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民數記 9:1-23

第八節 為那些因故不潔淨者設立的「小逾越節」。作為歸信者的外邦人

民數記 9:1-14

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正月,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曉諭摩西說:2「以色列人應當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3就是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守這節,要照逾越節的一切律例、典章守這節。」4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5他們就在正月十四日黃昏,在西奈的曠野守逾越節。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行了。

6有幾個人因死屍而不潔淨,不能在那日守逾越節。他們就在那日到摩西、亞倫面前,7說:「我們雖因死屍而不潔淨,為什麼被阻止,不得在所定的日期,同以色列人獻耶和華的供物呢?」8摩西對他們說:「你們暫且等候,我好去聽耶和華指著你們是怎樣吩咐的。」

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0「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或你們後代中,有人因死屍而不潔淨,或在遠方行路,仍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11他們要在二月十四日黃昏守逾越節,用無酵餅與苦菜,和逾越節的羊羔同吃。12一點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他們要照逾越節的一切律例守節。13但那潔淨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辭不守逾越節,那人要從民中剪除;因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獻耶和華的供物,那人必擔當他的罪。14若有外邦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意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要照逾越節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文本與語法註釋

[ 民數記 9:6。וַיְהִי אנשׁים(wayehi anashim,有幾個人)。「許多抄本有 וַיִּהְיוּא;但比較創世記 1:14。」Maurer。

民數記 9:10。רְחֹקָהֹ(rehoqah,遠方)是那些被標記為可疑的「非凡點」(puncta extraordinaria)單詞之一。Keil 說:「很可能首先是因為在民數記 9:13 中沒有找到更精確的定義。拉比們認為這些標記表明 רחקה 在此處不應按字面意義理解,而僅表示距離耶路撒冷或聖殿外院門檻的距離。」Lange 的評論是:「רחקה 這個表達僅引起批判性的考慮;無論那人是在遠路上,還是在路途中的某個距離,這都無關緊要。」——וְעָשָׂה(weasah,他要守)應按民數記 9:14 翻譯。後者暗示了省略逾越節慶祝的自由,這對外邦人來說並非義務;比較出埃及記 12:48。同樣,如果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期間在利未禮儀上不合格,他也不必守逾越節。

民數記 9:14b。「יִהְיֶה(yihyeh,將會有)代表 תִּהְיֶה(tihyeh),如出埃及記 12:49;比較 Ewald, § 295, d。」Keil。但由於 הָיָה לָכֶם(hayah lakhem,你們將有)與「你們有」相同,所擁有的對象可被視為賓格;即「你們將會有」,也就是「你們將有一條律例」。在類似表達中,表象主語與動詞 הָיָה 在數和性上的不一致支持了這種結構。參見 Naegelsbach, §100, 4, rem. 1。——譯者註]

釋經與評論

  1. 本節為我們提供了非常明確的證據,證明《民數記》到目前為止的所有敘述,都是為了裝備上帝的軍隊進行軍事遠征。例如,在時間上,這項關於不潔淨者守逾越節的規定,遠遠追溯到正月十四日之前。但它被放在這裡,是因為它涉及上帝軍隊對逾越節慶祝的完整性,且那些不潔淨者和在遠方行路者在法定日期會缺席。這個缺口必須最終填補。因此,重點在於「小逾越節」。由於 Knobel 忽視了整節的基本思想,難怪他寫道:「文中沒有解釋為什麼作者只在這裡,而不是在第 1-4 章之前給出這項規定。」簡直是午夜般的黑暗![關於小逾越節,參見 Smith 的《聖經辭典》中關於「逾越節」的條目。——譯者註]。
  1. 民數記 9:1-5。逾越節的慶祝。文本在此驚人地回到了逾越節的設立(出埃及記 12 章)。然而,這很難說是為了消除以色列人對出埃及記 12:24-25 可能產生的誤解,即他們在進入巴勒斯坦之前不必恢復逾越節的慶祝。其目的是為了建立逾越節完整慶祝的規定。Keil 正確地推測,既然祭壇已經建立,逾越節的血現在就像所有被宰殺動物的血一樣,被灑在祭壇上(利未記 17:3-6)。有些人(Kurtz)對灑這麼多羊羔的血是否超出了祭司(當時人數很少,即亞倫、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因為拿答和亞比戶已經死了)的能力提出了質疑。關於這個問題,Keil 進行了論述 [指出這種困難被誇大了,(1) 關於被殺羊羔的數量,(2) 關於必須在會幕院內宰殺它們的必要性。——譯者註]。
  1. 民數記 9:6-14。小逾越節。那些帶著疑問接近摩西和亞倫的人,似乎是因為擔心職責衝突而感到不安。他們發現自己在尼散月十四日因法律原因被禁止參與對耶和華的獻祭慶祝,這獻祭當然包括贖罪的血。這是由於利未記 7:21 關於任何因接觸死屍(נֶפֶשׁ אָדָם,nephesh adam)而不潔淨者的法律。然而,法律要求慶祝必須在那一天進行。[這個詢問似乎是由於分享特權的願望,而不是由於擔心未能履行職責;參見民數記 9:10 的文本與語法註釋。幾個人。「很可能(比較 Blunt 的《聖經巧合》,第 62-65 頁)是米沙利和以利撒反,他們在這次逾越節的一週內埋葬了他們的堂兄弟拿答和亞比戶(利未記 10:4-5)。沒有人比他的親屬更可能向摩西提出這個問題,他們是按照他的明確指示使自己不潔淨的。」《聖經注釋》——譯者註]。摩西即使在這裡也沒有立即給出決定,而是希望先求問耶和華,這符合先知偉大的忠誠與審慎。此外,這個決定在各方面都顯得是一種啟示。與不潔淨者聯繫在一起的,還有那些因行路而耽擱的人。

但小逾越節的日期被精確確定;必須是一個月後。但由於這種許可很容易與任意的放縱結合,因此首先堅持禮儀的嚴格遵守,其次,將濫用此規定以便在二月更方便地慶祝,以及假裝障礙而忽視逾越節的行為,定為死罪。因為逾越節的慶祝,僅次於割禮,是以色列人忠誠的標誌。這項條例也擴展到外邦人,只要他願意成為以色列人(出埃及記 12:48)。

講道提示

民數記 9:1-14。小逾越節證明了字句律法的缺陷,這導致了職責上的表面衝突(在法定日期守逾越節,以及因不潔淨而避免逾越節),但也證明了立法中存在屬靈的種子。——與其在不潔淨的狀態下守逾越節,不如不守。應用於聖餐。認為必須感覺自己沒有罪才能守聖餐的錯誤應用,受到了預備禮儀的責備。小逾越節是私人聖餐和病人聖餐的預表。


第九節 作為上帝軍隊象徵性領袖的雲彩

民數記 9:15-23

15立起帳幕的那日,有雲彩遮蓋帳幕,就是法櫃的帳幕;從晚上到早晨,雲彩在帳幕上,形狀如火。16常是這樣:日間雲彩遮蓋,夜間形狀如火。17雲彩幾時從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幾時起行;雲彩在哪裡停住,以色列人就在那裡安營。18以色列人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也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雲彩在帳幕上停住幾時,他們就住營幾時。19雲彩在帳幕上停留許多日子,以色列人就守耶和華的所託,不起行。20有時雲彩在帳幕上幾天,他們就照耶和華的吩咐住營,也照耶和華的吩咐起行。21有時從晚上到早晨,有這雲彩在帳幕上,早晨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或晝或夜,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22雲彩停留在帳幕上,無論是兩天,是一月,是一年,以色列人就住營不起行;但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23他們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也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他們守耶和華的所託,都是憑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

文本與語法註釋

[ 民數記 9:15。יִהְיֶה(yihyeh),此處及下一節中,將來時或未完成時表示重複的動作;參見 Green, § 263, 4。——מִשְׁכָּן לְאֹהֶל הָעֵדָת(mishkan le-ohel ha-edath),「見證帳幕的居所」(לְ 用於屬格以避免雙重構造狀態:Ewald, § 292, a)Keil。

民數記 9:17。לְפִי הֵעָלוֹת הֶעָנָן(lephi he'aloth he'anan);不定詞構造狀態在構造狀態的名詞後用作屬格;但代表一個直接句子,=「每當雲彩升起時」。

民數記 9:20。יָמִים מִסְפָּר(yamim mispar);名詞絕對狀態的一個例子,我們本預期是構造狀態,例如 יְמֵי מִסְפָּר。名詞與其屬性並列,後者給人一種印象,即被用作缺乏形容詞的替代品,或作為一種強化的形容詞概念。比較 Ewald, § 287, h。——譯者註]。

釋經與評論

我們最終得到了一種象徵形式的上帝軍隊引導的陳述,但具有非常明確的特徵。兩個考慮因素清楚地表明,會幕上的雲彩並非以字面意義引導遠征。當他們開始行軍時,猶大支派的旗幟位於前鋒,與猶大聯合的是以薩迦和西布倫。直到這些之後,利未人才帶著會幕前來。這符合軍事慣例;帶有神聖寶藏的會幕不應暴露在敵人的攻擊之下。因此,它不可能在字面意義上成為軍隊的引導首領。此外,民數記 9:18 說:「遵耶和華的吩咐(口)安營」。因此,當 Knobel 和 Zunz 解釋說以色列人從雲彩的運動中解讀上帝的旨意時,這種觀點與聖經神學並不相符。此處的起行,正如出埃及記中離開埃及一樣,是根據耶和華對摩西的話(民數記 10:13)。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話,通過現在與會幕結合的雲彩和火柱,立即為百姓的宗教觀點作了說明。Keil 似乎將此事視為一種完全物質的、持續的神蹟標誌;雲彩顯現升起,以指示前進,然後在隊伍應當休息時再次停在帳幕上。同樣,他也假設耶和華的榮耀以一種外在的方式持續充滿至聖所,並引用出埃及記 40:34-38。但作為顯現自己的上帝之神聖光輝,耶和華的榮耀預設了注視它的信心之眼,它們顯現出來,例如,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時。根據族長和先知領域的一項基本法則,上帝的話語先行,然後是可見的標誌;在百姓的律法紀律領域,這種順序是相反的,例如,逾越節的慶祝。因此,先知口中的上帝話語引導了以色列,而雲彩作為這一點的標誌引導了他們。但摩西的上帝啟示並沒有拒絕與他妹夫何巴的曠野知識合作:「不要離開我們,」他對他說,「因為你知道我們在曠野怎樣安營」(民數記 10:31)。同樣,他早先也曾向他的岳父葉忒羅徵求過人類的建議(出埃及記 18 章)。Keil 正確地指出:這種解釋無法辯護:「雲彩遮蓋了見證帳幕的居所」,即在有見證的隔間,即至聖所(Rosenmuller, Knobel [Bush, The Bible Comm. ——譯者註])。[關於此事的控制性陳述是出埃及記 40:34,明確肯定雲彩遮蓋了整個會幕。因此(民數記 9:15)增加「見證帳幕」這一短語,不能被視為對地點的更近說明;因為 לְ 也不適合(參見文本與語法註釋)。它旨在描述整個會幕,並參考了關於雲彩所述內容中一個重要的特定事實。見證是放在約櫃裡的十誡法版(出埃及記 25:16)。這些構成了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約的基礎,也是祂在會幕中同在的保證。因此,見證帳幕的會幕(或居所)命名了整個會幕,並參考了為什麼雲彩應停在它上面的原因。參見 Keil 的註釋。——譯者註]。

講道提示

民數記 9:15-23。會幕上的雲柱與火柱。在基督徒的上帝之屋上。以色列人受雲柱與火柱的引導。基督教會受信心之光與生命之光的引導。教會對上帝引導的忠誠。上帝在每個基督徒人生道路上的引導標誌。

偉大的話語: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上帝的保護以祂的話語為條件。上帝的話語在人們口中越純潔、越豐富、越成熟,上帝的保護就越確定、越偉大。

腳註

[1] 即「黃昏之間」。 [2] 律例。 [3] (權利。) [4] 我們應被排除嗎。 [5] 供物。 [6] [並願意守。——譯者註] [7] 律例。 [8] 他立起帳幕的那日。 [9] 帳幕。 [10] 安營。 [11] 原文:延長。 [12] 發生了雲彩等情況。 [13] 原文:是。 [14] 更長的時間。

第 10 章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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