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4:2。這些是首領,即顯貴(參照大衛治下兩份名單,撒下 8:16–18 及同書 2:23–26,儘管在那裡他們並未被稱為 הַשָּׂרִים [ha-sarim,首領們]),此處則多出了兩位。這三份名單中職位的順序各不相同,因此我們無法據此判斷其品級。值得注意的是,大衛的兩份名單中,軍事官員皆列於首位,而在所羅門的名單中,文職官員則列於首位。猶太解經家、武加大譯本(Vulgate)、路德(Luther)以及特尼烏斯(Thenius)將 4:2 中的 הַכֹּהֵן(ha-kohen)視為屬格:「撒督大祭司之子亞撒利雅;示沙的兒子以利何烈和亞希亞,為書記。」但此觀點與標音符號(以 silluk 與 soph-pasuk 為界)相悖,根據標音,以利何烈之後開始了一個新的句子;此外,「若亞撒利雅與以利何烈、亞希亞兄弟同屬一個職位,那麼在以利何烈之前必須有連詞 ו(waw),但此處卻省略了」(基爾 [Keil]);最後,大祭司撒督的兒子在撒下 15:27、18:27 及代上 6:8–9 中被稱為亞希瑪斯,因此這裡的 בֵּן(ben)必須譯為「孫子」。然而,這在上下文中並不合適,因為在隨後的經文中,「兒子」一詞連續使用了六次,我們無法理解為何作者不直接說「亞希瑪斯的兒子」。況且,大祭司撒督的孫子當時年紀尚輕,不可能擔任高級顯貴之首。綜上所述,此處的 הַכֹּהֵן 必須像 4:3 中的 הַמַּזְכִּיר(ha-mazkir)一樣,理解為謂語主格,這符合皮斯卡托(Piscator)、勒克萊爾(Le Clerc)、基爾(Keil)等人的觀點。我們不可像埃瓦爾德(Ewald)和本生(Bunsen)那樣翻譯為:「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大祭司」,因為根據 4:4,撒督本人以及亞比亞他才是大祭司;然而,歷史上從未同時存在三位大祭司。相反,我們被迫將 כֹּהֵן(kohen)理解為其在撒下 8:18、20:26 中的含義,即世俗職位。歷代志(代上 18:17)在第一位之處並非使用 כֹּהֲנִים(kohanim),而是 הָרִאשֹׁנִים לְיַד הַמֶּלֶךְ(ha-rishonim le-yad ha-melek),即「王身邊的第一人」,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部長或樞密顧問。4:5 中的詞語必然具有此含義;在那裡,該詞沒有定冠詞,扎布得(Zabud)是 כֹּהֵן。如果亞撒利雅在 4:2 中被介紹為 הַכֹּהֵן,這與大祭司相對於其他祭司被絕對稱為 הַכֹּהֵן(出 29:30;利 21:21;王上 1:8, 38;王下 11:9, 15 等)的方式完全類比,那麼他被指定為世俗 כֹּהֲנִים 之首或首席,這也是他為何在高級官員名單中排在第一位的原因。「在王受信任的樞密顧問中,他位居首位」(基爾)。我們不必假設他的父親撒督就是大祭司,因為這個名字出現得非常頻繁(王下 15:33;尼 3:4, 29, 13:13, 11:11),亞撒利雅這個名字也是如此(代上 5:36–40, 2:39;王下 15:30 等)。
4:3–6。以利何烈……為書記等。סֹפֵר(sopher)通常指任何從事書寫或計算工作的人。סֹפְרִים(sopherim)作為最高文職官員,無疑負責處理所有文書及財務事務;因此特別指出了兩位。關於 מַזְכִּיר(mazkir)的職位,參見導論 § 2。顯然他並非溫納(Winer)所認為的「最高國務大臣」,因為他在名單中排在第三位,而非第一位。由於約沙法之前缺少連詞,我們不能像特尼烏斯那樣斷定他高於 סֹפְרִים,若果真如此,亞撒利雅也必須屬於該職位。示沙(Shisha)必然與代上 18:16 中的沙沙(Shavsha)及撒下 20:25 中的西沙(Seriah)為同一人。父親在大衛治下的職位,傳給了他在所羅門治下的兩個兒子。關於比拿雅,參見 2:35。埃瓦爾德認為「撒督和亞比亞他是祭司」這句話純屬撒下 20:25 的多餘重複,因為根據 2:26, 35,所羅門罷免了亞比亞他並以撒督取而代之。然而,此觀點並無充分根據。亞比亞他在此再次被介紹為祭司,要麼是因為「他在所羅門統治初期曾供職」(菲利普森 [Philippson]),要麼正如格勞秀斯(Grotius)所言,儘管他不再行使職權,但他仍保有大祭司的頭銜,雖然 ἀρχή(權柄)被剝奪,但 ἱερωσύνη(祭司職分)依然歸於他(狄奧多勒 [Theodoret])。所羅門後來赦免並恢復其職位的可能性極低(勒克萊爾)。亞撒利雅和扎布得(4:5)並非先知拿單的兒子(特尼烏斯),而是撒下 5:14 所述大衛之子的兒子,即所羅門的侄子(基爾)。前者管轄 4:7–19 中列出的官員,後者被指定為 כֹּהֵן רֵעֶה הַמֶּלֶךְ(kohen re'eh ha-melek)。埃瓦爾德對此的看法非常現代化,認為這是王的「專屬家祭」,「是他在屬靈事務上的特殊大臣」。然而,此處並無比撒下 8:18 更多地提及祭司;רֵעֶה(re'eh)解釋了 כֹּהֵן,這兩個詞共同構成一個概念;扎布得是一位「樞密顧問,即王的朋友」(基爾)。路德的翻譯「祭司拿單的兒子」是完全錯誤的。4:6 中的亞比亞他並非「王室大臣」(基爾),而是「宮廷與家務總管」(特尼烏斯),參見王下 18:3, 18;賽 22:15。此職位在大衛治下並不存在,但因所羅門更宏大、更輝煌的宮廷而需要設立。亞多尼蘭與撒下 20:24 和 12:18 中的亞多蘭為同一人。他並非「什一稅官」(路德),而是負責監督公共工程的苦役監工,因為 מַם(mas)在任何地方都不表示 vectigal(稅收)或 impost(賦稅)。埃瓦爾德和特尼烏斯認為七十士譯本中增加的「以利亞,沙法的兒子,負責家務」是原始經文,但顯然這只是一個註釋(gloss)。
4:7。所羅門有十二個官員。נִצָּבִים(nitzabim,來自 נצב [natzab],意為安置,即就職人員)這一完全籠統的表達,通過「供應……者」等詞語得到了澄清。因此,他們既不是 ἡγεμόνες καὶ στρατηγοὶ(總督與將軍,約瑟夫語),也不是「宮廷廚師」(溫納),而是「首席租金徵收官」(羅森米勒 [Rosenmüller]);他們究竟是常任首長還是省長,而供應王室僅是其職責的一部分(特尼烏斯),尚不確定。他們的轄區可能並非按支派土地劃分,而是按土地肥沃程度劃分。他們的數量(十二)與十二支派無關,而是與一年十二個月相對應,每個月由其中一人負責供應份額。4:8–19 中的轄區名單可能是按交付時間編排的,並未考慮地理位置。十二名官員中有五名的名字未給出,僅給出了他們父親的名字。他們是否如武加大譯本所假設的那樣,在名字前加上了「便」(Ben-hur, Ben-dekar 等),尚不確定。便亞比拿達(4:11)幾乎不可能是專有名詞。由於這些人沒有進一步的歷史重要性,他們的名字並不重要。其中有兩位是所羅門的女婿,這僅表明該名單反映了所羅門統治中期文職官員的情況。
4:8–22。戶珥的兒子,在以法蓮山地。我們在此僅提供關於特定轄區位置和性質的最必要資訊。特尼烏斯對此處有詳盡論述。(1) 以法蓮山地,位於巴勒斯坦中部,是全巴勒斯坦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溫納)。(2) 馬甲(4:9)僅在此處被提及,但它必須像沙賓、伯示麥和以倫一樣,屬於但支派(以法蓮之南,猶大之西)。(3) 阿魯博(4:10)在其他地方也未出現,可能屬於猶大支派,南部的梭哥也應屬於該支派(書 15:48)。希弗不可能是西布倫的迦特希弗,而只能是一個南部轄區,可能在梭哥以西,那裡曾有迦南王統治(書 12:17)。(4) 多珥(4:11),地中海沿岸城鎮,位於該撒利亞以北九羅馬里處(書 17:11)。拿法多珥(即多珥的高地)是該城南部的丘陵地帶,特尼烏斯將整個肥沃的沙崙牧場平原至約帕都歸入此區。(5) 米吉多,及其東南方向的他納(4:12);這兩座城鎮位於迦密山坡上,在瑪拿西支派境內耶斯列平原的邊緣。伯善位於米吉多正東,是耶斯列平原終止、約旦河草甸開始之處。撒拉他位於其南側附近,亞伯米何拉則更靠南;後者是先知以利沙的出生地。約念,根據代上 6:53,是一座利未城,其位置存疑,或許與基比沙音(書 21:22)相同。該轄區當時必須包括約旦河西岸瑪拿西支派的全部土地。(6) 基列的拉末(4:13),約旦河外迦得支派的一座利未城,該支派向北延伸至瑪拿西支派,向南延伸至流便支派(書 21:38;申 4:43)。關於睚珥的 חַוֹּת(havvoth),參見民 32:41;申 3:14;書 13:30。我們的經文清楚地說明它們位於基列地,但亞珥歌伯地則在巴珊地。因此,屬於後者的六十座堅固城不可能與 חַוֹּת 等同(基爾),因為巴珊總是與基列完全區分開來(申 3:10;書 12:5, 13:11, 17:1;王下 10:33;彌 7:14),翻譯為「睚珥的城鎮」也不正確,因為「此處的 חיה [chayah] 並不表示生存,德語中的『居住在某地』並不表示 vita [生命],而是 mansio [住所]」(卡塞爾 [Cassel])。巴珊地連同亞珥歌伯位於基列東北部。銅閂意指城門由銅加固。(7) 瑪哈念(4:14),約旦河外的一座城鎮(撒下 17:24–27),位於迦得支派與約旦河外瑪拿西支派的邊界,在雅博河畔(書 21:38)。我們沒有關於亞比拿達轄區的進一步資訊。(8) 拿弗他利(4:15),該支派的區域,完全位於巴勒斯坦北部,約旦河西岸,亞設產業之西,南鄰西布倫支派。(9) 亞設(4:16)的產業沿地中海海岸延伸,位於以薩迦支派以北(申 33:24 sq.)。בְעָלוֹת(Bealoth)中的 בְ(be)必須理解為與 בְּאָשֵׁר(在亞設)相同(路德),但阿洛(Aloth)和比亞洛(Bealoth)都是完全未知的名字,因為後者不可能是猶大的比亞洛(書 15:24)。特尼烏斯大膽推測為 עד מעלה צור(通往推羅的道路)。(10) 以薩迦(4:17);其土地位於約旦河西岸,北接西布倫,南鄰瑪拿西(書 19:17 sq.)。(11) 便雅憫(4:18);其產業位於北部的以法蓮與南部的猶大之間,但支派之東(書 18:11 sq.)。(12) 基列(4:19)在此處泛指所有約旦河東土地,但它只能適用於扣除第六和第七轄區後剩餘的部分,即南部。西宏王國最初從瑪拿西的雅博河延伸至注入死海的亞嫩河(民 21:24),並傳給了迦得和流便支派。巴珊位於西宏東北(民 21:33)。補充「一個官員」等意指:儘管該轄區可能是最大的(可能是因為土地貧瘠),但它只有一名官員。埃瓦爾德想在 בארץ(在土地中)之後插入 יְהוּדָה(猶大),這是非常不正確的,因為根據 4:7,官員數量將變為十三個而非十二個。4:20 中的表達:「如海邊的沙」,顯然是指創 22:17;32:12 中的應許。關於「吃喝」等,參見撒上 30:16;箴 5:17。必須在 אֶרֶץ(土地)之前加上 עַד(直到,如 5:1),這與代下 9:26 的平行經文一致,或者像基爾那樣,從前文理解 בְ(在……中)。「禮物」是「貢物」的委婉說法,如撒下 8:2–6;王下 17:3–4。
4:22–25。所羅門的供應等。4:22。בֹּר(kor,即前文所稱的 חֹמֶר [chomer])是最大的計量單位,據約瑟夫記載,包含十個阿提卡麥迪姆尼(medimnus = 近十二加侖),伯克(Böckh)計算為 19857.7 立方英寸;然而,根據特尼烏斯(載於《研究與評論》1846年,第73頁起)的精確計算,約瑟夫是錯誤的,該計量單位僅包含 10143 立方英寸。據此,30 + 60 麥子(meal)約為 171 蒲式耳,可烘焙 28,000 磅麵包。「如果我們按每人兩磅麵包計算,所羅門的宮廷必須容納 14,000 人」(其他人估計僅為 10,000 人),這個數字對於其統治中期來說並不顯得過大。例如,考慮到龐大的後宮、眾多的僕人、衛隊等,並考慮到所有宮廷官員的家庭都包含在內,且當時僅以實物支付。「如果我們計算一頭屠宰公牛的肉重 600 磅(根據知情者的計算),母牛 400 磅,綿羊 70 磅」,肉類的總消耗量將為 21,000 磅,即每人 1.5 磅;「這還未計算王桌上的野味和禽類」。其他東方宮廷也有類似的支出記錄。「根據一位古代作家(雅典納奧斯 [Athen.],《宴會學》iv. 10),亞歷山大在波斯波利斯的柱子上發現了一塊牌子,上面記錄了居魯士宮廷的每日消耗量;從這份名單中我們摘錄如下:1,000 蒲式耳不同品質的小麥,同量的麥粉,400 隻綿羊,300 隻羔羊,100 頭公牛,30 匹馬,30 隻鹿,400 隻肥鵝,100 隻幼鵝,300 隻鴿子,600 隻各類小鳥,3,750 加侖葡萄酒,75 加侖鮮奶,同量的酸奶。此外還有大量的玉米,作為牲畜的單份口糧……塔韋尼耶 [Tavernier] 計算他那個時代蘇丹後宮每日消耗的綿羊數量為 500 隻,此外還有大量的禽類,以及極大量的黃油和大米」(菲利普森;參見羅森米勒,《東方之古今》iii. 第 166 頁)。關於 יָחְמוּר(yachmur,參見申 14:5),參見溫納,《聖經百科全書》i. 第 494 頁。בַרְבֻּרִים(barburim)僅出現於此,解釋各異;金希(Kimchi)認為是指閹雞;格塞紐斯(Gesenius)認為是鵝;特尼烏斯認為是珍珠雞;埃瓦爾德認為是天鵝。宮廷的輝煌由 4:24–25 加以說明。所羅門統治的範圍根據 4:24–25 中提到的兩座城鎮來定義。提斐薩(Tiphsah),即塔普薩庫斯(Thapsacus),是「幼發拉底河西岸一座龐大且人口稠密的城鎮;它是軍隊渡河之處,也是來自或前往巴比倫的貨物裝卸地」(溫納 ii. 第 612 頁)。雖然該城是東北部的極點,但非利士地的迦薩,距離地中海約三英里(約 9.5 或 10 英里),構成了西南部的極點。從「大河那邊(即西邊)的所有區域」這一表達中,並不必然得出我們的作者居住在幼發拉底河東岸並在那裡寫作的結論(參見導論 § 1),正如從以斯拉記 4:10 起所能了解的那樣;該表達屬於被擄時期,但在回歸後被保留下來,似乎並未考慮其地理含義,正如「高盧跨阿爾卑斯」(Gallia transalpina)這一表達一樣。「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王下 18:31)描述了和平幸福的狀態,但並非取自彌賽亞統治的描述(彌 4:4;亞 3:10)(埃瓦爾德),相反,它是被編織進後者的。從但到別是巴,是巴勒斯坦北界與南界(士 20:1;撒上 3:20;撒下 3:10)。
4:26–28。所羅門有四萬馬廄等。在 4:26 中,關於宮廷編制的描述(曾被 4:24–25 的評論所中斷)得以繼續。אֻרְוֹת(urvoth)是馬廄、馬棚、馬槽(波哈特 [Bochart]:loculi in stabulis distincti [馬廄中分隔的隔間])。根據 10:26,所羅門有 1,400 輛戰車;正如埃及和亞述紀念碑上的描繪所示,每輛車由兩匹馬牽引,共需 2,800 匹;其餘 1,200 匹為預備役,因為如果一匹倒下,通常會附上一匹第三匹馬(色諾芬 [Xenophon],《居魯士的教育》vi. 1–27)。פָּרָשִׁים(parashim)在此處並不指騎兵,而是指與挽馬相對的乘用馬,如撒下 1:6;結 27:14。認為以色列生活在和平中(4:25)是因為所羅門進行了大規模軍事準備(4:26)以保護其王國(特尼烏斯、基爾)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此處討論的並非戰爭,而是 אֻרְוֹת 所指的內容,即挽馬和乘用馬的維護,以及宮廷開支。因此,4:27 再次提到,負責供應宮廷所有人員伙食的十二名官員,也必須負責供應這數量龐大的馬匹;4:28 隨後給出了後者所獲得的飼料種類,即大麥和乾草。東方不種植燕麥,因此大麥是馬匹的常用飼料;只有貧困階層才將其用於製作麵包(士 7:13,及卡塞爾對該處的註釋。參見溫納 i. 第 410 頁)。關於 רֶכֶשׁ(rekesh),參見斯 8:10, 14。這些駿馬用於將「王的命令傳遞到各個轄區」(特尼烏斯)。對於 אֲשֶׁר יִהְיֶה־שָּׁם(asher yihyeh-sham),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特尼烏斯將「王」作為主語補充進去,這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如果所羅門偶爾更換住所,他也不會帶著 16,000 匹馬四處奔波(4:26)。根據 10:26,馬匹被安置在不同的城鎮中,大麥和乾草被運往那裡,正如基爾所說:「根據馬匹的分佈情況,(大麥和乾草)應當在的地方。」
4:29–30。神賜給所羅門智慧等。迄今為止,敘述處理的是所羅門王國秩序與繁榮狀態的運作機制,但現在轉向王國的首腦——王本人,並指出他身上特別卓越、使他有資格成為統治者的特質,即他從神那裡獲得的智慧。「雖然 חכמה(chokmah)更多地表示整個精神狀態,תבונה(tebunah)指定了洞察力的敏銳度,但在 רחב לב(rachab leb)中,ingenium capax(廣闊的才智)得到了體現」(特尼烏斯),即吸收和理解一切,甚至是最多樣化知識對象的天賦。因此加上了「如海邊的沙」,這是對無數數量的比喻性描述(4:20;創 41:49, 32:13;詩 139:18)。路德的翻譯「安慰的心」是錯誤的。「東方所有的子孫」,即不僅指那些以箴言技巧著稱的阿拉伯人,還包括所有居住在巴勒斯坦東部(也包括東北部)的支派,他們在任何知識領域都享有盛譽(耶 49:28;創 29:1;民 23:7;伯 1:1)。與之相對的是西方的埃及,其智慧在古代世界幾乎是諺語式的(賽 19:11;徒 7:22;約瑟夫,《古事記》viii. 2–5;希羅多德 ii. 160)。在所羅門時代,沒有其他國家以智慧著稱;希臘學術直到 400 年後才開始。
4:31。瑪何的兒子,不是詩人(路德),因為 מָחוֹל(machol)作為普通名詞意為舞蹈、圓舞(詩 30:12, 149:3);但在此處它是專有名詞。這四個人是古代的著名人物,還是所羅門的同時代人,尚不確定;我們沒有關於他們的進一步資訊。以探和希幔在代上 15:17, 19 中被列為大衛任命的音樂家,但很難認為當時最智慧的人就在他們之中。詩篇 88、89 篇的標題更有可能指我們的希幔和以探,因為他們在那裡被稱為以斯拉人。這四個名字在代上 2:6 中緊密排列:「謝拉的兒子(猶大的兒子):心利、以探、希幔、甲各、達拉」;格勞秀斯和勒克萊爾認為他們是同一人;莫弗斯(Movers)和貝爾托(Bertheau)最近也持此觀點;但即使 דרדע(Darda)與 דרע(Dara)相同,Ezrach 與 Serach 相同,困難依然存在,即甲各和達拉在此處被稱為瑪何的兒子,且沒有其他地方暗示謝拉之子的智慧。拉比文獻《世界編年史》(Seder Olam,梅耶爾編,第 52 頁起)單獨提到他們:「這些是在埃及說預言的先知。」
4:32。他作箴言三千句等。箴 1:1–6 解釋了什麼是箴言及其用途。他「作」即等於:他創作了它們。確定的數字 3,000 肯定表明它們被記錄並收集了起來,可能僅是部分,也可能根本不是由他本人收集的。遺憾的是,這些箴言中的大多數已經失傳;因為即使我們承認聖經《箴言》中的所有內容都是所羅門所作,書中也只有 915 節,且並非全部都是箴言。一千零五首詩歌留下的就更少了。《雅歌》是否為其中之一尚存疑。第 72 篇和 127 篇詩篇的開頭有所羅門的名字,沒有真正的理由懷疑該標題的真實性;許多人認為他是第 132 篇詩篇的作者;埃瓦爾德認為他只寫了第 2 篇詩篇。
4:33。他講論草木等。他的智慧不僅體現在屬靈、宗教和社會事務上,並在教義和詩歌中展現,還體現在自然事物上,即整個植物界和動物界。約瑟夫說他從所有這些事物中推導出他的箴言(比喻)是錯誤的。香柏樹是最大、最美麗、最有用的樹,牛膝草是最小、最微不足道的植物。長在牆上的牛膝草是一種特殊的牆苔(特尼烏斯),另一種牛膝草是莖狀植物,長到一到兩英尺高(參見溫納,《聖經百科全書》)。許多種類的野獸意指整個動物界,按運動方式劃分:四足(בְהֵמָה)、飛行的、爬行的和游泳的(創 6:20, 7:8)。這段經文幾乎不可能意味著所羅門還撰寫了關於所有植物和動物的著作,而只是意味著他理解這些學科並能「講論」它們。我們不必假設這些著作因為對神國度可能沒有意義,就不應該被保存下來。
4:34。萬民都來等。所羅門智慧名聲的偉大和廣泛,體現在他不僅繼續成為他本國人民所有智慧的典範和模型,甚至在當今的東方也被如此看待。《古蘭經》(第 27 章 17 節)讚美他通曉人類、魔鬼、鳥類和螞蟻的語言;它說,他能與這一切進行交流。土耳其人至今仍擁有一部七十卷對開本的著作,稱為《蘇萊曼之書》,即所羅門之書。東方所有的智慧和秘密學問都與他的名字聯繫在一起。——「從萬王」,肯定是指,正如特尼烏斯所堅持的那樣,他們派遣使節向他致敬,或獲取關於他的更確切資訊;參見第 10 章的敘述。
歷史與倫理
第 4 章:所羅門的國度是彌賽亞國度的預表:(1)在其偉大與廣度上;(2)在其繁榮與和平上;(3)在其智慧與知識上。——王上 4:1 至 5:1。符騰堡摘要(Würt Summ.):凡事井然有序的政府是有福的。他們的眼睛會環顧國內尋找忠信之人,敬虔的臣民會受到愛戴與尊重;但對於虛偽、說謊、心術不正、行事驕傲狂妄、暗中惡意誹謗他人的人,政府不會容忍,也不會留在身邊,而是會效法大衛(詩篇 110 篇)將其清除並剷除。——一個治理有序的國家是每個王國成長與繁榮的條件;但若缺乏合適且稱職的人員來管理與執行,所有的條例與制度都毫無用處。選拔這樣的人才並委以不同的行政職務,是統治者首要且最艱鉅的任務。君王若蒙神恩惠(Grace)找到合適的人選,能為他出謀劃策並值得他信任,那是有福的(傳 10:2-5)。——斯塔克(Starke):正如一個被諂媚者、讒謗者、酒徒等包圍的宮廷通常會衰敗一樣,反之,若有敬虔的僕人,它就會興旺。——王上 4:20。斯塔克:並非人口眾多導致土地匱乏,而是人的邪惡與貪婪。——飲食與娛樂是神的賞賜(傳 3:13),若在敬畏神(傳 11:9)並存感謝的心(林前 10:31;西 3:17)中使用,便是好的;但若在享受賞賜時忘記了賞賜者,以肚腹為神,並放縱肉體的私慾,就成了罪。王上 4:21。——克拉默(Cramer):基督的國度遠為廣大。祂從海這邊治理到海那邊,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亞 9:10)。萬王都要求告祂,萬國都要事奉祂(詩 72:8-10)。
[E. 哈伍德(E. Harwood):第 4 章 4-5 節。參代上 22:7-10。大衛是行動的人;所羅門是安息的人。行動生活的人通常比安息的人有更顯著的美德,也有更顯著的過失。大衛提議建造聖殿——行動的人是奠基者:所羅門執行了他父親的計畫。大衛是奠基者,所羅門是建造者。]
王上 4:22。——正如在神的護理(Providence)與安排下,總有不同的境遇,有高有低、有富足有貧窮,因此他們的生活方式不可能相同,而必須與神賦予每個人的地位與職分相稱。一位站在偉大而傑出民族之首的君王,其家庭固然不應給百姓留下鋪張浪費、奢侈放蕩的壞榜樣;但它必須在豐盛與輝煌上超越任何私人機構,不應顯得貧乏困頓。王上 4:24-25(第 4 章 20 節)。和平的祝福。(1)和平包含什麼;(2)和平帶來什麼義務。和平滋養:動亂消耗。唯有在和平中,而非戰爭中,國家才能達到福祉,因此我們應當為君王和一切在位者獻上禱告與祈求(提前 2:2)。慈愛與誠實彼此相遇,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的土地是有福的(詩 85:10)。願永恆的神賜給我們一生喜樂的心,並賜給我們高貴的和平!當在智慧與公義的政府保護下,國家中的每一個人,即使是最卑微的人,都能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保有財產,並在家庭懷抱中享受勞動的果實,這必須被視為神不可言喻的祝福。
王上 4:29-34。所羅門的智慧。(1)其起源,29 節(箴 2:6;但 2:21, 6);(2)其偉大(30 節及後文);(3)其結果(34 節)。
王上 4:29。並非每個人都從神領受同等程度的屬靈恩賜;但每個人都有義務忠心地運用他所領受的恩賜,不可讓它荒廢(路 12:48;太 25:14-29)。在擁有高深的屬靈恩賜與豐富知識時,人容易高估自己,變得驕傲狂妄,因此天賦極高的所羅門自己也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等(箴 3:5-6)。神賜下特別的聖靈恩賜,不是為了讓人凌駕於他人之上,而是為了服事他人(彼前 4:10)。
王上 4:30。外邦的智慧,儘管在世俗事物上可能很偉大,卻絲毫不懂神聖、屬天的奧祕,因此遠低於那以敬畏那位在祂話語中啟示自己的、位格化的活神為開端的智慧。唯有這種智慧才能結出真實、美好且永恆的果子(雅 3:15, 17)。
王上 4:32。所有領受了特別聖靈恩賜與聰明的人,若不將榮耀歸給神,反而將其用於造福同胞,卻透過教義與論著助長對神的遺忘、不信、愛世界、肉體私慾,或粗俗與精緻的道德敗壞,他們便是不可推諉且犯了重罪(傳 12:9;耶 9:23-24)。在世上透過壞書所獲得的榮耀,在那位要求人為每一句閒話交帳的主面前,乃是羞恥與恥辱。
王上 4:33。斯塔克:君王與貴族若能從學習中找到樂趣,遠比在戲劇、表演與無節制的飲酒中尋求滿足要好得多。一個人可能談論萬事,卻依然缺乏智慧,因為智慧不在於博學與廣泛的知識,而在於對那能潔淨心靈、聖化意志的真理的認識。對自然的觀察與研究,唯有在引導人發出詩篇 104:24;92:6-7 的告白時,才是正確且充滿祝福的。——留意那位比當代所有人都更有智慧的人,對他所有智慧與研究的最終結論:全是虛空!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傳 1:2;12:8, 13)。
王上 4:34。萬國的人都來到所羅門那裡聽他的智慧;但對於那位比所羅門更大者,今日的智者卻不願聆聽(林前 1:19-21)。——有多少人跋山涉水去尋求金銀,卻不願動手動腳去尋找那近在咫尺、比金銀更好的真理智慧與知識(箴 8:11;24:14;伯 28:18)。對於一位智慧的君王來說,僅僅讓百姓吃喝快樂、安然居住在各自的葡萄樹與無花果樹下是不夠的(王上 4:20;5:5);他同樣致力於推廣與培育屬靈教育、科學與對真理的認識,因為這比權力或財富帶來更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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