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1 章

俄巴底亞書 1:1-21

預言

1 俄巴底亞的異象:

主耶和華論以東如此說:1

我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了信息, 我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了信息, 並且 2 有使者被差遣往列國去。 3

你們起來, 4 我們起來與她爭戰吧!

2 看哪,我使你——在列國中為小;

你被藐視得厲害。

3 你心中的驕傲欺騙了你,

你這住在岩穴的, 他高處的居所; 5

你心裡說: 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

4 你雖如鷹高飛, 6

雖在星宿之間搭窩, 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 這是耶和華說的。 7

5 若盜賊到了你那裡, 8

若夜間的強盜—— 你何竟被剪除! 他們豈不偷竊直到夠了為止嗎? 若摘葡萄的到了你那裡, 他們豈不留下些葡萄嗎?

6 以掃的隱密處何竟被搜出! 9

他隱藏的財寶被尋出!

7 與你結盟的,都送你到邊界;

那些與你和好的,欺騙你,勝過你; 與你同吃飯的, 11 把網羅放在你腳下;

在他裡面沒有聰明。 12

8 耶和華說:到那日,

我豈不從以東滅絕智慧人, 從以掃山除掉聰明人嗎?

9 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

以致以掃山的人, 都因 14 殺戮被剪除。

10 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

羞愧必遮蓋你, 你也必永遠被剪除。

11 當你站在對面,

當外邦人擄掠他的軍隊, 15 外國人進入他的城門, 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 你竟如他們一樣。

12 你不當瞪眼看 16 你兄弟遭難的日子,

不當因猶大人被滅的日子歡樂; 不當在遭難的日子張口誇大。

13 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

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他受苦; 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的財物。

14 你不當站在岔路口,

剪除他逃脫的人; 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剩下的人交付。

15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

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 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16 你們怎樣在我聖山喝了,

萬國也必照樣連連地喝; 且喝且咽, 就歸於無有。 17

17 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那山就必成為聖;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

18 雅各家必成為火,

約瑟家必成為火焰, 以掃家必成為碎秸; 他們必在以掃家身上點火,將他燒盡; 以掃家必無餘剩的; 這是耶和華說的。

19 南地的人必佔領以掃山,

低地的人必佔領非利士地; 也必佔領以法蓮和撒馬利亞的田野; 便雅憫人必佔領基列。

20 這以色列子民的軍隊,

在迦南人中,直到撒勒法, 18 那被擄的耶路撒冷人,在西法拉的, 必佔領南地的城邑。

21 必有拯救者上錫安山,

審判以掃山。 19

國度就歸耶和華了。

釋經與評論

I. 對以東的審判,俄 1:1-9。

俄 1:1。標題將本章指定為俄巴底亞的異象。חזון(異象)不僅僅是一個單一的異象(賽 29:7),而是先知們(חֹזִים,彌 3:7;賽 29:10)觀點的結果,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包含了兩種形式:清醒狀態下的異象和預言性的夢(民 12:6);因此在其他地方也用於預言記錄的題詞(鴻 1:1),甚至用於整個預言集(賽 1:1)。第二個標題,「主耶和華論以東如此說」(參見 [לְ “論”] 士 9:54),它與後文也沒有連接,是對「異象」的強調性解釋。

預言本身以上帝所頒布的簡短陳述開始:我們(即百姓,而不僅僅是先知,如耶 49:14)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了信息,因此是通過預言的媒介(參見摩 3:7;王下 6:1);並且有使者被差遣往列國去(用「並且」連接,如同感官動詞一樣,亞 6:1):你們起來,我們起來與她爭戰吧!不僅當上帝召集外邦人與他的子民進行決定性的較量時(珥 4:9),而且當他們必須執行他對一個甚至屬於他們自己圈子的民族的審判時,這種發往他們中間的戰爭信息也是在他的指導下進行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甚至被稱為他的聖別者(賽 13:3),正如居魯士在這樣的使命中被稱為上帝的受膏者(賽 45:1)。עָלֶיהָ(針對她)指向耶路撒冷,從賽 7:1 看來似乎更明顯,因為以東的陰性結構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出現,這被耶 49:14 的引用明確排除了。因此,俄 1:1-2 並非處於對立關係,而是處於高潮關係。

耶和華召集來對抗以東的並非他自己的子民,而是外邦列國。這正是他命運的悲慘之處,即他應該(俄 1:2)在他的同伴中處於一個被藐視和被羞辱的敵人的位置;看哪,我使你——在列國中為小(חִנֵּה 加上分詞,這是啟示性預言的常見形式):你被藐視得厲害。

當這幅羞辱的圖畫生動地呈現在先知眼前時,他給它加上了簽名:你心中的驕傲欺騙了你。重點正確地放在動詞上;欺騙了你的是,等等,但通過將導致這一點的罪行置於優先地位,這場災難中的倫理因素,即它是因罪而招致的,便顯得突出。耶 37:9。以東的驕傲建立在表面上不可攻破的觀念之上:你這住在(Ges. § 90, 3 a.)岩穴(根據阿拉伯語;根據 LXX、Vulg.、Syr.:裂縫)的,他高處的居所(שׁכֵן 加上賓語 מרוֹם,如賽 33:5;מרום שׁבתו,像 פֶלֶא יֹועֵץ,賽 9:5;Ew. § 287 g.)。「以東的領土是一塊充滿洞穴的岩石山體,以東人部分居住在其中發現的天然洞穴中(因此西珥山的早期居民被稱為 הורים,即穴居人,創 14:6;申 2:12;申 2:22),部分居住在人工鑿出的岩石居所中。」卡斯帕里。耶羅米(在俄巴底亞 5:6):« Revera omnis australis regio Idumœorum de Eleutheropoli, usque ad Petram et Halam in specubus habitatiunculas habet. » 普林尼:「 Petra (= סלע,首都) fuit oppidum circumdatum montibus inaccessis. » 比較關於難以接近的位置,以及鑿於岩石中的城市所給予的獨特印象,參見羅森米勒,《聖經考古學》,俄巴底亞 3:76 ff.;特別是 C. 里特,《地理學》,xiv. 1108 ff. [羅賓遜,史蒂文斯]。你心裡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即沒有人能做到。然而,卻有一位能做到。

俄 1:4。你雖如鷹高飛,雖在星宿之間搭窩(שׂים 是依賴於 תנביה 的不定詞,而 תנביה שׂ ם,「置於高處」,像 הצנע לכת「謙卑地行走」,Ew. § 280 c.),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第一句的誇張和第二句的威脅,從那時起成為表達人類驕傲和神聖報應的固定公式(摩 9:2 f.;賽 14:13 ff.)。

既然以東的羞辱是上帝所頒布的,它將超過人類所有的經驗,以及他們所有行為的類比。

俄 1:5-6。誠然,盜賊沒有到你那裡,夜間的強盜沒有到你那裡——你何竟被剪除!他們只偷竊他們所需要的;當盜賊留下對他們沒有價值的東西而不受干擾時,以東卻被徹底毀滅了。摘葡萄的沒有到你那裡,他們會留下些葡萄;但以掃的隱密處何竟被搜出!他隱藏的財寶被尋出!我們主要遵循 Chr. 5. 米凱利斯、耶格爾、埃瓦爾德、卡斯帕里的觀點,他們(與金希、馬克、羅森米勒、亨德韋克、德·韋特、毛雷爾、翁布賴特、希齊格相反)承認以 אִם 開頭的句子與以 אֵידְ 開頭的句子之間存在上升的對比。但如果我們保留 אִם 的條件意義,這一點就無法完全顯現。它應被視為否定的加強語氣詞(Ew. § 356 a.;[Ges. Lex. s. Oba 1:10 :C. 1, c. Cf. Fürst])。我們的翻譯也注意到帶有 הֲלוֹא 的修辭性問題具有肯定的意義。(字面上,我們必須翻譯:如果盜賊到了你那裡,他們豈不拿走他們所需要的嗎?等等。20)以東的毀滅太徹底了,不能歸因於人類的因果,歸因於強盜的掠奪,歸因於好像收割者來到收成之上的傾覆;這是上帝無情的作為。

但誠如俄 1:1 所指出的,上帝確實以神聖的諷刺進行了審判;外邦人,以東自己的盟友,已成為他的工具:那些有義務(創 25:24)提供援助的人已經拋棄了不幸的百姓,欺騙、背叛了他們。

俄 1:7。與你結盟的,都送你到邊界。« Quos de petendo contra hostem auxilio legatos mittes, socii recusabunt admittere, suisque finibus excedere jubebunt, metu hostium uorum, quos lacessere verebuntur. »(施努雷爾。)« Mos antiqituus, qui etiam nunc obtinet, ut principes honoris causa deduci curent legatos, cum discedent ad limites ditionis suœ. »(德魯修斯。)因此,以東自己(賽 16:1-2)將在西拉尋求庇護的摩押人連同他們的牲畜趕出他的首都,進入曠野,並命令他們在猶大尋求保護。那些與你和好的,欺騙你,勝過你;與你同吃飯的,把網羅放在你腳下;雖然他們的聯盟承諾了款待,但他們卻以敵對的背叛來壓迫你(參見關於與食物比較的比較,胡普費爾德在詩 60:5 上的注釋);你竟不明白。בּוֹ 應與希齊格(類似路德)一起指向網羅。

缺乏聰明,因為,俄 1:8,耶和華說:到那日,我豈不從以東滅絕智慧人,從以掃山除掉聰明人嗎?上帝的方式是將與他疏遠的智慧轉變為其對立面(賽 19:11;賽 29:14;耶 49:7)。——我們在這裡第一次在預言中遇到了莊嚴的 היום ההוּה(那日),即審判日的指定;在這裡,誠然,它僅以一種萌芽的形式存在,可以這麼說,處於有限的關係中,沒有末世論的附加,這是在後來的預言發展中才產生的。

俄 1:9。正如智慧人變為愚拙,勇士也變得灰心;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提幔,根據耶羅米在《地名錄》以及摩 1:12 上的注釋,是以東的一個特殊部分,即南部,在這裡,根據詩歌用法,它更能代表整個土地,因為第 8 節的思想聯繫會精確地指向以智慧著稱的提幔人(耶 49:7)。以致(לְמַעַן,像新約中的 ἵνα,並不總是在純粹的目的意義上,而是引入了一種必然從事物的內在性質中產生的結果,21 何 8:4;摩 2:7;詩 51:6 [4]),以掃山的人,都因殺戮被剪除。מִן 表示有效原因,如創 9:14 [Gesen. Lex p. 582 d.]。以令人印象深刻的短語「因殺戮」結束了對所威脅審判的描繪:俄 1:8-9 完成了正式的譴責,開頭公式「耶和

II. 俄巴底亞書 1:10–16。上帝將要且必須執行這可怕審判之理由的陳述。若是一篇邏輯論證的講章,本應從現狀出發,結合上帝護理(Providence)的內在法則,推導出以東悲劇性的未來;然而預言是先看見未來,再從未來降下來,解釋這未來在當前事件中所扎下的根基。因向你兄弟雅各行強暴(מִן,如賽 53:5),(屬格賓語,如珥 4[3]:19)。儘管有古老的家族世仇,以東與以色列之間的親屬意識從未熄滅,且這意識是受律法(申 23:7 f.)所聖化的。羞愧必遮蓋你,你必永遠被剪除。כָרַה(karah)一詞是刻意選用的;它指明了上帝的旨意與律法所要求的滅絕(利 22:3)。

「俄 1:9b 與 10c 被 2c 限定在這一意義上:即仍有少數以東人(或許是那些事先藉逃跑避開爭戰的人;因為根據 9b 與 18,所有在爭戰當時在場的人都將無一例外地倒下)存留,並構成極度衰弱的民族。因此,הכרה(hakkarah)是對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的毀滅,或者更確切地說,根據俄 1:2a,是對他們作為一個眾多、強大民族的毀滅;參賽 7:8;耶 48:42;耶 48:47。」——卡斯帕里(Caspari)。

俄 1:11。那罪孽在於何事?在於你站在對立面之日,即站在你兄弟的對立面;חֵילוֹ(cheilo,他的財物)中的後綴詞被預期為賓語;在於外邦人擄掠他財物之日(賽 10:14;代下 21:17),外人進入他的城門(珥 4[3]:17),並為耶路撒冷拈鬮之日,即為其人口拈鬮,將他們分給自己,以賣為奴(珥 4[3]:3),那時你也像他們一樣。

在一系列具體的指控中(俄 1:12 ff),以東的敵對態度被描繪出來。在這些責備中,未完成式代表了在先知心中,過去本應做或本應避免的事(Ew. § 136 g;參伯 10:18;創 20:9)。希齊格(Hitzig)認為在這種語境下,必須使用未縮略的未完成式;但在他所引用的例子中,缺乏了此處如此明顯的勸誡(禁止)語氣。正是藉由這種語氣,才證明了 אַל(al)的使用是正當的,而卡斯帕里正是用這一點來反對我們的觀點。在創 20:9 中,必須使用 לא(lo)而非 אַל(al),因為那裡談論的是對習俗與世襲傳承所聖化之律法的違背。

[對於將 אַל־תֵּרֶא(al-tēre,不要看)以及本節和隨後兩節中 אַל(al)引導的其他將來式,翻譯為過去完成虛擬語氣是否妥當,尚有爭議。普賽博士(Dr. Pusey)極力主張,該預言儘管是在約珥和阿摩司之後不久發出的,但直接預見了迦勒底人的災難,他否認這些短語可以這樣翻譯。他說:「絕對可以肯定,al 加上將來式是禁止或反對一件將來的事。在希伯來聖經中出現 al 的所有段落中,它都表示『不要』。我們不能說『不可偷盜』意味著『你不該偷盜』,正如不能說『不要看』意味著『你不該看』一樣……我們絕不能在任何解釋原則下,僅因其現有的含義不合我們心意,就將一種常見的慣用語賦予它所沒有的含義。」《小先知書》,第 228 頁。因此,他將其翻譯為:「不要看你兄弟遭難的日子」等等,彷彿先知是在兩百年前就簡單地勸誡以東人,在尼布甲尼撒毀滅耶路撒冷城時,不要對他們的兄弟猶大人殘忍!毛雷爾(Maurer)的翻譯意旨相同:「Ne spectes」(不要看)等等,但理由卻相反。他認為先知是在城被毀之後說話,旨在禁止可能在災難過後長期持續並重複發生的進一步暴行。尊茨(Zunz)也作了同樣的解釋:「你不該(再次)飽覽你的眼目」等等(Aber du solltst dich nicht (wieder) weiden 等)。克萊納特(Kleinert)在釋經註釋中為英譯本的觀點辯護,同時採用了一種介於英譯本與普賽博士之間的譯法:「你不該」(顯然作為一種普遍的勸誡)「飽覽……的日子」等等。這可能非常接近語法意義,但似乎不如我們熟悉的版本那樣傳達出該段落的真正精神。而且,從語法上講,儘管 אַל(al)與將來式連用,在其他地方都意味著對未來之事的勸誡,但很難否認,無論先知與他所禁止的暴行之間實際關係如何,他在俄 1:11c 和俄 1:15b 中,都將這些暴行視為已成過去;而對任何被視為過去之事表示勸誡的精神,不就是宣告它本不該發生嗎?「你不該做(或不要做)你已經做過的事」,其效果就是「你不該做那件事」。——譯者註]

俄 1:12。然而,你不該飽覽(ראה(ra'ah)與 ב(be)連用,即帶著愉悅觀看)你兄弟遭難的日子(即災難之日,伯 18:20),甚至因為受苦者是你兄弟;在他遭難的日子,在他那陌生且源於上帝疏離的命運之日(賽 28:21);也不該在猶大人遭毀滅的日子對他們歡喜,也不該在遭難的日子誇大你的口,說出嘲諷的話(伯 19:5);(俄 1:13)不該在我百姓遭毀滅的日子進入他們的城門;你也不該在他遭毀滅的日子飽覽他的不幸;也不該在他遭毀滅的日子伸手(正確地說是伸出手; יד(yad)被省略,如詩 18:12;撒下 6:6)搶奪他的財物。——形式 תשׁלחגה(tishlachnah),這是一個被廣泛討論的「釋經難題」(crux interpretum),正如埃瓦爾德(Ew.)第 435, 537 f. 頁正確指出的,不應視為第三人稱陰性,參士 5:26;賽 27:11;賽 28:3;他也正確地放棄了此前根據阿拉伯語「強調語氣」(modus energicus)所提出的 channah 標點。我們發現 נָה(nah)作為一種勸誡性的加強語氣,也附加在單數祈使句上(賽 32:9),在那裡,耶路撒冷的眾女子作為整個民族的代表,以單數形式被稱呼。至於 נָה(nah)是否與 אָנָּה(annah, 王下 20:3 = נָה—אָהּ)一樣,等同於也可以在否定句中跟隨動詞的勸誡詞 נָא(na, 士 19:3),或者它是否是一個由鼻音加強的 He paragogicum(在第二人稱中,參伯 11:17),仍未有定論。伊本·埃茲拉(Aben Ezra,參 Drusius, Hitzig)認為省略了 יָדֶיךָ(你的手)作為主語,而該形式是反身用法,兩者同樣不可信。卡斯帕里求助於阿拉伯語第二人稱單數將來式的 na 結尾,同樣不可信;奧爾肖森(Olsh. § 226 c)則快刀斬亂麻,讀作 תשׁלח יד(伸出手)。

俄 1:14。你也不該站在岔路口,即靠近城門、道路分叉之處(逃亡的猶大人會走那裡),去剪除他的逃亡者;也不該在遭難的日子交付(其他人譯為「圍困」,但參申 23:16)他剩下的人。「Hoc gravissimum est et summam malevolentiam arguit, miseros ac aerumnosos homunciones, qui fuga vitam servare quœrunt, prodere et hostibus ad necandum tradere.」(這是最嚴重的,證明了極度的惡意:將那些試圖藉逃跑保全性命的悲慘、困苦的小人物出賣,並交給敵人殺害。)羅森穆勒(Rosenm.),參摩 1:9。因此,對未能盡兄弟義務的報應不可避免,其實現方式將符合上帝的「同態復仇法」(jus talionis,詩 18:20 ff.)。

俄 1:15–16。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子總是跟隨罪人的日子(參珥 4 章與俄 1:1 ff.),臨到萬國。上帝日子的宣告(在俄 1:8 已進入預言)現在已經擴展到普世審判的範圍。你怎樣行,他們也必怎樣對你;你的報應必歸到你的頭上;那違背上帝的行為會像垂直向上射出的箭一樣,落回到行事者的頭上(蓋爾(Geier)論詩 7:17)。

俄 1:16。因為你們怎樣在我的聖山上喝(參與了毀滅者的狂歡,珥 4:3),那山是我使之成為我聖潔產業的地方(詩 74:2;詩 2:6),而我必須為其被褻瀆而報仇,照樣,萬國——論述現在應用於所有上帝的敵人,包括那些曾為以東執行懲罰特殊目的的人(俄 1:1)——也必喝,即從上帝手中喝下憤怒與戰兢的杯,祂將在最終審判中,在耶路撒冷的城牆前遞給他們(亞 12:2;賽 19:17;賽 29:9 f.;賽 51:17, 22;詩 60:4;詩 75:9)。迦勒底語意譯本也如此說:正如你們因我聖山所受的打擊而歡喜,萬民都將從我這裡喝下懲罰的杯,不斷地喝;是的,他們必喝下並吞盡,大口地喝,「這不是因為他們渴望,因為這酒非常苦,而是因為他們必須喝。」卡斯帕里。並且必像未曾存在過一樣;καὶ ἐσονται καθὼς οὐχ ὑπάρχοντες(七十士譯本);必被徹底毀滅。「Cocceius illud esse quasi non fuissent, exponit per gentium conversiones, quœ specialius declarantur in ediis prophetiis, imprimis in Daniele et Apocalypsi (Num 24:24). Sed clarum est, in prioribus jam memorari gentium pœnam et spectare hoc quasi non fuissent ad ipsam bibitionem tanquam ejus proprium effectum, non autem merum consequens.」(科塞烏斯(Cocceius)將「像未曾存在過」解釋為列國的歸信,這在其他預言中,特別是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有更具體的說明(民 24:24)。但顯然,在前面的經文中已經提到了列國的刑罰,而這「像未曾存在過」是指向飲酒本身,作為其直接結果,而非僅僅是後果。)馬克(Marck)。

III. 俄 1:17–21。彌賽亞式的應用:以色列的最終救贖。在這最終審判的風暴洪水中,方舟在哪裡?俄 1:17。但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耶 23:35;其他人譯為:一群獲救者;賽 4:2),它必成為聖潔,是上帝的聖所,由上帝圍護(亞 2:9),如同昔日的西奈山(出 19:12 f.),那些褻瀆它的人(俄 1:16)不得靠近(珥 4:17),它是屬上帝之人的穩妥之地(珥 3:5)。雅各家,即猶大人,那些被毀滅者拈鬮的人,必得回他們的產業:ירשׁ מורשׁ(yarash morashah)是為了與「耶路撒冷」這個名字作雙關語,即 ירושׁ שׁלם(yerush shalem),「和平的產業」。這與佔領敵對領土無關(Jäger),後綴複數是指向「家」(בית),而 Moraschim 是以色列,特別是耶路撒冷的世襲產業,這由本節的整個句法和上下文所證明。

當以色列再次在自己的土地上安然居住時,他將起來對抗他的敵人,執行上帝的審判。俄 1:18。雅各家,即與不念兄弟情誼的以掃處於最直接敵對狀態的猶大(參俄 1:10 與 11),必成為火,即藉著在他裡面的上帝那燃燒的熱心(賽 10:17);約瑟家,即現在分裂的十支派王國(亞 10:6),其首領是約瑟的後裔以法蓮,在救贖之時將回歸政府的統一(何 2:2),必成為火焰;以掃家必成為碎秸(賽 5:24),當生命力離棄它時,一觸火就會燃燒;他們必在他們中間點火並吞滅他們,以掃家必無一人存留;正如它甚至沒有放過那些逃脫的人一樣 [俄 1:14]。與猶大的情況形成對比,俄 1:17。這一切從何而來?因為耶和華已經說了(俄 1:1)。審判的執行將使以色列恢復到他以前的領土範圍。

俄 1:19。南地的人必得——參七十士譯本,οἱ ἐν Νεγέβ(尼革地的居民),猶大南部延伸至以東的地區(創 20:1;書 10:40;書 15:26)——以掃山,低地的人,即在猶大西部向非利士人延伸的地區(書 10:40;書 15:33;耶 33:13),必得非利士地;以人民代指土地。因此,以色列不僅將獲得他的 Moraschim,即他的世襲土地(俄 1:17),還將獲得大衛時期屬於他的鄰近國家(參詩篇 60)。他們,即擁有南地和低地的人,猶大人,必得以法蓮的田野和撒馬利亞的田野;這樣,在 18a 所預設的支派聯合之後,統治權回歸猶大(創 49:10),便雅憫必得基列。整個土地由忠於大衛家的兩個支派帶回(耶 32:44)。

俄 1:20。並且,為了加冕勝利,以色列子孫的被擄者(גּלה(golah)與 חל(chel)在古體中,沒有母音字母,Olsh. § 39 d.),即在猶大領導下聯合的十二支派,將得腓尼基人之地,直到撒勒法(Sarepta);那些參與了以東對耶路撒冷的可恥企圖、將猶太俘虜賣為奴隸的腓尼基人(因此被稱為模稜兩可的名字 כּנענים(Canaanites),珥 4:6;摩 1:9),現在自己將成為俘虜,以至於直到撒勒法(以利亞曾將預言之話帶到此處,王上 17:9–10)的整個地區,都將清除異教徒。耶路撒冷的被擄者,即在西法拉(Sepharad)的猶大俘虜,必得南地的城邑,而那些城邑的居民同時已經佔領了以掃山(俄 1:19)。西法拉是西部的一個地區,在楔形文字銘文中也有提及;古人認為是西班牙,但或許更可能是薩迪斯(Lassen, Hitzig)或斯巴達(Delitzsch)。後一種假設受到以下事實的支持:約珥將愛奧尼亞人,即一般的希臘人,稱為腓尼基人將被擄猶太人賣給的民族;正如在比蘇通(Bisutun)的楔形文字銘文中,Sparad 和愛奧尼亞被直接聯繫在一起提及。在迄今為止對這一解釋多樣的經文所提出的翻譯中,主要有兩種值得注意:(1.)「以色列子孫這軍隊的被擄者(即那些現在『被擄走』的人)將得迦南人之地,直到撒勒法。」希齊格。但那樣的話,אֶת(et)應該在 אשׁד(Ashdod)之前。(2.)「居住在迦南人中間(或,是迦南人)直到撒勒法的這軍隊的被擄者,以及耶路撒冷的被擄者,」等等。卡斯帕里,翁布賴特(Umbreit)。但 כנענים(Canaanites)沒有動詞,不能像詩 120:6 中的 מסךְ(mesek)那樣作為賓語,而將其作為謂語則導致荒謬。

俄 1:21。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不是神聖的存在,因為這些會從上面降下,而是那些藉著俄 1:17 ff. 中所說的行為,為百姓贏得權利的英雄(參彌 5:4–5;尼 9:27),去審判以掃山。שׁפט(shapat)是代表以耶和華之名施行公義的常用表達;審判者與拯救者(שׁפְטִים(shophetim)與 מוֹשִׁיעִים(moshi'im))可以互換使用(士 3:9, 15;士 1:16, 18)。此處的賓語不是像通常那樣(詩 43:1)指獲得權利的事物,而是指展現公義範例的事物。國度就歸耶和華了。迦勒底語:耶和華的國度將顯現在地上所有的土地上。詩 22:29;賽 24:23。

教義與倫理

世界的審判預設了上帝的會眾與世界之間的分離,作為一個客觀的危機,它是這種內在區分已經經歷的最終結果與顯現(參約 3:18 f.)。世界權勢是救贖群體的必要補充。它並非源於與上帝國度原始的對立,而是與後者從同一自然基礎發展而來,起初與它處於兄弟關係。然而現在,它卻處於與上帝國度相對立的獨立孤立狀態;正如事物的本性所言,這種原始的聯繫,就像刺入良心的刺,只起到了增加疏離感的作用。這種對立在各方面都達到了極致:上帝的國度處於屈服狀態,世界權勢處於安全的蔑視中;上帝的國度處於謙卑中,世界權勢處於驕傲中;世界權勢在地上擁有產業,上帝的國度在地上沒有產業,卻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有避難所;世界權勢只是上帝預旨的對象,而上帝的國度則透過先知的啟示擁有了這些預旨的知識。上帝的預旨是他國度的完成,因此也是對其敵人的清除。這就是為什麼必須對世界進行審判,這種審判採取了「同態復仇法」(talio)的法律形式,即與罪行完全相稱的懲罰:世界權勢的懲罰對應於它的罪惡,以及它對上帝會眾的行為。如果世界秩序中的和諧要得到恢復,就必須發生現有極不合理關係的革命;世界權勢被剝奪了產業,會眾獲得了產業——那被蔑視的,這被高度尊崇。這種審判在罪的本性中已經顯露;一旦上帝允許它發展到最終結果,它就會自我執行;而祂在錫安的拯救者將確立已經實際給予的東西。他們確立真實的,使其延續;他們將虛無的,因為它違背上帝,拋入毀滅。在預言中,這種拯救者的複數,與那唯一的拯救者相比,代表了與歷史上士師時期相較於君主時期相同的初步階段。

俄巴底亞(參導論)在先知著作中按時間順序佔據第一位,並立即融入了記錄在案的預言總體有機體中。因為在其中,根據上帝與世界權勢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區分四個時期:世界由鄰國代表的時期(俄巴底亞、約珥、阿摩司);亞述時期(何西阿、以賽亞、彌迦、那鴻);巴比倫時期(哈巴谷、耶利米);普世的、末世論時期(以西結、哈該、撒迦利亞、但以理)。在每一個階段中,前一個階段都被重新包含進來,如以賽亞書中的以東;因此亞述在撒迦利亞看來仍可作為世界的代表。埃及從族長時代起就作為世界的類型貫穿所有時期,並且在暗示原始歷史(創世記 11 章)時,巴比倫在以賽亞時代也與亞述聯繫在一起,作為這種類型出現。在第一時期,在鄰近民族中,以東之所以特別有力地站在前台,其原因(除了導論中所述的特殊歷史場合外)在於整個民族歷史的架構。正如前面給出的證據所表明的,以東作為以色列的兄弟民族,完全適合優先作為世界對上帝國度態度的代表;而在族長以掃和雅各的關係中,給出了歷史發展的原型,最終導致了這種顯著的情況:以東人希律,透過他對真以色列人耶穌的惡意嘲弄,招致了對他自己頭上和種族的審判。

俄巴底亞書中的歷史教義暗示對於後來的發展具有根本重要性,這是事物的本性使然。撇開無數或許是偶然的暗示不談,我們仍然發現俄巴底亞的思想在賽 34:13;耶 49:7 ff.;結 25:12 ff., 35 章中得到了擴展,在所有這些段落中,關於以東的預言超越了簡單的歷史框架,獲得了越來越多的末世論特徵,以東成為了對上帝傲慢蔑視的類型。因此有了進一步的巧合:對驕傲的審判(俄 1:2,參賽 2:12 ff;賽 14:2 ff);無法逃脫上帝的審判(俄 1:4,參摩 9:2 ff);祂審判的徹底性(俄 6,參彌 6:14 ff.;耶 42:15 ff);從上帝審判的民族中毀滅智慧(俄 1:8,參賽 19:11 ff.;耶 2:36)。宣告: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俄 1:15,在珥 1:15;珥 2:1;珥 4:15;賽 13:6;番 1:7;結 32:30)。精確對應的懲罰(俄 1:15,參耶 1:15, 29;珥 4:4, 7)。戰兢的杯(俄 1:16,源自詩 60:5,參賽 1:17 ff.;耶 25:26 ff.;亞 12:2 ff)。錫安山的救贖(俄 1:17,參珥 3:5;珥 4:17)。以色列是吞滅的火(俄 1:18,參摩 5:6)。召喚:因為耶和華已經說了(俄 1:18,在約珥書、以賽亞書和彌迦書中出現九次)。

霍夫曼(Hofmann):所有民族都將成功地俘虜並濫用錫安,但他們也必都嘗到自己罪孽的苦澀,並喝醉他們那令人陶醉的酒。

亨斯登堡(Hengstenberg):以東的本性是對上帝國度的仇恨,這排除了他們呼求主以及主呼求他們。然而,個人可以離開他民族的群體,從而進入救贖恩惠的領域,正如喇合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樣。先知要向聖約的百姓呼喊:θαρσεῖτε· ἐγὼ νενίκηκα τὸν κόσμον(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上帝國度應該是普世的這一觀念,與它被擠在角落裡的現實之間那種公然的矛盾,將來甚至會加劇。上帝的百姓也將從這個角落被驅逐。但死亡是通往生命的通道,迫害的極致是救贖的前奏。上帝的百姓不僅會經歷恢復;他們將擁有世界的統治權。相反,對於不虔誠的異教世界來說,他們的被高舉是毀滅的前奏。國度將歸於主,即祂先前隱藏的統治現在將顯明出來;無論是自願還是被迫,地上的百姓都將承認它。

關於應驗:耶柔米(Hieronymus):亞述人和巴比倫人統治了從普羅蓬提斯(Propontis)到斯基泰(Scythian)和愛琴海的一切。如果我們閱讀希臘人和野蠻人的歷史學家,我們就會說這上帝的話語(俄 1:15)是在亞述人和巴比倫人統治下應驗的。

凱爾(Keil):對以東人所威脅的毀滅之應驗始於迦勒底時期。迦勒底人對以東的蹂躪,無可爭辯地見於耶 49:7 ff.;以西結書 35 章,參耶 25:9, 21;瑪 1:3。以東人作為一個民族的毀滅是透過馬加比人準備的(瑪加比一書 5:3, 65;約瑟夫,《古猶太史》xii. 18, 1; 13:9, 1; 13:15, 4)。在失去了民族獨立性之後,他們在羅馬人手中經歷了徹底的毀滅。至於我們預言的其餘部分,以東在迦勒底人攻陷並毀滅耶路撒冷時,填滿了他對上帝奇妙的百姓——以色列——的罪惡之杯(結 35:5, 10;詩 137:7;哀 4:22)。但凱爾不能像卡斯帕里和其他人那樣,在馬加比人對以東人的征服以及西門·格拉森(Simon the Gerasene)的毀滅性遠征中找到這威脅的應驗(約瑟夫,《猶太戰史》iv. 9, 7)。因為根據民 24:18,以東的毀滅和以色列對西珥的佔領,必須來自那將從雅各興起的統治者,即彌賽亞;根據摩 9:11 f.,直到猶大倒塌的帳幕被建立起來,以及根據俄巴底亞,在耶和華的日子,在對萬民的審判時及之後,才會發生。根據這一觀點,俄 1:17–21 的應驗只能屬於彌賽亞時期,因此它始於基督國度在世上的建立,隨著它在各民族中的擴展而進行,並將隨著我們主第二次降臨時的最終完成而完全實現。

講道與實踐

世界的審判

導論:上帝已透過祂的僕人先知宣告了它(俄 1:1)。

I. 它打擊那些蔑視上帝(2a, c)並信靠(a.)屬肉體的支撐、地上的儲備的人,這些在上帝面前站立不住,必被徹底毀滅(俄 1:2–6);(b.)信靠人的幫助,這些幫助因罪人的自私而轉變為相反的結果(俄 1:7);(c.)信靠人的智慧,這智慧因與上帝對立而變為愚拙(俄 1:8–9)。

II. 它因對上帝百姓所犯的罪孽而判決:(a.)惡意的歡喜(俄 1:12);(b.)搶劫與暴行(俄 1:15);(c.)仇恨,因其更無緣無故而顯得更狂熱(俄 1:14);(d.)因放縱的慾望而窒息良心(俄 1:16)。

III. 它以上帝百姓的救贖告終:(a.)聖潔的錫安成為獲救者的聚集點(俄 1:17)。(b.)在地上,信徒心中燃起火,這火燃燒遍整個大地(俄 1:18)。(c.)溫柔的人必承受地上的國度(俄 1:19)。(d.)地上的居民成為上帝百姓的產業(俄 1:20a)。(e.)在整個大地上,上帝的兒女被聚集到上帝的會眾中(俄 1:20b)。(f.)上帝的會眾被賜予偉大的恩賜,以引導和拯救會眾(俄 1:21a)。(g.)最終成為一位隱形牧者下的一群羊(俄 1:21b)。

俄 1:1。上帝的百姓擁有祂的旨意知識,甚至關於異教國家的旨意(參摩 3:3–8)。因此,預言和聖言涵蓋了整個世界。

俄 1:2。上帝審判的原因,從一開始就是那與上帝對立的驕傲(創 11:4;參創 10:8–10)。

俄 1:3。這根源於對上帝的實際否認,認為沒有高於它的存在(詩 17:14)。

俄 1:4。罪是人類的分裂;自私使罪人成為彼此最有害的敵人。上帝只需任憑他們隨心所欲,他們就會在彼此身上實現祂的審判旨意。

俄 1:8。與上帝對立的智慧,使自己混亂;那些對祂狂怒的人,祂使他們變瞎(創世記 19 章)。

俄 1:10。審判的嚴厲程度隨著對會眾的特殊罪行在性質上越加嚴重而增加。以東作為雅各的兄弟,比其他民族有更大的罪;猶太教因不信比異教徒有更大的罪,因為基督是作為猶太人出生的。

俄 1:11 ff. 審判將撕下人為自己辯解的行為的面紗,並將它們赤裸裸地展現出來。

俄 1:15。上帝的判決是個別化的:墮落生活的特殊傾向會達到各自相應的結局。對於信徒來說,審判日總是臨近的。

俄 1:16。律法建立在這一點上: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預言將視野擴展到整個世界。面對律法,每個人都必須謹慎;在審判中,會眾與整個世界的關係將變得顯而易見;唯有它能成為上帝的事。罪在極端的誇大中,本身就是審判;罪人自己的罪,在享受中,對罪人來說變成了一種厭惡,然而卻會用不可避免的枷鎖束縛他,使他留在其中,直到它毀滅他。

俄 1:17。錫安,救贖之地;但它作為聖所,不是為了那些按肉體出生的人,而是為了那些唯有透過上帝恩典才有權利進入的人。在他們裡面有(俄 1:18)那吞滅一切有限之物的火焰;審判從以色列發出。真以色列的土地和統治權必須成為他的,因為這是應許給他的。

俄 1:20。屬於上帝家的人在世界上是俘虜,並且必將回歸(以賽亞書 43 章)。

俄 1:21。上帝的英雄是拯救者,不是毀滅者。國度永遠屬於祂。沒有人可以僭越成為祂在地上上帝國度中的可見替代者。

斯塔克(Starke):俄巴底亞的國家和家庭情況被刻意略過,這樣我們就不會停留在對人的外在尊重上,而是從上帝那裡獲得這種預言的權威及其結果的確定性。傳道人必須不僅在名義上,而且在事實上成為俄巴底亞,即上帝的僕人(林前 4:1)。除非以合乎秩序的方式蒙召,否則任何人都不應擅自承擔在教會中教導的權力。儘管在人的眼中,戰爭似乎是由偶然原因引起的,但上帝在其中運行。

俄 1:2。正如權威和尊重是上帝的恩賜,蔑視也是一種特殊的懲罰。

俄 1:5。那些明知故犯發動不義戰爭的人,絲毫不比盜賊和殺人犯好。

俄 1:6 ff. 真朋友在世界上總是稀少的。通常的情況是,上帝興起那些曾與人結盟反對祂百姓的人,使他們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下,被迫為對上帝百姓所犯的罪孽報仇。

俄 1:8 f. 世界之子在他們那一代確實比光明之子

俄巴底亞書 1:18。聖潔福音的大能有如烈火,上帝的道如火焰般橫掃,在它面前,偽善與人為規條的禾秸皆無法站立。

普法夫(Pfaff):俄巴底亞書 1:6。當上帝以大能攻擊人時,懲罰絕不會單獨臨到。正如上帝的靈在此所啟示的,在戰爭中,諸多審判會同時發生:謀殺、搶劫、朋友的不忠、背叛、愚昧且徒勞的計謀、軍隊的沮喪等等。

俄巴底亞書 1:15。主的報應以同樣的尺度衡量;務要謹慎,不可用邪惡的尺度去衡量他人。

克·B·邁克爾斯(Ch. B. Michaels):俄巴底亞書 1:1。這並非空洞的傳聞,而是最確鑿的消息,因為我們是從上帝那裡聽見的。

俄巴底亞書 1:4。上帝使人眼中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俄巴底亞書 1:15。上帝在懲罰與恩惠上,都有祂的 horas et moras(時機與延宕)。

F. 蘭伯特(F. Lambert):若有人認為俄巴底亞書太短而輕視它,那他便錯了。器皿越是不起眼,其內容往往越珍貴。——論第 21 節:現在,上帝聖道的僕人們當留意自己是誰,以及應當做什麼。他們若能名實相符地活出「拯救者」的職分,將是最為合宜的;而這唯有透過在恐懼戰兢中純全、真實地宣講上帝的道才能實現;因為唯有藉此,我們才能在信心中有救贖。因此,他們應當謹慎,不可添加自己瑣碎、屬肉體的發明,以免被視為信徒的敗壞者而非拯救者。願那一天早日來到:全世界不再有毀滅者,而盡是拯救者。因為凡接待並支持這些僕人的地方,必充滿祝福。他們將所有選民聚集在錫安的聖會中,使國度與一切榮耀都歸於主和祂的受膏者。

伯克(Burk):論俄巴底亞書 1:13。在邪惡的時代,每個人一有機會就搶劫,然後將罪責推給時代。

施利爾(Schlier):論俄巴底亞書 1:10 及後續經文。猶大已經深深墮落,幾乎找不到什麼良善,他理當受懲罰。然而,上帝不容許傲慢在一個深深墮落的子民身上橫行;祂使他們受管教,並差遣列國作為祂的鞭子;然而,當列國越過界限並行不義時,祂便為祂的子民出頭;即便在人的不忠中,祂依然信實,並將以東的邪惡報應在以東身上,儘管猶大本身也應受管教。

里格(Rieger):論俄巴底亞書 1:2 及後續經文:一個心被傲慢欺騙與誘惑的人,是如何暴露在其他諸多欺騙之下的;因為他用以支撐其高傲思想的一切虛榮,終將出賣他,且無法在抵擋驕傲人的上帝面前拯救他。——論俄巴底亞書 1:17 及後續經文:在上帝如祂對僕人眾先知所恩慈預言的那樣,使萬物復興與歸正之前,主耶穌在天上還有多少工作要完成!人看見如今地上的混亂,以及似乎只有審判在等待我們,心中必充滿憂傷;但在這一切之中,祂國度的應許是我們的倚靠。

[馬太·亨利(Matt. Henry):論俄巴底亞書 1:2:那些自視甚高的人,往往以為別人也同樣看重他們;但當他們真正受考驗時,就會發現自己錯了,他們的驕傲欺騙了他們,也藉此殺害了他們。

俄巴底亞書 1:3-4:屬肉體的安全感是人在奢華、權勢與繁榮之日最容易陷入的罪;這對促成人的毀滅,以及在毀滅臨到時加重其痛苦,有著極大的影響。

俄巴底亞書 1:6:地上的財寶,無論鎖得再緊、藏得再巧妙,也無法安全到小偷不能挖洞偷竊的地步;因此,將財寶積攢在天上才是我們的智慧。

俄巴底亞書 1:7:那些以血肉之軀為膀臂的人,反倒使這膀臂成為攻擊自己的武器。那些在受鼓勵去信靠創造主時,卻轉而信靠受造物以欺騙自己的人,顯明他們心中毫無悟性。

俄巴底亞書 1:8:上帝會公義地拒絕賜予那些不願運用悟性遠離罪惡的人,使他們無法避開危險。那執意愚昧的人,就讓他繼續愚昧吧。——當上帝向那些受託掌管國策的人隱藏關乎和平的事時,這個國家便被標記為毀滅。Quos Deus vult perdere, eos dementat(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上帝使祂定意毀滅的人變得愚昧。

俄巴底亞書 1:9:強者的死亡或分裂,往往導致眾人的死亡與毀滅;如果我們沒有全能的上帝站在我們這邊,單靠強人來保護是徒勞的,若我們有全能的上帝與我們為敵,那就更不用說了。

俄巴底亞書 1:11-14:在反省自己時,將我們所做的與我們應做的進行比較是有益的——將我們的行為與準則對照,以便發現我們在何處犯了錯:做了我們不該做的事;在那個時間點不該出現在那裡;不該與某人交往;不該說出那樣的話;也不該放縱自己。罪若在誡命的鏡子下被審視,就會顯得極其邪惡。——我們必須謹慎,以何種眼光看待弟兄的苦難;如果我們不能以恩慈、同情與溫柔的眼光看待,最好乾脆不要看。——凡與作惡者同夥,並在他們的惡行中提供協助與教唆的人,將被視為他們的一份子,並與他們一同受審。——那些以為透過毀滅上帝子民來致富的人,只會使自己貧窮;那些以為在災難之日,凡能抓到手的財物都可據為己有的人,是在欺騙自己。

普賽博士(Dr. Pusey):論俄巴底亞書 1:21:國度就必歸耶和華了。這是預言中宏偉、包羅萬象的簡潔!所有的時間與永恆、時間的掙扎與永恆的安息,都總結在這三個希伯來詞彙中。錫安與以東退出了視線;兩者都包含在那唯一的國度中,上帝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爭戰結束了;這不僅是惡與善、壓迫者與被壓迫者、征服者與被征服者之間那古老的爭戰,更是受造物對創造主——人對其上帝——整個爭戰與悖逆的終結。——蒙福、和平的國度,即便是在這充滿淚水與爭戰的幽谷中,當上帝統治靈魂,使其從世界、撒但及其自身私慾的暴政中釋放出來,激勵它認識那至高的真理,愛那即是愛的上帝,並敬拜那無限威嚴的主時,這國度便已臨在!——譯者註]

腳註:

[1] [俄巴底亞書 1:1——將這句熟悉的短語從後續經文中分離出來,並將其作為補充標題,似乎沒有決定性的理由。誠然,耶和華在此被描述為說先知與百姓已從耶和華那裡聽見消息,這在表面上是不一致的。但這種修辭上的困難,可以透過一個顯而易見的解釋來解決,即「耶和華如此說」這一公式的含義是「受耶和華感動,我說」。參見毛雷爾(Maurer)、希齊格(Hitzig)等人的觀點。——譯者註]

[2] [俄巴底亞書 1:1——我們的作者將 וְ(wě)視為「即」或「也就是說」;路德譯本:dass。這或許可行,參見格塞紐斯(Ges.)詞典第 268 頁,6,但並非必然。וְ 也可視為 et jam(且已經)。「我們從耶和華那裡聽到了消息(以東將受攻擊),且已經有使者被差遣出去。」使者是由誰差遣的留給我們思考;很可能是耶和華。——譯者註]

[3] [俄巴底亞書 1:1——嚴格來說,所有的 גּוֹיִם(gôyîm,列國)對猶太人而言都是外邦人,至於該詞是否帶有特殊的褻瀆與野蠻含義,並不總是明確的。在此沒有理由這樣假設。——譯者註]

[4] [俄巴底亞書 1:1——這是使者對列國所說的話。這似乎比理解為先知與其同胞彼此交談要好。——譯者註]

[5] [俄巴底亞書 1:3——מְרוֹם שִׁבִתּוֹ(mĕrôm šibtô),直譯為「他居住的高處」,與 חַגְוֵ־םֶלַע(ḥaḡwê-selaʿ,岩石的穴)同位,且是 שֹׁכְנִי(šōkĕnî,居住者)的直接受詞。後綴突然轉為第三人稱,更強烈地表達了先知的蔑視。——譯者註]

[6] [俄巴底亞書 1:4——שׂים(śîm,放置)取決於前一句中的 תַּגְבִּיהַּ(taḡbîah,升高),因此後者起到了副詞的作用:「升高以放置」=「高高放置」,參見約伯記 5:7 的 הַגְבִּיהַּ גּוּף(haḡbîah gûp),以及格塞紐斯語法 § 142, 4, 備註 1。每個詞都可以被視為對另一子句的補充,在第一句中加上 קִנֶּךָ(qinnĕkā,你的窩)。——譯者註]

[7] [俄巴底亞書 1:4——נְאֻם׳יי(nĕʾum YHWH,耶和華的宣告)。要為這個公式找到一個修辭上令人滿意的表達方式並不容易,然而在翻譯中,我們若有可能,必須將其與幾乎等同的 אָמַר יי(ʾāmar YHWH,耶和華說)區分開來;參見格塞紐斯詞典 נָאַם(nāʾam)條。——譯者註]

[8] [俄巴底亞書 1:5-6——克萊因特博士(Dr. Kleinert),如釋經註釋中所見,將這些經文連接為一個表達,翻譯大意如下: 「誠然,不是小偷來到你這裡, 不是夜間的強盜; 你竟被毀滅至此! 他們只偷走他們需要的。 不是摘葡萄的人來到你這裡: 他們還會留下拾穗。 但以掃的人竟被搜出, 他的隱藏財寶被發現!」 德·韋特(De Wette)和毛雷爾將上述第一、二、五句翻譯為疑問句(在其他方面有所不同):「難道小偷——難道摘葡萄的人……」等。然而,由於 אִם(ʾim)的疑問用法,尤其是其強烈的肯定用法(撇開誓言公式不談)極為罕見,且毛雷爾與克萊因特都承認該詞在此處可按其通常的(條件)意義理解,正如前一節一樣,因此似乎沒有必要改變我們在英文譯本中熟悉的表達方式。因此,第五節將以東的狀況描述為比被洗劫的房屋或葡萄園更糟;而第三句則是因目睹其悲慘狀況而發出的插入式感嘆。很少有注釋家認為有必要將第五節和第六節連接為一個詩節。——譯者註]

[9] [俄巴底亞書 1:6——נֶחְפְּשׂוּ(neḥpĕśû,被搜查)。複數形式僅表明 עֵשָׂו(ʿēśāw,以掃)在此處被用作集體名詞。——譯者註]

[10] [俄巴底亞書 1:7——שִׁלְּחוּךָ(šillĕḥûkā)。克萊因特譯為「護送」,即給予送行。——譯者註]

[11] [俄巴底亞書 1:7——此處對「餅」的隱喻性提及給注釋家帶來了許多困惑。我們強烈傾向於毛雷爾的處理方式,他建議推遲 Athnach(停頓符號),並將 לַחְמְךָ(laḥmĕkā,你的餅)與前文連接:「你和平的人,你餅的人」。否則,將「餅」作為後續動詞的主詞(如英文譯本、格塞紐斯及許多人所譯:「你的餅」,即「那些吃你餅的人」,「已經放置」等)與將其作為該動詞的受詞(如亨德韋克、克萊因特及其他人所譯:「他們放置你的餅」,即「你的款待與信任」,「在你腳下設下網羅」)似乎理由相當。克萊因特翻譯為「他們像對待你的餅一樣為你設下網羅」,這可能意味著「作為你餅的報酬」。——譯者註]

[12] [俄巴底亞書 1:7——克萊因特將 בּוֹ(bô,在其中)指向網羅,並翻譯為「你對此毫不留意」。通常更簡單地理解為從第二人稱到第三人稱的突然且或許是輕蔑的轉換。——譯者註]

[13] [俄巴底亞書 1:9——לְמעַן(lĕmaʿan)。克萊因特在翻譯為「直到」這一點上是獨特的。——譯者註]

[14] [俄巴底亞書 1:9——מִקָּטֶל(miqqāṭel,因殺戮)在大多數古代譯本中與下一節相連,此處的 מִן(min)也被譯為「為了」、「因為」。毛雷爾有充分的理由在不改變位置的情況下這樣翻譯,將 מִקָּטֶל 作為前述威脅的根據。普賽博士的評論是正確的:「『因殺戮』,直譯為『從殺戮』,可能意味著他們被剪除的直接或間接原因;或者是上帝所使用的手段,即以東被敵人的一次大屠殺所剪除;或者是促使上帝將他們交給毀滅的原因,即他們自己對弟兄猶大人的屠殺。」——譯者註]

[15] [俄巴底亞書 1:11——חֵילוֹ(ḥêlô)。克萊因特譯為「財寶」,該詞本身完全可以承擔此義;但由於「軍隊」在上下文中似乎相當合適,且在俄巴底亞書 1:20 中可能有所指,且此處與動詞 שָׁבָה(šāḇâ,擄掠)相連,該動詞幾乎總是嚴格意味著「俘虜」,因此我們與大多數人一樣堅持英文譯本的譯法。同樣的說明也適用於俄巴底亞書 1:13 中的同一個詞。——譯者註]

[16] [俄巴底亞書 1:12——克萊因特在此處及下一節將 תֵּרֶא(tēreʾ,你看)譯為「以……為食」,即像英文「飽覽」某物一樣。諾伊斯(Noyes)譯為「欣然觀看」。但這種解釋如果正確,那麼簡單的英文對應詞「看見」或「注視」與希伯來文一樣,都能自然地暗示這一點。——譯者註]

[17] [俄巴底亞書 1:13——關於 חֵילוֹ(ḥêlô),參見上述註 15,關於俄巴底亞書 1:11。克萊因特將 תִּשְׁלַהְנָה(tišlaḥnâ)譯為「伸手去拿」。——譯者註]

[18] [俄巴底亞書 1:16——כְּלוֹא הָ וּ(kĕlôʾ hāyû),尊茨(Zunz)譯得很好:wie Niegewesene(如從未存在過),= καθὼς οἱ μὴ ὑπάρξαντες:「如同那些從未存在過的人」。——譯者註]

[19] [俄巴底亞書 1:20——克萊因特在這個困難的經文中,將 אֶשֶׁר כּ׳(ʾăšer Kĕnaʿănîm,迦南人)及後續內容作為主詞,補上動詞「來到」,並將 גָּלֻת(gālût,被擄者)作為述詞,他翻譯如下:「以色列子民這支軍隊的被擄者,將成為腓尼基人,直到撒勒法」;直譯為「凡是到撒勒法的腓尼基人」。如果允許補上「成為」和「是」這兩個動詞,這就緊貼希伯來文,但上下文中並不支援這兩個動詞。忽略這一點(此外,這也讓我們困惑為什麼撒勒法特別成為未來征服的界限),我們可以從前句或後句借用動詞「佔領」,如下:「被擄者……(將佔領)屬於迦南人的地方直到撒勒法」,在這種情況下,這七個前後句中唯獨此句缺少 אֵת(ʾēt)來標記受詞,是很難解釋的;或者,我們可以從平行句的 בּספרד(bispārāḏ,在西法拉)中補上介詞 בּ(bĕ)與 כְּנַצֲנים(Kĕnaʿănîm,迦南人)結合,使整個子句成為後續「佔領」的主詞的一部分,並按正文翻譯;普賽即如此。毛雷爾在主要意義上與此接近。——譯者註]

[20] [參見俄巴底亞書 1:5 的文本與語法註釋。——譯者註]

[21] 參見俄巴底亞書 1:9 的文本與語法註釋。

[22] [關於耶路撒冷名稱的詞源與意義,參見本注釋中約書亞記 10:1 的註釋,以及史密斯《聖經辭典》「耶路撒冷」條。——譯者註]

[23] [關於此名稱,參見史密斯《聖經辭典》相關條目。——譯者註]

[24] [參見本節的文本與語法註釋。——譯者註]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