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4 章

約翰一書 4:1-6

  1.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與勸勉

1Jn 4:1-6

1親愛的,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1 上帝的沒有: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到世上去了。 2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2 上帝的靈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 3 肉身來的,就是出於 3 上帝的; 4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 1 上帝的;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5 4你們是出於 1 上帝的,小子們,並且 5 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他們是出於 1 世界的:所以說話出於 1 世界,世人也聽從他們。 6我們是出於上帝的;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不是出於 1 上帝的,就不聽從我們。 6 從此 7 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釋經與考證

靈的差異使得試驗成為必要,1Jn 4:1。

1Jn 4:1。親愛的:——使徒以 ἀγαπητοί(親愛的)開始,如 1Jn 3:21 [參見 1Jn 4:7,1Jn 3:2。——M],帶著蒙上帝收養之共同福分的喜樂意識,並懇切地勸勉那些蒙上帝所愛的人展現弟兄之愛。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這裡,正如在 1Jn 2:18-28 中,使徒提到了假教師。那些必須在聖靈( 1Jn 3:24 )的大能中信靠上帝兒子之名( 1Jn 3:23 ),並有聖靈向他們的心作見證,證明他們是上帝兒女的人(參見 Rom 8:16 ),不可相信一切的靈。這裡指的是靈的複數(πάντι πνεύματι),不是雙數而是複數。因此,我們必須將此表達理解為那些有靈作見證的人的靈。每個人類的靈都有其獨特性、特殊的恩賜與觀點、表達方式,而那激勵、運行的聖靈並不改變或使之劃一。許多靈可能會贏得我們的讚許、同情與關注,卻並非受上帝的靈所影響。因此有了這項警告,由於其重要性,隨即附上了勸勉:「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沒有。」[胡特(Huther):πνεῦμα(靈)的概念與 ψευδοπροφῆται(假先知)密切相關。真正的先知說話,正如我們在 1Pe 1:21 所讀到的,是 ὑπὸ πνεύματος ἁγίου φερόμενοι(被聖靈感動);他們作為其發言人(πρόφημι)所傳達的啟示,其源頭是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聖靈)或 πνεῦμα τοῦ θεοῦ(上帝的靈),這所描述的並非他們心智的一種情感,而是不同於他們自身個性的神聖大能,激勵並影響著他們(δύναμις ὑψίστου,至高者的大能,是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 的同義詞,Luk 1:35)。這 πνεῦμα 藉著先知說話,進入他的 πνεῦμα 並將要啟示的真理傳達給他;因此先知的 πνεῦμα 就成為了 πνεῦμα ἐκ τοῦ θεοῦ(出於上帝的靈)。但由於每位先知都有自己的 πνεῦμα,儘管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 是「一」,卻存在著多個先知之靈。在假先知的情況下,情況則相反。他們也受到一個靈體的影響,即那 πνεῦμα,那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οὐκ ἕστι(不是出於上帝的),即 πνεῦμα τῆς πλάνης(謬妄的靈);這靈也是「一」,但由於它以謊言滲透了假先知的 πνεῦματα(靈),使他們變得像它一樣,我們可以說每位假先知的 πνεῦμα 都不是 πνεῦμα τῆς ἀληθείας(真理的靈),而是 πνεῦμα τῆς πλάνης(謬妄的靈)。——索西尼(Socinus)的理性主義解釋(「某種程度上受啟示的人類感官」)和埃皮斯科皮烏斯(Episcopius)的解釋(「教義」),以及呂克(Lücke)、德·韋特(de Wette)和加爾文(Calvin)對 πνεῦμα=λαλοῦντες ἐν πνεύματι(在靈裡說話)的隱喻性建構,同樣是不相關的。——M.]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沒有。——約翰顯然是在談論靈的複數(τὰ πνεύματα)。約翰要求的是 δοκιμάζειν(試驗),即在 κατέχειν(持守,1Th 5:21 )之前的謹慎批判,而不是盲目地接受與同意(πιστεύειν),他要求所有人都這樣做,正如保羅所要求的,Rom 12:2;Php 1:20;Eph 5:10;1Co 10:15;1Co 11:13,儘管有些人可能有辨別諸靈的特殊恩賜( 1Co 12:10:διακρίσεις πνευμάτων)。加爾文:「他對……個別信徒說話」,這與洛里努斯(Lorinus)的觀點相反:「並非人人都能試驗;教會中必須有一位關於信仰與道德問題的最高審判者;毫無疑問,那就是教宗。」[這對羅馬天主教徒來說可能是決定性的推理,但會被新教徒徹底拒絕,因為這是一種違背聖經的武斷說法。——M.]。這種解釋的謬誤顯而易見,既源於本文的目的(每個人都應該知道:εἰ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ίν,他們是否出於、源於或來自上帝:即承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來,1Jn 4:2 ),也源於促使進行這種試驗的危險,每個人都暴露在這種危險中,這使得決定成為必要 [使徒接著說明為什麼這種試驗是必要的。——M.]。

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到世上去了。——這些 ψευδοπροφῆται(假先知)對應於 ἀντιχρίστοις(敵基督者, 1Jn 2:18 )。參見 Mat 7:15;Mat 24:11;Mat 24:24(其中也提到了 ψευδόχριστοι,假基督),2Pe 2:1(其中 ψευδοδιδάσκαλοι,假教師,與舊約的 ψευδοπροφῆται 並列)。預測未來並非此處的重點,正如它通常不構成先知的主要特徵一樣;他從 πρόφημι(預言/代言)得名,因為他背後彷彿有激勵他的靈,他將其思想說出並宣告出來。真正的先知必須與影響他的隱藏 πνεῦμα 明確區分開來,真正的先知是 ὑπὸ πνεύματος ἁγίου φερόμενος(被聖靈感動, 2Pe 1:21 );這 πνεῦμα 是 δύναμις ὑψίστου(至高者的大能, Luk 1:35 )。祂與先知聯合的點,是先知的 πνεῦμα,作為一個受影響的器官,必須與透過它運作的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 明確區分開來;因為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 是啟示的源頭與原則,進入先知的 πνεῦμα,移動並賦予先知,激勵並提示他,因此先知的 πνεῦμα 成為了 πνεῦμα ἐκ τοῦ θεοῦ(出於上帝的靈),但這樣做並沒有抹殺或廢除先知靈魂的特徵,無論是在氣質、表達方式,還是對屬靈或物質世界特定關係的資格方面。因此,儘管影響他們的高效原則是統一的,但 πνεύματα(靈)的數量與 προφῆται(先知)的數量一樣多。但在這 πνεῦμα ἅγιον(聖靈)、πνεῦμα τῆς ἀληθείας(真理的靈)旁邊,還有一個 πνεῦμα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敵基督的靈, 1Jn 4:3 ),即 τῆς πλάνης(謬妄的靈, 1Jn 4:6 ),它造就了 ψευδοπροφήτας(假先知),其靈是不可信的。πνεῦμα 和 πνεύματα 並非絕對指 ψευδοπροφῆται(加爾文、呂克、德·韋特等人),也不是指 sensus hominis aliquo modo inspiratus(索西尼),也不是指 doctrina(埃皮斯科皮烏斯),也不是指激勵人的超人原則(希臘教父、奧古斯丁、路德、斯彭納、本格爾(spiritui, quo doctor aliquis agitur)、尼安德、杜斯特迪克等人)。參見胡特 [我在上面「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條目下翻譯了他的註釋。——M.]。——關於 ἐξεληλύθασιν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出來到世上),杜斯特迪克恰當地將其與 1Jn 2:18 的 γεγόνασιν 進行了比較。在 ἐκ τοῦ θεοῦ(出於上帝)之後,我們應該補充對「差遣」的參照,即傳教活動,在假先知的情況下,這是對使徒和先知的模仿;他們來自、源於、走出那使他們成為先知的人。參見 Joh 8:42;Joh 13:3;Joh 16:27 等;參見 Joh 17:18;Mat 13:49。因此,這既不等於 in publicum prodire(公開出現),如 Mat 13:3;Mat 26:55;Mar 1:35;Mar 8:11;Act 7:7(格勞秀斯、卡洛夫、呂克等人),也不等於 ex apostolis et eorum ecclesia(從使徒及其教會出來),如 1Jn 2:19(S. 施密特),也不等於 ex sedibus suis(從他們自己的駐地出來),2Jn 1:7(本格爾)。——關於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到世上),參見 Joh 6:14;Joh 10:36。他們來到基督被差遣來救贖、屬於祂的世界,目的是用他們的 αἱρέσεις(異端)來毀滅它( 2Pe 2:1 )。

試驗的標準。1Jn 4:2-3。

1Jn 4:2。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Ἐν τούτῳ(在此)顯然指向隨後的句子,而 γινώσκετε(你們可以認出)不是直陳語氣,而是像 πιστεύετε(你們要信)、δοκιμάζετε(你們要試驗, 1Jn 4:1 )一樣,是命令語氣 [另一方面,阿爾福德(Alford)鑑於 ἐν τούτῳ γινώσκομεν(在此我們知道)非常頻繁,傾向於類比並將其視為直陳語氣;但胡特、德·韋特、呂克和大多數註釋家將其視為命令語氣。——M.]。——τὸ πνεῦμα τοῦ θεοῦ(上帝的靈)表示聖靈,這從表達本身和 1Jn 4:3 的對立面 τὸ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敵基督的靈)中顯而易見;因此,這裡指的不是 loquens de spiritualibus ex inspiratione divina(因神聖啟示而談論屬靈事物的人,萊拉)。但隨後的內容表明,我們必須考慮在先知靈魂中運行的神聖之靈,即: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Ὁμολογεῖν(承認)是對教義真理的口頭承認(參見 2Jn 1:10),如 1Jn 2:23(杜斯特迪克、胡特等人);這裡並未指與基督徒生活相符的行為(希臘教父、奧古斯丁、比德),儘管這裡只能是指在內住的上帝之靈影響下,從心裡的信心發出的口頭承認,如 Rom 10:9-10;參見 1Jn 5:11 sq.; 1Jn 2:22 sq.。——承認的對象:Ἰησοῦν Χριστὸν ἐν σαρκὶ ἐληλυθότα(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來的)。形式是名詞性的客觀從句;因此應保留分詞形式,避免將其譯為不定式,如:耶穌基督是或已經成了肉身來;這不是一個謂語句子,而是 ἐν σαρκὶ ἐληλυθότα 作為定語添加;所知道的事物以賓格形式添加。這些名字在 1Jn 2:22 中按其字面意義使用;這裡它們像 1Jn 1:3 一樣並列,不能像 1Jn 2:22 那樣分開,彷彿它們的意思是:耶穌是基督,祂成了肉身來;路德在他的《註釋》中錯誤地這樣翻譯,胡特也傾向於那個方向。同樣,ἐν σαρκὶ(在肉身中)必須堅持,不能等同於 εἰς σάρκα(進入肉身),正如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皮斯卡托、桑德等人所堅持的那樣;ἐν σαρκὶ 表示祂顯現並到來時的存在模式;這裡也沒有理由假設希臘人常用的懷孕概念,即將 ἐν 與運動動詞結合以描述結果、靜止(參見 Winer, p. 449),即祂進入肉身是為了留在肉身中並在肉身中工作;S. 施密特等人持此觀點。——耶穌基督從祂出生後,在祂 σὰρξ ἐγένετο(成了肉身)並 ἐσκήνωσεν ἐν ἡμῖν(住在我們中間, Joh 1:14 )之後,就成了肉身來,參見 1Jn 1:1 sqq。——這裡指的是 conversatio in carne(在肉身中的生活)、inter homines(在人中間)、in vera natura humana(在真實的人性中),而不是 incarnatio(道成肉身),後者被視為轉變的前提;這裡也沒有限制性地指 innumera mala(無數的苦難)和 ipsa cruenta mors(那血腥的死亡本身),正如索西尼所堅持的那樣,他錯誤地引用了 Heb 2:14;Heb 5:7,而格勞秀斯則提到了希伯來語法。——Ἔρχεσθαι(來)確實常用於指定教師的出現,但那時它要麼帶有限定詞 ἐπὶ τῷ ὀνόματι(奉我的名, Mat 24:5 ),或 ἐν τῷ ὀνόματι(奉名, Joh 5:43 ),或 εἰς μαρτυρίαν(為作見證, Joh 1:7 ),或帶有主語的指示,如 ἐμπαῖκται(譏誚的人, 2Pe 3:3 ),或像 καὶ ταύτην τὴν διδαχὴν οὐ φέρει(不帶這教訓, 2Jn 1:10 )這樣的補充,或者像 Mat 11:18 中關於約翰的,μήτε ἐσθίων μήτε πίνων(也不吃也不喝),或者像 Mat 17:11 中關於以利亞的 καὶ ἀποκαταστήσει πάντα(必復興萬事),因此上下文總是標記教師的出現,或者明確指出他不僅僅是作為教師被提及,即在他的教師職分中。這裡似乎也不是專指教師或先知的職分,這絕不是由 ἐν σαρκὶ 所暗示的。但這裡注意時態很重要;因為雖然我們在這裡有完成分詞 ἐληλυθότα(已經來的),但 1Jn 5:6 給出了不定過去分詞 ὁ ἐλθὼν(那來的),而 2Jn 1:7 給出了現在分詞 ἐρχόμενον(正在來的);現在時表示一個事實,它不是像出生那樣的單一行為,而是一個有更長持續時間、可以被看見的事實,並以無時間的形式呈現;不定過去時表示一個純粹歷史性的行為,完成時表示一個雖然歷史上已經完成,但具有現在持續性的行為(Winer, Part III. § 40)。因此,這個承認包含了福音的基本真理;Χριστὸς(基督)和 ἐν σαρκὶ ἐληλυθότα(成了肉身來的)表明了上帝兒子的尊嚴與存在,並強調了祂的人性作為一個真實的歷史事實,對所有時代而言。本格爾出色地評論道:「In carne(在肉身中),因此祂本身除了肉身之外還有別的;否認耶穌基督肉身真實性的異端,預設並因此證實了祂的神性,因為他們無法將肉身與神性協調起來,彷彿肉身不配祂。」

1Jn 4:3。凡靈不認耶穌的,就不是出於上帝。——Τὸν Ἰησοῦν(耶穌)包含了 1Jn 4:2 中所說的,即:Χριστὸν ἐν σαρκὶ ἐληλυθότα(基督成了肉身來的),這正是歷史上的基督,沒有別的。——Ὃ μὴ ὁμολογεῖ(凡不承認的)= 如果他不承認,而 ὃ οὐχ ὁμολογεῖ(凡不承認的)= 誰不承認。由此可見,約翰考慮的不是不同的人,而只是不同的教義。Winer, part III. § 55。[胡特觀察到,μὴ 表示對真實承認的矛盾,而 οὐ 僅表示簡單的否定。——M.]。

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Τοῦτο(這)指 πνεῦμα(靈),而不是 ὁμολογεῖν(承認),而 τὸ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敵基督的)是敵基督者的(靈);因為 τὸ 預設了一個名詞或構成了一個名詞性概念;如果像瓦拉(Valla)、埃皮斯科皮烏斯、胡特等人所譯,是 proprium antichristi(敵基督者的特有物),那麼 τοῦτο 將不指 πνεῦμα 而指 ὁμολογεῖν;這將是一種人為的建構,而 τὸ 在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 之前將是多餘的。所引用的段落,即 Mat 21:21;1Co 10:24;2Pe 2:22;Jam 4:14,有些不同,因為它們都引入了一個名詞性概念, τὸ τῆς συκῆς(無花果樹的), τὸ ἑαυτοῦ(他自己的), τὸ τῆς παροιμίας(諺語的), τὸ τῆς αὔριον(明天的事件),而這裡僅僅屬格就足夠了。——Ἀκηκόατε(你們聽見)指的不是書面文字 1Jn 2:18(那裡我們已經有了 ἠκούσατε),而是他們之前收到的口頭教導。最後一句 καὶ νῦν ἐν τῷ κόσμῳ ἐστὶν ἤδη(現在已經在世上了),它強調敵基督者的靈現在,在當前時刻,已經在敵基督者中運行,這不是由 ἀκηκόατε 所支配,而是與 καὶ τοῦτό ἐστίν τὸ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這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並列。參見 1Jn 2:18。

對假先知的安慰性堅固與確據。1Jn 4:4-6。

1Jn 4:4。你們是出於上帝的,小子們。——使徒深受感動,並充滿愛心地確信(τεκνία,小子們),他們都站在基本真理中,是上帝的兒女( 1Jn 3:1-2;1Jn 3:13-14 ),迫切地向他們指出(ὑμεῖς,你們,像 1Jn 2:24;1Jn 2:27 一樣被強調放在首位),賜給他們的是什麼: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έ(你們是出於上帝的),這與 1Jn 2:29 的主要思想和上下文一致:要進行的試驗是 εἰ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ίν(是否出於上帝, 1Jn 4:1 ),凡承認耶穌的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ίν(是出於上帝的, 1Jn 4:3 ),凡不承認耶穌的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οὐκ ἔστιν(不是出於上帝的)。

並且勝了他們。——Αὐτοὺς(他們)是 ψεῦδοπροφήτας(假先知, 1Jn 4:1 ),在他們裡面,πνεῦμα τοῦ ἀντιχρίστου(敵基督的靈)在運行,並與他們的 πνεῦμα 相連。因此不是:antichristum et mundum(敵基督者和世界,伊拉斯謨);武加大譯本錯誤地譯為 eum(他),萊拉解釋為:mundum, devincendo concupiscentiam(世界,藉著克服私慾),其他羅馬天主教徒解釋為:antichristum(敵基督者)或 spiritum antichristi in antichristis(敵基督者中的敵基督之靈)。——完成時 νενικήσατε(你們勝了)如 1Jn 2:13-14,那裡 τὸν πονηρόν(那惡者)是被勝過的人。那裡所指的勝利是在他們心中的內在勝利,這裡不僅是在他們心中的勝利,而且是外在的、在生活中的、在他們教會生活領域中的可見勝利;在前者中,勝利是勝過撒但本人,這裡則是勝過他的假先知。但這是一個已經取得的勝利,而且是一個儘管經歷了一連串衝突,卻具有持續性的勝利;正是透過這些掙扎與衝突,已經取得並決定性的勝利貫穿其中,你們勝了!你們得到了!藉著你們的忠心,他們和他們誘惑人的伎倆與試探已經被挫敗(埃布拉德)。參見 Joh 16:33。Νενικήκατε 是完成時,不是 propter futuritionis certitudinem(因為未來的確定性,埃皮斯科皮烏斯),= potestis superare(你們能勝過,羅森穆勒)。加爾文譯得不太準確:「In media pugna jam extra periculum sunt, quia futuri sunt superiores(在戰鬥中,他們已經脫離了危險,因為他們將會是勝利者)。」他們勝利與克服的根基確實存在於他們裡面,但卻在他們之上。

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Ὁ ἐν ὑμῖν(那在你們裡面的)是祂,你們出於祂,祂住在他們裡面( 1Jn 3:24;1Jn 4:1-2 ),即 ὁ θεὸς(上帝,希臘教父、加爾文、本格爾、德·韋特、桑德、杜斯特迪克、胡特);這從對立面中也很清楚;奧古斯丁、格勞秀斯等人將其理解為基督。——Ὁ ἐν τῷ κόσμῳ(那在世界上的)= ὁ διάβολος(魔鬼),敵基督者是他的孩子(τέκνα, 1Jn 3:10 a)。——上帝不僅大於我們的心( 1Jn 3:20 ),而且大於撒但,大於萬物( Joh 10:29;2Co 2:14 );萬物都屬於祂( 1Co 15:57; 1Co 3:23 )。——[胡特:「使徒沒有使用更具體的 ἐν αὐτοῖς(在他們裡面),而是使用 ἐν τῷ κόσμῳ(在世界上),以暗示前者雖然在教會中待了一段時間,卻屬於 κόσμος(世界),這在隨後的話語中得到了明確宣告。索西尼:「雖然約翰談論的不是在假先知裡面的人,而是那在世界上的人,但必須將這些假先知包含在世界的稱呼中,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完全理解這一點,隨後的話語已經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M.]。

1Jn 4:5。關於本質、工作與成功的對立:

他們是出於世界的。——Ἐκ τοῦ κόσμου(出於世界),quatenus Satanas est ejus princeps(就撒但是其王而言,加爾文),因此不是 ἐξ ἡμῶν(出於我們, 1Jn 2:19 )。參見 Joh 8:23;Joh 8:44。這裡不僅指世俗的私慾和肉體的慾望,而且指決定他們生活表現的生命根基與源頭(διὰ τοῦτο,所以)。

所以說

  1. 相信耶穌基督在祂自身中聯合了神性與人性,即對歷史性基督的認信,這對於救贖是必要的,且是基督教的本質。約翰當然理解 ὁμολογεῖν(homologein,承認)是指調動整個基督徒的生命力量,而不僅僅是口頭上沒有心靈參與的認信;因為他提到了 πνεύματα(pneumata,諸靈),明確指出了 μὴ ὁμολογεῖν(mē homologein,不承認)的對立面,並始終以沉思的方式進行論述。如果不是這樣,耶穌的真門徒就會與魔鬼擁有相同的認信作為標記(路 4:41;太 8:29);因此,認信的內容本身並非決定性的。參見 Harless, Ethik § 39, p. 174。——但 Estius 將聖約翰的指示限制在使徒時代,並認為聖餐的認信是當前的準則,這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後者依賴於前者,聖餐的教義當然反映了基督論,因為與基督的團契是在聖餐禮中以最深刻的方式實現的。沒有活著的基督,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
  1. 根據約翰的表達方式,這裡提出的對比應被視為一種完全諾斯底主義的錯誤,它將歷史事實靈意化並曲解,且與其說是反對基督的神性,不如說是反對祂的肉身性,即祂的人性;這是一種更偏向幻影說(Docetical)而非伊便尼派(Ebionite)的錯誤。因為 σάρξ(sarx,肉身)並不單指脫離了人類 ψυχή(psychē,靈魂)、人類 νοῦς(nous,理性)、人類意志或自我意識的人體(這是不可能通過介詞 ἐν 來實現的),而是指人類本性,即人性;這正是以祂顯現在世上的精確方式來構想的。參見 Hofmann, Schriftbeweis ii. 1. p. 76, sq.
  1. 約翰並未斷言人在其屬靈生命領域中擁有獨立性、自我榮耀和完美的自由;不是上帝的靈就是撒但的靈決定了人的靈,並制約著他的觀點、傾向、知識、言語和行為。在人的 πνεῦμα(pneuma,靈)背後,站著那引導、決定、運行並成全的 πνεῦμα,它通過前者並與之聯合,在世界和人類身上作工。
  1. 但是,這裡並沒有預設人類精神對上帝之靈或撒但之靈有任何傾向,也沒有預設上帝之靈與撒但之靈處於一種協調狀態。相反,我們應該說,使徒以如此崇高的語調所論述的這種勝利(約壹 4:4,參見約壹 2:13-14;4:4-5),斷言了神聖之靈對撒但的優越性,並同時指出了上帝的君權與撒但的敵對,然而同時也暗示,儘管人們可能任由自己被上帝或撒但控制,但所有人都應該且可能成為上帝的人。
  1. 使徒所沉思的是神聖兒女身分的真實性與擁有(εἶναι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 γεγεννῆσαι ἐκ τοῦ θεοῦ,即「出於上帝」=「從上帝而生」),這從他對確定這種關係存在的標記之具體說明中顯而易見;因此,這裡所指的並非起源,即一個人成為上帝之子的開端,也不是達到這一點的方式。同樣的評論也適用於約 18:36-37 以及約 8:43-47,正如約 4:30(「許多人信了他」)和約 4:31(「你們若住在我的道中」)所顯明的。然而,約翰福音第 8 章中的兒女身分或信心的恩典狀態還很年輕,僅僅是開始,而在彼拉多面前以及本文所指的情況下,則是指祂國度中、在祂統治下的信徒群體。根據約翰的觀念,我們必須將信徒的兒女身分或恩典狀態視為從一開始就是完整的,儘管它一直在向著完美、成全以及基業本身不斷進步。一個嬰兒或吃奶的孩子當然是一個完美的人,一個理性的受造物,儘管只是就胚芽而言,還不是一個成年人,還沒有在所賦予的一切能力和恩賜上完全發展。

[7. 作為對約壹 4:3 及上述第 3 點釋經註釋的補充,將這一困難選段的一些解釋彙集起來可能是有益的。

  1. 索西尼派(Socinian)。——索西尼(Socinus):「耶穌基督,即被稱為基督的耶穌,不僅僅是一個必死的人,而且還遭受了無數的苦難,最終死於殘酷的十字架。」格老秀斯(Grotius):「不是帶著君王的排場和軍隊,而是在卑微、被棄的狀態中,遭受許多苦難,最後死於十字架。」但已經證明 ἐν σαρκί(en sarki,在肉身中)不能作此解釋。
  1. 那些不僅僅是暗示,而是斷言我們主道成肉身的觀點。給出這種解釋的註釋家(他們大多數是正統派)要麼將 ἐν σαρκίεἰς σάρκα(eis sarka,進入肉身)混為一談(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皮斯卡托、桑德等人),要麼在 ἐνεἰς 之間搖擺不定,例如亨尼烏斯(Hunnius):「耶穌基督被稱為在肉身中來到,是指 λόγος(Logos,道)從祂那彷彿隱秘的寶座中出來,披上可見的肉身顯現在地上。」這裡我們也必須提到奧古斯丁的解釋,他將基督的死亡和救贖之愛引入道成肉身的行列中,並使認信或否認取決於「是否有愛心」(Alford);他說:「上帝是靈,祂在肉身中來到:因為上帝不能死,肉身能死:因此祂在肉身中來到,是為了替我們死。然而祂是如何為我們死的呢?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因此,愛心將祂帶到了十字架上。所以,凡沒有愛心的,就是否認基督在肉身中來到。」——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亞流派、尤諾米烏派、馬西頓派和聶斯脫里派都承認耶穌基督在肉身中來到,難道他們不是出於上帝嗎?」然後他回答說,這些教階制度的人實際上並沒有承認基督在肉身中來到,因為無論他們在言語上做什麼,他們在行為上都否認了祂(多 1:16)。「他們沒有愛心,」他說,「因為他們沒有合一,因此他們所有其他的恩賜都毫無用處」(林前 13:1-3)。——但使徒在這裡沒有提到愛心、合一或基督的愛,他只是斷言我們主真實的人性,這就帶我們進入了
  1. 正確的解釋,即取 ἐν 的本義,並將該選段應用於幻影派(Docetæ)的情況,他們堅持認為我們的主只有一個外表,而不是一個真實的身體。參見上述《批判性附錄》註釋 4 中引自愛任紐和奧利金的摘錄。——M.]

講道與實踐

命令:試驗!1. 時機(約壹 4:1:許多假先知);2. 重要性(約壹 4:1:他們是否出於上帝);3. 困難(約壹 4:1:諸靈);4. 權利(約壹 4:4:你們是出於上帝);5. 標準(約壹 4:1;4:3:認信與反對,參見 4:6)。——不要害怕多數票,而要敬畏上帝真理的威嚴;要小心不要違背它;前者在永恆真理和永恆生命的問題上不能也不應有任何影響。真理不是來自大眾,而是來自那一位,你應該與祂投同一票,並應當贊同祂;但儘管它只來自那一位,它卻是為所有人設計的,並應通過講道、見證和認信帶給大眾並在其中傳播。——你應當將任何在信心上緊緊跟隨基督的人視為基督徒和弟兄,無論他所屬的教派多麼異端。——團體和基督徒變得越來越不完美,前者變成了教派,後者變得狹隘,這與他們試圖過分強調除「對基督的信靠與活潑的認信」之外的任何真理點成正比。你甚至不能將創造領域及其在救贖之前的安排和榮耀置於次要地位,因為基督也是世界的創造者。——問題在於追求勝利,以確保並保持永恆的和平不受損害。——基本真理是簡單的,對心靈的單純來說永遠是顯而易見的。你所熟悉的事物,你就能理解並喜愛;你所緊緊抓住的,就緊緊抓住你;你所生活在其中的,就生活在你裡面;你為之並從之發言的,就從你裡面發出聲音。——不是上帝的先知就是假先知,不是出於上帝就是出於世界,不是被上帝的靈感動就是被敵基督的靈感動,不是被真理的靈就是被謬誤的靈;沒有中間道路,也沒有第三條路。——你或你的任何熟人可能無法清楚地察覺你的重心,但它就在那裡,那一位——現在是救主,但未來是審判者——知道它在哪裡、是什麼,並將在現世的初步審判中,以及在彼岸的最終審判中將其顯明。

(後略)

約翰一書 4: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此:凡缺乏愛心的人,就沒有認識神,從未真正學會認識祂(Lücke),甚至連認識神的開端都未曾建立(Düsterdieck);這種譯法是根據與 ὁ μὴ(那不……的人)連用的不定過去式 ἔγνω(認識)所要求的。其理由在下文中給出:

「因為神就是愛。」——這是一個命題,按照使徒眾所周知的風格,以否定形式進一步界定了前述「愛是從神來的」這一斷言。這兩個命題及其內容之間的關係,要求我們將 ὅτι(因為)視為因果結構;因此,它指明的是 ἔγνω(認識)的理由,而非其內容(Tirinus:non novit, Deum esse caritatem,他不認識神就是愛);若非如此,ὁ θεὸς(神)一詞也應當缺失,句子將會是:οὐκ ἔγνω τὸν θεόν, ὅτι…(他不認識神,因為……)。參見徒 14:13;Winer,第 469 頁。Ὁ θεὸς(神是愛)= Deus nihil est quam mera caritas(神除了是純粹的愛之外,別無他物,路德),Dei natura nihil aliud est, quam caritas, quam bonitas, quam summum bonum, sui ipsius communicativum(神的本性除了是愛、是良善、是至善、是自我傳遞的之外,別無他物,Hunnius)。神的本體就是愛;因此愛源於神。大多數天主教(Anglican—M.)與路德宗注釋家都將此詞視為 essentialiter(本質上),而非如加爾文與貝扎(Beza)那樣視為 ἐνεργητικῶς(運作上):Dei natura est homines diligere(神的本性是愛人);因為這種結構使神的「愛之本體」讓位於神對愛的「彰顯」,並將其應用限制在人類身上,然而天使甚至三位一體的神本身都是神之愛的對象。索西努(Socinus,caritas est Dei ipsiusque voluntas effectus et is quidem maxime proprius,愛是神及其意志的結果,且是最特殊的結果)、格老秀斯(Grotius,Deus est plenus caritate,神充滿了愛)、羅森米勒(Rosenmüller,benignissimus,至仁慈的)等人的解釋,距離這句話的深意更遠,甚至流於淺薄。神在其本質上就是愛,這正是為什麼凡從神生的,也必須有愛並活在愛中,以及為什麼神的愛必須與那同樣從神而生的弟兄之愛相結合的理由。[本森(Benson)的解釋同樣淺薄:「神是所有受造物中最仁慈的;對祂所有的受造物充滿了愛」;惠特比(Whitby):「使徒並非意在表達神在其本質上是什麼……而是祂在彰顯上,ἐνεργητικῶς(運作上)是什麼,向人顯示了偉大的博愛」;以及哈蒙德(Hammond):「神是由對人類的愛與仁慈所構成的」。阿爾福德(Alford)在評論這些引文時說,在這些解釋中,使徒論證中該公理的全部力量都喪失了;「除非他是在談論神的本體,否則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這有何意義(quorsum pertineat)?」將最後幾個字換成「神是慈愛的」,我們立刻就會陷入一個「中詞不周延」的謬誤: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什麼是愛:神是慈愛的:但這能得出什麼結論呢?只能得出在神是慈愛的範圍內,他不認識神:但他可能在神是公義或大能的範圍內認識祂。但若將 ὁ θεὸς 視為神本質的存在——作為對神嚴格的定義,那麼論證就是嚴密的:沒有愛心的就從未認識愛:神就是愛 [這兩個詞是同本質且同範圍的]:因此,沒有愛心的就從未認識神。」—M.]

透過基督彰顯神的愛。約翰一書 4:9-10。

1Jn 4:9「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我們聽到了基督可愛、活潑的回聲,約 3:16。」(Heubner)。Ἐν τούτῳ(在此)指向下文。Ἐφανερώθη(顯明)與隱藏的、不可見之神的本體形成對比,附加了 ἀγάπη τοῦ θεοῦ(神的愛)——即那屬於神、在神裡面的愛——客觀、實際的顯現,正如在約一 1:2;3:5;提前 3:16 中一樣;這裡完全沒有涉及主觀的知識。[胡特(Huther):「使徒並非要說神的愛是透過差遣祂的兒子而被我們所認識的;參見約一 4:16,而是說神的愛在其中從隱藏中走出來,並真實地顯明了自己。」—M.]。—Ἐν ἡμῖν(在我們中間/身上)界定了顯現發生的領域或對象;它應與動詞連接,譯為「在我們中間」、「與我們同在」或「在我們身上」。但上下文並未將我們僅僅介紹為旁觀者,而是作為神之愛的領受者(ἵνα ζήσωμεν,使我們得生);這種愛對我們而言不僅僅是沉思的對象(若僅是沉思,則會用不帶介詞的與格 ἡμῖν 來表達);我們自己就是這愛的對象,我們每一個信徒都經歷過它;因此我們不應讓這個問題懸而未決(Lücke),而必須決定譯為「在我們身上」(Düsterdieck),這與約 9:3 的明顯類比一致,在那裡 ἐν 必須如此構建和解釋;因此我們不能將其與 ἀγάπη τοῦ θεοῦ 連接(胡特等人);因為並非信徒心中的愛被顯明了(彷彿信徒在神於基督裡顯明愛之前就已存在),而是神的愛在基督裡顯現,且不是顯明給信徒,而是顯明在信徒身上。因此,本格爾(Bengel)的解釋:「Amor Dei, qui nunc in nobis est(現在在我們裡面的神的愛)」同樣站不住腳。將 ἐν ἡμῖν 等同於 εἰς ἡμᾶς(向著我們),如路德、斯彭納(Spener)等人所做的那樣,更不可取。參見 Winer,第 231、436 頁。—Ἐφανερώθη(顯明)由下文解釋: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

這是顯現的事實。τὸν μονογενῆ(獨生子)這一稱呼(路 7:12;8:42;9:38;來 11:17;約 1:14;1:18;3:18),ad auxesin valet(具有增強語氣的作用,加爾文);差遣祂的獨生子,這是何等的愛(胡特)!因此它不等於 ἀγαπητός(蒙愛的),omnium creaturarum longe carissimus, sibi dilectissimus(所有受造物中最親愛的,祂自己最愛的,S. G. Lange, Socinus, Grotius)。約翰以此標示了兒子的崇高,正如 ἀπέσταλκεν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差遣到世間來)一詞標示了祂的先存性(約 3:17;10:36):被差遣、被差遣到世間來,只能適用於一個已經出生的人,而不是一個僅僅出生在世上的人,而是一個在世上之上、在世上之前就存在的人,約一 1:1。

「使我們藉著祂得生。」——這就解釋了 ἐν ἡμῖν。這個目的的指示 ἵνα(使),既指向基督裡豐盛的生命,也指向我們的貧乏。參見約一 3:16-17。[鮑姆加滕-克魯修斯(Baumgarten-Crusius):「Μονογενής(獨生子)和 ζήσομεν(得生)是兩個強調詞:最崇高的一位——為了我們的救贖!」—M.]。

1Jn 4: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德文與希臘文一樣,「這愛」,即抽象意義上的愛。—M.]。Ἀγάπη(愛)應被視為完全通用的,如在約一 3:16(尼安德、Düsterdieck、胡特),而不需補充 τοῦ θεοῦ(神的,斯彭納、Lücke、Sander、de Wette、Brückner 等人),如在羅 5:5 中。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最簡單的結構是將 ἐν τούτῳ(在此)補充給 οὐχ(不是)和 ἀλλά(乃是)。這樣就為約一 4:19 的綜合詞 πρῶτος(先)做了準備;愛的發起在於神;愛的開端與起源在於神(ἐκ τοῦ θεοῦ);ἡμεῖς(我們)與 αὐτὸς(祂)在此被強烈對比,如同 τὸν θεόν(神);amari dignissimum(最配得被愛的),以及 ἡμᾶς(我們),indignissimos(最不配的,本格爾);神之愛的自存性與獨立性,透過那完全不受人類任何功德所限制的愛的先行性而暗示出來;前者是這裡真正所說的(胡特),後者正如我們從下文(ἱλασμὸν,挽回祭)和前文(ἵνα ζήσωμεν,使我們得生)所能公正推斷的那樣,是隱含的(Düsterdieck)。因此,沒有任何理由將 ὅτι 一次譯為「因為」,另一次譯為「那」(鮑姆加滕-克魯修斯),或者兩次都譯為「因為」但僅作為條件句,例如:不是因為我們愛祂,而是因為祂愛我們,祂才差遣祂的兒子(拉赫曼),或者像我們讀到:ὅτι οὐκ(因為不,格老秀斯)那樣進行詞序轉換,或者將第一個命題視為從屬子句 = ἡμῶν μὴ(邁耶:雖然我們之前沒有愛神,但祂卻愛了我們)。拉皮德(a Lapide)錯誤地將隱含意義放在首位,他說:「他從神沒有被我們任何愛、任何順服所激發,反而被我們許多傷害和罪惡所冒犯,卻仍先愛了我們這一點,來權衡並誇大神的愛。」

「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是 αὐτὸς ἠγάπησεν ἡμᾶς(祂愛我們)的事實證明。不定過去式 ἀπέστειλεν(差遣),如同 ἠγαπήσαμεν(我們愛)、ἠγάπησεν(祂愛),僅僅是敘述,而完成式 ἀπέσταλκεν(約一 4:9)則絕對地將基督被差遣的事實呈現於現在(Lücke)。Ἀπέστειλε(差遣)在句首具有強調作用,以突出神的作為;ἱλασμὸν περὶ τῶν(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對約一 4:9 的 ζήσωμεν δι’ αὐτοῦ(藉著祂得生)具有解釋和證實的參考意義。參見約一 2:2;3:16。不足的解釋:testatum fecit, se velle condonare(證明祂願意寬恕,羅森米勒)。

推論弟兄之愛。約翰一書 4:11。 [源自約一 4:9-10,並證實了約一 4:7 的勸勉。—M.]

1Jn 4:11「親愛的弟兄啊」——ἀγαπητοί(親愛的)具有特殊的強調和明確的含義,即它指定了那些處於享受神之愛經驗中的人。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因為帶有直陳語氣的 εἰ(如果/既然)引入了上述事實,它被描述為建立推論的無疑基礎。[阿爾福德指出,在英語中將這個帶直陳語氣的 εἰ 譯出來有困難,它既不是不確定性的表達,也不等於「既然」或「鑑於」;他將其描述為「一種以懷疑形式呈現的確定性,以便聽者的心能為自己掌握這種確定性,而不是從說話者那裡接受它。如果(這是真的)……」或許是最接近意義的填充。—M.]。Οὕτως(這樣)指代前述對愛的描述;這裡等於 hac ratione(以這種方式),在我們沒有任何功德的情況下先行,即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但它不等於 tanta caritate(以如此大的愛),如在約 3:16 中(那裡 οὕτως—ὥστε 需要這樣的結構,正如 Düsterdieck 正確觀察到的)。沒有任何根據支持這種解釋:nullo hominum discrimine(不分人類差別,格老秀斯)。

「我們也當彼此相愛。」——首先我們必須注意 ἡμεὶς—ἀλλήλους(我們—彼此):我們,首先是神榮耀之愛的對象(ἡμᾶς),現在也必須將每一位基督徒視為神之愛的對象,從而成為這種所經歷之神之愛的領受者;神所愛的弟兄迫使我們這樣做,我們自己所受的愛也強迫我們這樣做。因此,使徒使用 ὀφείλομεν(當/有義務)一詞,不僅因為對此有客觀給出的誡命和榜樣,也因為對此有主觀的準備;作為神的兒女,從那「就是愛」的祂那裡所生,從祂的「愛之本體」所生,我們必須彼此相愛。

沒有弟兄之愛就沒有與神的團契。約翰一書 4:12-13。

1Jn 4: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參見約 1:18:ἑώρακεν(看見)。那裡的完成式,如同這裡的 τεθέαται(看見),由於 πώποτε(從來)的緣故,必須強調地指代過去及其分離的過程和時期,不能根據希伯來語法解釋為具有現在的效力(Estius),或包含過去和現在(Lücke)。Τεθέαται 一詞表示平靜、持續地注視和沉思某物,但它是真實的看見 [在字面意義上,區別於屬靈的觀看、內在的異象—M.];這是希臘注釋家(奧古斯丁、斯彭納、Lücke 等人)的觀點,如在約一 4:14 中,也等於約一 4:20 中的 ἑώρακεν。意思是:神是不可見的(提前 6:16)。像出 33:20,以及創 12:7;17:1 等經文並不矛盾,因為神顯現的地方,並非祂的面,而是某種被採用的形式變得可見。因此,這段經文不能以屬靈意義來解釋,彷彿它意味著屬靈的看見,且神不能被人類自身自然的官能所認識和領會(Piscator),或直接地(Rickli),或如祂本體那樣(Estius),從而意味著祂是不可測度的(尼安德)。這個公理的解釋源於:

「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命題:θεὸν οὐδεὶς πώποτε τεθέαται(從來沒有人見過神),顯然不是指命題 ἀγαπᾷν(彼此相愛),後者包含了一個預設和條件,而是指核心思想:ὁ θεὸς ἐν ἡμῖν μένει(神住在我們裡面)。使徒完全關心的是內在的生命團契,是神與人之間需要達到完全的內在關係,這種關係顯明在弟兄之愛中;因此弟兄之愛僅是這種與神生命團契之斷言和假設的預設與條件,而非該關係本身(與 Frommann 相反)。特別是 Düsterdieck 和胡特如此認為。神的不可見性當然不排除我們對神的愛(約一 4:20,參見彼前 1:8);神的不可見性在這裡也不是用來引導我們去愛弟兄,彷彿我們應該向弟兄展示我們無法向祂展示的東西(Lücke 等人);若是那樣,就會引入 θεὸν οὐκ θεᾶσθαι(沒有看見神),而不是 ἀγαπᾷν(彼此相愛)與 ἐὰν(若)連用。Ἀγάπη θεοῦ(神的愛)指祂的愛,即神之愛,甚至是祂所特有並內在於祂的愛,如果祂 ἐν ἡμῖν μένει(住在我們裡面),這愛就在我們裡面。在與祂的這種生命團契中,我們分享了祂的愛,這愛是 τετελειωμένη(已達到完全),即已經達到了完全的圓滿和成熟。[即達到了完全的圓滿和成熟。—M.]。這愛在我們裡面有其成長和完成的歷史,並與弟兄之愛同步對應:哪裡有前者,哪裡就有後者;它們相互制約;這是與神一起、從神而出、在神裡面的愛,這愛作為祂的本體在我們裡面與祂同在;盡責的愛(ὀφείλομεν,約一 4:11)在信徒身上是自然的。因此,這裡指的不是神對我們的愛(Hunnius, Calov, Spener, Beza, Sander 等人),因為謂語不適合這種結構;也不是我們對神的愛(路德、加爾文、格老秀斯、Lücke、尼安德、Düsterdieck 等人),也不是 ea dilectio quam Deus præscripsit(神所規定的那種愛,索西努),也不是神與我們之間愛的相互關係(Ebrard)。

1Jn 4:13「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神與我們生命團契的識別標記,以及我們彼此之間與神的團契,與約一 3:24 的描述完全一致,對聖靈恩賜的參考(ἐν τούτῳ,在此)也是如此:ὅτι ἐκ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αὐτοῦ δέδωκεν ἡμῖν(因為祂將祂的靈賜給我們)。無論是約一 3:24 的 οὖ(因為),還是這裡的介詞 ἐκ(從),都沒有部分性的含義;它更對應於徒 2:17;珥 3:1(七十士譯本)中的 ἀπὸ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從靈裡),而武加大譯本(Vulgate)為了符合原文,譯為 spiritum meum effundam(我要澆灌我的靈),並指明了聖靈在我們裡面起源和源頭,儘管我們與那 οὐκ ἐκ μέτρου(不按限度)擁有聖靈的耶穌(約 3:34)不同,我們只是分享祂;必須堅決排除那種關於聖靈可分割或肢解的粗糙觀念。聖靈祂自己被賜給了我們;這裡沒有提到祂的恩賜;這裡沒有參考林前 12:4;12:11 的 διαιρέσις τῶν χαρισμάτων(恩賜的分配)——(反對 Estius)。祂的靈(τὸ πνεῦμα αὐτοῦ,神的愛之靈)對應於 ἀγάπη αὐτοῦ(祂的愛),並證實了上述對約一 4:12 的解釋,並補充了祂的靈在我們裡面調解祂的愛及其完全的事實。

作為確鑿事實的內在生命團契的證據。約翰一書 4:14-16。

1Jn 4:14「我們看見了,現在又作見證。」——與約一 4:12 的對比: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但我們看見了父的兒子。Ἡμεῖς(我們)指定了使徒及其同伴,這種參考由 τεθεάμεθα καὶ μαρτυροῦμεν(看見了且作見證)所證實,這些動詞指向一種直接的、個人的看見,與他人調解的知識形成對比(約一 1:1-2;約 1:14),指向他們的眼見和耳聞(約 1:34)。他們看見了什麼,他們也作見證:

「父差遣子作世人的救主。」——在耶穌這位從神而來的差遣者身上,他們看見了 δόξαν αὐτοῦ, δόξαν ὡς μονογενοῦς παρὰ πατρὸς, πλήρης χάριτος καὶ(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充充滿滿地有恩典和真理,約 1:14),因此他們看見祂是神所差遣的。Τοῦ κόσμου(世人的,參見約一 2:2;約 3:16;4:42),意味著祂是為每一個人而差遣的,而不僅僅是 electi in omnibus populis(萬民中的選民,Piscator);救贖的普遍性也由下文證實:

1Jn 4: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這種 ὁμολογεῖν(認)是領受使徒 μαρτυρεῖν(見證)的結果。參見約一 2:2;2:23。這裡的參考既不是指弟兄之愛事實中的認信(Bede),也不是指伴隨口中認信的聖潔生活之見證(奧古斯丁、格老秀斯);而是指領受了使徒 μαρτυρία(見證)的心之信心,這是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參見約一 4:16。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因此,認信應被視為與神生命團契的連接,不敬虔的言行肯定不會背棄這種認信;在基督耶穌裡的神將會把救贖歸算給信徒。

1Jn 4:16「我們已經知道,也信了。」——開頭的 καὶ ἡμεῖς(我們也)與約一 4:14 完全一樣。但 ἐγνώκαμεν(知道)和 πεπιστεύκαμεν(信了)是耶穌門徒的事,沒有任何例外(Estius, Calov, Spener, Lücke, de Wette, Düsterdieck, Ebrard, Huther),而不僅僅是使徒的事,如在 τεθεάμεθα καὶ μαρτυροῦμεν(看見了且作見證)中那樣(反對 Episcopius, Rickli 等人)。參見約 6:69:πεπιστεύκαμεν καὶ ἐγνώκαμεν(我們信了,又知道);參見 Lange 本注釋,第 4 卷,第 166 頁,德文版。「根據約翰,真正的信心是一種知識與經驗的信心:真正的信心知識」(Lücke);兩者都在彼此之中;每一者都制約並促進另一者。因此,兩者誰先誰後其實並不重要;信心的道德行為與知識的理智行為,最終都離不開神在祂的靈中對我們靈的作工。因為在信心領受真理的話語,就是從話語的主那裡領受,正如這明亮的話語照進心裡,以及話語的真理在心裡發光升起,也來自於祂。兩者構成了人認信的基礎。因此,這些完成式在現在的認信中繼續運作。對象如下,即:

「神愛我們的心。」——參見約 13:35:ἵνα(使……)。現在式在前面的完成式之後被強調地放在首位;ἐν(在……裡)在這裡的使用與約一 4:9 一樣。它正如約 6:69(ὅτι σὺ εἶ ὁ ἅγιος τοῦ θεοῦ,你是神的聖者)一樣,是客觀的,即神對我們的愛,即在基督耶穌裡的愛,因此比德(Bede)說:「因為顯然當祂擁有獨生子時,祂不願祂是獨一的,而是為了讓祂有弟兄,祂收養了那些能與祂一同擁有永生的人。」因此,既不是主觀的 amor Dei erga nos(神對我們的愛,Estius, 路德, 索西努, 格老秀斯, Rickli 等人),也不是內住在我們裡面的神的愛(Wilke, Hermeneutik des Neuen Testaments, 11, 64),也不是我們被神的愛所激發的愛(Ebrard)。——現在總結如下: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一 4:8 與 4:15 的結合。Ἐν τῇ(在愛裡)表示絕對的愛,作為那些從神而生之人的元素,既不是弟兄之愛(Lücke 等人),也不是神對我們的愛(Ebrard);它在這裡出現時沒有任何限定性的補充。然而 μένωυ(住)表示人所住的愛,以及那住在人裡面的愛。

愛在無懼中的完全。約翰一書 4:17-18。

17 節「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Ἀγάπη(愛)再次如約一 4:16;4:18 那樣是絕對的,既不能解釋為神對我們的愛(εἰς ἡμᾶς),也不能解釋為我們對祂的愛(εἰς,索西努),也不能解釋為對神的愛(Lange),而應同時作為愛的性情與活動(胡特),如在約一 3:18 中;且 μεθ’ ἡμῶν(在我們中間)必須獲得其「在……之中」、「在……之間」、「與……同在」的全部力量;參見 Winer,第 336 頁及以下。——如果它不與約一 4:12 的 ἐν ἡμῖν(在我們裡面)平行,我們可能會想到團契、教會團契、基督教會,在其中愛已經得以完全;上下文也指向基督徒個人的生命與完全,而非作為基督教會本身的生命與完全。它最自然的結構是與動詞 τετελείωται(得以完全)連接(Lücke, de Wette, Düsterdieck 等人),而不是與 ἀγάπη(愛)連接,後者不可能是其對象,因為它不等於 εἰς ἡμᾶς(向著我們),如路德、加爾文、斯彭納、本格爾、Sander、Besser 等人所假設的那樣。詞序對於這裡與 ἀγάπη 的連接並不比在約一 4:9 中更具決定性(反對胡特);μεθ’ ἡμῶν 指明了愛得以完全的地方。因此 ἡμῶν(我們)不能被分解為神與我們(Rickli),並解釋為神與基督徒之間相互的愛,這在福音的精神中是完全不可接受且令人反感的。Τετελείωται 應像約一 4:12 的 τετελειωμένη ἐστίν(已經完全)以及約一 4:18 的 τελεία(完全)和 τετελείωται(得以完全)那樣來構建,這種在我們裡面和身上的愛是需要被完全的東西,而這種完全本身並非立刻就準備好並完成的;它有其階段和程度。這對於神的愛來說是不可思議且無法預測的。但它主要是在什麼方面得以完全呢?ἐν τούτῳ—ἵνα παῤῥησίαν ἔχωμεν(在此……使我們有坦然無懼的心):

「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得以坦然無懼。」——關於 παῤῥησία(坦然無懼),參見約一 2:28 的釋經與批判注釋。Ἵνα(使),跟隨在 αὕτη(這)之後(約一 3:11;3:23;約 17:3),也跟隨在 ἐν τούτῳ(在此)之後(約 15:8),給出了神在我們裡面使愛得以完全的目的;我們將有坦然無懼的心。因此 ἐν τούτῳ 既不能指代約一 4:16 的前文(斯彭納),也不能在假設有 trajecta anticipatio(預期倒置)的情況下與 ὅτι(因為)連接(格老秀斯、貝扎等人),也不能將 ἵνα 解釋為 ὥστε(以至於,Episcopius, 本格爾等人)。ἡμέρα τῆς κρίσεως(審判的日子)就是 ὅταν φανερωθῇ(當祂顯現時,約一 2:28)。當然,ἐν(在……裡)有其通常的含義,不能解釋為 = εἰς(向著);因為這裡指的不是期待的信心,不是對其臨近的渴望(奧古斯丁、加爾文),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容易欺騙自己。當然,那在審判中可以且將會有坦然無懼心的人,在審判發生之前也會有坦然無懼的心;然而,必須記住,即使是信徒,儘管他們有愛的活動,也會在審判中感到驚訝(太 25:31 及以下);這裡僅指在審判中的坦然無懼,而不是事先的坦然無懼。將兩者與 Rickli、胡特等人結合起來是不正確的;τετελείωται 也不應被視為 futurum exactum(將來完成式)。[Braune 的釋經是否能使讀者信服是值得懷疑的。它似乎相當矛盾,因為雖然他譴責了 Rickli 和胡特的解釋,但他似乎在說「當然,那在審判中可以且將會有坦然無懼心的人,在審判發生之前也會有坦然無懼的心」時採納了它。總體而言,胡特的解釋(實質上是阿爾福德的解釋)似乎是最自然的。他說:「某種將來的事物(我們在審判日的態度)被視為現在愛之完全的標記,這一困難透過假設 ἐν(在此)既包含了信徒在審判日的 παῤῥησία(坦然無懼),也包含了他們在期待那日子時現在的 παῤῥησία 而消失了;這種結合對使徒來說是很自然的,他認為審判日不是非常遙遠,而是已經破曉(約一 2:18)。在他對愛的理解中,這種將來的 παῤῥησία 對他來說已經是現在的了。」—M.]。

「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Ὅτι(因為)附加了我們在審判日有坦然無懼心的理由。Ἐκεῖνος(祂)是耶穌,而不是神(奧古斯丁、加爾文等人)。現在式 ἐστί(是)不能解釋為 = ἦν(曾是,a Lapide, 格老秀斯, Rickli 等人),ἐν τῷ κόσμῳ τούτῳ(在這世上)這些詞也不能指基督。比較必須從上下文中得出:它是非常嚴格的,καθὼς—καὶ(正如……也……)。手頭的問題是 μένειν ἐν τῇ(住在愛裡),這種 μένειν(住)使愛得以完全,甚至達到在審判日有兒女般的坦然無懼(因此胡特引用 Lorinus,「愛使我們像基督,並符合神兒子的形象」)。因此,不是受苦上的相似(路德)或受試探的可能性(Rickli),不是在我們雖然在世上卻不屬於世上這一點上的相似(Sander);因為這些點上什麼都沒說;這裡也沒有提到收養(Lücke),也沒有提到 δικαιοσύνη(公義,Düsterdieck)。愛是基督永恆的本體,參見約一 3:7(胡特)。[最後提到的作者強調 ἐστί,並在所引用的經文中比較了

上帝的愛必然與弟兄之愛結合。約翰一書 4:19–21。

1約 4:19。我們愛神。——Φοβούμενος(懼怕者)與 ἡμεῖς(我們)形成對比,此處沒有像 1約 4:7 那樣的稱呼(如「親愛的」)。這裡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是祈使語氣或勸勉。Ἡμεῖς(我們)——被強調地置於句首,指那些從神而生、作祂兒女的人——更傾向於陳述一個事實,即直陳語氣(加爾文、貝扎、阿雷蒂烏斯、索西努斯、斯彭納、S. 施密特、本格爾、里克利、尼安德、埃伯哈德、埃德曼、胡特、霍夫曼,《聖經證據》II. 2, 338);正如整個 1約 4:19 一樣,它與「不是我們愛神」相呼應。無論是與 1約 4:7 的比較,還是 1約 4:20–21 中的根據與進一步闡述,都不能證明這裡必須假設為祈使語氣(如杜斯特迪克所主張的)。因為大多數權威學者都支持加上賓語,甚至 A 手抄本中的 οὖν(所以)也暗示了這一點。[阿爾福德(Alford)也持相同觀點,他將聯繫定為:「那懼怕的人在愛裡不完全。我們的愛(抽象的,未具體說明是對神還是對弟兄)是由祂先愛我們所促成、受其制約、並依賴於祂對我們的愛;只有對這種愛的感知才能產生我們的愛:如果是這樣,那麼從事物的本質來看,它就沒有恐懼,充滿了信心,因為它源於對祂愛我們的感知。不僅如此:我們在愛中重生,不僅是感知祂過去之愛的結果,更是那愛本身的結果。」——M.] 在根據方面:

因為祂先愛我們πρῶτος(首先)具有強調意義,這似乎暗示了對我們愛神這一點的優先參照,參見 1約 4:9–10。使徒現在從我們基於對神之愛的體驗而產生的最自然的愛神之心,轉向了弟兄之愛。

1約 4: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Ἐὰν τις εἴπῃ(若有人說),參見 1約 1:6;ὅτι(因為/即)在 ἀγαπῶ τὸν θεόν(我愛神)之前,經常引出直接引語。這種進展證實了 1約 4:19 中對直陳語氣的假設。在這裡,使徒將交流形式的言論轉化為單數形式,作為結論和證明。Μισῇ(恨)對應於隨後的 ὁ μὴ(那不……的人)。參見 1約 3:14–15。「恨是不愛的積極形式。」(胡特)。參見路 14:26;太 10:37。愛的一切缺失都為恨留下了空間。因此,正如 1約 1:6 所言,他是 ψεύστης ἐστὶ(說謊的)。其理由是:

因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或:不能愛)他所沒有看見的神呢?——主要的重點在於 ὃν ἑώρακεν(他所看見的)與 ὃν οὐχ ἑώρακεν(他所沒有看見的)之間的對比。完成時態表示視覺效果的持續(德韋特、杜斯特迪克、胡特);呂克(Lücke)認為:ἑωρακέναι = 放在眼前;拉皮德(a Lapide)認為:vidit et assidue videt(看見了且持續看見)。索西努斯在強調完成時態時走得太遠,以至於暗示只要看見並認識一個人就足夠了,不必再將他放在眼前。格列高利的格言:「眼睛是愛的嚮導」,以及奧庫梅尼烏斯(Oecumenius)的評論:「視覺是通往愛的吸引力」,補充了推論中隱含的內容。愛神——那位不可見者——是困難的;同樣,彼前 1:8:ὃν οὐκ εἰδότες(雖未見過祂)表達了喜樂與驚奇。因此,那完成了愛神(不可見者)這一更艱鉅任務的人,必然也能完成愛弟兄(可見者)這一較容易的工作。因此,使徒的目的不是引導我們從愛弟兄轉向愛神,而是通過前者來驗證後者;愛神始終是第一位、最深層、最高尚的工作,但它必須在弟兄之愛中彰顯出來。疑問句的形式與簡單的否定句一樣強有力且真實;但將賓語 τὸν θεὸν ὃν οὐχ ἑώρακεν(神,祂是未曾看見的)置於句首,極大地增強了思想的力度。Πῶς(怎能)或 οὐ δύναται(不能)預設了 ἐάν τις εἴπῃ(若有人說),並指出在這種情況下,聲稱愛神是不可能的,而這種聲稱本身就是謊言。使徒的 argumentum ad hominem(針對個人的論證)僅適用於說謊者(杜斯特迪克)。本格爾:Sermo modalis(情態語氣);在當下,這樣的人是不可能愛神的。因此,這裡涉及 imago Dei(神的形象),奧古斯丁(「使徒在此默認,神在那些帶有祂形象的人身上向我們顯現;約翰的意思不過是,如果有人說他愛神,卻忽視了眼前神的形象,這種誇口就是虛假的」)、桑德、埃伯哈德(他認為愛一個看得見卻傷害過我們的人,並不比愛神更容易)等人在此處的發現,絕非毫無根據;格勞秀斯稱人為 opus Dei pulcherrimum(神最美的作品),其觀點亦非如此。德韋特錯誤地堅持認為,神作為理想的、不可見的對象,只有在弟兄——可見的、經驗性的愛之對象——身上才能真正被愛。

1約 4:21。我們從祂受了這命令。——Καὶ(並且)僅僅增加了一個新的理由:這裡指的是一條特定的命令。這是一個 firmius argumentum(更強的論據)(加爾文):因為 quomodo diligis eum, cujus odisti præceptum?(你怎能愛那連祂的誡命都恨的人呢?)(奧古斯丁)。̓Απ’ αὐτοῦ(從祂)指的是神(呂克、德韋特、杜斯特迪克等人),而不是基督(加爾文、桑德、胡特等人)。隨後使用 θεὸν(神)並不妨礙 αὐτοῦ(祂)應用於 θεὸν,因為耶穌在約 17 章的代求禱告中提到了祂自己的名字,而不是說「我」。1約 1:5;1約 2:25 的類比不能推翻上下文和 1約 3:23–24,它們僅表明 αὐτὸς(祂)也可以指代基督,而不僅僅是 ἐκεῖνος(那一位)指代祂。ἐντολή(誡命)就是誡命,並非等於 ἀγγελία(信息、教義)(卡爾波夫)。

從此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但這條命令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明確記載;甚至在太 22:39 也沒有。但使徒公正地將基督教倫理的基本原則表述為一條明確的神聖命令,這原則在實質上和根本上包含了此處(1約 4:7 起,1約 3:10;1約 3:19,參見約 13:34 等)所講述的關於從神而生並在兒女之愛中與天父聯合的人,對弟兄之愛所負有的不可侵犯的義務(杜斯特迪克);ἵνα(使)在此處也表示目的和目標,而不僅僅是誡命的內容,正如胡特所假設的那樣。

教義與倫理

  1. 神是愛——這句話「是聖經——整本聖經自始至終所教導的——最簡明扼要的表達」(霍夫曼,《聖經證據》I. p. 71),並且對過去和未來都有重要的意義。回顧過去,它甚至關係到神的本體以及神在基督耶穌裡啟示的歷史。如果神的本體是愛,那麼祂也必然是位格的,而不僅僅是泛神論意義上的實體。是的,它指向三位一體或神生命的活力與豐盛;那愛人的,並非沒有那被愛的,以及相互的愛,正如奧古斯丁在《論三位一體》(VI. 1, 5)中試圖在心理學類比(記憶、理智、意志)之外,進行這種純粹倫理的三位一體建構(「因此,三位一體不超過三個:愛人的、被祂所愛的,以及愛本身。如果這什麼都不是,神怎能是愛?如果這不是實體,神怎能是實體?XI. 1, 2:如果我愛某物,就有三個——我、我所愛的,以及愛本身。因為如果我不愛那愛人的,我就不愛愛,因為沒有被愛之物的地方就沒有愛」);因此,根據羅 5:5,他可以在我們的選段(1約 4:7)中將 ἀγάπη(愛)理解為聖靈,而狄迪摩斯(Didymus)則將 ἀγάπη 解釋為基督。在中世紀,奧古斯丁尤其受到神秘經院哲學家理查德·聖維克多(Richard of St. Victor)的追隨(參見利布納,《聖維克多的雨果》p. 82 起),特別是在他的《論三位一體》III. 14 中——而在現代,首先是薩托里烏斯(Sartorius):《神聖的愛》,第一部分 p. 1 起,以及利布納:《基督論》I(多處)。另見尼奇(Nitzsch)關於「神本質的三位一體」的論述,載於《研究與評論》(Studien und Kritiken),1841年,pp. 295–345,特別是 p. 337 起。
  1. 回顧過去,這一真理的痕跡可以在神啟示的歷史中找到,如出 34:6;詩 103:8–13;詩 86:5, 15;申 32:6;賽 73:16;耶 31:9。但是,約翰以最全面、最輕鬆且確定的方式處理了這個最深奧的思想,這在任何思想家憑藉自身力量和理性是永遠無法想到的!諸天只述說神的榮耀和威嚴(詩篇 19 篇)。唯有祂的話語宣告祂的恩惠。在自然界中,我們遇見祂的作為、祂的大能與智慧;唯有在祂的話語中,我們才遇見祂的愛與憐憫。「神是個靈」(約 4:24)和「神是愛」這兩條公理,闡明了關於神之本性與本體的最重要真理——「靈是祂的本性,愛是祂的生命」(舍伯萊因),或者說,靈是實體與本性,愛是神的性格,而不僅僅是祂的態度。
  1. 展望未來,這句約翰式的格言指向了知識與行為的生活。薩托里烏斯在他的《神聖的愛》中,將他的全部倫理學建立在這句話之上。參見科勒(Köhler),《神是唯一的善者》,載於《研究與評論》1856年,p. 426 起。「1約 4:8 提出了神的實踐定義:神是愛。神的一切作為皆源於愛,而聖靈從父與子永恆發出,是父與子實質的愛。在時間中,神出於愛創造了一切,出於愛差遣子進行救贖工作,出於愛賜下聖靈,在信徒心中點燃相似的感動,出於愛在永生中將自己顯現給蒙福者面對面觀看。——祂在愛中並出於愛行一切事」(約翰·格哈德,《釋經》2. p. 71)。但我們必須警惕,不要直接將作為神本性的愛與作為前者邏輯前提的神的位格等同起來(反對利布納,i. 1, 111),並注意不要將愛與真理和公義混為一談(如尼奇,《系統神學》§ 63. 1 所做的那樣),因為自我傳遞隱含在愛的本性中,卻不隱含在真理與聖潔的本性中;那麼,在奧利金和施萊爾馬赫那裡,關於 παιδεία(管教)與 κόλασις(刑罰)的區別,以及反聖經的 ἀποκατάστασις τῶν πάντων(萬物復興)和無忿怒之神的觀念,又將何去何從?參見托馬修斯,《基督的工與位格》,i. p. 127 起;菲利皮,《教義學》,2. p. 79 起。
  1. 神的愛在差遣祂獨生子中顯明出來。1約 4:2;1約 4:9–10;1約 4:12, 14。因此祂被稱為 μονογενής(獨生子)= μόνος γεννώμενος(唯一所生的)(約 1:14;約 1:18;約 3:16, 18),而不是 πρωτότοκος(長子)(羅 8:29;西 1:15, 18;來 1:6;啟 1:5)。被差遣者的偉大與祂使命的對象,旨在標誌差遣者之愛。對長子的參照將標誌使命的成功與被差遣者的工作。沒有其他證明父之愛的證據能與此相比:基督,神的兒子,藉著祂的顯現與信息,補償了我們無法看見不可見之神的缺憾(1約 4:12;約 14:9)。霍夫曼,《聖經證據》,1:71。
  1. 對使徒而言,看見、認識、信靠、承認並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對教會而言,聽見、認識、相信並承認,對於神與我們、我們與神之間的生命團契是不可或缺的。既然這團契在各方面都是倫理性的,它只能通過倫理過程來獲得與保持。隨著從神而生的重生,即屬靈的重生,成聖的生命過程便開始了。在耶穌面前保持無動於衷、冷漠,或者僅僅在表面上轉向祂,甚至背離祂,在懷疑或決定的不信中否認祂,都是不道德的。
  1. 這種始於我們重生的生命團契的本質,是持續互動的相互性;祂向著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我們在祂裡面,信心地認識並承認祂,生活並愛著,我們充滿信心,祂則以祂那永遠先行的恩惠與恩典之工向著我們並在我們裡面。
  1. 本格爾給出的發展階段如下:「無懼無愛,有懼無愛,有懼有愛,無懼有愛。」奧古斯丁則說:「恐懼彷彿為愛預備了地方。如果沒有恐懼,愛就無處進入。神的恐懼像醫生的手術刀一樣刺傷。恐懼是藥物,愛是健康。恐懼是愛的僕人。恐懼是律法的守護者和訓蒙師,直到愛來到。」雖然人在罪中開始時對神懷有奴僕般的恐懼,但在神愛的本性與愛的態度面前,他將在兒女般的敬畏中進步,直到在一切謙卑中達到無懼與自信。
  1. 弟兄之愛是且始終是我們從神領受生命——一切愛皆源於神——的衡量標準;那住在神裡面的,不能沒有愛;那沒有愛的,不能住在神裡面,神也不能住在他裡面。那即是愛的神,親自如此命定;這是祂的旨意,祂明確的誡命,正如這與祂的本性相符一樣。
  1. [華茲華斯(Wordsworth)論 1約 4:10:「關於代贖教義的陳述,這一陳述尤為引人注目,因為它預見了後來對此提出的反對意見。——這些反對意見採取了以下形式:據說,神是愛(1約 4:8)。祂愛我們,祂也愛祂的獨生子。我們是罪人;只要我們是罪人,且沒有得到神的赦免,我們就沒有天堂的希望。作為罪人,我們欠神一筆永遠無法償還的巨債。但神在愛中是無限的;祂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 3:9),而願萬人都得救(提前 2:4)。祂可以免除我們的債。祂可以自由地這樣做。認為祂不能這樣做,就是限制了祂的全能。想像祂不會這樣做,就是貶低了祂的愛。聲稱祂會要求債務的等價物,就是將慈愛的神描繪成嚴苛的索債者,並相信祂為我們的赦免要求了如此的代價——祂自己愛子的血——並將那完全無辜者暴露在十字架的死亡中,任由惡人處置,就是指責神殘忍、不公和軟弱;同時說『祂愛我們』,並賜下祂的獨生子為我們死(1約 3:16;1約 4:10),卻又說祂對我們發怒,據稱這會使我們陷入矛盾,並歪曲了神,彷彿祂會受人類情感的影響。最後,說基督流血作為贖金將我們從撒但的俘虜中解救出來,據爭辯說,這使神的兒子成了惡者的附庸。這些就是索西努派和其他人對代贖教義提出的反對意見。——這些反對意見建立在謬誤的基礎上。它們基於一種假設,即作為罪人,我們只是神的債務人。但在祂與我們的關係中,神不僅是債權人,祂還是我們的立法者和審判者,我們的君王和主;祂是完全公義和聖潔的。

此外,正如聖約翰所教導的(1約 3:4),罪的本質是違背神的律法,且世人都犯了罪(1約 1:10)。神在聖經中將自己表現為一位道德統治者,在公義上是無限的;當我們默想祂在祂自己的話語中所表現的形象,當我們看待罪在祂眼中的樣子,以及聖經對罪的描述時,我們必須得出結論:祂因罪而深受冒犯;祂在話語中宣告祂對罪發怒並將懲罰罪。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 1:18)。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但這一命題與聖約翰的宣告並不矛盾,正如有人所稱的那樣,即神愛我們,差遣祂自己的兒子,那獨生子,使我們藉著祂得生;這就是愛,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祂愛我們,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神在我們身上所愛的不是我們的罪,而是我們的本性。那是神親自按祂自己的樣式所造,卻被我們毀壞,而祂渴望修復的本性。因為祂恨惡罪,並知道其後果,即永恆的死亡;因為祂愛我們的本性,而這本性因罪暴露在永恆的沉淪中;因為祂是無限公義的,祂必須懲罰罪,而祂作為無限純潔者必須恨惡罪,作為無限真實者已經宣告祂將懲罰罪;又因為全世界的罪是如此深重,因為它們要求無限價值的滿足,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 9:22);因此,出於祂對我們本性的無限之愛——那祂所造卻被我們因罪而毀壞的本性——祂差遣祂自己的兒子,神之神,取了那本性,我們所有人的本性,以便成為所有人的替代者和救主,成為我們的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 1:23),神在肉身顯現(提前 3:16),分享我們的血肉之軀,成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義(耶 23:6;耶 33:16),並在我們的本性中承受死亡——罪的工價,作為我們的代理人和代表,藉著充分的挽回祭平息神的忿怒,除去我們的罪孽,藉著祂自己寶血的無價贖金將我們從束縛與死亡中救贖出來,藉著祂的死將我們從那掌死權者——魔鬼——手中解救出來,使我們與神和好,恢復我們在祂面前的恩寵,完成我們與祂的代贖,並為我們買贖永生的天國基業。參見來 2:14, 17。——正如奧利金所說(《馬太福音註釋》16):『人確實不能為自己的靈魂給出任何交換(詩 49:9;太 16:26);但神為所有人的靈魂給出了交換,即祂兒子寶貴的血(彼前 1:18)。』『如果沒有罪,就不需要神的兒子成為羔羊;也不需要祂被置於肉身中被殺;祂本會保持起初的樣子,即神道。然而,既然罪進入了這個世界,而罪的必然性要求挽回祭,且挽回祭若非藉著祭物就無法完成,因此必須為罪預備祭物。』(同上,民數記講道集 4)。如果有人說,根據這一陳述,義者為不義者受苦,且神所愛的兒子被交給死亡,是為了那些不愛祂、反而與祂為敵的人的罪,這完全正確;這是神自己在聖經中的宣告,參見彼前 3:18;林後 5:21;彼前 1:19。——義者為不義者受苦。是的,受苦了一段時間。但這與日常經驗並不矛盾。父母為子女受苦;弟兄為弟兄受苦;朋友為朋友受苦;臣民為君王受苦,君王為臣民受苦。如果我們以代受苦難與公義不符為藉口拒絕代贖教義,我們就無法停止在自然神論甚至無神論的邊緣。參見巴特勒主教(Bp. Butler)的《宗教類比》,第二部分,第 5 章。

如果必須有祭物來除去罪,那祭物必須是無辜的。為了除去無限的罪孽,它必須是無限無辜的。為無限公義所支付的代價必須具有無限的價值。為了替人受苦,祭物必須是人的;為了滿足神,它必須是神聖的。還要記住,神的兒子是甘願受苦的。祂捨命作多人的贖金(提前 2:6)。好牧人為羊捨命(約 10:11)。參見太 20:28;加 1:4;加 2:20;弗 5:2;多 2:14;來 9:14。——祂為之捨命的人也是祂自己的骨肉。祂是他們的頭,他們是祂的肢體。他們與祂合而為一。——更進一步。——藉著祂在所取的人性中所受的功德性苦難,並將其永遠與神性結合在祂自己的人位中,祂將那本性從罪與死亡中解救出來,並將其高舉在神的右邊。因此祂喜樂地受苦。作惡確實是惡;在永恆中受苦是可怕的;但在時間中受苦,以便他人能藉著我們在永恆中幸福,這不是惡,而是榮耀。世上的征服者在勝利時刻歡樂地死去。基督更是如此。祂知道受苦是祂通往榮耀的道路。祂知道因為祂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 2:8–9)。祂看見自己靈魂的勞苦,就心滿意足(賽 53:11)。毫無疑問,在祂的人性肉身中,祂曾因苦杯和十字架的痛苦而退縮。但即使在祂變像的榮耀時刻,祂也曾與摩西和以利亞談論祂的死(路 9:31)。祂神聖的眼睛穿透了苦難的雲層,看見了它將引向的榮耀異象:對撒但的勝利,一個從撒但掌握中被救出的世界,神的公義得到滿足,祂的忿怒得到平息,祂的愛得到榮耀;於是十字架成了凱旋的戰車,征服者騎著它取得勝利(西 2:14),升上高天,帶著人類穿過永恆之都天國宮殿的門戶,並受到天使的歌聲迎接:『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等(詩 24:7)。

有人聲稱,如果我們因罪成了撒但的囚犯,那麼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從撒但手中獲得解放而支付的血價,就是付給了撒但。但我們否認這一點。參見納西安的格列高利(Greg. Nazianzen),《講道集》45,p. 862,巴黎版,1778年。這就像說為了解救國王監獄中的囚犯而支付的贖金是付給了看守他們的獄卒一樣。我們因自己的罪,使自己成了撒但的奴隸:作為對我們罪的公正懲罰,我們成了撒但的囚犯。撒但是神對我們執行懲罰的劊子手。他是我們的獄卒。陀斐特是自古預備的(賽 30:33),作為神死亡的工具之一(詩 7:14)。但基督藉著為我們死,將我們從死亡中解救出來。祂將我們從撒但手中救出,並支付了贖金,不是付給撒但,而是付給神。祂藉著將自己獻給神,將我們從撒但手中解救出來。(參見羅 3:23–26)。

那些反對代贖教義的人,往往自詡運用了理性,並否認對代贖教義的不信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但對理性的正確運用會導致對代贖教義的堅定信仰;而對它的否認則源於對理性的濫用。——

代贖教義無法通過理性發現。是的;但我們可以通過理性證明聖經來自神,且代贖教義在聖經中得到了清晰的啟示。因此,這一教義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作為神在聖經中向世界啟示的超自然真理的一部分,它不是由理性發現的,也不是由理性完全理解的,而是要藉著信心——這意味著對理性的正確運用——衷心擁抱並牢牢持守的。理性教導我們,期望從像神這樣的存在向像人這樣脆弱的受造物在地球上目前的狀態所作的啟示中包含的內容,能被理性完全理解,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理性可以理解一切,那麼啟示就沒有用處,信心也就沒有立足之地。正確的理性本身教導我們,否認那買贖我們的主(彼後 2:1),僅僅因為我們不能理解為什麼神允許罪惡蔓延,以至於需要祂自己至福之子的犧牲,這將是重演十字架上的侮辱,並用蘆葦——我們未重生理性的蘆葦——擊打我們的救贖主,而我們本應在信心下跪敬拜。理性本身教導我們,在啟示中期待奧秘是非常合理的;它們是我們的道德訓練,鍛煉我們的謙卑、忍耐、信心和盼望,並教導我們期待那蒙福的時刻,那時我們這些現在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的人(林前 13:12),將看見雲霧散去等。因此,理性將我們引向至聖所的門口;然後我們藉著信心穿過幔子;我們站在那裡,用信心的眼睛,看見神坐在施恩座上,上面灑著基督的血。此外,作為理性的人,看著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在那裡看見了將我們自己、我們的靈魂和身體當作活祭,是聖潔的、神所喜悅的,這是我們理所當然的侍奉(羅 12:1)的最有力理由。

這一代贖教義是基督教實踐的根基,那些抨擊該教義的人,不僅是在破壞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也是在破壞基督教道德的根基。這一點在使徒時代就已顯而易見,當時異端教義——約翰在他的書信中針對關於基督道成肉身與死亡的教義所反對的——滋生了放蕩與墮落。

如果不考慮將我們從其權勢與罪孽中救贖出來所付出的犧牲,我們就無法充分估量罪的道德嚴重性。如果不記住我們不是自己的人,而是用重價——基督的血——買來的,因此有義務在我們的身體中榮耀祂(林前 6:20),我們就無法適當地理解我們對基督所負有的愛與順服的義務,以及約束我們追求聖潔的動機。

因此,聖約翰在陳述了代贖教義後,繼續並一直到書信結尾,強調隨之而來的道德義務。『親愛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他教導我們要為代贖教義竭力爭辯,將其作為對神與對人盡基督教義務的基礎。參見皮爾遜(Pearson)《信經釋義》,第 10 條,pp. 670–688。——M.]

講道與實踐

在愛中,甚至在神榮耀的愛中,你活著——好,讓愛也在你裡面活著!——那神裡面愛的源頭圍繞著你,並通過你的心流向你;你難道想在沒有分擔的情況下享受它嗎?——那已經向你顯明的,即你救主神的愛與恩慈,那尋找失喪者的愛,必須從你裡面閃耀出來。弟兄之愛必須在從父心點燃的兒女之愛中變得溫暖。——在你的孩子身上,人們認出是你家庭、你種族的一員;難道在你的身上不應當認出我們天上的父嗎?因此,要在弟兄之愛中操練自己!——你誇口自己對神的認識、對聖經的理解嗎?在你的弟兄之愛中證明它吧!——在自然界中,你看到祂的作為,祂全能的痕跡;在基督裡,你看到祂心中的愛之目的,祂關於你的平安意念(參見教義與倫理第 2 條)。祂關心你的罪得到代贖,使你不至於與祂疏遠,或遠離祂的生命;不要在祂與你之間重建隔斷的牆;這樣的建造會摧毀你的生命與救恩。——友誼的預期職分是令人欣慰且謙卑的;要體會並領受神先行的恩典。——正如祂在創造中採取了主動,祂在救贖中也必須採取主動,這也是一種創造;祂是怎樣做的!雖然沒有你,祂也能創造你,但若沒有你,祂既不能也不願救你。——在你之上統治著你的父,為你差遣了子,在你裡面運行著祂的靈;不要阻礙神為你並在你裡面所做的工作;不要因對自己和弟兄的不仁慈而阻礙祂愛的工之成全。——不要拒絕眼見與耳聞者的見證;要順服它,在信心裡領受它,在承認中持守它;在你所相信並認識的愛中操練自己。因為沒有愛就是不敬虔,不敬虔就是沒有愛。如果你傾向於貶低承認,請記住,像愛一樣,它從信心輻射出來;承認是口中的愛,愛是行為的承認,兩者都源於心。——在世界歷史和你的生命歷史的審判背後,有一個審判,站在其中就是救恩與福分。——沒有愛的人,在身為愛的神的審判中,在那位渴望成為救主的審判者面前,必將滅亡。——那不能給我們在最後審判中信心的,就不可能是我們生命中的渴望。——不能加強反而驅逐愛的恐懼是毫無價值的;那不能克服恐懼的愛也是如此(參見教義與倫理第 7 條)。——弟兄之愛與神的愛相比,正如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與將神的物歸給神相比一樣,是次要的;但正因如此,兩者都不應被低估,因為兩者都吩咐給我們。然而可以肯定的是,當較小的缺失時,較大的就沒有空間,也無法找到實踐的能力。——看弟兄之愛:1. 起源。2. 衡量。3. 能力。4. 成長。5. 獎賞與勝利。——唯有在順服神的旨意中,你才能在神的本性中成長,並從受造物變為

路德:——對於這件事,還有什麼好說的呢?如果有人長篇大論地說,這是在靈魂中一種崇高、高貴的qualitas(品質),是諸德行中最珍貴、最完美的,正如哲學家和那些教導行為的人所論述的那樣;與使徒在此以洋溢的雄辯所傾倒出的這句話——「神就是愛」,以及祂的本體與本性完全就是愛——相比,這一切都算不得什麼。如果有人想要描繪並創造一個神的肖像,他必須創造出一幅完全是愛的圖畫;彷彿神聖本性除了是愛的爐火,充滿天地之外,別無他物。反過來說,如果愛可以被描繪和刻畫,那它不應是一幅真實的人性圖畫,也不應是天使或天上的圖畫,而應是神自己。看哪,使徒在此懂得如何描繪,他將神與愛視為同一,好藉著這樣一幅高貴、珍貴且可愛的圖畫,將我們更多地吸引並歸向祂自己,使我們努力在彼此之間擁有愛,並提防嫉妒、仇恨與紛爭。因為愛既是神的圖畫,它就不是死板的圖畫,也不是畫在紙上的,而是神聖本性中活生生的本體,燃燒並洋溢著一切美善;同樣地,仇恨與嫉妒是魔鬼真實的圖畫,不僅僅是人性或魔鬼性的,而是魔鬼自己,牠的本性中除了對神及其一切作為(包括人類與所有受造物)永恆燃燒的仇恨與嫉妒之外,別無他物;因此,若要描繪魔鬼,最好的圖畫就是展現出所有的仇恨與嫉妒。——在我們中間,仍有許多人與我們一同聽道、教導福音,領受同樣的聖禮,並裝出真正基督徒的樣子;但他們在我們中間就像麥子裡的稗子;一旦爭戰臨近,他們是誰、屬於何處便顯明出來了。因為除了驕傲、虛榮、嫉妒、輕蔑和魔鬼自己之外,別無他物。——開始基督徒的生活與愛並非什麼高深的藝術;但要在其中持守,特別是在試探與反對面前堅持到底,這才是一門藝術,一項任務。雖然仍有許多粗魯、粗俗的人像腐爛、被蟲蛀的蘋果或梨子一樣自動脫落,沉溺於貪婪、驕傲、嫉妒等之中,他們是敗壞、無用的果子,完全無益,註定且無法存留。但我們所指的,是那些被風雨吹落或擊倒的人,也就是那些讓自己被試探和諸如此類的念頭所改變的人:為什麼我必須持守這教義?我清楚地察覺到,除了背負全世界的不悅、輕蔑、敵意、憤怒與狂暴之外,它沒有帶來任何回報,我必須冒著身體與生命的危險,必須時刻帶頭對抗魔鬼、世界與肉體等等。如果這就是他所能得到的一切,誰能達到這一點並堅持下去呢?——但事實並非如此;真正的途徑反而是衝破一切反對,不顧障礙地前行,無論我們遇到的是苦是甜,無論境遇如何,是朋友還是敵人,甚至是魔鬼自己,都要時刻思想:我進入這項工作並非為了讓人們給予、愛我或獎勵我;因此,即使我得到的是忘恩負義、嫉妒與仇恨的回報,我也不會退縮。它(世界)不能對我如此惡劣,以至於用它的惡來勝過我:我寧願與之對抗,繼續行善,不論是你還是任何人,而是為了我的主基督的緣故,正如祂過去所做,且至今仍在做的那樣。

斯塔克(Starke):——如果我們有屬天的思想並過著屬天的生活,我們是否就成了有分於神聖本性的人?這是無誤的。有多少真實的愛,就有多少對神的效法。一位明智的教師,其勸勉應更多地建立在福音而非律法之上。鼓勵的力量與功效,與其友善與慈愛程度成正比。——你談論了許多關於神的事,卻缺乏最重要的一點。你在言語上認識祂,卻在行為上否認祂。你根本不認識祂,祂也不會承認你。——為了使一個被激怒的人不被試探所勝而屈服,他應當立刻記住「神就是愛」。這對他將是一帖良藥,並保守他。——若未曾在此世經歷過基督裡的恩典生命,無人能達到榮耀的生命。——聖經不會用重複的詞句來表達同一個意思;但它所重複的,具有特殊的強調意義,旨在讓人謹記在心。——對於我們這些身處世界苦難深谷的貧窮人來說,沒有什麼比聽到並領受神愛我們的確據更甜蜜、更令人愉悅的了。神的愛是我們愛的緣由與準則。——愛並非我們與神聯合的原因,但它保證、鞏固、確認並保守了這種聯合。——親愛的,雖然有時你感覺不到神與你心聯合的恩典,但如果你真誠地愛並住在愛中,你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仍然與神聯合。——若非自己行在愛中,無人能以無虧的良心、喜樂與果效將愛推薦給他人。傳道人尤其應當記住,當他們勸勉他人去愛時,他們自己應當效法基督的榜樣並實踐愛。——如果我們不攔阻祂,神願意使祂的愛更豐滿,並增加其功效;那時,我們內在人的所有能力也會在我們裡面成長,其中就包括對鄰舍的愛。——如果良心與之相悖,最好的見證又有何用?一顆充滿愛的心,是與神友誼的最好見證,這友誼也能在試探的火中存留。——當一位親愛的朋友來看你,並作客幾天時,你會很高興。歡喜吧!神,你最好的朋友,住在你裡面,與你同住,並完全擁有你,而你是祂的產業與所有。有了神,你就擁有了一切。——在耶穌基督裡彰顯的神的愛,是我們信心與知識最卓越的對象。我們越研究它,就越能品嚐到它的甘甜。——基督教作為唯一神聖宗教的一個榮耀標記,即:它在人與神之間實現了如此偉大的聯合,以至於神在人裡面,人在神裡面。——哦,邪惡的人,你怎能在對審判日的期待中歡喜呢?要小心,不要以虛假的安穩代替喜樂來欺騙自己!——善良的基督徒,每當你要做或不做某事時,問問自己:我的救主會做或不做這件事嗎?這對你將大有裨益,並在你的基督徒道路上幸福地推進你。——如果你被傳喚到世俗法庭,不要害怕;如果你歡喜地期待著世界的大審判,為什麼你不能同樣地對待一個小小的世俗審判日呢?無論基督徒身在何處,他都應當隨時坦然無懼地讓人看見。[古德語讚美詩詩句。——M.]

A. H. 法蘭克(A. H. Francke):——一滴信心比整個科學的海洋更榮耀,即使它是關於神聖話語的歷史科學。

霍伊布納(Heubner):——愛具有啟迪的力量,而仇恨則使靈魂黑暗。你越愛,你的知識就越光明;你越愛,你就越不可能被欺騙。——缺乏愛是缺乏對神真實認識的標記。所有的知識、所有的神學都必須紮根於愛。沒有神的愛的神學是欺騙與虛飾。多少枯燥的形而上學常被稱為宗教與宗教哲學,卻不含一絲愛的氣息!——神是愛,只能e praxi, ex usu(從實踐中,從運用中)來認識;只要我沒有親身經歷神無限的愛,我最多只能重複別人對神的說法。從自然界所見來讚美神的愛,並非基督裡神之愛的影子。——驕傲的哲學可以主張沒有神之愛的德行與道德,甚至走得更遠,堅持認為沒有宗教的德行比[有宗教的德行——M.]更強大、更純潔。——缺乏對神的愛是墮落最明顯的證據。因為在statu integro(完整狀態)中,我們生命的第一個標記應當是對神的愛,正如嬰兒自然地被吸引向母親的懷抱。誠然,我們對神的愛源於羞恥感,源於[對罪與忘恩負義的——M.]確信;但這現在無法改變:而想要否認這一點的人,首先必須顛倒整個世界。誰會最容易承認這一點呢?那些已經開始愛神的人:他們痛苦地意識到自己是多麼少地愛神!——如果沒有背道,沒有破裂,何需和好?如果和好可以不藉著子,而藉著我們自己的努力、我們自己的改進與修正來實現,那麼差遣子又有何目的呢?——這是神愛的奇蹟,祂在愛中保持不動搖,如今一如既往地愛祂的受造物,儘管受造物曾在敵意中反叛祂,祂仍尋找受造物。因此,神的愛是永恆的、不變的,其原因在於祂自己,從未增減。這個愛的奇蹟,人在意識到自己的悲慘、眼睛被打開並含淚看見主是何等慈愛之前,是無法知道的。——神愛了我們;祂也認為我的鄰舍配得祂的愛;如果神愛他,我能拒絕愛他嗎?一種未結出果實的對神之愛的認識,尚未達到完全。——在神所栽種的植物與祂仇敵所栽種的植物之間,存在著同情或反感。神的孩子們能感受到他人身上那種親和或反感的靈。因此,關於科克尤斯(Coccejus),他超越一切地追求一顆純潔的心,據說他經常在初次見面時就能識人。——輕視歷史證據的人,推翻了基督教的整個根基,並為一切欺騙與妄想打開了大門。歷史知識與個人的屬靈生命經驗共同構成了真正的基督教。神徹頭徹尾就是愛,祂的整個本質、祂真實的本性就是愛,即祂本質上擁有傳達自己、賦予自己、使祂的榮耀與福分流向他人[即祂的受造物——M.]的屬性,正如太陽的本質屬性是發光一樣。誠然,神的愛,就像太陽的熱量一樣,只是以漸進的方式向人顯現。對於所有站在愛中並轉向祂之愛的人,神就是愛;但對於那些站在愛之外的人,祂是吞滅的火。拒絕愛會帶來折磨:邪惡的人因自己的罪咎,體驗到一種憤怒感。一切都取決於人對神的態度。——聖經,可以說是神之愛的號角,而非自然界,遠非如此;只有對信徒而言,自然界才成為神之愛的號角。神之愛的最初音符可以在創世記 1, 3 聽到;但它們在新約中響得最響亮。——只要人相信愛,就不會滅亡;但當他失去那種信心時,他就滅亡了。屈梭多模說,如果魔鬼能相信神的愛,他就能得救。——愛將審判者神變為父神。——不能信靠愛的人,無法忍受那至愛者的注視。除了那些擁有純潔且不懈之愛的人,這世上還有誰像神並代表神呢?——當我們體驗到恐懼、一種隱秘的畏懼、對神的厭惡與不信任時,愛尚未達到完全;恐懼是男孩最初的管教。——約壹 4:19。整個基督教體系的奇妙結構;一半是道德:愛神以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另一半是信心教義,即條件基礎:神在基督裡對我們罪人的愛。基礎必須先於上層建築。——愛在阻止不配之人時最為感人。我們只能在看得見的祂的孩子身上,展現我們對看不見的神的愛。——基督教將對神的愛與對弟兄的愛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其特徵在於,在其中,宗教與德行在愛的靈裡融合。

格羅克(Gerok,約壹 4:7-12):愛是世界的根本法則:1. 如寫在天上:因為神就是愛。2. 如寫在十字架上:因為基督就是愛。3. 如寫在我們心中:因為基督教就是愛。

萊昂哈迪(Leonhardi,約壹 4:9):神在神聖聖誕節對我們之愛的彰顯。它閃耀著:1. 從神聖的聖誕禮物,2. 從它對我們蒙福的目的。它彰顯在:1. 神差遣祂的獨生子到世上,2. 我們藉著祂得生。

同上(關於約壹 4:12-16):——神聖本質的奧秘。1. 它在何種意義上總是保持隱藏?2. 它以何種形式被啟示出來?3. 我們只能用什麼眼睛來識別它?

威廉(Wilhelm):——主的教會。1. 它所擁有的美善;2. 它所作的認信:它被識別的標記。

萊昂哈迪:——我們三位一體喜樂的基礎是什麼?1. 我們知道父差遣子作世人的救主(約壹 4:14-15);2. 我們在子裡面認識了父對我們的愛(約壹 4:15-16);3. 我們從彼此相愛中知道,祂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

路塔特(Luthardt,約壹 4:9,將臨期講道):——基督裡神的愛是我們的生命。1. 神的愛;2. 祂兒子的差遣;3. 我們的生命。

司布真(Spurgeon,約壹 4:19):——真實的愛,視為:1. 就其起源而言,2. 就其維持而言,3. 就其進展而言。

阿爾費爾德(Ahlfeld,關於約壹 4:19 的婚禮致辭,及關於約壹 4:9-16 的講道):——我們以三重的紐帶與三位一體的神相連。1. 在彼此相愛中,神住在我們裡面;2. 在聖靈裡,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住在我們裡面;3. 在對神兒子的認信中,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住在神裡面。

關於三位一體後第一個主日的書信,約壹 4:16-21。

霍伊布納:——相信神就是愛,是我們在邪惡時代唯一的安慰。1. 為什麼會這樣?2. 我們如何能獲得這種安慰?愛的屬神本性。1. 證明(約壹 4:16-18);2. 推論(約壹 4:19-21)。——神就是愛。——1. 解釋。2. 證明(亦是辯護);3. 由此產生的、我們應盡的義務。——相信神的愛。1. 描述它是什麼,以及它建立在什麼基礎上;2. 這種信心的力量;3. 推論(抵擋對該信心的攻擊;藉由效法基督來使其活躍)。

C. J. 尼奇(C. J. Nitzsch,1813年維滕貝格圍城期間,三位一體後第一個主日書信的就職講道):——在對未來令人興奮的恐懼下,真實之愛的價值。愛使我們超越了我們整個世俗的未來。她的痛苦是深沉的,她的抱怨是真誠的;是的,她越是悲傷地展望未來,就越是因為她從不為自己獨自受苦,但真實的愛永遠不會停止信靠或對拯救絕望。所有真實的愛都被賦予了克服世界並在真實信心的力量中超越時間的特權。她向未來的陰影投射出最明亮的光芒。她不會因恐懼而盲目,並知道每一個時代都有其自身的拯救,其自身神之愛的足跡,從舊的廢墟中將會湧現出新的、更好的事物,在苦難的學校裡將會成熟並繁榮出更高貴的自由與民族智慧,我們在重獲新生的世界中的子孫後代將會懷著感動與造就來思想他們的先祖,而我們自己也永遠不會缺乏我們在軟弱中所需要的幫助與安慰。明眸的愛也有一條不知疲倦的手臂;它為未來可能發生的一切做了最好的準備。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愛的完全。1. 使徒所指出的愛的完全的標記。2. 他所論述的那件事,只有藉著愛的完全才能實現。

卡普夫(Kapff):——神就是愛,唯有愛使我們與神合一。

格羅克:——另一篇關於愛的講道。1. 愛的永恆源頭。2. 愛的神聖義務。3. 愛的真實試驗。4. 愛的極致幸福。

蘭克(Ranke):——活在愛中是最崇高的生活!讓這成為我們的確信;我們要住在這愛中!讓這成為我們的決心;那麼神就會住在我們裡面,讓這成為我們的祝福。

J. 米勒(J. Müller):——愛,基督徒生活的本質。1. 基督徒生活始於藉著基督對神的愛;2. 它發展為對鄰舍的愛;3. 它在這種雙重愛的完全中達到完美。

哈勒斯(Harless):——誰認識並愛那身為愛的神?1. 那個不將自己的愛神化,而是在基督裡認識並愛神之愛彰顯的人;2. 那個不無懼地愛神,而是在愛中無痛苦地敬畏神的人;3. 那個不將全世界都稱為弟兄,而是愛每一個人,但卻是按照神在基督裡的方式去愛的人。

斯皮塔(Spitta):——聖使徒約翰關於愛的話語。1. 一句教義的話,他在其中教導我們愛;2. 一句勸勉的話,他在其中勸勉我們實踐愛。

克勞斯·哈姆斯(Claus Harms):——讓我們愛神!思考:1. 愛神的基礎,2. 它內在的力量與彰顯,3. 它外在的力量與彰顯。

博貝(Bobe):——神就是愛!1. 感恩的認信(約壹 4:8);2. 安慰的聲音(約壹 4:17-18);3. 生活的準則(約壹 4:19-20)。

弗洛雷(Florey):——愛對人心靈的聖化力量。1. 它聯合了與神分離的人心(約壹 4:16);2. 它平息——焦慮的熱度(約壹 4:17-18);3. 它溫暖——冰冷的心(約壹 4:19);4. 它潔淨——不潔與罪惡的心(約壹 4:20);它激勵並使——死寂的心結出果實(約壹 4:21)。

根茨肯(Genzken,懺悔致辭):——我還缺乏什麼真正的基督教?1. 它的開始是我們認識神對我們的愛。2. 它的進展,是我們住在這愛中;3. 它的完全尺度,是體驗其聖化力量,驅逐對死亡與審判的恐懼;4. 這一切的試驗是弟兄之愛。

[皮爾遜(Pearson):——約壹 4:9。我們對基督作為神永恆之子的信仰,對於提升我們去感恩地承認神無限的愛是必要的,這種愛顯現在差遣祂的獨生子到世上為罪人而死。這種神的愛經常被使徒們讚美與欽佩。參見約 3:16;羅 8:5;羅 8:32。如果我們認為這一切不過是神使一個人以不同於其他人的方式出生,而當他以特殊方式出生後,仍是一個必死的人,並將他交出為世人的罪而死;我看不出這種救贖方式比祂以任何其他方式救贖我們所顯出的愛有什麼偉大的表達。誠然,墮落人類的修復就神而言並非絕對必然的行為,但祂設計我們的救贖正如設計我們的創造一樣自由:考慮到我們從中被救贖的悲慘,以及我們被邀請進入的幸福,我們不能不承認神在救贖行為本身的獨特之愛;但使徒們將這種考量提升得更高,並將神之愛最精選的標記放在選擇這種方式,並以這種方式執行我們的修復上,即差遣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不愛惜祂自己的兒子,將祂給予並交出,為我們受鞭打與釘十字架,而對神這種愛之行為的估價,必然隨著被差遣到世上的子之尊嚴而按比例增加;因為基督在受苦前的人格越尊貴,祂對這種受苦境況的降卑就越偉大;祂與父的關係越親密,祂對我們(為了我們,祂差遣祂去受苦)的愛就越偉大。因此,以任何方式貶低我們救主在受苦前的人格與本性,就是在貶低神的愛,從而未能達到應有的承認與感恩。如果差遣基督到世上是神所能表達的最高愛之行為;如果我們有義務以某種與這種無限之愛相稱的方式回報感恩;如果沒有對那無限性的真實感受就永遠無法做出這種回報,而沒有對被差遣者人格中無限尊嚴本性的領悟,就無法存在對那無限之愛的感受;那麼,絕對有必要相信,基督是父的獨生子,與父同質,榮耀相等,威嚴同永恆。——M.]

[巴羅(Barrow,關於約壹 4:9):——神怎能向我們展示比這更大的仁慈呢?為了我們的緣故與益處,將祂最親愛的兒子從祂的懷中差遣到這種骯髒與卑微的狀態,使祂服從我們脆弱本性的一切軟弱,使祂暴露在我們低微境況的最壞不便之中?什麼表達能說明,什麼比較能展現這種仁慈的驚人廣大?如果我們想像一位偉大的君王將他唯一的兒子(一個最可愛、理應最受愛戴的兒子)穿上破爛衣服,將他從宮廷中遣散,將他交給最艱苦的奴役,僅僅是為了藉此從囚禁中救贖他最卑微、最下賤的臣民,這與世界之王在此例中向我們這些貧窮的附庸、祂確實不配的叛徒所宣告的那種無限良善、那種無與倫比的憐憫相比,是多麼微弱的相似?還有什麼比對祂的愛有這樣的確據更令人喜樂的理由呢?我們的所有美善都依賴於祂的愛,我們的所有幸福都存在於祂的愛中。有什麼比看見我們全能之主如此仁慈地向我們微笑更令人愉悅的呢?——M.]

[伯納德(Bernard, de Nativ. Serm. 1):能力在創造萬物時已經顯現,智慧在治理萬物時已經顯現;但憐憫的仁慈現在在人性中顯現得最為充分。]

[教宗利奧一世(P. Leo M., de Nativ. Serm. 1):神聖的良善確實總是透過不同的方式、以多種尺度關懷人類,並在過去的所有世紀中仁慈地賦予祂護理的眾多恩賜;但在末後的時代,祂超越了所有慣常仁慈的豐盛;當在基督裡,憐憫本身降臨到罪人那裡,真理本身降臨到迷途者那裡,生命本身降臨到死人那裡,等等。——M.]

[塞克(Secker,關於約壹 4:18):——由於缺乏培養對神的愛,對大多數人來說,關於祂的思想是可怕的。太多人受到誘惑,如果他們敢的話,心裡會希望祂不存在,或者不關心人類的行為;如果他們中有人能憑藉一些拙劣的詭辯暫時說服自己,去希望他們所希望的,他們就會為這種想像中的發現而歡呼,這使他們感到如此輕鬆。由於同樣的缺失,更謙卑、更正確的心靈往往將祂視為一個嚴苛的立法者,武斷地要求幾乎無法實行的義務,並以無法承受的懲罰來強制執行:因此,他們在良心上履行其誡命的同時,卻準備在宗教的恐怖下崩潰。將神視為愛的對象,將完全糾正這些錯誤的觀念。我們都將看到並感覺到,一位由無限智慧引導的無限良善的存在,是最高的祝福:而缺乏這樣一位存在,將是可能發生的最大災難:我們應當滿足於祂最嚴格的律法及其最嚴厲的制裁,是祂知道對我們有益的手段;祂的憐憫將在悔改後寬恕我們過去對律法的違犯;祂的恩典將加強我們以更好地遵守律法;祂永遠不會拒絕一個深情奉獻給祂的靈魂。因此,當我們如此時,所有恐怖的憂慮都將從我們身上消失。「愛裡沒有懼怕,」使徒說;「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M.]

[喬廷(Jortin):——對神的愛與對感官對象的愛,以及與我們其他的情感有很大的不同,以至於它很難被稱為情感,就像我們稱呼其他情感那樣。它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最初是由理性所激發,隨後由理性所維持。因此,它是一種宗教習慣與德行,而其他情感則不然,除非它們以神、道德與宗教為對象。它與它們的另一個不同之處在於,由於它是由理性產生並保存的,它是一種清醒而溫和的愛,不像其他情感那樣伴隨著盲目的衝動、不安的焦慮或劇烈的心靈騷動;正如它不會上升到與它們相同的高度,它在其他時候也不會降得那麼低,而是表現為對公義、對神所認可的一切事物的統一而沉穩的愛。有些人沒有適當地考慮到這一點,真誠地渴望取悅神,並小心翼翼地努力過好生活;然而有時卻害怕自己沒有對神的愛,因為他們沒有體驗到別人所聲稱的那種熱情,而那種熱情在某些靈修書籍中被表達與要求。他們可以從聖經中得知,哪裡有順服,哪裡就有愛;凡喜愛聖潔、公義、良善、憐憫、真理的人,都可以合理地斷定他的心在神面前是正確的。其他人將對神的愛視為一種單純的情感,一種產生奉獻並止於此的心態,他們在自己心中激發了對神的高度熱忱與情感,並堅信自己是祂的寵兒:做到這一點後,他們認為自己達到了基督徒的完全;與此同時,他們可能正處於惡習的統治下,沉溺於憤怒、惡意、貪婪、挑剔、不義、驕傲、野心、感官享受。這種偽善、惡習與狂熱的奇怪混合,在所有時代都很常見,也將永遠如此。總是有這樣的人,他們的宗教與奉獻,用聖保羅的話說,是「鳴的鑼」,或是喧嘩與自信;而真正的良善是謙虛且自然的,教導人們少發噪音,更誠實地生活。為了保護我們免受這種錯覺,基督告訴我們,我們應該遵守祂的誡命,否則就不要假裝愛祂;說「主啊,主啊」,卻不做祂所要求的,是毫無意義的。——聖經不知道除此以外對神的愛:它們從不推薦那種屬靈的發燒、那些溫暖的狂喜,以及某些狂熱者所裝出的那種大膽的親暱;也不推薦另一種狂熱者所要求的冷漠、精緻、神秘且無私的奉獻:因為,首先,對神的愛是清醒的理性,而非盲目的情感;是敬畏,而非狂妄:其次,它是感恩;我們「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M.]

[霍恩(Horne,關於約壹 4:21):——觀察福音道德永遠固定的堅實基礎。它的原則是多麼清晰!它的動機是多麼強大!「我們愛神,因為祂先愛我們;」「並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因為「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最無知之人的頭腦也不可能不理解這幾句話的意思:而最博學之人的心也必然感受到它們的力量。這就是慈善的基礎,它履行了社會生活的每一項義務,並成全了律法。向我們灌輸並在我們心中產生這種屬天的性情,是福音及其所有教義的目的。它在聖經中甚至從那些似乎具有最神秘與推測性質的教義中推導出來:神聖位格的合一;基督的神性與代贖;因此,這些教義若被否認或貶低,就會移除或按比例減少對基督徒生活最親切、最感人的激勵。事實上,基督徒幸福的性情是偉大福音真理的自然而親切的結果,當這些真理被珍藏在心中,並成為經常默想的主題時。關於一位和好的神;一位在天上的救主與中保;一位恩慈的聖靈,啟發我們的無知,潔淨我們的心,緩解我們的需求,減輕我們的憂慮,安慰我們的悲傷:諸如此類的觀念使我們能夠駕馭身體的慾望,平息心靈的情緒;以耐心與喜樂忍受生活的災難:它們使性情變得甜美,使情感和諧,將它們全部化為一個,根據其適當對象的不同情況而多樣化;悲傷哀悼其缺席,恐懼預見其損失;慾望追求它;希望將其納入視野;憤怒對抗阻礙,喜樂在擁有中凱旋。因此,宗教將心固定在它的財寶上,在信心上不動搖,在順服上無保留:它將情感向上吸引向天堂,就像太陽吸引大地的蒸氣一樣,以豐碩的陣雨回歸,並祝福世界。——M.]

[講道與講道主題。

約壹 4:8。利蘭(Leland, John),神的良善。4. Serm. Disc. I. p. 225. 德懷特(Dwight, T.),神的仁慈被創造與護理的作為所證明。——神的仁慈,如啟示所展現。——神學 I. pp. 119, 139. 斯科特(Scott, T.),神就是愛。Works, 4, 69.

約壹 4:9。提洛森(Tillotson, Abp.),神在基督道成肉身中對人的愛。Serm. 6, 3.

約壹 4:9-10。西緬(Simeon, C.),神賜下祂兒子為我們之愛。Works 20, 479.]

1Jn 4:10。亨利(Henry, Phil.),《基督是我們的挽回祭》(Christ is our Propitiation)。見《馬太·亨利著作集》(M. Henry’s Works),附錄,40頁。

1Jn 4:10-11。上帝在耶穌基督救贖世界中所彰顯的無償之愛,是基督徒仁愛精神的偉大論據。

1Jn 4:11。霍恩主教(Horne, Bp.),《論慈善的真正動機》(Charity recommended on its true motive)。見《講章集》(Disc.)第5卷,441頁。

1Jn 4:18。索蘭(Saurin),《源於完全愛心的平靜》(La tranquillité qui nait de la parfaite charité)。見《講章集》(Serm.)第6卷,483頁。

1Jn 4:18-21。麥克謙(M’Cheyne, R. M.),《上帝對我們完全的愛》(The perfect love of God to us)。見《遺作集》(Remains),368頁。

1Jn 4:19。厄斯金(Erskine, R.),《先行之愛;或上帝的愛是我們愛祂的原因》(Preventing love; or God’s love the cause of our love to Him)。見《著作集》(Works)第2卷,1頁。

沃德勞(Wardlaw, R.),《論無私在對上帝的合法愛心中,在何種程度上是本質屬性》(On the question how far disinterestedness is an essential quality in legitimate love to God)。見《基督教倫理學》(Christian Ethics),278頁。

查默斯(Chalmers, T.),《感恩,非卑劣的情感》(Gratitude, not a sordid affection)。見《著作集》(Works)第8卷,222頁。

1Jn 4:20。豪約翰(Howe, John),《論對上帝與弟兄的愛》(The love of God and our brother, considered in Seventeen Sermons)。見《著作集》(Works)第6卷,1頁。

威廉斯(Williams, Isaac),《愛是上帝兒女的標記》(Love the mark of God’s children)。見《講章集》(Serm.)第2卷,51頁。

1Jn 4:21。斯馬爾里奇主教(Smalridge, Bp.),《論對上帝的愛與對弟兄的愛之間的必然聯繫》(The necessary connection between the love of God and our brother)。見《講章集》(Sermons),310頁。

威爾伯福斯(Wilberforce, S.),《弟兄之愛》(The love of the brethren)。見《各種場合講章集》(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78頁。——M.]

腳註:

[8] 1Jn 4:7。[德文:「那愛」。——M.]

[9] 1Jn 4:7。πᾶς ὁ ἀγαπῶν(凡愛的人)後無 τὸν θεόν(上帝),見 B. C. Sin. 等抄本。——A. 抄本添加了 τὸν θεόν

[10] 1Jn 4:8。[德文:「不認識上帝」;阿爾福德(Alford):「從未認識上帝」;呂克(Lücke):「從未學會認識祂」。應當彰顯出不定過去式(Aorist)的力量,即他從未有過一次認識上帝的經歷。——M.]

[11] 1Jn 4:8。ὁ μὴ(那不……的)在西奈抄本(Cod. Sin.)中缺失,但該抄本以 ἔγνωκεν(已認識)取代了 γινώσκει(認識,源自 1Jn 5:7)。A. 抄本。

[12] 1Jn 4:9。[ἐν ἡμῖν=德文:「在我們裡面」(an uns),即「關於我們」。阿爾福德。——M.]

[13] 1Jn 4:9。[ὅτι,非「因為」,而是「即」;德文、阿爾福德、利利(Lillie)皆同。——M.]

[14] 1Jn 4:9。[德文:「祂的兒子,那獨生子」。——M.]

[15] 1Jn 4:10。ἐν τούτῳ;譯作「在此」,如 1Jn 4:9,而非英王欽定本(E. V.)不必要的變體「在此處」。——M.]

[16] 1Jn 4:10。[德文:「存在」;華茲華斯(Wordsworth):「構成」。——M.]

[17] 1Jn 4:10。αὐτὸς(祂自己),最權威的讀法;A 抄本為 ἐκεῖνος(那一位)。

[18] 1Jn 4:10。Cod. Sin. 以 ἀπέσταλκεν(已差遣)取代 ἀπεστείλεν(差遣),如 1Jn 4:9;1Jn 4:14。

[19] 1Jn 4:10。[德文:「並差遣祂的兒子作我們罪的挽回祭」。更準確地說:「並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罪的挽回祭」。無需英王欽定本中的補充。——M.]

[20] 1Jn 4:12。[德文:「上帝從未有人見過」。阿爾福德:「上帝從未有人瞻仰過」。但更地道的譯法應為:「從未有人瞻仰過上帝」。——M.]

[21] 1Jn 4:12。[μένει(住)、μένομεν(我們住)等,最好統一譯為「住」。——M.]

[22] 1Jn 4:12。結尾詞彙的讀法差異巨大:ἐν ἡμῖν(在我們裡面)位於 τετελειῳμένη ἐστίν(已得成全)之前,見 A. 武加大譯本;位於之後,見 G. K. 及許多譯本;位於兩者之間,見西奈抄本(Cod. Sin.)B。[阿爾福德: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成全。——M.]

[23] 1Jn 4:13。[ἐν τούτῳ=「在此」。見上述註7。——M.]

[24] 1Jn 4:13。[德文:「即」。——M.]

[25] 1Jn 4:14。[德文:「作為世界的救主」。阿爾福德、利利皆同。無需英王欽定本中的補充。——M.]

[26] 1Jn 4:15。B. 抄本以 ἐὰν(若)取代 ὃς ἂν(凡……的)。

[27] 1Jn 4:15。[德文:「承認」;阿爾福德亦同,他公正地反對所有將來式「將承認」及完成將來式「將已承認」,並建議使用英文現在式並附帶釋經——即「此現在式標誌的並非重複的行為或習慣,而是將人引入 ὁμολογῆσαι(承認)狀態的一次性偉大行動」。——M.]

[28] 1Jn 4:15。B. 抄本在 Ἰησοῦς(耶穌)後添加 Χριστός(基督)。

[29] 1Jn 4:16。[ἐν ἡμῖν。德文:「an uns」,字面意為「在我們身上或處」,最接近的譯法為「關於我們」或「就我們而言」。——M.]

[30] 1Jn 4:16。B. G. K. 西奈抄本添加了 μένει(住),由於前一節結尾相同,此詞被遺漏的可能性大於被添加的可能性。

[31] 1Jn 4:17。[「在此」。見上述註7。——M.]

[32] 1Jn 4:17。西奈抄本在 μεθ’ ἡμῶν(與我們同在)後添加 ἐν ἡμῖν(在我們裡面),這很可能是個錯誤(參照 1Jn 4:12),因為 ἐν 顯然是筆誤。

[33] 1Jn 4:17。[德文:「在此,愛與我們同在得成全」;阿爾福德:「在此,愛與我們同在得成全」。英王欽定本的「我們的」幾乎是孤例,應當更改。見下文釋經與批判部分。——M.]

[34] 1Jn 4:17。[德文:「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阿爾福德與利利亦同,但他們進行了轉置:「我們也如何,等等」。——M.]

[35] 1Jn 4:18。[德文:「愛裡沒有懼怕」。阿爾福德:「懼怕不存在,等等」。——M.]

[36] 1Jn 4:18。[德文:「刑罰」;利利亦同,見釋經與批判部分的註釋。——M.]

[37] 1Jn 4:18。[德文:「在愛裡未得成全」。阿爾福德:「在[祂的]愛裡尚未得成全」。——M.]

[38] 1Jn 4:19。西奈抄本在 ἀγαπῶμεν(我們愛)後讀作 τὸν θεὸν(上帝);G. K. 讀作 αὐτὸν(祂)。[A. B. 兩者皆省略。——M.] A. 抄本在 ἡμεῖς(我們)後插入 οὖν(所以)。[德文:「我們愛上帝」。——M.]

[39] 1Jn 4:20。[德文:「若有人說……恨……」。譯作:「若有人說……恨……」。——M.]

[40] 1Jn 4:20。πῶς(怎麼),見 A. [K. L. 等,蒂申多夫(Tischend.)、阿爾福德——M.];οὐ(不),見 B. 西奈抄本 [拉赫曼(Lach.)、布特曼(Buttm.)等——M.]。真正的讀法無法通過與 1Jn 3:17 的類比(杜斯特迪克,Düsterdieck)來確定,也無法通過疑問句比否定句更具表現力(胡特,Huther)的考量來確定。[德文:「他既不看見(上帝),怎能愛上帝(或:不能愛上帝)?」——M.]

[41] 1Jn 4:21。[德文:「也愛他的弟兄」。多德里奇(Doddridge)——「也愛他的弟兄」,阿爾福德、利利。——M.]

  1. 信心的能力(1Jn 5:1-5)、其見證(1Jn 5:6-10)及其本質(1Jn 5:11-12)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