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路得記 2:1
親屬
1拿俄米有一個親族 [原文:熟人],是她丈夫的,是一個大財主 [一個英勇的英雄],屬於以利米勒的家族;他的名字叫波阿斯。
在講述通過一位親屬獲得奇妙拯救(忠誠與愛因此得到獎賞)之前,作者首先簡要地告知我們這位被選中來施行拯救的人的存在。到目前為止,行動的人物僅限於婦女,她們兩人都充滿愛心且卓越;現在,一位男子的畫像被勾勒出來,他是以色列人的典範,作為家長和地主,在戰爭與和平時期皆然。
拿俄米有一個親族。對此的表達是 מְיֻדָּע(音譯:mĕyuddā‘)。在我們的文本中,它確實被標記為 מיֹדַע,邊注有 מוֹדָע 作為克里(Keri,讀法)。但 מוֹדָע(音譯:môdā‘)僅在箴言 7:4 中再出現一次,在那裡我們也可能必須讀作 מְיֻדָּע。馬所拉僅因陰性形式 מוֹדַעַת(出現在路得記 3:2)而偏愛 מוֹדָע 的讀法。分詞 מְודָּע 出現得更為頻繁,參見詩篇 55:14。到目前為止,拿俄米可以像詩人一樣說(詩篇 88:9):「你把我的親友(מְיֻדָּעַי)隔在遠處。」參見同一詩篇的第 19 節,它與 אֹהֵב(愛人)、רֵעַ(同伴)並列。她同樣經歷了詩篇 31:12 所寫的,參見約伯記 19:14。當然,從字面上看,這個詞僅指一個「熟人」;但它表達的含義比我們所說的那個詞要多。這個人並非非常親近的親屬,而是屬於該家族的一個「熟人」。這是一種在家族範圍內有效的「熟識」;因此,該詞的含義相當於 familiaris(親信/熟人)。它在列王紀下 10:11 中以一種值得注意的聯繫被使用,在那裡耶戶殺死了亞哈所有的偉人、מְיֻדְּעִים(熟人)和祭司——即所有依附於他的人,無論是出於家族關係還是利益。拉丁文 notus(熟人)有時可能比希臘文 γνώριμος 更接近希伯來語術語的含義;但並非在卡圖盧斯(Catull. 79:4)中(si tria notorum basia repererit),而是在李維(Liv. 3:44)中,關於對維吉尼亞(Virginia)所施的暴力,說道:notos gratia (patris et sponsi) turbam indignitas rei virgini conciliat(父親與未婚夫的恩惠使熟人們因這件事對維吉尼亞的羞辱而聚集起來)。
強調波阿斯僅僅是一位 מִיֻדָּע(熟人)這一事實,不僅解釋了拿俄米與他之間的一定距離,而且使這種虔誠——儘管關係疏遠(這也從路得記 3:12 中顯現出來)——在執行敘述接下來所講述的事情時,顯得比猶太注釋家們毫無根據地猜測他是以利米勒兄弟的兒子時,更顯得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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