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本書內容的詳細分析
只有在我們針對針對本書的各種攻擊確立了其統一性之後,才有可能對其內容進行詳細概述,從而完整地闡述詩人的計劃及其細節(參見 § 1 中的內容初步摘要,以及 § 3 中關於詩作藝術計劃的評論)。在隨後呈現的綱要中,我們基本上遵循法因格(Vaihinger,《約伯記》,第 2 版,第 227 頁起),但並不堅持他劃分中的每一個細節,他的劃分有時有些武斷。這種武斷主要在於一種誇大的努力,即在詩作的劃分中到處尋求「三位一體」(Triads),甚至細緻到極致。詩人在講論中對三元結構的不可否認的偏愛,無疑為這一理論提供了一些基礎,儘管這並不證明我們可以將這種三分法推向肆意的極端。其他幾位現代注釋家也提供了本書內容的詳盡綱要,例如埃瓦爾德(第 34 頁起)、施洛特曼(Schlottmann,第 20 頁起)、戴維森(Davidson,《導論》,第 174 頁起),但沒有充分突出那種三元結構。[參見 Carey,第 37 頁起]
歷史導論(散文):Job 1:1
a. 通過奪走他的財產進行較溫和的試驗:Job 1:6-22。
α. 天上的預備場景:Job 1:6-12。
β. 試驗預旨對約伯財產和家庭的執行:Job 1:13-19。
γ. 約伯的堅定與忍耐:Job 1:20-22。
b. 通過失去健康進行更嚴厲的試驗:Job 2:1-10。
α. 天上的預備場景:Job 2:1-6。
β. 預旨在約伯可怕疾病中的實現:Job 2:7-8。
γ. 約伯在敬虔上的堅定:Job 2:9-10。
詩作的第一主要部分:糾葛,或約伯與他三位朋友的爭論講論:第 3–28 章
約伯絕望的爆發,作為對話的主題和直接起因:第 3 章
a. 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Job 3:1-10。
b. 他希望自己是在死人的國度,而不是在今生:Job 3:11-19。
c. 他問為什麼厭倦生命的他還必須活著:Job 3:20-26。
第一系列爭論講論:糾葛的開始:第 4–14 章
I. 以利法與約伯:第 4–7 章
A. 以利法的指控:人不可像約伯那樣反對上帝:第 4–5 章
B. 約伯的回應:朋友們帶給他的不是安慰,而是增加的悲傷:第 6、7 章
II. 比勒達與約伯:第 8–10 章
A. 比勒達的責備:人不可像約伯那樣指責上帝不公,因為上帝從不行惡:第 8 章
B. 約伯的回應:主張自己的無辜,並對他作為黑暗可怕命運的苦難的不可測度進行悲傷的描述:第 9、10 章
III. 瑣法與約伯:第 11–14 章
A. 瑣法對約伯的猛烈指控,認為他需要以悔改的心順服全視且全義的上帝:第 11 章
B. 約伯的回應:攻擊他的朋友們,他認真質疑他們的智慧和正義:第 12–14 章
第二系列爭論講論:糾葛加劇:第 15–21 章
I. 以利法與約伯:第 15–17 章
A. 以利法:上帝的懲罰性正義僅對作惡者顯露:第 15 章
B. 約伯:儘管被他那令人沮喪的處境所壓迫,他仍然希望並盼望上帝能在他朋友們無理的指控面前證明他的無辜:第 16、17 章
(對朋友們講論作為無目標和無益的簡短初步否定:Job 16:2-5)。
II. 比勒達與約伯:第 18、19 章
A. 比勒達:約伯激情的爆發是無用的,因為自古以來建立的神聖條例仍然有效,確保了頑固罪人應得的厄運將突然且肯定地臨到他:第 18 章
B. 約伯:他的苦難值得同情;然而,這將更肯定地以他在上帝面前顯著的辯白而告終,儘管可能要等到來世:第 19 章
(引言:對朋友們惡意懷疑他無辜的責備性譴責:Job 19:2-5)。
III. 瑣法與約伯:第 20、21 章
A. 瑣法:作惡者確實可以繁榮一時,但他的毀滅將會更加可怕且不可挽回:第 20 章
B. 約伯:經驗所教導的關於惡人在世時的繁榮,並非反對,而是支持他的無辜:第 21 章
第三系列辯論:糾葛達到極點:第 22–28 章。
I. 以利法與約伯:第 22–24 章。
A. 以利法:重申對約伯的指控,從他嚴重的苦難中必然推斷出他犯了重罪,需要悔改。第 22 章。
B. 約伯:由於上帝向他隱藏自己,且上帝在世上分配人類命運的方式在許多方面極不平等,因此可以推斷出上帝作為的不可測度,以及朋友們所持的外部報應論之短視與片面:第 23–24 章。
II. 比勒達與約伯:第 25–26 章
A. 比勒達:再次闡述上帝的崇高與人類無能之間的對比:第 25 章
B. 約伯:責備他的對手,並附上一段遠勝於對方的、關於上帝崇高與偉大的描述:第 26 章
III. 約伯獨白:對戰敗朋友們的結語:第 27–28 章。
a. 重申他清白的莊嚴誓言,並提到他在上帝裡的喜樂,即使在最深重的苦難中也未曾離棄他:Job 27:2–10。
b. 陳述他的信念:不虔誠者的繁榮無法持久,他們必然會走向可怕的結局:Job 27:11–23。
c. 宣告真正的智慧——唯有它能確保真正的福祉,並正確解決人類在世命運的黑暗謎題——在世上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唯有在上帝那裡,並透過對上帝虔誠的順服才能獲得:第 28 章。
詩篇的第二大分段。透過約伯、以利戶與耶和華的對話來解開謎團:第 29–42:6 章 解謎的第一階段:第 29–31 章。
約伯的獨白,
闡明一個真理:他的苦難並非源於他的道德行為,因此必然有更深層的原因。[問題解決的消極面。]
a. 描述過去繁榮的外在面貌:Job 29:2–10。
b. 指出這種繁榮的內在原因——他的仁慈與公義:Job 29:11–17。
c. 描述他現在最痛苦地懷念的過去繁榮之特徵,即眾人對他的普遍尊崇,以及他深遠的影響力:Job 29:18–25。
a. 他從人那裡所受的羞辱與輕蔑:Job 30:1–15。
b. 到處壓迫他的難言之苦:Job 30:16–23。
c. 他所有希望的破滅:Job 30:24–31。
a. 他未曾放縱任何邪惡的私慾:Job 31:1–8。
b. 他在家庭生活的所有關係中行事正直:Job 31:9–15。
c. 他在公民生活中始終實踐鄰里間的仁慈與公義:Job 31:16–23。
d. 此外,他未曾違背對上帝與鄰舍更隱秘的義務:Job 31:24–32。
e. 他更沒有犯下任何偽善,或僅僅是聖潔的假象,沒有任何隱秘的暴力,或對鄰舍貪婪的壓迫:Job 31:33–40。
解謎的第二階段:第 32–37 章
以利戶的對話,
致力於證明實際上不存在無緣無故的苦難,相反地,對於那些表面上公義的人所預定的苦難,乃是神聖之愛的安排,旨在透過管教來潔淨並成聖他們。[問題解決的積極面之第一部分]。
導論:以利戶的出現,以及他對話的開場白,說明了他發言的理由:Job 32:1 至 Job 33:7。
第一次對話:關於人在上帝面前的罪:Job 33:8–33。
a. 預備性:責備約伯對自己完全清白的自信:Job 33:8–11。
b. 對有罪之人與上帝之間真實關係的教義性討論,上帝尋求透過各種安排與來自上頭的溝通來警告並拯救他們:Job 33:12–30。
α. 透過夢中良心的聲音:Job 33:15–18。 β. 透過疾病與其他苦難:Job 33:19–22。 γ. 透過派遣中保天使在困境中施行拯救:Job 33:23 起。
c. 呼籲約伯專心聆聽他將進一步教導的對話:Job 33:31–33。
第二次對話:證明人懷疑上帝的公義是不對的:第 34 章。
a. 開場;譴責約伯對上帝公義的懷疑:Job 34:1–9。
b. 證明神聖公義的必要性,以及它確實存在:
α. 從上帝對祂受造物無私的愛:Job 34:10–15。 β. 從上帝作為世界統治者的觀念:Job 34:16–30。
c. 展示約伯在指責上帝不公,同時又呼籲上帝裁決時的矛盾與愚昧:Job 34:31–37。
第三次對話:駁斥「虔誠對人無益」的錯誤立場:第 35 章。
a. 認為人是否虔誠或不虔誠對自己影響甚微的錯誤觀念是愚昧的:Job 35:1–8。
b. 受苦者得救往往延遲的真正原因,即:
α. 缺乏真正的敬畏上帝:Job 35:9–14。 β. 對上帝的教條式與狂妄的言論,這在約伯身上尤為明顯:Job 35:15–16。
第四次對話:生動展示上帝的作為,這被視為仁慈的,同時也是大能與公義的,無論是在人類的命運中,還是在人類之外的自然界中:第 36–37 章。
[導論——宣告將對上帝的辯護做出進一步重要的貢獻:Job 36:1–4]。
a. 對神聖公義的辯護,這種公義在人類命運中顯現為一種仁慈地管教與潔淨他們的力量;Job 36:5–21:
α. 總體而言:Job 36:5–15。 β. 特別是在約伯命運的改變上:Job 36:16–21。
b. 對神聖公義的辯護,這種公義在自然界中顯現為至高的力量與智慧:Job 36:22 至 Job 37:25。
α. 將自然界的奇觀視為神聖智慧與力量的啟示:Job 36:22 至 Job 37:13。 (1) 雨、雲與風暴、閃電與雷鳴:Job 36:22 至 Job 37:5。 (2) 冬天的作用——如雪、雨、北風、霜等:Job 37:6–13。 β. 最後,從前述內容對約伯提出勸誡性的推論:Job 37:14–24。解謎的第三階段:Job 38:1 至 Job 42:6。
耶和華的對話:
其目的是證明全能且唯一的智慧上帝,任何凡人都不可與之爭辯,祂也可能僅僅為了證明與試驗義人而命定苦難。[問題解決的積極面之第二部分。]
耶和華的第一次對話,連同約伯的回答:在全能且唯一的智慧上帝面前,任何人不得爭辯:Job 38:1–40:5。
a. 關於創造過程的提問:Job 38:4–15。 b. 關於地上下不可及的高處與深處,以及從中產生的力量:Job 38:16–27。 c. 關於大氣現象與星空奇觀:Job 38:28–38。 d. 關於野生動物的保存與繁衍,特別是獅子、烏鴉、野山羊、鹿、野驢、羚羊、鴕鳥、戰馬、鷹與鵰:Job 38:39 至 Job 39:30。
耶和華的第二次對話,連同約伯的回答:懷疑上帝的公義(這與祂奇妙的全能最密切相關)是一種嚴重的錯誤,必須透過真誠的悔改來贖罪:Job 40:6 至 Job 42:6。
a. 河馬(Behemoth):Job 40:15–24。 b. 鱷魚(Leviathan),作為百獸之王:Job 40:25–41:26。
歷史性結論(以散文敘述):Job 4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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