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時期 從耶戶登基到以色列國滅亡 列王紀下 10–17
第一部分 以色列在耶戶統治下,猶大在亞他利雅與約阿施統治下 列王紀下 10–12
A.— 耶戶的統治 列王紀下 10:1–36
1 亞哈有七十個兒子在撒馬利亞。耶戶寫信,送到撒馬利亞,給耶斯列城的首領,就是長老,並給那撫養亞哈眾子的監護人,說:2 「你們的主人的眾子既與你們同在,又有車馬、堅固城與武器,3 你們就當從你們主人的眾子中,選出最好最合適的,使他坐他父親的位,為你們主人的家爭戰。」4 他們卻甚懼怕,說:「看哪,兩個王在他面前尚且站立不住,我們怎能站立得住呢?」5 管理家務的、管理城的、長老,並撫養眾子的監護人,便打發人去見耶戶,說:「我們是你的僕人,凡你所吩咐我們的,我們都必作;我們不立任何人為王,你看怎樣好,就怎樣行。」6 耶戶又寫了一封信給他們,說:「你們若歸順我,聽從我的話,明日這時候,就要將你們主人眾子的首級帶到耶斯列來見我。」(那時王的眾子七十人,都與城中的尊貴人同在,他們撫養眾子。)7 信一到,他們就將王的七十個兒子殺了,將他們的首級裝在筐子裡,送到耶斯列耶戶那裡。8 有使者來告訴耶戶說:「他們將王的眾子首級帶來了。」耶戶說:「將首級在城門口堆成兩堆,直到早晨。」9 早晨,耶戶出來,站著對眾民說:「你們都是公義的。看哪,我背叛我的主人,殺了他,但這些人是誰殺的呢?10 你們要知道,耶和華指著亞哈家所說的話,一句沒有落空,因為耶和華藉他僕人以利亞所說的話,都成就了。」11 於是,耶戶將亞哈家在耶斯列所剩下的人,和他一切的尊貴人、親信、祭司(首席官員),盡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倖存者。
12 耶戶起身,往撒馬利亞去。在路上,到了牧人聚會的剪羊毛房,13 耶戶遇見猶大王亞哈謝的弟兄,就問他們說:「你們是誰?」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哈謝的弟兄,我們下去要問候王的眾子和太后的眾子。」14 耶戶說:「將他們活捉。」眾人就活捉了他們,在剪羊毛房的坑邊殺了他們,共四十二人,沒有留下一個。
15 耶戶離了那裡,遇見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來迎接他。耶戶問他安,對他說:「你的心誠實(真心誠意)像我的心與你的心誠實嗎?」約拿達回答說:「是(誠然,誠然是)。」耶戶說:「若是這樣,就伸出你的手來。」他就伸出手來。耶戶拉他上車,16 說:「你跟我來,看我為耶和華發熱心。」於是(他)請他坐在車上。17 耶戶到了撒馬利亞,殺了亞哈家在撒馬利亞剩下的人,直到將他滅盡,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18 耶戶招聚眾民,對他們說:「亞哈事奉巴力還冷淡,耶戶卻要更熱心事奉他。19 現在,你們要將巴力的一切先知、一切事奉他的人,和一切祭司都召來,不可缺少一個;因為我有一大祭要獻給巴力,凡缺少的人必不得活。」耶戶行這事是用詭計,為要消滅拜巴力的人。20 耶戶說:「你們當為巴力宣告嚴肅會。」他們就宣告了。21 耶戶差人走遍以色列地,拜巴力的人都來了,沒有一個不來的。他們都進入巴力的廟,巴力的廟滿了人,從這邊直到那邊。22 耶戶對管理禮服的人說:「將禮服拿出來,給一切拜巴力的人。」他就拿出禮服來。23 耶戶和利甲的兒子約拿達進入巴力的廟,對拜巴力的人說:「你們察看察看,看這裡有沒有耶和華的僕人,只有拜巴力的人在這裡。」24 眾人進去獻祭與燔祭。耶戶派八十人守在外面,說:「若有人放走我交給你們的人,那放走的人,必以命償命。」25 耶戶獻完了燔祭,就對護衛兵和軍長(皇家步兵與騎兵衛隊)說:「進去殺他們,不容一人出來。」護衛兵和軍長就用刀殺他們,將屍首拋出去,便進到巴力廟的城(堡壘)。26 他們將巴力廟中的柱像拿出來,燒了。27 毀壞了巴力的柱像,拆毀了巴力廟,作為廁所,直到今日。
28 這樣,耶戶在以色列中滅了巴力。29 只是耶戶仍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30 耶和華對耶戶說:「因你辦理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且熱心照我心所願的,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31 只是耶戶不盡心遵守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32 在那些日子,耶和華開始割裂以色列國;哈薛攻擊以色列的四境,33 從約旦河東,基列全地,就是迦得人、流便人、瑪拿西人之地,從靠近亞嫩河邊的亞羅珥,直到基列和巴珊。34 耶戶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一切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35 耶戶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約哈斯接續他作王。36 耶戶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共有二十八年。
列王紀下 10:1。 「亞哈有七十個兒子在撒馬利亞」等。10:3 顯示(「你們主人的眾子」)包括了亞哈的孫子,因為「主人」不可能指亞哈,他已死十二年,而應指約蘭。我們必須將這些話理解為指亞哈所有的男性後裔。——「送到撒馬利亞,給耶斯列城的首領」。10:5 顯示了所指的人,即管理家務的(宮廷)和管理城的;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指撒馬利亞,它是首都與國王的居所,而非耶斯列,後者僅作為宮廷的避暑行宮。這些總督是撒馬利亞的最高官員,不可能同時是「耶斯列的首領」,因為後者在撒馬利亞不可能有權力。יִזְרְעֶאל(耶斯列)一詞在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中完全缺失。前者為 πρὸς τοὺς ἄρχοντας τῆς πόλεως καὶ πρὸς τοὺ̀ς πρεσβυτέρους(給城中的首領與長老);後者為 ad optimates civitatis et ad majores natu(給城中的貴族與長老)。因此,基爾(Keil)推測יִזְרְעֶאל是הָעִיר אֶל(給城)的錯誤。הַזְּקֵנִים(長老)支持了這一點,因為它不能作為אֶל(給)的同位語,שָׂרֵי(首領)必須補上。這似乎比克萊里庫斯(Clericus)、米迦勒(Michaelis)與埃瓦爾德(Ewald)將יִזְרְעֶאל改為יִשְׂרָאֵל(以色列),或採納特尼烏斯(Thenius)的推測(原文為「他從耶斯列送給撒馬利亞的首領」)要好。אֹמְנִים(監護人)是亞哈為其子指定的導師。
列王紀下 10:2。 僅給出了耶戶信件的要點(10:6)。不必將此信理解為「詭計」、「諷刺」或「蔑視」,正如通常所做的那樣;它更多地表達了一種對抗或悖逆。其含義可表達為:「我是王;但如果擁有車馬與武器的你們,想要將亞哈家的一位王子推上王位,那就與我開戰吧。」[這封信的形式非常有特色。它由那種言簡意賅的全面諷刺組成。它暗示了一種極大的自信,使寫信者有能力以一種對局勢的表面掌控與表面選擇自由來戲弄讀者,而實際上讀者並無此自由。如果讀者樂觀地選擇抵抗政策,它也暗示了後果的威脅。另一方面,如果他們選擇順服政策,他們將會發現自己必須做些什麼來取悅這位新統治者。這是一個諷刺與蔑視的挑戰。——W. G. S.] 由於耶戶以最勇敢、最無畏的將軍之一而聞名,且他們中無人感到有能力與他對抗,他們變得恐懼並立即投降;當他們聽到他已經做過的事情時,就更願意投降了。他沒有親自帶著少量軍隊(9:17)立即進攻防禦堅固的撒馬利亞城,而是先寫威脅信以探明首都的態度,這是非常謹慎的。
列王紀下 10:6。 「耶戶又寫了一封信」等。耶戶不僅命令殺死亞哈的兒子,還命令在次日同一時間將首級帶到距離撒馬利亞九小時路程的耶斯列,其原因在 10:9–10 中很清楚。對他而言,儘快被百姓承認為王至關重要。百姓必須通過看到首級確信所有可能成為王位覬覦者的人都已死亡,並且那些送來首級的王國首領與尊貴人,也藉此與亞哈王朝徹底決裂。——10:6 中的括號不應根據馬所拉標點翻譯為:「王的眾子有七十人」,因為這將是對 10:1 的完全多餘的重複。它更多是指 10:1 中提到的眾子與這些重要人物住在一起(אֶת在此不是主格標記,而是介詞:「與」),這就是命令發給他們的原因。
列王紀下 10:8。 耶戶命令將首級帶到城門口,因為百姓習慣在那裡聚集。這是一種古老的東方習俗,即割下被殺敵人的首級,然後公開展示(參見馬加比二書 15:30;撒上 17:54;參見 Winer, R.-W.-B., i. s. 681)。即使在今日的東方,被斬首者的首級也會被放在城門上,以便眾人看見。
列王紀下 10:9 及後文。 「對眾民說」等。七十個首級的景象自然在百姓中引起了驚恐,可能還有不滿與對耶戶(被認為是他們死亡的原因)的抱怨。隨後他出現在百姓面前以安撫他們。他沒有粗暴地攻擊他們,而是訴諸他們的公正判斷。你們是公義的;即不是「你們堅持認為自己是對的」(路德);也不是「你們是公義的」,即「我宣佈你們無罪」(Richter);也不是「現在百姓的罪已得贖,現在你們在神面前再次公義了;懲罰通過我開始,在這裡你們看到了它是如何進行的」(Gerlach)。其含義更多是:「你們是公義的,所以自己判斷吧;我確實對約蘭進行了陰謀並殺了他,但我沒有殺這七十人。撒馬利亞的首領、亞哈家的朋友、王室王子的導師殺了這些人。如果你們要哀悼與抱怨,你們對他們抱怨的理由遠大於對我,但要考慮到,無論是我還是他們,都是按照神聖的條例,並作為以利亞這位偉大先知所宣告的判決的結果而行事。」在所有這些中,耶戶小心翼翼地隱瞞了要點,即這些謀殺是在他的命令下進行的。也許他在撒馬利亞的首領立即向他屈服並出於恐懼執行他進一步命令的事實中,看到了護理的安排。他的演講產生了預期的效果。百姓停止了抱怨並心滿意足地順從了。他因此受到鼓勵,進一步殺死了亞哈家所有的高級官員與朋友,正如 10:11 所記錄的那樣。מְיֻדָּססעָיו不是亞哈的親屬(路德、英譯本),而是他的朋友與親密夥伴。同樣,כֹהֲנָיו也不是他的「祭司」(基爾),而是如撒下 8:18 與王上 4:5 中一樣,是他的最高官員與僕人。偶像祭司的輪次在後來(10:18 及後文)。直到這一切發生後,耶戶才前往撒馬利亞,在那裡他不再需要擔心任何反對(10:12)。
列王紀下 10:12。 「在牧人聚會的剪羊毛房」。迦勒底語譯本為 בֵּית כְּנִישַׁת רַעֲיָא(牧人的聚會所),因此它可能是一座孤立的建築,作為周圍地區牧人的聚會場所。最常見的解釋是「捆綁房」(牧人將羊捆綁起來剪毛的地方),但反對這一點的是,在該語境中,剪毛而非捆綁是重點,而且根據創 38:12;撒上 25:2;撒下 13:23,剪毛是在各個獨立地點進行,而非整個地區在同一個地方(特尼烏斯)。
列王紀下 10:13。 代替「亞哈謝的弟兄」,代下 22:8 為:「亞哈謝弟兄的眾子」。考慮到 אָח(弟兄)含義的廣泛性,這並無矛盾。我們必須理解為亞哈謝的堂兄弟與親屬。正如他們自己在 10:13 中所說,他們進行了前往耶斯列的旅程,לִשְׁלוֹם(ad salutandum,為了問候),以便在宮廷進行友好訪問。他們以如此眾多的人數前來,清楚地表明約蘭此時已不再因傷臥床,而是已經康復,正如我們從 9:21 中所見。他們期待享受一次愉快的訪問,對自從上次聽到約蘭宮廷消息以來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當耶戶聽到他們是誰以及要去哪裡時,他對隨從喊道:「將他們活捉」;即將他們俘虜。也許他們不願投降,並像許多人推測的那樣試圖自衛,隨後他下令將他們屠殺。鄧克(Duncker)採納的觀點——他這樣做是「希望也獲得猶大王國」——完全沒有根據。耶戶身上沒有任何這種意圖的跡象。顯然,他的目的是通過殺死這些亞哈的親屬(正如他們的旅程所顯示的,他們是亞哈家的朋友與隨從),使任何血親復仇或推翻他王權的企圖變得不可能。
列王紀下 10:15。 「遇見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等。無人懷疑這就是那位根據耶 35:1–19 給所謂的利甲族人制定了嚴格、遊牧生活規則,並在那裡被稱為他們「父親」的約拿達。約瑟夫(Josephus)稱他為:ἀνὴρ, ’Ιωνάδαβος ἄνομα φίλος αὐτῷ [’Ιηνοῦ] πάλαι γεγονώς(約拿達,一個早已成為他[耶戶]朋友的人)。他與耶戶的會面是偶然的,還是約拿達有意來迎接他,尚不確定。根據希伯來文,耶戶問候他並說:「你的心誠實」等。根據約瑟夫,約拿達問候耶戶,並開始讚美他,因為他為了根除亞哈家而按照神的旨意做了所有事。耶戶邀請他上車,並與他一同前往撒馬利亞,說他會讓他看看他將如何不放過任何惡人,並將懲罰那些假先知與祭司,以及所有誤導百姓離棄耶和華並崇拜假神的人。他說,對於一個榮譽與公正的人來說,看到惡人受罰是最美麗、最愉快的景象。約拿達被此說服,上了車並來到撒馬利亞。——毫無疑問,在「你的心誠實」等話語之前,曾有過這樣的對話。無論如何,約拿達是耶和華的熱心僕人,因此也是亞哈家的反對者。由於他也站在一個宗教團體的首位,對耶戶而言,讓他站在自己一邊並由他陪同前往撒馬利亞非常重要。邀請他上車是一種高度尊重的標誌。——אֶת 在 לְבָבְךָ 之前 [用於構成說明性的賓格,等同於絕對主格。「你的心,是誠實的嗎?」=「你的心誠實嗎?」這種形式給予了特殊的強調],參見 Ewald, Lehrb., § 277 d。יָשָׁר(誠實)在此包含了一種情感上真誠一致的觀念(特尼烏斯)。幾乎所有的譯本在 10:16 中都將 וַיַּרְכִּבוּ 譯為好像他們讀的是 וַיַּרְכִּיב,即「他讓他坐車」。根據 10:17,耶戶在撒馬利亞做的第一件事,正是他在耶斯列所做的事(10:11)。在整個亞哈家被毀滅後,他繼續推翻巴力的崇拜。
列王紀下 10:18。耶戶招聚眾百姓,等等。耶戶說他要比亞哈更事奉巴力,眾人之所以相信,是因為他的整個行動被視為一場軍事革命,如同巴沙和心利的政變一樣,其核心在於爭奪最高權力與王位,而非宗教改革或恢復對耶和華的敬拜。當時已無人將後者視為可能。——關於巴力的先知,見列王紀下 10:19 及以下經文,參閱前文對列王紀上 18:19 的註釋。——列王紀下 10:20 的 עֲצָרָה(‘atsarah,嚴肅會),並非「節日」(武加大譯本:diem solemnem),而是指嚴肅的節慶集會,如以賽亞書 1:13;約珥書 1:14;阿摩司書 5:21 所述。——「巴力的廟」是指亞哈所建的那一座(列王紀上 16:32),這似乎是一座龐大且結構複雜的建築,其中有四百五十名巴力先知和四百名亞舍拉先知。——列王紀下 10:21 的 פֶּה לָפֶה(peh la-peh),嚴格來說是「口對口」或「開口對開口」,即指其開放的程度,意即容納量之大。這指的是放置祭壇的外院,因為嚴格意義上的「廟」,即供奉巴力像的聖所或神龕,正如所有廟宇結構一樣,是非常狹小的。——列王紀下 10:22 的 מֶלְתָּחַה(meltachah),僅見於此處,但毫無疑問是指「衣庫」(參見 Gesenius, Thesaurus, p. 764)。特尼烏斯(Thenius)認為,既然國王在此處發布了特別命令,我們「必須將其理解為宮廷中節慶禮服的儲藏處,而非巴力廟的衣庫,也不是指所有參與儀式者所穿的特殊祭祀服裝」。然而,國王在此處規定了一切;是他策劃了這場盛宴。在此之前或之後,除了巴力廟之外,沒有提到任何其他地方,且該廟中肯定有祭司的禮服,正如耶路撒冷聖殿中保存著耶和華祭司的服裝一樣(Braun, De Vest. Sacerdot., ii. 26, p. 675)。克萊里庫斯(Clericus)指出,在衣索比亞語中,與 מלתחה 相關的 אלתח 意為「細麻衣」(vestis byssina)。細麻衣是所有古代國家祭司的特殊服裝(參見 Symb. des Mosaischen Kult, ii. s. 87 sq.)。根據約瑟夫斯的記載,對耶戶而言,所有巴力祭司都在場至關重要。他們都領取了祭司禮服,這使得那八十名奉命在眾人面前擊殺他們的人,能更容易地辨認出目標。
列王紀下 10:23。耶戶進去,約拿達,等等。當他們進入廟宇的外院時,耶戶下令仔細檢查,看是否有耶和華的僕人在那裡。他藉此偽裝成巴力的忠實信徒;但他的目的是確保沒有耶和華的僕人被殺。埃瓦爾德(Ewald)對此事件的描述毫無根據:「耶戶下令要以極大的排場慶祝節日,就像一個有權勢的人,為了進入他渴望參與的奧秘儀式,而表現得慷慨大方。他命令將禮服分發給所有沒有合適節慶服裝的人。當儀式時間臨近時,他嚴厲地命令將任何耶和華的僕人趕出去。(眾所周知,異教徒在他們的奧秘儀式中對『閒人迴避!』[procul profani!] 是何等看重。)最後,他親手獻祭,彷彿他是巴力最熱心的敬拜者。」艾森洛爾(Eisenlohr)總是追隨埃瓦爾德,認為列王紀下 10:22 是指「由聖妓(Kedeshoth)[在亞舍拉事奉中賣淫的女子] 所編織的不潔服裝」。但我們對巴力的任何奧秘儀式一無所知。此處沒有任何關於此類事情的隻字片語,更不用說有任何關於國王試圖受啟蒙的假象。經文也沒有說耶戶親自獻祭,然後發出屠殺在場所有人的信號。
列王紀下 10:25,כְּכַלֹּתוֹ(ke-kallotho),在此處不能翻譯為「當他(耶戶)完成時」,也不能像某些拉比和凱爾(Keil)所說的「當他(獻祭的祭司)完成燔祭時」。後綴 וֹ 應被視為等同於一個不定的主詞,「有人」(德語:man)[在英語中通常譯為不定複數「他們」,或使用被動語態]:「當他們完成了獻祭的準備工作時」,或「當獻祭的準備工作完成時」。七十士譯本給出了同樣的意思:ὡς συνετέλεσαν ποιοῦντες τὴν ὁλοκαύτωσιν;武加大譯本亦然:cum completum esset holocaustum。因此,沒有必要像特尼烏斯那樣將其讀作 כְּכַלְּתָם(參見 Ew. § 294, b)。
「當他們完成了獻祭的準備工作時」。並非指獻祭本身結束時,因為那樣巴力的節日就結束了,而是在獻祭剛準備好、即將獻上之際,耶戶下令給「護衛兵和軍長」,即皇家衛隊及其軍官(見列王紀上 1:38;9:22;14:28 的註釋)強行進入。埃瓦爾德將 וַיַּשְׁלִכוּ 譯為:「並將屍體拋棄而不埋葬」,但顯然他們不可能立即著手埋葬。不需要另一句話來告訴我們,他們並沒有在殺人的同時進行埋葬。解釋為「他們將屍體拋出廟外」稍微好一點,但 חָרֶב(刀)上的「阿特納赫」(athnach,停頓符號)以及主詞(「護衛兵和軍長」)的明確重複,似乎表明 וישׁלכו 開始了一個新的句子。因此,這個句子不是直接連接到前文,而是連接到後文,並應與 וַיֵּלְכוּ(他們進去)相連。在此語境下,德迪烏(De Dieu)翻譯為:proripuerunt se cum impetu et festinatione(他們帶著衝勁和急迫衝了進去),特尼烏斯則譯為:「衛兵向前推進」。שׁלךְ 在列王紀上 14:9 中也是此意。他們在向前推進時將屍體拋在身後,並強行進入廟的 עִיר(‘ir,城/內室)。我們不應將此理解為鄰近的城市(德迪烏等人),也不應理解為撒馬利亞城的特定區域(德韋特、毛雷爾等人),因為這不符合語境。עִיר 的基本含義是 sepimentum, munimentum, locus circumseptus(圍欄、防禦工事、封閉之地,見 Fürst, Concord., p. 805)。它之所以被用於城市,是因為每一座城市本身都被城牆環繞,從而形成一個堡壘。然而在此處,它是指整個神聖圍牆中,與外院相對、被牆壁牢固圍繞的部分,即嚴格意義上的廟宇,裡面有巴力的主像。這可能矗立在基座上,像所羅門聖殿一樣從中拔地而起。關於 מַצְּבוֹת(柱像),見列王紀上 14:23 的註釋。我們無法確定它們是巴力本身的小型塑像,還是其他次要神祇的塑像。莫弗斯(Movers, Rel. der Phönizier, s. 674)認為它們是巴力的陪神(πάρεδροι)或同祭壇神(σύμβωμοι)。特尼烏斯建議在列王紀下 10:26 讀作 מַצְּבַת,在 10:27 讀作 מַצְּבוֹת,正如七十士譯本那樣,因為 יִשְׂרְפוּהָ(燒毀它)中使用了單數後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像被燒毀了(列王紀下 10:26),因此它們一定是木製的,而主像則是「打碎」(נתץ),正如石造的廟宇建築一樣。因此,這尊主像很可能是石製的,我們確實可以推測大型塑像是石製的,而小型塑像是木製的,而非相反。古代註釋家將該後綴翻譯為 unamquamque earum(它們中的每一個,Piscator)。根據凱爾的說法,單數後綴是指 מַצְּבוֹת,複數被視為集合名詞,如列王紀下 3:3。[後者是該結構的正確解釋。參見 Ew. § 317, a.] 摧毀這偶像完全符合律法,申命記 7:5;7:25;12:2-3。——為了使被毀的廟宇永遠成為不潔和可憎之地,他們將其變成了糞坑或廁所。(馬所拉學者建議使用 מוֹצָאוֹת,即「出口」,作為委婉語。)參見以斯拉記 6:11;但以理書 2:5(Rosenmüller, Morgenland, iii. s. 279)。
列王紀下 10:28。這樣,耶戶滅了巴力,等等。此處再次強調這是耶戶的主要功績,但隨即補充說他仍隨從耶羅波安的罪,即在伯特利和但敬拜金牛犢。
列王紀下 10:30。耶和華對耶戶說,即藉著一位先知,但是否是藉著以利沙(特尼烏斯),則非常不確定。הֱטיבֹתָ(你做得好)被武加大譯本正確地譯為 studiose egisti(你勤勉地做了);皮斯卡托(Piscator)譯為:quia strenuum te prœbuisti ad faciendum(因為你表現得堅決去執行),等等。他有執行神旨意的熱切意志(撒母耳記下 13:28;路得記 3:7;3:10)。剷除亞哈家以及隨之而來的推翻偶像崇拜——後者連以利亞都未能完成——皆由耶戶完成。這確實是對以色列的一種恩惠,否則以色列當時就會滅亡。就此而言,耶戶完成了一項偉大的功績,在此得到了認可與承認。然而,他執行此事的細節方式並未得到認可;特別是記錄了他堅持耶羅波安的牛犢崇拜,這是不令人滿意的。因此,神宣告他的王朝不會超過第四代(出埃及記 20:5;34:7),參見列王紀下 15:12。
列王紀下 10:31 不應以「但」與 10:30 連接,而應與 10:32 連接。它說明了 32 和 33 節所敘述事件的起因。來自外敵的威脅災難是藉著哈薛臨到他們的(列王紀下 8:12),因為耶戶沒有盡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如果我們堅持馬所拉的經文分節——且沒有理由放棄它——列王紀下 10:30 是對耶戶執行所託任務之勇氣的獎賞,應許他擁有四代王位,而不是因為他保留了牛犢崇拜而警告他不能擁有更久。因此,10:31 開頭的「但」是完全正確的。雖然神稱讚耶戶並應許獎賞他,但耶戶並沒有完全跟隨神。牛犢崇拜的起源是政治性的,耶戶毫無疑問是出於政治原因保留了它。雖然如果記錄說約旦河東的軍事失敗是神的懲罰,我們當然不能否認,但在缺乏將兩者明確結合為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將該假設擱置,因為我們無權斷定。這樣的革命若沒有巨大的內部動盪,是絕對無法完成的。耶戶發現有必要鞏固國內權力,無法顧及對外戰爭。與此同時,哈薛是一位非常善戰且精力充沛的國王,當敵人軟弱時,他大力推進征服。我們將在下文看到,當以色列在一位強有力的統治者(耶羅波安二世)領導下再次團結並滿足時,該地區被收復了。——W. G. S.]
列王紀下 10:32。在那些日子,耶和華才割裂以色列。與其讀作 לֲקצּוֹת(割裂部分),迦勒底語和阿拉伯語譯本讀作 לִקְצוֹף(發怒,路德譯為:厭煩;武加大譯本:taedere super Israel)。然而,沒有理由更改經文,七十士譯本(συγκόπτειν)支持此讀法。——「沿著全境」,而非「在所有海岸」(路德、德韋特、英王欽定本)。邊境地區通常指約旦河東的土地,即分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支派的土地。他們的領土構成了也被稱為基列的地區。亞嫩河畔的亞羅珥是以色列約旦河東領土的南部邊界。因此,哈薛的這些征服擴展到了摩押人的邊界。結尾的話:「甚至基列和巴珊 [參見阿摩司書 1:3]」旨在表明「約旦河東的土地,在其全部範圍內,甚至到最東端的邊界,都落入了敵人手中」(特尼烏斯)。這些征服是逐漸完成的,在大約耶戶二十八年統治結束時達到了這個程度。——關於 גְּבוּרָה(勇力),列王紀下 10:34,見列王紀上 15:23 的註釋。
歷史與倫理
[如果一個人被選為神復仇的工具,然後因為人類判斷上的軟弱導致在執行任務的某些方面做得過火或不足,就要承擔嚴格的責任,這難道不是一種悲慘的命運嗎?問題在於,耶戶首先因其對恢復耶和華宗教的熱心而獲得了遠超他應得的讚譽,然後又不得不被相應地低估。如果我們試圖藉助經文提供的所有亮光來評估耶戶對這場革命的個人感受,我們將得出以下結論:耶戶是一個軍人,對他而言,王冠是一個值得努力爭取的世俗野心目標。假設他出於信念是耶和華宗教的信徒,那麼受命領導一場支持耶和華宗教的反應運動,並由耶和華的先知膏立為王,可能會促使他進行嘗試。軍隊的支持決定了他的行動。當他贏得勝利後,他忠實地執行了作為耶和華黨領袖所必須承擔的政策。他結束了巴力崇拜。然而,王冠是他的獎賞。這是一個政治獎賞,他採取了政治手段來確保它。他按照東方在此類情況下的習俗,殺死了亞哈家所有可能的王位覬覦者,作為確保自己王位的一種手段。他在宗教改革上止步不前,沒有摧毀金牛犢;他保留它們的原因與耶羅波安建立它們的原因相同,即為了讓北方王國在耶路撒冷之外擁有自己的宗教中心。他在革命中主要看到了對自己野心的滿足。他願意成為推翻邪惡王朝和腐敗宗教的工具,但他只在個人利益受到威脅的地方停了下來。當代人因祖先宗教的獲救而歡欣鼓舞,以至於對耶戶為確立王權而採取的過激行為漠不關心,這並不奇怪;後來更冷靜的評判者將他的流血事件作為評判他生涯的重點,這也不奇怪(何西阿書 1:4)。——進一步參見下文 § 5。——W. G. S.]
王下 10:1-27。——耶戶王的兩大主要行動:(a) 摧毀亞哈的全家,王下 10:1-17;(b) 廢除巴力崇拜,王下 10:18-27(參見歷史註釋)。
王下 10:1。符騰堡總結:雖然兒女眾多是神的祝福(詩 127:3),但我們不可倚靠他們,也不可因此任性,彷彿家族不會滅絕;我們必須敬畏神,不可讓良心沾染罪惡,並要在敬畏神中教養兒女,否則神會將他們取走並摧毀整個家族。詩 112:1-2。
王下 10:1-7。撒馬利亞的官長與首領:(a) 他們的怯懦,(b) 他們盲目的奴性,(c) 他們的不忠。——一個國家最高階層的道德墮落,通常源於腐敗的宮廷所樹立的風氣(亞哈與耶洗別)。主人如何,僕人也如何。——掌握權力的人總能在權貴中找到工具,他們對所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會退縮,無論這要求多麼違背榮譽與職責。——那些不再敬畏神的人,必須敬畏人。對人的恐懼可能成為最大罪惡的根源。因此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 10:28)。
王下 10:6-7。符騰堡總結:這裡我們看到不忠的導師、官長與朋友的例子,他們在行動中不顧孤兒的利益,只顧自己的好處,任由孤兒及其事業毀滅。正如耶戶最終摧毀了他們所有人(王下 10:17),公義的神也必將假朋友與受託人對孤兒所施加的一切不忠,報應在他們頭上:因此,要警告他們不可違背所託。——基布茲(Kyburz):這個世界的兒女彼此背叛,正如我們在這些王室子女的監護人身上所見。他們當初可能多麼熱切地承諾要保護這些王子的生命、榮譽與權利!現在,他們自己卻成了兇手。不要相信那些敬畏人勝過敬畏神之人的甜言蜜語。——不忠會毀滅實行不忠的人。耶戶從這些監護人對其受託人的背叛中必然推斷出,他們對他也不會忠誠。因此,他以他們對待受託人的方式對待他們。——雖然這些人對受託人所犯的罪在我們這個時代幾乎不會發生,但並不缺乏那些成為學生靈魂殺手的導師與監護人,他們透過榜樣與教導,引導學生背離永生神,對祂神聖的話語失去信心,而不是在「主的管教與警戒」中教育他們。(參見太 18:6)。——克魯馬赫:這個世界所有的友誼、恩惠與信任有何價值!它就像一棵長在鬆軟土地上的樹,只要你扶著它,它就以陰影舒適地覆蓋你,但當風暴在樹頂咆哮並將其吹倒時,它就不再顧及你,反而會在倒下時將你壓碎。
王下 10:8-11。耶戶對百姓的話:(a) 他對百姓說他們喜歡聽的話:「你們是公義的」;(b) 他將罪責從自己身上推給他人:「但這一切是誰殺的呢?」;(c) 他將自己所做的事表現為神聖的安排:「耶和華所說的話……必不落空」。——只有良心無虧的人才能訴諸神的話語。要防備那種透過引用神的話語來粉飾與辯解自己罪惡與錯誤的重大錯誤。——人類的罪惡並不會因為它們成為神手中成就審判的工具而變得正當。
王下 10:12-16。耶戶前往撒馬利亞的旅程:(a) 他與亞哈謝兄弟的相遇,王下 10:12-14;(b) 他與約拿達的相遇,王下 10:15-16。
王下 10:12-13。安靜和平的牧人居所變成了恐怖與死亡之地。毀滅臨到了那些在前往享樂與喜悅途中自以為是的人!——符騰堡總結:當我們出門時,讓我們將自己交託在神手中,因為在旅途中可能會發生許多事,使我們無法活著或平安地回家(雅 4:13-15)。
第 15 節。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利甲族人的首領(耶利米書 35 章),是在背道、動搖的百姓中,忠實持守祖先信仰與習俗的典範。——堅定不移的信心,結合嚴謹認真的生活,即使在那些走不同道路的人眼中,也能贏得尊重。——在最高與最重要的利益上達成共識時,無論地位或國籍有何差異,都能找到迅速且容易的交流基礎。——基布茲:耶穌對我和你說的話,正如耶戶對約拿達所說的:若你的心與我的心誠實相合,就上我的車來(啟 3:21)。
王下 10:16。對主的熱心若純潔,是一件偉大而罕見的事。然而,當它旨在被人看見時,就失去了獎賞(太 6:1-6)。有多少人以對主及其國度的熱心自欺,而實際上,他們只對自己、對自己的榮譽與名聲、對自己的利益與好處熱心。
王下 10:18-28。撒馬利亞的巴力大節期:(a) 籌備;(b) 結局。——一個本身純潔神聖的工作,若透過謊言與偽裝來完成,就失去了價值。人不能用謊言的武器為真理而戰(羅 3:8)。——柏勒伯聖經(Berleb. Bibel):人可以透過外在行為做許多事,內心卻仍是偽君子!耶戶為了欺騙偽君子與偶像崇拜者而偽裝,卻從未認出自己內心的偽君子與偶像崇拜者。——耶戶用刀劍與外在暴力摧毀了假神崇拜。他在律法中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因為在舊約下,偶像崇拜是以色列民族根部的蛀蟲;這對以色列國家而言是叛國罪。在新約下,不允許對異端與迷信使用火與劍。這裡不能使用任何武器,只能使用聖靈的武器,即神的話語。基督教不依附於任何民族;正如它不是透過暴力帶入世界,它也不能透過刀劍來擴展與滋養。——即使在現在,任何民事權力都有權利與義務對像巴力崇拜那樣與淫亂和可憎之事交織在一起的崇拜採取極端措施。
王下 10:21。巴力廟從牆到牆都滿了。那些向這個世界的諸神、肉體的私慾、眼目的情慾與今生的驕傲獻祭與崇拜的房屋,在今天也同樣從牆到牆擠滿了人,而那些迴盪著「悔改並歸正,使你們的罪得赦免」之話語的教會,卻是空空如也。
王下 10:26 及下文。J. 蘭格:巴力廟的摧毀與褻瀆,是對全國進行了一次真正的身體性悔改宣講,許多人可能因此從罪惡的沉睡中覺醒,許多忠實的靈魂可能在良善中得到堅固。正如德國聖詩所唱:「使一切假神蒙羞!耶和華是神!將讚美歸給我們的神!」
王下 10:28-33。耶戶是那些在拆毀與摧毀迷信及假崇拜上表現出極大熱心,卻在建立信仰上毫無作為之人的典型,因為他們自己沒有活潑的信心,也沒有一心一意在神面前行走。——耶戶確實摧毀了偶像崇拜,但他沒有觸及以色列的主要罪惡,因為他認為那是他權威的主要支柱。因此,許多人放棄了粗俗的外在罪惡,卻不願考慮捨己、犧牲自己的利益,並將心轉向永生神。——半途而廢的人,儘管不情願,卻是在倒退。耶戶不願停止耶羅波安的罪,因為他認為這會讓他失去王冠,但正因如此,他失去了一個又一個省份。
腳註:
[1] 王下 10:1。—[對於 יזרעאל(耶斯列),讀作 הָעִיר אֶל(城裡)。參見釋經。—אמנים(阿們),「亞哈的導師」。然而,由於他們不是亞哈的導師,而是他指派來教導他兒子的人,אמנים 在絕對格中處於鬆散的結構。]
[2] 王下 10:2。—[在正式的問候與信件稱呼之後(此處未給出),其內容以 וְעַתָּה(現在)開始。參見王下 5:6。]
[3] 王下 10:3。—[עַל(在……上),代替 אֶל(向)。埃瓦爾德,§ 217, i. ß.]
[4] 王下 10:11。—[הִשְׁאִיר(留下)是不定詞。參見王下 3:25 的文本與語法。]
[5] 王下 10:16。—[除迦勒底語譯本外,所有譯本皆為單數。]
[6] 王下 10:24。—[對於 יִמָּלֵט(逃脫),與基爾、特尼烏斯、本生及其他人一起讀作 יְמַלֵּט(使逃脫)。—W. G. S.]
列王紀下 11:5。「他吩咐他們說,等等。」耶何耶大的計畫是奪取兩個具有關鍵重要性的地點:王宮與聖殿。後者藏有那位年幼的王子,他將在那裡受膏並加冕;前者則有王位,他隨後將在那裡登基。第 5-6 節論述奪取王宮,第 7-8 節則論述奪取聖殿。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耶何耶大的話是對護衛兵與「跑者」(runners)的百夫長說的(第 4 節)。因此,當他說(第 5 節):「你們中間的三分之一」(מִכֶּם);以及(第 7 節):「你們中間的兩隊」(בָּכֶם)時,他指的當然就是這些隊長麾下的士兵,這些人在第 9 節中被明確稱為「他們的人」,因此絕不可能將其理解為「利未人」。他們可調動的全部人力,由安息日當值與當日輪休的士兵組成。當時進入崗位的人,必須在三個地點控制王宮;三分之一在「王宮」(בֵּית הַמֶּלֶךְ),這裡應理解為王室居所本身,以區別於與其相連、較不重要的附屬建築(第 5 節,順帶一提,此處應讀作 וְשָׁמְרוְ 而非 וְֹשׂמְרֵי。七十士譯本在「王宮的守衛」之後加上了「在門廊處」)。第二個三分之一要守住「蘇爾門」(סוּר)。此名稱的門在其他地方未曾提及。根據詞根 סוּר(離開道路)的含義,它只能指王宮的出口或側門。第三個三分之一負責「跑者後面的門」(בַּשַּׁעַר אַחַר הָרָצִים),或如第 19 節所稱的「跑者門」(שַׁעַר הָרָצִים)。[「跑者」可能是指職責為擔任國王信使的傳令兵。此門之所以如此命名,可能是因為他們通常駐守於此,或是在此執行守衛任務,或等待傳達給其部門的命令,或兩者皆有。——W. G. S.] 由於新王是經由此門進入王宮舉行登基大典(第 19 節),這必然是主門,由此進入王室居所最為直接。它位於跑者「後面」,因為他們通常駐紮在門前。מַסָּח 一詞並非專有名詞(路德譯為 Massa;武加大譯為 Messa),而是指「擊退、防禦、抵擋之物」,源自 נסח(抵擋),它與 מִשְׁמֶרֶת(守衛)同位。它可以指代所有三個三分之一的隊伍,因為這三隊的目的都是為了抵擋並驅逐任何試圖進入王宮的人。這是分配給安息日當值者的職責。當日輪休的人則負責守衛聖殿(第 7 節)。他們不必分成小組去守衛不同崗位,而是將他們的兩隊(יָדוֹת)組成行列(שְׂדֵרוֹת),並將年幼的國王圍在中間(第 8 節)。יָדוֹת 在此與 שְׁלִשִׁית(三分之一,第 5-6 節)相對,指的是根據武器與職責劃分的兩類士兵,即護衛兵與跑者。שְׂדֵרוֹת 是指他們排列成的隊伍,國王從聖殿前往王宮時,便行走在這些隊伍之間。任何衝破隊伍並試圖闖入的人都將被殺(第 8 節)。「值得注意的是,第 7 節在涉及職能區分時,בָּכֶם 一詞的使用是何等精確;而第 5 節在僅涉及兵力數量的劃分時,使用的是 מִכֶּם」(Thenius)。第 8 節末尾的話:「國王出入時,你們要跟隨他」,屬於耶何耶大為此特殊情況下士兵人數與職能分配所給出的指示。因此,這些話不能被視為具有普遍意義,指國王在一切情況下的生活:「在他的一切事務中,或在他的一切行動中」(Keil),如申命記 28:6;31:2 所述;它們是指此計畫的執行,應理解為國王從聖殿移動到王宮的過程(Thenius)。第 9 節及隨後經文,記載了耶何耶大在上述經文中下達命令的實際執行情況。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