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這種情況下,被拿撒勒人棄絕,來到上加利利,加利利人就接待他,因為他們看見了他在耶路撒冷過節時所行的一切事。尤其是在迦拿,耶穌受到了很好的接待,那裡的人們對他所行的神蹟仍記憶猶新,這神蹟曾使這個地方得著榮耀。耶穌似乎在迦拿停留了一段時間,至少足夠長,以致他抵達迦百農的消息傳開,並且他可以從那裡被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尋見。這個人是個王的臣僕;他很可能在希律安提帕手下任職。對於一個病入膏肓的兒子的憂慮,驅使他走上山路,他一來到耶穌那裡,就懇切地求他,與他一同下到迦百農去醫治他的兒子。他大概是想讓他快點與他一同下去,因為他的兒子已瀕臨死亡。然而,耶穌的職分本身就與他如此直接地成為他人的身體幫助者或肉體醫生相悖,除非尋求幫助者與他之間已發展出屬靈的關係。他更不可能如此聽命於那些顯貴,他們或許以為在危急時可以利用他作為一個行神蹟的醫生,卻根本不願向他表明心志,也不願順服他的作為。此外,這個王的臣僕還期望主會放棄他特定的事工範圍,被一種急切的激動所驅使,這激動無疑是要促使他趕往迦百農。然而,基督卻以至高的沉著與平靜來回應所有這類的激動;他那堅定的上帝平安,深知上帝並非在模糊與激動中掌管人類,因此人即使在上帝最可怕的安排和最強烈的情緒波動中,也應當保持心靈的清明、平靜與尊嚴。恐懼的波濤必須在他崇高的上帝平安之磐石上破碎。本著這種精神,他回答了呼求幫助的父親,為要引導他走上信心的道路:「你們若不看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人們稱這回應為嚴厲的話語,並說這話因著那人帶著信心來到耶穌面前,顯得缺乏充分的理由。然而,人們卻誤解了,耶穌通常必須預備那些他將要施予神蹟幫助的人的心靈,使他們能真正地接受;有時甚至透過一番對話,以一種令人羞愧的轉折引導他們認識自己。但在這裡,極其有必要將這位激動的王的臣僕置於與耶穌正確的屬靈關係中。倘若耶穌沒有淨化他的要求,而是立刻與他一同翻山越嶺趕去,那麼他固然會讓現代批判學更容易理解,但他就不會顯現為那位根基於上帝的人類君王,而更像是王的臣僕的一個順從的僕人。因此,耶穌那嚴厲的話語,首先問這人是否屬於那些在神聖之約中尋求屬世幫助和懼怕魔鬼的廣大人群,其目的就是要考驗並激發他的信心。然而,那人此刻無法將他的信心與他對兒子的憂慮分開,他感覺到他那堅持不懈的懇求正是他信心的表達。「主啊,」他呼喊道,「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吧!」父親的呼求證明了他在靈裡與他受苦的兒子是何等親近,同時也與基督那施予幫助的靈是何等親近。這時,耶穌以他那穿透人心的語氣對他說:「回去吧!」這裡可能出現了一段停頓,使那人瞬間墜入深淵,並透過被拒絕和捨棄的痛苦,使他為即將經歷的最高神蹟作用做好準備。他必須在靈裡已經回家,而耶穌並沒有作為肉體的幫助者與他同行。首先說的是:「回去吧!」然而,接著天上的話語響徹他的沮喪:「你的兒子活了!」
就在這救贖的生命之光飛入父親心靈的同一時刻,它也同時飛入他遠方兒子的心靈。因為這位父親此刻在內在的感應上與他的孩子是何等親近,唯有耶穌知道。
福音書作者寫道,帶著一種在文本中可以感受到的驚奇,那人相信了耶穌對他說的話,就回去了。
他正下山的時候,還沒有完全抵達迦百農,他的僕人們就迎上前來,給他帶來消息說:「你的兒子活了,他活過來了。」但他現在不只是想享受痊癒的喜樂,他更想確切知道,他將這痊癒歸功於耶穌。因此,他向他們詢問,他的兒子是在什麼時候好轉的。他們回答說:「昨天申初(約下午一點)熱就退了。」
或許那人是在早晨離開迦百農的。如果我們假設他旅程的目的地是位於東北方的迦拿(Kana el Jelil),那麼我們就能理解,當他向耶穌求助的旅程結束時,已是下午時分了。他無法在同一天回到迦百農。他可能是在一天中的其他時間出發的。無論如何,德•維特(de Wette)對他必須在途中過夜的困惑,便由此得到解釋。關於此處,第 64 頁:他的僕人很可能在第二天清晨與他相遇。
僕人向這位回家的父親所報告的,他兒子病情好轉的那個關鍵時刻,正是主向他保證「你的兒子活了」的那個時刻。這個巧合使他確信自己經歷了耶穌的神蹟幫助,而此刻在他心中發展的信心是如此強大,以至於傳遍了他全家。
因此,耶穌在從猶太回到加利利後,必須立刻第二次行神蹟。
1. 附註。關於這個故事與迦百農百夫長所蒙神蹟幫助的故事之間的關係,請參閱我這部作品的第 1 卷第 203 頁。透過更仔細地評估時間關係,將會發現迦百農的百夫長屬於完全不同的時間點。此外還有其他差異。(參閱呂克(Lücke)關於此處的論述,第 626 頁。)主要的差異在於兩位求助者心境上的巨大反差,總體而言,是兩個人物屬靈面貌上的差異,而對於批判學的年輕眼光來說,正如已經指出的,兩個故事最耀眼的相似之處在於那些受僱男子的皇家官服。參閱埃布拉德(Ebrard)關於此處的論述,第 434 頁。
2. 附註。透過鮑爾(Baur)的一番論證,他在其論證方式上幾乎超越了自己,在第一篇論文第 83 頁得出以下結論:「正因為如此,『神蹟奇事』(σημεῖα καὶ τέρατα)本身對信心而言是負面的,它們並不能引導人進入真實的內在信心,而只是外在的虛假信心。」人們必須親眼見證這種批判學目前所處的絕望境地。『這又是第二次』(τοῦτο πάλιν δεύτερον)大概不應僅僅指加利利,以至於它必須說這是加利利總體上的第二個神蹟,如同托盧克(Tholuck)在第 141 頁所認為的,而是顯然與整個句子「耶穌在加利利所行的這神蹟」(τοῦτο σημεῖον ἐποίησεν Ἰησοῦς ἐν Γαλιλαίᾳ)相關,其意義是:這是耶穌從猶太返回加利利時所行的第二個神蹟。俄利根(Origenes)的疑慮,即第一個神蹟並非耶穌從猶太返回時所行,如果我們考慮到耶穌當時去迦拿參加婚宴時,不僅在比利亞,而且也在猶太停留過的高度可能性,那麼這個疑慮便迎刃而解了。耶穌的生平。此外,鮑爾聲稱基督對那些為了神蹟奇事(σημεῖα καὶ τέρατα)而有的信心說了嚴厲的話,這是錯誤的;相反,根據經文,他斥責的是那種只有在需要神蹟時才傾向於轉向信心的不信,並且因此也要求盡可能清楚地看到作為奇事(τέρας)的神蹟(σημεῖον)。而他斥責這種不信,卻仍然行神蹟,特別是以他所行那種宏大、安靜、盡可能隱蔽的方式,這顯然沒有矛盾。鮑爾也認為,福音書作者從符類福音作者那裡取材的這段敘述中沒有矛盾,因為雖然這裡神蹟的形式概念被提升到最高點,但在其提升的最高階段,當神蹟超越自身時,它便自行瓦解,轉化為其反面,自我取消。這是何故?因為在這裡,人們在看到神蹟之前,甚至在沒有看到神蹟的情況下,就相信了行神蹟者。然而,我們只需將自己置身於任何一個福音書中神蹟的場景片刻,就會發現,在所有情況下,對耶穌話語的信心都先於神蹟,而且人們在任何地方都無法親眼看到實際的神蹟效果本身。至於這個問題:「如果神蹟預設了它本應首先促成的對耶穌個人的信心,那麼神蹟最終還能有什麼價值呢?」我們姑且將其視為詭辯術路邊的一個雪人,儘管有理解力不足的孩童可能會因此感到害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