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非利士人的壓迫。拿細耳人士師參孫
再次背道
士師記 13:1。
1以色列人又(繼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同樣致命的歷史在各處重演。士師記教導我們,沒有一個支派能倖免於難。背道之後總是緊接著受制於人,無論是被東方還是西方的鄰近支派所施加。經上記著,士 2:14,當以色列陷入罪中時,它將受到周圍所有國家的迫害。而士 3:3 將「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包括在那些使以色列認識到苦難與戰爭的國家之中。本書始於東方美索不達米亞王的壓迫,猶大的英雄俄陀聶將人民從中解放出來。在經過東方和東北部的循環路徑後,它像太陽的日常軌跡一樣,在西方結束;而敘述開始時的猶大支派,在結尾處再次被提出。早在士 10:7,在亞比米勒死後的事件中,我們讀到神「將以色列交在非利士人和亞捫人的手中」。然而,耶弗他對抗亞捫人的英勇成就首先被報導。(隨後提到的士師屬於北方支派,兩個屬於西布倫,一個屬於以法蓮。)現在,作者開始講述以色列必須與海岸五個非利士城市中勇敢且裝備精良的人民進行的偉大衝突,這些衝突隨著命運的起伏,一直持續到大衛時代。特別涉及的支派是但、猶大西部和被猶大包圍的西緬。時代變遷多大啊!曾經,猶大人在他們風暴般的勝利生涯中,甚至贏得了海邊的大城市。後來,他們不僅無法維持對這些城市的佔有,反而因自己背離神和純正的以色列精神,變得依賴於他們。但支派早已無法在除山區以外的任何地方立足(士 1:34)。現在,非利士人在所有但人的城市中強大且自由。士 10:15 及以下講述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真誠的悔改。但這裡並沒有這樣的陳述,儘管引入了一位新士師的歷史。在其他地方,敘述在講述 Shophet(士師)的偉大事蹟之前,都會先說明以色列曾向神哀求,因此神憐憫了他們。現在,除非假設士 10:15 也指但和猶大,正如在士 13:6 中非利士人也已被提及一樣,否則參孫事蹟的敘述沒有類似的說明是值得注意的。這是一個值得特別注意的點。因為既然以色列背道的歷史被重複,其悔改的歷史也本應被重複。敘述者沒有講述的,必然是他認為不存在的。事實上,在但和猶大,當時不可能發生像我們在基列所讀到的那種悔改。即將講述的英雄的歷史證明了這一點。那麼,如果這樣的人仍然出現,神由此向以色列顯現的憐憫,無疑是由那些散佈在各處、尋求並承認祂的少數人所呼求的。在參孫活動的歷史中顯現的力量,具有類似的孤立、個人的特徵。以色列通過他所獲得的只是斷斷續續的拯救。這不是像以前的士師在各自行動領域內所帶來的整個民族的更新。在此,參孫的歷史與俄陀聶、以笏、巴拉、基甸和耶弗他時代的事件完全不同,正如他本人與那些英雄不同一樣。耶弗他在與敵人交涉時也以個人的「我」說話;他實際上是民族的「我」,因為他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他的悔改就是他們的悔改。他能說:「我和我的人民」(士 12:2):他的人民使他成為他們的王子。參孫是一個沒有人民的個人;一個強大的「我」,但不是王子;一個單獨的人,從出生就奉獻給神,幾乎在沒有自己意志的情況下成為祂靈的工具;而耶弗他和他的百姓在悔改的態度和對神的信靠上是一體的。因此,儘管參孫是一位士師,且由神的使者宣告,但仍未記錄在他出現之前「以色列人曾向神哀求」,這一事實為正確理解這位新英雄出現的獨特而引人注目的敘述,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入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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