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6 章

加拉太書 6:1-10

  1. 對於在聖靈裡行事(即服事之愛)的更具體勸勉,或對過度自我評價與嫉妒性自私的警告

(加拉太書 5:25 至 6:10)

(三位一體主日後第十五主日的書信選段)

25 我們若靠著聖靈得生,就當靠著聖靈行事。 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a. 警告不可因不愛心而自高自大(加拉太書 6:1-5)

6 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指望誇口的就專在自己,而不在此人身上了。 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b. 警告嫉妒性的自私——勸勉在行善上不可灰心,特別是對教導真道的人(加拉太書 6:6-10)。

6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7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8 順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釋經與評論

保羅在加拉太書 5:13(以及 5:16 更為概括的勸勉)之後,轉向了更具教導性的闡述。但從 5:25 開始,他回到「靠聖靈行事」(他所指的本質上等同於實踐服事之愛)的總體勸勉,並立即在 5:26 及 6:1 以下作了更具體的說明。

加拉太書 5:25。我們若靠著聖靈得生。——Ζῇν πνεύματι(zēn pneumati,靠聖靈得生)當然不是指外在的生活,即這種在聖靈裡的生活在行事為人上的實現,因為「就當靠著聖靈行事」等語,是使徒首次勸勉他們將聖靈裡的生活印刻在外在的行事上。因此,Ζῇν(得生)是指內在的生命,此處所指的屬靈生命,最初完全是內在的。將「得生」在此處作懷孕式的理解(Meyer)並非不可能,即:如果我們是藉著聖靈而活,也就是說,對於屬基督的人而言,相對於「肉體」而言死亡已經發生;但在另一方面,生命正是由此進入;舊人的死亡引進了新人的生命(參見加 2:19-20),而後者是建立在「聖靈」之上的。[關於此處πνεύματι(聖靈)的與格用法,存在一些疑問。Schmoller 將其譯為 durch den Geist(藉著聖靈);Meyer 稱其為奪格用法,而 Ellicott 則說:「此處採用與格而非帶賓格的 διά(藉著),是為了與隨後的與格形成更鮮明的對比。」Alford 遵循英王欽定本(E. V.),但在反對奪格與格的同時,賦予該詞相同的含義。Lightfoot 根據羅馬書 6:2、6:10 的平行經文「向罪死」等,將其譯為「向聖靈(活)」。但第一種觀點更為可取。——R.]——就當靠著聖靈行事。即 περιπ. πν.(在聖靈裡行事),見加 5:16。[Schmoller 因此將第二個 πνεύματι 視為工具與格,但將其視為普通與格(如加 5:16)似乎更好,Meyer、Ellicott 等人皆持此見。動詞 στοιχεῖν(按規矩行事)似乎暗示了對既定路徑更為刻意的遵循。——希臘文的語序引人注目:「若我們靠聖靈得生,也當靠聖靈行事。」「靠」在英語中同時具有工具和規範的含義。——R.] 這種行事應包含什麼,隨後便有說明。

加拉太書 5:26。不要貪圖虛名。——行事靠聖靈(或在愛中行事)應當如此表現。Κενόδοξον εἶναι(kenodoxon einai)= vanam gloriam captare,即追求虛榮。[Γινώμεθα(ginōmetha),「成為」虛榮,動詞以及第一人稱的使用中帶有一種刻意的溫和,彷彿罪惡尚未扎根(Ellicott)。——R.] 其含義似乎是:我們不應藉由彼此惹氣和互相嫉妒來尋求榮耀,因為這樣的榮耀是「虛」的,毫無價值。——彼此惹氣。Ἀλλήλους προκαλούμενοι(allēlous prokaluomenoi),藉由在那些我們自覺優越的人面前誇耀,藉由強加我們的優越感。——互相嫉妒。’Ἀλλήλοις φθονοῦντες(allēlois phthonountes),不彼此支持,嫉妒地拒絕承認他人所具備的優點。(Φθονεῖν 在此處應作此理解,見下文加 5:6;5:10。)——追求虛名自然與惹氣和嫉妒的行為並行。當前者被拋棄時,後者也會隨之消失。本節的警告無非是勸勉藉著愛互相服事(加 5:13)的更具體定義。使徒現在回到這一點,以便給予更精確的應用。關於加 5:16 的評論,即使徒的勸勉可能與書信的主題有直接聯繫,因為假教師的入侵很自然地會在教會中激起激烈的黨派之爭,這也適用於本節中對該勸勉(加 5:13)的更特殊應用。特別是,假教師的入侵可能擾亂了個別成員與其教師之間的關係,從而引發了加 6:6 以下的懇切勸勉。然而,這種推測並非絕對必要;我們只需假設教會中的某些情況使他有特別的理由將勸勉指向這一點。[上下文似乎證明了後文與本節的緊密聯繫。然而,有人主張「弟兄們」一詞表明了主題的轉換(參見加 4:12),且從第一人稱變為第二人稱也支持了加 6:1 開始了一個新段落的觀點。但這些思想聯繫得太緊密,以至於不能僅憑這些表達形式的論據來否定 Meyer 等人所捍衛的緊密聯繫。——R.]

VI. 加拉太書 6:1-5。這些經文擴展了加 5:26 中關於「彼此惹氣」的警告。基督徒不應利用自己可能擁有的優於他人的任何優勢,或觀察到的他人身上的任何缺陷來抬高自己(從而激怒對方),而應當作為靠聖靈行事的人,做恰恰相反的事:當他看到鄰舍有過犯時,應當糾正他(加 6:1),然後幫助他擔當壓迫他的重擔(加 6:2)。加 6:3 以「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這一評論來證明這些勸勉的合理性;因為正是這種虛妄的想像,導致了拒絕糾正他人(用溫柔的心)以及拒絕擔當他們的重擔。作為從這種自欺中得救的正確方法,保羅接著推薦自我省察。(關於這一點,見下文加 6:4-5。)[Ellicott 認為「加 6:1-6 主要針對教師,而 6:6-10 針對聽眾和平信徒」是可能的。但雖然勸勉中有特別適用於這些區分群體的要點,但最好不要這樣區分,因為這限制了勸勉某些部分的力度,並可能導致對加 6:1 的錯誤解釋。——R.]

加拉太書 6:1。[弟兄們。——Beza:這一個詞中隱藏著整個論證。——R.]——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Προλημφθῇ(prolēmphthē):πρό(pro)無疑表達了被捕獲的意外性=在人意識到之前,或在人能夠抵抗之前。ἐν(en)表明此處的動詞應理解為「陷入」,因此「在過犯中」,根據常見的聖經意象,是用於描述任何人被捕獲的網羅(Wieseler)。路德的理解非常正確:「ubereilt」,被超越/被突襲。[嚴格的時間參考(在書信到達之前,或冒犯的再次發生)是不令人滿意的。Ellicott、Alford 和 Lightfoot 將 καί(kai)與動詞連接:「如果一個人甚至被驚動」,即在逃脫之前被抓住,flagrante delicto(現行犯);從而暗示了冒犯的加重。但沒有必要這樣連接 καί,而且動詞的這種含義很少見,而這種解釋不如上述常見觀點那樣符合上下文。Meyer:使徒仁慈地將加拉太人中可能發生的罪視為 peccata praecipitantiae(倉促之罪)。——R.]

你們屬靈的人。——這回溯到加 5:25=你們這些擁有聖靈的人,藉由這樣的行動展示你們對聖靈的擁有,你們靠聖靈而活。他因此將「彼此惹氣」描述為與他們本性相抵觸的事。鑑於他賦予他們的這一崇高稱號,他們現在應該反思,作為「屬靈的人」,什麼樣的舉止才是合宜的。這暗示他們現在的行為並不符合這一稱號,否則這樣的勸勉就是多餘的。[勸勉的普遍性質禁止我們在此短語中找到對一群持更自由觀點的人的指涉,他們站在他這邊反對猶太化主義者,卻沒有給予軟弱弟兄足夠的關注。因此,這裡沒有諷刺,他是在給他們的屬靈狀況進行測試。誠然,那些能經受住考驗、真正被聖靈引導的人,必然是保羅的追隨者,作為福音自由的代表,但沒有證據表明他在寫作時存在這樣一個黨派。——R.]——但要使這種「屬靈」的宣稱有效,當弟兄被過犯所勝時,πνευματικός(屬靈人)必須挽回這樣的人,應當使他恢復到正常狀態,而不是將這次跌倒變成反對他、自我抬高的機會。[Καταρτίζετε(katartizete):該動詞本質上是一個外科術語,應用於接骨,此處用於倫理意義,修正的概念比懲罰的概念更為突出。比喻意義可能暗示某種官方的恢復行為,但這被上下文所禁止。——R.] 這種「挽回」(或對其的願望)是主要思想,嚴格來說並非如通常所假設的那樣,僅指溫柔的心;或者至少不僅僅是這一點。後一個短語僅說明了應如何進行糾正。這種精神必須伴隨這一行為,否則就沒有真正的挽回,只有表面的挽回,其中刺激性的讚美慾望仍在尋求滿足。將「靈」理解為聖靈(其特質是溫柔,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賜下溫柔的靈)是牽強的;它指的是傾向於溫柔的人類精神。前面的「屬靈」並不要求我們在此理解聖靈,參見林前 4:21。[它不僅僅指「溫柔的靈」,而是指一種以「溫柔」為特徵的靈,最終指向聖靈。(參見 Ellicott。)作為「屬靈的」、擁有聖靈的人,他們對待冒犯者的精神應以「溫柔」為特徵。——R.]——又當自己小心。——向單數的個人化過渡。附加的從句包含了一個「挽回」(不僅僅是「溫柔」)的動機。——恐怕也被引誘——而你也碰巧被過犯所勝。

加拉太書 6:2 使加 6:1 的勸勉更為普遍。我們並不總是藉由糾正鄰舍來對他行善;愛的另一種表現是擔當他的重擔。——重擔。Βάρη(barē)本身無疑是非常普遍的:任何壓迫我們鄰舍、使他沉重的事,從而給虛榮的人以惹氣的機會。加 6:1 中提到的道德過失包括在內;但也包括更嚴重的問題,如外在的苦難。——擔當。Βαστάζετε(bastazete),當然不是指:忍受(因為我並不忍受壓迫我鄰舍的事,而只是忍受例如他用來壓迫我的事),而僅僅是:擔當=作為我們自己的重擔扛在肩上,從而幫助他擔當;這在某些情況下包括減輕它們;在其他情況下,包括將它們完全移除(Wieseler)。——我們看到,挽回一個被過犯所勝的鄰舍,屬於擔當他重擔這一普遍概念。使徒為這一勸勉增加了一個強有力的動機: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完全了基督的律法」這一表達意義重大,是針對律法熱心者而刻意選擇的。你們確實想要律法,現在看,這裡有一條律法,但卻是「基督的」;去完全它吧!同時,它回溯到加 5:14,那裡對鄰舍的愛被指定為等同於整個摩西律法的誡命,但這是「基督的律法」,而非摩西的。[然而,這「基督的律法」必然包括那條他不僅來成全,而且在他的教導中如此充分地闡明和強制執行的「律法」。使用將來直陳語氣而非祈使語氣,似乎暗示基督徒僅需要「基督的律法」作為感恩職責的指南。「如此,你們將完全」你們心中想要完全的,「基督的律法」,「他為我們死而復活」。——R.]

加拉太書 6: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自己還以為有」屬於前件。無有:並不完全僅在倫理意義上,而是指一個在真理中無法聲稱高於他人,卻野心勃勃地假設自己如此的人。這當然包含了一種承認,即一個人可能是有所作為的,但這樣的人最不可能假設自己如此;正是那個無有的人,最可能聲稱自己高於其價值。——他自欺了,他的「榮耀」顯明是「虛」的。[Lightfoot:「φρεναπατᾷ(phrenapata),『藉由幻想欺騙』。參見多 1:10。這個詞比 ἀπατᾷν(apataō)暗示了更多,因為它帶出了主觀幻想的概念,從而強化了前面的 δοκεῖ(dokei)。它可能是聖保羅所造,因為它似乎在任何早期作家中都找不到,而在較晚的日期,它主要(如果不是僅僅)出現在教會作家的著作中。——R.]

加拉太書 6:4。因此,保羅在隨後立即囑咐: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Τὸ ἔργον(to ergon):並非集合名詞=他行為的總和;因為這裡指的並非特別是倫理上的自我省察,而是普遍的,大約等同於:他的情況,事情在他身上所處的狀態。[Meyer、Alford、Ellicott 等人認為 τὸ ἔργον 是強調且集合性的觀點,總體上似乎更可取。——R.]——他囑咐這一點的原因,隨後以「這樣,他指望誇口的就專在自己,而不在此人身上了」來陳述。「他那時將有自我慶祝的素材,但這將僅限於他自己,而不是關於另一個人。」[參見 Ellicott 的精彩註釋,其釋經結果已在上述譯文中給出。介詞 εἰς(eis)必須通過意譯來翻譯,以便在兩種情況下保持相同的力度。Τὸν ἕτερον(ton heteron),「那人」——他與之比較的人;在意義上是普遍的,但在每個比較的情況下是特殊的。(Alford。)——R.] 在那種情況下,每個人在自我省察時,目光僅僅投向自己,將他的自我讚美僅僅歸於自己;他只會誇耀他在自己身上可能發現的優點;但他不會根據他在他人身上發現的缺陷來誇耀自己。如果這源於自我省察的本質,即將人的目光僅僅引向自己,那麼它也必然會從結果中產生,每個人都會從自我省察中發現這一點,正如加 6:5 所述,保羅藉此賦予 οὐκ εἰς τὸν ἕτερον(不是關於那人)以特別的重量。當然不是指 εἰς ἑαυτόν(關於自己)。為了有 εἰς τὸν ἕτερον καύχημα(關於那人的誇口),即為了能夠使他人所缺乏的成為誇耀他的基礎,一個人不僅必須有許多優點,而且必須有他所意識到的、高於他人的優越感。

加拉太書 6:5。但事實並非如此。相反,ἕκαστος τὸ ἴδιον φορτίον βαστάσει(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每個人:我以及那人,因此我不能使他的 φορτίον(負擔)成為我反對他誇耀的基礎。——必擔當。——將來時,表達自我省察的結果,因為它跟隨在它之後(並非指最後的審判)=結果將會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負擔要擔當。[即,現在在實際生活中,他被指定要擔當,必須擔當。——R.]——自己的擔子。——Φορτίον(phortion):雖然主要指道德上的不完美,但在此處不應僅限於此;它意味著各種不完美,每個人在自己身上發現的每一個缺陷。Φορτίον 本身是一個 vox media(中性詞),它可以是重的,也可以是輕的;βάρος(baros)只能是重的。對於這一普遍宣告,更普遍的詞語恰如其分;關於負擔的程度,保羅最初並不打算作陳述,而只是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 φορτίον。在加 6:2 中則不然:那裡沉重的概念是主要的。[Conybeare 在此處發現了對伊索寓言(pērai dyo,兩個袋子)的隱喻,但 Ellicott 認為這不太可信。Lightfoot 說:「βάρη(barē)暗示了一種外來的、壓迫性的負擔,這在 φορτίον 中並未暗示。後者是人背囊的常用詞。每個基督徒士兵都背著自己的裝備。」儘管如此,這並未充分暗示不完美及其隨之而來的痛苦,而上下文及其對自我省察的囑咐似乎要求這一點。——R.]——加 6:4-5 的困難在於,使徒將兩個思想濃縮在一起:1.「關於他自己」,2.「不是關於那人」;這兩者在一個方面確實是相同的,但必須加以區分,因為第二個思想被隨後的宣告「因為各人」等所加強,這賦予了它與脫離此處並與前文結合時略有不同的含義。De Wette 的理解不同:那時他將有他的喜樂(如果他有的話,這顯然被視為可疑的)為他自己(為了他自己的喜樂),而不是為了他人(用它來激怒和惹氣他們)。——因此,自我省察是「彼此惹氣」的解毒劑;使徒囑咐這一點正是為了反對這種行為。

加拉太書 6:6-10。這一部分也是對加 5:26 勸勉的具體化;雖然關係較遠,但它必然與之有關,因為它無疑是「藉著愛互相服事」(加 5:13)這一勸勉的執行,正如我們所見,加 5:26 僅給出了消極的表達。更準確地說,這一部分反對加 5:26 中提到的第二種惡習,「互相嫉妒」。它包含了對豐富、不倦地「在好東西上分享」的勸勉,而這正是「互相嫉妒」=吝嗇地扣留的直接對立面。只有不嫉妒的人才會向眾人行善。

加拉太書 6:6。因此,本節的勸勉並不象乍看之下那樣突兀。保羅首先反對嫉妒性的吝嗇,這種吝嗇在「在道理上受教的人」與「施教的人」之間的關係中顯得特別惡劣,且必然已經發生;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他勸勉要分享,而且是在一切好東西上分享。這當然不是=在所有道德上的好東西上(Meyer),而是=在一切好東西上 [即,各種世俗財產。——R.]。它以最普遍的方式表達,因此應在其最廣泛的意義上理解;對世俗支持的關懷包括在內,但並非僅限於此;根據字面意思,應該分享一切好東西,也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利益的共同體;「受教的」應給予「施教的」分享他所有優勢的機會。這是對「嫉妒」最強烈的對立。[動詞字面意思是「分享」。此處是不及物動詞,後接人的與格,而事物(「在一切好東西上」)由介詞支配。沒有詞彙或語法上的困難。幾乎所有的注釋家都將本節指為對牧師的世俗支持。Meyer 給它賦予了主要的倫理含義以保持聯繫,而 Schmoller 出於同樣的原因,使含義如上所述變得普遍。但 δέ(de)在主題消失之前就停止了前者(Lightfoot),並在此處用於指示世俗應用與屬靈應用之間的對比(Ellicott)。彷彿他說:「我談到了擔當彼此的重擔。我想對這條規則作一個特別的應用。供給你們在基督裡教師的世俗需求。」此處的 κατηχούμενος(katēchoumenos)僅指「受教的」,後接指涉的賓格(λόγον,道),「在道中」,即福音。——R.]

加拉太書 6:7-10。為了加強對受教者的勸勉,即他應當在一切事上對他的教師表現出慷慨的寬宏大量,保羅指向了最後的審判,指向了作為具有不可變有效性的神聖報應律。這主要是為了加強加 6:6 的特別勸勉,並表明他對此有多麼認真,他賦予了它一種我們絕不能以任何方式減輕的重要性;但這種對神聖報應的確認性參考表達得如此普遍,以至於保羅能夠立即從中推導出一個關於不倦「行善」的完全普遍的勸勉,然後在加 6:10 中再次將其具體化。但主要問題仍然是「在一切好東西上分享」,以反對「互相嫉妒」。

加拉太書 6:7。不要自欺。——不要懷抱錯誤的思想,即使它出現或呈現給你,即神可以被輕慢(字面意思是:對……嗤之以鼻),也就是說,可以成功地輕慢。(其中尋求的所有榮耀都是虛空的。)如果人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如果他可以不受懲罰地忽視對他教師的分享,而教師本人卻將最好的東西傳授給他,這種輕慢就會發生。宣告這是不可能發生的,是由「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所證明的。8 [Τοῦτο καί(touto kai);「這件事,且僅僅是這件事」(Ellicott)。——R.] 所撒的種子與所收的果實之間的本質對應,根據自然律發生,因此不受任何變異的影響,這在其他著作中也是常見的意象(甚至在世俗作家中,例如西塞羅,《論演說家》II. 65,ut sementem feceris, ita metes,以及其他人),用於描述神在審判中的報應與人在世俗生活中道德行為之間的精確對應。

加拉太書 6:8。加 6:7 的普遍命題在本節中得到了證實。因為順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這絕不會不發生;同樣,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因此,「敗壞」被構想為與順著肉體撒種相對應的東西,如同收穫對應種子,或者「敗壞」本質上是肉體在撒種時發展成的作物,同樣,「永生」無非是順著聖靈撒種的成熟果實。——Ὁ σπείρων(ho speirōn),可以注意到,並沒有改變加 6:7b 中的比喻,使其成為土壤而不是種子,但是,因為保羅必須談論兩種不同的種子,他只是根據撒種土壤的不同來指定這種差異;因為種子總是根據要撒種的土壤來選擇;撒在肉體上的種子與撒在聖靈上的種子本身就是不同的種子。也許最好這樣說:加 6:7 中的 (ho)不僅僅要理解為種子本身,而是要理解為撒種的整個方式和方法,因此等同於:一個人如何撒種,他也將如何收穫;鑑於這種「如何」,我們在加 6:8 中應該特別理解所撒的土壤,因為收穫的性質(好或壞)特別取決於這一點。因為這正是此處所處理的。此外,肉體和聖靈被比喻為土壤,因為它們是決定性的、賦予生命的因素,因此順著肉體或聖靈撒種,泛指=讓自己在行為上由肉體或聖靈所決定。當然,Πνεῦμα(聖靈)如加 6:16 以下=聖靈,因此缺少與 σάρξ(肉體)並列的 ἑαυτοῦ(他自己的)。9 Φθορά(phthora),與 ζωή(生命)相對照=毀滅、敗壞,即永恆的毀滅=ἀπώλεια(apōleia,滅亡)、θάνατος(thanatos,死亡),而非=短暫。

加拉太書 6:8 僅僅是加 6:7b 的證明,根據其兩個對照面;7b 本身又是對 θεὸς οὐ μυκτηρίζεται(神是輕慢不得的)的證明。其含義是:一個人如果不被神懲罰,就不能忽視行善。但這個思想沒有表達出來。

加拉太書 6:9。然而,這裡它被肯定地表達出來,根據 8b,作為一個勸勉(因為正如加 6:7-8 所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這是真實的),去行「善」,在某種意義上撒 τὸ κάλον(to kalon,美善)。勸勉直接建立在前面的內容之上,這一點由意象的延續所證明,我們至少在第二個從句中發現了這一點。——行善應在其最大可能的擴展上理解;根據 καλόν(kalon)的含義,大約=做值得稱讚的事,只是它不能被理解得太過普遍,以至於不再屬於我們對鄰舍不嫉妒地表現愛的範圍。這就是這個「行善」所屬的框架。——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表現得懦弱,失去勇氣」。——R.] 感到疲倦是可能的,因為「行善」最初是一種撒種,根據自然律,它不會立即,也許很久以後才會隨之而來收穫。它在「到了時候」,καιρῷ ἰδίῳ(kairō idiō),而不是在我們希望的時候:在它根據其內在律法,按神所命定可以出現的精確時間。根據使徒的末世論期望,我們在此必須特別理解基督的再臨。——若不灰心。——Μὴ ἑκλυόμενοι(mē eklyomenoi),應視為條件性的,並指代撒種:如果我們在其中不感到疲倦。這不是「對 ἐγκακεῖν(enkakein,灰心)警告的無力重複」(Usteri);因為保羅想要強調的正是這種在善事上不感到疲倦,作為收穫收成的條件(Wieseler)。[Bengel:ἐγκακεῖν 是在意志上,ἐκλυεσθαι 是在能力上。後者是前者的結果(Lightfoot)。本節是警告與鼓勵的混合,後者體現在對那些不「灰心」的人的應許中,因為一個人可能「疲倦」,但還沒有「灰心」。——R.]

加拉太書 6:10。[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Ἄρα οὖν(ara oun),「所以」,「因此」;ὡς(hōs),不是「當……時」,也不是「根據」,也不是「既然」,而是「按比例」(Alford)。——R.] 提到收穫的「時候」,提醒他警告不要浪費撒種的 καιρός(kairos,季節、機會),因為當前者到來時,後者就太晚了。最後,保羅從更普遍的勸勉(加 6:9)中推導出更特殊的勸勉:我們行善,這也應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理解,但仍然保留行善的特殊概念。將 ἐργαζώμεθα τὸ ἀγαθόν(行善)作泛指的解釋=做道德上好的事(Meyer,如加 6:6),特別是與保羅用「特別」等所作的區分不一致。因為對於做道德上好的事,一個人當然同樣有義務對待所有人,無論是信徒一家的人還是外人(Wieseler)。——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Οἰκεῖοι τῆς πίστεως(oikeioi tēs pisteōs),毫無疑問不僅僅是=屬於信仰的人,作為簡單術語的擴展:信徒(Meyer),而是信仰上的親屬,基督徒同道,因為他們共同構成了一個 οἶκος τῆς πίστεως(oikos tēs pisteōs),一個信仰的家庭。10 強調點在於信徒屬於同一個家庭;因為這就是為什麼愛應該特別向他們表現的原因(Wieseler)。——該表達當然是普遍的,包含了作為一個整體的基督徒同道,但它仍然回溯到加 6:6;因為他們的基督徒同道應該特別成為「行善」的對象,由此可見,那些教導的人最不應該被排除在外。保羅在林前 16:1-2 中,提到了他給加拉太人關於慈善的更具體的指示。

教義與倫理

1. 自高自大與自私自利。關於基督徒彼此之間應有的正確行為,保羅指出了兩種特別不相容的惡習:自高自大與自私自利。事實上,沒有什麼比這兩種惡習更能破壞整體社會;自高自大撕裂了我們與同胞之間內在的合一紐帶,而自私自利則進一步撕裂了外在的紐帶。然而,維持團契生活正是基督徒彼此關係的特定本質;他們旨在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這兩種惡習與基督徒生命的本質截然對立。當然,它們必然如此,因為它們是「肉體」的直接產物,而肉體的本質就是自私自利。但基督徒應當隨從聖靈而行,並應當透過服事性的愛心向彼此證明這一點。因此,儘管自高自大與自私自利確實與基督徒團契的本質對立,且必須受到最嚴厲的抵制,但同樣確定的是,它們確實可能、也確實會出現在基督徒團契的圈子內。因為這團契絕非純淨無瑕,也非完全脫離了「肉體」的表現,儘管它並不因此就失去基督徒團契的名分。相反地,個人或群體可能確實「擁有聖靈」,擁有屬靈生命,但在其行事為人中,屬肉體的成分仍以各種方式顯露出來,我們必須對此提出抗議。我們必須責備那些從理想角度看似乎不可能發生,但從具體事實看卻確實存在的事;我們必須給予勸誡,這些勸誡從理想觀點看似乎是多餘的。本段所給予的勸誡,正是前一節所論述內容的簡單證明,即關於持續勸誡的不可或缺性,以及聖靈在內心、聖經話語在外在,必須不斷向基督徒呈現的「應當」。因此,我們既不能鬆懈,彷彿基督徒生活中的一切(包括聖靈的果子)都會自動產生;我們在熱切地向基督徒指出一切屬肉體的事與其信仰的不協調時,另一方面也必須非常小心,不要對他提出嚴苛的要求,不要期望他身上永遠不會出現肉體的表現;特別是,我們絕不能想像在基督徒中間,一切事物都會自動地成為服事性的愛。因此,即使基督徒生命的許多美德仍有很大缺陷,我們也不應輕易否認一個人是「屬靈的」,不應質疑他信仰的真誠,並宣稱他是偽君子。

2. 對那些熱衷於律法者而言,勸誡尤為必要。「人們可能會問:保羅是否有必要對那些已經為律法行為感到焦慮,並出於良心順服猶太規條的人寫下這樣的勸誡?難道他們的情況不是一種需要被調和的過度虔誠嗎?」唉,並非如此!世界沉浸在邪惡之中,卻仍忙於律法行為。它生活在爭競、嫉妒、混亂和淫蕩中,卻自以為能靠其美德得救。靠什麼樣的美德?靠一種在許多惡行中偶爾對鄰舍表現出的寬宏大量,靠機智與生動的談吐,靠年齡、職位、利益與愛慕虛榮所產生的體面莊重,靠對政治與教會法律的遵守(儘管有許多例外)。不要對這種美德感到狂喜。遠看它似乎偉大,近看卻是卑劣的,在神眼中一文不值。難道這樣的人不需要有人向他們宣告: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嗎?加拉太人投身於猶太律法,這律法確實包含了最嚴格的道德教導。他們熱切地尋求救贖,且不是透過惡習,而是透過美德與宗教行為來尋求;然而儘管如此,保羅仍被迫警告他們遠離各種粗俗的罪,特別是仇恨與嫉妒,並向他們宣告: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因此,一個人若不活在對神兒子的信心之中,就必然會被罪所勝,儘管他努力追求美德,卻會變得越來越邪惡,這是何等確定!如果一個人沒有走上正確的道路,他最終就是在戲弄神。他如何戲弄神呢?就是絕望地想像神最終會黑白不分,會讓播種稗子的人收割麥子,並獎賞人們冠以美德之名的罪。這些原則——當我們在紙上讀到它們時,確實與人類理智的首要原則相矛盾——卻統治著整個世界,因此我們有理由說:神是輕慢不得的;人在這世上種什麼,在來世就必收什麼,絕無他物。」——羅斯(Roos)

3.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這句話既簡單,又真實且深刻。根據這句話,人類所有的行為都是一種播種,必將有收成;人類的行為必結出果子。這個取自自然過程的比喻,首先概括地宣告:行為絕不會止於自身,而是以不可動搖的確定性,終有一天會帶來報應,正如播種僅僅是一個開始,根據既定的規律,最終必導向收割。誠然,這不會立即發生,因此需要忍耐,但時候一到,必會發生,且絕無例外。更明確地說,種子會結出收成,且是與其自身完全對應的收成。因此,人類的行為會得到完全相稱的報應。正因如此,我們種下什麼樣的種子並非無關緊要,因為種子(即我們的行為)必結出其應有的果子,絕無其他。如果我們想要得到令我們滿意的果子,就必須種下能帶來這種果子的種子;我們永遠無法獲得與種子無關的收成;反之,也沒有人能剝奪我們與種子相應的收成。我們行為的收成並非偶然,而是它們必然產生的結果。因此,決定收成的責任在於我們,即透過決定種子來決定收成。如果「敗壞」是順著肉體撒種的收成,而「永生」是順著聖靈撒種的收成,那麼每一個結果都是內在必然性的產物。前者只是屬肉體的播種達到了成熟,後者只是順著聖靈撒種的成熟種子。由此,神聖報應的任意性和外在性被消除了,來自這方面的反對意見也得到了化解。但另一方面,絕不能認為我們可以藉此排除神積極的作為,從而排除特定意義上的報應,將其轉變為一種自然過程。正如在種子長出莊稼的自然過程中,發生此事的內在自然規律正是神的規律,正如是祂賦予其效力,在屬靈的收成中也是如此。祂的條例規定了「敗壞」從順著肉體撒種中長出,反之亦然。特別是,敗壞之所以是敗壞,僅僅是因為這是祂所預定的,即在於被祂拒絕;同樣地,永生也是如此;這是祂對順著聖靈撒種的賞賜,僅僅因為祂賜下它,並在其中賜下了祂自己。此外,收割的時間對於播種的時間而言,本身就是一個未來;因此,當播種結束時,每一刻都可能是收割的「時候到了」,即使是在這個世界上,確實也有許多這樣的收成。但這些只是預期。收割真正的、適當的時候,首先隨著神為世界末日總報應所指定的時間而來。在那之前,順著肉體撒種不會成熟為敗壞,順著聖靈撒種也不會成熟為永生。在此之前,播種的時間仍在持續,透過將一種種子換成另一種,仍有可能改變收成的性質。

4. 對屬靈教師的關懷。保羅告誡教會不要對其教師採取自私的行為,其強調與懇切程度令人矚目。正是這種將屬靈益處視為高於一切的評估,使他對隱藏在假裝屬靈心態背後的自私行為更加無法容忍。「聽眾對教師的支持是基於神聖的制度,不僅在舊約中如此(參見祭司與利未人),在新約中亦然。雖然新約中沒有明確規定聽眾應從其財產中拿出多少來支持教師,但從新約可以確定,神要求給予充足且慷慨的支持。這種勸誡在使徒時代尤為必要,因為當時不像現在有明確規定的年度收入。但現在既然有了這些固定的收入,對聽眾的勸誡並未失去其效力,特別是當他們知道常規收入不足時。基督的命令便約束他們提供補助。今天的人們表現得好像只有他們的祖先才有義務關心教師的支持,而今天的聽眾對此無需再做任何貢獻。」——斯塔克(Starke)。路德(Luther)在論及對教師的這一義務時表達得非常明確且強烈,例如:「真正的基督徒若忍心讓他們的牧師受窮受苦,這是不可能的。但因為他們不僅忍受這一點,還在背後嘲笑,這可以肯定,他們比土耳其人和異教徒更糟。」

講道與實踐

加 5:25。霍伊布納(Heubner):內在與外在必須和諧,必須合而為一。外在生活是內在生活的反映,因而也是其標誌。——里格(Rieger):保持肉體被釘十字架是為聖靈留出空間的唯一途徑,聖靈的生命在屬靈的行事為人中展現出日益增長的力量。雖然行事為人是生命的必然結果,但使徒仍將其作為一種義務來勸勉,這是因為懶惰有潛入的危險,正如一個人若不特別留意,就無法行走一樣。——[布朗(Brown):如果我們在靈裡活著,就讓我們透過在靈裡活躍來證明這一點。——R.]

加 5:26。路德:愛慕虛榮是全世界、各階層中常見的惡習。沒有哪個村莊小到裡面沒有一兩個農夫,渴望被視為比其他人更聰明、更好。被人指指點點,聽到別人說:「看,那個人什麼都行!」是多麼令人愉悅的事!這種惡習很常見,但在教會中履行屬靈職分和事奉的人身上,其危害最大。——[加爾文(Calvin):我們除了在神裡面,不得誇口。任何其他形式的誇口都是純粹的虛榮。彼此挑釁和嫉妒是野心的女兒。——R.]——斯塔克:以驕傲的精神尋求榮譽,是屬肉體之人的標誌,也是神所憎惡的。對讚美的渴望像獵人牽著獵犬一樣,將許多罪惡拴在一起。沒有什麼比高傲的自愛更與愛鄰舍對立;因此,若不根除後者,讚美前者是毫無用處的。——霍伊布納:斯多葛派的美德驕傲也是最糟糕的虛榮。

第 6 章 加 6:1。路德:罪的赦免屬於那些在信心和生活中軟弱、脆弱,卻承認自己的罪並祈求赦免的人;但對於那些歪曲教義的人,則不屬於他們。——里格:使徒用來描述我們對待他人過錯應有行為的詞彙,經過精心選擇,使我們不知不覺地傾向於更仁慈的一面。一個人(人跌倒是多麼容易)被突如其來的試探、多種情況的巧合所勝,這些情況蒙蔽了他的視線。在這種情況下,勸誡、責備、說服、安慰等,可以起到恢復的作用,正如脫臼的肢體可以重新復位一樣。但為此需要聖靈,因此一方面不是盲目的愛,不是對過錯漫不經心的輕視,另一方面也不是嚴厲,而是對福音的洞察力,從中汲取動機進行寬容的勸誡,以促進肉體的釘死和內在人的剛強。——赫丁格(Hedinger):我們自己是否像天使一樣純潔無瑕,以至於鄰舍的過錯讓我們如此迅速地拿起武器?基督的方式是折斷壓傷的蘆葦嗎?讓我們效法祂!主在微小的聲音中,儘管強風有時預示祂的到來。——奧古斯丁(Augustine):在苦毒中進行的責備毫無益處。無論你用什麼破碎的心靈說話,那都是懲罰者的衝動,而非糾正者的愛;去愛,然後隨你所願地說吧。——[加爾文:沒有什麼比讓我們審視或承認自己的軟弱更困難的了。無論我們在發現他人過錯方面多麼敏銳,我們都看不到「掛在自己背後的錢包」。——每當我們有機會進行譴責時,讓我們從自己開始,記住我們自己的軟弱,對他人寬容。——R.]

加 6:2。路德:基督徒必須有強壯的肩膀和結實的腿,才能承擔肉體,即弟兄們的軟弱;因為他們有令人困擾和煩惱的惡習。因此,愛必須放過、忽略並忍受許多事。既然我們能如此輕易地忍受和忽略我們每天犯下的許多罪惡和過錯,我們也必須學會承擔他人的罪。——在斯塔克中:我們整個宗教不就是背負重擔嗎?我們有自己的重擔,也有他人的重擔要背。我們都在旅途中;如果一個人快要倒下,另一個人必須讓他振作;如果一個人快要跌倒,另一個人必須扶他起來。——如果我們不幫助他人分擔重擔是不可推諉的,那麼加重他的負擔是多麼不合基督徒體統。——[華茲華斯(Wordsworth):貧窮是一些人的重擔,財富是另一些人的重擔,或許後者是更重的負擔。它可能把你壓向滅亡。分擔你鄰舍貧窮的重擔,讓他與你一起分擔你財富的重擔。你透過減輕他的負擔來減輕自己的負擔。——R.]——[基督的律法是彼此相愛的律法。——R.]

加 6:3。斯塔克:自負和傲慢欺騙了許多人。驕傲是沉重跌倒的先兆。當神允許自負者跌倒,使他能認識到自己的虛無時,這往往是一種恩典。——[布朗:那些在自己估計中沒什麼可學的人,實際上學到的很少。——一個人對真正的基督教進步越大,他就越謙卑。——R.]

加 6:4。路德:忠實履行職責的人,不會太在意人們對他的評價,無論世界是讚美還是辱罵他,對他來說都一樣,但他內心有榮譽,即良心的見證,以及在神面前的榮譽。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內心擁有的榮譽,無疑也會得到他人的認可。但如果你只從他人那裡獲得榮譽,那麼你內心深處隱藏的羞恥和恥辱,遲早也會顯露給他人。——斯塔克:每日的自我省察是基督徒最重要的義務之一。基督徒必須總是多看自己,少看他人,審視自己的生活勝過審視他人的生活;因為神將根據祂在每個人自己身上及其良心面前所發現的情況來審判每個人。——里格:透過與他人比較,甚至透過貶低他人、洩露他們的過錯來尋求自己的榮耀,是一條危險的道路,當將來每個人都要在神面前為自己交帳時,這將毫無用處。

加 6:5。霍伊布納:每一次真正的自我省察,結果必然總是謙卑。——[華茲華斯:我們不能透過將更重的罪擔歸咎於他人,來減輕自己罪惡的負擔。對自己的讚美,無論是出自我們自己的口還是他人的口,都無法減輕我們的負擔。因為我們勞苦擔重擔,基督勸我們負祂輕省的軛。因此,祂將我們沉重的負擔轉化為輕盈的翅膀。鳥的翅膀是它們的重量,它們背負著翅膀,翅膀也支撐著它們。讓你的靈魂擁有基督負擔的重量;它擁有和平的羽毛和慈善的翅膀,將帶你飛向天堂。因此,背負你自己的重量,它就會支撐你。——R.]

加 6:6-10。我們越小心避免對他人進行司法式的嚴厲和不合理的假設,就越有空間使我們彼此的交往對愛心和善行有益。

加 6:6。路德:我不喜歡解釋這樣的句子,因為它們是為我們這些傳道人說的;此外,如果一個人熱衷於在民眾面前處理這樣的經文,看起來可能像是出於貪婪。但人們仍然必須接受關於此事的教導,以便他們知道對教師應盡的榮譽和支持程度。這對我們這些在事奉中的人來說也是好事,這樣我們就不會帶著不安的良心接受我們應得的報酬,彷彿我們沒有權利這樣做一樣。——里格:聖經並沒有認為將對教師在一切美物上分享的勸誡放入祂的話語中是多餘的,這對所有時代都有效。但這應完全留給聖靈和祂的感動,當祂使這一勸誡的遵守產生效果時,它便能操練信心並堅固信心。——斯塔克:在教師與聽眾之間,應該有一種可愛的交換和快樂的交易。聽眾無需抱怨,彷彿他在這種交換中遭受了損失。誰若不願給我們的主神一分錢,當他被迫給魔鬼一塊錢時,他就得到了他應得的。總的來說,世界以最卑劣的忘恩負義來回報賜予它的最大恩惠。——[加爾文:欺詐敬虔的傳道人,使教會失去他們的事奉,是撒但的詭計之一。保羅的建議源於保護福音事工的願望。——布朗:如果基督教僅僅由那些親身經歷過其無價祝福的人,以及那些感到義務和感激之情驅使他們供應事奉者物質需求的人,透過自願的努力和自願的捐獻來維持和擴展,那對教會和世界將是件好事。在這裡,正如在其他任何情況下,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R.]

加 6:7。在斯塔克中:嘲笑吧:神會忍耐一陣子,不會立即降下雷霆;然而祂不會永遠沉默,很快就會在憤怒中與你對話。——任何以任何明顯藉口試圖欺騙鄰舍的人,都是在戲弄全知的神,並對自己造成了難以想像的傷害。——霍伊布納:愚蠢的人總想說服自己,神的嚴厲、祂的威脅和審判不必太認真對待。當神被褻瀆時,祂直接受到戲弄;當祂的誡命被傲慢地忽視時,祂間接地受到戲弄。

加 6:7, 8。在斯塔克中:自然界中有許多神聖智慧、良善、公義的痕跡,這些在恩典領域中顯現得更加榮耀。——正如在恩典領域一樣,在自然領域中,每個人都享受他自己所種或所做的(無論善惡),這無疑符合神聖的秩序。但誰若作惡卻希望得到善,就是徒勞地與神的秩序對抗,他的希望終將落空。——順著肉體撒種,除非在成熟前被真正的悔改連根拔起,否則絕不可能帶來除惡果之外的任何收成。——我們的一生只不過是一個播種期,與永恆中未來的收成不可避免地聯繫在一起。啊!讓每個人都小心,不要撒下稗子,以免在那邊被迫收割咒詛。——敗壞並非真正來自神,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而是來自肉體。——里格:善與惡在最初播種時顯得多麼微小和微不足道!但它們日夜不停地生長,不為人所察覺。它們在收割時出現得是多麼晚,但又是多麼無誤!被忽視的播種期是多麼不可挽回!誰能強迫它成為一個未播種的收成?——霍伊布納:未來與現在處於最嚴密的聯繫中。我們的未來狀態不僅會跟隨我們的現在,而且在最嚴格的意義上將是其產物;兩者之間的聯繫將像種子與收成一樣真實。——有雙重的播種期和收成!順著肉體撒種不僅僅是指生活中的粗俗肉慾,那種會帶來最悲慘的匱乏和痛苦的生活,而是指所有的生活和工作,即使是那些從物質角度看最慈善、最值得稱讚的工作,當它們出於不純的動機時,也是如此。順著聖靈撒種不僅僅是指屬靈的職業,而是指在聖靈引導下所做的每一次播種。——[加爾文:我們的慷慨受到一種假設的限制,即任何落入他人手中的東西對我們自己來說都是損失,以及我們對自己生活前景的擔憂。保羅在這裡回應了這些觀點。——伯基特(Burkitt):那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也必在末日使我們復活,並以我們永遠不會失去的永生,來獎賞我們現在放棄那些我們無法保留的今生之物。——R.]

加 6:9。斯塔克:這條勸誡是作為一種鼓勵而發出的,作為一種最不具備對他人行使權威色彩的方式。因此,這是傳道人應該傾向於使用的方式。——基督徒在賽跑中可能會疲倦,因為他們發現了許多攻擊和障礙。那些用這句話鼓勵自己的人是有福的:我們行善不可喪志!播種期越勞苦,收成就越豐富。收成在來世;與將要到來的相比,現在的初熟果子是微不足道的。——基督徒並不貪圖獎賞,也不在功德的基礎上向神要求獎賞,但他們確實讓自己的工作變得甘甜,並透過獎賞的前景激勵自己保持活躍和忠誠。——[疲勞並不等於喪志。——在行善中,我們更容易喪志而不是疲勞。——疲勞可能來自懶惰的習慣。——時候到了是神的時候。——如果我們繼續工作,感到疲勞卻不喪志,我們就必收割。——R.]

加 6:10。霍伊布納:今生不可估量的價值在於我們有機會行善。屬肉體的人將來無法彌補他本有職責和機會去做的善事,例如,鐵石心腸的富人、疏忽的父親或牧師等。——斯塔克:人不應將紀念窮人推遲到臨終。Quod moriens das, ideo das, quod tecum ferre non poles; da igitur, dum vivis, et mercedem habebis(你臨終時給予的,是因為你無法帶走;因此,趁你活著時給予,你將得到獎賞)。——[布朗:基督徒在行善方面沒有限制,除了他行善的能力和機會所設定的限制之外。——對於基督徒來說,對基督徒不友善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是駭人聽聞的。——R.]——里格:正如神的家,即教會,有兩種,有形的和無形的,家裡的人也有兩種,即屬於有形教會的人,以及真正的信徒,他們的信心和心靈的真誠是無形的。由此可見,一個人對他的信徒同伴,即使只是在專業上如此,也比對其他宗教的人負有更多的愛;但對真正相信的同伴成員,即「信徒一家的人」這一稱呼特別適用的人,負有最多的愛。在今天,我們的任務是找出那些已經從字句的事奉進入宗教生活、進入聖靈事奉的人,並將他們視為特別託付給我們的信徒一家的人。——斯彭納(Spener):一個人除了普遍的紐帶外,與某人還有特殊的紐帶,他對這樣的人就負有更多的義務。因此,一個人對妻子,父母對子女,兄弟姐妹和血親之間,主人對僕人,一鎮之民或同住一屋的人,在愛的工作方面,比對其他人負有更多的義務;但這總是在不損害對鄰舍普遍之愛的前提下。

關於全段:基督徒在聖靈裡的行事為人應如何在彼此的行為中特別表現出來:(1)沒有人自高自大,而是當一個人跌倒時,另一個人扶他起來,並幫助他分擔重擔;(2)沒有人吝嗇地扣留自己的東西,而是樂意讓他人分享一切,並在行善上不喪志(特別是對那些在神的話語中傳授生命之糧的人)。——薩威(Sarwey):如果你們活在聖靈裡,就當隨從聖靈而行;如果你們隨從聖靈而行,就當在謙卑、寬容、對教師的感恩以及對弟兄的慷慨中行事;如果你們在其中行事,你們就走在祝福之中。——格洛克勒(Glöckler):關於神兒女的屬靈性:(1)什麼樣的人在神的話語中被稱為屬靈的;(2)他們對他人的義務,以及他人對他們的義務;(3)所有希望得救的人是否都必須成為屬靈的人;(4)一個人如何以及何時開始成為屬靈的人。——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基督徒對鄰舍的愛是隨從聖靈而行的主要部分:它表現為:(1)與鄰舍的愛心交往,且(a)在不追求野心的謙卑中;(b)在有幫助的恆久忍耐中;(c)在持久的忍耐中;(2)為鄰舍的益處而進行充滿愛心的活動:(a)在我們自己的居住地樂意促進教會和學校的發展,見加 6:6;(b)在更廣泛的圈子裡為福音的播種而熱心給予和幫助(加 6:7-8);(c)總體而言,在各種行善上不懈怠,特別是對信徒一家的人(加 6:9-10)。

關於加 6:1-5:自高自大。(1)它表現在哪裡。在於它沒有做加 6:1-2 中提到的事。(2)什麼能防止它:自我省察。

整個部分的單節經文幾乎每一節都能提供一個主題,特別是幾節經文具有格言的性質。

加 5:25。尼奇(Nitzsch)的聖靈降臨節講道文本與主題(Auswahl I. p. 177):—(1)這一聖靈降臨節宣告的根據。(a)屬靈生命需要透過行事為人來證明和揭示,否則它就不存在;(b)它需要透過行事為人來維持和增強,否則它就會喪失。(2)這一要求的實質:不是=放棄世界並殺死身體;也不是=不再尊重話語並違反律法;而是=在代贖的大能中追求聖潔。

加 6:2。適合婚禮講道的經文;加 6:7-8,禁食日、除夕或收割節經文;加 6:9,也是收割節經文。

腳註:

[33] 加 5:25。—[與格 Πνεύματι 在本節的每個成員中可能具有略微不同的力量,但「藉著」比「在」更能表達每個情況下的含義。——R.]

[34] 加 5:26。—[「變得虛榮」是 γινώμεθα κενόδοξοι 更字面且更正確的翻譯。——R.]

[1] 加 6:1。—[「即使」保留了 καί 的力量。——R.]

[2] 加 6:2。—Ἀναπληρώσετε 得到了強有力的支持;應優先於 σατε(與拉赫曼和肖特一致);後者可能是由前面的祈使語氣引起的。然而,它出現在 א 中,奇怪的是,我們在那裡看到了語氣的倒置,前一句中出現了 βαστάσετε。然而 א3. 讀作 βαστάζετε。[將來式 ἀναπληρώσετε 是 א3. B. F. G. 和大多數譯本的讀法;它被邁耶、德韋特、米爾、埃利科特、萊特富特所採用。不定過去式祈使語氣 σατε 出現在 A. c. D. E. K.、大多數草書抄本、蒂申多夫(後來的版本)、阿爾福德、華茲華斯中。不定過去式祈使語氣很少見,這是保留它的一個論點。如果保留它,英王欽定本(E. V.)是正確的,如果採用另一種讀法,則必須如上修正。這個問題不容易解決,因為外部權威幾乎是平衡的。——R.]

[3] 加 6:4。—[埃利科特如上所述進行了意譯。英王欽定本並不令人滿意。參見釋經註釋。——R.]

[4] 加 6:5。—[「重擔」是一個很好的翻譯。「負擔」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即它沒有區分 φορτίον 和 βάρη(加 6:2)。——R.]

[5] 加 6:9。—[Ἐγκακῶμεν 是正確的讀法。א. A. B. 拉赫曼、蒂申多夫、阿爾福德、埃利科特、華茲華斯、萊特富特。ἐκκακεῖν(公認經文 ἐκκακῶμεν)是否是一個真正的詞值得懷疑。——R.]

[6] 加 6:10。—[Ἄραοὖν「因此」,參見釋經註釋。——R.]

[7] 加 6:10。—[Ἐργαζώμεθα。讀作 ἐργαζόμεθα 的支持太弱。[所有現代編輯者皆如此。拉赫曼起初採用了後者,但很快就放棄了。——R.]

[8] [萊特富特提請注意,這句諺語出現在林後 9:6 中,涉及為耶路撒冷的貧窮聖徒募捐,加拉太人已被要求為此捐獻(林前 16:1);因此他推測這暗示了對他們習慣性吝嗇的一般性譴責。——R.]

[9] [或許正如萊特富特(Lightfoot)所建議的,這是為了帶出「自私」的概念。這不必過分強調,但在英文中最好保留為「to his own flesh」(為了他自己的肉體)。——R.]

[10] [阿爾福德(Alford)與埃利科特(Ellicott)否認這種指涉,但若作其他解釋則顯得平淡無奇,且若有其他含義,本可以透過某種方式表達得更好。——R.]

[11] [本節中明顯暗示的「志願主義」(voluntaryism)原則,在我們自己的國家得到了最令人欣慰的例證。布朗博士(Dr. Brown)所代表的教會(蘇格蘭聯合長老會,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of Scotland),不僅實踐了這一原則,而且堅決地捍衛它。——R.]

加拉太書 6:11-18

書信結語

使徒親筆所寫。他將自己與假教師作對比。因顧念自己的苦難而懇求未來能得安寧。祝福。

加 6:11-18

11你們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 [請看我用何等大的字,或我用什麼樣的字寫給你們]。 12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 [免得他們] 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13因為連他們自己 [甚至連他們] 受割禮的,連律法 [他們自己] 也不守;但願意你們受割禮,好在你們的肉體上誇口。 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15。 15受割禮不受割禮 [刪去「在基督耶穌裡」] 16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17。 18凡照此理而行 [將要行] 18的人,願平安 17、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 從 [刪去「從」] 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主 [刪去「主」] 19耶穌的印記。 18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常在你們心裡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常在你們心裡,弟兄們]。阿們。

釋經與考證

加 6:11。請看我用什麼樣的字 [或:我用何等大的字寫給你們(見下文)——R.] 親手寫給你們的。——保羅通常口述他的書信,但至少會親筆加上結語以作證明(參 帖後 3:17)。這封信也是如此。但由於這是他寫給加拉太人的第一封信,他請求他們留意 20 他的筆跡。這就是 πηλίκοις γράμμασιν(pēlikois grammasin,何等大的字/什麼樣的字)的含義,因此簡單地說就是「用什麼樣的字」。Ἔγραψα(egrapsa,我寫了),根據常見的書信慣用法;因此,不定過去式並非指已經寫好的部分,而是指保羅剛開始寫的結語。參見勞倫特(Laurent)在《使徒保羅書信批判》(zur Kritik der Briefe des Apostles Paulus),載於《神學研究與評論》(Studien und Kritiken),1864年第4期,第643頁及後續。他的解釋似乎比維瑟勒(Wieseler,本著作第一版所採納)的解釋更有理據。維瑟勒將其譯為:「看我用何等大的字」等,將這些話指涉整封書信,意指他想給讀者一個特別的愛之標記,即用相當大的、因此異常清晰的字體寫給他們,而且不是像平常那樣透過代筆人,而是親手寫的。針對這一點,勞倫特反駁道:在如此深刻而嚴肅的論述之後,使徒怎可能回顧他已經寫下的字體,並對其外觀發表如此瑣碎的評論?此外,這些字體一點也不大;並不比我們的大多少。在保羅時代,草書已經在使用。因此,雖然代筆人可能用安色爾字體(uncial letters)書寫,但保羅本人卻是用草書書寫的[!?] 21 ——但在這種情況下,他親手加上結語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證明這封信。因為結語異常地長。保羅寫作的動力,也是出於希望在加拉太人的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關於他本人與假教師的對立。

[在解釋這一節時出現了兩個問題:1. 使徒引起注意的對象是什麼;2. 他指涉的範圍有多大。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 πηλίκοις γράμμασιν 的含義,第二個問題主要(但不完全)取決於 ἔγραψα 的語氣。1. 我們可以相當確定地確定 πηλίκοις γράμμασιν 的含義。Πηλίκος(pēlikos)僅出現於此處和來 7:3(那裡是指大小,儘管是在倫理意義上),與 πόσος(posos,「多少」)並非同義詞;因此「多少字」=「多大的信」是不正確的;複數 γράμματα(grammata)也不意味著「信」,保羅總是使用 ἐπιστολή(epistolē)。此外,γράφειν γράμμασιν(graphein grammasin,用字書寫)這一短語在「寫信」的意義上從未出現過。Πηλίκος 也不等同於 ποῖος(poios,施莫勒等人持此觀點,「什麼樣的」);埃利科特正確地將這種解釋定性為武斷的。它的意思是「多大」,指大小,暗示由於某種原因,保羅親手寫的內容比平時(或者比代筆人習慣使用的)字體更大。沒有必要將其解釋為字跡醜陋。說這種指涉是瑣碎的,並非有效的反對意見,因為保羅寫過的其他事情也可以同樣地被談論(參 提後 4:13)。參見邁爾(Meyer)、阿爾福德、埃利科特、華茲華斯(Wordsworth)和萊特富特。2. 他指涉的範圍有多大?換句話說,保羅是親手寫了整封信,還是僅僅寫了這些結語?不定過去式暗示了前者,除非它是書信體的不定過去式。但舉證責任在於那些堅持這一點的人。此外,如果指涉僅限於後面的內容,那麼選擇書信體的不定過去式似乎很奇怪。我們或許不能僅從這個詞來決定這個問題,但還有其他考慮因素可以支持整封信的親筆性質:a) 引起對字體大小的注意,可能是為了證明保羅寫了整封信,沒有使用代筆人(代筆人通常寫得更快,因此字體較小),這將是他真誠與愛心的證明。b) 這封信很大程度上是個人的辯護,因此更有可能是親筆信。c) 阿爾福德發現這封信在風格和用詞上與教牧書信(他認為是親筆信)有相似之處,參見第三卷《新約導論》第4、79頁及後續。d) 華茲華斯提到了本信中引用的哈巴谷書經文(加 3:11),並在先知被要求用大字寫下「義人必因信得生」的命令中,發現了這封關於同一主題的書信也是用類似字體寫成的暗示。(然而,這並沒有太大的分量。)儘管 ἔγραψα 的使用並非決定性的,但結合 πηλίκοις 的含義以及上述考慮因素的分量,假設保羅寫了整封信要安全得多;這種觀點的可能性很大。(阿爾福德、埃利科特和華茲華斯最堅決地持此觀點。)有一種猜測認為字體的大小或不規則是由於保羅視力不佳,但這必須被視為僅僅是一種猜測。參 加 4:15。保羅不可能不擅長寫希臘文。——R.]

加 6:12。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使徒用簡潔尖銳的語言(加 6:12-13)刻畫了假教師的陰謀。他們是那些想要獲得好名聲(εὐπροσωπῆσαι,euprosōpēsai)的人,但儘管如此,他們仍活在肉體中,隨從肉體的私慾 22,並逃避苦難。因此,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Ἀναγκάζουσιν ὑμᾶς περιτέμνεσθαι = 「忙於強迫你們受割禮」。)因為這樣做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Τῷ σταυρῷ(tō staurō)不是:因為十字架,而是:藉著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本身被描繪為逼迫者——這對這些人害怕十字架是一個生動的形象,因為它帶來了逼迫。但基督的十字架只有在被傳講並承認為救恩的唯一條件時,才會帶來這種逼迫(即來自猶太人的逼迫),而當割禮被視為救恩的條件時,情況就並非如此。因此,他們堅持這一點,以逃避逼迫。[將 τῷ σταυρῷ 視為原因或場合的與格似乎更好(邁爾、阿爾福德、埃利科特及許多其他人皆如此)。施莫勒實際上在他的解釋性註釋中提出了這一觀點。它不能意指「帶著十字架的苦難」(維納,Winer)。兩者的反對意見在於「基督的十字架」意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之死」(布朗),而這個含義不允許這些解釋。——R.]

加 6:13。保羅立即解釋了強烈的 μόνον(monon,「無非/只」)(加 6:12)。他們對此沒有別的觀點,除了所指出的那個——純粹利己的觀點——他們並不關心律法本身;因為連他們自己受割禮的,連律法也不守。——對於受割禮者,或那些接受割禮的人 [指猶太化黨派;完成式或許更多指向領袖,現在式則指向當時正在強制執行此儀式的黨派——R.],儘管他們對割禮充滿熱忱,但本應期望他們遵守律法。然而,他們的行為是虛偽的。當他們渴望你們受割禮時,並非為了律法的利益,而只是為了在你們的肉體上誇口,好讓他們能自誇;而且,這更是加拉太人的 σάρξ(sarx,肉體),將成為他們誇口的對象:這可以從物理上理解,指要在他們肉體上施行的割禮;或者以類似於加 6:12 的意義理解,因為如果加拉太人接受割禮,他們就會隨從 σάρξ 及其暗示,會表現出一種肉體的軟弱和順從,而這些人隨後會將其誇耀為自己的工作。[後一種觀點更可取。——R.]

加 6: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對於假教師這種罪惡的誇口(對他們來說,基督的十字架或多或少是一種絆腳石,且他們不願為此受任何逼迫),保羅反對以自己的誇口,其主題正是這基督的十字架。——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邁爾錯誤地認為保羅希望提到他官方誇口的主題,以對抗假教師的官方吹噓,因此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理解為傳講基督的十字架,而非事實本身。[在第四版中,邁爾說:只有基督的十字架應該是他 καυχᾶσθαι(kauchasthai,誇口)的主題,即: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之外,沒有別的作為他信心、生命、盼望、勞苦等的基礎、內容和神聖保證。」——這當然不會受到施莫勒的反對。——R.] 維瑟勒:——保羅與這些猶太化主義者形成對比,根本不想誇耀他是什麼、有什麼或做什麼,因此也不誇耀他的官方勞苦,而只誇耀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Διʼ οὖ(di' hou)最自然地指代主要概念「十字架」,而非「我們主耶穌基督」。[無論關係代名詞是指向哪一個,含義顯然是一樣的;「藉著它」意指藉著基督的十字架;「藉著他」意指藉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儘管如此,有一種觀點很有力,即緊接在前的「表達得如此充分且凱旋,如此重要且被強調」的主題,使另一個詞黯然失色。(不必假設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找到 ἐν ᾦ,en hō)。此外,隨後提到的與世界斷絕團契的思想,似乎暗示了這裡更多的是與基督的團契,而非與十字架的團契。參見邁爾、阿爾福德和埃利科特,以及另一方的加爾文、本格爾、布朗和萊特富特。——R.]

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保羅並非藉此說明,例如,為什麼他不能再誇耀別的事物,即因為對他而言沒有別的事物存在(邁爾),而是用簡短而深刻的詞句,揭示了十字架因其運作而對他具有的意義。當然,這僅僅是因為十字架對我而言是信心的對象,因為我藉著信心與之保持內在的團契(參 加 2:19),[或者,更好的是,與作為被釘十字架者的基督本人保持團契——R.],以至於在我身上也完成了一次釘十字架。然而,保羅在這裡並非僅僅談論他或他的舊我已經被釘十字架的事實。他認識到他的舊我是與世界糾纏在一起的,並認識到這種與世界的糾纏是其顯著特徵,他說,他所依附的世界已經對他釘在十字架上,即:世界在他眼中已被定罪,甚至已死 = 對他而言已完全失去了所有意義、所有吸引力,因此他與世界的團契已完全斷絕。當然,保羅與基督十字架的信心團契 [或被釘十字架的基督——R.] 對世界本身沒有直接作用,而僅對其屬於他的部分,即他與世界的團契產生作用。——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同樣地,他也對世界釘在十字架上。他被釘十字架自然是他與基督十字架信心團契的結果(參 加 2:19),但回想起他過去與世界的糾纏,他宣稱自己「對世界」釘在十字架上,說在世界的眼中,他也是一個獻身於死的人,甚至是一個死人,因此他對世界不再有任何吸引力,世界與他再無瓜葛,它與他的團契也已完全解體。因此,這種雙重陳述以最強烈的方式表達了他與世界之間所有紐帶的絕對解體。對他而言,這一結果顯得是一種收穫,他從中看到了誇耀基督十字架的一個新理由。第二個子句 κἀγὼ τῷ κόσμῳ(kagō tō kosmō,我也對世界)似乎也暗示了肯定的陳述,即世界不僅不再視他為自己人,而且還恨惡並逼迫他,從而精確地做了他的對手們試圖避免的事情(加 6:12);然而保羅將其視為無物,只誇耀基督的十字架,儘管它帶來了這些後果;他對從中獲得的收穫評價如此之高。

加 6:15。因為。——他立即給出了他決定只誇耀基督十字架的原因(不是為了 δι’ οὖ,邁爾)。——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一切都取決於後者,前者則無關緊要。但正是基督的十字架引向了這種新造,並且是透過 δι’ οὖ(加 6:14)所描述的運作。這種世界與舊人彼此的相互釘十字架,是舊人的死亡和新人的開始。[Καινὴ κτίσις(kainē ktisis,新造)很可能是被動的,即被創造之物,是神進行新造的結果。——R.]

加 6:16。凡照此理而行的人。——在加 6:15,保羅陳述了一個原則;在這裡,他將其指定為一個人應該遵循的標準。對於所有將這樣行的人(未來式適用於從收到這封信之後的時間;保羅希望這封信對讀者產生歸正和堅固的作用),他祈求平安 23(參 加 1:3)和憐憫,從而表明了這一標準的高度重要性。由於這屬於結語,最好將其視為一種祝福;其他人則將其理解為一種陳述,補上 ἔσται(estai,將會有)。對「和神的以色列民」的正確解釋是解釋性的 = 即 [因為他們是神的以色列民——R.]。因為這裡沒有理由讓猶太基督徒顯得特別突出;此外,包容性的 ὅσοι(hosoi,凡)不允許在此處首次增加民族區分,並命名其他人,這些人甚至看起來並不需要按照這個標準行事。另一方面,「將所有按照這種反猶太化標準行事的人,指定為神的以色列民,即真正的神權子民,在這一莊嚴的結尾,可以說是整封書信的凱旋。」——邁爾。[埃利科特懷疑 καί(kai,和)是否具有如此強的解釋力,並傾向於將其視為連接詞,彷彿使徒的思想轉向了他肉身中的同胞;但對這一觀點的釋經反對意見很大,而另一種解釋非常合適,因此必須採納。——R.]

加 6: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即:透過繼續聽從假教師;因為我(ἐγώ,而非那些逃避逼迫的假教師)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即耶穌的 stigmata(烙印),即證明我是耶穌真正僕人的證據(στίγματα,指主人烙在奴隸身上的標記),即我在使徒職分中所忍受的虐待和逼迫的所有痕跡、傷疤、傷口等。「耶穌的」,即我的主人、元帥、神,因為奴隸、士兵和信徒都帶著這樣的標記。參見華茲華斯和萊特富特在該處的註釋。——R.]

加 6:18。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常在你們心裡。——Μετὰ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ὑμῶν(meta tou pneumatos hymōn);我們不應認為他沒有寫簡單的 μεθ’ ὑμῶν(meth' hymōn,與你們同在)有什麼特殊的意圖;但我們不應忽視這一表達中的重要意義。恩惠運作,並且旨在運作於人的 πνεῦμα(pneuma,靈)之上;只有這樣,它才能真正且充分地運作,而他正是希望他們得到這種充分、真正有益的恩惠運作。——弟兄們。——Ἀδελφοί(adelphoi):「這封書信,其基調普遍嚴厲,卻以這個稱呼結束,其中表達了未曾改變的弟兄之愛。」邁爾。[本格爾:Ita mollitur totius epistolæ severitas(整封書信的嚴厲由此緩和)。——R.]——阿們。

教義與倫理

基督的十字架是真正基督教的試金石。保羅在本節中對猶太化教師所說的話,經適當調整後,驚人地適用於絕大多數名義上的基督徒 24。他們絕不想在整個範圍內遵守律法,那對他們來說太沉重了;相反,他們訴諸於他們確實相信基督這一事實,因此從律法的軛下得釋放。但現在另一方面,他們同樣不願意在信心的整個範圍內相信基督;其中不方便的部分,他們就拋棄了,那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即:就其作為平息良心的手段而言,它是被樂意接受的,但就其包含舊人的死亡以及進入與基督十字架的團契而言,他們卻一點也不想要。相反,人們轉向了原本被鄙視的律法,並武斷地使律法由這或那一點組成,某種實踐,某種禁慾,並想像自己在那裡滿足了神所有更嚴格的要求,然而他們卻遠未達到這句話的境界: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我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基督的十字架是真正基督教的試金石;正是在這裡,救恩和安慰才得以尋求,到目前為止,誇耀基督的十字架並非那麼困難,許多人也樂意這樣做。但救恩和安慰必須專門在其中尋求,不再在世界中,不再在自己身上,其他一切都應被視為損失,而另一方面,與基督十字架的團契則不應被視為損失;簡而言之,必須產生一個新造的人。這就是基督徒的「準則」(加 6:16);只有按照這一準則引導自己的人,才成為並真正是基督徒。這很難,但並非不可能。神將藉著祂律法的訓導來幫助,並將引向信心,並將賜下聖靈給信心,聖靈幫助人達到新造。——參見羅斯(Roos):「保羅表明,一個人對基督及其十字架的看法並非完全無關緊要。如今,許多人說:我禱告、閱讀、聽道,我並非最壞的人。一個聰明的世俗人說:我做了許多惡事,但我心中仍有良善,在我的惡行之間,我也做了一些好事。神會看我的好的一面。現在我們該拿拿撒勒人耶穌怎麼辦?在這裡,世界退縮了。最後它說:讓他作為一個好教師吧,他告訴我們,神不僅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祂愛像我們這樣有德行的人。也讓他成為模仿的榜樣吧。最後,如果有人願意這樣想,也讓他成為救贖主吧,他為我們獲得了自由,讓我們可以在一條寬闊而平坦的道路上,帶著一點點美德,輕率地奔向永恆,儘管我們有邪惡,卻不必害怕懲罰。現在考慮一下,這是否是保羅的福音,他是否這樣傳講基督。這樣的人能說他只誇耀基督的十字架,並且藉著它,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他也對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嗎?他經歷過新造嗎?年齡、職位、與人的交往所賦予他的修養,配得上這個崇高的名字嗎?他在基督耶穌裡嗎?他有信心,以他現在的樣子,站在聖潔的神面前嗎?讓他,在反思的時刻,問自己這個問題,並聽聽神和聖經對此的回答。也許神會如此恩慈,向他啟示保羅所傳講的福音,如果真是這樣,他會驚訝地發現,在此之前,他在不知不覺中擁有了一種虛假的宗教。願憐憫與平安臨到每一個因此被帶回正途的人。」

講道與實踐

加 6:12。里格(Rieger):——在每個時代,都有世界堅持要人讓步的地方,然後同意在其他方面保持不變。而任何不同意這種不純粹混合的人,不僅必須受逼迫,而且必須承受責備,即他自己要負責,他受苦僅僅是因為他自己的任性。——赫丁格(Hedinger):——你們這些加拉太的教職人員,你們有多少千個弟兄?一把大麥、歡快的面容、確定的友誼、有利的贊助人是你們的安慰;諂媚和見風使舵,你們認為會讓人出人頭地。我不同意你們。摩西的道路和選擇是最好的。埃及紫袍前的基督之責。——斯塔克(Starke):——愛確實必須掩蓋和原諒鄰舍的過錯,但對於偽君子和誘惑者,為了警告,必須撕下他們的假面具;特別是那些職責所在的人更應如此。——斯彭納(Spener):——基督的教義傳講基督的十字架,並給傳講它的人帶來十字架。

加 6:13。赫丁格:——傳講給別人,自己卻是個被棄絕的人,把重擔加在別人身上,自己卻連一個指頭也不動,這是何等的虛偽!——斯塔克:——這是假教師和宗教狂熱者的屬性,他們只關心外表,讓人改宗,至於他以後信什麼則不管。這是一種肉體的熱心,對名聲有強烈的渴望。

加 6:14。斯塔克:——基督徒不應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恥,而應以單單藉此稱義和得救而誇口。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信心,通常會帶來與祂受苦的團契,以至於一個人必須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基督。——一旦靈魂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它與世界中盛行的罪惡的紐帶就鬆開了。——基督徒可能擁有許多連世界都尊重的東西,但心不能停留在上面。——路德:——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即:我認為世界是被定罪的;同樣地,我也對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即:它認為我是被定罪的。因此我們互相定罪。我咒詛它所有的人類義、教義和工作,視為魔鬼的毒藥,它反過來也咒詛我的教義和工作,視我為一個惡人等。

加 6:15。路德:——「新造的人」並不意味著一個人穿著不同,表現出與以前不同的樣子,而是意味著心靈的更新,這是由聖靈帶來的。由此產生了外在生活的改變。因為當心藉著福音獲得新光時,外在的感官也必然會改變。耳朵不再喜歡聽人類的夢想和愚蠢的消息,而只喜歡聽神的話語。口不再誇耀人自己的工作、義和修道院的規條,而誇耀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憐憫。這就是一種改變,它不在於言語,而在於工作和能力。

加 6:16。[伯基特(Burkitt):——1. 基督教是一種行走:一種自由和自願的運動,一種統一而平穩的運動,一種進步的運動,一種持續的運動。2. 這種行走是按規矩行走。基督徒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可以隨心所欲地遊蕩。3. 規矩是新造之人的律法。新造的人,在其原則和運作中,成為我們順服的基礎、模式和方向,我們根據它來構建和衡量我們生活中的所有行動。4. 那些這樣行的人所享有的蒙福特權:平安與憐憫。5. 這樣的人是真正的以色列民:比作為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要大一千倍的特權。——R.]——里格:——即使一個人不能接受那些在肉體上裝飾門面的人所提供的無神平安,但一個人透過堅定地守在自己信心的範圍內,也能享受神聖的平安,而憐憫則作為對許多人以不義的審判加諸於我們之事的補償。

加 6:17。斯塔克:——主背負重擔的僕人有權不受攪擾。——沒有必要不斷地與無益的喋喋不休者爭辯以捍衛真理,特別是在真理已經一次又一次地針對他們得到辯護的情況下。——路德:——因為我是基督的僕人,並按照正確的規矩行走,即:因為我公開承認,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人能獲得救恩,因此我也必須穿上我主的制服,這制服並不包括像法蘭西斯那樣,我在自以為是的意志崇拜中強加給自己的標記和傷疤,而是像那些在我不願或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了耶穌的緣故,由世界和撒但強加給我的標記。

加 6:18。斯塔克:——恩惠是保羅書信的開始、中間和結尾。正如宗教的開始是恩惠,其進步也取決於恩惠。基督徒啊,你在向人的懇求中,既找不到恩惠也找不到安慰嗎?不要灰心!你主耶穌的恩惠依然確信地屬於你。——讓每個人都確保自己是保羅親愛的弟兄,即神真正的孩子;這樣他也可以為自己祈求神恩惠常與他同在,並帶著信心的阿們。——[布朗:——使徒就這樣結束了這封令人讚嘆的書信,並以他的榜樣向我們展示了什麼是奉主耶穌的名做一切事,藉著他感謝父神。——R.]

逃避十字架,還是誇耀十字架?宗教中的決定性問題。——利斯科(Lisco):——基督十字架誇耀的無與倫比的價值:1. 一個人只能出於不值得的動機拒絕承認這一點。a) 這種拒絕的存在;b) 為什麼許多人拒絕:α) 因為一個人只想在肉體上裝飾門面,β) 因為一個人不願與基督的十字架一同受逼迫,γ) 因為一個人想為自己並藉著自己獲得誇耀。2. 為什麼基督的十字架如此值得誇耀:a) 為了在那上面所發生的事;b) 為了基督的十字架在祂子民的心中和生活中所結的果子:α) 就他們對待世界的態度而言,β) 就他們對待他人的性情而言:他們對志同道合的人懷有熱切的愛;他們蔑視那些想法不同的人的攻擊;他們希望所有人都能成為並保持祂恩惠的分享者。

[使徒首先辯護了他的使徒職分,然後是他的福音,但這是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嗎?不,在某種意義上,加 6:14 是整封書信的總結;所有這些辯護、這種熱忱、這種大膽、這種溫柔,都只是在誇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許多人看見十字架,有些人信靠它,但並非所有這些人都誇耀它。為什麼不呢?因為他們與基督的團契還沒有達到那種程度,以至於世界對他們釘在十字架上,而他們也對世界釘在十字架上。——那些誇耀基督十字架的人,已經為基督和祂的十字架贏得了榮耀。——在許多關於加 6:14 的著名講道中,可以提到阿特伯里(Atterbury)和貝弗里奇(Beveridge)主教的講道,以及麥克勞林(McLaurin)、薩默菲爾德(Summerfield)和麥克切尼(McCheyne)的講道。——R.]

[12] 加 6:11。——[英王欽定本(E. V.)在翻譯「你們看」和「何等大的信」時顯然是不正確的;提供給我們選擇的兩種解釋已在上面給出。參見釋經註釋。不定過去式 ἔγραψα 必須翻譯為:「我已經寫了」,如果它不是書信體的不定過去式;「我寫了」(美國聖經公會譯本)在字面上是正確的,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使徒思想的適當英文表達。——R.]

[13] 加 6:12。——[Μή(mē)在公認經文(Rec.)中被錯誤地放在 ἵνα(hina)之後。它應該跟在 Χριστοῦ(Christou)之後。Διώκωνται(diōkōntai)是 א. B. D. E. 的讀法,被格里斯巴赫(Griesbach)、肖爾茨(Scholz)、拉赫曼(Lachmann)、邁爾、阿爾福德、埃利科特、萊特富特、華茲華斯所採納。蒂申多夫(Tischendorf)(與 A. C. F. G. K. L. 一起)讀作 διώκονται(diōkontai);這是一個不太可能的語法錯誤,源於 ωο 的頻繁互換。——R.]

[14] 加拉太書 6:13。—公認經文(Rec.)作 περιτεμνόμενοι(受割禮者);然而,περιτετμημένοι(已經受割禮者)這一讀法受到 Griesbach 的推薦,並被 Lachmann 和 Scholz 所採納。「說得對;完成時態是絕對必要的,因為這裡指的是猶太主義的教師。現在時態是由抄寫員引入的,他們剛寫完 περιτέμνεσθαι,或許是聯想到了加拉太書 6:3。」——Meyer。[如果完成時態是正確的讀法,我們必須譯為「那些已經受了割禮的人」,或簡稱為「受割禮者」;但現在時態不僅是較難的讀法(lectio difficilior),而且得到了壓倒性的外部權威支持(א. A. C. D. E. K.,以及許多譯本);因此,Tischendorf、Alford、Ellicott、Lightfoot 和 Wordsworth 都採用了這一讀法。——R.]

[15] 加拉太書 6:14。—Τῷ(冠詞)被 Lachmann 根據重要的權威文獻刪除。[א. A. B. 等;Alford 和 Lightfoot 刪去了該冠詞。這裡有很大的懷疑空間,因為刪除的原因既可以歸因於前一個音節的相似性,也可以歸因於為了與無冠詞的 κόσμος(世界)保持一致;Meyer、Tischendorf、Ellicott 和 Wordsworth 則保留了它。——對所有建議的修訂進行仔細檢查後,給人的印象是,英王欽定本(E. V.)對本節的翻譯不應有絲毫改動。——R.]

[16] 加拉太書 6:15。—Ἐν γὰρ Χριστῷ Ἰησοῦ(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很可能是一個來自加拉太書 6:6 的解釋性註腳(gloss),儘管 א. 手抄本中包含了它。我們應該只讀作:οὔτε—γάρ(既不……因為)。[支持較長讀法的手抄本權威性很大,但許多古譯本都遵循較短的讀法,且從加拉太書 6:6 引入的可能性極高,因此 Tischendorf 和幾乎所有的編輯者都採用了較短的讀法。——R.]

[17] 加拉太書 6:15。—ἐστίν(是);Elz. 和 Matth. [以及公認經文] 採用了 ἰσχύει(有功效,源自加拉太書 6:6),這與決定性的權威文獻相悖。

[18] 加拉太書 6:16。—Στοιχήσουσιν(將要按規矩行事)。στοιχοῦσιν(按規矩行事)這一讀法得到了 Griesbach 的認可,被 Lachmann 置於邊註,並被 Tischendorf 採納。Meyer 正確地問道:「抄寫員有什麼理由將其改為將來時態呢?」[支持將來時態的權威文獻很有分量;改為現在時態更易於解釋;將來時態稍微困難一些。Meyer、Alford、Lightfoot 和 Wordsworth 採納了此讀法;因此譯為「將要按規矩行事」。——R.]

[19] 加拉太書 6:17。—Κυρίου(主)被 Lachmann 和 Tischendorf 刪除,[Meyer、Alford、Ellicott、Lightfoot 根據 A. B. C. 的權威刪除;——R.];這很可能是從加拉太書 6:18 引入的,但 א. 手抄本中有 τοῦ κυρίου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主耶穌基督)。[Wordsworth 秉持他一貫的保守傾向,遵循了公認經文。——R.]

[20] [Ἴδετε 是祈使語氣;應譯為「看哪」,而不是像英王欽定本(E. V.)那樣譯為「你們看」。——R.]

[21] [目前尚不清楚這一陳述是 Schmoller 根據他自己的權威,還是根據 Laurent 的權威所作。似乎沒有其他權威支持這一點。恰恰相反的可能性更大。——R.]

[22] [或者譯為:「在僅僅屬於肉體生命的事上裝出體面的樣子」。——R.]

[23] [Wordsworth 指出,這是新約中唯一一處 εἰρήνη(平安)置於 ἔλεος(憐憫)之前的經文。——R.]

[24] [這在撰寫本注釋時是真實的,但在任何地方都部分適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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