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021-3_歷史與神學

歷史與神學

  1. 大衛在這一動盪時期神聖護理的引導歷史展開得越多,他那敬虔、謙卑順服的精神就越光輝地從他生命中最陰暗的時期閃耀出來。但先知歷史敘事並不關心使大衛生命中的這種光芒突出,它滿足於對事實的簡單呈現,並且同樣沒有傾向性和偏見,尖銳且不加修飾地揭示了大衛道德行為中的污點。一方面,大衛在這一艱難的考驗和等待時期,表現出對神旨意的被動順服和對自己意志的完全捨棄,儘管他確信自己被呼召成為以色列的王,但他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通過自己反對掃羅的努力來實現他的呼召。但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他在挪伯和迦特陷入極大的恐懼(正如他之前與約拿單會面時一樣),他堅強的信心動搖,自己訴諸謊言和偽裝,並將不適合神順服僕人的自我幫助置於神的幫助之上。在他為了好的目的而偏離真理時,他遵循了希臘詩人經常表達的原則,例如歐里庇得斯:「當真理帶來毀滅時,說謊是可以原諒的。」哈曼(Hamann):「聖靈成了人類愚蠢,甚至是罪惡行為的編年史家。他敘述了亞伯拉罕的謊言、羅得的亂倫、合神心意之人的偽裝。哦神啊,祢的智慧,通過任何理性都無法充分驚嘆和尊崇的勸告,使人類的愚蠢成為我們通向基督的導師,我們在基督裡的榮耀。」——格勞秀斯(Grotius):「對於那些永生幾乎不為人知的時代,必須寬恕一些事情。」
  1. 雖然國家聖所不能在挪伯為全體人民重建,但大祭司和其他祭司居住在那裡,神的旨意通過烏陵和土明求問,與敬拜相關的法律規定盡可能地執行;儘管帳幕中缺少約櫃,但後者仍然被視為神恩典同在的可見象徵。因此,儘管有幾個敬拜中心(參見 1Sa 7:5),挪伯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並且以其不完整的安排,成為了聖所的替代品,而對於聖所對全體人民的法律完整性來說,約櫃的同在是必要的。挪伯不僅僅因為約櫃的同在,而且因為與之相關的神聖器皿和安排,對全體人民具有這種更普遍的意義。其中之一是根據神聖桌子上為十二支派指定的數量而設的十二個陳設餅;因為這些是立約的標記,用以展示以色列在順服和產生善行果實方面的永久奉獻,這些果實作為祂所喜悅的食物獻給耶和華。
  1. 舊約律法的規定是神聖潔旨意對祂子民意志的永恆有效要求的外殼。餅因其神聖的意義和用途而被聖化,只能由祭司階層中潔淨的男性在聖所內食用,這只是[真實]要求的衣裝,其內容是:只有當你們保持自己純潔,遠離罪惡和不順服的污點,並在心、生命和行事為人上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我時,你們在我眼中才是一個真正祭司的子民,並有份於享受我家中的禮物和財物,並且是我國度的成員。法律規定的外在形式和外殼,如果內容、本質得以維持,是可以被打破的;是的,當其外在的保存涉及對律法本質和內在核心的違反或破壞時,這種不足以應對律法永恆倫理精神內容的外在形式,必須被打破。自我保存的義務證明了大衛食用陳設餅是正當的,根據律法的字句,他無權食用;鄰舍之愛要求亞希米勒偏離外在規定以幫助貧困的逃亡者。兩者都在更高的意義上作為祭司行事。基督將此案例應用於祂自己和祂的門徒,他們通過掐麥穗打破了安息日律法(太 12:3;可 2:26;路 6:3)。「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在祂裡面,並通過與祂的交通,在祂靈的大能中,隱藏在舊約規定中的神永恆旨意得到了真正的實現,因此被救贖和聖化的人不再處於律法的紀律形式之下,而是站在要求形式之上並控制它。甚至舊約禮儀律法本身也通過必然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例和禁令,不由自主地指向了其隱藏真理和觀念的實現 [太 12:5]。拉比們自己也說得好:「在聖所中沒有安息日;祭祀廢除了安息日。」
  1. 大衛逃往非利士地,以及隨後藉裝瘋脫身的歷史,首先是詩篇 34 篇的基礎。該詩篇的標題為:「大衛在亞比米勒面前改變了舉止,被他趕逐,就離開了。」此標題與撒母耳記上 21:11–15 的敘事要點完全吻合,可說是該事件的簡要摘要。標題中的「亞比米勒」與歷史中的「亞吉」是同一人,因為前者是所有非利士君王的尊號(nomen dignitatis,職位名稱),如同埃及人的「法老」和亞瑪力人的「亞甲」。參見巴西流(Basilius)在歐提米烏斯·齊加貝努斯(Euthym. Zigab.)所著該詩篇導論中的觀點;另參亨斯登堡(Hengst.)的《貢獻》(Beiträge)第三卷,306 頁及該詩篇導論。在歷史敘事中使用私名,而在詩篇標題中使用官銜,這是極其自然的。然而,該詩篇本身並未明確提及這段歷史,而是具有教導性和反思性;它包含:21:2–4(1–3 節)對上帝持續讚美的誓願,以及對敬虔者聯合讚美的勸勉;21:5–11(4–10 節)發出此誓願與勸勉的理由,即個人從極大的恐懼與危險中得蒙拯救;隨後是 21:12–15(11–22 節)的教導,即唯有透過敬畏上帝,人在急難中才能得救。這首具有反思性、箴言體裁及字母詩結構的教導詩,不可能與歷史事件同時創作;但我們不能因此,或因缺乏對歷史的直接引用,就否定大衛的作者身份,只要我們留意其純正的大衛特徵,以及其中某些思想與表達與毫無疑問的大衛詩篇相符(參見莫爾 [Moll] 在《蘭格聖經工作》中對詩篇的注釋)。其內容反映了大衛對上帝幫助的經歷(如本歷史所述),這經歷深深烙印在他的靈魂中,並將其應用於對敬虔者的教導、安慰與造就。非利士王名字的差異確實表明,標題的作者並非直接參考我們的歷史,而是有其他權威來源將該詩篇與此事件聯繫起來;正如德里茨(Delitzsch)和莫爾(Moll)所認為的,這個權威來源可能是《大衛年鑑》中的書面傳統,正如其他詩篇(如撒母耳記下 22:1 與詩篇 18 篇的對照所示)在歷史記載中被發現一樣,標題中的文字即出自該權威來源。27 ——詩篇 56 篇也提到了大衛同樣危險的處境,標題中的「非利士人在迦特拿住他」一語,得到了我們歷史中「在他們手中」(1Sa 21:14)這一表達的證實。亦可比較該詩篇 21:9(8 節):「你數算我的流離」,或「數算我逃亡的生活」(莫爾語)。大衛從對這些危險的回憶中,描繪了敵人帶給他的威脅,但同時在整篇詩中展現了對上帝幫助的信心與對上帝扶持的信靠,並以對上帝幫助的感恩誓願作為結束,他確信上帝的幫助,並藉此在生命的光中行在上帝面前。「當大衛唱這兩首歌時,上帝的恩惠早已擦乾了他的眼淚。它們的基調是為恩典與拯救而感恩。但有眼光的人會觀察到,這些詩篇仍帶著淚痕,且必然能從歌者的心靈傾訴中,看出他對過去罪惡與錯誤的悲傷回憶」(F. W. 克魯馬赫 [Krummacher])。

講道與實踐

信仰問答
🌐 Translate this page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