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043_士師記14章10-14節

士師記 14:10-14

參孫的婚宴。他向同伴提出一個謎語。

士師記 14:10-14。

10參孫的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擺設筵席,因為年輕人向來有這個規矩。11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同伴陪伴他。12參孫對他們說:「我現在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席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13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14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

文本與語法

[1 士師記 14:12。—סְדִינִים(sedinim)。卡塞爾博士(Dr. Cassel)將此詞翻譯為通用術語 Gewande(服裝)。他顯然認為 סְדִנִים 與 חֲלִפֹת בְּיָדִים(chaliphoth)之間的唯一區別在於普通服裝與昂貴服裝之間的區別(見下文)。但 סְדִינִים 很可能是內衣,即 tunicae(襯衫),由細麻布製成。סָדִין(sadin)一詞的詞源,以及它是否與希臘語 σίνδων(sindon,七十士譯本)有關,很難確定。——譯者註]

釋經與教義

士師記 14:10。參孫的父親下去見女子。整段敘述充滿了對風俗習慣的樸素描寫。父親此次拜訪少女是代表他的兒子,表達了父母對參孫婚約的認可。經文並未以任何方式表明新娘的父母曾被諮詢過,儘管我們知道父親當時仍然在世(參見士師記 15:6)。我們是否應該假設在非利士人中,向父母提出申請是不必要的?以撒不是通過以利以謝向利百加的父親求婚嗎?雅各不是向拉班求婚嗎?同樣的習俗在其他異教民族中不是也很普遍嗎?在卡圖盧斯(Catullus)的婚禮詩歌(Carmen, xii. 14:61)中,那位年輕女子不是被勸告必須順從父親和母親嗎?(註11)非利士婦女似乎確實享有很大的社會自由。她們出現在街上,並受到男人的拜訪,而不會因此被視為「妓女」。

參孫在那裡擺設筵席;因為年輕人向來有這個規矩。婚約定下後,他並沒有把她帶回自己父親的家(註12),而是留在亭拿,並在那裡擺設筵席。在非利士人中,新郎(בָּחוּר,bachur)習慣於安排宴席。在聖約翰所描述的迦拿婚禮中(約翰福音 2:10),新郎似乎也是宴席的主人。但當拉班將女兒嫁給雅各,或者當多比亞(Tobias)娶拉古埃爾(Raguel)的女兒時,情況並非如此(Tob 8:19)。在那些例子中,新娘的父母擺設筵席。

婚宴在所有民族中都很受歡迎。在《奧德賽》(4:3)中,當特勒馬科斯(Telemachus)來到墨涅拉俄斯(Menelaus)國王那裡時,後者正在慶祝他子女的婚宴。在羅馬人中,repotia(註13)一詞用於指代(根據 Festus 的說法)在婚禮次日於新夫家中舉行的宴會(參見 Horace, Sat. ii. 60)。普魯塔克(Plutarch)在他的《座談會》(Symposium, lib. iv. quæ 3)中討論了為什麼立法者甚至規定在這種宴會中應保持一定程度的奢華。參孫的婚禮慶祝持續了七天。多比亞的岳父母在喜悅中慶祝了十四天。但直到近代,奢華和感官享受仍然是這些宴會的特徵,這與它們應有的遵守方式不符。參孫的精神或多比亞的虔誠並沒有充滿並管理它們,儘管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古老慶祝活動的持續時間可能會被效仿。當我們在十四世紀聽到拉芬斯堡(Ravensburg)關於婚禮的規定規定「婚禮慶祝只能持續到第二天,不得再長」(Birlinger, Volksthümliches, ii. 399);或者當 1643 年維爾茨堡(Würtzburg)主教約翰·菲利普(John Philip)下令停止將宴會延長三天的習俗,「作為一種無用且有害的開支」(Schaltjahr, i. 445)時,我們似乎並沒有向後邁出很大的一步。因為即使在今天,只要有錢和放縱,類似的過度行為就會發生。就在十年前,據說在施瓦本(Swabia),鄉村婚禮的宴會仍然經常持續四到五天(Meier, Schwab. Sagen, p. 479)。

士師記 14:11:「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同伴陪伴他。」新郎如同君王之子,婚禮即是他的加冕禮。因此,冠冕與花環對於新婚夫婦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基於同樣的理由,他們也有隨從。這些是古老且普遍流傳的觀念,若要從各國各族語言中一一蒐集,將會走得太遠。在相對較近的時代,猶太人曾細緻地追溯新郎與君王之間的類比,透過與兩者相關的所有習俗,甚至注意到 חָתָן(新郎)與 מֶלֶךְ(君王)兩者皆由三個字母組成。(關於 חתן דומה למלך [新郎如同君王] 的證據,可參閱禮儀著作,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 1565 年克雷莫納版《Tania》第 130 頁,以及羅滕堡的拉比梅爾所著的《Taschbaz》第 45 頁。)

因此,כִּ־ְאוֹתם(當他們看見他)應當這樣理解:當參孫公開露面時,無論是在婚禮期間(關於婚禮的儀式並無記載),還是在七天的節期中,他身邊總是有三十個同伴隨行,正如我們今日的新娘仍有伴娘隨行一樣。

וַיּקְחוּ(他們挑選)。毫無疑問,當城中的女兒或兒子結婚時,新郎習慣上會為自己準備隨從。由於參孫是外地人,他的新娘及其父親告訴他該邀請誰,因此作者說「他們挑選」。所挑選的年輕人數量是三十個。參孫的父母似乎家境優渥,因此新郎顯得頗有排場,作為七日宴席的東道主。至於三十是否為固定人數,則無法斷言。古人有一個哲學數字,他們稱之為「婚禮」,由五或六組成。(兩者之所以被選中,是因為它們分別由 2×3 和 2+3 構成,一個是偶數,另一個是奇數。)但 5×6 也等於 30。在後來的時代,猶太人也有許多伴郎。在沃爾姆斯,他們的人數曾被限制為八人。後來的猶太人稱這種伴郎為 ששבין,然而這個詞並非如薩克斯(Sachs, Beiträge, i. 82)所認為的那樣源自敘利亞語,而僅是「保證人」(sponsor,即 auspex, paranymphios,參見 Mat 9:15)的希伯來化形式。——約瑟夫(Josephus)的觀點,即這三十個年輕人是為了監視參孫,這點已被貝爾托(Bertheau)採納,但應予駁回。首先,當時關於參孫還沒有任何足以讓他受到如此嚴重懷疑的事;其次,從 Jdg 14:15 明顯可見,他們是受新郎本人之邀。

Jdg 14:12-13:「我現在給你們出一個謎語。」為了娛樂而提出謎語的習俗非常古老。在其中運用的敏銳度,可以說是發明了比喻、符號與象徵語言之人的對應物。因為它將後者所鎖住的秘密重新揭示出來。「在古代,」普魯塔克(Plutarch)說,「希臘人就已經習慣互相出謎語了。」據說智者之女克萊奧布琳(Cleobuline)非常聰慧,她玩謎語就像玩骰子一樣,出謎或解謎都同樣輕鬆。普魯塔克筆下的「七賢宴」顯示了這種消遣所受的高度重視;而那位不擅長解謎的醫生克萊奧德穆斯(Cleodemus),被伊索(Æsop)責備得恰如其分,因為他認為這種活動只適合編織腰帶和頭巾的女孩,而不適合聰明人。雅典納奧斯(Athenæus)也在其著作(第 453–459 頁)中引用了克萊阿庫斯(Clearchus)關於謎語之書的大量摘錄,並補充說:「解開這類謎語與追求哲學非常相似,因此作為智慧的標誌,解謎受到青睞,並被視為餐桌上適當的娛樂方式。」然而,我們略過克萊阿庫斯這些例子,不僅是因為博哈特(Bochart)已經將它們提請註釋家注意,更因為在參孫的謎語中,真正的賭注比獲勝者的花環或失敗者喝下罰酒(註 16)要高得多。它引發了一場嚴酷的衝突。

「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סְדִינִים)和三十套外衣(חֲלִיפֹת בְּגָדִים)。」對於這個解釋,近代的註釋家可能會同意。所謂「外衣」,我們應理解為禮服——用我們的話說,就是「週日套裝」——在節慶場合可以換下日常服裝。然而,塔爾古姆(Targum)有另一種值得一提的解釋。它像《七十士譯本》(LXX)和約瑟夫一樣,將 חֲלִיפֹת(外衣)譯為 אצטלית,στολή(長袍);從而假定 חָלף 有時似乎具有的含義,即戰鬥、傷害(LXX 作 πατάσσειν, τιτρώσκֵιν)。因為 στολή 是士兵服裝的古典術語。同樣地,它將 סְדִינִים 譯為 פלדסים,即 balteus,即士兵束在身上的腰帶(參見 2Ki 5:23)。因此,解開這個謎語的代價並不小。但在其他情況下,押下鉅額賭注也並非不常見。因此,如果我們相信約瑟夫所引用的迪烏斯(Dius, Antiq. viii. 5, 3; 參見 Jablonski, Pantheon Ægypt., Proleg., p. cxiv),所羅門和希蘭曾互相輸掉大量金錢。普魯塔克講述了衣索比亞國王如何將許多城市和村莊作為賭注,押在給阿馬西斯(Amasis)出的謎語上,若非哲學家比亞斯(Bias)幫助了這位埃及君主,他本會贏得這些地方。傳說中的波斯英雄正是因為解開了謎語,才得以娶到魯斯塔姆(Rustem)的母親魯達貝(Rudabe)。根據古斯堪地那維亞法律,罪犯可以透過謎語免於死刑(Olin Dalin, Gesch. Schwedens, German, i. 155)。同樣的觀念也出現在德國的謎語書中(Simrock, Räthselbuch, p. 463; Menzel, d. Dichtung, i. 427)。——里德戈特蘭(Ridgotland)的國王海德里克(Heidrik)與哥特蘭(Gothland)國王格斯特·布林德(Gester Blinde)之間曾發生過一場激烈的戰爭。最後,他挑戰對方解謎。後者祈求奧丁(Odin)並獲得了勝利(Olin Dalin, i. 186)。

Jdg 14:14:「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翻譯者必須小心,不要破壞 אֹכֵל(吃者/消費者)一詞的歧義性。因此,德韋特(De Wette)和阿恩海姆(Arnheim)將其譯為「vom Fresser kommt Frass」(從吞噬者出來食物)並不妥;因為一方面,Frass(僅用於野獸食物的詞彙,註 17)不適用於所指的蜂蜜,另一方面,人類(不餵食,而是)吃東西。埃瓦爾德(Ewald)的譯法「aus dem Esser kam ein Essen」(從吃者出來一種食物)也不合適,因為所指的獅子並非 Esser(吃者),也不是貝爾托所譯的 Speiser(餵食者,這兩個詞都僅用於人類)。將 עַז 譯為「酸的」同樣是錯誤的。因為這個詞與 מָתוֹק(甜的)之間的對立在此處應從更廣泛的意義上理解,從而產生第二種雙關語;因為 מָתוִֹק 不僅意味著「甜的」,在隱喻上還意味著「令人愉快的」、「討人喜歡的」。謎語的巧妙之處恰恰在於,其語言和內容的歧義性可以轉向任何方向,從而隱藏了答案。它就像一個找不到正確線頭的結——這無疑是希伯來語 חוּד(出謎語)以及希臘語 γρῖφος(參見 γρῖπος,編織的漁網)含義的由來。戈耳狄俄斯之結(Gordian knot)同樣是一個象徵性的謎語。參孫的問題僅以其獨特的巧妙性而著稱。它簡短而簡單,詞彙使用的是其自然含義(אֹכֵל 是指消費,泛指,不考慮消費的具體形式或性質;עַז 是指強大,即「強者」,無論是在好還是壞的意義上,總是如此)。它清晰得令人費解。它並不真正受制於「它指的是無人能知的歷史事件」這一反對意見。這件事在該國是自然的。就謎語而言,其轉折點不在於它是參孫個人歷史中的一個事件,而在於它在一般情況下並非不可能發生。

謎語的巧妙之處進一步體現在它既適用於歷史事件,也適用於純粹的抽象概念。這是古代大眾謎語的共同特徵,也表明了它們的起源。正如將歷史事實透過圖畫進行象徵性表現是一種藝術(現代的字謎畫 [rebus] 是對此平庸的扭曲),從這類抽象概念中挖掘出歷史事實也是一種藝術。大多數大眾謎語都要求運用這種藝術。與參孫所出謎語最相似的例子,見於北德流傳的一個故事,由米倫霍夫(Müllenhoff, Sagen, p. 504)所傳述:一個人被判死刑。他的妻子為他求情。法官提出,如果她能出一個他們無法解開的謎語,就放了他。婦人說:

「當我走去,當我回來, 我從死者中取出了活物。 六個使第七個解脫, 猜吧,先生們,現在是時候了。」(註 18)

婦人在路上發現了一具馬的屍體,裡面有一個鳥巢,巢裡有六隻幼鳥。她帶走了這六隻幼鳥,從而使它們脫離了第七隻(母鳥);就這樣,她從死者中取出了活物。聰明的法官們的遭遇,正如驕傲的非利士人一樣——他們什麼也沒猜出來。

(註 10)[Jdg 14:12.—סְדִינִים。卡塞爾博士(Dr. Cassel)將此詞譯為通用術語「衣物」(Gewande)。他顯然認為 סְדִנִים 與 חֲלִפֹת בְּיָדִים 之間的唯一區別在於普通服裝與昂貴服裝(見下文)。但 סְדִינִים 很可能是內衣,即 tunicœ,襯衫,由細亞麻布製成。סָדִין 一詞的詞源,以及它是否與希臘語 σίνδων(LXX)有關,很難確定。——譯者註] (註 11)必須服從的人。 (註 12)因為她是外邦人。他沒有將自己所允許的事強加於他父家。那將是對以色列律法和習俗的侮辱。 (註 13)「飲酒之後」。LXX 將 מִשְׁתֶּה(Jdg 14:10)譯為 πότος,即飲酒。 (註 14)參見《Jalkut, Shophetim》, n. 70, p. 11 c。 (註 15)參見普魯塔克關於《蒂邁歐篇》(Timœus)中靈魂起源學說的論述。 (註 16)[即一杯純酒,或混有鹽水的酒,需一口飲盡。參見 Smith’s Dict. Antiq., s. v. “Symposium”。請記住,希臘人總是將水摻入酒中。他們認為喝純酒不僅不健康,而且野蠻,這或許可以解釋上述懲罰。——譯者註] (註 17)[在德語中,野獸的進食行為稱為 fressen;人類的進食稱為 essen 或 speisen。我們在英語中與這種區別最接近的是 feeding 和 eating。——譯者註] (註 18)[「當我走去,當我回來,我從死者中取出了活物;六個使第七個解脫;猜吧,先生們,現在是時候了。」——譯者註]


信仰問答
🌐 Translate this page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