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為那些因故不潔淨者設立的「小逾越節」。作為歸信者的外邦人
民數記 9:1-14
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正月,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曉諭摩西說:2「以色列人應當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3就是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守這節,要照逾越節的一切律例、典章守這節。」4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5他們就在正月十四日黃昏,在西奈的曠野守逾越節。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行了。
6有幾個人因死屍而不潔淨,不能在那日守逾越節。他們就在那日到摩西、亞倫面前,7說:「我們雖因死屍而不潔淨,為什麼被阻止,不得在所定的日期,同以色列人獻耶和華的供物呢?」8摩西對他們說:「你們暫且等候,我好去聽耶和華指著你們是怎樣吩咐的。」
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0「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或你們後代中,有人因死屍而不潔淨,或在遠方行路,仍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11他們要在二月十四日黃昏守逾越節,用無酵餅與苦菜,和逾越節的羊羔同吃。12一點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他們要照逾越節的一切律例守節。13但那潔淨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辭不守逾越節,那人要從民中剪除;因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獻耶和華的供物,那人必擔當他的罪。14若有外邦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意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要照逾越節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 民數記 9:6。וַיְהִי אנשׁים(wayehi anashim,有幾個人)。「許多抄本有 וַיִּהְיוּא;但比較創世記 1:14。」Maurer。
民數記 9:10。רְחֹקָהֹ(rehoqah,遠方)是那些被標記為可疑的「非凡點」(puncta extraordinaria)單詞之一。Keil 說:「很可能首先是因為在民數記 9:13 中沒有找到更精確的定義。拉比們認為這些標記表明 רחקה 在此處不應按字面意義理解,而僅表示距離耶路撒冷或聖殿外院門檻的距離。」Lange 的評論是:「רחקה 這個表達僅引起批判性的考慮;無論那人是在遠路上,還是在路途中的某個距離,這都無關緊要。」——וְעָשָׂה(weasah,他要守)應按民數記 9:14 翻譯。後者暗示了省略逾越節慶祝的自由,這對外邦人來說並非義務;比較出埃及記 12:48。同樣,如果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期間在利未禮儀上不合格,他也不必守逾越節。
民數記 9:14b。「יִהְיֶה(yihyeh,將會有)代表 תִּהְיֶה(tihyeh),如出埃及記 12:49;比較 Ewald, § 295, d。」Keil。但由於 הָיָה לָכֶם(hayah lakhem,你們將有)與「你們有」相同,所擁有的對象可被視為賓格;即「你們將會有」,也就是「你們將有一條律例」。在類似表達中,表象主語與動詞 הָיָה 在數和性上的不一致支持了這種結構。參見 Naegelsbach, §100, 4, rem. 1。——譯者註]
但小逾越節的日期被精確確定;必須是一個月後。但由於這種許可很容易與任意的放縱結合,因此首先堅持禮儀的嚴格遵守,其次,將濫用此規定以便在二月更方便地慶祝,以及假裝障礙而忽視逾越節的行為,定為死罪。因為逾越節的慶祝,僅次於割禮,是以色列人忠誠的標誌。這項條例也擴展到外邦人,只要他願意成為以色列人(出埃及記 12:48)。
民數記 9:1-14。小逾越節證明了字句律法的缺陷,這導致了職責上的表面衝突(在法定日期守逾越節,以及因不潔淨而避免逾越節),但也證明了立法中存在屬靈的種子。——與其在不潔淨的狀態下守逾越節,不如不守。應用於聖餐。認為必須感覺自己沒有罪才能守聖餐的錯誤應用,受到了預備禮儀的責備。小逾越節是私人聖餐和病人聖餐的預表。
第九節 作為上帝軍隊象徵性領袖的雲彩
民數記 9:15-23
15立起帳幕的那日,有雲彩遮蓋帳幕,就是法櫃的帳幕;從晚上到早晨,雲彩在帳幕上,形狀如火。16常是這樣:日間雲彩遮蓋,夜間形狀如火。17雲彩幾時從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幾時起行;雲彩在哪裡停住,以色列人就在那裡安營。18以色列人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也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雲彩在帳幕上停住幾時,他們就住營幾時。19雲彩在帳幕上停留許多日子,以色列人就守耶和華的所託,不起行。20有時雲彩在帳幕上幾天,他們就照耶和華的吩咐住營,也照耶和華的吩咐起行。21有時從晚上到早晨,有這雲彩在帳幕上,早晨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或晝或夜,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22雲彩停留在帳幕上,無論是兩天,是一月,是一年,以色列人就住營不起行;但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23他們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也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他們守耶和華的所託,都是憑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
[ 民數記 9:15。יִהְיֶה(yihyeh),此處及下一節中,將來時或未完成時表示重複的動作;參見 Green, § 263, 4。——מִשְׁכָּן לְאֹהֶל הָעֵדָת(mishkan le-ohel ha-edath),「見證帳幕的居所」(לְ 用於屬格以避免雙重構造狀態:Ewald, § 292, a)Keil。
民數記 9:17。לְפִי הֵעָלוֹת הֶעָנָן(lephi he'aloth he'anan);不定詞構造狀態在構造狀態的名詞後用作屬格;但代表一個直接句子,=「每當雲彩升起時」。
民數記 9:20。יָמִים מִסְפָּר(yamim mispar);名詞絕對狀態的一個例子,我們本預期是構造狀態,例如 יְמֵי מִסְפָּר。名詞與其屬性並列,後者給人一種印象,即被用作缺乏形容詞的替代品,或作為一種強化的形容詞概念。比較 Ewald, § 287, h。——譯者註]。
我們最終得到了一種象徵形式的上帝軍隊引導的陳述,但具有非常明確的特徵。兩個考慮因素清楚地表明,會幕上的雲彩並非以字面意義引導遠征。當他們開始行軍時,猶大支派的旗幟位於前鋒,與猶大聯合的是以薩迦和西布倫。直到這些之後,利未人才帶著會幕前來。這符合軍事慣例;帶有神聖寶藏的會幕不應暴露在敵人的攻擊之下。因此,它不可能在字面意義上成為軍隊的引導首領。此外,民數記 9:18 說:「遵耶和華的吩咐(口)安營」。因此,當 Knobel 和 Zunz 解釋說以色列人從雲彩的運動中解讀上帝的旨意時,這種觀點與聖經神學並不相符。此處的起行,正如出埃及記中離開埃及一樣,是根據耶和華對摩西的話(民數記 10:13)。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話,通過現在與會幕結合的雲彩和火柱,立即為百姓的宗教觀點作了說明。Keil 似乎將此事視為一種完全物質的、持續的神蹟標誌;雲彩顯現升起,以指示前進,然後在隊伍應當休息時再次停在帳幕上。同樣,他也假設耶和華的榮耀以一種外在的方式持續充滿至聖所,並引用出埃及記 40:34-38。但作為顯現自己的上帝之神聖光輝,耶和華的榮耀預設了注視它的信心之眼,它們顯現出來,例如,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時。根據族長和先知領域的一項基本法則,上帝的話語先行,然後是可見的標誌;在百姓的律法紀律領域,這種順序是相反的,例如,逾越節的慶祝。因此,先知口中的上帝話語引導了以色列,而雲彩作為這一點的標誌引導了他們。但摩西的上帝啟示並沒有拒絕與他妹夫何巴的曠野知識合作:「不要離開我們,」他對他說,「因為你知道我們在曠野怎樣安營」(民數記 10:31)。同樣,他早先也曾向他的岳父葉忒羅徵求過人類的建議(出埃及記 18 章)。Keil 正確地指出:這種解釋無法辯護:「雲彩遮蓋了見證帳幕的居所」,即在有見證的隔間,即至聖所(Rosenmuller, Knobel [Bush, The Bible Comm. ——譯者註])。[關於此事的控制性陳述是出埃及記 40:34,明確肯定雲彩遮蓋了整個會幕。因此(民數記 9:15)增加「見證帳幕」這一短語,不能被視為對地點的更近說明;因為 לְ 也不適合(參見文本與語法註釋)。它旨在描述整個會幕,並參考了關於雲彩所述內容中一個重要的特定事實。見證是放在約櫃裡的十誡法版(出埃及記 25:16)。這些構成了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約的基礎,也是祂在會幕中同在的保證。因此,見證帳幕的會幕(或居所)命名了整個會幕,並參考了為什麼雲彩應停在它上面的原因。參見 Keil 的註釋。——譯者註]。
民數記 9:15-23。會幕上的雲柱與火柱。在基督徒的上帝之屋上。以色列人受雲柱與火柱的引導。基督教會受信心之光與生命之光的引導。教會對上帝引導的忠誠。上帝在每個基督徒人生道路上的引導標誌。
偉大的話語: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上帝的保護以祂的話語為條件。上帝的話語在人們口中越純潔、越豐富、越成熟,上帝的保護就越確定、越偉大。
[1] 即「黃昏之間」。 [2] 律例。 [3] (權利。) [4] 我們應被排除嗎。 [5] 供物。 [6] [並願意守。——譯者註] [7] 律例。 [8] 他立起帳幕的那日。 [9] 帳幕。 [10] 安營。 [11] 原文:延長。 [12] 發生了雲彩等情況。 [13] 原文:是。 [14] 更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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