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將神權政體視為上帝之國的歷史發展,那麼將其歸納為三種主要表現形式是順理成章的。首先,它表現為其獨特生命的成長,直至達到其完全成熟的目標。這種成熟便顯明出來,即聖潔有機體的成熟果實從枯死的殼中破殼而出,並且殼與果實完全分離。這被分別為聖的植物是舊約的會眾;殼是塔木德主義;而果實最終是基督教會。既然彌賽亞無疑是神權政體的中心,那麼這三種宗教生活形式必須透過特定的基督論特徵,相互指向福音書的歷史。首先,在舊約歷史的根本前提中,顯現了福音書歷史的預備。舊約歷史的第一個基本法則就是:上帝的國是由偉大、蒙揀選的個體所建立的。主對這些個體說:「我使列國作你的贖價,使萬民作你的贖金。」(以賽亞書 43:4)。神權政體建構人類的偉大,並非透過堆疊數字,也非透過「數百萬假髮或酒鬼」的組合;它所對應的人類理念的典型,不是那種毫無區別的平等統治的蟻群,而是蜂巢,其中一切都與一位神秘統治的蜂后相關。神權政體的第二個特徵是,它從統一性的角度理解世界歷史,無論是其在列國生活中的廣度,還是其在世界歷史時期中的長度。人們常談論以色列在舊約中的孤立;然而不應忽視,這種孤立是以色列受傷的一神論精神與多神論民族之間的張力,這種張力明確要求並宣告列國與以色列的聯合,而異教民族本身儘管彼此混雜,卻毫無其歸於統一的使命感,各自為政。那種神權政體對世界歷史統一性的理解,是指向統一之點的。第三,神權政體深刻意識到它是一種有機的發展,代表著真宗教的形成,以及其邁向完全的運動。先知們充滿了對舊約生命不同階段的區分,而他們最真實的生命就是宣告完全,宣告上帝之國在神人之中並與神人一同顯現。最後,神權政體也極其重視那種諷刺性的對比,即上帝護理的安排與世俗偏狹的普通理性之預設之間的對比。上帝揀選微小的事物來彰顯永恆;卑微、受人輕視的猶太民族成為啟示的器皿;隱蔽的巴勒斯坦成為其最高神蹟的舞台,其中尤以貧瘠的加利利為甚,而在此之中,又以受人輕視的拿撒勒為首。一個庸俗之人肯定不會選擇「加利利的一個角落」來顯現這些事,而寧願選擇廣闊的蒙古大草原,那裡「同類型的個體」成千上萬地驅馳著他們的駿馬。神權政體這個讓偉大在微小中顯現的基本法則,引導著宗教情懷追隨拿撒勒人、被釘十字架者的足跡。即使是塔木德主義本身,這個神權政體生命枯死的殼,新約上帝之國歷史的另一面,也必須透過特定的關聯為福音書的歷史作見證。那仍然存活的對個人彌賽亞的期盼,是那將永恆猶太人枯槁的骨架維繫在一起並使其站立,且不安地驅使他們遍行世界的靈魂。然而,從那將這不幸的民族拋向世界各地,將其肢體擊碎並分散的絆腳石,我們可以推斷出那塊絆腳石的巨大力量。在猶太民族的命運中,顯現了它與其使命所陷入的巨大衝突,它對其呼召所犯下的可怕罪過,以及這呼召本身的榮耀。因此,這命運間接證明了以色列所抵觸並跌倒的、那實際的上帝啟示的聖潔與豐盛。塔木德主義那僵死的公式主義最終在基督徒的五旬節和基督教會本身中找到了它的對應。然而,教會是廣傳的福音,因為它承載著基督的生命。教會的一切生命力,在其本質上是合一的,並在這合一中指向其源頭的合一,即神人那完全的人格。它們進一步都是理念與現實的結合,在那裡,它們作為成熟的力量,完全表達了其本質,因此,它們不可能是理想主義虛構學派的產物,而只能是一個完全有行動力、理念與現實結合的生命,這生命已藉著建立教會而永垂不朽。這些生命力進一步與教會記憶中諸多明確的特徵交織在一起,並以這種形式指向福音歷史內容中同樣多的明確特徵。在對聖潔童貞女的尊崇中,蘊含著對基督奇妙降生的持續宣告。基督生命中的重大時刻處處顯現於教會的節期、教義和生命力中。教會樂於受苦的精神,在其中心對十架的榮耀化,多麼明確地指向基督的死及其果效和榮耀的結果!基督教會對基督復活和升天的永恆見證,在其確信戰勝死亡、在其對來世榮耀生命的盼望中,豈能被忽視?如果我們進一步理解教會的屬神生命力,在其與世界的精神特質和形式的對立中,就會被迫驚嘆於那屬靈突破的巨大力量,藉此,這些屬神的力量在其源頭的豐盛中,戰勝了舊世界的抵抗;因此,我們就不得不得出結論,它們只能藉著一系列的神蹟進入歷史,就像一條高山河流必須藉著一系列瀑布,才能在陸地上開闢出有秩序的河道一樣。我們的盲人收容所、濟貧院和醫院本身,都指向那榮耀的神蹟冠冕,基督在其奇妙生命的有力作為中,被這冠冕所環繞。最後,這裡的一切都可歸結為一個觀察,即基督教會的生命是聖靈同在的啟示。然而,上帝的靈作為聖靈,預設了福音生命在其豐盛、其整體性、其無限深度和成熟現實性中的完全。一種理想主義的、不成熟的、僅限於萌芽和開端的宗教生活,或許能證明上帝的靈,但聖靈作為聖靈,只有在聖子的啟示完成時才顯現。聖子怎能回到父那裡,在他從父那裡來到世上的事尚未完成之前呢?只有隨著聖子完全的顯現,自由的生命才能湧流,在這生命中,他生命的所有時刻都是合一的,並使教會成聖,也就是說,將教會與聖子一同從世界帶回與上帝合一。因此,教會作為永生之流,見證著那崇高的源頭,即耶穌的生命。(約翰福音 7:39)
1. 附註。以色列面對列國時所呈現的張力,以類似的方式表達了它與列國的密切關係,就像基督教會對被逐出教會的成員所表現的張力,表達了它為這些成員所受的苦,以及它渴望在基督的團契中與他們重新合一。正如在我們這個時代,由於道德精神的鬆弛,人們在異教民族粗野自然的聚集中發現了更多的人道精神,比在以色列與世界之間的張力中發現的更多;同樣,人們在教會的倫理瓦解中發現了更多的基督教精神,比在其基督教社會特性的呈現中發現的更多。人們到處都對教會紀律的理念感到震驚,彷彿人們無法理解社會權利的ABC。
2. 附註。以色列民族在其積極的宗教深思中的對照,藉此傳達了獨一神論,是古印度人,在其被動的宗教深思中,這深思產生了古代泛神論最崇高的形式。正如以色列獨一神論者在歷史上的衰敗體現在無家可歸的猶太人身上,同樣,印度泛神論的衰敗體現在無家可歸的吉普賽人身上。我們當今泛神論者的自由理念,早已在吉普賽人的森林和遊牧生活中實現了。
3. 附註。關於基督的十字架之死以及教會建立在其上之意義,對福音歷史的豐盛和獨特性而言,請參閱烏爾曼(Ullmann)的精彩論文:《一個被釘十字架者建立基督教會預設了什麼?》,載於其小論文集,題為:《歷史的還是神話的》。
4. 附註。如果近代哲學中,靈被簡單地視為聖靈,那麼人們就忽略了在靈性的普遍合一之上,靈顯現其生命的階段序列的重大意義。那在自然界中形成一塊石頭的創造之靈,當然與聖靈是合一的,這聖靈將一顆基督徒的心從世俗化中帶回與上帝合一。然而,只有在後者的作用中,上帝的靈才在其發展的頂峰顯現,在其本質的全部榮耀中,作為那使人成聖的靈。聖經中對靈的稱謂所作的區分,是基於認識的深度和明確性,哲學有時卻以相當含糊的無知態度對此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