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民數記 20:14–29

第四分段

從加低斯出發,直到在摩押平原定居

民數記 20:14 至 22:1

第一節:

從加低斯到何珥山(民 20:14 至 21:3)。以東王。拒絕通行請求。亞倫在何珥山之死。對亞拉得王的遠征。

A.—以東王。拒絕通行

民數記 20:14 — 21:3

14 摩西從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說:你的弟兄以色列人這樣說:你知道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艱難。 15 我們的列祖下到埃及,我們在埃及久住;埃及人惡待我們和我們的列祖。 16 我們哀求耶和華的時候,他聽了我們的聲音,差遣使者,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現在我們在加低斯,就是你邊界上的一個城。 17 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走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大道(原文是王道),不偏左右,直到過了你的境界。 18 以東王說:你不可從這裡經過,免得我帶刀出去攻擊你。 19 以色列人說:我們要走大道;我們和牲畜若喝你的水,必償還價錢。我們只求你容我們步行過去,沒有別的事。 20 以東王說:你們不可經過。以東人就帶了許多人,強硬地出來攻擊以色列人。 21 這樣,以東人不肯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以色列人便轉去,離開他。

B.—亞倫在何珥山之死。民 20:22–29

22 以色列全會眾從加低斯起行,到了何珥山。 23 耶和華在以東地邊界的何珥山上曉諭摩西、亞倫說: 24 亞倫要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他必不得入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因為在米利巴水,你們違背了我的命。 25 你帶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上何珥山去, 26 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必死在那裡,歸他列祖。 27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在全會眾眼前,他們上了何珥山。 28 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裡。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 29 全會眾見亞倫已經死了,便都為亞倫哀哭了三十天,就是以色列全家。

C.—對亞拉得王的遠征。民 21:1–3。

1 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從探子走的路來,就和以色列人爭戰,擄了他們幾個人。 2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這民交付我手,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 3 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將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他們和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

釋經與評論

以色列人曾嘗試從阿拉伯沙漠的北部,即直接從加低斯巴尼亞(民 14:40 等)進入迦南南部,但以失敗告終。在他們灰心喪氣、發動叛亂,並在嘗試失敗後,他們接到了指示,要走另一條路——紅海的路(民 14:25)。避免進入巴勒斯坦艱難的南部邊界,轉向東方,這一構想就包含在該指示中。但這一構想並未立即實現,行動一直拖延到四十年期滿之際。對這段經文以及民 14:1 的字面解釋,導致地圖上出現了那些長長的線條,被認為標示了以色列人從加低斯巴尼亞到紅海的行軍,然後又從紅海回到加低斯,目的是為了立即再次返回紅海。如果我們假設他們從加低斯巴尼亞的定居點出發,為了給牲畜尋找牧場而向四面八方遷徙,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但現在,時間的流逝本身警告他們必須離開。兩條路線擺在他們面前:一條是直接穿過以東人的土地,另一條是漫長而迂迴的路線,繞過以東並向東延伸。即使是第一條路線,也會在他們出發時引導他們朝紅海的方向前進,特別是如果他們希望避開首都佩特拉(Petra)。以東人的土地是亞拉巴(狹義上)或死海與紅海阿卡巴灣之間深陷地帶東部的山區,也包括亞拉巴本身。當克諾貝爾說它也延伸到亞拉巴以西的一段距離時,這只有在加低斯巴尼亞以東才可能是真實的,否則以色列人在向紅海移動時,就必須穿過以東的領土。加低斯確實(民 20:16)位於以東的邊界上。他們離開後首先到達的何珥山(民 20:23)也位於以東的海岸或邊界旁。但在前往紅海的路上,如果和平通過以東的請求被拒絕,他們幾乎可以完全繞過以東的土地。然而,即使在那種情況下,根據申命記 2:1,他們也必須跨越以東的邊界。以色列人被命令尊重與以東的親族關係,正如對摩押和亞捫一樣(申 2:9 等;參閱士 11:17)。因此,摩西試圖透過一封熱情友好的信件,從以東王那裡獲得穿過其領土的自由通行權。但面對他所提供的每一項保證,他只得到了粗暴、冷淡的回應。進一步的和平提議隨後遭到了更嚴厲的威脅,一支針對以色列人的武裝部隊,彷彿踩在回信使的腳後跟上出現了。這是那位背信棄義的兄弟歷史的起點,他作為以色列的敵人,一直出現在以色列身邊,直到耶路撒冷最終毀滅。上述士師記中的段落表明,給以東和摩押的信件一定是在前往紅海的啟程前一段時間發出的。[從民 20:1 與民 33:38 的對比可以清楚看出,以色列人一定在加低斯停留了幾個月。信件很可能是在會眾聚集後不久發出的;而延誤是由於拒絕以及在漫長迂迴行軍前必要的準備工作所致。這不可能像《聖經註釋》所暗示的那樣,是因為在現有障礙消除後,打算再次從此處入侵迦南。三十八年的教訓並沒有白費,在經歷了早期的慘痛失敗後,他們還沒有準備好去挑戰如此艱難的處境(參閱下文凱爾的觀點)。——譯者註]

民 20:14–16。我們很難同意凱爾的觀點,即陡峭高聳的山脈對從南方進入迦南構成了一個難以克服、甚至無法逾越的障礙。聖經給出了完全不同的理由。[但是,聖經在將以色列人的失敗歸因於耶和華不在他們中間的同時,並沒有說或暗示自然障礙不存在。——譯者註]。從東方入侵還有一個額外的優勢,那就是它會將迦南的力量一分為二。至於「使者」,克諾貝爾本人理解為雲柱與火柱,但並非如他所推斷的那樣是作者的本意;在他急於尋找矛盾的過程中,這兩種觀念的和諧從未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民 20:17。我們不走田間和葡萄園,即不漫無目的地走小路 [或者更確切地說,將防範任何粗心或散亂的行軍]。王道是公共大道,可能是由公共資金建造和維護的,供國王及其軍隊行軍使用,就像東方的帝國大道或蘇丹大道,即那些寬闊的公共軍事道路。在旅行書籍中經常有相關參考。塞岑(Seetzen)第一卷,第 61、132 頁。另參閱克諾貝爾在該處的註釋。參閱羅賓遜(Robinson)第二卷,第 556 頁。根據一個早期的推測,凱爾也採納了這一點,這裡的王道穿過了瓦迪·古韋爾(Wady El Ghuweir)。[羅賓遜、科爾曼(Coleman)、《聖經註釋》及其他人持相同觀點。——譯者註]。這條路雖然直接從加低斯向東延伸,但看起來可能太偏北了。關於以東諸王,參閱創 36:31–39。

民 20:18–19。在國王的拒絕和威脅之後,以色列人更充分地解釋了他們的意圖。先前的聲明「也不喝井裡的水」,現在由「必償還價錢」這一條款解釋了。רַק(rak)意為「確實」、「完全」——這無關緊要。他們只會步行走大道。[水的極度稀缺似乎證明了買賣在我們看來最自由之物的做法是合理的。所收集的財富被如此嫉妒地守護著,以至於有時即使有錢也無法獲得。因此,這裡自然承諾他們會為水付費。——譯者註]。

民 20:20–21。國王在威脅之後,徵集了一支武裝部隊並將其派往邊界,迫使以色列人改變路線。因此,他們來到了何珥山。[描述似乎暗示以色列人對信件的成功幾乎沒有懷疑。提議如此合理,保證如此充分,請求的理由如此強大,以至於他們認為沒有必要等待信使的回歸。他們似乎在沒有預料到粗魯拒絕的情況下就出發了,只有在發現通道被封鎖時才轉向南方。——譯者註]。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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