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歷代志下|第 10 章|unit_10_12_羅波安 版本 04
v3 嚴格章首版本候選;尚未正式選版。

代下 10:1 羅波安往示劍去,因為以色列眾人都到了示劍,要立他作王。2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聽見了,他當時在埃及,就是他躲避所羅門王逃往的地方,於是耶羅波安從埃及回來。3 有人打發人去請他,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都來,對羅波安說:4 「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現在求你使你父親所做的苦工、所加給我們的重軛減輕些,我們就事奉你。」5 羅波安對他們說:「第三日再來見我。」百姓就去了。

6 羅波安王與他父親所羅門在世時侍立在他面前的老年人商議,說:「你們給我什麼意見,我好回覆這百姓?」7 他們對他說:「你若恩待這百姓,使他們喜悅,用好話回覆他們,他們就永遠作你的僕人。」8 但羅波安離棄了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就與那些與他一同長大、侍立在他面前的少年人商議。9 他對他們說:「你們給我什麼意見,我們好回覆那對我說『求你減輕你父親所加給我們的重軛』的百姓?」10 那與他一同長大的少年人對他說:「這百姓對你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減輕些』,你當對他們這樣說:『我的小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11 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加重你們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12 耶羅波安和眾百姓遵照王所說「第三日再來見我」的話,第三日來到羅波安那裡。13 王用嚴厲的話回答他們,羅波安王離棄了老年人所出的主意,14 照少年人所出的主意對他們說:「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加重你們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15 王不肯聽從百姓,這事出於神,為要應驗耶和華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16 以色列眾人見王不聽從他們,就對王說:「我們與大衛有什麼分呢?與耶西的兒子沒有業分。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眾人都回自己家去了。17 惟獨住在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羅波安仍作他們的王。18 羅波安王差遣掌管服役之事的哈多蘭,以色列人就用石頭打死他。羅波安王急忙上車,逃回耶路撒冷去了。19 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

初步說明——歷代志作者僅將羅波安歷史的第一部分,即關於十支派背叛與國家分裂的記載,與列王紀的記載進行了精確且多半是逐字的對照(參代下 10:1 至 11:4 與王上 12:1-24)。他對羅波安統治的正式歷史進行了相當程度的擴充,增加了平行文本中所沒有的幾項陳述,包括他修築堡壘、接納來自北國的祭司與利未人,以及他的家庭事務(代下 11:5-23)。他還詳細報導了示撒入侵與羅波安屈服的歷史,並記錄了先知示瑪雅在神命令下所說的話(代下 12:1-12;參王上 14:25-28)。他甚至提到這些示瑪雅的記錄作為他擴充記載的來源(代下 12:15)。

  1. 十支派的背叛:歷代志下 10 章;參巴爾(Bähr)對列王紀 12 章的解釋。在此我們僅需指出與列王紀文本的一些偏差。

代下 10:2。耶羅波安……他當時在埃及。列王紀作:「他還在埃及」(עוֹדֶנּוּ,‘ōdennū,我們的敘述者省略了此詞,因為他之前並未提及耶羅波安因所羅門而逃往埃及的事;參王上 11:26-40)。

代下 10:5。第三日(等候)。列王紀作:「去吧(לְכוּ,lĕkū),第三日再來」。

代下 10:14。關於偏離列王紀的讀法 אָנִי אַכְבִּיד(‘ănī ’akbīd,我必加重),參見批判註釋。

代下 10:15。因為這事出於神,字面意思是「因為這是神的一個預旨(轉折)」。נְסִבָּה(nĕsibbāh)及其在列王紀中的平行詞 סִבָּה(sibbāh)皆為聖經中僅出現一次的詞(ἅπαξ λεγόμενα)。

代下 10:16。以色列眾人見。如果根據大多數古代見證(參批判註釋)將 רָאוּ(rā’ū,見)從文本中剔除,則必須翻譯為:「以色列眾人(或『至於以色列眾人』),當王不聽從他們時,百姓回答說」——我們與大衛有什麼分呢?我們與大衛家有什麼關係呢?它自己顧自己吧。再次參見詩體排列的演講第四行。

代下 10:18。關於督工(路德譯為「收租人」)亞多蘭,或如我們作者所寫的哈多蘭,與王上 4:6 的亞多尼蘭可能為同一人,參見巴爾對王上 12:18 的註釋。

代下 10:19。直到今日;參代上 4:41;4:43;5:26,以及導論 § 5, I. p. 16 的說明。

初步說明——編史者(Chronist)僅在與《列王紀》記載完全一致(多為逐字對應,參見代下 10:1 至 11:4 與王上 12:1–24)的情況下,呈現了羅波安歷史的第一部分,即關於十支派叛亂與王國分裂的內容。他透過增加若干平行經文所缺少的陳述,顯著擴充了對羅波安統治時期的歷史記載,包括他修築堡壘、接納來自北國的祭司與利未人,以及他的家庭事務(代下 11:5–23)。他還詳細報導了示撒入侵與羅波安臣服的歷史,並記錄了先知示瑪雅在神命令下所說的話(代下 12:1–12;參見王上 14:25–28)。他甚至提到這些示瑪雅的筆記,作為他進行此類擴充記載的來源(代下 12:15)。

1. 十支派的叛亂:歷代志下 10 章;參見貝爾(Bähr)對《列王紀上》12 章的解釋。 在此,我們僅需指出與《列王紀》文本的一些偏差。

代下 10:2。當耶羅波安……他在埃及。《列王紀》作:「他還在埃及」(עוֹדֶנּוּ,‘ōdennū,我們的敘述者省略了此詞,因為他先前並未提及耶羅波安從所羅門那裡逃往埃及的事;參見王上 11:26–40)。

代下 10:5。再等三天。 《列王紀》作:「去吧(לְכוּ,lĕkū),再等三天。」

代下 10:14。關於與《列王紀》有異的讀法 אָנִי אַכְבִּיד(’ānī ’akhbīd,我必加重),參見批判註釋。

代下 10:15。因為這事出於神,字面意思是「因為這是神的一個預旨(נְסִבָּה,nĕsibbāh,轉折/緣由)」。נְסִבָּה 與《列王紀》中的平行詞 סִבָּה(sibbāh)皆為聖經中僅出現一次的詞彙(ἅπαξ λεγόμενα)。

代下 10:16。以色列眾人見。若根據大多數古老見證(參見批判註釋)將 רָאוּ(rā’ū,見)從文本中刪除,則必須翻譯為:「以色列眾人(或『至於以色列眾人』),當王不聽從他們時,百姓回答說——我們與大衛有什麼分呢?我們與耶西的兒子有什麼關涉呢?它(指大衛家)自己照顧自己吧。」參見該段詩體排列演說的第四行。

代下 10:18。關於苦役之總管(路德譯為「租金徵收者」)亞多蘭,或如我們作者所寫的哈多蘭,與王上 4:6 的亞多尼蘭是否為同一人,參見貝爾對王上 12:18 的註釋。

代下 10:19。直到今日;參見代上 4:41, 43;5:26,以及導論 § 5, I. p. 16 的說明。

  1. 因此,編史者在一定程度上僅將羅波安統治的開端,與他父親所羅門輝煌的統治進行了不利的對比。在某種程度上(特別是關於暴虐殘忍與傲慢自大的傾向;參見代下 10:10, 14),他將他們相提並論,並使兒子僅僅是逐漸地與父親不同,即向下沉淪了一步。羅波安統治的後續過程亦然。起初,羅波安延續了他父親的努力,即使不是為了擴張,至少也是為了堅立王國(參見代下 11:5–12 與 1:14 ff., 8:1–10, 9:25–28)。但他的堡壘無疑無法抵禦從埃及爆發的戰爭風暴,正如他對軍事攻擊的挑釁威脅,也無法阻止在他父親統治下尚能維持統一的王國的分裂(參見代下 10:15 ff., 11:1 ff.)。他同樣在統治的前三年致力於他父親所遵循的神權政治純潔與正確的統治原則,如果不是到最後,至少在他統治的大部分時間裡,這對他與他的人民帶來了極大的祝福。他因此使耶路撒冷與南國一度成為來自全國各地、具有祭司與非祭司血統的耶和華虔誠敬拜者的避難所與聚集地,並可以說,在那些散居各支派的利未人能在猶大與便雅憫找到定居點的範圍內,實現了利未支派向他統治下的轉移。但這種在形成與鞏固神權政治意義上的吸引力(代下 11:13–17)並未持續太久。三年後,他「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隨從他」(代下 12:1)。所羅門在四十年的統治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能夠維持「智慧的心」與耶和華所賜予的真正智慧,而羅波安在他十七年的統治中,甚至連六分之一的時間都難以做到。在這方面他也像他父親;但他表現得更糟,似乎在壞的意義上超越了他。因此,他必須忍受更大的羞恥與屈辱;因為如果耶和華僅僅不得不這樣威脅所羅門:「我必謙卑大衛的後裔,但不至於永遠」(王上 11:39),那麼亞希雅所發出的這項先知性威脅,現在就在他與他的人民身上以痛苦的方式實現了(代下 12:2 ff.);而先知解釋者為正確理解他們所遭遇的不幸而說的話(代下 12:7–8),當然並非完全沒有安慰,但同時也不是無條件的應許。懲罰將是溫和的,不會持續太久;但在一段時間內,必須要求他們體驗其苦澀,以便他們能明白,偏愛外邦君主的統治勝過上帝溫和的統治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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