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5 章次循環候選;尚未正式選版。
代下 29:3-19。聖殿的潔淨——他在位第一年,正月,即尼散月,教會曆的第一個月,而非(如 Caspari 在《以賽亞書導論貢獻》第 111 頁所認為的)希西家統治的第一個月。當他在新的一年正月開始改革措施時,他已經統治了多久,即多少個月,仍不確定;Von Gumpach(《巴比倫與亞述的時間計算》第 99 頁)和 Bertheau 假設希西家的統治始於前一年的正月(提斯利月),面對我們文中陳述的不確定性,這似乎只是一種猜測。——並重修它們,修復它們——一種翻新過程,在王下 18:16 中被更精確地描述為覆蓋金箔。
代下 29:4。聚集在東邊的寬闊處,或許不是在內院(Bertheau, Kamph.),而是在整個聖殿建築外的一個開放區域,在東南或東邊;參見拉 10:9,尼 8:1, 3, 16。
代下 29:5。現在當自潔,這是執行潔淨聖殿工作值得且有效的前提;參見 29:15 和出 19:10。關於 נִדָּה(niddah,污穢),作為偶像崇拜的稱呼,參見哀 1:17;拉 9:11;以及 29:16 中的同義詞 טֻמְאָה(tum'ah,污穢)。
代下 29:6。因為我們的列祖犯了罪——亞哈斯及其同時代的人,因為 29:7 中的陳述僅適用於他們。關於「轉背」(正確地說是「給予」),參見尼 9:29。
代下 29:7。他們也封鎖了廊子的門,從而封鎖了整個聖殿,因為只有通過廊子才能進入聖所和至聖所;參見 28:24,那裡也提到了亞哈斯在院子裡仿照異教模式建造的新燔祭壇,歷代志作者根據我們的段落(「也沒有獻燔祭」)絕不認為這是一個合法的敬拜場所。
代下 29:8。耶和華的憤怒,等等;參見 19:2, 10, 29:18, 32:25;對於接下來的強烈詞彙:「驚駭、嗤笑」,參見申 28:25;耶 19:8, 24:9, 25:9;哀 2:15;以及 30:7。關於 29:9,參見前一節的福音與倫理反思,第 3 點。
代下 29:10。現在我心裡有此意;參見 6:7, 9:1;代上 22:7, 28:2。
代下 29:11。我的兒子們,親切、勸導性的稱呼,如箴 1:8 等。——現在不要懈怠,字面意思是「不要退縮」(תִּשָּׁלוּ,שָׁלָה 的 Niph.;參見伯 27:8)。關於 b,參見 26:18;代上 23:13;申 10:8。
代下 29:12。於是利未人起來。在接下來的十四個名字中,洗瑪的兒子約亞,和亞比的兒子基士,已經出現在利未人的家譜中,代上 6:5 f., 29;瑪哈、伊甸和耶歇在 31:13-15 中再次出現。
代下 29:13。以利撒反的子孫中,有心利。這個家族有兩名利未人被明確提及,這是因為以利撒反或以利撒反(哥轄的兒子烏薛的兒子,出 6:18)作為摩西時代哥轄家族的首領(民 3:30)享有崇高的聲譽。因此,他們在這裡一方面與三個利未人首領家族並列,另一方面與亞薩、希幔和耶杜頓三個歌唱家族並列。
代下 29:15。他們聚集了他們的弟兄,即耶路撒冷其餘的利未人。——遵王的命令,藉耶和華的言;參見 30:12;代上 25:5。王的命令是建立在律法的神聖規定之上的。
代下 29:16。祭司……將一切污穢搬出來……到院子裡,所有用於偶像崇拜的祭祀器皿,或許還有偶像祭物的殘餘等等。關於 טֻמְאָה,參見 29:5;關於汲淪溪,參見 15:16, 30:14。
代下 29:17。他們從正月一日開始。在該月的前八天,他們致力於潔淨院子,隨後的八天潔淨聖殿本身,因此他們在十六日完成了工作。
代下 29:19。亞哈斯王……所拋棄的一切器皿;參見 11:14。這些是銅燔祭壇、銅海,以及架上的盆;參見王下 16:14, 17。關於 הֵבַנּוּ,הֲבינוֹנוּ(代上 29:16)的縮寫形式,參見 Ew. § 196, b。——看哪,它們都在耶和華的壇前,即燔祭壇前。
代下 29:20-30。聖殿重新奉獻時的祭祀。
代下 29:21。他們帶了七隻公牛。正如後文所示,七隻公牛、公羊和羊羔是用作燔祭,29:23 中的七隻公山羊用作贖罪祭;參見拉 8:35。
代下 29:22。祭司接過血,「拿住它」,如 29:16。
代下 29:23。按手在羊上,「靠手在它們身上」,參見利 1:4,由此進一步得出,這種按手也發生在燔祭中。或許它特別在贖罪祭的情況下被提及,因為王和會眾(自然是其代表,即首領)直接按手在贖罪祭上,清楚地展示了贖罪行為與整個以色列的關係;參見下一節。
代下 29:24。祭司……將血獻在壇上作贖罪祭,字面意思是「使他們的血贖罪」;חִטֵּא,如利 4:30, 34, 9:15。整個以色列不僅僅是南方王國(猶大和便雅憫),而且,如 30:5 ff. 所示,是整個十二支派;希西家偉大的贖罪行為旨在影響甚至以法蓮人。
代下 29:25。他設立利未人……手拿鈸;參見代上 15:16,關於大衛的命令,參見 8:14。關於迦得和拿單作為大衛安排聖殿事奉的顧問和助手,參見代上 21:29。——藉祂的先知,「藉祂先知的手」,是對 בְּיַד יְהוָֹה 的解釋性同位語,表示神聖的命令是藉著先知作為工具來完成的。
代下 29:26。拿大衛的樂器,即大衛引入神聖事奉中的樂器;參見代上 23:5, 15:16。
代下 29:27。燔祭一獻,耶和華的歌就起唱,即藉著伴奏的歌唱來讚美耶和華;參見代上 16:42, 25:7。——並在大衛的樂器之後,字面意思是「在大衛樂器的手中」;參見代上 6:16, 25:2-3, 6;23:18。因此,大衛的樂器被視為統治和引導整個音樂表演,這與現代對歌唱與音樂之間關係的看法略有不同。
代下 29:28。歌唱的歌唱,正確地說是「在歌唱,在響起」。整節的意思很明顯:在獻祭的整個過程中,讚美的音樂表演一直在持續。因此,29:30 也必須這樣理解,並非好像利未人在王的命令下於獻祭結束時才開始唱讚美詩,而是作為對此的補充說明,即它們是大衛和亞薩的詩歌,利未人的歌手在莊嚴的儀式中表演了這些詩歌。亞薩在這裡被稱為先見(חֹזֶה),正如其他地方的希幔(代上 25:5)和耶杜頓(代下 35:15)一樣。——他們歡歡喜喜地讚美,「甚至直到歡喜」,如代上 15:16。
代下 29:31-36。獻祭、感謝祭和甘心祭,作為奉獻的結束行為。——現在你們既然歸順耶和華,「已經將自己奉獻給祂的事奉」;參見 8:9;出 28:41, 32:29 等。這些話似乎只對祭司說;但由於接下來的句子:「前來,把祭物和感謝祭奉到……」等等,根據 29:32 ff.,適用於整個群體,因此這應被視為包括了與祭司在一起並參與其職分的人。因此,我們的段落屬於舊約中關於神國度中祭司尊嚴普遍性的見證,如出 19:6;何 4:6;賽 61:6。——祭物和感謝祭,即或許是「祭物甚至感謝祭」,或「作為感謝祭的祭物」;因為根據利 7:11, 16,感謝祭(תּוֹדוֹת)作為祭物(זְבָחִים 或 זִבְחֵי שְׁלָמִים)的一個特殊類別,與許願祭和甘心祭並列。
代下 29:33。分別為聖之物,הַקָּדָשִׁים,聖物;這裡指作為感謝祭獻上的動物。這不僅從 29:32 可以看出,而且從諸如 35:13;尼 10:34 等段落也可以看出。
代下 29:34。唯祭司太少,不能剝盡燔祭牲的皮。「在私人的燔祭中,剝動物的皮是敬拜者的事,利 1:6;但在節期中以群體名義獻上的祭物中,這是祭司的事,因為它沒有特別的祭司性質,利未人可以幫助」(Keil)。——關於 חִזֵּק(hizzek),「堅固」,這裡指「幫助」,參見 28:20;拉 6:22。——因為利未人誠心自潔,勝過祭司,祭司或許因為更接近宮廷,更深地捲入了亞哈斯統治下的偶像崇拜運動。יִשְׁרֵי לֵב(yishrei lev),正確地說是 rectiores animo,傾向更好,在更正義的衝動下。
代下 29:35。燔祭牲甚多,自願的燔祭,29:31 f.(數量為 70 頭公牛,100 隻公羊,200 隻羊羔),這些被添加到適當的奉獻祭中;因此祭司的工作負擔非常大。關於接下來提到的脂油,參見利 3:3-5;關於作為燔祭伴奏的奠祭,民 15:1-16。——耶和華殿中的事就預備整齊了,準備好了,安排好了;參見 29:36, 35:10, 16。「事奉」(עֲבדָה)是聖殿中定期的祭祀敬拜,而不是它的潔淨和奉獻,正如 Berth 所認為的那樣。
代下 29:36。都為神……所預備的就歡喜;עַל אֲשֶׁר הֵכִין = עַל הַהֵכּין;參見代上 26:28。這或許不是指百姓的意願,這是神藉著祂的恩典所促成的(Ramb., Berth.),而是指聖殿的潔淨和真正神權敬拜的恢復,這是藉著百姓參與的意願而完成的。——因為這事辦得甚速,帶著意想不到的準備;參見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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