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018_申命記23章01-08節

申命記 23:1-8

以色列的完全

申命記 23:1 至 26:19

耶和華的共同體

(申命記 23:1-8)

1 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 [因挫傷而受傷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 [成員],直到第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3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直到第十代,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為他們 [他,摩押人] 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5 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巴蘭的話,卻使那咒詛變為祝福,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6 你一生一世不可尋求他們的平安和利益 [福利,邊註:好處]。7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 [因為] 你在他地上作過寄居的。8 他們子孫 [兒子] 到了第三代,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釋經與評論

在對十誡的這番闡述、應用和補充結束後,現在指出了以色列在各個方面的描繪,特別是從本節開始到結束,作為「耶和華的會」(Kahal Jehovah)。申命記 23:1。受傷的,等等,通過壓碎(睪丸的擠壓和摩擦)指代閹人,即被壓碎者(七十士譯本 όθλαדίας)。被閹割的,尿道被切斷,完全被閹割者。拒絕他們進入聖約的團契,是由「耶和華的會」,即奉獻給祂的團體來解釋的。如果是動物(利未記 22:24),何況是人!參閱利未記 22:18 以下。以色列是一個祭司(利未記 21:17 以下)團體。參閱出埃及記 20:22。只有像創造時那樣未受損的神的形象,才能來到耶和華(Elohim)面前,而應當永存的民族必須擁有適當的生殖器官(民數記 16:3;20:4);參閱以賽亞書 56:3 以下。——[他們不能享有耶和華會眾的全部特權;但他們作為歸信者被接納,使徒行傳 8:27;先知們表明,當聖靈更豐盛的同在與工作消除限制的原因時,這禁令將被廢除。——A. G.]——在這種情況下,總有人類的罪咎。申命記 23:3 的 מַמְזֵד(僅在撒迦利亞書 9:6 出現過)也是如此。邁爾(Meier):1)外國人,2)異質的,即私生子;克諾貝爾(Keil)(基爾)認為是腐敗、污穢、骯髒的意思,指在受孕和出生時被玷污的人;德里茨(Delitzsch):等同於雜種;其他人:縮寫自 מוּם 和 זָר,或自 זָר מֵעָם,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認為是淫亂之子,這既不符合此處的上下文,也不符合舊約的其他部分;最好理解為:通姦所受的孕;更好的是:亂倫所生的孩子 [基爾、沃格、聖經註釋和拉比們均持此觀點——A. G.],(創世記 19:30 以下),由此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其對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混雜的宗教和政治應用。參閱以賽亞書 56:3;約翰福音 8:41。(猶太人薩爾瓦多稱耶穌為私生子)。直到第十代,數字 10 表示完全、絕對地排除在以色列之外,正如申命記 23:3 中增加的「永遠」一樣。如果申命記 23:1 的理由在於人類對身體的行為,那麼現在,通過人類意志的非道德性,申命記 23:3 將其與在神權上永遠被排除在外的亞捫人和摩押人聯繫起來(耶利米哀歌 1:10)。申命記 23:4。原因:僅因恐懼而受到抑制的敵意,正如以色列方面因申命記 2:19 以下;9 以下(4 以下;29)所規定的尊重而受到抑制。他們違反了每一種款待習俗(即使在野蠻部落中,以賽亞書 21:13 以下),更不用說親屬間的自然情感,沒有用生活必需品迎接以色列。這是針對兩者的觀點。正如摩押人僅居住在亞珥(第 2 章),現在摩押方面與巴蘭的交易,其中表現出對以色列的強烈敵意,被視為兩者共同的行為。參閱民數記 22 章,[參閱史密斯《聖經辭典》亞捫條——A. G.]。正如單數 שׂכר 用於摩押(由其國王代表),以色列也以單數「你」來稱呼。人對人,神自己必須介入,申命記 23:5;摩押的意志沒有失敗。神將以色列被咒詛的企圖(作為敵意的最高程度)轉變為祝福,並利用先知的服務來完成。因此,申命記 23:6 宣佈了以色列必須採取的路線,因為根據神對以色列的應許(創世記 12:3,巴蘭本人也必須重複,民數記 24:9),這在神這位成長中(werdens)且爭戰的士兵的當前立場上不能停止。參閱以斯拉記 9:12。馬太福音 5:44;路加福音 6:28;羅馬書 12:14,僅在基督裡才有可能,在祂裡面大衛在所羅門身上達到了完全。這裡所說的並非「惡意的熱心」(克諾貝爾),也不是民族仇恨或報復,參閱申命記 2:9,以及緊隨其後的指示。進一步參閱耶利米書 29:7;尼希米記 13:1 以下。(關於路得,塔木德將排除範圍限制在男性。)參閱撒母耳記下 10 章關於個人的例外。——[聖經註釋:「在大衛時代之後,這樣一條律法肯定永遠不會出現在作者的腦海中,因為大衛的曾祖母是摩押人。」——A. G.]

申命記 23:7。תעב,技術性的神權憎惡表達,例如申命記 22:5。在以東的案例中,儘管有所有的敵對行為,兄弟情誼的紐帶仍應佔上風;在埃及,他們曾受到的款待,儘管他們曾受法老壓迫。參閱申命記 1:6 至 4:40 的教義與倫理 6,亨斯登堡(Hengstenberg)《摩西與埃及》。「在源於對生活關係觀察的陳述中,現實生活處處呈現的對比或對立被允許出現;在神話陳述中,它們會被小心地抹去。」此處所強調的動機僅在摩西時代是切近且有效的。申命記 23:8 涉及那些通過割禮與以色列聯合,或定居在他們中間的人的曾孫。其他人:孫子。

教義與倫理

  1. 割禮,而非切割,或完全切除。腓立比書 3:2 以下。
  1. 「耶和華與外邦神明之間的對比是多麼巨大,在後者的崇拜中,這種身體的殘缺本身就被視為一種特殊的奉獻與聖潔。」鮑姆加滕。
  1. 上主的子民在道德上的無可指責,及其神聖的出身高貴。
  1. 亞捫人和摩押人,正如他們在起源上是一體的,在與以色列的關係上也始終如一。撇開他們亂倫的起源不談(經文並未以此指控他們),就其起源而言,他們仍比以東人更遠離以色列。他們對以色列的敵對並非源於其起源,而是出於其起源,這在他們的性情中,即在自覺的敵意中,立即顯露出來。在以東人身上,對其族長所受的不公,在人情上或許可以視為一種藉口。愛甚至可以期待自然報復心與神聖揀選之間的衝突能得到解決。以東人對以色列中神聖事物的敬畏,不必強化為仇恨。無論如何,以色列必須對以東人敞開其特權,而對於摩押人和亞捫人,則因其自覺的敵意而直接禁止;他們以魔鬼般的反思,成為了亞捫人以魔鬼般的激情所表現出的那樣。至於好戰方面,亞捫人為那自誇且悲喜劇式的摩押人定下了基調。他們對上主子民的敵意持續到最後。淫慾與殘忍是其宗教的特徵。參見 Schultz,第 164 頁及以下。
  1. [「神在此表明,祂視列國為一個共同體,並根據他們的國家行為來對待他們。埃及因其過去對以色列的恩惠而應受到善待。過去的恩慈應當被銘記,過去的傷害則應被遺忘。」Wordsworth — A. G.]

講道與實踐

申 23:2。Richter:「理想上,凡不是以真正方式從神而生的人,都無法獲得天國的公民權,」約 3。申 23:3。Reichel:「摩押人憎恨作為祭司國度的神,並希望它受到徹底的咒詛。另一方面,他們並不像其他外邦人那樣無知,而是明知故犯。凡希望這類敵人得好處的人,就是在幫助定罪和迫害神的子民,」約貳 1:10。申 23:4。Richter:「因此,許多人仍招致神的憤怒。巴蘭、巴勒在啟示錄中都有他們的位置。」申 23:5。Osiander:「神的愛,而非我們的愛,是一切福分的根源。」申 23:6。Schultz:「這是對不敬虔,甚至是對神之敵意的反對,即使是羅 12:18 也無法消除這種反對,此處從根本上予以重視。」申 23:7。親屬關係的意義。Theodoret:「祂將教導我們永遠不要忘記過去的恩慈。」Osiander:「早期的恩慈應當在我們心中勝過後來的傷害。」Schultz:「儘管有種種敵意,我們仍應承認對手身上的優點。」申 23:8。Starke:「在舊約中,恩典之門甚至向外邦人敞開;在基督裡,隔斷的牆已被拆毀,弗 2:12-14。」Berl. Bib.:「這對於新約中信徒的會眾也有其屬靈意義,弗 5:27。因此,凡在善事上不結果子、對弟兄在身體或屬靈事物上毫無用處的人,所有粗魯的世俗之人,都必須被摒棄,」等等。


信仰問答
🌐 Translate this page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