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約書亞記 13:1–33

第二部分

迦南地的分配

約書亞記 13–24


第一章

神命令約書亞分配西巴勒斯坦土地。回顧約旦河東已分配給兩個半支派的領土。分配的開始。迦勒的分地

約書亞記 13, 14


  1. 神命令約書亞分配土地

約書亞記 13:1–7

1 約書亞年紀老邁,[Fay:進入了日子;De Wette:進入了年歲];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 2 所剩下的地:非利士人的各境和基述人的全地, 3 從埃及前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的境界,都算為迦南人之地。非利士人有五個首領: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還有亞衛人; 4 從南邊,迦南人的全地,並西頓人屬下的米亞拉,直到亞弗,亞摩利人的境界; 5 又迦巴勒人的地,並黎巴嫩全地,在黑門山下巴力迦得的東邊,直到哈馬口。 6 凡住在山地從黎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的西頓人,我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他們。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 7 現在,你要將這地分給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為業。」

  1. 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的領土,摩西已賜給他們

約書亞記 13:8–33

a. 其邊界。利未支派

約書亞記 13:8–14

8 流便人和迦得人與瑪拿西半個支派,已經受了產業,就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所賜給他們的, 9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並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 10 又有亞摩利王西宏在希實本所治理的諸城,直到亞捫人的境界; 11 並基列地,基述人、瑪迦人的地,並黑門全山,巴珊全地,直到撒迦; 12 巴珊王噩在亞斯他錄和以得利所治理的全國,他剩下的是利乏音人所餘留的。這些人是摩西所擊殺、所趕出的。 13 以色列人卻沒有趕出基述人、瑪迦人,以致基述人和瑪迦人仍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今日。

14 只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他們的產業就是獻與以色列神耶和華的火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b. 流便支派的產業

約書亞記 13:15–23

15 摩西按著流便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 16 他們的境界是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並米底巴的全平原; 17 希實本與平原上的諸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米安、 18 雅雜、基底莫、米法押、 19 基列亭、西比瑪、谷中山上的細列沙轄、 20 伯毗珥、毗斯迦山腳、伯耶施末; 21 平原的諸城,並亞摩利王西宏的全國,他曾在希實本做王,摩西把他和米甸的族長,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都擊殺了,這都是住在那地屬西宏的。 22 那時以色列人在所殺的人中,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 23 流便人的境界就是約旦河與其邊界。這就是流便人按著宗族所得的產業,城邑和屬城的村莊。

c. 迦得支派的產業

約書亞記 13:24–28

24 摩西按著迦得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 25 他們的境界是雅謝和基列的諸城,並亞捫人的一半地,直到拉巴前的亞羅珥; 26 從希實本直到拉末米斯巴和比多寧,又從瑪哈念直到底璧的境界; 27 並谷中的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剩下的地,約旦河與其邊界,直到基尼烈海的邊,在約旦河東。 28 這就是迦得人按著宗族所得的產業,城邑和屬城的村莊。

d. 瑪拿西半支派的產業。關於利未支派的一句話

約書亞記 13:29–33

29 摩西把產業分給瑪拿西半個支派,是按著瑪拿西半個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的。 30 他們的境界是從瑪哈念起,包括巴珊全地,就是巴珊王噩的全國,並在巴珊、睚珥的一切城邑,共六十個。 31 基列的一半,並巴珊王噩國中的城邑亞斯他錄、以得利,都是瑪拿西兒子瑪吉子孫所得的,就是按著宗族所得的一半。 32 這就是摩西在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的摩押平原所分給他們的產業。

33 只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釋經與考證

第十三章開始了本書的第二部分。這部分描述了土地的分配,無疑是基於作者面前確定的記錄。這些記錄一定是在佔領土地時準備的,書 18:8–9 中確實提到了這些記錄。「沒有它們,任何希伯來作者都很難像這位作者那樣對土地有如此準確的了解,特別是在邊界方面」(Knobel)。這些登記冊是在約書亞時代就已經建立,還是如 Knobel 基於某些情況感到必須推斷的那樣,「在稍後的時期」建立,無法確定。無論如何,我們在這裡處理的主要是非常古老的文獻,使我們想起出埃及記 20 章和民數記 33 章。

  1. 耶和華命令約書亞分配土地,書 13:1–7。約書亞已經老邁,還有許多土地需要征服,且沒有完成征服的希望;因此神命令他不要再等待,而要著手進行分配。書 13:2–6

約書亞記 13:2。非利士人的諸環界(כָּל־גְּלִילוֹת,kol-geliloth),七十士譯本(LXX)譯得正確:ὅρια(界限),武加大譯本(Vulg.):Galilæa(加利利),因此路德譯為:非利士人的加利利。基述人(Geshuri)不可與約書亞記 12:5、13:13 所提到的黎巴嫩基述人混為一談,而應在巴勒斯坦南部靠近非利士地的地方尋找。

約書亞記 13:3。從西曷(שִׁיחוֹר,Shihor)起。源自 שָׁחַר(shachar),意為變黑,確切地說是「黑色的溪流」;但此處並非如以賽亞書 23:3、耶利米書 2:18 所指的尼羅河(德威特 De Wette 認為是尼羅河),而是根據歷代志上 13:5 的確鑿類比,指 נַחַל מִצְרַים(nachal Mitsrayim),即埃及小河(Rhinokolura 或 Rhinokorura),它實際上流經埃及的前方,即東方(更準確地說是東北方),而尼羅河則是流經該國中部。馮·勞默(Von Raumer)在關於此段的附錄(第 53 頁)中評論得很好:「西曷之名絕非僅指尼羅河,單從約書亞記 19:26 提到亞設邊界有一條同名的溪流這一事實即可證明。如果尼羅河被稱為西曷(niger,因為它帶來黑色的淤泥),為什麼其他溪流不能因同樣的原因獲得同樣的名字呢?在德國和美國,難道沒有被稱為 Schwartzbach(黑溪)、Black Creek(黑溪)、Black River(黑河)、Green River(綠河)等的溪流嗎?」可以補充的是,由於不同地方存在相同的地理特徵,許多溪流和小河的名字可能會重複出現。

直到以革倫的邊界。以革倫(’Ακάοων,’Ακκάρων,七十士譯本),位於亞實突和雅比尼之間,是非利士人的五座城市之一,在約書亞記中多次提到(約書亞記 15:11、15:45-46、19:43);根據士師記 1:18,它曾被猶大支派征服,後來又失去,之後在撒母耳時代再次被征服(撒母耳記上 7:14)。它是蒼蠅巴力(Baal-zebub)的城市,其「門徒」至今仍在那裡大量存在。至少范·德·費爾德(Van de Velde,ii. 173,引自馮·勞默,第 185 頁)對他們抱怨連連。耶利米(耶利米書 25:20)、阿摩司(阿摩司書 1:8)、西番雅(西番雅書 2:4)、撒迦利亞(撒迦利亞書 9:5, 7)都曾預言攻擊以革倫。羅賓遜(Robinson,3:23–25)認為他在 Ahir(根據富勒 Furrer,第 135 頁,發音為 Aghrum)發現了它,這是一個用未燒過的磚或黏土建造的小村莊。「阿拉伯語名字的詞根字母與希伯來語相同,位置也與我們所知的以革倫相符」,即與優西比烏(Eusebius)和耶柔米(Jerome)的說法一致,它應該位於亞實突和雅比尼之間;因為「這正是今日 Akir 相對於 Esdud 和 Gebna 的實際位置。」

這地算為迦南人之地。這地應被視為迦南人的,因此屬於征服的對象,儘管非利士人並非迦南人,而是根據創世記 10:13 出自麥西(Mizraim)。克諾貝爾(Knobel)也持此觀點:「從埃及小河向北的土地被算為迦南人的,即屬於迦南,因此也必須納入考慮,因為以色列人要承受整個迦南地。」

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迦薩人(Gazathite)、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這裡用首領或長官來代表城市。迦薩人,迦薩(עַזָּה,Azzah,**Γάζα)的統治者,最早在創世記 10:19 被提及,作為迦南民族的邊界城市;在本書中,約書亞記 10:41、11:22、15:47 提到它被猶大征服(士師記 1:18),後來又失去(士師記 3:3)。參孫將迦薩的城門扛到一座山上(士師記 16:21-30),該山現今在離城半小時路程處。正如攻擊以革倫一樣,先知們也預言攻擊迦薩,包括耶利米(耶利米書 25:20、47:5)、阿摩司(阿摩司書 1:6-7)、西番雅(西番雅書 2:4)、撒迦利亞(撒迦利亞書 9:5)。在從耶路撒冷到迦薩的路上,腓利為太監施洗(使徒行傳 8:30)。它位於一個肥沃的地區,盛產棕櫚樹和橄欖樹,坐落在離海約一小時路程的小山上;目前比耶路撒冷大(羅賓遜,ii. 372),是埃及和敘利亞之間的主要貿易中心,位於大商隊路線上,並以優質的泉水著稱。人口約一萬五千至一萬六千人。羅賓遜(同上)對這座城市的歷史作了非常詳盡的概述,它在數千年的軍事戰役中遭受了巨大的破壞。富勒(第 119-122 頁)對此有非常生動的描述。亞實突人。亞實突(אַשְׁדּוֹד,Ashdod*,**’́Αζωτος),約書亞記 11:22、15:46-47。在這裡,大袞在神的約櫃前倒下(撒母耳記上 5:1-7、6:17);這座城市也分享了上述先知在同一段落中所宣告的咒詛。它也在衣索比亞太監的記載中被提到(使徒行傳 8:40)。它現在被稱為 Esdud,是一個由一百到一百五十個破舊棚屋組成的村莊,坐落在一個「低矮的圓形高地」上,周圍環繞著大片的橄欖樹林(富勒,第 133 頁;羅賓遜,ii. 368)。關於古物,富勒在村裡連一件也沒找到。他說:「關於曾經矗立在這裡的非利士古城,那個亞述人(以賽亞書 20:1)和埃及軍隊經常駐紮的亞實突,除了名字之外,一切都已徹底消失了。」亞實基倫人。亞實基倫(אָשְׁקְלוֹן,Ashkelon),在本書中未在其他地方提及,被猶大征服(士師記 1:18),但未列在猶大的城市中(約書亞記 15:45-47)——這一情況支持了該名單是在約書亞時代而非後來編寫的觀點——它是僅次於迦薩的非利士人最重要的城市,大衛不願在它的城門口宣告掃羅和約拿單死亡的消息(撒母耳記下 1:20),以免非利士人的女兒歡喜。像其他非利士城市一樣,亞實基倫也受到先知們神聖懲罰的威脅。參孫在這裡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瑪加比的約拿單兩次征服了這座城市(瑪加比一書 10:86、11:60)。根據優西比烏(《教會史》i. 6),希律大帝出生於此,被稱為 Ascalonita,並以浴場和噴泉裝飾此地。它最初以仇恨猶太人著稱,後來以敵視基督徒聞名。十字軍東征期間,這裡發生了許多衝突。薩拉丁(1191 年)對它的破壞永遠終結了它的輝煌;正如里特(Ritter)詳細敘述的那樣(16:70 ff. [Gage 譯本 iii. 213 ff.]),海絲特·斯坦霍普夫人(Lady Hester Stanhope)曾對其廢墟進行探勘,卻未發現金銀。廢墟規模宏大。靠近海邊的新亞實基倫村被綠色植物環繞。「因此,亞實基倫連同鄰近的村莊,在完全荒涼的地區形成了一片極其肥沃的綠洲;儘管透過巨大石牆上的無數缺口和裂縫,風在某些地方將沙漠的沙子吹進了城市遺址中」(富勒,第 128 頁)。迦特人。迦特(גַּת,Gath*,**Γίττα* [Joseph.], **Γεθ* [LXX]),已在約書亞記 11:22 提及,是歌利亞的家鄉(撒母耳記上 17:4);在大衛的哀歌中與亞實基倫相連(撒母耳記下 1:20),被大衛征服(歷代志上 19:1)。彌迦(彌迦書 1:10)和阿摩司(阿摩司書 6:2)都提到了這座城市,羅賓遜(ii. 220)徒勞地尋找它的廢墟。在門克(Menke)的地圖集(地圖 iii)中,它的名字被標註在猶大支派第二組低地城市的邊界上,但沒有城市標記。克諾貝爾(第 433 頁)繼希齊格(Hitzig,《非利士人古史》,第 154 頁)之後推測,托勒密(Ptolem. 5, 16, 6)中的 Βαιτογάβρα,波伊廷格地圖(Tab. Peuting. ix. 6)中的 Betogabri,教父們所稱的 Eleutheropolis,即現在的 Beit Jibrin,就是迦特。——以革倫人,見上文約書亞記 13:3。——亞未人(Avites),「在迦薩南部」(申命記 2:23)。

約書亞記 13:4。在南方。我們必須放棄此節的馬所拉分段,正如哈弗尼克(Hävernick)、凱爾(Keil)和克諾貝爾所做的那樣,因為 מתימן(從南方)的具體說明,毫無疑問與 צָפוֹנָה(向北方,約書亞記 13:3)形成對比,它與前文非常吻合,但與後文完全不符。作者在約書亞記 13:4 轉而列舉北方尚未完全征服的地區。

迦南人的全地。意指腓尼基,特別是那裡的低地以及「從米亞拉(Mearah)到亞摩利人邊界的山地」(克諾貝爾)。

米亞拉(Mearah)。由於 מערה(mearah)適當地表示一個洞穴,羅森米勒(Rosenmüller,《聖經地理》ii. 1, pp. 39, 40)提出的推測,儘管羅賓遜(iii. 412)認為「價值非常可疑」,但可以與里特(xvii. 99)和克諾貝爾一起安全地認可,即這裡指的是威廉·提爾(Will. Tyr.,約書亞記 19:11)提到的 cavea de Tyro,他將其描述為 spelunca inexpugnabilis(不可攻破的洞穴),是西頓人古老的墓地;目前是黎巴嫩西頓東部的 Mughr Jezzin,即 Jezzin 洞穴。里特,同上。

亞弗(Aphek),現在的 Afka(羅賓遜,《後期聖經研究》,第 603 頁 ff.),位於貝魯特東北部;不可與以薩迦支派中較著名的亞弗混淆,那裡是非利士人在戰勝掃羅之前紮營的地方(撒母耳記上 29:1-11),也是後來便哈達被俘的地方(列王紀上 20:26-30)。我們面前的亞弗,被希臘人稱為 ’́Αφακα,以維納斯神廟聞名,被君士坦丁大帝摧毀,正如我們從約書亞記 19:30 所見,屬於亞設支派。第三個亞弗(馮·勞默,第 242 頁),現在的 Feik,是一個有 200 戶人家的村莊,位於提比哩亞海東側,在從浩蘭(Hauran)到約旦河的路上。這個地方在《地名錄》(Onom.)中被標示為 castellum grande(大城堡)。還有第四個同名的地方(約書亞記 15:53),位於猶大山地。

到亞摩利人的邊界,即曾經居住著亞摩利人的土地,屬於巴珊王噩(米迦勒、德雷瑟、羅森米勒、凱爾)。

約書亞記 13:5。迦巴勒人的地(The land of the Giblites)。迦巴勒(Gebal)的地,即迦巴勒族(列王紀上 5:18;以西結書 27:9),是貝魯特(Berytus)以北、海邊的一個地區,阿拉伯人至今仍稱之為 Jobail,但在古典著作中稱為「比布羅斯」(Byblus,克諾貝爾)。比布羅斯本身位於海邊(以西結書 27:9),是阿多尼斯崇拜的中心(維納,i. 206),「所羅門為建造聖殿而召喚的腓尼基工匠的家鄉(列王紀上 5:18)。屬於它的土地可能位於城市東部」(馮·勞默,第 26, 28 頁)。

黎巴嫩全地向日出方向,即反黎巴嫩山(Anti-Lebanon)。

巴力迦得(Baal-Gad),不是巴勒貝克(Baalbec),正如克諾貝爾在此再次堅持的那樣,而是如約書亞記 11:17 所顯示的,是該撒利亞·腓立比(Cæsaræa Philippi)。門克(Menke)在地圖 iii 上也持此觀點,他奇怪地寫成 Baal-Gath 而不是 Baal-Gad——也許只是一個疏忽。

哈馬(Hamath)。巴勒斯坦的一個北部邊界點,民數記 34:8 提到,在本書中此處及約書亞記 19:33 也有提及,在舊約中多次出現,特別是在大衛和所羅門統治下猶大王國最著名的時期。當時王國確實擴展到了那一點(見門克地圖集地圖 iii 的側圖),撒母耳記下 8:3-12;歷代志上 18:3-11、13:5;列王紀上 8:65;歷代志下 7:8;列王紀下 14:25-28。探子們最初就是深入到那裡的(民數記 13:21)。根據《地名錄》,哈馬 = 奧龍特斯河(Orontes)上的 Epiphania,即現在的哈馬(Hamah),是希臘主教的駐地(羅賓遜,iii. 456 [參見《後期聖經研究》,第 568 頁])。然而,雅各派(Jacobites)也居住在那裡,隸屬於居住在美索不達米亞的雅各派牧首(羅賓遜,iii. 461)。這座城市非常大,有 10 萬居民(維納,i. 158)。

約書亞記 13:6。此外還有,並且必須征服的,是從黎巴嫩到米斯利弗·瑪音(Misrephoth-maim)山地的所有居民,所有的西頓人,即居住在黎巴嫩南部直到現在的 Ras en-Nakura 海岬的所有異教部落(見約書亞記 11:8)。克諾貝爾在此將米斯利弗·瑪音簡單地解釋為「Nakura 海岬」,而根據對約書亞記 11:8 的註釋,他那裡被我們反駁的觀點似乎也將另一個海岬 Ras el-Abiad 包括在該名稱下。

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這些話與約書亞記 13:1,特別是該節的結尾相連,正如凱爾所正確觀察到的。正如我所吩咐你的,參見約書亞記 1:6。

約書亞記 13:7。關於這地應分給誰的更明確說明。根據約書亞記 14:1,約書亞並非獨自執行這項任務,而是與大祭司以利亞撒和百姓的長老們一起。

  1. 約旦河東二支派半的領土,正如摩西已經賜給他們的,約書亞記 13:8-33。——a. 其邊界,約書亞記 13:8-13。隨後附帶說明了利未支派沒有得到產業的事實,約書亞記 13:14。

約書亞記 13:8。與他一起,即瑪拿西,但指瑪拿西的另外半個支派。

約書亞記 13:9-12。這些陳述與約書亞記 12:1-6 相同,略有差異。因此,約書亞記 12:2 中的「基列半部」,在這裡變成了「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關於米底巴,我們將在約書亞記 13:16 討論,關於底本,在約書亞記 13:17 討論。

在約書亞記 13:13 中,顯著地說明了基述人和瑪迦人沒有被趕出。類似的評論出現在約書亞記 15:63、16:10、17:12 ff.。

約書亞記 13:14 在約書亞記 13:33 中重複出現,但表達方式並不完全相同。因此,雖然這裡說 אִשֵּׁי יי(ishei YHWH),即耶和華的火祭,應是利未支派的分,但那裡卻稱耶和華祂自己是他們的產業。意義是一樣的;沒有世上的產業,耶和華和祂的敬拜應是利未支派唯一的產業。可以比較民數記 18 章的律法指示,從中可以看出,透過神聖的敬拜本身,祭司及其侍從的身體生計是如何得到供應的。

b. 流便支派的產業,約書亞記 13:15-23。現在顯然基於古老的登記冊,接著是約旦河東各支派的邊界;流便支派排在第一位。它們在民數記 32:34-42 中有更簡短的記載。

約書亞記 13:16。米底巴(Medeba),現在的 Medaba,在凱歌中提到(民數記 21:30);根據約書亞記 13:9 和本節,屬於流便;後來屬於摩押(以賽亞書 15:2)。廢墟位於一座山上,周長半小時路程,離希實本約兩小時路程。米底巴旁的平原(הַמִּישֹׁר,ham-mishor)。指的是亞巴琳山或毗斯迦山東面的高原(參見約書亞記 12:3),參見克諾貝爾對民數記 21:10、11:5 的註釋。

約書亞記 13:17。希實本(Heshbon),也像米底巴一樣,位於這片高原上,參見約書亞記 12:2。——底本(Dibon),像米底巴一樣在民數記 21:30 中提到;現在是 Diban [最近發現的紀念碑石(摩押石)的所在地,包含極其古老且有價值的銘文。——譯者註],在亞嫩河以北一小時路程處。並不像《地名錄》所假設的那樣有兩個底本,而是一個底本,在民數記 32:3、34 中歸於迦得,這裡歸於流便,參見約書亞記 13:9。

巴末巴力(Bamoth-Baal),民數記 24:20,以色列人的一個停留點。

伯巴力米安(Beth-baal-meon),也簡稱為巴力米安(民數記 32:38),現在的 Maein,位於亞他錄(Attarus)腳下,亞他錄「在死海北端東面」(馮·勞默,第 71, 72 頁)。

約書亞記 13:18。雅雜(Jahaza)。西宏在這裡被殺(民數記 21:23;申命記 2:32;士師記 11:20)。根據約書亞記 21:36,這是一座利未人的城市,參見歷代志上 7:28。後來被摩押人奪回(以賽亞書 15:4;耶利米書 48:21)。門克的地圖上沒有標註,馮·勞默的地圖上附有問號。

基底莫(Kedemoth),另一座利未人的城市,約書亞記 21:37;歷代志上 6:79。

米法押(Mephaath),也是一座利未人的城市,約書亞記 21:37;歷代志上 6:79,後來屬於摩押人。在耶柔米時代,這裡有羅馬駐軍,以防禦曠野中的居民(馮·勞默,第 265 頁)。

約書亞記 13:19。基列亭(Kirjathaim)。創世記 14:5 記載,基大老瑪在這裡擊敗了以米人。從本節和民數記 32:37 看,它屬於流便;後來屬於摩押(耶利米書 48:1, 23;以西結書 25:9)。在耶柔米時代,這裡居住著許多基督徒(馮·勞默,第 263 頁)。

西比瑪(Sibmah),離希實本非常近。

谷中山上的瑣列沙哈(Zareth-shahar on the mount of the valley)。這個名字意為「黎明的輝煌」(צֶרֶת,根據格塞紐斯,也許 = צְחֶרֶת,歷代志上 4:7)。馮·勞默沒有提到它。維納和凱爾推測,瑣列沙哈在其他地方從未被命名(nomen loci forsan in aprico colle siti, cujus nusquam alias fit mentio,羅森米勒對此處的註釋),可能位於尼波或毗斯迦附近,「離希實本西面不遠」(凱爾)。門克將這個名字引入了毗斯迦山西面,朝向死海,在 Zerka-maim 南面一點,也許是因為瑣列沙哈被標示為位於谷中的山上。

約書亞記 13:20。伯毗珥(Beth-peor),可能離毗珥山不遠;根據《地名錄》,在耶利哥對面。

毗斯迦的山麓,以及伯耶施末(Beth-jeshimoth),約書亞記 12:3。

約書亞記 13:21。平原的所有城市和西宏王的所有國度等。意思是:「平原(高原)的所有其他城市和西宏的整個國度,只要它延伸到平原上。」凱爾正確地考慮到了約書亞記 13:27 的陳述。摩西對西宏的勝利在這裡比約書亞記 13:12 敘述得更完整。除了他自己之外,還列出了五個米甸王子: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順序與民數記 31:8 相同,但在那裡他們被稱為 מַלְכֵּי מ׳(米甸諸王),而這裡他們被稱為 נְשִׂאֵי מ׳(米甸諸首領),就像創世記 17:20 中的以實瑪利王子,以及民數記 4:34 和本書 9:18 中提到的以色列會眾的首領、他們支派的首領 נְשִׂאֵי הָעֵדָה(民數記 7:11 ff; 34:18,且經常出現)。他們同時被指定為西宏的受膏者(נְסִיכֵי ס׳,nesikei Sihon),即他的附庸。在這個受膏者的意義上,王子 = מָשִׁיחַ(mashiach),「這個詞只以複數形式出現,而且似乎總是表示本土的,儘管是從屬的,正如約書亞記 13:21 中那樣,被征服的王子,而不是被任命的普通官員」(格塞紐斯)。凱爾想與亨斯登堡(Hengstenberg,關於詩篇 2:6)一起,將 נְסִיכִים(nesikim)翻譯為「傾倒出的 [建立或鑄造的]」,因為他認為無法證明 נסךְ(nasak)曾被用於「受膏」的意義。希齊格同樣爭辯說 נָסַךְ(nasak)不能意為「受膏」,因為詩篇 2:6 中使用的是 מָשַֹׁח(mashach),但他不想聽「傾倒出」的說法。他回溯到一個阿拉伯語詞根,該詞根應表示淨化、提煉、奉獻給神,因此在上述段落中 נָסַכְתִּי(nasakti)將與 קִדַּשְׁתִּי(qidashti,我已分別/奉獻)大致相同。在這個觀點下,נִסִיכִים(nesikim)將適當地意為「(對神)奉獻的」;參見希齊格,《詩篇》1,第 9 頁。

約書亞記 13:22。巴蘭(Balaam),民數記 22:5 ff.,在這裡被描述為 קֹסֵם(qosem,占卜者),就像非利士人的先知(撒母耳記上 6:2)和招魂者(撒母耳記上 28:8)一樣,不同於 נָבִיא(nabi,真正的先知),後者也被稱為 רֹאֶה(ro'eh,先見,撒母耳記上 9:9)或 חֹזֶה(chozeh,先見,歷代志上 21:9, 25:5, 29:29)。קֹסֵם(qosem)適當地透過刻字的鬮(βελομαντία,箭卜)來占卜。

約書亞記 13:23。邊界……是約旦河和邊界。霍比甘特(Houbigant)和克萊里庫斯(Clericus)因為這段經文晦澀難懂,想修改此處以及民數記 34:6、申命記 3:16,還有約書亞記 13:27、15:12、15:47 的文本。格塞紐斯(《詞典》i. 394 ff.)將 וְ(waw)視為 simul, etiam(同時,也),因此:約旦河同時也是邊界。克諾貝爾(關於民數記 34:6)和凱爾(此處)解釋說:「海(民數記 34:6),約旦河,連同其領土,連同其河岸,應是邊界。」德威特在他的翻譯中也指出了這個意義,我們已經採用了 [ der Jordan und das Angrenzende,約旦河及其鄰近地區]。本生(Bunsen)似乎將 וְ 視為解釋性的,翻譯為:「即,它的邊緣」,因此非常接近格塞紐斯。

他們的村莊,參見約書亞記 13:28、15:32、15:36、15:41、15:47-48,且經常出現,תָצֵר ׳׳(chatser),一個農場、村莊,ἔπαυλις(七十士譯本 κώμη),「它不像城市那樣用牆圍起來」(凱爾)。在高加索地區,這樣的村莊被稱為 Aul,讓我們想起 ἔπαυλις [和 αὐλή]。

c. 約書亞記 13:24-28。迦得支派的產業。

約書亞記 13:25。雅謝(Jazer),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民數記 21:32),屬於迦得(民數記 32:35),如這裡所說,是一座利未人的城市(約書亞記 21:39;歷代志上 7:31)。後來,像已經提到的許多其他城市一樣,它再次屬於摩押人(以賽亞書 16:8, 9;耶利米書 48:32);被猶大·瑪加比征服(瑪加比一書 5:8)。伯克哈特(Burckhardt,第 609 頁)認為現在的 Ain Hazir 就是雅謝(引自馮·勞默,第 262 頁),馮·勞默對此表示同意。塞岑(Seetzen)推測 Szyr 或 Seir 應被視為這個地方,除了凱爾之外,范·德·費爾德和門克(地圖 iii 與地圖 viii 比較)也同意這一點。

基列的所有城市,即基列南部,直到雅博河,因為不屬於西宏王國,而是屬於巴珊王噩王國的另一半,正如我們從約書亞記 13:31 中所知,歸給了瑪拿西半個支派。其餘的參見約書亞記 12:2。

亞捫人的半個地,直到拉巴前的亞羅珥。這個亞羅珥不可與亞嫩河北岸流便支派的亞羅珥(約書亞記 12:2、13:9、13:16)混淆。它是迦得支派的亞羅珥,位於拉巴(即亞捫人的拉巴,申命記 3:11)之前,這又與摩押人的拉巴不同(馮·勞默,第 271 頁)。根據民數記 32:34,迦得支派的亞羅珥是由迦得人建造的。從這裡到亞伯基拉明,耶弗他在那場對他女兒生命如此重大的勝利中擊敗了亞捫人(士師記 11:33)。約押在對大衛如此重大的那次人口普查時在那裡紮營(撒母耳記下 24:5)。「可能是 Ayra,在 es-Salt 西南」(馮·勞默,第 259 頁)。「因為『前』在這裡,」正如馮·勞默正確地說,「不可能意為『在拉巴的東面』,因為亞羅珥作為迦得支派的城市,必須位於拉巴的西面。『前』可能意為,如果一個人從約旦河走向拉巴,亞羅珥位於拉巴之前。」伯克哈特(第 609 頁)也持同樣觀點。

約書亞記 13:26。從希實本到拉末米斯巴和比多寧。這樣就表達了該支派領土向北的延伸。從希實本。我們不必像凱爾那樣假設屬於流便的希實本(約書亞記 13:17)正好位於流便和迦得的邊界上,而是「從希實本」=「從希實本地區」。到拉末米斯巴和比多寧。同樣,也是「進入這些城市的地區」。拉末米斯巴,即「守望的高地」,正如馮·

[2] [在約書亞記 13:12-13 中,請讀作:巴珊王噩的整個國度,他在亞斯他錄和以得利統治:他屬於巨人遺民,摩西擊敗了他們,並將他們驅逐。然而以色列人沒有驅逐基述人和瑪迦人;基述人和瑪迦人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今日。]

[3] 有些抄本在此處讀作 הַצְרֶיהֶם(如約書亞記 13:20),毫無疑問是為了使約書亞記 13:23 與約書亞記 13:28 一致。我們堅持採用 חַצְרֵיהֶן 的讀法。

[4] [對於承認本書歷史可信度的人來說,約書亞記 18:4-9 中清晰且肯定的陳述,似乎對這一點沒有留下任何懷疑的餘地。——譯者註]

[5] [在近期的旅行者中,崔斯特瑞姆(Tristram)在其《以色列地》(Land of Israel)一書中所作的敘述,被認為是生動且具啟發性的。——譯者註]

第 14 章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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