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與著作集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 Works
人,在其心靈生命中,作為受制約的自我與其存有
§ 28. Der Mensch in seinem Seelenleben als bedingtes Ich und bas Se

和祢。

僅僅一瞬,健康的人才能夠以『非我』這個負面稱謂來稱呼那對他而言客觀的生命。

因為那賜予他的心靈生命,總是越來越多地向他顯現為他自己的;它以他本質的豐盛湧向他,是的,他甚至藉著最深地進入這心靈生命

將每一個可能性轉化為自己的行動,但對他而言,必須越來越顯現為他存在之規定的無窮豐盛,顯現為他本質的真理;他越是發現,他的意志對他而言,是一道神聖的界限,在抵禦中將自己交託給他純粹的自我規定,就像他的意志被意識徹底地感動,並以這種形式擴展開來。如此,他身體的睡眠是他靈魂夢境的寫照;他身體的習慣塑造了他靈魂的特質;他的身體本身呈現了他靈魂的活生生顯現。客觀世界卻對他顯得溫柔,因為它滋養並維持他肉體的生命,並使他的靈魂喜悅,因為它所有的限制,那些起初似乎阻礙他「我」的,都證明是促進他生命的條件。然而,在客觀世界的黑暗中,處處都有「你」——那另一個「我」——以鄰舍的形像向他迎面而來,在其中他認識到自己生命發展、滿足和成全的條件;而這個「你」或另一個「我」,以其千百種形像顯現,帶著生命深處的千百聲問候浮現,首先為他提供了保證,使他可以將他生命之上那無限的權能視為無限的良善來歡迎。

他的靈魂作為他生命中活躍的整體感受,作為他預感的具體力量,在這無限的良善中認識到一個無限的「你」,因為它必須將生命頂峰中千百萬、甚至無數的「你」的顯現,追溯到其根基中一個同等的原則,追溯到最深生命根基中一個純粹而永恆的「你」。他越是熟悉自己生命的意義,生命中看似的限制就越是向他揭示其自身的條件。然而,單憑這一經驗法則,尚不足以使我們有權得出這樣的結論:凡是看似限制他的事物,特別是他所經歷的影響,都應當被珍視,如此我們就能完全獲得這種理解。因為從這種關係中可以得出,這種影響只能抑制他本質的一部分。因此,它總是不僅抑制他本質的整體,反而會使其運動起來,而這種運動只會促進他;除非他自己從內心深處拒絕這種促進。人作為一個受制約的存在,與之互動的「你」,首先是內在於「我」的「你」,即他自身本質的「你」;其次是那無限且充滿動力的強大「你」,這「你」以各種個體形式與他相遇;最後是那普遍而奧秘的「你」,他必須將其視為最深的生命根基,是這些無盡「你」之流的源頭。他更必須推斷出這樣一個「你」,因為他不僅發現自己,而且發現每一個獨立的人類「你」,以及所有這些和整個世界本身,都無限地受制約,受制於一種無限的生命促進或良善,他無法將其稱為別的,只能稱之為那偉大、普遍的「你」。我們將「受限制」理解為生命的抑制,將「受制約」理解為生命的促進。人固然可以在其生命條件中經歷相對的生命限制。然而,如果能以道德的方式做到,他應當解除這些限制,亦即不因此為自己帶來更高的生命抑制,以及力量的運用和發展——

他藉著這項廢除所獲得的,這限制本身將會轉化為對他的一種促進。然而,如果他無法消除這相對的阻礙,那麼這阻礙將會證明其本身是他本質生命的一種促進;因此,它將會為他轉化為生命的條件。

人類的發展史,如今主要建立在那些最初看似生命的阻礙之上,這些阻礙已轉化為一種或另一種生命的促進。然而,一旦人們確立了絕對的生命阻礙,便取消了人的概念。人正因為他是無條件地被制約的,所以他本身無法經歷絕對的生命阻礙。這樣一種阻礙,必然是針對他內在的絕對本身;然而,這將會自相矛盾;這正是絕對的生命阻礙,人幾乎從不將其視為限制來經歷或感受,但他卻必須接受,例如睡眠。

第二十九節。在此,那在自己的心靈生命中擁有一確定的「是」,並在決定客觀的律法性時,以其理念為該律法性的基礎的人,這些理念便能從這律法性中,再次更新他起初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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