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歷代志上|第 27 章

第 27 章

歷代志上 27:1–34

γ. 軍事官員的劃分;服役與王室的秩序:歷代志上 27 章

  1. 軍隊的十二個分隊:歷代志上 27:1–15

歷代志上 27:1 以色列人的子孫,按著他們的數目,即各家族的首領、千夫長、百夫長,以及在任何事務上服事王的官員,按著班次,每月輪流進出,一年十二個月,每班二萬四千人。2 第一個月的第一班,由撒巴第業的兒子雅朔班(Jashobam)統領;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3 他是法勒斯(Perez)的子孫,是第一個月所有軍隊長官的首領。4 第二個月的班次由亞何希人(Ahohite)多代(Dodai)統領,他的班次有米羅特(Mikloth)為指揮官;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5 第三個月的軍隊第三位長官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Benaiah)為首;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6 這比拿雅是三十勇士中的勇士,且位居三十人之上;他的班次由他的兒子亞米薩拔(Ammizabad)負責。7 第四個月的第四位是約押的兄弟亞撒黑(Asahel),隨後是他的兒子西巴第雅(Zebadiah);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8 第五個月的第五位是軍長以斯哈人沙姆戶(Shamhuth);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9 第六個月的第六位是提哥亞人伊基斯的兒子以拉(Ira);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0 第七個月的第七位是比拉頓人希利斯(Helez),屬以法蓮子孫;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1 第八個月的第八位是戶沙人西比該(Sibbechai),屬謝拉族;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2 第九個月的第九位是亞拿突人亞比以謝(Abiezer),屬便雅憫人;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3 第十個月的第十位是尼陀法人瑪哈萊(Maharai),屬謝拉族;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4 第十一個月的第十一位是比拉頓人比拿雅(Benaiah),屬以法蓮子孫;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15 第十二個月的第十二位是尼陀法人希利代(Heldai),屬俄陀聶(Othniel);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

  1. 十二支派的首領:歷代志上 27:16–24

16 管理以色列支派的:流便支派的首領是細基利的兒子以利以謝(Eliezer);西緬支派是瑪迦的兒子示法提雅(Shephatiah)。17 利未支派是基母利的兒子哈沙比雅(Hashabiah);亞倫支派是撒督(Zadok)。18 猶大支派是以利戶(Elihu)。大衛的弟兄;以薩迦支派是米迦勒的兒子暗利(Omri)。19 西布倫支派是俄巴底亞的兒子以實瑪利(Ishmaiah);拿弗他利支派是亞斯列的兒子耶利摩(Jerimoth)。20 以法蓮子孫的首領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何細亞(Hoshea);瑪拿西半支派是毗大雅的兒子約珥(Joel)。21 基列地瑪拿西半支派是撒迦利亞的兒子易多(Iddo);便雅憫支派是押尼珥的兒子雅西業(Jaasiel)。22 但支派是耶羅罕的兒子亞薩列(Azarel):這些是以色列支派的首領。23 大衛沒有計算二十歲以下的人,因為耶和華曾應許使以色列人像天上的星那樣多。24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開始數點,卻沒有數完,因為這事引起了以色列人的憤怒;所以數目沒有列在大衛王的編年史中。

  1. 大衛的財寶與產業的管理者:歷代志上 27:25–31

25 管理王財寶的是亞疊的兒子押瑪威(Azmaveth);管理鄉村、城市、村莊和堡壘中倉庫的是烏西雅的兒子約拿單(Jonathan)。26 管理耕種田地之農夫的是基路的兒子以斯利(Ezri)。27 管理葡萄園的是拉瑪人示每(Shimi);管理葡萄園酒庫的是實弗人撒底(Zabdi)。28 管理謝非拉(Shephelah)平原橄欖樹和桑樹的是基德人巴力哈南(Baal-hanan);管理油庫的是約阿施(Joash)。29 管理沙崙(Sharon)放牧牛群的是沙崙人示特萊(Shitrai);管理山谷牛群的是亞來的兒子沙法(Shaphat)。30 管理駱駝的是以實瑪利人俄比勒(Obil);管理驢的是米崙人耶希底雅(Jehdeiah)。31 管理羊群的是夏甲人雅悉(Jaziz):這些都是大衛王產業的管理者。

  1. 大衛的國務顧問:歷代志上 27:32–34

32 大衛的叔叔約拿單作顧問,他是有智慧的人,又是書記;哈摩尼的兒子耶希伊勒(Jehiel)與王的眾子在一起。33 亞希多弗(Ahithophel)作王的顧問;亞基人戶篩(Hushai)作王的朋友。34 亞希多弗之後是比拿雅的兒子耶何耶大(Jehoiada)和亞比亞他(Abiathar);王的軍隊元帥是約押(Joab)。

釋經

初步說明——在這份大衛軍事與民事官員的名單中,這位君王的部長、軍隊同僚、領地與王國的排列,與歷代志上 23–26 章中對其統治時期利未人與祭司的調查相連,也與歷代志上 21 章中對百姓的戶口普查相連。後者與 27:23–24 有明確的關聯,顯示前述軍事分隊的長官與支派首領都包含在該次普查中,從而指出了該措施的政治與軍事意義(參見歷代志上 21:1, 6)。然而,本章與歷代志上 23–26 章中利未人與祭司的登記冊相連,部分是因為其位置與內容的相似性,部分是因為這兩者——屬靈(利未)與世俗的官員等級制度——都是在大衛統治的最後一年,且與戶口普查相關聯的情況下,獲得了更為永久的規範與組織,正如 27:23 再次顯示的那樣。

  1. 軍隊的十二個分隊:第 1–15 節。——「以色列人的子孫,按著他們的數目」。歷代志上 27:1 構成了隨後名單的完整標題。由於這僅包含了十二個軍隊分隊(每隊 24,000 人)及其指揮官的名字,這個詳盡的標題似乎承諾得太多;其中宣佈的軍隊分隊及其官員的詳細描述,在 27:2–15 中似乎已不再完整,僅以摘要形式保存(Berth.)。但重點在於「按著他們的數目」(לְמִסְפָּרָם),正如該標題結束後,立即對每月輪換、每班 24,000 人的軍事班次所作的規定所清楚顯示的那樣。因此,此處提到的其他內容,如千夫長、百夫長、官員等的提及,應被視為次要的。——「每月輪流進出」,字面意思是「進與出」,即每個月初進出服役的班次;參見列王紀下 11:5, 7, 9,以及歷代志下 23:4, 8。這裡自然僅指十二個分隊或軍團中每一個的每月輪值,並非指他們每個月更換駐地,並一個接一個地駐紮在耶路撒冷,這對於如此龐大的軍團來說是完全不可能的。——「一班」;הָאַחַת 採取分配意義,如民數記 17:18;士師記 8:18。

歷代志上 27:2。第一班……雅朔班。關於這位雅朔班(或許是「伊施波設」)撒巴第業之子,參見歷代志上 11:11。——「他的班次有二萬四千人」,字面意思是「在(עַל)他的班次上有 24,000 人」。

歷代志上 27:3。法勒斯的子孫:他出自大衛所屬的那個顯赫的猶大家族;參見歷代志上 2:4 及以下。——「第一個月所有軍隊長官的首領」,在十二位每月輪換的指揮官系列中位居第一,但仍隸屬於全軍的指揮官(總司令),即約押(歷代志上 27:34)。

歷代志上 27:4。亞何希人多代。關於多代之前省略了「以利亞撒之子」,參見批判註釋。——「他的班次,有米羅特為指揮官」。מִקְלוֹת 前面的 וְ 似乎引入了結果,且似乎是多餘的,因為在類似的連接中,27:6 的 עַמִּיזָבָד 之前並沒有這個字。無論如何,米羅特是一個專有名詞,正如歷代志上 8:32,9:37 及以下所證明的;那裡提到的便雅憫人是否與此處的米羅特相同,仍有疑問。

歷代志上 27:5。第三位長官……是比拿雅……為首。רֹאשׁ 是比拿雅的謂語,而非 הַכֹּהֵן 的定語。關於這位比拿雅及其作為「三十勇士中的勇士,且位居三十人之上」(比他們所有人都更受尊崇)的顯赫地位,參見歷代志上 11:22, 25;撒母耳記下 23:23。關於 27:6b 的結構,參見 27:4b。

歷代志上 27:7。亞撒黑……隨後是他的兒子西巴第雅。這種表達方式包含了對亞撒黑早逝(歷代志上 11:26)的明確提及,即押尼珥為他準備的悲慘結局(撒母耳記下 2:18–23)。因此,第四班在目前所討論的晚期,理應以亞撒黑的兒子西巴第雅(當時在世的領袖)命名。但正如 Clericus 所言,它被稱為(honoris causa,出於尊榮)已故父親的名字,正如馬加比家族以哈斯摩尼(Asmonæans)的名字而聞名一樣。

歷代志上 27:8 及以下。隨後的名字:沙姆戶(早先在歷代志上 11:27 為沙摩;撒母耳記下 23:11 為沙瑪)、以拉、希利斯、西比該、亞比以謝、瑪哈萊、比拿雅和希利代,在歷代志上 11:27–31 的勇士名單中已經一起出現過,儘管順序略有不同。——以斯哈人沙姆戶,猶大之子謝拉的後裔(歷代志上 2:4, 6);הַיִּזְרָח 代表 הַיִּזְרָחִי,這等同於 27:11, 13 中的 הַזַּרְחִי。

歷代志上 27:15。尼陀法人希利代,屬俄陀聶,屬於俄陀聶家族,因與迦勒的關係而被併入猶大支派(約書亞記 15:17;士師記 1:12–15)。希利代這個名字在歷代志上 11:30 中是希利(Heleh),在撒母耳記下 23:29 中因筆誤為希利(Heleb)。

  1. 十二支派的首領:歷代志上 27:16–24。——在這份名單中,十二支派的排列順序與《創世記》甚至本書 4:7 中的順序完全不同。此處所展示的順序——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拿弗他利、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但——其基本依據更難以確定,因為兩個支派(迦得和亞設)的名字可能因古老的文本損壞而遺漏;甚至無法推測它們在名單中的原始位置。因此,僅存一種不確定的猜測:但支派因陷入偶像崇拜而被排在最後;參見歷代志上 1–9 章的福音與倫理反思,第 3 條。

歷代志上 27:17。亞倫支派是撒督。是否將亞倫支派的一位首領,即大祭司撒督(以利亞撒支系),與利未人的首領並列,是為了彌補遺漏的迦得和亞設支派首領,尚不確定。

歷代志上 27:18。猶大支派是以利戶。根據《七十士譯本》,將「以利戶」讀作「以利押」(歷代志上 2:13)是最可能的,原因在於以利押是耶西的長子,首領的尊榮理應自然地歸於他。

歷代志上 27:21。基列地瑪拿西半支派,字面意思是「朝向基列」(גִּלְעָדָה),這是對瑪拿西東半支派的合適稱呼。

歷代志上 27:23–24。關於涉及以色列軍隊的兩份名單(27:2–15 與 27:16–22)的結束語。——「大衛沒有計算二十歲以下的人」;他只計算了二十歲以上的人。關於 נָשָׂא מִסְפָּר,即獲取、確定一個數目,參見民數記 3:40,以及出埃及記 30:12;民數記 1:49。——「因為耶和華曾應許使以色列人像天上的星那樣多」。這段註釋的理由是,大衛在戶口普查中只包括了二十歲以上的人,顯然意味著大衛並不打算計算全體百姓的總數,因為上帝對列祖的應許(創世記 22:17 等)已將其指定為不可勝數的;他只是想確定為了組織軍隊而能作戰的人數。關於 27:24a,參見 21:6。——「數目沒有列在大衛王的編年史中」,字面意思是「數目沒有上去」等;參見歷代志下 20:34 的 העלה על ספר,由於這個平行經文,此外,不應將 בְּמִסְפָּר 讀作 בְּסֵפֶר,特別是因為「編年史」一詞在《歷代志》中並未出現。第二個 מִסְפָּר 更應理解為「計算、數目登記」的意思,因此我們應想到大衛統治時期編年史的統計部分(Berth., Kamph. 等)。根據我們的經文,那次大規模戶口普查的結果在其中沒有位置;如果 21:5 中傳達了關於該結果的信息,那一定是來自其他來源。

  1. 大衛的財寶與產業的管理者:歷代志上 27:25–31。——「管理王財寶的是押瑪威」。這些首先提到的一般財寶(אֹצָרוֹת;參見 26:20;約伯記 38:22),或許正如與「鄉村財寶」的對比所顯示的那樣,是保存在耶路撒冷的物資或戰利品,只要它們屬於王室而非聖殿財產(26:22);因此路德正確地翻譯為:「管理王的財寶」。——「管理鄉村、城市、村莊和堡壘中倉庫的」,即在堡壘或要塞中;參見歷代志下 26:10;彌迦書 4:8;雅歌 4:4 中對此類堡壘的記載。

歷代志上 27:26。管理耕種田地之農夫的是以斯利。這裡開始具體說明田間的物資,以及王室的領地或田地(此處的 שׂדה 是嚴格或適當意義上的,不像 27:25 那樣)。

歷代志上 27:27。管理葡萄園的是拉瑪人示每,屬便雅憫支派的拉瑪(約書亞記 18:25)。接下來的官員撒底,即葡萄園酒庫的管理者,被稱為 הַשִּׁפְמִי,「實弗人」,或許來自 שְׁפָם,這是民數記 34:10 及以下提到的一個位於迦南北界的地方。但也許更自然的是指猶大南部的 שִׁפְמוֹת(撒母耳記上 30:28),因為南部出產最多的葡萄酒,自然也有最多的葡萄園和葡萄種植者。

歷代志上 27:28。管理謝非拉平原橄欖樹和桑樹的是基德人巴力哈南,位於猶大山地與地中海之間肥沃平原的低地(約書亞記 15:53)。זֵיתִים,橄欖種植園和果園;參見申命記 6:11,列王紀上 5:25;隨後的 שִׁקְמִים 也是如此。桑樹的產量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一定非常重要,這從列王紀上 10:27,歷代志下 1:15 的諺語中可以看出:「香柏木多如謝非拉的桑樹」。參見 C. Hoffmann, Blicke in die frühere Geschichte des gelobten Landes, p. 171:「當時裝飾該國的植物中,沒有哪一種像那些常被提到的桑樹那樣衰落,其中只有幾棵仍作為往昔美麗的標誌,矗立在雅法的花園中。在海岸,在被地下水滋潤的炎熱土壤上,矗立著這些巨大的、遮蔭的、葉茂的樹冠,其原產地是埃及。基督時代在耶利哥提到了它們(路加福音 19:3)。正如牧人阿摩司(採摘它們的果子,阿摩司書 7:14)所暗示的那樣,它們是否延伸到了現在如此涼爽乾燥的提哥亞山谷,即現在在阿拉伯人中被稱為天堂的法蘭克山脈附近,作為消失榮耀的紀念碑?無論如何,它們在所羅門時代是諺語般常見的;這引向了往昔水源充足的眾多跡象之一」,等等。——基德人巴力哈南,來自基德或基德拉,位於雅比尼東南的低地(參見約書亞記 12:13;15:36,以及我們關於伯基德的註釋,ii. 51);因此 הַגְּדֵרִי 與歷代志上 12:4 的 הַגְּדֵרָתִי 並無實質區別。Keil 寧願將 הַגְּדֵרִי 歸於猶大山地的基多(גְּדוֹר,約書亞記 15:58);但該族名詞的形式反對這一點。——「管理山谷牛群的」,即那些朝向死海和約旦河的猶大山地的牛群;參見歷代志上 12:15。

歷代志上 27:30。管理駱駝的是以實瑪利人俄比勒。由於王的財富包括南部地區的駱駝(參見約伯記 1:3;士師記 7:12),而以實瑪利人過去在那裡遊牧,因此任命了該種族的一位後裔作為監督。夏甲人雅悉的情況可能也是如此,他被派去管理羊群(參見歷代志上 5:10, 19;詩篇 83:7)。關於米崙人耶希底雅,參見批判註釋。

歷代志上 27:31。這些都是大衛王產業的管理者。רְכוּשׁ,「產業」,是一個比 27:25 的「王的財寶」更廣泛的概念,包括了這些(耶路撒冷的財寶)和「鄉村的財寶」。如上所述,被任命負責管理所有這些產業的官員總數為十二人,即兩位總管(27:25,城市為押瑪威;鄉村為約拿單),以及十位耕種與放牧的監督,後者必須每年向前者報告其所管轄物資的產量。十二這個數字在這裡幾乎不可能是偶然的,儘管沒有明確指出。

  1. 大衛的國務顧問:歷代志上 27:32–34;參見歷代志上 18:15–17(撒母耳記下 8:15–18)和撒母耳記下 20:23–26 中關於國家高級官員的類似名單,然而,本章與它們共同的僅有軍隊元帥約押,而其他方面,此處出現的部分是其他人,部分是其他職能;事實上,其主要目的是命名王的顧問(יֹעֲצִים):這是一份大衛高級顧問的名單(如同他的私人國務委員會或內閣)。——「大衛的叔叔約拿單作顧問」;דּוֹד(正確地說是寵兒、朋友,雅歌 1:13 等)可以指父親的兄弟,耶利米書 32:7,在這個意義上,它似乎被《七十士譯本》(παράδελφος)和《武加大譯本》(patruus)所採用。然而,它也指(耶利米書 32:12)一般的「親屬、堂兄弟」,在此處似乎也傳達了這種更廣泛的含義,因為除了示米亞的兒子之外,幾乎不可能是指其他約拿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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