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5 章次循環候選;尚未正式選版。
腳註:
[1] 對於 בְּהָרֵי(在山上),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讀作 בְּעָרֵי(在城中)。
[2] בְּלֹא חֶמְדָה,七十士譯本譯為 οὐχ ἐν ἐταίω̣;但武加大譯本譯為:non recte(他行事不正直)。路德譯為:「行事不正直」。
[3] 除了四十二年,不僅平行經文王下 8:26,而且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以及一些較晚的手稿和七十士譯本的阿爾丁版)都給出「二十二年」;但武加大譯本,如同馬索拉文本和七十士譯本(Al 和 vat.):εἴχοσιν ἐτῶν(二十年)。
[4] 對於 בִּי הַמַּבִּים,應與各種較好的手稿,以及七十士譯本和王下 8:29 一起讀作:מִן המַּבִּים。內特勒(第 325 頁)的判斷很獨特:בִּי 應保留並譯為「穿刺」(傷口的穿刺)。
[5] 這肯定應讀作此,而不是 וַֽעֲזַרְיָהוּ,後者似乎僅僅是筆誤。
[6] 代替「兄弟的兒子」,בְּנֵי אֲחֵי,七十士譯本根據王下 10:12 譯為:ἀδελφούς(兄弟)。但參見釋經解釋。
[7] וַתְּדַבֵּר 毫無疑問,根據王下 9:1,應改為 וַתּאַבֵּד。(七十士譯本:ἀπώλεσεν;武加大譯本:interfecit)。
[8] וַיּוֹצֵא 可能是 וַֽיְצַו(王下 11:15)的誤寫,後者在我們的經文中也被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所讀。
[9] שַׁעַר(門),除了在 מְבוֹא(入口)之後顯得冗餘外,在王下 11:6 以及我們經文的所有古譯本中都缺失,應刪除。
[10] 比較 J. H. 米凱利斯的評論:「推羅、以色列、猶大的歷史在此交匯。推羅通過聯姻將其當時盛行的精神和不幸帶入了以色列的歷史。與約蘭同時代的是推羅王皮格馬利翁,他謀殺了他妹妹狄多的丈夫,僅僅是為了佔有他的財富。約蘭在約沙法死後(歷代志下 21 章)也謀殺了他所有的兄弟,看起來,除了為了佔有他們父親遺留給他們的財富之外,沒有其他原因(?)」,等等。後一種假設,儘管片面且在釋經上沒有根據(參見 21:4 的註釋),但總體上仍然非常引人注目。
[11] 以及神學上的根據;正如 A. 卡洛夫恰當地說:Non triumphantium in cœlis est erudire aut ad pœnitentiam revocare mortales in terra. Habent Mosen et prophetas; si illos non audiant, neque si quis ex mortuis resurrexerit, nedum si quis ex cœlis literas perscripserit, credent(在天上的得勝者沒有義務去教導或呼召地上的凡人悔改。他們有摩西和先知;如果他們不聽這些,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更不用說如果有人從天上寫信,他們也不會相信,路 16:31)。同樣,J. J. 蘭巴赫對我們經文的評論,他宣稱這是不可思議的:「神為了不虔誠的國王做這樣的事,這是沒有先例的,而且這也是不必要的,因為神有許多其他方式可以向他顯明祂的旨意(路 16:27, 29)」。參見基爾第 298 頁反對門肯的評論。
[12] 帶有以利亞名字的猶太-希臘化文學偽經屬於相當晚的時期,如《以利亞啟示錄》,根據俄利根和教父們的說法,哥林多前書 2:9 中的引文就是取自該書;參見法布里修斯,《舊約偽經彙編》第 1 卷,第 1072 頁。關於猶太-基督教寓言或傳說中的以利亞,參見埃皮法尼烏斯、推羅的多羅修斯、塞維利亞的伊西多爾以及塔木德中的報告。在東方,例如在高加索地區,仍然有穆斯林或基督教(至少是半基督教)民族,他們崇拜以利亞(因為王上 17:1 及其後),將其視為一種雨神或朱庇特(參見《國外》,1872 年,第 29 期,第 679 頁)。這個寓言中的以利亞與舊約歷史中的以利亞之間,無論是根據《列王紀》還是我們保存在《歷代志》中的文獻,形成了多麼鮮明的對比!
撇開先知以利亞的書信(及其隨附關於約蘭受罰的預言,代下 21:12–19)不談,此處呈現的內容與《列王紀》的記載互為平行。然而,這些平行記載中,由於敘事者特殊的利未人立場,往往賦予了事件鮮明的色彩,特別是在描述亞他利雅的覆滅以及大祭司耶何耶大所策劃的陰謀時,與較古老的文本相比,包含了許多偏差。
1. 約蘭:他的開端與失政(代下 21:1–11) 「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根據通常的章節劃分,這段關於約沙法死亡與埋葬的記載被歸入約蘭的歷史中,因為約蘭的第一個行動——對其親屬的大屠殺——與他父親的去世緊密相連,並使他父親「與列祖同葬」的莊嚴儀式染上了血腥。這種劃分方式非常符合歷代志作者務實的風格。
代下 21:2–4。約蘭的六重手足相殘:亞撒利雅、耶希伊勒等。猶太解經家斷言此處的耶希伊勒即《列王紀上》16:34 提到的希伊勒,但後者被稱為伯特利人(伯特利的居民),既非王子,也不是南國成員,這反駁了上述觀點。「這都是以色列王約沙法的兒子」。關於以「以色列」之名指代南國,參見 12:1, 6,以及 21:4;28:19;28:27 等。
代下 21:3。「他們的父親給他們許多禮物」。參見羅波安對他兒子們所做的,11:22 及下文。
代下 21:4。「約蘭興起」;參見出 1:8,以及隨後的短語「堅固自己」,參見 2Ch 1:1。約蘭殺害兄弟的主要動機,顯然是因為他們不贊同約蘭及其母親的偶像崇拜,這從 21:13 可以看出,經文稱他們比約蘭更好:這也適用於與他們一同在屠殺中喪生的「以色列首領」。此外,東方統治者在現代仍習慣以這種對親屬的大屠殺來開啟他們的統治;亞比米勒曾以類似但更邪惡的屠殺行徑表現出暴君的本質(士 9:5)。——21:5–11 與《列王紀下》8:17–22 在本質上完全一致。
代下 21:6。「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這項明確的陳述排除了希齊格(Hitzig)基於《列王紀下》8:26 和 22:2 所提出的假設,即亞他利雅是亞哈的姐妹。她在那裡被稱為暗利的孫女,是因為暗利(該王朝的奠基者)的精神,在他這位孫女身上表現得最為典型且強烈。孫輩常被稱為祖輩的子女,特別是如果祖輩是著名且有影響力的人物;例如,參見 11:20,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孫女)。
代下 21:7。「耶和華卻不肯滅大衛的家」。與此處意義相同但略有差異的是《列王紀下》8:19(參見 Bähr)。特別是「給他燈光給他的兒子們」(或「在他兒子們中」),而此處為「給他和他兒子們燈光」。此外,我們作者在 לְבָנָיו 之前插入的 ו,若視為解釋性的「即」、「確實」(如基爾 Keil 的正確觀點,反對 Berth.),既不冗餘也不不妥。
代下 21:8。「在約蘭的日子,以東背叛,脫離猶大的手」,將從大衛到約沙法時期對猶大的附庸狀態(參見王上 22:48 及上述 20:35 的註釋),轉變為完全獨立的國家。
代下 21:9。「約蘭與他的首領過去」。עִם שָׂרָיו(與他的首領)可能是從 שֵׂעִירָה(往西珥)訛誤而來(如《列王紀下》8:21 應讀作此,而非 צְעִירָה)。本節末尾缺少了那裡構成結尾的詞句:「百姓逃回帳棚」,這表明這場戰役對猶大王而言並不順利,僅僅是從包圍的軍隊中殺出一條血路。
代下 21:10。「直到今日」,即僅指歷代志作者所使用的較古老敘事者的時代(參見導論 § 5, II. p. 19)。但這應被視為屬於被擄前夕的作者;因此可以推斷,亞瑪謝對以東人的再征服(25:14 及下文)只是暫時的。——「立拿也在那時背叛」,可能是現在的 Tell es Safieh(靠近伊萊瑟羅波利斯,Robinson, Pal. ii. 622)。鄰近的非利士人在將其從約蘭手中奪走一事上起了關鍵作用,腓尼基人也提供了幫助(根據希齊格,Gesch. p. 201);參見珥 4:4 及下文;摩 1:9。「因為他離棄了耶和華他列祖的神」,這是歷代志作者的務實反思,在《列王紀下》中並未出現。
代下 21:11。「他又製造邱壇」,亞撒和約沙法曾將其拆毀(14:2 及下文,17:6)。隨後的短語「使……行淫」,應理解為巴力崇拜的屬靈淫亂;參見 21:13。關於 וַיַּדַּח,「使……偏離」,參見申 13:6, 11, 14;箴 7:21。
2. 先知以利亞的書信及其惡兆的應驗(代下 21:12–19) 「有先知以利亞的書信傳給他,說(或『包含』,לֵאמֹר)」。מִכְתָּב 並非嚴格意義上的信件,而是一份書寫的威脅性預言;是否由以利亞親筆書寫或至少口述,從 מֵאֱלִיָּהוּ(來自以利亞)這一短語的不確定性來看,是值得懷疑的;僅僅是間接源自以利亞的觀點與此短語顯然是可以調和的。根據《列王紀下》2:1 及下文,3:11,以利亞在約蘭統治時期似乎已不在人世(因為約沙法在對抗米沙的戰役中詢問先知時,回答者並未指向以利亞,而僅指向以利亞的僕人以利沙),因此最自然的推測是,該神諭是以利亞針對約蘭,或更確切地說是針對亞他利雅及其偶像崇拜家族所說的,但由以利亞的一位門徒記錄並整理成目前的格式。參見福音與倫理反思,第 2 點。
代下 21:13。「效法亞哈家的淫行」;參見 21:11 的註釋。「又殺了你的弟兄」;參見 21:4 的註釋。即使是關於殺害他那些並未傾向偶像崇拜的兄弟的行為,以利亞也可能憑藉神所啟示的先知洞察力,在約蘭尚未為王時,結合本預言的其他思想說出。
代下 21:14。「看哪,耶和華必降大災」,即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的毀滅性入侵,21:16 及下文。
代下 21:15。「直到你的腸子因病,日復一日地脫落」,字面意思是「日子復日子」,即在許多日子期間;參見 שָׁנָה עַל שָׁנָה(年復一年),賽 29:1 及詩 61:7;士 17:10。目前的時限是通俗且諺語式的,但並不精確。疾病的持續時間在 21:19 關於神諭應驗的記載中給出了更精確的說明。
代下 21:16。「耶和華激動……」,與所傳達的預言相符。關於 את רוח העיר,參見代上 5:26。靠近古實人的阿拉伯人自然是南阿拉伯的部落(如示巴人,伯 1:15;參見該處註釋)。我們對於這些部落與非利士人聯合蹂躪猶大的原因一無所知。此外,22:1 提到的阿拉伯人與此處所指的相同。
代下 21:17。「攻入其中」,字面意思是「劈開」、「強行進入」;參見 32:1;撒下 23:16;王下 25:4。「擄掠了王宮中所有的財物」。據此,耶路撒冷一定是被這些掠奪成性的部落攻陷了;然而 לְבֵית־הַמֶּלֶךְ 也可以翻譯為「屬於王宮的」(王室領地),因為 נִמְצָא לְ 確實與 נִמְצָא בְ 的含義不同,即「由……所擁有」(參見申 21:17;書 17:16),此外,如果耶路撒冷真的被攻陷,卻沒有提到掠奪聖殿或其寶藏,這似乎很奇怪。此外,我們從後來對此處事件的提及(22:1)得知,只有王室營地遭到突襲和掠奪,而非耶路撒冷的王宮。參見 Kuhlmey, Alttestamentl. Studien (Zeitschrift für luth. Theologie und Kirche, 1844, iii. 82 ff.),以及基爾對此處的註釋。「除了約哈斯之外,沒有留下一個兒子」。22:1 記錄的不僅是俘虜,還有對所有年長兒子的屠殺。此處唯一剩下的兒子被稱為約哈斯,但在那裡被稱為亞哈謝,這可能是登基時所取的名;參見該處註釋。
代下 21:18。「擊打他(נְגָפוֹ,對應 21:14 的 נֹגֵךָ מַגֵּפָה)患了無法醫治的腸病」,字面意思是「沒有醫治的疾病」;參見 20:21, 25, 36:16。
代下 21:19。「過了許多日子」,字面意思是「日子復日子」,通常簡稱為「從日子起」(מִיָּמִים),士 11:4;14:8。接下來的詞:「即大約兩年期滿時」,更精確地確定了這個略顯模糊的日期。此處的 יָמִים 與 21:15 一樣,意為「年」;這個模糊的短語本意為「時間、時期」,通過上下文獲得了與亞蘭文 עִדָּנִין עִדָּן 相同的含義,這在《但以理書》中經常出現;例如,但 4:13, 20, 22, 7:25;參見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直接將其譯為「年」。基爾建議將 צֵאת הַקֵּץ 單獨取出,譯為「在大約兩年期滿時(生命結束時),大約兩天(死前)」,這是多餘且意義過於生硬的。「他的腸子因病脫落」。עִם,在他痛苦的疾病期間(參見結尾:「他死時極其痛苦」)。這種疾病可能是一種非常劇烈的痢疾或慢性腹瀉,導致整個大腸的神經表皮發炎,黏膜部分偶爾以腸或管狀脫落(類似腸子脫落);參見 Trusen, Sitten, Gebräuche und Krankheiten der alten Hebräer, p. 212, 及 Friedreich, Zur Bibel, p. 270(其中也提到了其他文獻)。——「他的百姓沒有為他燒香」,沒有給予他盛大葬禮的榮譽;參見 16:14。下一節所記載的「他去世時無人思念」,בְּלֹא חֶמְדָּה (sine desiderio, a nemine desideratus),以及他沒有被葬在列王的墳墓中,也表明了這一點;參見 24:25, 26:23。關於路德和武加大譯本對 וַיֵּלֶךְ בְּלֹא חֶמְדָּה 的理解,參見批判註釋。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