判

何西阿書 13

1 以法蓮說話,人就戰兢;1

他在以色列中自高, 後來因巴力犯罪就死了。

2 現今他們罪上加罪,

用銀子為自己鑄造偶像, 隨自己的心意製造偶像, 都是匠人的工作; 有人獻祭給這些,就向它們說話(禱告),

他們親吻牛犢。

3 因此他們必像晨雲,

又像速散的甘露, 像場上被旋風吹去的糠秕,

又像從窗戶煙氣中散去的煙。

第 13 章(續)

14 我當救贖他們脫離陰間的權勢嗎? 我當救贖他們脫離死亡嗎? 死亡啊,你的瘟疫在哪裡呢? 陰間啊,你的毀滅在哪裡呢? 後悔之事必隱藏在我的眼前。

15 他雖在弟兄中結果實, 必有東風颳來, 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 他的泉源必乾涸,他的源頭必枯竭; 他(亞述)必搶掠所積蓄的一切寶器。

釋經與考證

何 13:1。當以法蓮說話時,等等。這是指以色列所受的高度尊崇。此處的 נָשָׂא(nāśā,舉起/尊崇)是不及物動詞 [參見詩 89:10;那 1:5]。這是指以法蓮心中所懷抱的不義的優越感,這導致了與大衛家分裂。但內在的衰敗隨即與此相連。在先知看來,巴力的敬拜顯然真正開始於金牛犢的敬拜。他不能容許人們堅持認為後者就是對耶和華的敬拜。並且死了:他們在靈性上死了,隨後外在的毀滅也臨到了。[亨德森(Henderson)、普西(Pusey)以及大多數近代的解經家都認可這一對全節的觀點。——M.]

何 13:2。他們以前所有的過犯都在繼續。לָהֶם הֵם אֹמְרִים(lāhem hēm ’ōmerīm,他們對他們說)。這很難理解。זֹבְהי אָדָם(zōbḥē ’ādām)並非等於「獻祭人的人」,因為在金牛犢敬拜中並沒有獻人祭,而是指「人中那些獻祭的人」,這類比於 אֶבְיוֹנֵי אָדָם(’ebyōnē ’ādām,人中的窮人,賽 29:19)。基爾(Keil)翻譯為:關於他們,他們說(那些獻祭的人);他們親吻牛犢。但在語言學上這很生硬,因為「他們親吻牛犢」將會是間接引語(oratio obliqua),而 לָהֶם 將意味著:關於他們,即關於偶像。此外,這也不自然。獻祭者應該對誰「說」他們親吻牛犢呢?他們確實執行了這樣的行為,這正是此處所責備的行為,但說他們這樣做是一個非常遙遠的概念。因此,我們必須將此處的 אֹמְרִים(’ōmerīm)視為絕對用法,這在其他地方從未被使用過,即「在禱告中說話」。這正是此處合適的思想。先前已經說過,這些偶像純粹是他們自己手中的工作,然而——這責備多麼尖銳!——他們竟與這些自己手中的工作說話,他們親吻它們,彷彿它們是有血有肉的一樣。

何 13:3。對此的懲罰是迅速的毀滅。關於晨雲和甘露的比喻,參見何 6:4。此處增加了其他比較;常見的糠秕比喻,此外還有煙霧的比喻,煙霧從窗戶逃逸,因為當時沒有煙囪。

何 13:4-5。與以色列的偶像崇拜形成對比,耶和華再次指出祂很久以前為以色列所做的事,起初使用了與何 12:10 相同的詞語,但隨後更加詳盡。我認識你,帶有愛與憐憫的附帶概念。

何 13:6。上帝的良善被濫用。按照他們的草場,即在上帝賜給他們的土地上。這抱怨基於申 8:11 及後續經文(參見何 31:20;32:15 及後續經文)。在那裡所警告的事,他們已經做了。

何 13:7-8 因此描述了懲罰,與草場的比喻相一致,其中以色列是羊群。羊群將被野獸撕裂(參見何 5:14)。וֶאְהִֶי(we’ehī),我成為他們的:懲罰已經開始並將持續。他們心的封閉 = 他們的胸膛。

何 13:9。以色列啊,你與我——你的幫助——為敵,這毀滅了你。第二句給出了第一句的原因。בְּ(bĕ)在此應取「反對」之意;你反對我,反對你的幫助。根據下文,特別是指背離大衛家。[因此,埃瓦爾德(Ewald)、基爾(Keil)以及大多數近代的歐陸解經家都同意採用上述解釋。英美學者中的普西(Pusey)和諾伊斯(Noyes)也傾向於此。其他人通常堅持英王欽定本(E. V.)的譯法。反對後者觀點的兩個主要反對意見是:它需要對 שִׁחֶתְךָ(šīḥetkā)進行非常迂迴的翻譯,且第二個 בְּ 最自然地應與第一個取相同意義,因此不能是「本質的 Beth」(Beth essentiæ)。——M.]

何 13:10。以色列確實有一位王,但不是能幫助他們或保衛他們城市(對抗亞述)的王。還有你的審判官,可能等於圍繞在王身邊的王子,「由王任命的部長和顧問,他們與王一起行使最高的司法和行政權力。」給我一個王和王子;這並非沒有暗示撒母耳時代人民的請求。在耶羅波安的案例中,他們以一種更罪惡的方式重複了這個古老的要求,當時這要求受到了主的責備。

何 13:11。我在怒氣中賜你一位王,而不是:我賜給你,因為這表達不應僅限於耶羅波安的登基,而是指以色列的諸王。當他們與大衛家分離並建立自己的王時,上帝懲罰了他們,因為這樣做「他們離棄了祂的敬拜,並將自己交給了他們不敬虔之王的手中。」並且要除掉他。這不僅指一位王被另一位王廢黜,而是指整個王國,上帝將在怒氣中推翻它。因此,上帝的怒氣處於開始和結束;賜下王和除掉王,都是祂不悅的證據。

何 13:12 表明除掉王是不可避免的:「他們所有的罪都被保存起來以待報應」[亨德森:「此處的比喻借用了將錢裝入袋子並存放在隱秘處以便保存的習俗。懲罰的確定性是它們所傳達的思想。參見前者,伯 14:17;後者,申 32:34;伯 21:19。」——M.]

何 13:13 用分娩的痛苦來描述懲罰,然而,這裡所想到的與其說是母親的痛苦,不如說是孩子必須承受的壓力。然而,儘管分娩中有痛苦,但它並不趨向於毀滅,而是趨向於出生,趨向於新生命。此處也是如此。但如果孩子因勞動而沒有被擠出產道,以至於活著來到世上,死亡就會隨之而來:以色列的情況也是如此。在上帝的審判下,他們推遲了歸向祂,並且不願重生;因此,那審判必然成為他們的毀滅。

何 13:14,根據普遍觀點,引入了一個沒有任何準備的應許。然而,儘管我們對先知著作中突然的轉折並不感到驚訝,但應許顯然是非常不合適的。從前面的話中,我們寧可期待提到為他們的罪孽所保留的懲罰,或對他們痛苦的描述。如果引入一個應許,那將是令人驚訝的;事實是,威脅在這裡無疑變得更加強烈,直到何 14:1。當然,如果將何 13:14 視為應許,何 13:15 也必須具有相同的性質,因為它們由「因為」連接。但這種變化只會更加劇烈,發生在同一節經文中,基爾(Keil)只是將他的觀念強加於這段經文,因此他做出區分,將本節的開頭指那些追隨他們祖先信心腳蹤的人,其餘的指已經變成了迦南人(商人)的以法蓮。此外,何 13:15 的後半部分明顯預設了同一節的開頭,爆裂風的比喻預設了結果實的比喻,或者前者是為了直接參考後者而選擇的;審判被視為被灼熱的風所蹂躪,因為以色列被視為一塊肥沃的田地。在任何其他觀點下,意義相連的經文部分將會被割裂。因此,如果何 13:15 通篇不過是威脅,那麼它以「因為」開頭就證明了何 13:14 具有相同的性質。何 13:14 的開頭應解釋為一個問題,儘管沒有疑問助詞:我當救贖他們脫離陰間的權勢嗎?第二部分包含了一個強有力的否定回答。不,甚至死亡和陰間都被召喚並被命令去施加和執行對他們的審判。אֱהְי(’ĕhī)如在何 13:10 = 在哪裡(詳見教義部分,第 4 點)。

נֹחַם(nōḥam):悔改或憐憫。前者最合適:不可認為我會對這種威脅感到後悔,我會收回它。

何 13:15כִּי הוּא וְג׳(kī hū’ wĕg’)暗示了以法蓮這個名字的雙關語(יַפְרִיא [yafrī’] 和 אֶפְרָאִים [’efrāyim]),指他們的結果實,以便將審判描述為摧毀那種肥沃的灼熱之風。他必搶掠。「他」,即以灼熱之風為形象出現的敵人,亞述。一切寶器的財寶,應特別在首邑撒馬利亞尋找,該城在隨後立即被提及。

教義與倫理

  1. 背離耶和華,這在此處也表現為以色列的主要罪惡,給他們帶來了死亡:他們死了(何 13:1)。這一概念探討了主題的深處。從外表看,即使在他們投身於巴力崇拜之後,他們仍活了很久(就像一棵結果實的樹,何 13:15),但事實上,他們內心已經死了。因為真正的生命在於與耶和華聯合:偶像不能給予生命。以色列的生命完全歸功於耶和華(何 13:4)。因此,何 13:9:「以色列啊,你與我——你的幫助——為敵,這毀滅了你。」上帝從起初為以色列所做的事在此處再次(何 13:4-5)被凸顯出來,從埃及的拯救和在曠野的引導再次顯現為憐憫的根本行為,因為通過這些,以色列成為了「活的」。他們目前對上帝的行為,是在一種他們歸功於自己上帝的繁榮的狂妄中,對這些作為的卑劣和忘恩負義的忽視(何 13:6)。一個內心已死的人民不可能在外表上長期存活。他們所遺忘並背離的那位上帝,最終將會且必須通過徹底毀滅他們來向他們表明,祂並沒有忘記他們(何 13:12)。這確實是使他們活過來的唯一手段。因為這正是上帝在他們的情況下所設計的,且唯獨如此;參見何西阿書 14 章。如果我們要正確理解此處以特別強化的形式再現的威脅(何 13:7-8,13:12 至 14:1),就必須始終牢記這一點。但是,當我們記得這種神聖的審判是由外國征服者的入侵所執行時,這樣的描述是多麼真實和令人震驚!他的進攻有什麼能比得上吞噬野獸的進攻,或者用另一個比喻,比得上摧毀路徑上一切事物的灼熱之風呢?這在民族歷史中重複了多少次!
  1. 整個(暫時的)王國是一個上帝的懲罰和管教系統。應人民的要求,祂賜給他們一位王,但表達了祂對他們願望的不悅,因為這源於不信和虛榮,並宣告他們將因其實現而失去自由。但同時,如果這個以色列王國及其王能順服上帝,它也可能成為一種祝福。不,上帝通過在錫安建立大衛的寶座,甚至將最寶貴的應許與這個王國聯繫起來,如果王完全與上帝合一,並應當聚集一個順服上帝的民族在他周圍。但人民與他們的王越來越堅決地走上一條反對上帝的道路,通過(在十支派王國中)與上帝將祂應許與之相連的家族分離,從而離棄了上帝賜給他們的王,因此他們必須受到懲罰,即失去這個自建的王國,而懲罰更嚴重的是,他們將永遠無法回到自由狀態,而必須處於外國統治者更卑劣的奴役之下,直到他們歸向上帝應許要從大衛家興起的王。
  1. 何 13:14 的經文仍然很難,儘管在上下文的背景下我們不能將其視為包含一個應許,但將其視為應許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是值得尊重的,因為該節的開頭,如果單獨拿出來看,使它顯得自然。因此,七十士譯本(LXX)可能以此意義進行翻譯,使徒保羅自由地跟隨他們,引用了這些話(結合賽 25:8;林前 15:55),確實是在挑戰的意義上,但同時暗示死亡和陰間應該顯露它們的無能,因此是在應許的意義上。但這不會強迫我們以上下文所要求之外的方式解釋這些話,我們發現這與任何非機械的靈感理論相符。但仍需記住,在一段經文中,即使其成就被威脅所拒絕,從死亡和陰間救贖的可能性也被預設了。但新約將威脅轉變為應許,這與新約的性質相符。當舊約召喚死亡和陰間去對他們的僕人執行審判時,新約反而顯示它們被征服且無能為力,以至於它們甚至必須交出它們已經擁有的獵物,因此保羅在內心上有正當理由將舊約的威脅轉變為應許,或者更確切地說,轉變為凱旋的讚歌,並因此在聖靈中選擇了正確的道路。對於將何 13:14 視為包含應許的觀點,我們可以進一步引用里格(Rieger)的美妙評論:「外在的毀滅對許多人來說成為一條路,他們在這條路上突然衝向死亡和陰間,他們那剛硬的心寧願在死亡和陰間中無可救藥地滅亡,也不願帶著痛悔的心歸向上帝,並將自己交託給對祂的信靠。因此,上帝的應許包含了整個毀滅,包含了罪人衝入的整個毀滅深淵,以便通過所應許的從死亡和陰間的救贖來征服驕傲的不信,並使被逼到絕境的人們對上帝產生好感。哦,願所有那些罪已成為他們毀滅的人,都能讓自己被這隻在死亡和陰間邊緣向他們伸出的手所拯救,特別是當我們能更充分地在新約中看到上帝通過基督耶穌賜給我們的勝利,從而更容易獲得其安慰時。」

講道與實踐

何 13:1。格拉赫(Gerlach):驕傲在跌倒之前。看看驕傲和虛假敬拜的罪是如何導致靈性和永恆死亡的!隨著罪惡而來的,不僅是罪疚,還有死亡的種子,因此心靈和生命之血都被消耗了。另一方面,隨著新的公義,新的生命進入了死去的靈魂。

[福塞特(Fausset):罪使人與上帝分離,而上帝是靈魂真正的生命。願所有宗教的宣稱者永遠記住這一點,即習慣性的或未經代贖的罪,與屬靈生命不能在同一個人身上共存(羅 8:6)。——M.]

何 13:4。普法夫(Pfaff),《聖經工作》(Bibelwerk):既然上帝從我們年輕時起就傾倒了如此多的祝福給我們,並且既然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歸功於祂的良善,那麼不依靠祂,而依靠人的力量、虛假敬拜之類的東西,就是卑劣的忘恩負義。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和救贖主。除了祂,我們必須不認識別的。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不知道我們不該干預的事,是一種幸福的無知。無論我們把什麼當作我們的上帝,我們都期望它成為我們的救主,也就是說,使我們在此生和來世幸福。正如我們在得到保護的地方欠下效忠一樣,我們在得到救恩並對其抱有希望的地方,也欠下敬拜。——M.]

何 13:6。普法夫,《聖經工作》:不敬虔的人就是這樣。他們濫用上帝的祝福並變得安逸,忘記了那位仁慈的賜予者,而他們本應在靈魂中為祂建立一座不朽的紀念碑。我的靈魂啊,你也看看!你是否對你的救主感恩,你是否正確且不斷地將上帝賜給你的祝福(無論是暫時的還是屬靈的)帶給自己,你是否用口、用心和聖潔的行事為人來讚美並為那位仁慈的賜予者而活。

[普西(Pusey):那些為了上帝自己而跟隨上帝的人,這類事物不被稱為他們的草場,但上帝的話語是他們的草場,根據申 8:3。同樣地,讓所有那些參加基督祭壇不是為了愛他們所慶祝的聖禮(條例),而只是為了靠祭壇生活的人,都認為自己受到了責備。——M.]

何 13:9。人對上帝的行為決定了他們的禍福。唯有上帝是我們真正的幫助;因此,一切抵擋祂的事物都必滅亡;沒有比起來反對祂更愚蠢的事了。

普法夫,《聖經工作》:上帝對任何人的毀滅都沒有責任,只有人自己才有責任。

何 13:11。普法夫,《聖經工作》:當主在怒氣中賜給一個國家一位君王,使他成為祂報復的工具時,這對該國來說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福塞特:上帝經常通過滿足人們的願望來懲罰他們。——M.]

何 13:12。上帝能夠並且願意赦免我們的罪;但祂也能保留它們,只要我們仍然不悔改,祂就必須這樣做;只要上帝保留它們,任何從中獲得釋放的希望都是徒勞的。

何 13:14。上帝的愛可以轉變為憤怒,以至於那位本來很容易拯救的人,卻不這樣做,而是將人交給死亡和毀滅,甚至可以說,召喚毀滅的力量來執行祂的憤怒,而不後悔或收回祂的目的。即使在這一點上,上帝也確實有救贖的目的。祂懲罰得如此嚴厲,只是為了在所有其他手段都失敗時,睜開人們的眼睛。[參見釋經與教義評論。——M.]

何 13:15。當上帝收回祂的手時,所有的繁榮都會消失,而且往往是在人們意識到之前就突然消失了。

[馬太·亨利:看看那些將財寶積攢在地上的人的愚蠢,他們將財寶積攢在令人愉悅的器皿中,即「渴望的器皿」(經文如此),他們將情感寄託在上面,並在其中尋求安慰和滿足。

普西:不敬虔的偉大和繁榮就是這樣。當它們在外表上最美麗時,它們的生命源頭卻正在乾涸。——M.]

腳註

[1] 第 1 節。רְתֶת(rĕtet),罕見詞 = רֶטֶט(reṭeṭ,顫抖,耶 49:24。塔爾古姆譯為 רְתִיתָא)。——M.

[2] [何 13:2。—זֹבְחֵי אָדָם(zōbḥē ’ādām)。這種結構應根據埃瓦爾德(Ewald)§ 287 g 所確立的原則來解釋,即結構中的從屬詞有時可以表示主詞所表示類別中的個人。除了註釋中給出的例子外,關於相同結構的例子,參見彌 5:4,נְסִיּכֵי אָדָם(nĕsīkē ’ādām),人中受膏的人。——M.]

[3] [何 13:3。—יְסֹער(yĕsō‘ar)。參見格林(Green)§ 92 b。——M.]

[4] [何 13:7。—יָאֶהי(yā’ehī)。ו(waw)是推論性的,格林 § 287, 1。——M.]

[5] [何 13:8。—此處的 דֹּב(dōb)指母熊,然而,作為通性名詞,它可以與陽性分詞連用。參見詩 144:14 的平行案例。——M.]

[6] [何 13:9。—שִׁחֶתְךָ(šīḥetkā)。我們這裡有第三人稱單數 Piel。沒有理由假設這是一個名詞:毀滅,正如亨德森所做的那樣。——M.]

[7] 何 13:10。—אֱהִי(’ĕhī)。一個疑問助詞。它是方言性的,僅出現於此處和何 13:14。它等於 אַיֵּה(’ayyēh):在哪裡,並由 אֵפוֹא(’ēfō’)加強 = 最終,何時呢?

[8] [何 13:10。—在 שֹׁפְטֶיךָ(šōfṭeykā)之前補上 אֱהִי(’ĕhī)。]

[9] [何 13:13。—עֵת(‘ēt)在此必須作為副詞:在(正確的)時間。——M.]

[10] [何 13:15。—יַפְרִיא(yafrī’),罕見詞。פָרָא(fārā’)形式被認為(正確性很高)是為了符合 אֶפְרָאִים(’efrāyim,以法蓮)而選擇的,而不是通常的 פָּרָה(fārāh),後者是其詞根。——M.]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