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歷代志下|第 34 章|unit_34_36_約西亞至亡國 版本 04
v3 嚴格章首版本候選;尚未正式選版。

代下 34:1–2 與王下 22:1–2 一致,特別是關於對約西亞的讚譽(在所有君王中獨一無二),即他「不偏左右」;只是我們的經文中缺少了他母親(亞大雅的女兒耶底大)的記載。

代下 34:3。在他作王第八年,那時他十六歲。即「尋求神」,如 22:19 及其他地方所述。關於目前的年代記載,特別是關於約西亞統治第十二年作為開始廢除偶像日期的關係,參見王下 22:3ff 及本章代下 34:33,參閱貝爾(Bähr)的詳細討論(《聖經註釋》vii. 453ff)。這與幾乎所有近代註釋家的結論一致,即歷代志作者和《列王紀》作者都沒有完全按時間順序進行,因為後者將淨化崇拜和根除偶像的所有措施壓縮到了他統治的第十八年;但前者(根據代下 34:4–7,這部分應視為預敘)將第十二年實施的措施與第十八年才完成的部分措施聯繫起來,正如他在本章末尾所指出的那樣(代下 34:33)。

代下 34:4。他們在他面前拆毀了巴力的壇,日像……他砍碎了;參代下 33:3, 31:1;特別是關於日像,參代下 14:4;關於隨後的事,參代下 15:16。——並將(偶像的灰)撒在祭祀它們的人的墳墓上,字面意思是「撒在祭祀它們的墳墓上」。在王下 23:6 中,或許更精確地指出,僅僅是大亞舍拉的灰被撒在偶像崇拜者的墳墓上。

代下 34:5。他焚燒了祭司的骸骨;詳情參見王下 23:13–14;23:16–20。

代下 34:6。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直到拿弗他利各城,也就是說,在全地,從最南端到各支派的最北端。當時屬於北國的地區(其中如代下 15:9,西緬也被列為沉迷於偶像的支派)曾被撒縵以色和撒珥根的入侵所蹂躪,這一點由補充說明「在他們周圍的廢墟中」指出。關於這個讀法(בְּחָרְבֹתֵיהֶם,bəḥārəḇōṯêhem,在他們的廢墟中)的唯一可採性,參見批判註釋。此外,目前的記載(連同王下 23:19–20f 的平行敘述),根據該記載,約西亞的王國再次在某種程度上包括了所有十二個支派,其估計方式肯定與代下 30:18 的陳述相同,根據該陳述,即使在希西家統治初期,北國尚未滅亡之前,其居民在崇拜方面已部分併入南國。這裡同樣只是提到將北方的遺民引入崇拜淨化的工作中,而非對其領土行使正式的主權。內特勒(Neteler)第 261 頁所說的關於瑪拿西統治下「以色列國與猶大國的重新統一」,以及約西亞繼承了恢復到原始範圍的集體以色列王國,在《列王紀》和《歷代志》的文本中都缺乏任何明確的依據。

代下 34:7。拆毀了壇;這裡首先是針對(以絕對句形式,代下 34:6)預先確定的王行動場景的主句。——以及亞舍拉;לְהֵדַק(ləhēḏaq,為了粉碎)是一個帶有 לְ(lə,為了)的完成式不定詞,保留了完成式的元音,參見埃瓦爾德(Ewald)§ 238, d。——他回到耶路撒冷,結束了他針對偶像的戰役,這場戰役將他帶到了以前的以法蓮和西緬地區。在王下 23:20 中也發現了這一記載,但那裡確實是指約西亞的第十八年。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兩處記載之間幾乎不存在年代上的矛盾;參見貝爾對該段的註釋。

  1. 淨化聖殿與尋回律法書:代下 34:8–21。參王下 22:3–13,及貝爾對該段的註釋。——在第十八年……當他淨化時。לְטַהֵר(ləṭahēr,為了淨化)既不是「淨化後,在他淨化之後」(路德、德韋特等),也不是「為了淨化」(貝爾特、坎普),而是一個時間和環境的標記「在淨化時」(凱爾、內特);參耶 46:13。在提到沙番時,他作為書記或皇家秘書(王下 22:3)的職稱可能僅僅是因為疏忽而從我們的文本中遺漏了,因為歷代志作者(比《列王紀》報導得更精確)提到的另外兩名官員都加上了他們的職稱。關於「修繕(字面意思是『加固』)耶和華的殿」,參代下 24:5,以及本報告中關於約阿施統治下修繕聖殿的代下 34:9(代下 24:11–13);此外,參見代下 34:9 的批判註釋。

代下 34:10。交在督工的手中,等等。וַיִּתְּנוּ(wayyittənû,他們交給)是前一節中同一個動詞的恢復,但與 עַל־יַד(‘al-yaḏ,交在手中)相連,由此達到了「移交」的意思。關於複數 עשֵֹׁה הַמְּלָאכָה(‘ōśê hamməlā’ḵā,做工的人,即 עשֵֹׁי ה׳),參代下 23:24。——督工……交給它,等等;這是根據公認文本;但如果像王下 22:5 似乎顯示的那樣,在 עשֵֹׁי(‘ōśê,做工的人)之前遺漏了一個 לְ(lə,給),那麼應該翻譯為:「他們把它交給了督工(或勞工)」。後一種讀法似乎更合適,儘管不能斷言它是原始讀法。

代下 34:11。以及用於橫樑和房屋托樑的木材,字面意思是「為房屋鋪設托樑」;參尼 3:3, 3:6。這自然不是指城裡的任何房屋,而是指聖殿的建築。——猶大諸王所毀壞的,即任其荒廢;這是一種與亞他利雅情況類似的誇張說法,代下 24:7。

代下 34:12。這些人誠實地做工,字面意思是「正在做工」。關於 באמונה(be’ĕmûnā,真實地、盡責地),參代下 31:12。——監督建築;參 לְנַצֵּח(lənaṣṣēaḥ,監督)在基本相同的意義上,拉 3:8。——利未人,所有精通歌唱樂器的;參代下 15:16, 25:7;但 1:17。代下 34:12 的這些結尾詞應與 34:13a 相連,因此重複的 וְ(wə,和)意為「以及」。這比貝爾特豪(Bertheau)提出的、被坎普(Kamph.)接受的方案更簡單、更不生硬,即刪除代下 34:13 的第一個 וְ,並將「監督搬運工」這些詞附加到代下 34:12 上。關於代下 34:14,參王下 22:8。——耶和華藉摩西所傳的律法書,即摩西律法(關於該短語,參代下 33:8)。無論如何,這裡指的是整個妥拉(Torah),而不僅僅是現代批判學派(最後是希齊格,Gesch. p. 236)所認為的申命記;也不僅僅是包含在五經中間三卷書中的律法群(根據貝爾特豪的假設,Beiträge zur israelit. Gesch. p. 375)。關於反對這些現代假設的決定性理由,特別是就他們試圖將起源於瑪拿西甚至約西亞的斷言與我們的經文聯繫起來而言,參見克萊納特(Kleinert)的《申命記與申命記派》(1871年),以及克洛斯特曼(Klostermann)的《摩西之歌與申命記》(Theol. Stud. und Krit. 1871, ii.; 1872, ii. and iii.)。另參見施泰林(Stähelin)的《舊約導論》(1862年)p. 242ff;J. 菲爾斯特(Fürst)的《聖經文學史》i. 351ff;以及貝爾對王下 22:7 的註釋。

代下 34:16。沙番把書帶到王那裡。在平行經文王下 22:9 中略有不同,那裡起初只敘述:「書記沙番來到王那裡」,因此在隨後的「並向王回報」中沒有 עוֹד(‘ôḏ,還)。歷代志作者的措辭結構在各方面都顯得較晚,儘管其偏差沒有任何本質上的重要性;參凱爾對該段的註釋。

代下 34:17。交在手中;參代下 34:10 開頭的註釋。

代下 34:20。沙番的兒子亞希甘,基大利的父親和耶利米的保護者;參耶 26:24, 40:5。關於將「亞比頓」(Abdon)讀作「亞革波」(Achbor)的可能原始性,參見批判註釋。本段的亞革波似乎與耶 26:22, 36:12 中所提到的同名者為同一人。

第 21 節。以及為以色列剩下的,字面意思是「為剩下的」;這是一個重要的短語,類似於平行經文王下 22:13:「為百姓和全猶大」。表達「傾倒出來」(נִתְּכָה,nittəḵā)代表了平行經文中本質上同義的「點燃」(נִצְּתָה,niṣṣəṯā,王下 22:17),後者在七十士譯本中也出現在我們的經文中,或許是因為它似乎更適合隨後的詞句:「總不熄滅」。

  1. 諮詢戶勒大,並在聖殿莊嚴誦讀律法:代下 34:22–33。參王下 22:14–20;23:1–3,及貝爾對該段的註釋。——去見戶勒大……沙龍的妻子。這位戶勒大丈夫的先祖在《列王紀》中不叫多加轄和哈斯拉,而叫提瓦(Tikvah)和哈珥哈斯(Harhas)。這些(其他地方未出現的)名字中哪一個是原始的,現在已無法確定。關於下城的「第二」區或行政區,參見貝爾。——他們對她說明來意,即約西亞對他們所說的話;這個 כָּזֹאת(kəzō’ṯ,像這樣),讓人想起代下 32:15,在《列王紀》中沒有。

代下 34:24。一切咒詛,等等;在《列王紀》中語氣較弱:「一切話」。

代下 34:25。我的忿怒傾倒在這地方。如代下 34:21,這裡再次使用了動詞 נתךְ(ntk,傾倒),而不是平行經文中常用的 נצת(nṣt,點燃,王下 22:17),後者在七十士譯本中也出現在我們的經文中。

代下 34:27。因為你的心軟弱……當你聽見祂的話。在原始文本中,結構略有不同,即「你所聽見的話」(例如代下 34:26),「因為你的心因此變得軟弱,當你聽見……時,你在神面前自卑」。הַדְּבָרִים אֲשֶׁר שָׁמַעְתָּ(haḏəḇārîm ’ăšer šāma‘tā,你所聽見的話)作為絕對前置詞,幾乎無法翻譯。此外,在王下 22:19 中,「攻擊這地方」的話語通過這裡所缺少的補充而變得更加清晰:「使之成為荒涼和咒詛」。

代下 34:28。他們就回覆王;參代下 34:16。

代下 34:32。使所有……都服從這約。在王下 23:3 中,代替 וַיַּעֲֽמֵד(wayya‘ămēḏ,他使……站立)的是 וַיַּעֲֽמֹד(wayya‘ămōḏ,他站立),與 בַּבְּרִית(babərîṯ,在約中)相連,「所有百姓都服從了這約」。

代下 34:33。約西亞除掉一切可憎之物。關於這一陳述(以概括的方式回溯到代下 34:3–7)與王下 23:4–20 的關係,參見上文「初步說明」及代下 34:3 的註釋。「以色列子孫的各處」在這裡指的是前十支派王國的領土,以區別於耶路撒冷和便雅憫(代下 34:32,即耶路撒冷、猶大和便雅憫)。參上文代下 34:6,以及王下 23:15, 23:19,那裡特別提到伯特利和撒馬利亞的各城,作為前以色列地區中受約西亞大規模淨化過程影響的地方。——並使所有……都事奉(וַיַּֽעֲבֵד לַֽעֲבֹד,wayya‘ăḇēḏ la‘ăḇōḏ,使……事奉),「使之服事」,綁定於耶和華的服事。——他一生的日子,他們都沒有離開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百姓在約西亞整個統治期間的這種神權行為,無論如何,只能是外在的,沒有內心的真正悔改,因此也沒有真正的恆久性;參「福音與倫理反思」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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