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 4:1。猶大的兒子:法勒斯、希斯崙、迦米、戶珥、朔巴。
2 朔巴的兒子利亞雅生雅哈;雅哈生亞戶買和拉哈。這些是瑣拉人的家族。
3 這些是以坦之父的[後裔]:耶斯列、伊施瑪、伊巴示;他們姐妹的名字叫哈洗勒法尼。4 基多之父毗努伊勒,和戶沙之父以謝:這些是伯利恆之父、以法他長子戶珥的兒子。
5 提哥亞之父亞述有兩個妻子,希拉和拿拉。6 拿拉給他生了亞戶撒、希弗、提米尼、哈轄斯他利:這些是拿拉的兒子。7 希拉的兒子:洗列、瑣轄、以提楠。
8 哥斯生亞諾、瑣比巴,以及哈崙之子亞哈黑的家族。9 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他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說:「因我生他時甚是痛苦。」10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上帝,說:「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上帝就應允他所求的。
11 書哈的兄弟基路比生米希爾;他是以實頓的父親。12 以實頓生伯拉法、巴西亞、提哈拿(拿哈城之父):這些是利迦人。
13 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西萊雅;俄陀聶的兒子:哈塔。14 米俄挪太生俄弗拉:西萊雅生木匠谷之父約押;因為他們是木匠。
15 耶孚尼之子迦勒的兒子:以路、以拉、拿安;以拉的兒子是基納斯。
16 耶哈利勒的兒子:西弗、西法、提利亞、亞撒列。
17 以斯拉的兒子:耶帖、米列、以弗、雅倫;她懷孕[並生下]米利暗、沙買、以實提摩之父伊施巴。18 他的妻子(猶大女子)生了基多之父耶列、梭哥之父希伯、撒挪亞之父耶古疊:這些是米列所娶法老女兒比提雅的兒子。
19 何疊的妻子(拿含的姐妹)的兒子:基伊拉之父迦米人,和瑪迦人以實提摩。
20 示們的兒子:暗嫩、連拿、便哈南、提倫;伊示的兒子:瑣黑、便瑣黑。
21 猶大之子示拉的兒子:利迦之父珥、瑪利沙之父拉大;以及細麻布工作之家、亞實別之家的家族。22 約金、哥西巴人、約阿施、撒拉弗(曾在摩押掌權)、雅述利利恆:這些是古老的記載。23 這些是窯匠,住在尼他音和基得拉;他們與王同住,在那裡為王作工。
初步備註——本節異常豐富,充滿晦澀與困難,一方面被視為對已傳達的猶大家譜的補充,包含了許多古老家譜的片段;另一方面,作為通往 1Ch 4:24-27 中除猶大外以色列十二支派家譜與地理概覽的過渡與引言。與後一組家譜相同,它頻繁提及各支派領土內的城鎮,並插入簡短的歷史或考古說明,這些說明因所記錄事件的古老性而具有相當大的價值(1Ch 4:9-10;1Ch 4:14;1Ch 4:21-23)。我們不僅從本章引言節(1Ch 4:1)中列舉猶大一些最傑出的後裔,將其與歷代志第 2 章中猶大家族的先前說明聯繫起來,而且從關於許多或多或少著名的猶大家族所傳達的豐富細節中(無論如何,這證明了猶大支派在作者眼中是所有支派中最重要的一個,且關於它的最特別說明都在他面前),以及從各個片段鬆散的順序中,都得到了提醒。在這些片段中,類似於歷代志第 2 章末尾關於迦勒各後裔的補充報告,以及或許在歷代志第 3 章結尾處,都表現出對形成直接連續的長世系缺乏關注。我們作者的家譜筆記的這種片段特徵,在當前這一節中表現得最為突出,它呈現了不下十到十二個孤立的世系片段或家譜說明,與前後文沒有明顯的聯繫。事實上,整體看起來幾乎像是一堆從各處滾落在一起的家譜鵝卵石,由較老和較新的部分組成,僅因它們與猶大支派的共同聯繫而保持在一起。貝爾托(第 36 頁)假設此處傳達的任何內容都指被擄後的情況,這或許沒有足夠的根據。然而,不能斷言作者(他在歷代志第 3 章中將大衛家追溯到他自己晚近的時代)在此僅描述了古老的關係,並有意未越過被擄的界限。
1Ch 4:4。基多之父毗努伊勒。毗努伊勒(פְּנוּאֵל)在此處是猶大後裔的一位族長的名字,但在 1Ch 8:25 中則是便雅憫人的名字。此處的名字與約旦河東、雅博河以南的毗努伊勒或毗尼伊勒城(Gen 32:31 f., Jdg 8:8; Jdg 8:17, 1Ki 12:25)無關。相反,他兒子基多的名字也作為猶大支派的一座城鎮名出現(Jos 15:58;參見 1Ch 4:39;1Ch 13:7),這座城鎮作為廢墟保存在今天的 Jedur(羅賓遜 [Robins.] ii. 592),應被視為毗努伊勒之子的父親或創始人。事實上,我們在 1Ch 4:18 中遇到了一位名為「基多之父」的耶列,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兩者的後裔構成了這座基多城的人口。——戶沙之父以謝。עֵזֶר(Ezer)在別處作為人名出現(1Ch 7:21, 1Ch 12:9),但不在猶大家族的家譜中。這座由以謝建立的戶沙城的位置不詳;但族名 חוּשָׁתִי(Hushathite)出現過幾次,即大衛的勇士西比該,1Ch 11:28;1Ch 20:4, 2Sa 23:27。——這些是伯利恆之父、以法他長子戶珥的兒子。參見 1Ch 2:19,以及關於戶珥與伯利恆的關係,參見 1Ch 2:51,那裡比此處更精確地稱戶珥之子撒瑪為「伯利恆之父」。「此外,在我們的經文(3 和 4 節)中,列舉了與 1Ch 2:50-55 不同的名字和人物作為戶珥的後裔,這並不意味著有什麼不同;因為沒有理由假設後一段經文列出了他所有的後裔」(凱爾語)。因此,我們的經文像 1Ch 4:2 一樣,是對 1Ch 2:50-55 的補充,它重複並確認了那裡提到的一些名字和親屬關係,並增加了其他新的名字。
1Ch 4:6。拿拉給他生了亞戶撒,這是一個在別處未提及的兒子。為什麼拿拉的兒子被先列舉,而希拉在 1Ch 4:5 中被列為亞述的第一個妻子,拿拉為第二個妻子,這仍不確定。拿拉的第二個兒子希弗,無論如何都與 1Ch 11:36 和 Num 26:32 f. 中提到的那個基列人希弗不同,但可能是在猶大南部、他普亞附近(早期迦南王居住的地方,Jos 2:17)的希弗地區的族長或創始人。——提米尼(תֵּימְני,Temeni,即「南方人」),第三個兒子,將指定猶大支派的一個鄰近家族。哈轄斯他利(Ahashtari),即來自阿哈斯塔(Ahashtar)的人的家族,完全不詳。
1Ch 4:7。希拉的兒子:洗列、瑣轄、以提楠。這些名字僅在此處出現。讀音(Keri)的 צֹחר(Zohar)代替書寫(Kethib)的 יִצְחַר(Izhar),作為西緬的一個兒子(Gen 46:10)和一個迦南王(Gen 23:8)的名字出現;但這些名字顯然與亞述和希拉的兒子無關。
1Ch 4:9。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此處的雅比斯可能是哥斯的另一個後裔的名字;因為 וַֽיְהִי(way-hī,他……)將關於他的說明與前文緊密聯繫起來。1Ch 2:55 中提到的雅比斯城的居民,或許是由他建立的;由此可以推測他本人以及 1Ch 4:8 中提到的人與戶珥之子朔巴(1Ch 2:50)之間的聯繫。但這一切都非常不確定。——我生他時甚是痛苦。這句母親的感嘆,揭示了 יַעְבֵּץ(Ya‘bēts,雅比斯)的基本含義 = 「痛苦之子」(參見詞根 עָצַב,其第二和第三個輔音在此處發生了倒置),使我們想起族長時代母親們類似的感嘆,如 Gen 4:25;Gen 19:37 f.,Gen 29:32-35,Gen 33:20。同樣,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的陳述,使我們想起 Gen 34:19(示劍之子哈抹)。通過 1Ch 4:10 中記錄的這位雅比斯向「以色列的上帝」(參見 Gen 28:20;Gen 33:20)所許的願,以及對名字的新解釋(包含在此願的條款中,即對 יַעְבֵּץ 的第二次引用,指向詞根 עצב,但有了新的轉折,לְבִלְתִּי עָצְבִּי,「保佑我不遭患難」),我們被帶回了創世記的場景(參見 Gen 17:17 ff
代上 4:14。——米俄諾太生俄弗拉。我們很難認為俄弗拉是指便雅憫支派中那個同名的城鎮(書 18:23;撒上 13:17),或是瑪拿西支派中基甸的家鄉(士 6:11)。——西萊雅生約押,是匠人谷的父親。此處出現的地名是由西萊雅的兒子約押(代上 4:13)所建立的,被稱為「匠人谷」(חֲרָשִׁים,Charashim),在尼 11:35 中也有提及;這確實是一個離耶路撒冷不遠、位於北側的地方。它是否在被擄歸回後才得名,以及這位殖民地的建立者約押是否就是拉 2:6、尼 7:11 中提到的所羅巴伯時代的那些約押之一(貝爾托 [Berth.] 似乎傾向於這種假設),仍有待商榷。
代上 4:22。——約金,和歌洗巴的人,等等。武加大譯本對這些詞及隨後詞語的奇怪翻譯(參見批判性註釋),似乎是由於古老的拉比將 אֲשֶׁר בָּֽעֲלוּ לְמוֹאָב(asher baalu lemoab,在摩押掌權者)與路得記的敘事結合在一起所致;因此 יוֹקִים(Jokim,約金)= qui stare fecit solem(使太陽停止者)即以利米勒,viri mendacii(謊言之人)即他的兒子瑪倫和基連,他們隨他遷往摩押,並娶了該地的女子;而在 ישבי לחם(yoshve lechem,住伯利恆者)中則暗示了他們回到伯利恆等。我們的經文實際上陳述了古代由示拉的幾位後裔所實現的對摩押的全部或部分征服,他們的名字在其他地方均未提及。יוֹקִים 似乎是 יוֹיָקִים(約雅金)的縮寫。כֹּזְבָה(Cozeba,歌洗巴)的人可能是 כְּזִיב(創 38:5 = אַכְזִיב,書 15:44)的居民,即示拉在猶大低地的出生地。在末尾出現了一個完全陌生且現在無法解釋的名字 יָשֻׁבִי לֶחֶם(Yashubi-Lechem,雅述比利恆),「如果發音不是這樣傳承下來的,標音者幾乎不會這樣發音」(Berth.)。——這些都是古時的事,也就是說,不僅僅是「被擄前,列王時期」,正如貝爾托(第 46 頁)所認為的那樣,他試圖將此記載轉化為對其假設的間接支持,即代上 4:7–20 報告的是被擄後猶大的世代和家族,而代上 4:21–23 構成了一個涉及列王時期的附錄,但這顯然沒有根據;這些話僅僅說明關於約金、歌洗巴的人等傳統具有極高的年代,屬於遙遠的古代(參見 Wellhausen, p. 23, n. 1)。
代上 4:23。——這些是窯匠,住在尼他音和基得拉的居民。הֵמָּה(Hammah,這些)似乎指代示拉的所有後裔(自然排除了那些「細麻布工」,代上 4:21,他們不可能同時是窯匠),而不僅僅是代上 4:22 中提到的那些(如 Berth. 所言);因為本節在 וְהַדְּבָרִים עַתִּיקִים(這些事是古時的)處有其結尾說明。尼他音(נְטָעִים,Netaim,「種植園」)在哪裡尚不清楚;或許是指耶路撒冷附近的皇家花園,或是伯利恆瓦迪烏爾圖斯(Wady Urtus)所羅門的那些遊樂花園(參見雅歌 1:1,Bibelw. 第 13 卷,第 29 頁);參見烏西雅的花園,代下 26:10。基得拉(גְּדֵרָה,Gederah,「籬笆」)或許是書 15:36 中提到的猶大低地的城鎮(現今的基得拉村,位於雅比尼西南約一小時路程處;參見基爾對代上 12:4 的註釋)。——與王同處,在王那裡做工,他們住在那裡。這指的是哪位王尚不確定;可能並非指某一位特定的王(如烏西雅、大衛或所羅門):而是指大衛家族的列王,他們從一開始就繼承了廣闊的私人領地,在那裡不僅進行畜牧、耕作和園藝,還從事手工業,如這裡提到的陶器製作、代上 4:21 的棉紡織,以及第 14 節中提到的木工。
已經指出,貝爾托關於本章代上 4:1–20「呈現了被擄後不久(所羅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猶大支派世代和家族的描述」,而代上 4:21–23 構成了一個涉及早期時代的附錄的假設,是沒有根據的,並且在「這些都是古時的事」這一斷言中也找不到足夠的支持。參見基爾(第 66 頁及下文,註 2)對該假設的全面反駁。同樣,代上 4:1–29 中恰好有十二個猶大家族,且是所羅巴伯時代被擄後的猶大家族,這一附帶假設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所提到的家族並非按照代上 4:1 中猶大的兒子和孫子排列,而是鬆散地串聯在一起,沒有任何聯繫標記。此外,通過另一種計算方式,可以得出比十二個更少的家族數量;例如,埃瓦爾德(Ewald, Gesch. i. p. 471)以一種比貝爾托更武斷的方式,在我們整段經文中發現了十二個家族,包括代上 4:21–23 中的示拉及其後裔。兩者似乎都純屬偶然——根據貝爾托的計算,所列家族的數量為十二個,以及我們這段經文中許多人物和地點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重複出現的事實。對於後者,貝爾托極力主張,但基爾公正地反駁了另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大多數地點已經出現在約書亞記中,許多人物出現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中,並且關於與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地理重合,這些書卷的歷史內容幾乎完全發生在猶大土地上,且發生在猶大血統的以色列人中間,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被納入解釋中。參見上面初步說明(第 53 頁)中提出的觀點。
c. 西緬的家族,以及流便、迦得和半個瑪拿西支派的約旦河東支派(直到後者被亞述人擄走)。——代上 4:24 至 5:26
代上 4:24。西緬的兒子是尼母利、雅憫、雅立、謝拉、掃羅。25他的兒子沙龍,他的兒子米比衫,他的兒子米實瑪。26米實瑪的兒子:27他的兒子哈母利,他的兒子撒刻,他的兒子示每。示每有十六個兒子和六個女兒;但他的弟兄們兒子不多:他們全家也沒有像猶大的子孫那樣繁衍。
28, 29他們住在別是巴、摩拉大、哈薩書亞。以及比拉、以森、妥拉。30以及伯土利、何珥瑪、31洗革拉。以及伯瑪加博、哈薩蘇撒、伯比利、32以及沙拉音:這些是他們直到大衛王時期的城鎮。還有他們的村莊,以坦、亞因、臨門、妥堅、亞珊,五座城鎮。33以及圍繞這些城鎮直到巴力的所有村莊。這是他們的住處,他們有自己的家譜。
34, 35以及米書巴、雅麥利、約沙(亞瑪謝的兒子)。以及約珥、耶戶(約示比雅的兒子,西萊雅的兒子,亞薛的兒子)。36以及以利約乃、雅哥巴、耶朔海、亞帥、亞疊、耶薛米、比拿雅。37以及洗撒(示非的兒子,亞倫的兒子,耶大雅的兒子,38示米的兒子,示瑪雅的兒子)。這些人按名錄入,是他們家族中的首領;他們的父家大大擴展。39他們往基多口,11 山谷的東邊,為他們的羊群尋找牧場。40他們找到了肥沃的好牧場,那地四面寬闊,安靜和平;因為先前住在那裡的是含的後裔。41這些按名錄入的人,在猶大王希西家年間來到,擊殺了他們的帳棚,以及在那裡發現的米烏尼人,12 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並住在他們的地方;因為那裡有他們羊群的牧場。42其中有五百名西緬子孫去了西珥山;比拉提雅、尼利雅、利法雅、烏薛(以示的兒子)作他們的首領。43他們擊殺了逃脫的亞瑪力餘民,住在那裡,直到今日。
釋經
初步說明。——這段關於西緬支派的記載包括家譜、地理和歷史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代上 4:24–27)給出了西緬的五個兒子,並追溯了最後一個兒子掃羅的後裔,歷經幾代;第二部分(代上 4:28–33)敘述了他們直到大衛時期的居住地;第三部分(代上 4:34–43)包含了西緬家族的兩次遷徙或征服,一次是在希西家時期進入先前由含族人居住的地區,另一次是進入先前由亞瑪力人居住的西珥山地區,但未註明日期。這些記載與隨後支派的章節一樣,具有片段性的特徵。此外,參見 K. H. Graf, Der Stamm Simeon, a contribution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Meissen 1866,關於地理方面,參見英國人 E. H. Palmer 和 T. Drake 的偉大著作 The Desert of the Exodus, etc., Cambridge 1871,這是「巴勒斯坦勘探基金會」最有價值的出版物之一,對巴勒斯坦南部的地理有特別寶貴的貢獻。這些研究者得出結論,巴勒斯坦南部,特別是西緬支派的南部邊界,必須比通常認為的擴展得更遠,這一點也得到了韋茨斯坦領事(Consul Wetzstein)的贊同,參見 Ueber Kadesh und Palästina’s Südgrenze(Delitzsch 創世記註釋附錄 III,第 4 版)。
代上 4:25。他的兒子沙龍,等等。只有掃羅,西緬最後(或許是最年輕)的兒子,其母親在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平行記載中被稱為迦南女子,其後裔在隨後的六代中被報告:沙龍、米比衫、米實瑪、哈母利、撒刻和示每。通過代上 4:27 開頭的「米實瑪的兒子」這句話,這六代被分為兩組,然而第二組僅是直系,沒有旁系後裔;參見類似情況下的複數 וּבְנֵי(ubene),如代上 1:41,2:31,3:16,3:22 等。
代上 4:27。示每有十六個兒子和六個女兒。這位擁有龐大且繁榮家族的父親,像以利約乃(代上 3:24)一樣被突出顯示;參見雅各、耶西、大衛、約伯的後裔,以及詩 127:3;128:3。——但他的弟兄們(其餘的西緬人,不僅僅是示每的親兄弟)兒子不多。這就是他們整個「家族沒有像猶大子孫那樣繁衍」的原因。這與摩西時期人口普查中西緬人相對較少的數量(民 1–4 章)相吻合,也與這個較小的支派在土地分配中被併入較強大的猶大支派的方式(書 19:1)相一致。
1Ch 4:33. 「這些城邑周圍所有的村莊,直到巴力。」平行經文《約書亞記》19:8 記載得更為詳盡:「這些城邑周圍所有的村莊,直到巴拉比珥,就是南地的拉瑪。」因此,בַּעַל(Baal,巴力)似乎是 בְּאֵר בַּֽעֲלַּת(Baalath-beer,巴拉比珥)這一較長名稱的縮寫。這群延伸至巴拉比珥(或稱比亞錄,見《約書亞記》15:24)的村莊,其名稱為「南地的拉瑪」(Ramath-negeb),這與《撒母耳記上》30:27 所提到的「南地的拉末」(Ramoth-negeb)顯然是同一個地方。近期有人嘗試確定此地的位置,在研究過程中應當注意:巴力或巴拉比珥不應被算作西緬人的城鎮;經文僅提到後者的村莊延伸至巴力,即朝向巴力,或許距離巴力非常近。因此,如果該地具有某種獨特的性質,且適於標示西緬支派領土延伸的方向,我們有理由在距離這些城鎮稍遠的地區尋找巴力。沃爾科特(Walkott)在希伯崙以北約一小時路程的拉密埃爾庫利爾(Ramet el Khulil)附近,發現了第二個拉瑪,稱為拉密埃爾阿姆萊(Ramet el Amleh),以及兩處帶有古遺址的高地。在此處可以一眼望見一整群位於山丘上的聚落,呈現出宏偉而獨特的景觀;毫無疑問,《撒母耳記上》30:27 的「南地的拉末」應在此處尋找。由於拉密埃爾庫利爾有一口著名的水井,人們推測這裡就是巴拉比珥(意為「井城」);而該地被稱為「南地的拉末」,則進一步證實了這一推測。這是伯特奧(Bertheau)在參考羅迪格(Roediger,評羅賓遜的《聖經神學雜誌》,哈勒文學報 1843 年第 111 期)後的觀點;然而,基爾(Keil)在《約書亞記》19:8 的注釋中,傾向於在比拉密埃爾庫利爾更南的地方尋找巴拉比珥和南地的拉末,因為拉密埃爾庫利爾距離希伯崙並不遠。當代最優秀的製圖師(門克,Menke,載於其《聖經地圖集》第 1 卷第 3 冊,哥達 1868 年版)將這些地點置於死海西南方,即通往希伯崙的商隊道路上。——「這是他們的住處,他們有自己的家譜」,意即作為一個獨立的支派,他們有自己的家族登記冊,儘管他們居住在猶大的領土內,且在人數和領土規模上都遠小於這個相鄰的支派。關於名詞化的不定詞 הִתְיַחֵשׁ(hithyachesh,家譜,正確意義為「進入登記冊」),參見導論 § 5。
代上 4:38。「這些人按名錄出來,作他們家族的王子」(並非如路德所譯:「這些是著名的、受尊崇的王子」)。在代上 4:41 中出現了本質上相同的短語;參見代上 12:31;民 1:17;拉 8:25。「家族的王子」並非指家長,而是指「家族所分成的各房之首」(基爾)。——「他們的父家大大擴展」,即展開並分支成龐大的群體。關於 בֵּית־אָבוֹת(bet-abot,父家),即複合詞 בֵּית־אָב(bet-ab)的複數形式,參見埃瓦爾德 § 270,第 657 頁,其中引用了代下 35:5、民 1:2、1:18、1:20、7:2 等處的相同複數形式,以及王上 12:31、王下 17:29、17:32 中類似的 בֵּית בָּמוֹת(bet bamot,邱壇之屋)。——「他們往基多的入口處」(幾乎不可能是「基多的西邊」,如基爾所言,因為那樣的話,在 לִמְבוֹא 之後需要加上 הַשֶּׁמֶשׁ,即山谷的東邊。具體是哪個山谷尚不確定,因為定冠詞僅指向基多附近某個已知的山谷,而基多本身的位置也無法確定;但將此 הַגָּיְא(山谷)等同於死海山谷,是埃瓦爾德和伯特奧的一個非常危險的推測,因為死海及其向南延伸的山谷在舊約中一直被稱為 הָעֲרָבָה(亞拉巴)。同樣不確定的是這些研究者,以及坎普(Kamph.)、格拉夫(Graf)、米勞(Mühlau)(以及門克在《聖經地圖集》第 1 卷第 3 冊中的觀點),認為 גְּדֹר(基多)是 גְּרָר(基拉耳,七十士譯本為 Γεράρ;參見批判註釋)的抄寫錯誤。像基拉耳(現今的基拉耳廢墟)這樣位於基拉耳河畔的偏西地點,很難被用來標示西緬人牧場的邊界;且這種表達方式也不適合用來指示西緬人所佔領地區的西界和東界(參見代上 4:41 的注釋)。另一方面,將基多等同於《約書亞記》15:58 中提到的位於猶大山地的城鎮 גְּדוֹר(基多)也有困難,因為必須假設代上 4:41 中提到的米烏尼人(Meunim)是鄰近山城瑪雲(Maon,書 15:55)的居民;而這座猶大山城的地區不可能是此處所指的,因為後者在代上 4:40 中被描述為「四面」(字面意思為「兩邊」;יָדַיִם,如創 34:21)開闊,因此顯然是一片平原。
代上 4:40。「因為他們是含族人,先前住在那裡」。關於此短語,參見士 18:7、18:28。這些西緬人發現的含族人,是該地區和平且無害的居民,並被西緬人征服。他們可能是埃及人、古實人或迦南人;最有可能的是,他們屬於含族人的最後一個分支,因為該地區與巴勒斯坦接壤。希齊格(Hitzig,《瑪撒王國》,載於策勒的《神學年鑑》,1844 年,第 269 頁及以下,以及《箴言》注釋第 312 頁)毫無根據地假設「含族人」指的是亞瑪力人(霍夫曼,《聖地早期歷史一瞥》,第 73 頁亦持此觀點):因為西緬人第二次遠征的歷史提到了亞瑪力人(代上 4:42–43),且亞瑪力人是否為含族人尚存疑問(諾貝爾對創 10:13、10:23 的注釋,以及參見前文對代上 1:36 f. 的注釋);此外,這些含族人是遊牧民族這一事實,並不強迫我們認為他們是亞瑪力人(路丁人、喜克索斯人?),因為許多迦南支派也過著遊牧生活;例如拉億的居民(士師記 18 章)。
代上 4:41。「在希西家年間來到」。這裡有一個非常明確的年代日期,比代上 4:31 中提到大衛統治時期更確切地顯示了這些記載的古老性和可靠性。——「擊殺了他們(含族人)的帳棚,並在那裡找到的米烏尼人」。擊殺首先是指含族人的帳棚或住所,然後是指在那裡找到的米烏尼人,他們因此是混居在含族人中的外邦人。מְעוּנִים(Meunim,克提夫作 מְעִינִים,七十士譯本為 Μιναῖοι)在此處,正如在代下 16:7(參見代上 20:1)中一樣,很可能是指佩特拉附近、穆薩乾河(Wady Musa)以東的瑪雲城居民(羅賓遜,iii. 127)。他們被捲入含族人的命運,暗示了此次事件的地點位於東方,儘管無法進一步定義。關於一些早期注釋家(路德、斯塔克)提出的讀法 וְאֶת־הַמְּעֹנִים(「以及固定的住所」,與前述帳棚相對),參見博查特(Bochart)《神聖地理》,第 138 頁。——「滅絕他們,直到今日,就住在他們的地方」。וַיַּֽחֲרִימֻם(vayachrimum)意為「將他們徹底殲滅」(J. H. Mich.),「毀滅」(武加大譯本)。參見 הֶֽחֱרִים(hecherim,毀滅、根除),代下 20:23、32:14,王下 19:11,賽 37:11。「直到今日」一詞指向寫作時間,並非出自歷代志作者之手,而是出自他所使用的、至少在被擄前就已存在的古老歷史文獻。
b. 西緬人對西珥山的第二次遠征:代上 4:42–43。——「其中有五百西緬人上西珥山」。關於這次遠征的時間沒有更精確的說明;它可能發生在希西家時代那次遠征之前或之後。而「其中有西緬人」這一說法非常籠統,既沒有限制代上 4:34–37 中提到的西緬人,也沒有限制之前列舉的那些人(代上 4:24–27)。基爾將本節的以示(Ishi)與代上 4:27 的示米(Shimi)互換,這在認為僅指後者時是武斷的;伯特奧將這些話指代代上 4:34 ff. 中描述的那部分西緬人,同樣武斷。關於本節事件與代上 4:34–41 中提到的希西家時代事件有某種聯繫,並可視為其某種延續的猜測(埃瓦爾德、伯特奧、坎普),文中沒有絲毫暗示,即使這次遠征西珥山的山谷可能位於與前一次遠征西緬支派相同的方向;參見代上 4:39–40 的注釋。
代上 4:43。「擊殺了亞瑪力逃脫的餘民」,即那些在掃羅和大衛對抗以色列這一世仇的勝利中逃脫殲滅的亞瑪力人(他們先前主要定居在巴蘭或約旦河東的半個瑪拿西支派地區,士 5:14、12:15,參見民 13:29;參見希齊格,《以色列民族史》,第 26、104 頁);參見撒上 14:48、15:7;撒下 8:12。這些逃脫的人退入了以東山地,並在那裡部分地與以東人混居(參見代上 1:36 f.)。在這裡,他們被以示(Ishi)之子率領的西緬人搜出並根除,征服者佔據了他們的地方。通過將本段經文與彌 1:15、2:8–10,賽 21:11、28:12 等進行比較,這些經文似乎顯示了在希西家和以賽亞時代,信仰耶和華的以色列人向南和東南方向深入推進,希齊格(《瑪撒王國》)在本森(Bunsen)、伯特奧等人的贊同下,發展了他的假說,即此處提到的西緬人殖民地在西珥的東方或東南方(靠近杜瑪;參見創 25:44;代上 1:30)建立了一個以色列人的瑪撒王國,並將《箴言》書兩篇附錄的作者亞古珥(Agur)和利慕伊勒(Lemuel)指定為其國王。參見我們對此假說實質上一致的判斷,載於《聖經注釋》第 12 卷,第 208 頁,關於箴 30:1 ff. 的注釋。格拉夫(《西緬支派》,第 12 頁及以下)和米勞(《論亞古珥的箴言》,原著第 24 頁及以下)對此假說提出的反對意見,確實指出了其中許多無法證實之處,但不足以證明這僅僅是一幅幻想圖。無論如何,根據我們的經文,西緬支派的一部分深入阿拉伯並在那裡建立以色列殖民地的傳說,既廣泛又古老。阿拉伯傳說甚至認為西緬支派建立了麥加城和聖殿。參見霍夫曼,《聖地早期歷史一瞥》,第 124 頁。
腳註: [1] 對於 וְאֵלֶּה אֲבִי עֵיטָם(這句話沒有合理的意義),應參照一些手抄本讀作 וְאֵלֵּה בְנֵי אֲבִי עֵיטָם,或參照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及其他一些手抄本讀作 וְאֵלֵּה בְנֵי עֵיטָם。 [2] 克提夫(Kethib)作 יִצְחַר(Yitshar)。克里(Keri)作 וְצֹחַר(Tsochar),旨在獲得一個更為人所知的名字(參見創 13:8;46:10)。 [3] 對於 וּבֶן,一些手抄本有 וּבְנֵי,這或許更可取,如代上 4:13、4:16、4:19–20。 [4] 對於 וַתַּהַר(「她懷孕」),七十士譯本可能遵循了另一個讀本,給出 καὶ ἰγίννησεν ’Ιεθέρ(武加大譯本:genuitque Mariam)。對於 מִרְיָם,他們顯示為 Μαιών(梵蒂岡抄本為 Μαρών)。 [5] 這句結尾 וְאֵלֶּה … מָרֶד 在此處可能位置錯誤,應置於 וְיָלוֹן(代上 4:17)之後;參見釋經注釋。 [6] 在 אֶשְׁתְּמֹעַ(七十士譯本在此處譯為 ’Ιεσθημωή,而在代上 4:17 譯為 ’Εσθεμών [梵蒂岡抄本為 ’Εσθαιμών])之前,וַֽאֲבִי 似乎遺漏了,正如平行的 אֲבִי קְעִילָה 所顯示的那樣。 [7] 克提夫:תּוּלוֹן;克里:תִּילוֹן。 [8] 在 בֶּן־זוֹחֵת 之前,這(不像前面的 בֶּן־חָנָן)不是專有名詞,而是表示「瑣黑的兒子」,這個兒子的名字似乎遺漏了。 [9] 耶柔米(或許基於略有不同的文本,但更可能只是遵循了古猶太米德拉什的任意解釋)將從 וְיוֹקִים 開始的詞句譯為:et qui stare fecit solem, virique mendacii et securus et incendens, qui principes fuerunt in Moab, et qui reversi sunt in Lachem。 [10] 此外,「巴勒斯坦勘探基金會」的工程師沃倫上尉(Captain Warren)最近在耶路撒冷發現了這些皇家工廠的陶器殘片。參見我們在倫敦出版的《巴勒斯坦工作》,1873 年,第 149 頁。 [11] 七十士譯本在此處給出 Γεράρ,由此 גְּדֹר 可能是一個抄寫錯誤,應為 גְּרָר。 [12] 克里作 הַמְּעוּנִים,而克提夫作 הַמְּעִינִים,七十士譯本相應地作 Μιναίους。 [13] 帕爾默(Palmer)和德雷克(Drake)亦持此觀點,第 30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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