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8 章

尼希米記 8:1-18

(經文略)

文本與語法

  1. 尼 8:6。וַיִּקְדוּ וַיִּשְׁתַּחֲווּ(他們俯首並下拜)。這種常見的組合,前者動詞從不單獨出現,後者緊隨其後,顯示了動作的兩個步驟:「他們彎腰並下拜」。動詞 שָׁהַח(shachah,彎腰)、שָׁחָה(shachah,俯伏)與 שׁוּחַ(shuch,下沉)比 קָדַד(qadad,低頭)語氣更強。
  1. 尼 8:7。בִּין(bin,明白)的希伯來文使役態(Hiphil)在 8:7-9 中使用,具有真正的使役力量;但在 8:2-3、8:12 中,它具有簡單態(Kal)的意義。
  1. 尼 8:10。לְאֵיין נָכוֹן לוֹ(給那沒有預備的)是 לַאֲשֶׁר אֵין נָכוֹן לוֹ 的縮寫,省略了關係代名詞,這比英語省略先行詞(例如:"Honor to whom honor is due")要生硬得多。參見代上 15:12。
  1. 尼 8:17。注意三個詞根 יָשַׁב(yashab,居住)、שָׁבָה(shabah,擄掠)與 שׁוּב(shub,歸回)的頭韻用法。

釋經與考證

教導百姓

尼 8:1。廣場(Street)。——應譯為「廣場」或「空地」。根據我們的觀點(參見尼 3:26;12:37),水門是一座內門,與聖殿及俄斐的地下水道相連,在那裡似乎有一個用於公眾集會的大型開放廣場。(參見附錄)。文士以斯拉(Ezra the scribe),即 Ezra hassopher。在下一節中,他是祭司以斯拉(Ezra hakkohen)。這是尼希米記中首次提到以斯拉。他在十三年前帶著約三千名歸回的猶太人(1754名男性)來到耶路撒冷,持有亞達薛西王的委任狀,在猶大任命官員。他曾強迫猶太人與外邦妻子分離,隨後可能回到了波斯,因為我們發現猶太人又退回了以前的狀態。直到現在我們才在尼希米記中見到他的名字,他很可能隨後跟隨尼希米來到猶大,協助他進行另一場改革運動。

尼 8:2。所有能聽而明白的(All that could hear with understanding)。——直譯為:所有在聽時能明白的人,即年齡大到能理解的人。七月初一日。——這是一個特別的「安息日,吹號紀念,聖會」(利 23:24)。除了每月的燔祭外,那天還指定了特別的獻祭(民 29:1-6)。

尼 8:3。從清晨(From morning)。——直譯為:從光亮時,即從天亮或儘早的時間。誦讀過程至少佔用了六個小時。在那段時間內,大約可以誦讀五經的四分之一。

尼 8:4。講台(Pulpit)。——可能與尼 9:4 中提到的「台」是同一個。此處的詞嚴格來說是「塔」,那裡是「登台」。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非常高的平台,以便俯瞰大群眾。(參見尼 8:5)。亞拿尼亞(Anaiah)。——參見尼 10:22。烏利亞(Urijah)。——參見尼 3:4。希勒家(Hilkiah)。——不是尼 12:7 的希勒家。那一位生活在所羅巴伯時代。瑪西雅(Maaseiah)。——參見尼 12:41。瑪基雅(Malchiah)。——參見尼 10:3。撒迦利亞(Zechariah)。——參見尼 12:41。米書蘭(Meshullam)。——參見尼 10:7。所有這些與以斯拉站在一起的人可能都是祭司。如果是這樣,尼 10:22 的亞拿尼亞一定與此處提到的不同。就我們能追蹤的其他名字而言,他們似乎都是祭司。

尼 8:7。耶書亞(Jeshua)。——參見尼 10:9。巴尼(Bani)。——參見尼 10:13。示利比(Sherebiah)。——參見尼 10:12。雅憫(Jamin)。——或許是尼 3:23 的便雅憫。亞谷(Akkub)。——參見尼 12:19。沙比太(Shabbethai)。——參見尼 11:16。荷第雅(Hodijah)。——參見尼 10:10。瑪西雅(Maaseiah)。——可能不是尼 8:4、10:25 或 11:5 的瑪西雅,但可能是尼 3:23 的瑪西雅。基利他(Kelita)。——參見尼 10:10。亞撒利雅(Azariah)。——或許是尼 10:2 提到的祭司。約薩拔(Jozabad)。——參見尼 11:16。哈難(Hanan)。——參見尼 10:10。毗萊雅(Pelaiah)。——參見尼 10:10。以及利未人,即其他利未人,因為提到的十三個人都是利未人。這些利未人似乎在以斯拉之後進行誦讀,並向人群的不同部分進行解釋,而「阿們」、舉手、俯首與敬拜(在尼 8:6 中)則在誦讀過程中不時發生。解釋可能主要是針對古老的希伯來語詞彙。

尼 8:8。他們誦讀(So they read)。——即以斯拉誦讀,利未人重讀並在必要時進行解釋。

尼 8:9。省長(The Tirshatha)。——參見尼 7:65 的註釋。日子的聖潔被用作反對哀哭的論據。注意大祭司的冠冕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是被禁止哀哭的(參見利 21:10,比較利 10:6)。

尼 8:10。分給那沒有預備的(Send portions)。——參見申 16:11-12 中關於五旬節季節所吩咐的精神。 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即:源於與神正確關係的喜樂,是屬靈力量的一個要素與標誌。

尼 8:13。明白(To understand)。——應譯為「考察」。

尼 8:14。七月節(In the feast of the seventh month),即住棚節。參見利 23:34-43。

尼 8:15。這是一個包含性的句子,如下:他們在各城宣告(利 23:4);於是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地宣告。命令是在提斯利月二日發出的,工作是為十五日做準備。敘述將兩者結合在一起,對粗心的讀者造成時間上的混淆。山,即橄欖山。松樹枝,即油樹枝(賽 41:19)。霍頓先生(在史密斯字典中)認為這可能是 Zackum 或 Balanites Ægyptiaca。茂密樹枝,即「茂密樹的枝子」或「糾結樹的枝子」。 在利 23:40 中,命令是使用:

這裡的橄欖樹、油樹和香桃木屬於第一類(「果子」被用於任何出產),而柳樹被省略了,或許是因為當時耶路撒冷附近恰好沒有。

  1. 好樹的果子。
  2. 棕樹的葉子。
  3. 茂密樹的枝子。
  4. 河旁的柳枝。

尼 8:16。水門廣場(Street of the water-gate)。——參見尼 8:1 的註釋。以法蓮門廣場(Street of the gate of Ephraim)。——從王下 14:13 和尼 12:39 我們看到,這座門靠近城市的西北角,在「寬牆」與「古門」之間,「古門」與「角門」或許是同一個。根據凱爾(Keil)的觀點,以法蓮門可能附屬於寬牆,並未被毀壞。因此,它在第 3 章中沒有被提到。我們可以推測,城西北部有一個大型開放空間,對應於東南部水門旁的廣場。

尼 8:17。這樣行(Done so)。——即以如此大的喜樂守住棚節。

尼 8:18。他誦讀,即以斯拉。 他們守節,即住棚節。他們從第二天(尼 8:13)一直到提斯利月十五日(利 23:34)都在為此做準備。提斯利月十日的嚴肅禁食日無疑已被排除在外。敘述中略過未提。嚴肅會(Solemn assembly),即 atzereth(參見利 23:36;民 29:35;申 16:8;耶 9:2;摩 5:21)。它似乎不僅僅是「聖會」(mikra-kodesh),但具體是什麼我們無法斷定。它適用於住棚節的最後一天和逾越節週的最後一天。約瑟夫(《猶太古史》3, 10, 5)將其應用於五旬節(以希臘語形式 Asartha),作為該日特別的稱呼,這也是後來猶太人對該詞的用法。

歷史與倫理

救贖(Redemption)是一個計畫,教會(Church)是一個體系,而這個體系的靈魂就是神所寫的話語。

  1. 百姓對神話語的持續研讀,過去是,現在仍然是猶太民族的一個顯著特徵。利未人最初被委託在每七年一次的安息年向以色列誦讀律法(申 31:9-13),而當約沙法(代下 17:7-9)派遣利未人到猶大各城教導百姓耶和華的律法書時,他無疑是在使用利未人,這對該民族來說從一開始就是熟悉的。神的子民必須記住,他們不應跟隨自然之光,而應為所有的引導諮詢神聖的啟示(羅 3:2)。
  1. 悔改的眼淚自然會引向喜樂。當人們為罪哀哭時,主安慰他們說:「去吃肥美的,喝甘甜的。」那位用眼淚洗我們救主腳的犯罪婦人,聽到了祂說:「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 7:50)。在這個提斯利月,無論是哭泣還是歡樂,可能有很多僅僅是情緒上的激動,而沒有宗教基礎;但我們不能不相信,這場運動中存在著真正虔誠的核心,這是延續到西面和亞拿那一代聖潔傳承的標誌。
  1. 住棚節的棚子是紀念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開始於疏割的棚居生活。這種記憶會鼓勵謙卑與喜樂,將百姓的思想帶回最初的原則,並使他們感受到神的同在與保護(參見利 23:43)。房屋的屋頂有欄杆以防危險(申 22:8),且房屋低矮。因此,在屋頂上搭棚是非常自然的事。它們不會妨礙群眾,且在每一種情況下都會有一定的家庭隱私。

講道與實踐

尼 8:1-12。主的會眾的節日。1)其原因:外在的原因在於時間,這是七月;真正的原因在於神所給予的證據,因為祂在世人面前保障了會眾的存在,堅固了他們的城等。2)其慶祝:會眾表現出對神話語的渴望,以良好的秩序使用它,並帶著敬畏聆聽。3)其祝福:悲傷轉為喜樂。在真正的事奉神中,永恆不變的要素:1)在會眾方面:對神話語的飢渴。2)在教師方面——對神話語的正確處理——始於對神的讚美,這喚起了會眾贊同的認可、神話語的傳達、對其的解釋與應用。雙方都順服於神的話語。——比德(Bede):他們請求自己的大祭司,將帶來的律法書中他們當行的命令誦讀出來,以便隨著城市的重建,那蒙神喜悅的工程結構也能興起,免得像以前一樣,因忽視宗教而導致城市的毀滅。——斯塔克(Starke):即使是普通百姓也必須確保他們擁有純淨清晰的神的話語。年輕人應從小就聽神的話語,以便學習敬畏神。如果舊約中所有人都必須聽律法,那麼如果教皇制度不允許百姓這樣做,那是多麼不可推諉。聽眾即使講道稍長也不應感到疲倦與不耐煩。事奉神的主要部分在於讚美,在這方面我們效法讚美神的眾天使。收集的詩歌、禱告與感恩應使用可理解的語言,以便聽眾能明白並能回應「阿們」。在公眾集會中的「阿們」應由每一個人唱出。如果我們應當在主面前特別屈膝,那麼在外部姿勢上也應當表現出我們在神面前的謙卑。傳道人在安排崇拜時不可忘記禱告。如果教師公開跪下向神禱告,聽眾也應當與他們一同跪下。教師應致力於清晰地解釋神的話語。如果神賜給我們快樂的日子,我們不應忘記窮人。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這 1)是可能的,因為在與主的交通中,儘管有世上所有的災難與困難,我們仍有安慰、應許、幫助、更新等。2)是必要的;因為每一天都歸耶和華為聖,我們的行為必須始終榮耀主。3)是有益的;因為靠主而得的喜樂是我們的力量,使我們能夠耐心等待,使我們變得靈巧,並保護我們免於一切迷失。靠主而得的喜樂是我們的力量,因為 1)在我們自己裡面,我們是軟弱且猶豫不決的。 2)在主的豐盛中有恩上加恩。 3)正是靠主的喜樂,使我們能夠擁有力量所包含的一切。帶著「求祢用祢的幫助使我快樂,讓我在祢裡面的喜樂成為我的力量」的禱告,無論面前有什麼任務,人都能每天獲得新的安慰與喜樂。

尼 8:13-18。百姓的節日。1)其基礎——神的命令——神希望會眾慶祝節日。2)其形式;它也表現於外在;在舊約中藉由棚子,這有其意義;在新約中藉由其他儀式,同樣充滿意義。3)其影響。順服神的話語與旨意,並由此使整個生命得到榮耀。——斯塔克(Starke):基督徒在世上沒有長存的城,他們的生活是虛空且短暫的。那麼,如果他們努力居住在永恆的帳棚中,對他們來說是好的。來 13:14。正如猶太人有他們的節日,我們基督徒也有,但條件是基督徒的自由。西 2:16。實踐真正的宗教會帶來平靜的心與喜樂的良心;但虛假的敬拜會帶來許多煩人的麻煩,並折磨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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