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院子
9 你要作帳幕的院子。院子的南面要用撚的細麻做帷子,長一百肘。 10 帷子的柱子二十根,帶卯的銅座二十個;柱子上的鉤子和杆子都要用銀子做。 11 北面也當有帷子,長一百肘;帷子的柱子二十根,帶卯的銅座二十個;柱子上的鉤子和杆子都要用銀子做。 12 院子的西面當有帷子,寬五十肘;帷子的柱子十根,帶卯的座十個。 13 院子的東面要寬五十肘。 14 門這邊的帷子要十五肘,帷子的柱子三根,帶卯的座三個。 15 門那邊的帷子也要十五肘,帷子的柱子三根,帶卯的座三個。 16 院子的門當有簾子,長二十肘,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用繡花的手工織成,柱子四根,帶卯的座四個。 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杆連絡,柱子上的鉤子要用銀子做,帶卯的座要用銅做。 18 院子要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五肘,帷子要用撚的細麻做,帶卯的座要用銅做。 19 帳幕各樣用處的器具,並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裡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1. 燈油
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點著。 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 祭司及其助手之服裝
Exo 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 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3 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 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這都要給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做聖衣,使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5 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做。 6 他們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做以弗得。 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連於以弗得的兩頭,使它相連。 8 其上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作法,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10 六個名字在一塊寶石上,其餘六個名字在另一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11 要用刻圖章的手工,刻這兩塊寶石,彷彿刻圖章,要鑲在金槽上。 12 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紀念。 13 你要做金槽, 14 又要做兩條純金的鏈子,彷彿編繩,把這編成的鏈子安在金槽上。 15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和以弗得的作法一樣;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16 這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17 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黃玉、綠寶石; 18 第二行是綠瑪瑙、藍寶石、金剛石; 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都要鑲在金槽中。 21 這些寶石都要按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章,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22 要在胸牌上做鏈子,彷彿編繩,用純金做成。 23 在胸牌上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24 要把那兩條金鏈子穿在胸牌兩頭的環子上。 25 又要把鏈子的那兩頭,安在兩個金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 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裡面的邊上。 27 又要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挨近接縫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之上。 28 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和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29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30 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31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32 袍上要為頭留一領口,口的周圍織出領邊來,彷彿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33 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做石榴,在石榴周圍安金鈴鐺: 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 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亡。 36 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上面按刻圖章之法,刻著:歸耶和華為聖。 37 要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上,繫在冠冕的前面。 38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9 要用細麻線織內袍,用細麻做冠冕,又用繡花的手工做腰帶。 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 41 要把這些穿在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身上,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2 要給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要從腰達到大腿。 43 亞倫和他兒子進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這些,免得擔罪而死。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3. 祭司的承接聖職
Exo 29:1 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3 這都要裝在一個筐子裡,連筐子帶到會幕門口。 4 要叫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了。 5 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6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7 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8 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9 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他們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分。又要使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 10 你要將公牛犢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牛的頭上。 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其餘的血都倒在壇腳那裡。 13 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14 但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叫作贖罪祭。 15 你要取一隻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16 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7 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9 你要取那隻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20 你要宰這羊,取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21 要取壇上的血,和膏油,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2 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23 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一個調油的餅,一個薄餅, 24 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5 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火祭。 26 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之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歸你為分。 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之羊所搖的、所舉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亞倫和他的兒子。 28 這要作亞倫和他兒子從以色列人中永遠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29 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承接聖職。 30 亞倫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七天要穿著這衣進會幕,在聖所供職。 31 你要將承接聖職之羊的肉煮在聖處。 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子裡的餅。 33 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34 承接聖職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因為是聖物。 35 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36 你要每日獻上一隻公牛為贖罪祭,以作代贖;你也要潔淨祭壇,當你為它作了代贖之後,要膏抹它,使它成聖。37 你要為祭壇作代贖七天,使它成聖;這樣,祭壇就成為至聖的;凡觸摸祭壇的都必成為聖。38 你要獻在壇上的就是:每日要常獻兩隻一歲的羊羔。39 一隻羊羔要在早晨獻,另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獻。40 與那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調上搗成的油一欣的四分之一;又用酒一欣的四分之一作為奠祭。41 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獻,要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條例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42 這要在你們世世代代,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作為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在那裡對你說話。43 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而成為聖。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出 30:1 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座燒香的壇。2 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角要與壇接連一塊。3 你要用精金把壇的頂面、四圍的側面和壇的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4 要在金牙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在兩邊的角上,作兩個金環,用來穿槓,以便抬壇。5 要用皂莢木作槓,用金包裹。6 要把壇放在見證櫃前的幔子外,對著見證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將要與你相會的地方。7 亞倫在早晨收拾燈的時候,要在壇上燒馨香的香。8 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壇上燒香,作為世世代代在耶和華面前常燒的香。9 你們不可在壇上燒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或素祭,也不可在壇上澆奠祭。10 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代贖;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代贖,作為世世代代在耶和華面前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
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2 你從以色列人中點數他們,作人口普查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點數的時候,他們中間有災殃。13 凡過去歸入被點數之人的,要按聖所的舍客勒,每人納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14 凡過去歸入被點數之人,從二十歲以上的,都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15 為要作你們生命的代贖,奉給耶和華禮物的時候,富足的不可多納,貧窮的也不可少納,都要納半舍客勒。16 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代贖的銀子,作為會幕的使用,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以作你們生命的代贖。
1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8 你要用銅作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中間,盆裡要盛水。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那裡洗手洗腳。20 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21 他們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的永恆條例。
22 耶和華又曉諭摩西說:23 你要取上好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香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24 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著聖所的舍客勒,又取橄欖油一欣;25 你要按調香之法,作成聖膏油,這就是聖膏油。26 你要用這膏油膏會幕和見證櫃,27 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臺與燈臺的器具,香壇,28 燔祭壇與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29 要使這些物成聖,好成為至聖;凡觸摸這些的都必成為聖。30 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31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要作我世世代代聖膏油。32 不可倒在別人的肉體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作與它相似的膏;這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33 凡調和與它相似的,或將這膏油放在外人身上的,必從民中剪除。
3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等量。35 你要按調香之法,作成香,加上鹽,使它成為純淨聖潔的。36 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見證櫃前,就是我將要與你相會的地方;這香對你們要成為至聖。37 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作香;要以為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38 凡作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必從民中剪除。
出 3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 看哪,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我已經提他的名召他。3 我也以神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作各樣的工,4 能設計精巧的工,用金、銀、銅製造,5 又能刻寶石,可以鑲嵌,能雕刻木頭,能作各樣的工。6 我看,我已經賜給他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裡有智慧的,我更賜他們智慧,使他們能作我所吩咐你的一切:7 會幕、見證櫃、其上的施恩座,和會幕的一切器具,8 桌子與桌子的器具,純金燈臺與燈臺的一切器具,香壇,9 燔祭壇與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10 供職的禮服,和祭司亞倫的聖衣,與他兒子供祭司職分的衣服,11 以及膏油和聖所用的馨香之香:他們都要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去作。
1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3 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聖的。14 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作工的,那人必從民中剪除。15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16 故此,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要在世世代代守這日為永恆的聖約。17 這是我與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記號;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見證的石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圍繞院子的帷幔並不像會幕本身的罩棚那樣,是用四種神聖顏色織成的,而僅僅是白色的。此外,它們不像會幕那樣構成屋頂,而只是一個界限、一個圍場。再者,此處的柱子底座是銅的,而非銀的;只有柱子的鉤子和連接它們的桿子是銀的,後者或許只是包了銀,正如會幕入口處的柱子是鍍金的一樣。還需進一步觀察的是,院子恰當地結合了門廊和四方形圍牆的概念,因為它從東到西環繞著會幕。
iii. 佔據該建築的人員與事物。禮儀敬拜(Exo 27:20 至 Exo 30:38)
現在專門談論禮儀敬拜的特徵時,必須觀察到,我們必須將上帝之家的普遍敬拜與具體的利未式敬拜(即《利未記》中所描述的祭祀禮儀)區分開來。
在主家中,正如在其他地方一樣,生命的第一個條件是光;而光的前提是油。光是運作中的靈,由油所象徵,而油本身就是屬靈生命的象徵。祭司的首要任務是準備並產生光——即使是在舊約中也是如此。當今的祭司職分在這方面又是如何呢?經文說這要成為永遠的定例。關於油,參見 Knobel 的著作。4
此處並未處理祭司的聖職授任(consecration),這與 Knobel 的觀點不同;此處處理的是祭司的呼召及其藉由服飾所作的象徵性呈現;聖職授任直到下一章才明確提及。
首先,祭司的呼召(Exo 28:1–5)。亞倫將成為祭司(即大祭司)是預設的;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是耶和華的命令,藉由他來到上帝的先知摩西面前而得以實現。因此,先知職分永遠是祭司職分藉以行事並作為其前提的媒介。但祭司本質上只有一位——這一真理在新約中藉由基督的大祭司職分得以成全。因此,他的兒子們必須與他一同前來,作為他的後裔和合法繼承人,並作為他實際的助手。因此,他們首先被公開呈獻給會眾,會眾藉由提供具備神聖技藝、能製作描繪祭司職分象徵性現象之聖衣的人員,以及提供製作聖衣的材料,參與了他們的任命(這一切都在基督教中有所預表,但在「無誤」的教宗身上卻絲毫沒有)。主要細節按重要順序排列。正如在耶和華家中,最重要的是約櫃,在耶和華的服事中,大祭司的胸牌也是如此;然而,肩帶或以弗得與胸牌緊密相連;因為祭司不僅要作為同情的代求者將他的百姓掛在心上,還要作為同受苦難者和同工,將他們擔在肩上。肩帶和胸牌實質上構成一個整體,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胸牌;正如施恩座與律法約櫃相連,卻本身構成了至聖所中最主要的事物,可以說,它是舊約中的新約。同樣,在胸牌中,永恆大祭司的永恆代求也得到了預表。接著是外袍、內袍、頭巾和腰帶。
因此,接下來描述的是肩帶或以弗得(ephod),其設計目的是作為胸牌的底座(Exo 28:6–14)。從整條誡命的語氣來看,顯然其最高特徵在於它用於承載胸牌。肩帶的材料與至聖所的幔子一樣,採用了聖約中所有四種顏色的昂貴工藝,「只是不像織入幔子的基路伯圖案,此處要以金線藝術性地織入」(Keil)。根據 Knobel 的說法,以弗得由一塊布料組成,上面開有手臂的孔。但這讓我們無法對其有清晰的概念,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頭部也必須有一個開口;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對兩個肩膀的象徵性指涉就會喪失。根據 Keil 的描述,兩塊肩帶似乎分得太開了;但它們與其說是「連接」,不如說是「被連接」。他所接受的拉比觀點似乎完全站不住腳。我們幾乎必須假設,不僅在正面,在背面也有連接;因為只有在這種條件下,同樣材料和顏色的腰帶才能繫住以弗得。5 腰帶本身也與以弗得連為一體;因為要承擔百姓在肩上的重擔,必須具備堅固與凝聚力。大祭司要做到這一點,是由固定在左右肩帶上的紅瑪瑙(shoham)寶石所表達的,上面按年齡順序刻著以色列眾子的名字——這是胸牌上名字的預表,正如幔子中的基路伯預表了至聖所本身的基路伯,而燔祭壇(也用於贖罪祭、贖愆祭和大贖罪祭)預表了挽回祭的蓋子或施恩座。最後,在以弗得中要考慮的是金鑲座或金環,藉由金鍊,胸牌得以固定在以弗得上。
現在進入最重要的物品——胸牌。
Exo 28:15–30:決斷的胸牌。我們用這個短語來表達 מִשְׁפָּט(mishpat,審判/判決)的含義,因為它包含了光與權利 [烏陵與土明] 這兩個要素,即救恩或公義的判決,以及審判的判決。這兩個要素的來源與結合,在於大祭司對上帝百姓的同情。胸牌的材料與肩帶相同。其形狀是方形的;因為上帝的百姓象徵性地代表了上帝完美的國度;他們最終要居住在至聖所中(啟 21:24)。將其加倍,除了其他參考意義(例如,作為放置抽籤用寶石的口袋)外,可能具有這種含義:內層代表神聖的公義;外層代表百姓。百姓被放在大祭司的心上,十二顆寶石分四行排列:四,即世俗的數字 [羅盤的四個方位],乘以三,即靈的數字 [理智、情感、意志],從而指向在上帝百姓中並藉由他們而變得完整的世界。十二顆寶石表示上帝百姓所領受之自然與恩惠恩賜的多樣性、繁複性與整體性,並在屬天寶貴的同一靈裡合而為一。這個奇妙的觀念從雅各的十二個兒子貫穿整本聖經,最後從十二使徒的數字出發,在《啟示錄》中達到了完整的表達,參見《啟示錄注釋》第 385 頁。各行如下:
紅寶石(Sardius,肉色) 黃玉(Topaz,金黃色) 綠寶石(Emerald,鮮綠色) 紅寶石(Carbuncle,紅色) 藍寶石(Sapphire,天藍色) 金剛石(Diamond,透明或紅黃色) 紫瑪瑙(Ligure,淡色—雜色) 白瑪瑙(Agate,閃亮—雜色) 紫晶(Amethyst,多為紫色) 水蒼玉(Beryl,黃綠色) 紅瑪瑙(Onyx,綠色) 碧玉(Jasper,暗紅—雲狀)
關於考古學及其他細節,參見 Knobel 第 283 頁,以及我的《雜文集》(Vermischte Schriften)第一卷第 18 頁。
將胸牌固定在以弗得上是一項重要的任務;過程中不能損壞任何部分。這段描述很難理解。我們藉由兩個建議找到線索。首先,確定有兩條金鍊從以弗得垂向胸牌。其次,確定胸牌在頂部必須是鬆開的,像一個口袋,這也是為什麼只提到兩個角,即底部的兩個角。在這兩個角上固定了兩個金環,以弗得的金鍊插入其中,金鍊本身向下穿過胸牌,然後返回到以弗得的連接鉤中。這樣,胸牌就被固定住不會掉落,但仍可能移位。因此,必須在口袋邊緣的角上,朝向內側,即口袋的內側部分,再放置兩個金環,以便口袋本身可以保持開口。這些環對應於以弗得上的兩個金環,它們固定在以弗得胸部兩部分連接處的上方。這些對應的環用藍紫色繩子繫緊。將胸牌固定在大祭司胸前的工作如此重要且細緻;這一事實無疑具有其意義。Knobel 有不同的觀點。6 亞倫必須帶著胸牌出現在耶和華面前(Exo 28:29)的條例,旨在作為大祭司代求的象徵性指涉;因此,與此相反的指示也是非常恰當的,即他要在耶和華的名下,以王者的權威向百姓宣告光與權利,彷彿在他於耶和華面前將此使命聖化之後(Exo 28:30)。參見民 27:21;申 33:8。比較《約翰福音》第 11 章 51 節的注釋。關於「烏陵」與「土明」的各種解釋,參見詞典與注釋書。路德的翻譯「Licht und Recht」(光與權利/公義)比七十士譯本的 δήλωσις καὶ ἀλήθεια(啟示與真理),或武加大譯本的 doctrina et veritas(教義與真理)要好得多。我們翻譯為:「光與決斷」,將 תֹּם(tom)與 תָּמַם(tamam)在 Kal 詞幹中「完成」、「終結」的含義,以及在 Hiphil 詞幹中「完成」、「終止」的含義聯繫起來。西馬庫斯(Symmachus)和提奧多田(Theodotion)也翻譯為 φωτισμοὶ καὶ τελειώσεις(光照與成全)。至於它們的目的是什麼,如民 27:21 所述,烏陵與土明標誌著一種永久的審判廳,在那裡可以做出先知性與王權性的決定。以色列並不總是有先知,也不總是有君王;但祭司總是存在的,活著的上帝也是如此,祂是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總是要尋求祂的旨意。因此,當先知的聲音缺失時,大祭司的職責就是在百姓詢問該做什麼時給予回答。在此,祭司是先知的代理人,正如在其他情況下反之亦然。但因為祭司是世襲的,他本身既不是先知也不是君王,因此只能藉由特殊的媒介——烏陵與土明的神諭來回答。在許多情況下,耶和華的回答既是光也是權利;在有利的情況下,當詢問者虔誠時(如民 27:21 所述),它是烏陵;而在最壞的情況下(如約 11:51 所暗示的),在所有情況下都必要的決定,採取了土明的形式,帶來了審判。當既沒有先知,也沒有君王,也沒有帶著烏陵與土明的祭司時(拉 2:63;尼 7:65),或者當烏陵神諭沒有回答時——這種情況可能源於制度本身(撒上 14:37),或源於大祭司與詢問者之間的分歧——這被視為一種特殊的困境。至於烏陵與土明是什麼,它們不可能由胸牌本身的寶石組成,正如約瑟夫斯和薩爾舒茨(Saalschütz)所假設的那樣,這些寶石在大祭司俯視它們時啟發了他;更不可能是兩個小的神諭偶像(teraphim),正如斐洛(Philo)可能或或許認為的那樣,被插入胸牌的開口中。烏陵與土明肯定是一個與胸牌本身不同的物體,是摩西要放入其中的東西。拉比們認為,在胸牌內部有神聖的四字神名(耶和華),這照亮了胸牌上的名字;卡巴拉學者則假設,取而代之的是兩個同樣有效的上帝之名。Züllig 認為該物體是兩個用於抽籤的鑽石骰子(《啟示錄》第一卷第 408 頁)。可以確定的是,「求問耶和華」這一短語既可以由「求問烏陵與土明」來解釋,也可以由「藉由抽籤決定」的概念來解釋(撒上 10:20;撒上 14:36)。值得注意的是,在撒上 28:6 中,抽籤並未與烏陵聯繫在一起。關於抽籤,比較 Winer 的《聖經百科全書》(Realwörterbuch)第二卷第 31 頁。關於烏陵與土明源自埃及司法符號,參見 Winer 第二卷第 644 頁 [以及 Smith 的《聖經詞典》,條目「烏陵與土明」]。只能假設這與埃及制度中的某種事物類似。重點在於,聖經堅定的精神將猶豫視為萬惡之源——例如,在掃羅和猶大的生命中。因此有了抽籤,因此有了決定的需要。根據他粗糙的人格化觀念,Knobel 認為寶石在真正的意義上是為了提醒耶和華記念以色列(第 287 頁)。關於烏陵與土明的指示似乎是有意寫得非常簡短並保持神秘。參見 Knobel 的更多內容。
外袍,Exo 28:31。路德在此處的翻譯非常隨意,但可能是出於希望讓胸牌保持裸露的願望:「你還要作絲綢外袍,在內袍之下,全用黃色絲綢。」因為如果為以弗得製作了一件 מְעִיל(me'il,外袍,不可與普通外袍混淆),那麼如果它是一件長袍(根據 Keil),緊貼身體,到達膝蓋,根據亞歷山大譯本甚至到達腳踝(ποδήρης),那麼這樣的外衣必然也會覆蓋胸牌。反對這兩種假設的,不僅是那樣的話胸牌會被遮住的事實,還有穿著外袍的方式,即藉由一個開口從頭套入(就像鎖子甲一樣)——這也意味著沒有袖子。此外,那樣的話,在幾乎相同的地方就會有兩條腰帶,因為內袍有它自己的腰帶,參見 Exo 28:39。利 8:7 中的描述確實顯得有些不精確。7 這種藍紫色、深藍色、紫色裝飾的意義可以這樣尋求:以弗得所象徵的大祭司的重擔,不應成為世界的奇觀,而應被他職分之王室輝煌的象徵所隱藏。這種以弗得罩袍的觀念引發了兩個問題。第一:如果外袍這麼短,其他服裝怎麼辦?這由 Exo 28:39 和平行描述 Exo 39:27 回答。他們用白色細麻布製作了內袍(הַכָּתְנֹת)。第二:如果鈴鐺的位置那麼高,以至於連胸牌都要露出來,它們怎麼能響呢?如果我們將 שׁוּלָיו(shulav,其裙邊)按其原始含義理解,即不是指其下擺,而是指其拖尾,並假設外袍的剪裁方式是讓胸牌露出來,同時向兩側流動成拖尾,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關於鈴鐺和石榴的各種解釋,參見 Keil。8 根據 Keil 或 Bähr 的觀點,石榴是上帝話語和見證的象徵;鈴鐺及其響聲是這話語聲音的象徵。但在這種情況下,先知摩西就將他的職能讓給了祭司亞倫。石榴的象徵意義很難確定(參見 Friedrich 的《自然象徵與神話》);也許最自然的假設是,在石榴和鈴鐺的交替中,可以辨識出自然的聯繫,正如石榴以其豐盛與美麗所代表的那樣,與神權政治的聯繫,旨在透過神聖的時間,以及雷聲、號角和鈴鐺的喚醒之聲,在大祭司的祭祀職分中彰顯出來。自然的恩賜與恩惠的恩賜,是大祭司在肩上帶給耶和華的祭物。
「免得他死亡」這一條款,很難理解為忽視該誡命會導致猝死,而是指這將是一種應受死刑的官方不法行為,這種冒犯主要在於對耶和華和聖所習俗的蔑視,但也特別在於耶和華與會眾之間的聯繫,不僅普遍藉由這些鈴鐺來實現,而且還藉由神聖的時刻 [它們所宣告的降臨] 而變得生動。彷彿從最遠處,鈴鐺的聲音被聽到,指示著神聖的時間(正如管風琴指示神聖的地方),儘管大鐘並非直接源自這些小鈴鐺的放大。
額上的金牌,Exo 28:36。一塊金牌,藉由藍紫色繩子固定在頭巾上,刻有「歸耶和華為聖」(或聖潔),在 Exo 39:30 中被指定為聖冠。其含義是亞倫要承擔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之聖物(עֲוֹן,即罪孽的贖罪)的贖罪。也就是說,大祭司必須在耶和華面前完成贖罪的贖罪。以色列人也在耶和華面前帶來各種贖罪祭;但罪孽甚至附著在他們的祭物上;然而,大祭司要象徵性地完成所有這些沾染罪孽之贖罪祭的贖罪。因此,大祭司的金牌指向他在偉大的贖罪日所要履行的主要職能,在那一天,即使在他進入至聖所時,他若非要補充,也要完成以色列人所有豐盛的贖罪祭,以洗淨附著在他們身上的罪孽污點(缺失的消極罪孽,以及錯誤行為的積極罪孽)。這個象徵在與基督的大祭司職分和代贖的關係中是多麼富有教導意義!從設立這塊牌子到撒迦利亞書 14:20 中預言的應驗,距離是遙遠的。普遍的應驗在《約翰福音》第 17 章中宣告;末世論的應驗在《啟示錄》第 21 章中描繪。Knobel 參考古代異教習俗,將事物本身完全歸結為感官概念,談到「以色列人在獻祭時的外部過失——大祭司的調解外觀」,並提到古人在獻祭時給自己和祭物戴上花環的習俗。但參見 Keil 第二卷第 204 頁注釋中對加爾文的引用:[「聖物的罪孽要由祭司承擔並洗淨。說儀式中混入的任何錯誤都藉由祭司的禱告而得到赦免,這是一種冷淡的解釋。因為我們必須看得更遠,看到祭司之所以抹去祭物的罪孽,是因為沒有任何祭物,就其作為人的祭物而言,是完全沒有缺陷的。說聖物本身是不潔的,需要赦免,聽起來很刺耳,幾乎是矛盾的;但必須堅持認為,絕對沒有什麼是如此純潔,以至於不從我們這裡沾染一些污點……沒有什麼比敬拜上帝更卓越的了;然而,百姓即使在律法規定的情況下,若沒有祭司的代求,也無法獻上任何東西,而他們只能藉由祭司獲得這種赦免。」]
亞倫的內袍,Exo 28:39。正式的長袍,他的兒子們也穿著。它長及腳踝,並配有袖子。它由白色細麻布製成;但亞倫的內袍因工藝更精湛而與眾不同。他內袍的腰帶也是雜色工藝。根據約瑟夫斯(《古猶太史》III. 7, 2),紫色和深紅色的花朵被織入祭司的亞麻腰帶中。
兒子們的服裝,Exo 28:40。亞倫的助手,即普通祭司。它由白色細麻布內袍、腰帶和帽子組成。這些物品未包含在亞倫服裝的描述中,因為存在差異。兒子們沒有獲得大祭司的特權,亞倫的頭飾是帶有金牌的頭巾,而兒子們則戴帽子。「מִגְבָּעָה(migba'ah)僅用於普通祭司的頭飾,Exo 29:9;Exo 39:28;利 8:13。該詞與 גָבִיעַ(gabia,高腳杯,Exo 25:31)相關,因此這些頭飾似乎呈圓錐形。這在古代其他祭司人員中也很常見」(Knobel)。撒上 22:18 的經文似乎將整個祭司家族合併為一體,作為以該身份繼承大祭司職分的人,因此也繼承了以弗得。不同的觀點會導致批評家在律法最初頒布的時間與撒母耳時代之間做出嚴格的區分。
祭司的穿戴、膏抹與聖職授任,Exo 28:41。這種裝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共同的,但完全由摩西授予,甚至在亞倫自己裝備好之後,他也不參與授予。亞倫甚至不膏抹他的兒子們,而是由先知來做。因此,從亞倫傳給後裔的血統傳承,必須不斷地藉由神權政治中屬靈生命的傳遞來補充。衣服象徵著職分的尊嚴與重擔;膏抹是靈的象徵;充滿的手是會眾所提供之祭物的標誌——是他們首先必須作為祭物帶給耶和華的報酬。隨著這次穿戴,潛在的成聖或聖職授任完成;祭司嚴格的、實際的聖職授任還在後面。
褲子及其目的,Exo 28:42–43。這條條例構成了向祭司實際聖職授任的過渡。它跟隨在正式穿戴之後,意義重大。狹義上的正式服裝賦予了尊嚴和裝飾;而這些褲子則只是為了避免羞辱和恥辱。根據 Baumgarten,這種遮蓋的原因在於「自然的罪孽主要存在於『裸露的肉體』中!」根據 Keil,所提到的生理部位,「這些部位服務於自然分泌,是羞恥之處,因為在這些分泌物中,透過罪滲透到人類本性中的身體的死亡與腐朽性變得顯而易見。」無論是第一種神智學的解釋,還是後者那種極其正統的解釋,都無法從《創世記》第 3 章中推導出來。最強烈衝動的器官,那些因罪而病態紊亂的器官,即使在生理上,也屬於生命的黑暗面,因此必須保持神秘,就像出生本身一樣,在出生中不可能有任何情慾的想法;但在倫理層面上,影響整個人類,它們不是冷靜審美沉思的對象,而是令人困惑的感官對象,這也是為什麼裸體兒童與裸體成人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最後,從宗教角度來看,它們確實是人類道德裸露的標誌,是其自然與遺傳罪孽的標誌。此外,「宗教敬畏要求,當他們正式接近祭壇時,他們應該進一步遮蓋上述部位,這些部位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因自然的羞恥感而被小心遮蓋,而身體的其他部分只需一件遮蓋物即可」(Knobel)。但在某種意義上,根據第 23 章,祭壇在祭司心中也成為上帝作為觀察者的象徵。這一職責也被宣佈為永遠至聖,因此它也獲得了一種象徵性的特徵,意味著在聖所的服事中必須避免一切性行為。它標誌著異教徒淫亂儀式,以及將性激情與宗教狂熱混合的對立極端。但正如敬拜中的無恥被特別指定為死罪一樣,一般而言,任何其他無恥的行為也是如此。
腳注:
[1] [這是錯誤的。每幅幔子五十個扣環總共會是五百個扣環,而實際上只有一百個。因為這些扣環不是像 Lange 所說的那樣將五幅幔子連接在一起,而是將由五幅幔子組成的幔子(我們沒有被告知它們是如何耦合在一起的)與由另外五幅幔子組成的幔子連接起來。因此,也只有五十個扣環,而不是二百五十個。——譯者註]。
[2] [蘭格(Lange)對於會幕的形狀,以及幔子如何排列,並未多作說明。這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以下是幾種主要的觀點:(1)既然木板框架長 30 肘、寬 10 肘、高 10 肘這一點是明確且無爭議的,有一種理論認為,出埃及記 26:1 所稱的「帳幕」那十幅幔子,是兩兩相連,形成兩塊大小相等的幔子,每塊長 28 肘、寬 20 肘;這兩塊幔子再以扣環相連(出 26:5),整塊水平鋪在木板頂上,因此兩側各垂下 9 肘,即距離地面僅剩 1 肘(因為兩側各 10 肘加上寬度 10 肘,總和為 30 肘)。由於兩塊幔子的寬度共 40 肘,而木結構長度僅 30 肘,且入口處(根據出 26:9, 36)設有特殊的簾子,因此必然有 10 肘垂在西面(後方),這樣幔子就剛好觸及地面。(2)另一種觀點(由貝爾 Bähr 所提倡)與此不同,認為下層(細麻)幔子是垂在木板內側,而非外側。(3)薩爾舒茨(Saalschütz)推測,幔子在木板上方形成了一個有頂的帳棚,下層幔子的底部剛好接觸木板頂部。這個屋頂會高出木板頂部約 13 肘,脊部角度約為 40°。佩恩(Paine)的理論與此類似,但在細節上過於奇幻且武斷,幾乎不值得詳述。(4)弗格森(Fergusson,見史密斯《聖經辭典》「聖殿」條)也認為木板上方有一個脊樑,位於兩側中間,因此山羊毛幔子形成了一個真正的帳棚(如出 26:7 所稱,和合本誤譯為「罩棚」)。但他的觀點與薩爾舒茨不同,他將脊部的角度設為直角(這是屋頂最自然的形狀),因此屋頂兩側伸出木板之外,最低點距離地面 5 肘,且水平距離木板 5 肘。他還假設屋頂在前後方各延伸出 5 肘,因此多出的 10 肘在西面並未垂下。隨附的圖表展示了根據弗格森理論的會幕剖面圖。對於經文中似乎完全未提及脊樑一事,弗格森解釋出埃及記 26:28 的「中閂」並非指側面的閂,而是指脊樑。他還假設(儘管未明確提及)涼亭的兩側和西端是用幔子圍起來的,且脊樑必須由中間的一根柱子支撐。——弗格森先生支持此理論的主要理由如下:(1)根據常見觀點,內層或裝飾性的幔子只有約三分之一可見。貝爾的理論解決了這個困難,但又產生了另一個問題,即鍍金的木板幾乎完全被遮蓋了。如果是這樣,為何要如此昂貴地建造?(2)平鋪在木板上的幔子無法防雨。布幔和毛幔之上的皮罩一旦潮濕,只會使中心下陷並撕裂下方的幔子。(3)常見觀點與出埃及記 26:9, 12-13 的描述相矛盾,根據該描述,西面只有 2 肘的山羊毛幔子垂下,兩側各 1 肘;而另一種理論則假設除了正面外,每一面都垂下 10 肘。——後一個論點可以透過以下假設來反駁:聖經的陳述僅主張山羊毛幔子覆蓋在會幕(即細麻幔子)之上,西面垂下半肘,兩側各垂下一肘。第二個理由無疑是最強有力的。根據傳統觀點,會幕是一個笨拙的結構,對雨雪的防護很差,既不像房屋也不像帳棚;然而它的一部分卻被明確稱為帳棚。——阿特沃特(Atwater)先生指出了弗格森理論最明顯的缺陷,即根據出埃及記 26:33,至聖所的幔子是掛在連接兩部分罩棚的扣環之下。根據傳統觀點,這些扣環距離建築物前方 20 肘,距離後方 10 肘,這完全符合幔子的預期位置,至聖所呈立方體狀,各方向均為 10 肘,而聖所長 20 肘。但弗格森的理論會使扣環距離兩端各 15 肘,儘管他明確採納了幔子距離西端 10 肘的觀點。這個困難似乎完全被他忽略了。阿特沃特先生稱之為「致命的」,並認為無需再考慮該理論,他指出:「關於會幕,最確定的事情莫過於由這道隔斷幔子所分開的兩個空間大小不等,東邊長 30 英尺、寬 15 英尺,西邊則是一個 15 英尺見方的立方體。」然而,人們可能會問,如何確定這兩個空間的大小就是如此?除了上述出埃及記 26:33 的陳述外,聖經在這一點上沒有提供任何資訊。扣環的位置取決於幔子的配置方式;如果我們選擇採納弗格森先生關於幔子的理論,那麼建築物就會被平分;證據何在?只有約瑟夫的斷言,以及所羅門聖殿對應的空間,其中至聖所的大小是聖所另一部分的一半。必須承認,這兩項證據非常有分量,但它們絕不能無可爭辯地證明該理論,以至於讓人無法持有不同的觀點。無論如何,如果至聖所的尺寸很重要,奇怪的是聖經沒有明確給出,反而留給人們從關於幔子位置極其模糊的指示中去推斷。——譯者註]
[3] [「古埃及人的神殿構造如下:首先是一個寬 100 英尺或更小、長度為其三四倍的廣場;然後是數量不定的門廊(προπύλαια);接著是 νεώς(神殿)本身,帶有 πρόναος(前廳),最後是 σηκός(內殿),裡面供奉著作為崇拜對象的神聖動物(斯特拉波 Strabo, 17, p. 805)。現存的埃及神殿證實了這一描述。一個巨大的門樓通向被柱子環繞的庭院;接著是『一個門廊,通常還有第二個;然後是兩三個大廳,最後一個大廳裡站著神聖動物或偶像』(希倫 Heeren, 《思想》, II. 2, p. 173)。」克諾貝爾(Knobel),《注釋》,p. 275——譯者註]
[4] [「以色列人要帶給摩西的油必須是橄欖油,זָךְ(純淨的),即由在壓榨前已清除葉子、細枝、灰塵等的橄欖製成;以及 כָּתִית(搗成的),即從搗碎的橄欖中獲得。橄欖採摘後,被搗碎並放入籃子中;油便從中自行流出。這是所有種類中最上等的;後來透過壓榨獲得的油品質較差,壓榨時間越長,品質越低。」克諾貝爾,p. 279——譯者註]
[5] [這句話的意思顯然是,肩帶不僅連接到以弗得的兩個部分,而且在頸部前後也彼此連接,這樣在以弗得底部環繞的腰帶就能將其徹底束緊,不會像僅由兩條不相連的肩帶連接那樣使上部鬆垮。——譯者註]
[6] [克諾貝爾的描述如下:從以弗得肩帶垂下的兩條鏈子(出 28:13, 25)連接到胸牌上角的兩個環上。然後,胸牌下角的另外兩個環透過另外兩條鏈子連接到以弗得「前面下方」的兩個環上(出 28:27),即比肩帶位置更低,但「靠近連接處」,即肩帶與以弗得上方連接的地方。因此,胸牌的下部透過鏈子與以弗得的上部連接。——譯者註]
[7] [蘭格對外袍的觀念似乎相當獨特,即它是一件非常短的衣服,覆蓋了以弗得的肩帶,但讓胸牌在下面露出來。他似乎假設以弗得和胸牌要在外袍之前穿上,儘管很難想像原因為何。這個原因不能從外袍是在以弗得和胸牌之後描述的這一事實中找到;因為內袍描述得更晚,而細麻布褲子則是最後描述的。此外,利未記 8:7 明確指出了穿戴這些物品的順序。約瑟夫(《猶太古史》III. 7, 4)說,外袍雖然沒有袖子,但有袖孔,這足以調和所有表面上的困難。——譯者註]
[8] [凱爾(Keil)拒絕了西拉子(Sirach,見《便西拉智訓》45:9:「他走進去時,會有聲音響起,在聖殿中發出聲響,作為對百姓的紀念」)所提出的觀點,理由是該節的最後一句顯然是借用了出埃及記 28:12,那裡談到的是以弗得的寶石,而且「免得他死亡」這一句並未被此假設所解釋;因為該假設認為,如果大祭司沒有百姓的祈禱陪伴而進入至聖所,他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這將使他的生命取決於百姓的意願,而與他個人的品格無關。他也拒絕了將鈴鐺聲等同於敲門聲,以免未經通報就進入耶和華面前的瑣碎想法,以及克諾貝爾認為聲音代表敬畏的問候和音樂性的讚美之說。凱爾認為,亞倫不死的原因在於「鈴鐺或亞倫外袍的響聲,以及其上裝飾的人造石榴和鈴鐺所具有的意義」。——譯者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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