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衛與鄰國勝利戰爭的總結報告:18:1-13 18:1 講述對非利士人的勝利——「從非利士人手裡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這項陳述令人驚訝,因為《撒母耳記下》8:1 有更籠統且帶有詩意的表達:「大衛從非利士人手裡奪取了京城的主權」(מֶתֶג הָאַמָּה,metheg ha-ammah,直譯為「母城之韁繩」,此處對應「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若認為作者對文本進行了純粹任意的修改,則有待商榷;且大衛在所羅門時期迦特仍是一個由其君王統治的獨立城市,這點並不能反駁大衛曾短暫奪取迦特及其附屬城鎮(參 7:28)的事實。
18:2 「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簡言之,成為納稅的屬國(參 18:6)。作者為何省略了《撒母耳記下》8:2 中關於大衛嚴厲處置摩押人的記載,原因不明。這幾乎不可能是出於為大衛辯護的傾向;參閱 20:3 中關於對拉巴亞捫人殘酷懲罰的記載。此外,大衛與摩押的這場戰爭,似乎就是比拿雅殺死摩押王兩個兒子的那場戰爭(參 11:22)。
18:3-8 與瑣巴王哈大底謝的戰爭——「瑣巴王哈大底謝往哈馬去」。這項對瑣巴位置(חֲמָתָה,chamathah)的精確界定是我們文本的特點,將其置於相當靠北的位置,靠近奧龍特斯河畔的哈馬(後來的埃皮法尼亞);這不太可能是阿勒頗或尼西比斯,因為兩者都比哈馬更靠北,從以色列人的角度來看,很難被描述為「往哈馬去」(反對中世紀猶太拉比及 J. D. Mich 的觀點)。瑣巴或許等同於托勒密的 Zabe;無論如何,它應位於大馬士革的北部或東北部(參 Ew., Then., Berth. 等人的觀點)。關於《歷代志》與《撒母耳記下》10:16-19 中特有的拼寫「哈大底謝」(הֲדַרְעֶזֶו,Hadarezer,七十士譯本 ’Αδρααζάρ),參見批判性註釋。——「他去在幼發拉底河設立他的勢力範圍」(原文作「手」;參撒上 15:12)。這句話是指大衛還是哈大底謝,尚有爭議;考慮到下一節開頭提到大衛作為主體,後者(J. H. Mich., Ew., Berth. 等人所假設)可能更為合理。《撒母耳記下》8:3 的異文「要恢復他的勢力」(לְהָשִׁיב יָדוֹ,lehashiv yado)或許應根據我們的文本進行修正,因為該處的語義較不貼切。
18:4 「大衛從他那裡奪了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撒母耳記下》8:4 則作「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或許有缺漏;在「一千」之後、「七百」之前,似乎有必要插入「戰車」(רֶכֶב,rekeb),七十士譯本也支持這一點。然而,參閱 Wellh. 對此處的評論,他因該節結尾的緣故質疑插入「戰車」的必要性。——「大衛砍斷了所有戰車馬的蹄筋,但留下一百輛戰車」,供自己使用;事實上,他只砍斷了九百輛車的馬蹄筋。關於這種砍斷(עִקֵּר,iqqer)戰馬蹄筋的習俗,參閱約書亞記 11:6, 9。
18:6 「大衛在大馬士革的敘利亞人那裡設立了防營(נְצִיבִים,netsivim,士兵、駐軍)」。從《撒母耳記下》8:6 及本章 18:13 來看,在「大衛設立」之後似乎遺漏了「防營」一詞;參閱 13:3;撒上 10:5。
18:7 「大衛奪了哈大底謝臣僕所帶的金盾牌(שִׁלְטֵי־הַזָּהָב,shiltey-hazahav)」。現代學者正確地將其譯為「金盾牌」,而非七十士譯本的「項圈」(κλοιοί)、武加大譯本的「箭袋」(pharetrœ)或迦勒底譯本及部分拉比與路德譯本的「金盾」。——「這些盾牌是在哈大底謝的臣僕(軍事隨從、士兵)身上」。關於七十士譯本在《撒母耳記下》8:7 中關於後來示撒在羅波安時期奪取並帶走這些金盾的補充,參閱該處的註釋。
18:8 「從提巴和昆(טִבְחַת,Tibhath;כּוּן,Chun)等城……」。提巴(或讀作 טֶבַח,Tebah,即《撒母耳記下》8 章中誤作的 בֶּטַח,Betach)似乎與《創世記》22:24 中拿鶴後裔提到的家族相同;它是否就是阿勒頗與幼發拉底河之間商路上的 Taibeh,尚有疑問。在「昆」的位置,《撒母耳記》給出的是 בֵּרֹתַי(Berothai,即 Barathena?或《以西結書》47:16 的 בְּרֹתָה)。這種名稱差異是基於原文 בֵּרֹתַי 訛誤為 כּוּן(Berth. 的觀點),還是該地有雙重名稱,仍存疑。——「所羅門用這些銅製造了銅海、柱子和銅器」。這些話在《撒母耳記下》8:8 的馬所拉文本中缺失,或許應根據我們的文本以及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進行恢復。
18:9-11 哈馬王陀以派遣使者向大衛進貢。在平行記載《撒母耳記下》8:9-12 中,這位陀以被稱為陀以(תֹּעִי,Toi)。
18:10 「他派遣他兒子哈多蘭(הֲדוֹרָם,Hadoram)去見大衛王,問他的安,為他祝福……」。《撒母耳記》作「約蘭」(יְהוֹרָם,Joram),這顯然是不正確的,因為一個帶有「耶和華」字根的名字不太可能出現在敘利亞王室成員身上;七十士譯本在那裡作 ’Ιεδδουράμ(此處作 ’Αδουράμ)。——「問他的安」,即祝他健康。根據《創世記》43:27 等平行經文,這句話應如此理解,而非像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那樣理解為「求和」(ut postulant ab eo pacem)。——「因為陀以與哈大底謝常年爭戰」,直譯為「因為哈大底謝是陀以的戰爭之人」,即不斷的攻擊者與對手;參閱 28:3;以賽亞書 42:13。在這些作為括號解釋的話語之後,接著是「派遣」一詞的更廣泛對象:「各樣金銀銅的器皿」,路德錯誤地將其歸入 18:11。
18:11 「連同他從各國……所奪來的金銀」。《撒母耳記》作「所分別為聖的」(אֲשֶׁר הִקְדִּישׁ,asher hiqudish),這或許是原始形式。——「從各國……以及亞瑪力人」。《撒母耳記》中有一份更完整且合理的文本(此外,應將「以東」讀作「亞蘭」)。
18:12-13 亞比篩在鹽谷擊敗以東人——「亞比篩……在鹽谷擊殺了以東人一萬八千」。在 Bertheau 將《撒母耳記下》8:13 與我們文本中極大差異的讀法進行結合時,他認為「亞比篩」應讀作「約押」,且在「擊殺以東人」之後遺漏了「當他(約押)從征服亞蘭歸來時」這句話。否則,Ew., Then., Wellh., Keil 等人則支持《歷代志》的陳述,即亞比篩贏得了這場勝利,他們引用本書 10:10 節(亞比篩作為約押麾下的指揮官)作為證據,並宣稱這與《詩篇》60:2 及《列王紀上》11:15 是一致的。
18:14 「以東人就歸服大衛」。《撒母耳記》對此有更詳盡且或許是原始的記載:「他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
2. 大衛的國家官員:18:14-17——這份名單也附在《撒母耳記下》8 章的上述戰爭報告之後(= 撒下 8:15-18),這無疑是兩位作者共同的古老來源,並以大衛政府的能力與卓越的總結性評語(18:14)作為引言。
18:15 關於約押,參閱 2:16。——「約沙法是史官(מַזְכִּיר,mazkir)」。直譯為「提醒者」,即非編年史家(七十士譯本 ὁ ἐπὶ τῶν ὑπομνημάτων,武加大譯本 a commentariis),而是宰相,負責向國王報告國內發生的一切事務,並傳達國王的命令;參閱後來羅馬人的 magister memoriœ 以及波斯宮廷的 Waka Nuvis(Chardin, Voyages, v. p. 258)。
18:16 關於撒督,參閱 5:30 節。——「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אֲחִימֶלֶךְ,Ahimelech)」。此處應讀作「亞希米勒」,而非「亞比米勒」(參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及撒下 8:17);因為這位祭司在 24:3, 6, 31 中也是如此稱呼,他在那裡同樣被列為以他瑪的代表,與以利亞撒的撒督並列,且被稱為亞比亞他的兒子。亞比亞他的父親也叫亞希米勒(撒上 22:20),這並不能證明在我們的文本中(如 24 章)存在父子互換的情況;因此,將名字轉置為「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是有必要的(Movers, Then., Ew., Wellh. 的觀點)。相反,我們的亞希米勒應被視為根據希伯來習俗,與其祖父同名的兒子,他在父親在世時就已擔任祭司職務。參閱 5:30-41 中祖父名字在孫輩中頻繁出現的情況。——「沙沙(שַׁוְשָׁא,Shavsha)是書記」。即國務秘書。這位沙沙(路德譯為「Sausa」)在《列王紀上》4:3 被稱為示沙(שִׁישָׁא,Shisha,拼寫略異),但在《撒母耳記下》20:25 被稱為示瓦(שְׁוָא,Sheva)。若《撒母耳記下》8:17 顯示為「西萊雅」(שְׂרָיָה,Seraiah),這或許應被視為筆誤。
18:17 「比拿雅……統管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撒母耳記下》8:18 亦同,且讀法更正確(עַל הַכְּרֵתי,al ha-kereti,參撒下 20:23)。「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無疑是指皇家衛隊的兩個分隊(σωματοφύλακες,Joseph. Antiq. vii. 5. 4),儘管 Gesen., Then., Bähr, Keil 等人將前者解釋為「劊子手」(confossores, lictores),後者解釋為「快跑者」(celeres, ἄγγαροι,信使),從而將兩者視為職稱(《列王紀上》2:25, 《列王紀下》11:1 似乎支持此點);或者(Lakemacher, Movers, Ew., Berth., Hitz. 等人)將其視為克里特人(卡里亞人)和非利士人的民族名稱。參閱 J. G. Müller 最近對此爭議的討論(Die Semiten in ihrem Verhaltniss zu Chamiten und Japhetiten, 1872, p. 263 ff.),他傾向於後者。關於比拿雅,參閱 11:22 ff。——「大衛的眾子在國王身邊擔任首領」,即地位僅次於國王。在《撒母耳記下》8:18 中,使用了古老的術語「祭司」(כֹּהֲנִים,kohanim,即樞密顧問),用以標示王子的崇高地位(參王上 4:5)。
腳註:
[1] הֲדַדְיעְזֶר(哈大底謝)是本章所有經文的 Kethib(書寫形式),但 Keri(讀音形式)為 הֲדַרְעֶזֶר(如《撒母耳記下》10:16-19)。第一種形式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中更為常見,也更原始,因為 הֲדַד(哈大)是一個敘利亞偶像的名字,出現在其他敘利亞專有名詞中。
[2] 原意為大馬士革(דַּרְמֶשֶׂק——此處及 18:6,以及歷代志下 16:2;24:23,無變化;其他地方總是 דַּמֶּשֶׂק)。
[3] 在 וַיָּשֶׂם דָּוִיד(大衛設立)之後,似乎遺漏了 נְצִיבִים(防營);參見七十士譯本(φρουράν)和武加大譯本(milites),並參見釋經解釋。
[4] 對於 אבימלך(亞比米勒),應讀作(參見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及 24:3;24:6)אֲחִימֶלֶךְ(亞希米勒)。
[7] 最近 Th. Bischoff(Das Ausland, 1873, p. 136)認為他在阿勒頗東南、鹽湖 Jabul 附近發現了瑣巴的廢墟。他指的似乎與 J. W. Helfer(Helfer’s Reisen in Vorderasien, by Countess Pauline Nostitz, Leipz. 1873, i. p. 174 ff.)在 1830 年看到的廢墟是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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