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出埃及記 10:21-29

I.—黑暗之災

出埃及記 10:21-29

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杖,使埃及地黑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 22 摩西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 23 這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 24 法老就召摩西來,說:「你們去侍奉耶和華;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要留下;你們的婦人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 25 摩西說:「你總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我們,使我們可以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 26 我們的牲畜也要帶去,連一蹄也不留下;因為我們要從其中取出來,侍奉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未到那裡,還不知道用什麼侍奉耶和華。」 27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肯容他們去。 28 法老對摩西說:「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 29 摩西說:「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

釋經與考證

出埃及記 10:21-23。這種神蹟性埃及黑暗背後的自然現象,通常被認為是「坎辛風」(Chamsin),即灼熱的南風(在義大利稱為西洛科風,在瑞士稱為焚風),「七十士譯本似乎指的就是這種風,他們將 חשֶׁךְ־ אֲפֵלָה 譯為 σκότος καὶ γνόφος, καὶ θύελλα(黑暗、幽暗與風暴)。這種風在埃及通常在春分前後吹起,一般持續兩到三天,通常突然升起,並將大量細塵與粗沙充滿空氣,以至於太陽停止發光,天空被厚厚的面紗遮蔽,黑暗變得如同夜晚,我們深秋或冬日最濃的霧氣也無法與之相比(參見 Schubert’s Reise, II., p. 409)」(Keil)。參見 Keil 中的進一步引文。亨斯登堡將埃及的黑暗解釋為神憤怒的形象,將歌珊地的亮光解釋為神恩惠的形象。但之前的災難也至少是神憤怒的記號。黑暗的審判無疑更具體地表達了這一事實:埃及的智慧已轉變為屬靈的黑夜,其中預示了隨後即將到來的死亡之夜,而與之相對的歌珊地的亮光,則象徵著最終帶來自由的更高智慧的黎明。其神蹟性在於:第一,它發生在摩西的象徵性行動與預言之後;第二,在於其強度以及歌珊地的特殊狀況。——在他們的住處——Keil 正確地將此與 Kurtz 的觀點相對照,認為這是指該地區;而後者則認為埃及人甚至無法照亮他們的房屋。但人們同樣可以推斷,以色列人僅通過人工手段獲得了亮光。——黑暗似乎摸得著——優美的誇張表達;然而,龍捲風帶來的塵土確實可以用手感覺到。

出埃及記 10:24。法老驚恐之下,做出了新的讓步,但再次帶有精明的保留。嚴格來說,讓步由兩部分組成,而保留則非常隱蔽地插入兩者之間。——「你們去吧」,他起初說,這次不僅僅是壯年人;最後,彷彿為了通過激動他們的情緒來誘捕摩西:「你們的婦人孩子也可以和你們同去。」——然而,他們所有的牲畜都要留在埃及人手中作為他們回來的抵押。「יֻצָּג,sistatur,被扣留,留在某些地方由埃及人看管,作為你們回來的抵押」(Keil)。

出埃及記 10:25。摩西通過提及他百姓的宗教義務,使法老的要求失效。他們必須獻祭,因此必須帶著牲畜。但除了宗教情感的要求外,也堅持了公義的要求,這句話甚至成了諺語:「連一蹄也不留下」。另一方面,這種大膽的言論通過聲明他們不知道必須向耶和華獻什麼(以及獻多少)而得到了緩和。

出埃及記 10:28。談判變得越來越明確。兩種意圖在精心選擇的詞句中鬥爭,直到決定的時刻。暴君的悖逆現在燃燒起來,而摩西帶著一種冷靜的優越感,夾雜著反諷,同意了法老的法令,即他將不再出現在法老面前,否則將面臨死刑。這是對最後一災的間接宣告。但其第一個後果將是法老必須收回他的威脅(出埃及記 12:31)。


第 11 章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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