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掃羅與非利士人的新戰役,以及大衛的功績對他本人及其與掃羅關係的種種影響
撒上 17:1 至 撒上 19:7
I. 兩軍陣營與歌利亞的傲慢挑戰
撒上 17:1-11
1非利士人聚集他們的軍隊來打仗,聚集在屬猶大的梭哥,安營在梭哥和亞西加中間的以弗大憫。2掃羅和以色列人也聚集,在以拉谷安營,擺陣與非利士人打仗。3非利士人站在這邊山上,以色列人站在那邊山上,當中有谷。4從非利士營中出來一個討戰的人,名叫歌利亞,是迦特人,身高六肘零一虎口。5頭戴銅盔,身穿鎧甲,鎧甲的重量是五千舍客勒銅。6腿上有銅護膝,兩肩之中背負銅戟。7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鐵槍頭重六百舍客勒。有一個拿盾牌的人在他前面走。8歌利亞對著以色列的軍隊站立,呼叫說:「你們出來擺陣是做什麼呢?我不是非利士人嗎?你們不是掃羅的僕人嗎?可以從你們中間揀選一人,下到我這裡來。9他若能與我戰鬥,將我殺死,我們就作你們的僕人;我若勝了他,將他殺死,你們就作我們的僕人,服事我們。」10那非利士人又說:「我今日向以色列的軍隊罵陣。你們叫一個人出來,與我戰鬥!」11掃羅和以色列眾人聽見非利士人的這些話,就驚惶,極其害怕。
II. 大衛與歌利亞。撒上 17:12-54
12大衛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耶西的兒子。耶西有八個兒子。當掃羅的時候,耶西已經老邁,在人中算是年老的。13耶西的三個大兒子跟隨掃羅出征。這出征的三個兒子:長子是以利押,次子是亞比拿達,三子是沙瑪。14大衛是最小的;那三個大兒子跟隨掃羅。15大衛有時離開掃羅,回伯利恆放他父親的羊。16那非利士人早晚都出來,站了四十日。17耶西對他兒子大衛說:「你拿一伊法烘了的穗子和十個餅,急速送到營裡去,交給你哥哥們;18再拿這十塊奶餅,送給千夫長,問你哥哥們平安,從他們那裡帶個憑據來。」19掃羅和他們並以色列眾人,在以拉谷與非利士人打仗。20大衛早晨起來,將羊交給看守的人,照著耶西所吩咐他的,帶了食物去了。到了軍營,軍兵剛出到戰場,吶喊要戰。21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都擺列隊伍,彼此相對。22大衛把他帶來的物件留在看守物件人的手下,跑到軍隊,問他哥哥們安。23與他們說話的時候,那討戰的,就是屬迦特的非利士人歌利亞,從非利士軍隊中出來,說同樣的話;大衛都聽見了。24以色列眾人看見那人,就從他面前逃跑,極其害怕。25以色列人說:「這上來的人你看見了嗎?他上來是要向以色列人罵陣。若有殺他的,王必賞賜他大財,將自己的女兒給他為妻,並使他父家在以色列人中免納糧。」26大衛問站在旁邊的人說:「有人殺這非利士人,除掉以色列人的恥辱,怎樣待他呢?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竟敢向永生上帝的軍隊罵陣嗎?」27百姓照前話回答說:「有人殺他,必如此如此待他。」28大衛的長兄以利押聽見大衛與他們所說的話,就向他發怒,說:「你下來做什麼呢?在曠野的那幾隻羊,你交託了誰呢?我知道你的驕傲和你心裡的惡意,你下來特為要看爭戰。」29大衛說:「我做了什麼呢?我不過是問問話而已。」30大衛轉到另一人那裡,照樣問他;百姓仍照前話回答。31有人聽見大衛所說的話,就告訴了掃羅;掃羅便打發人叫他來。
32大衛對掃羅說:「人都不必因那非利士人膽怯。你的僕人要去與那非利士人戰鬥。」33掃羅對大衛說:「你不能去與那非利士人戰鬥;因為你年紀太輕,他自幼就作戰士。」34大衛對掃羅說:「你僕人為父親放羊,有時來了獅子,有時來了熊,從群中銜一隻羊羔去。35我就追趕它,擊打它,將羊羔從它口中救出來。它起來攻擊我,我就揪著它的鬍子,擊打它,把它殺死。36你僕人曾打死獅子和熊,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也必像獅子和熊一般,因為他向永生上帝的軍隊罵陣了。」37大衛又說:「那曾救我脫離獅子和熊之手的耶和華,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掃羅對大衛說:「你可以去吧!耶和華必與你同在。」38掃羅就把自己的戰衣給大衛穿上,將銅盔戴在他頭上,又給他穿上鎧甲。39大衛把刀跨在戰衣外,試試能走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就對掃羅說:「我穿戴這些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於是大衛卸下這些。40他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選了五塊光滑石子,放在牧人的囊裡,就是帶的囊裡;手中拿著甩石的機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
41非利士人也漸漸地迎著大衛來,拿盾牌的走在他前面。42非利士人觀看,見了大衛,就藐視他;因為他年輕,面色光紅,容貌俊美。43非利士人對大衛說:「你拿杖到我這裡來,我豈是狗呢?」非利士人就指著自己的神咒詛大衛。44非利士人又對大衛說:「來吧!我將你的肉給空中的飛鳥、田野的走獸吃。」45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罵陣的以色列軍隊的上帝。46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我必殺你,斬你的頭,又將非利士軍兵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地上的野獸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上帝;47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他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裡。」48非利士人起身,迎著大衛前來,大衛急忙迎著非利士人,往戰場跑去。49大衛用手從囊中掏出一塊石子來,用機弦甩去,打中非利士人的額,石子進入額內,他就面伏於地。50這樣,大衛用機弦甩石,勝了那非利士人,打死他;大衛手中沒有刀。51大衛跑去,站在非利士人身旁,將他的刀從鞘中拔出來,殺死他,割了他的頭。非利士眾人看見他們討戰的勇士死了,就都逃跑。52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便起身吶喊,追趕非利士人,直到谷口和以革倫的城門。被殺的非利士人倒在沙拉音的路上,直到迦特和以革倫。53以色列人追趕非利士人回來,就奪了他們的營盤。54大衛將那非利士人的頭拿到耶路撒冷,卻將軍裝放在自己的帳棚裡。
釋經與考證
撒上 17:1-11。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的陣營對峙。歌利亞登場及其傲慢的挑戰。非利士人的力量並未被摧毀;他們以更新的力量對抗以色列,並再次嘗試使他們屈服。非利士軍隊聚集在梭哥,即現在的舒韋凱(Shuweikeh)。然而,這並非希伯崙西南方約三德里(十四英里)處的梭哥(亦稱舒韋凱,書 15:48),而是這些山脈西側猶大平原上的梭哥,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約四德里(十九英里),伯利恆西南方約三德里(十四英里)處(書 15:35),在蘇姆特谷(Wady Sumt,金合歡谷)中。羅賓遜(Robinson, II., 604 [美版 II., 20, 21])認為這與以拉谷(撒上 17:2)是同一個地方,而根據特尼烏斯(Thenius)的說法,「後者可能是在該谷的一個分支,即蘇爾谷(Wady Sûr)中,該谷向上延伸至貝特-努西布(Beit-Nusib)」。亞西加,即約書亞(書 10:10)從基遍追趕圍攻基遍的五王之處,即向西南方。其位置大體由以弗大憫決定,即現在的達穆姆(Damum)遺址,位於舒韋凱東北方約一德里(四又四分之三英里)處。軍隊的集合點是梭哥,營地在以弗大憫。關於地形,根據羅賓遜的描述,參見里特(Ritter, XVI. 114 及後文)。
撒上 17:2。以色列軍隊聚集並在以拉谷(Terebinth-valley)安營。由於以色列人必然是從東北方移動而來,以拉谷必須位於非利士人陣地的東北方,並被視為蘇爾谷或馬蘇爾谷(Wady Sur or Massur)中的平原。
撒上 17:3。對峙軍隊相對於山的位置,即在山坡上(如果我們假設有從高處下降的低地,這與以色列人在以拉谷的陣地並不衝突),兩軍被一條更深的溪床隔開,描述得栩栩如生。
撒上 17:4。歌利亞上前——其人的描述。他被稱為「中間人」,即冠軍(champion),因為他在兩軍之間前進(撒上 17:8-9),以單挑決定勝負。(毛雷爾(Maurer):「בֵּנַיִם,兩物之間的間隔,此處指兩軍之間(τὰ μεταίχμια,歐里庇得斯《腓尼基婦女》5:1285,註釋家對此說:「軍隊之間進行單挑的空間),由此產生 אַישׁ חַבֵּנַיִם,即在兩軍陣線之間以單挑決定勝負的人」。七十士譯本 Al., ’Αμεσσαῖος(撒上 17:23),是 ὁ μεσαῖος 的錯誤)。參見施泰赫林(Stähelin)《大衛傳》(巴塞爾,1866年,第4頁)中關於東方民族類似單挑的例子。兩軍皆不敢進攻。掃羅與以色列人害怕非利士人,而不是依靠主的幫助勇敢地攻擊神權國家的世仇。解釋在於掃羅對主錯誤的態度。「君王只考慮人的因素,認為自己已經喪失了從上頭獲得幫助的一切權利。難怪他的處境在他看來總體上是可疑的,他認為謹慎——不信使我們成為懦夫——僅僅採取防禦行動是明智的。」(F. W. 克魯馬赫)。複數「非利士人的營地」並不證明我們接受七十士譯本「軍隊」的任意翻譯;它指的是歌利亞從中出來的各個營地分部(參埃瓦爾德 § 178 d)。迦特,非利士五大都城之一,現已消失無蹤。當約書亞在該地區摧毀亞納族巨人(書 11:21 及後文)時,他們僅在迦薩、迦特和亞實突殘存(撒上 17:22)。歌利亞的身高給出得很精確:六肘零一虎口。七十士譯本將六改為四,是為了給看似不可信的事物增加可信度。根據特尼烏斯(《古希伯來長度與容積單位》,載於《神學研究與評論》,1846年,第117頁及後文),歌利亞的身高為9英尺1英寸(巴黎尺度)。參見特尼烏斯與凱爾(Keil)(對此節的注釋)中關於古代與現代類似身高的例子。普林尼(N. H. 7, 16)提到的普西奧(Pusio)與塞昆迪拉(Secundilla)的骨架比巴黎英寸長一英寸 [10英尺3英寸羅馬尺度]。[凱爾提到1857年來到柏林的一位巨人,身高與歌利亞相當;而「最近在英國的中國巨人張,身高7英尺8英寸」(《聖經注釋》)。關於聖經中的巨人,參見維納(Winer)(Riesen)、赫爾佐格(Herzog)(同上)、史密斯與費爾貝恩的辭典。——譯者註]
撒上 17:5-7。歌利亞的武器與其體型相稱:1) 銅盔;2) 鱗片鎧甲(קַשְׂקֶשֶׂת,根據 民 11:9 及後文;申 14:9 及後文;結 29:4 =「鱗片」),一種由重疊的金屬片製成的護具或鎧甲(φολιδωτόν,阿奎拉譯為「覆蓋鱗片」),而非鎖子甲。這種鱗片鎧甲在古代東方戰爭中很常見。參見萊亞德(Layard),《尼尼微及其遺蹟》,II. 4,以及博哈特(Bochart),《法勒格》III. 13。[另見基托,《掃羅與大衛》,第211頁及後文,以及菲利普森(Philippson)對此處的注釋。] 鎧甲或護胸甲的重量為5000舍客勒;舍客勒並非完整的德國羅特(loth,半盎司);特尼烏斯:「約139德累斯頓磅」。鎧甲可能向下延伸至身體的大部分,正如我們在萊亞德《尼尼微》中亞述戰士的圖片中所見。3) 腿上的銅護膝。(讀複數「護膝」,如所有古代譯本)。這些護膝並不覆蓋大腿(本森),大腿在東方風格中由鎧甲保護。4) 兩肩之間的銅戟。希伯來文「戟」(כּידוֹן)儘管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讀作「盾牌」(מָגֵן),仍應保留。該文本由 撒上 17:45 證實,「在那裡,盾牌會顯得格格不入,因為他有兩件進攻性武器」(特尼烏斯)。由於古人甚至將劍背在肩上(《伊利亞特》2, 45;博哈特,《動物志》1, 2, 8),他將戟背在「兩肩之間」並無奇怪之處。5) 一支槍,其桿(讀 עֵץ 而非 חֵץ,參 撒下 21:19;代上 20:5)粗如織布機軸,其頭重600舍客勒鐵,「略超過16.5德累斯頓磅,與其他陳述完全相符」(特尼烏斯)。撒上 17:8-11。歌利亞輕蔑且令人恐懼的挑戰。撒上 17:8。他對以色列軍隊站立呼叫:你們為何擺陣?看哪,我代表整個非利士民族,而你們是掃羅的僕人。派你們中間的一人來與我戰鬥,並「讓他下到我這裡來」;歌利亞當時站在谷中,在安營於山坡上的以色列人下方。
撒上 17:9。提議以單挑決定屈服問題的協議,在歌利亞看來,這無疑會有利於非利士人。克萊里庫斯(Clericus)在此引用了霍拉蒂烏斯(Horatii)與庫里亞蒂烏斯(Curiatii)之間的戰鬥,以及羅馬人與阿爾巴人之間(李維 I. 23)的協議,「即在戰鬥中獲勝的公民所屬的國家,應在和平中統治另一方」。
撒上 17:10。歌利亞對以色列的蔑視與輕視,不僅在於指責他們是掃羅的奴隸以及他話語的語氣,還在於挑戰本身,因為它沒有得到回應。
撒上 17:11。恐懼與戰慄佔據了以掃羅為首的以色列人。F. W. 克魯馬赫:「以色列害怕,因為他們的君王害怕。他們不敢以孩童般的精神領受耶和華的應許。那些本應承載他們在對萬軍之主的信靠中向上飛翔的翅膀,已經殘廢了。」
撒母耳記上 17:12–31。大衛在軍營中——他為與歌利亞決戰所作的準備。
撒母耳記上 17:12。關於大衛其人及其家族的詳盡敘述,所說的內容我們在第 16 章已然知曉,然而讀起來卻彷彿先前未曾提及他的出身。這表明本書的編纂者在此處附帶並編入了一段關於大衛的敘事,該敘事始於家族史,隨後敘述了與歌利亞的戰鬥及其起因。這一觀點得到了「那」(הַזֶּה,hazzeh)字的支持,顯然它是為了將此處與 16:1 的經文聯繫起來而添加的。武加大譯本(Vulg.)譯得恰當:「上述的以法他人」。17:12 關於耶西(「以法他人」,即以法拉他人,伯利恆的古名,創 48:7,參見得 1:1–2)的最後幾個字頗為棘手。若保留原文,譯作「來到軟弱者中間」(D. Kimchi, S. Schmid, Keil)[英王欽定本譯作「在人中間」],這與希伯來文(אֲנַשִים,anashim)「人民、男人」的通常含義相悖。本生(Bunsen)的解釋:「屬於有地位的人」,按他自己的判斷,只有通過武斷的插入才有可能,否則毫無意義。[參見塔古姆(Targum):屬於 bachir,即強壯的年輕人。——譯者註]。希齊格(Hitzig,見 Thenius)譯作:「他在人中是一位老人」,這武斷地省略了 בָּא(ba,「來到」)。看來最好的辦法是採納格勞秀斯(Grotius)和特尼烏斯(Thenius)的觀點,根據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將原文替換為「在年歲上」(בַּשָּנִים,bashanim),並譯作「他年事已高」。這句話在其他地方確實未見,但我們有類似的短語「日子已深」(創 24:1;書 13:1)= 老邁。耶西年齡的這一陳述解釋了他為何不親自上戰場,而只派他三個最大的兒子去。在過去完成時「去了……已經去了」(Ew. § 346 c, A. 3——「序列中的動詞隨後通過其自身的完成式被解釋為過去完成式」)中,我們看到了編纂者試圖將新的敘事(其中包含簡單的「去了」)融入整體歷史的努力。此處必須使用過去完成時,因為關於大衛家族的敘述將我們帶回了歌利亞出現之前。41 雖然此處提到耶西有八個兒子(與 16:10 及後文一致),但在歷代志上 2:13–15 中只列出了七個,大衛在那裡是第七個。克萊里庫斯(Clericus)正確地推測,那裡因錯誤遺漏了大衛的一個兄弟的名字。第三個兒子的名字,在此處及 16:6–9 寫作沙瑪(Shammah),在代上 2:13 [英王欽定本:Shimmi,或許是根據武加大譯本——譯者註] 和 20:7 中是示米亞(Shimeah),在撒下 21:21 中是示米(Shimei)[這是 Kethib(書寫形式),但 Qeri(讀音形式)是示米亞;埃爾德曼(Erdmann)寫作 שִׁמְעָי,將 Qeri 的元音置於 Kethib 下,參見王上 1:8——譯者註],在撒下 13:3, 32 中是示米亞。
撒母耳記上 17:14。這句話:「三個最大的跟隨掃羅」是對 17:13 陳述的重複,顯示了編纂者為清晰且連貫地引入新材料所付出的心血。
撒母耳記上 17:15。在此,敘述者在解釋了三個最大的兄弟跟隨掃羅去打仗後,接續了 17:12 的「大衛」。大衛「往返」於掃羅那裡,以牧放他父親在伯利恆的羊;也就是說,他並沒有一直留在掃羅的宮廷,而是往返於宮廷與家鄉之間,以履行他的牧羊職責。他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掃羅並非總是處於需要大衛琴聲的憂鬱狀態。既然從下文看,這種往返於掃羅之處並非來自戰場(否則他早就該報告他兄弟的情況,且他的出現也不會讓他們感到驚訝),那麼這必然發生在掃羅去打仗之前的時間。據此,大衛並非一直待在掃羅的宮廷,而是不時地將豎琴換成牧羊杖。儘管根據 16:21,他是掃羅的拿兵器的人,但他並未與掃羅一同在戰場上;他甚至(17:33)是一個不懂戰爭的少年,且(17:28)是一個未經授權的戰場旁觀者。這被認為與撒母耳記上 16 章相衝突,因此 17:12–31 這一段被宣稱為後來的插補(Mich., Eichh., Dath., Berth.,根據梵蒂岡抄本的七十士譯本,該譯本省略了此段),或是由不同於撒母耳記上 16 章的作者所寫,並與後者衝突(De Wette, Then., Ew., Bleek, Winer, Stähelin)。但在此處假設存在矛盾是沒有必要的。如果元帥約押有十個拿兵器的人(撒下 18:15;參見撒下 23:37),掃羅王當然會有不止一個,關於這一點請注意,在 16:21 中並未說大衛成為了掃羅的拿兵器的人 [準確地說:「他成為了他的一個拿兵器的人」——譯者註]。作為一個完全未經戰爭訓練的人(撒母耳記上 16 章如此假設),大衛儘管被列入宮廷侍從(拿兵器的人)名單,但在戰爭中卻不需要被掃羅徵用,他也不需要因為音樂而被帶在身邊,因為在軍事事務中,掃羅的心思集中在一點上,被一個念頭所佔據。最後,16:21–22 的話並不排除大衛往返於他父親那裡的假設;相反,它們為此開闢了道路,因為他在掃羅那裡的服事是為了特定的目的,而當掃羅的心境長期好轉時,這個目的就不再存在了。因此,17:15 的這段陳述可以與 16:21–23 的陳述很好地協調起來;它們並不互相排斥。該句 [17:15] 應與 17:14 的後半部分聯繫起來,以過去完成時來理解,並作為編纂者的補充,其目的是在 16:21–22 與隨後大衛從耶西那裡探望軍隊的敘事之間提供聯繫,後者來自與撒母耳記上 16 章不同的來源。——[17:12–17 的意譯:「讓我們暫且離開軍隊,以便介紹另一位人物。大衛是伯利恆人耶西的兒子(已在撒母耳記上 16 章中提及),他是一位老人,自己沒有去打仗,但派了他三個最大的兒子去。最小的兒子大衛曾在掃羅的宮廷,但一直往返於他父親的家。正是在上述非利士勇士每日挑戰時(因為他重複了四十天),耶西決定派大衛去見他的兄弟們。」——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16 在內容上與 17:8 相連,並為敘事的發展鋪平了道路,以展示大衛在戰場上對抗非利士人的行為,是如何受到後者傲慢態度的激發。特尼烏斯(Thenius):「如果 17:12–31 是插補的,那麼這種解釋性的插入就根本無法解釋。」
撒母耳記上 17:17。「烘過的豆子」(קָלִיא, קָלִי,利 23:14;撒下 17:28)[或「烘過的穀物」——譯者註]。——根據特尼烏斯的說法,伊法(Ephah)= 3 德勒斯登配克(Dresden pecks)。「快送到你兄弟那裡去」,即烘過的穀物和餅。——[聖經注釋(Bib. Comm.):「理解敘事所需的所有情況都已解釋清楚,現在敘事進行得更順暢了。」——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18。「奶餅」,即奶酪塊或凝乳(字面意思是奶,古代譯本皆如此)。這個詞不能指「奶的份額」,即一次擠奶的量(Mich., Schulz),因為正如特尼烏斯正確指出的,大衛不可能帶著十份這樣的東西和其他負載。大衛要將這份禮物帶給千夫長,即他兄弟們所屬部隊的指揮官。這是一幅軍事生活素描,即使在今天我們也常能見到。「問他們安」(לְשָׁלום,leshalom),參見撒下 11:7;創 37:14;王下 10:3。——「並帶回他們的憑據」,即從他們那裡帶回一個憑據,「好讓我們看見並知道他們平安,且你曾與他們在一起」(柏林聖經,Berl. Bib.)。古代注釋家在此製造了不必要的困難。這抵押品是一個憑據,雖然大衛已經見過他們,但對於父親的心來說,這作為他們親手寫下的即時信號(代替信件),具有特殊的價值,證明他們活著且平安。
撒母耳記上 17:19 並非敘述者或編纂者的解釋性註解,而是耶西對大衛講話的一部分,大衛因此被告知去哪裡找他的兄弟們;因此我們必須用現在時來翻譯:「掃羅……在橡樹谷」。——[這種結構受到「他們」這一短語的支持,這在耶西口中似乎更為恰當。然而英王欽定本的譯法也是可以接受的。——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20 敘述了大衛到達戰場,從而將我們帶入軍事生活。מַעְגָּל(ma'gal)42 的正確含義是「車轍」;在此處及 26:5, 7 中應如何翻譯尚有疑問。康普魯頓七十士譯本(Complut. Sept.)將其譯為 στρογγύλωσις,即「圓形」,這與 עָגַל(agal,「變圓」)的含義以及古代軍營的通常形式一致(Winer, R.-W. I. 681)。這指的不是車輛防禦工事,而是圓形的圍牆。武加大譯本錯誤地譯為:「到瑪迦拉(Magala)地方」。——[敘利亞譯本譯為「軍營」,迦勒底譯本譯為「防禦工事」,阿拉伯譯本譯為「軍隊」或「軍營」。埃爾德曼譯為「營牆」,菲利普森(Philippson)譯為「車輛防禦工事」,聖經注釋譯為「車輛」,即「車輛防禦工事」,加爾文譯為「車輛之地」。最後一個似乎是該詞的字面含義(參見英王欽定本邊註),最適合 17:26, 27 的情況;車輛被製成防禦工事或營牆。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的譯法是籠統的,屬於意譯性質。——譯者註]。「軍隊」與前面的動詞不連(「來到軍隊」),而是開始了一個獨立的句子,其中原始結構「軍隊……」被「他們吶喊」這一短語打斷,其主語由「軍隊」補充。43 ——「在戰場上吶喊」,即發出戰吼。我們不必將希伯來文介詞「在」改為「向」;這是一種含蓄的結構:他們像人在戰場上一樣吶喊 [或譯為「他們吶喊(並推進)進入戰場」。——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21 給出了對陣軍隊的位置。
撒母耳記上 17:22。「他的行李」,他必須交付的禮物 [以及他可能隨身攜帶的任何其他東西——譯者註]——「他來到並問他兄弟們的安,以了解他們的平安。」克萊里庫斯:「因為他知道猶大支派在最前線,民 2:3;民 10:14。」44
撒母耳記上 17:23。歌利亞的推進,已在 17:4 中描述,此處重複,首先將大衛的注意力引向他,並激勵他決心與這勇士決鬥。עוֹלֶה(oleh,[英王欽定本「上來」])不是「過來」(De Wette),而是「上升」,即他越過山谷,離以色列人如此之近,以至於他向他們紮營的高地推進了一段距離,以便在挑戰中表現出更多的蔑視。——(Kethib,ממערות,既不能譯為 caterva hominum(Gesen.),也不能譯為 loca plana(מַעֲרוֹת),也不能譯為 speluncæ(מְעָרוֹת);這些含義都講不通。最好採納 Qeri 與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 [迦勒底譯本] 的「隊伍」,或者更好的是採納特尼烏斯 [敘利亞譯本] 的單數「戰線」。)——令人驚訝的是對歌利亞的描述:「非利士人歌利亞他的名字」,而不是像武加大譯本 [英王欽定本亦然] 所譯的「歌利亞他的名字,迦特的非利士人」。然而,我們不必調換希伯來文文本(Then.),因為在通俗語言中,「非利士人歌利亞」可能已經成為一個專有名詞。我們在此也看到,作者取材於一段敘事,其對歌利亞的描述(作者保留了這一描述,儘管他在 17:4 中已經描述過他)包含了對這位巨人的這種通俗稱呼。
撒母耳記上 17:24。即使是看見歌利亞也使以色列人充滿了恐懼和戰慄。
撒母耳記上 17:25。在「你們看見了嗎?」之後的 כִּי(ki,[英王欽定本「豈」])給出了其中包含的勸告的理由,即對歌利亞對以色列的傲慢行為感到憤怒;它對應於德語 ja,英語 surely。參見彌 6:3;伯 31:18;Gesen. § 155, 1, e (d)。——「若有殺他的,王必賞賜他……」等。這表明掃羅已經發布了公告,敦促與巨人決鬥。正如將軍和君主習慣於通過提供豐厚的獎賞來鼓勵這種英勇行為(書 15:16;士 1:12;撒下 18:11;代上 11:6),根據在人民中流傳的談話,掃羅已經向歌利亞的征服者許諾了最高可能的獎賞:巨大的財富、將他的女兒嫁給他,以及免除賦稅。最後一點是 חָפְשִׁי(chophshi)的含義,而不是像埃瓦爾德(Ewald)所認為的那樣,提升為自由領主或男爵的等級,作為國王與臣民之間的中間等級。——[這個詞與我們的「自由」同義;參見它在出 21:2;申 15:12;伯 3:19;伯 39:5;詩 88:5 (6) 中的用法,指被釋放的奴隸、從生命憂慮中解脫的死者、自由的野驢。此處可能指免除賦稅。——譯者註]。46 ——正如在 17:27 中,人民對大衛的問題(17:26)給出了相同的回答,這假設這種獎賞的提供是慣例,我們必須得出結論,掃羅確實做出了這些承諾(儘管後來沒有提到它們的履行),特別是因為同樣的事情在 17:27 中又重複了一次。從掃羅傾向於魯莽和誇張的行動,以及他的反覆無常來看,我們很容易理解這種承諾以及他不願履行承諾的原因。
撒母耳記上 17:26。大衛關於殺死非利士人獎賞的問題的理由和正當性,是由該行為的高度意義所提供的,正如「從以色列中除掉恥辱」這句話所表達的那樣;這種意義賦予了該行為如此高的價值,以至於在大衛看來,掃羅必須為其分配高額獎賞。——「這非利士人是誰……」等。——這些話首先並不表達大衛想要與非利士人戰鬥的願望(Keil),而是包含了上述思想的基礎,即非利士人對以色列的侮辱必須被洗刷。這個基礎在於(在前面的「非利士人……以色列」中已經指出)非利士人的立場——作為一個未受割禮的人,他與永生神沒有團契,站在神與以色列的聖約之外——與這聖約之民的立場之間的對比,後者表達在「永生神的軍隊」這句話中。這不潔的非利士人的侮辱,怎能附著在奉獻給永生神的以色列民身上?他們的戰線因此也是奉獻給祂的。永生神相對於非利士人的死偶像被強調出來。既然非利士人辱罵了神的子民,即主的聖約之民,他就是將他的蔑視和嘲笑指向了永生神自己;而那做這件事、除掉以色列恥辱的人,將會有神站在他這一邊,並藉著神的幫助完成這件事。在這些話中,大衛被神聖的憤怒所抓住,其火焰從他的神權榮譽感中燃起,這種榮譽感因非利士人的挑戰而受到侵犯。他的話已經表明了他從主那裡領受的呼召,即通過喚醒一種新的、充滿活力的神權精神,將以色列民從他們在日益衰落的掃羅統治下對世仇所陷入的昏睡中(這種昏睡在歌利亞重複且未得到回應的挑戰中得到了體現)喚醒,達到真正神權生活的巔峰。——[聖經注釋:「『永生神』一詞首先出現在申 5:26,然後是書 3:10;王下 19:4;在詩篇中出現兩次(42:2;84:2),在先知書中出現四次,在新約中頻繁出現。它通常與假神相對比(帖前 1:9 等)。」——除了賽 37:4, 17;耶 10:10;耶 23:36;何 1:10 (2:1);參見詩 18:46;耶 44:26 中的類似表達,以及耶和華的誓言「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和神聖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的意義。——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28。在大衛對面出現的是他最大的哥哥以利押,作為一種完全不同性格的代表。他的話不僅顯示出對大衛完全缺乏兄弟之愛,而且顯示出對他的苦毒和仇恨。與大衛的神聖憤怒形成對比的是,他對大衛與士兵的談話燃起了不聖潔的憤怒。或許嫉妒和野心是其根源。他的兩個問題:1)你為什麼下來?——「下來」是指伯利恆相對較高的位置——以及 2)你將那幾隻羊留在曠野給誰呢?1)表達了這樣的思想:「你在這裡無事可做,不屬於這裡」,顯示了一種傲慢、急於評判的本性;2)指責大衛作為父親羊群看守人的失職。當大衛所有的思想和情感都集中在巨大的民族恥辱及其消除上,他的心思關心的是拯救以色列和以色列神榮譽的計劃時,以利押在他狹隘和盲目的熱心中,只想到羊群以及因缺乏監管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是一個狹隘靈魂的典型,無法進行偉大的思想和行動。但從輕率失職的指責中,他轉向了雙重的嚴重指控:我知道你的驕傲和你心裡的惡意,因為你下來是為了看戰鬥。——他被嫉妒和猜忌蒙蔽了熱心,將大衛的到訪歸因於最壞的動機:1)驕傲,因為他希望超越他的牧羊生活,在戰爭中扮演一個角色;2)心裡的惡意,根據上下文是邪惡、殘暴,因為他希望在戰鬥中尋歡作樂,滿足自己的眼睛。在以利押的話中,我們看到了他錯誤地、以被仇恨蒙蔽的熱心歸咎於他兄弟的那種性格。——正如他在言語和舉止上與大衛形成了最鮮明的對比,大衛對他的行為(17:29)也與他形成了最鮮明的對比。他的回答是安靜的、沒有激情的,但卻是對他憤怒指控的錯誤的堅決且明確的否認。——「我現在做了什麼呢?」也就是說,我所做的任何事都沒有理由受到你對我的指責和控告。與「做」(עָשִׂיתִי)相對的是隨後的「話」(דָּבָר)。——「這豈不是一句話嗎?」——這不是:這豈不是一個命令嗎?即我父親的命令,要我到這裡來,我豈能不順從(Luther, Gesen.)?因為這對以利押來說太簡短而無法理解。如果大衛是指他父親的命令,他會表達得更明確。回答是指大衛所說的話(17:26),這從下文可以看出;古代譯本也是如此。意思是:這句話難道不被允許嗎?我難道不能通過這樣一句話來尋求信息嗎?
撒母耳記上 17:30。大衛從以利押轉向另一個人,問了同樣的問題,並得到了同樣的回答。此處及 17:31 中關於 17:26 的 דָּבָר(「話」)的含義,證實了它在 17:29 中的含義觀點。
撒母耳記上 17:31。「在掃羅面前」,不是「對掃羅」,「明顯地表達了恭敬的宣告」(Then.)。大衛向人民展示的對主和以色列榮譽的熱心,是他再次出現在掃羅面前的原因,也是為他即將進行的英勇行為所作的準備,他將藉此在非利士人的嘲笑面前拯救以色列及其神的榮譽。
撒母耳記上 17:32–40。大衛與掃羅關於他的決心以及他為與歌利亞決戰所作的準備的對話。
撒母耳記上 17:32。「人都不必因他膽怯。」——讀作(Then.,根據七十士譯本)「我主」(אדני),而不是「人」(אדם),會破壞這項聲明的普遍性,而這在這裡是非常恰當的;因為根據 17:24,對非利士人的恐懼在以色列是普遍的。——「心」,在此處 =「勇氣」;參見德語 beherztheit [字面意思是「有心」;因此英語 courage,來自法語 cœur,「心」。——譯者註]。——代詞「他」最好指非利士人;特尼烏斯將其指為掃羅 [「不要讓我主的心因他膽怯」],武加大譯本譯為 in eo,「在他裡面」。大衛首先表達了普遍的思想,「沒有人的勇氣必須因他而膽怯」,然後在「我將展現這種男子氣概」的話中將其個人化。——在這對勇氣的勸告中,大衛表達了他自己在面對普遍令人恐懼的非利士人時的堅定勇氣,以及以色列人勇氣的匱乏。作為他勇氣的證明,他宣布了他立即承擔與這非利士人戰鬥的決心。
撒母耳記上 17:33。對此,掃羅表示大衛作為一個青年,不能冒險與這個人戰鬥,因為後者從年輕時就是戰士。[在 16:18 中,大衛被同樣的術語「戰士」所指定,這在此處描述了歌利亞;但這個術語在撒母耳記上 16 章中被年輕人使用,與掃羅在此處使用時,自然會有不同的含義,而且此處的對比更多是指兩位對手年齡的對比。在大衛看來,掃羅的侍從可能是一個傑出的年輕「戰士」,但作為一個少年,在掃羅看來卻無法與這位經驗豐富的「戰士」抗衡。——譯者註]
撒母耳記上 17:34 及後文。對掃羅的這個評論,大衛為了展示他的勇氣和力量,回答說他講述了一場與獅子和熊的勝利戰鬥,這是他在牧放父親羊群時發生的。在「獅子」和「熊」之前的定冠詞 [在英王欽定本 17:34 中省略——譯者註] 被理解為代表大衛在描述中對動物的直接觀察 [我現在想像中看見在我面前的獅子],而不是將它們指出為眾所周知的動物。47(在 הַדּוֹב 之前的 אֵח 是賓格標記,Ew. § 277 d。Böttcher:「由於在主格之前的 אֵח 總是限制或強調(耶 45:4;耶 38:16 Keth.;結 44:3 等),『而熊是什麼』的形式非常自然地表達了『甚至熊也是』的意思;因為黑色、醜陋的熊在希伯來人看來比高貴的獅子更可怕,並在後者之後形成了一個高潮(何 13:7 及後文;摩 5:19;箴 28:15;傳 47:3)。」參見撒下 17:8,那裡將特殊的力量和勇氣歸於熊。——זֶח 是 שֶׂה 的抄寫錯誤。)由於我們不能假設這兩隻動物聯合起來搶劫,大衛必須被視為在此結合了兩場戰鬥,一場與獅子,另一場與熊。17:35 中單數後綴的持續使用,對於兩個主語來說是令人驚訝的,不能通過假設大衛在此結合了兩項功績,「殺死了這隻野獸和那隻」來解釋(Keil);因為不僅「鬍鬚」不適合熊,而且敘述者給我們的印象是他想到的是一隻動物,而不是兩隻。最好將 17:35 理解為獅子,因為他在 17:34 中首先被命名,且隨後的陳述只適合他。反對這一點的不能是談論獅子鬍鬚的不恰當性,因為古人經常提到它,荷馬《伊利亞特》,15,275;17,109;馬提亞爾 10:9。因此在「獅子和熊來了」這句話中,是對大衛殺死獅子的生動描述,顯然是用他的牧羊杖。參見撒下 23:20,那裡提到大衛的一位將領比拿雅在坑中殺死了一隻獅子。關於阿拉伯人用棍子殺死獅子的事實,參見 Thevenot, Voyage de Levante, II., 13。參見 Rosenm., Bibl. Thierreich, p. 132。48 17:36。在此大衛首先明確表示他殺死了兩隻野獸。他表達了他確信自己同樣會殺死非利士人。「這非利士人,這未受割禮的,必像它們中的一個。」但同時他將這種勝利的信念和確定性建立在(「因為」)歌利亞的邪惡上,即他對永生神軍隊的蔑視,其中我們再次看到了大衛對這場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之間戰鬥的神權意義的強烈而清晰的意識,以色列人的聖約之神在祂的子民和軍隊中受到蔑視,因此祂不能放棄祂子民的事業,因為那是祂自己的事業。
撒母耳記上 17:37。大衛再次聲明他確信自己會征服歌利亞的理由,即他對主大能幫助的信靠,他將其建立在他在與獅子和熊戰鬥中對那種幫助的經驗上。對主幫助的經驗是希望獲得新幫助的基礎。——掃羅因此允許他去戰鬥,並向他保證主會與他同在。
撒母耳記上 17:38 及後文。「他的衣服」(מַדָּיו,maddav)在此上下文中只能指屬於軍事裝備的衣服(18:4),劍就是束在這些衣服上的。
撒母耳記上 17:39。大衛穿上掃羅的盔甲表明他的身材與掃羅差不多。[不一定,因為盔甲可能通過收緊來改變大小——譯者註]。大衛說他不能穿這些衣服去,不是因為它們太大,而是因為他不習慣。他看出它們只會在戰鬥中阻礙他,於是脫掉了它們。
撒母耳記上 17:40。他用牧羊人的工具——杖和甩石機——換下了盔甲。後者對牧羊人來說和前者一樣必要,以便抵禦野獸。因此大衛一定非常熟練地使用它。——參見便雅憫人中甩石機技術的一個例子,士 20:16。就這樣,他向非利士人推進。
撒母耳記上 17:41–54。大衛戰勝歌利亞。
撒母耳記上 17:41。大衛和歌利亞的相互接近在此再次以非常生動的方式描述:歌利亞因大衛向他接近,而越來越靠近大衛(17:42)。第 42 節。當他走近時,歌利亞更仔細地看大衛,並蔑視他,因為在他身上看到的不是戰士,而是一個漂亮的少年。這一描述與 16:12 完全吻合。
撒母耳記上 17:43 及後文。七十士譯本讀作:「我豈是狗,你竟拿杖和石頭到我這裡來嗎?大衛說,不,但比狗還壞。」複數「杖」在他們看來很奇怪,因此被改為單數,這導致了額外的詞語。正如基爾(Keil)所觀察到的,它「以蔑視的誇張方式表達了在非利士人看來大衛完全不合適的盔甲」。這些話:「比狗還壞」,不適合大衛的性格;那將是過度的辱罵。非利士人的話:「我豈是狗嗎?」表達了他對大衛拿著杖來對付他所感到的侮辱,杖通常不是用來對付人,而是用來對付野獸的。非利士人指著他的神咒詛大衛。這裡顯示了在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間的戰鬥中發揮作用的最內在的對比:一方面是永生神和祂的子民,另一方面是偶像崇拜、反神權的世界。古代戰士在戰鬥開始時相互給予的蔑視性挑戰也是類似的。——關於 17:44 參見結 29:5。
撒母耳記上 17:45 及後文。大衛對歌利亞指責的回答,在思想的推進線上包含了大衛性格中最重要的要素:1)他最尖銳地表達了他們兩個立場在宗教道德方面的對比:你來到我這裡,依靠你自己的力量和你強大的盔甲,但我來到你這裡,是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蔑視的以色列軍隊的神。對大衛來說,主的名是永生神在祂子民中使自己為人所知並被稱呼的所有啟示的總和。在這些構成神之名概念的要素中,他在此處根據情況,引出了那些在祂作為祂子民的元帥和征服者的戰爭和統治權力方面表徵祂的要素(詩 24:10)。「你所蔑視的」這句話,構成了大衛第二個聲明(17:46)的事實基礎:主將,因為我奉祂的名來對付你,將你交在我手裡,等等。大衛表達了他對勝利的確定性,但同時肯定這將是神的作為。勝利前的凱旋英雄勇氣,以及作為勝利賜予者在神面前的謙卑俯伏,在此處在大衛身上結合在一起
1Sa 17:50 及下文明確宣告了大衛憑藉甩石機與石子勝過歌利亞的優越性,這與大衛在 1Sa 17:47 所言一致,即勝利並非取決於戰爭武器的力量。對此,經文補充說明「大衛手中沒有刀」,這同時也是下文的理由,即大衛用巨人自己的刀殺死了他,並用那把刀割下了他的頭。歌利亞倒下後,驚恐的非利士人未經交戰便潰逃。以色列人發出戰吼,隨即展開追擊。
1Sa 17:52 。經文寫道:「直到一個峽谷(ravine)。」這句話並無確切意義,因為這裡指的絕非兩軍之間的峽谷,我們也不能假設這是一個模糊的地點,因為該詞並無定冠詞。由於隨後提到迦特(Gath)與以革倫(Ekron)作為追擊的界限,因此可以自然地推斷,此處的 גַּיא(gai,峽谷)是 גַּת(Gath,迦特)的抄寫錯誤。בְּדֶרֶךְ שַׁעֲרִים(be-derekh Shaarim)通常被理解為一座城市,即沙拉音(Shaarim):「沿著通往沙拉音的路」。特尼烏斯(Thenius)反對說,其他地方並未提及此城,此論點站不住腳,參見 Jos 15:36。特尼烏斯根據《七十士譯本》(LXX)將其譯為「在城門的路上」,將此理解為外門與內門之間的整個空間,因為城門呈建築結構,圍繞著一個空間,因此有兩道門(2Sa 18:24);反對此說的理由部分在於缺乏定冠詞,部分在於雙重的 עַד(ad,直到),作為方向與進程的標記。根據通常的觀點,非利士人沿著從沙拉音出發的路,一部分逃往迦特,一部分逃往以革倫,其中許多人被殺。「這種逃跑方向是由地形決定的。蘇姆特乾河(Wady Sumt)是戰鬥發生的地點,從梭哥(Socoh)向北延伸,在兩三英里後轉向西,經過薩卡里耶村(Sakarieh,即 שַׁעֲרַיִם,參見 Sept. Jos 15:36,Σακαρίμ),匯入辛基姆乾河(Wady Simchim);距離此處約一英里處是阿朱爾村(Ajjur),被認為是古代的迦特(Rob. II. 606–8 (Am. Ed., II., 66, 67); Ritter, XVI., 91),因此非利士人逃經了羅賓遜(Robinson)從耶路撒冷前往迦特途中所經過的山谷。49 另一部分非利士人留在蘇姆特乾河,向北逃竄,在那裡蘇姆特乾河改稱為蘇拉爾乾河(Wady Surar),現今的阿基爾城(Akir)就位於該處。」Stähelin, Das Leben David’s, p. 7 sq.
1Sa 17:53 。以色列人從對非利士人追擊至其城邑的激烈戰鬥中折返,轉而掠奪敵人的營地。
1Sa 17:54 。大衛將歌利亞的頭帶到耶路撒冷。這並非時代錯誤,因為當時只有錫安山上的耶布斯堡壘掌握在耶布斯人手中,而耶路撒冷城本身已在以色列人手中(Jos 15:63; Jdg 1:21)。但為何不選擇這座城市作為存放戰利品的地點呢?因為它是距離戰場最近的地方。相反,他將歌利亞的武器放在自己的住處。אֹהֶל(ohel,通常譯為「帳棚」,如英王欽定本所示——譯者註)是古代對「住處」的稱呼,如 4:10; 13:2; 2Sa 18:17; 2Sa 19:8; 2Sa 20:1,此處指的是伯利恆的老家。後來(21:9)我們在挪伯(Nob)的聖所中發現了歌利亞的刀,這並不矛盾;因為在此期間,它可能已被運往該處,作為耶和華賜予以色列戰勝其世仇的永久紀念。
[在詩篇卷末,《七十士譯本》有一篇關於此戰鬥的附加詩篇,內容如下:「這是大衛親筆(儘管是額外的)詩篇,作於他與歌利亞單挑之時。我在弟兄中微小,在父家中最小。我牧放父親的羊,我的手造了樂器,我的指頭彈奏琴瑟,誰能告訴我的主呢?祂是主,祂垂聽。祂差遣使者,將我從父親的羊群中取來,用祂的膏油膏我。我的弟兄們英俊高大,但主並不喜悅他們。我出去迎戰那非利士人,他用偶像咒詛我;我從他身旁拔出他的刀,斬下他的頭,除去了以色列人的羞辱。」
這當然不是真品(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中也有收錄),但它展現了宗教神權的精神,即大衛看待這場衝突的方式。我們本可能期待大衛會以此方式慶祝他的勝利;但在希伯來文經文中,並無此類詩篇的痕跡。——譯者註]
參見釋經註解中的進一步說明。
[1Sa 17:10。史考特(Scott):墮落的宗教信徒常受到最堅決的敵人的公正責備。……在世俗成就上,上帝真理的反對者經常擁有無可爭辯的優勢;他們依仗這一點,挑戰並繼續挑戰屬靈真理的捍衛者與他們交戰;他們夢想著獲得全面且決定性的勝利。——譯者註]
1Sa 17:14 及下文。施利爾(Schlier):大衛熟悉第四誡,並知道對他而言,上帝的道路總是行在上帝的誡命中。凡在年輕時未學會順服的人,在生活中便不會有祝福與成功。
1Sa 17:16。蘭格(Lange):若無上帝的呼召,人不應進入衝突的危險之中。——[此評論在此處似乎不恰當。以色列人擁有愛國主義與榮譽的一切呼召,但他們卻未理會。——譯者註]——施利爾:無論大事小事,最好的統治者是那些首先學會聽從與服事的人。順服是領導力的最佳訓練。——[「四十天」。兩幅畫面,每天早晚:巨人與誇口的戰士,帶著巨大的武器,大步走出來藐視耶和華與祂的子民——而在十英里外,安靜的青年,牧放著羊群,帶著牧杖、甩石機與豎琴,信靠耶和華,完全不知道自己輝煌的命運。
1Sa 17:20。霍爾(Hall):如果他父親的命令讓他離開,他也會等到將羊群託付給一位細心的看守者。如果我們對屬靈職責的關心不如羊群,我們就不能成為忠心的牧人;如果當必要性呼召我們離開羊群時,我們沒有委派那些警醒且有良心的人,我們就失職了。——譯者註]
1Sa 17:22。施密德(Schmid):人看為輕率魯莽的事,往往是上帝特別護理的工作。因此,我們在判斷時不可過於倉促。
1Sa 17:23。斯塔克(Starke):辱罵與大放厥詞是撒但及其同夥的習性。詩 73:8。人哪,要謹慎。——對敬虔的靈魂而言,沒有什麼比被迫聽到不敬虔者辱罵上帝更痛苦的了。詩 10:1 及下文。——[1Sa 17:24。泰勒(Taylor):當我們審視周圍的無知、不信、放縱與淫亂時,我們之中有誰不是有時幾乎陷入停滯?在沮喪的時刻,這些邪惡似乎在永活上帝的軍隊面前大搖大擺地挑戰,像歌利亞一樣嘲笑他們;當我們注視這種武力展示時,我們的勇氣往往會冷卻。但我們絕不能讓這些感覺佔上風。大衛的上帝活著,祂仍會賜給我們成功。——譯者註]
1Sa 17:26。霍爾:當卑微的心靈被榜樣所感動時,缺乏榜樣對英雄心靈而言已是足夠的鼓勵。參見 1Sa 17:23。
1Sa 17:28。奧西安德(Osiander):看看嫉妒做了什麼:它使敬虔的人變得多麼可憎,它又是如何習慣於在弟兄之間激起苦毒的仇恨與厭惡!箴 14:30。——施密德:憤怒與嫉妒將一切事物都往壞處想,無論其本身多麼美好。——霍爾:沒有什麼敵人比家裡的人更現成或更惡毒。——[史考特:在普遍形式主義與冷漠的時代,任何意味著準備走得更遠、或在上帝事業中比別人冒更多險的熱心,都會被指責為驕傲與野心;而沒有人比近親與疏忽的上司更會這樣做:這種指責很少不夾雜著不公正的影射、誹謗與抹黑一個人品格的企圖。——譯者註]
1Sa 17:29。斯塔克:我們絕不能因為好話或壞話、恩寵或不恩寵,而偏離上帝旨意的執行。——霍爾:學會戰勝自己的人,才適合成為上帝的勇士。——[泰勒:當我們在家中或家外受到嘲弄與譏笑時,讓我們記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真正的衝突不是與嘲弄者,而是與我們自己。讓我們努力的目標不是讓他閉嘴,而是控制我們自己,這樣我們就能成功地戰勝兩者。——譯者註]
1Sa 17:30。施利爾:如果你想展現男子氣概,就戰勝自己;如果你想勇敢,就制伏你的憤怒,學會克制自己;如果你想成就大事,就在小事上展現出來,在日常生活的職責中展現出來,在世人看為微小、但在上帝眼中卻極為寶貴的事上展現出來。——柏林聖經(Berl. Bible):大衛不在乎自己是受讚揚還是受責備,只要上帝能藉著他得榮耀。——[霍爾:因他人的嫉妒而灰心的人,永遠做不出值得嫉妒的事。從來沒有人從事過任何有價值的壯舉,而在途中沒有受到過挫折。——譯者註]
1Sa 17:32。克拉默(Cramer):在困境與危險中,人不應只看自己的軟弱與危險的巨大,而應仰望全能的上帝(代下 20:12;王下 19:14)。——加爾文(Calvin):上帝經常在那些承擔偉大與榮耀工作的人身上,以非凡的方式作工。因此,我們必須仔細區分上帝忠僕的一般與普通能力,以及他們特殊與非凡的恩賜。因此,當我們著手做某件偉大而困難的事時,我們應當認真省察自己,看我們的能力是否足以勝任,以及我們是否在自己身上察覺到神聖力量的推動與衝擊,唯有藉著這力量,才應許我們有幸福的結果。——[1Sa 17:33。霍爾:大衛最大的衝突是與他的朋友:克服他們的異議,以便他能去戰鬥,比在戰鬥中克服敵人更費力。——譯者註]
1Sa 17:34。J. 蘭格:試探若被正確地看待與引導,有助於增強我們信心的喜樂(羅 8:35 及下文)。
1Sa 17:36。克拉默:當上帝一旦賜下幫助,我們必須永遠記住它,並以此鼓勵自己面對未來(林後 1:8;提後 4:16)。——柏林聖經:聖徒們習慣於藉著他們的經歷來加強與增長他們的信心;我們也必須學會這樣做(林後 1:10)。——加爾文:我們應當在我們所領受的上帝恩惠的彰顯上,建立我們對未來的希望;因為上帝永遠是祂自己,祂的全能始終如一,祂隨時準備幫助那些呼求祂的人。——奧西安德:羞辱上帝子民的人,就是羞辱上帝自己。
1Sa 17:37。斯塔克:上帝經常藉著微不足道、外表看來卑微的手段與器皿,成就最偉大的事。——加爾文:大衛並非穿著人的盔甲進入衝突,而是堅持靈魂中深深紮根的確信,即上帝將在沒有人的裝備下,賜給他戰勝死亡的勝利。因為上帝的能力與力量不需要人的手段;它本身就足夠了,不需要從別處借用任何東西。——柏林聖經:想要確保勝利的人,必須拋棄這些武器,用純粹而簡單的上帝話語去戰鬥。——[霍爾:不應詢問某樣東西有多優秀,而應詢問它有多合適。對某些人有幫助的東西,對其他人可能成為累贅。不合適的善,可能與習慣性的惡一樣不便。
1Sa 17:39-40。大衛的武器確實最適合他的任務。穿著沉重的盔甲,他根本無法與巨人抗衡;但輕裝上陣,他可以保持距離,並用他的投射武器摧毀他。「用火對付魔鬼」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諺語,因為用那種武器,他肯定會擊敗我們。同樣地,一些受教育不完全的傳道人試圖通過談論「科學」、「哲學」或「批判」來應對當代的懷疑論,而如果他們談論那些他們知道如何處理的實驗性與實踐性主題,他們本可以成就更多。——譯者註]
1Sa 17:42 及下文。施密德:在嘗試之前就藐視敵人的人,行為極不合理。——克拉默:無端的咒詛不會生效(太 5:11)。——柏林聖經:世界總是藐視信徒為一群毫無價值、手無寸鐵的群眾,根本沒有配備屬肉體的權力。——單純的靈魂除了十字架與平靜之外,沒有其他武器。因此,他們被傲慢的人所藐視。
1Sa 17:44。斯塔克:咒詛與大話是不敬虔之人的正當工作。誇耀很少有好的結局。狂妄既是毀滅的預兆,也是毀滅的原因 [引自霍爾]。——施密德:上帝將不敬虔者威脅並試圖對敬虔者實施的邪惡,報應在他們自己的頭上。詩 7:17 [16]; 140:10 [9]。
1Sa 17:45 及下文。——施密德:對抗上帝,任何武器、任何力量都無效,甚至整個世界也無效。——斯塔克:沒有比在全能者的盾牌下戰鬥更好的了(詩 140:1 及下文)。——柏林聖經:遮蓋我的盾牌是信心,我的劍是上帝的力量,我將所有的信心都寄託於此;我的矛是完全脫離一切自我,以致我不尋求除上帝之外的任何利益。在這樣的裝備中,即完全的自我奉獻中,由於我不擔心結果,我冒險投入我所是與所有的一切。[莫里斯(Maurice):在這個故事中,一切所說的都是為了讓我們感受到以色列勇士的軟弱;一切都是為了提醒我們,以色列民族是人自身虛無的見證,是當人知道自己一無所有並信靠永活上帝時,人所擁有的力量的見證。……這正是人類現在與過去一樣所需要的意義。……不相信這一點,就是俯伏敬拜蠻力,宣稱那就是主。我們透過我們的精緻、文明、對英雄的虛假崇拜,會多快陷入人類精神最後且最可恥的俯伏,只有上帝知道。——譯者註]
1Sa 17:46。加爾文:上帝的行動是這樣一種性質,即藉著祂偉大的作為,祂吸引所有人去驚嘆,並強迫甚至不敬虔、嘲弄的人在祂的作為面前俯伏,並違心地承認這不是人的工作,而是上帝的工作。
1Sa 17:47。克拉默:當人的幫助耗盡時,神聖的幫助便重新開始,好讓榮耀歸於上帝(士 7:2)。
1Sa 17:1-50。J. 迪塞爾霍夫(J. Disselhoff):受膏者第一次從靜止中被送入衝突:1) 他不尋求匆忙地從靜止中進入衝突的危險:但他被差遣時,便帶著信心前往;2) 他在衝突中不尋求自己的利益,只尋求他主的榮耀與祂子民的福祉;3) 他唯一的武器是對永活上帝及其事業的信心,而這武器就是他的勝利。——F. W. 克魯馬赫(F. W. Krummacher):大衛與歌利亞:1) 以色列的需要,與 2) 藉著大衛所行的上帝拯救作為。
1Sa 17:1-11。上帝子民與敵對上帝的世界之間的決定性衝突:1) 彼此對峙的兩個營地(1Sa 17:1-3);2) 敵人前來挑戰以色列軍隊的武裝力量(4–8);3) 這場衝突所涉及的關於奴役或統治的決定(9);4) 上帝子民在面對這場衝突的挑戰時必須經受的考驗(10, 11)。
1Sa 17:12-31。主如何引導祂的僕人,以便為祂名的榮耀而進行勝利的衝突做好準備:1) 從隱退中進入世界騷動的生活,1Sa 17:12-13(參見 16:17–23);2) 從衝突騷動的世界進入靜止(1Sa 17:14-15);3) 從靜止中進入世界的衝突(1Sa 17:17-31)。
1Sa 17:32-41。上帝戰士在敵人力量面前的勇敢精神:1) 它表現在何處:a) 在它能提升他人沮喪心靈的力量與鼓勵中(1Sa 17:32 a);b) 在它儘管敵人表面上佔優勢,仍大膽決心迎戰強敵的勇氣中(32 b);c) 在忍受藉著與血肉之軀商議而為它準備的試探與攻擊中(33);2) 它建立在何處:a) 在已經歷過的勝利衝突中主的幫助上(1Sa 17:34-36 a, 37);b) 在衝突的獎賞,即主的榮耀上(36 b);c) 在取代屬肉體武器的神聖裝備上,即主的能力(38–41)。
1Sa 17:42-54。信心為主的榮耀與世界爭戰:1) 因嘲弄主的榮耀而被呼召出來(42–44);2) 以主的名準備衝突(45);3) 依靠主的幫助確信勝利(46–48);4) 藉著主的大能獲得勝利的冠冕(49–54)。
1Sa 17:42-47。上帝國度中的戰吼:「爭戰勝敗全在乎耶和華。」1) 敵人是主及其國度的敵人(42–44);2) 盔甲是主的名(45);3) 戰鬥者是主的子民,祂承認他們為祂的產業(46);4) 勝利是主的賞賜,為了祂名的榮耀(47–54)。
1Sa 17:48-54。上帝國度為世界準備的失敗:1) 藉著什麼樣的戰鬥者?藉著那些 a) 像大衛一樣英勇地領導上帝軍隊的前鋒並決定衝突的人(1Sa 17:48),以及 b) 像勇敢的後衛一樣,堅持不懈地追擊已經被擊敗的敵人。2) 藉著什麼樣的武器?a) 藉著他們自己根據上帝恩典的呼召所擁有,並在信靠上帝幫助下所揮舞的武器(1Sa 17:49),以及 b) 藉著他們從敵人那裡奪取的武器,以便用他自己的武器給他最後一擊(50, 51)。3) 藉著什麼樣的結果?a) 就敵人而言:他在自己地盤上力量的毀滅(52),以及 b) 就戰利品而言:豐厚的收穫(53, 54)。
[1Sa 17:8-11。「一個人」。1) 在民事與宗教衝突中,往往需要一個人來為他的弟兄爭戰——時代的需要就是一個人。2) 護理往往在不遠處準備著這個人——也許現在沒有人會夢想他就是那個人——他的追求不會暗示這一點,他迄今為止所發展的品格也不會——他的朋友不知道他裡面有什麼(16:11; 17:28)——敵人在他第一次出現時可能會藐視他(43, 44)。3) 然而回首往事,人們總能看出這並非偶然——他擁有天賦品質的適當組合——並且他的追求提供了必要的訓練。
1Sa 17:28-30。大衛與他的哥哥。1) 哥哥遲遲不承認他的弟弟已經是一個成年人。2) 不公正的判斷與不應得的公開責備。3) 年輕人自制且和解的回答。4) 他在實踐內在神聖衝動時的安靜堅持(1Sa 17:30,參見 1Sa 17:26)。——譯者註]
大衛在王宮;他與約拿單的友誼;掃羅對他的仇恨;掃羅對他生命的企圖
17:55–18:30
1. 大衛在王宮
1Sa 17:55-58
55掃羅看見大衛出去迎戰那非利士人,就問軍長押尼珥說:「押尼珥啊,這少年人是誰的兒子?」押尼珥說:「王啊,我敢指著你的性命起誓,我不知道。」56, 57王說:「你可以問問這童子是誰的兒子。」大衛打死那非利士人回來,押尼珥便領他到掃羅面前,他手裡拿著那非利士人的頭。58掃羅問他說:「少年人哪,你是誰的兒子?」大衛回答說:「我是你僕人伯利恆人耶西的兒子。」
[28] [撒上 17:40。“Fixture”(固定物)並非一個好的詞;但希伯來文 בְּלִי(bĕlî)確實需要一個通用的術語,類似德文的 geräth 或 zeug(器具)。此處的雙重名稱令人懷疑;第二個名稱在武加大譯本(Vulg.)中被省略,在七十士譯本(Sept.)中譯為 εἰς συλλογήν(用於收集);但在迦勒底語(Chald.)和敘利亞語(Syr.)中兩者皆有。其中一個可能是後人的註釋(gloss)。——關於「光滑的石頭」,L. de Dieu 將其譯為「石頭的碎片」,即「尖銳的碎塊」,並參照了賽 57:6。——譯者註]
[29] [撒上 17:41。此節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但與整段描述的生動性相符。——譯者註]
[30] [撒上 17:42。七十士譯本和少數手抄本讀作「眼睛」。——譯者註]
[31] [撒上 17:44。一些譯本和手抄本有「地」一詞。——譯者註]
[32] [撒上 17:46。在希伯來文中,該詞為單數;參照摩 8:3 的集合用法。威爾豪森(Wellhausen)對此提出異議,認為在 מַחֲנֶה פ׳(非利士人的營)之前,集合意義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傾向於七十士譯本的讀法:「你的屍首和營中的屍首」;然而 פֶגֶר(pֶger,屍首)在此處很容易等於「屍體堆」,正如迦勒底語譯為「腐爛的肉」。——譯者註]
[33] [撒上 17:48。七十士譯本中此節的形式較為簡潔:「非利士人起來,去迎見大衛」,似乎不如希伯來文那樣詳盡的表達方式符合敘事的語氣。——譯者註]
[34] [撒上 17:50。這節總結性的經文(完全是希伯來式的風格)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譯者註]
[35] [撒上 17:52。埃德曼(Erdmann)等人採用七十士譯本的讀法「迦特」(גת),而不是「山谷」(גיא),這是一個不無可能的修正;然而各譯本均支持希伯來文的讀法,況且作為較難理解的詞,它很容易被改寫為顯而易見的「迦特」。最好保留「沙拉音」(Shaaraim)作為專有名詞,因為它是對潰逃方向更自然的地理描述;此外,作為高潮,「在門口」的譯法應該跟在「往迦特和以革倫」之後,而不是之前。——譯者註]
[36] [參見史密斯《聖經辭典》(Smith’s Bib.-Dict.)中的「梭哥」、「亞西加」、「以弗大憫」條目。——譯者註]
[37] [參見錢德勒(Chandler)《大衛》一書中古典歷史的例子。——譯者註]
[38] [根據其他計算,一肘為十八英寸,一虎口為九英寸,因此歌利亞的身高為九英尺九英寸。銅舍客勒有人估計略超過一盎司。——參見史密斯《聖經辭典》「度量衡」條目。——譯者註]
[39] [不必假設各譯本的讀法與希伯來文不同;它們是被 kidon(短槍)位於兩肩之間的位置所誤導。參見波哈特(Bochart),《Hieroz.》II., 135–140。——譯者註]
[40] [迦勒底語譯本在撒上 17:8 中補充道:「我就是那非利士人歌利亞,迦特人,我殺了以利祭司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擄走了耶和華的約櫃,並把它帶到我的神大袞的廟中,非利士人並沒有因立我為千夫長而尊榮我……掃羅做了什麼大事,竟使你們立他為王?」這部(四世紀的)塔古姆譯本(Targum)中,有不少這類對簡潔生動的希伯來原文的奇想式表達。——譯者註]
[41] [關於此結構,參見「文本與語法」。——譯者註]
[42] הַמַּעְגָּלָה(ham-ma‘gālāh,[英王欽定本譯為「戰壕」]),此處的 ה(he)應如特尼烏斯(Thenius)所言,視為方位詞 ה(參見 10:10,הַגִּבְעָתָה),而非陰性詞尾。[格塞紐斯(Gesenius)和布克斯托夫(Buxtorf)持此觀點,但維納(Winer)和菲爾斯特(Fürst)則認為是馬所拉標點。——譯者註]
[43] [關於此結構,參見「文本與語法」。更好的翻譯是:「他來到營壘,軍隊正出發去打仗,他們吶喊,」等等。——譯者註]
[44] [這是克萊里庫斯(Clericus)草率的結論。——譯者註]
[45] הַרְּאִיתֶם(harr’īthem)中的 ר(resh)帶有不尋常的 Dagh. dirimens(區分性強音符號,如 10:24)——參見埃瓦爾德(Ew.)§ 23 (b) 與 § 71。
[46] [這為以色列政治組織的發展提供了間接的啟示,因為我們在此處顯然看到了一套常規的稅收制度。——譯者註]
[47] [關於古代及現代巴勒斯坦發現的獅子和熊的種類,參見史密斯《聖經辭典》中的條目。——譯者註]
[48] [參見波哈特(Bochart),《Hieroz.》III., cap. IV.,他將其譯為「獅子或熊」,因此將此壯舉歸於其中之一,這似乎更好。「鬍鬚」可能被用作「下巴」的通稱。參見「文本與語法」。——譯者註]
[49] [羅賓遜(Robinson)拒絕確定迦特的位置;J. L. 波特先生(在史密斯《聖經辭典》中)將其置於 Tel-es-Safieh。——譯者註]
[50] [撒上 17:55。17:55–18:5 這段經文在梵蒂岡抄本的七十士譯本中被省略,但在其他任何古代譯本中均未省略。亞歷山大譯者所使用的希伯來手抄本中是否缺失了這段,還是他們為了避免明顯的矛盾而將其刪除,以我們目前的知識幾乎無法斷定。我們不知道他們擁有什麼樣的手抄本。埃德曼(Erdmann)等人認為這段經文並非後人插入,而是取自與 16:14–23 不同的權威來源,且兩者無法調和。關於擬議的調和方案,請參見埃德曼的導論以及譯者在後文註釋中的說明。——譯者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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