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94
1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上帝; 伸冤的上帝啊,求你發出光來!
2 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 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
3 耶和華啊,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 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
4 他們說話狂妄,出言語; 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
5 耶和華啊,他們欺壓你的百姓, 苦害你的產業。
6 他們殺死寡婦和寄居的, 又殺害孤兒。
7 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 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
8 你們民中的畜類人當思想! 你們愚昧人到幾時才得智慧呢?
9 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 造眼睛的,難道自己不看見嗎?
10 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 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
11 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12 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 是有福的!
13 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 惟有惡人,挖坑的期間,他得安息。
14 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 也不離棄他的產業。
15 審判要轉向公義; 心裡正直的,必在其中。
16 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 誰肯為我站起抵擋作孽的?
17 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 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
18 我正說我失了腳, 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
19 我心裡多憂多疑, 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
20 那藉著律例製造奸惡、 在位行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
21 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的魂, 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22 但耶和華向來作了我的高臺; 我的上帝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23 他叫他們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 他們行惡,他要剪除他們;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要把他們剪除。
內容與結構——詩人起初祈求作為復仇者的上帝(申 32:35)對傲慢的違法者施行報應(詩 94:1-3);隨後他描述了他們血腥、暴力和褻瀆的行為,藉此他們正在摧毀上帝的子民,同時也藐視上帝本人(詩 94:4-7);接著他轉向對民中愚昧人的警告與責備,他們甚至開始懷疑上帝本人(詩 94:8-11);他稱讚那順服上帝管教並因此信靠上帝補償性公義的虔誠人為有福(詩 94:12-15),就他自己而言,讚美主是他唯一且確定的幫助(詩 94:16-18),並宣告他確信自己所祈求的報應必將施行(詩 94:19-23)。
個人經歷與普遍經歷的交織,使得前者似乎以受後者制約,而後者又並非由內部的分心所引起,而是由外部敵人的影響所致。從他們那裡,百姓學到了許多應受譴責的事。因此,大衛(七十士譯本及其他版本)不應被視為作者。在被擄期間(De Wette, Hupfeld),也找不到適合這首詩的位置,因為詩中未提及俘虜的離開或回歸,未提及城市的荒涼或聖殿的毀滅。我們也猶豫是否要降至瑪喀比時期(Venema, Rosenmüller, Hesse, Olsh., Hitzig),儘管《瑪喀比傳上》7:1 f. 或 9:23 f. 包含了類似的描述。因此,剩下的只有亞述或迦勒底壓迫的初期(Hengst.),或被擄後的一般時期(Köster, Del.)。根據塔木德傳統,利未人在迦勒底人攻陷耶路撒冷時正在唱這首詩,剛唱到最後一節,敵人就衝進了聖殿,以至於他們無法唱完結尾的詩句。對於「那天是安息日,而這首詩是聖殿禮儀中一週第四天的詩篇」這一反對意見,回答是:這是一首哀歌,是因他們的處境而唱的(Erachin 11. a, in Delitzsch)。七十士譯本除了「大衛的讚美詩」這一說明外,還有註記:「為一週的第四天」。[亞歷山大:「沒有什麼能確定創作的確切日期,更不用說將其限制在任何特定的歷史場合。儘管其中一些內容似乎特別適合巴比倫征服前夕猶大的狀態,但它的結構使其成為教會在各種緊急情況下表達虔誠情感的載體。」
詩 94:1, f. 顯現自己或發出光來,並不一定指嚴格意義上的神顯。將該形式構造為完成式(七十士譯本等,Hengst.)會符合申 33:2;詩 1:2 之後的常規規則,但不適合上下文。因此,應假設一個較罕見的祈使形式 הוֹפִיעַ 而非 הוֹפֵעַ(Ges. § 53, remark 2),除非我們更願意認為末尾輔音因其與下一個詞的第一個字母聲音相似,而從原始形式 הוֹפּיעָה(詩 80:2)中脫落(Olshausen, Hitzig, Hupfeld, Del.)。複數「伸冤」,不僅可以表示復仇行為的複數(結 25:17),也可以表示報應的嚴厲(士 11:36;撒下 4:8)。上帝被稱為「伸冤的上帝」與此有關。
詩篇 94:8–10。關於「民間的愚頑人」(和合本譯為「畜類人」;英文標準譯本直譯為:brutish,即野獸般的),這並非表達最高程度愚蠢的另一種說法(Geier, De Wette)。這裡所指的並非一般大眾或外邦列國(大多數人的觀點),而是以色列中那些容易受到誘惑與懷疑暗示影響的部分人(Olshausen 與近代的釋經家)。然而,在詩篇 94:10 中,我們是否應當將其譯為「列國的訓導者」(Jerome, Clericus, Ewald, Köster, Maurer, Hengst., Hupfeld, Hitzig),還是「那管教外邦人的」(Calvin, Geier, J. H. Michaelis, Rosenmüller, Delitzsch),這點尚有疑問。這裡的對比並非在於外面的外邦人與擁有啟示律法的以色列人之間;也不是在於以色列過去受壓迫者懲罰,與現在所預期的懲罰之間,以至於可以從前者推論出後者。相反地,這是從上帝的一種行動方式,推論出另一種性質相似的行動,而非針對不同對象或在不同時間採取同一種行動。[Perowne:「在英文聖經中,這被拆分為兩個問題,並且在第二個分句中補充了一個希伯來文原本不存在的子句:『難道祂不知道嗎?』但這是不正確的。論證發生了轉變。之前是從人的生理構造出發;現在則是從世界的道德治理出發。那位作為人類偉大的教育者,賜予他們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的主,難道沒有人類教師所擁有的那種管教、糾正與改善的權利嗎?關於這種神聖的教育,參見羅馬書 1:20;羅馬書 2:15–16。」——J. F. M.]
詩篇 94:11b。由於代名詞是陽性的,將其指代「人」是很自然的,並可翻譯為:因為他們是氣息,即虛無、有限、短暫(Geier, J. H. Mich., Hengst., Hupfeld)。如此一來,上帝對其受造物(這些受造物由祂所造,且絕對依賴於祂)擁有完美知識的形而上學基礎便呈現出來了。但上下文更傾向於這種解釋:賜予人知識的上帝是全知者,在祂面前,人那本質上虛無的思想完全顯露無遺。《七十士譯本》(LXX)也是這樣理解這句話的,保羅(哥林多前書 3:20)與 Jerome 也遵循此觀點。此外,代名詞的位置也證明了這一觀點。如果原本意指前者,代名詞會置於名詞之前(耶利米書 10:15)。然而,在一個從屬子句中,對應於賓語的受格,它可能會違反通常的規則而置前(以賽亞書 61:9;耶利米書 46:5);當需要強調時亦然(詩篇 9:21),就像關係子句中的受格一樣(詩篇 99:4;箴言 2:16;何西阿書 7:2)。那麼,陽性代名詞便被寬泛地用於代替陰性,正如詩篇 34:20 中的情況(Hitzig, Del.)。
詩篇 94:13 等。「使他得享平靜。」——這通常被指為義人內心的安息,他從上帝的律法(申命記 8 章等)中領受教導,得知即將臨到他的苦難之目的(耶利米書 49:23,比較以賽亞書 30:15),並獲得面對惡日試煉的力量,因此,這樣一個受過苦難試煉與潔淨的人,甚至被視為是有福的(約伯記 5:17;箴言 3:11 f.;詩篇 34:9;詩篇 40:5)。但詩篇 94:13b 將受管教者的目光引向了作惡者的結局,而詩篇 94:14 則指向上帝與祂子民的同在。這就是為什麼惡日終將結束的原因。上帝將賜予受苦者外在的平靜或將他們從苦難中拯救出來(約伯記 3:13;約伯記 3:17 f.;約伯記 34:29;箴言 15:18)。詩篇 94:13a 中的 ל(介詞)指的不是教導的目的,而是其內容(Calvin, Clericus, Hupfeld)。惡日並非被稱為不幸的日子,也不是惡人的日子(即惡人的日子),而是災難的日子,在這些日子裡,壞人濫用權力作惡(詩篇 49:6)。由此,義人產生了苦難,後者將其視為神聖的管教,並使其有助於自身的救贖。詩篇 94:20 的「毀滅的寶座」(和合本譯為:作惡的寶座),要麼是敵人的寶座,從那裡毀滅威脅著以色列,但耶和華不允許其長久存在,也不與其有任何團契;要麼是法官的座位,他利用上帝的成文律法作為非法行為與歪曲正義的藉口,從而造成苦難 [希伯來文:עָסָל,和合本譯為:作惡]。後一種觀點與詩篇 94:20b 的表達方式更為吻合。因為那句話不僅僅是指一種結果災難性且違背律法的行動過程,而是指一種對沉重與壓迫之事的巧妙構建,這種表達方式是受到雕像塑造的啟發並由此應用而來的。[這個觀點在譯文中表達為:藉律法(規則)塑造苦難者。——J. F. M.]
僅僅持有上帝存在的普遍信仰是不夠的;問題在於:(1)祂是怎樣的上帝;(2)我們是否忠實地依附於祂。——除非我們珍視上帝的誡命,否則我們無法將上帝律法的應許應用於自己身上。——上帝不僅是世界的創造者與統治者,祂也是人類值得信賴的教師與教育者,以及他們無誤的審判者。——人的邪惡如何常使他們成為愚人,人的愚蠢又如何常促使他們更深地陷入毀滅。——為了不必放棄自己的罪,惡人妄想他們將不受懲罰;為了不被這種幻想所打擾,他們否認了唯一真實且永活的上帝。——上帝是公義的復仇者,但在祂懲罰之前,祂會發出警告,而那些想要得救的人必須順服祂的統治。——想要從焦慮中解脫的人,必須聆聽上帝的話語。——如果我們的靈魂要被上帝的安慰所復甦,我們必須聆聽祂的警告並相信祂的應許。
Luther:凡如此相信並受教於上帝的人,都能忍耐,任憑惡人狂怒,同時仰望結局,等待時機。
Starke:每當你試圖向傷害你的人報復時,你就是在僭取上帝的王權。——處於壓迫下的信徒往往無法與上帝對惡人那偉大的忍耐與恆久忍耐和解,因此嘆息:主啊,要到幾時呢?然而上帝並沒有忘記。——真正的教會一直都有她的迫害者,但她始終將祈禱作為戰勝他們的最有效手段,並發現它是可靠的。——人的罪能將他們引向何處?為了平靜良心,他們試圖說服自己上帝不是全知的。這是徒勞的想像。——基督徒苦難的喜樂結局,有助於堅固所有基督徒同伴的信心與忍耐。——世界對上帝的管教作出了完全錯誤的判斷。它說:上帝所管教的人真不幸。但聖靈的判斷卻不同。它是寶貴且令人安慰的:上帝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這難道不應當增加我們的忍耐嗎?——沒有什麼能比福音的蜂蜜更能甜蜜地復甦靈魂,或更深入地滲透其中。哦,當它豐盛時,多收集一些;它會在你需要時撫慰你。——當苦難最深重時,信心便展現出其真實且最完全的力量,同時也在那火中得到淨化。——上帝公義的手往往在惡人的毀滅中顯露得如此清晰,以至於即使是對祂的道路最不熟悉的人,也必須承認並說:這是主所做的!
Frisch:你這裡有一面受苦卻仍有信心的心靈之鏡。你在其中看到了什麼?(1)許多心靈的悲傷;(2)上帝多樣的安慰;(3)靈魂強大而真實的復甦。——Rieger:即使在正當的熱心中,如果我們不保持在上帝聖靈與話語所規定的範圍內,我們也很容易被引導去承擔過多的責任。火在屋子裡是有用的,但必須小心使用。——Richter (Hausbibel):管教的審判始於信徒;他們因此得以免於毀滅與可怕的定罪審判,而這種審判是施加在那些抵擋基督的人身上的。——Vaihinger:上帝藉著日常經歷與苦難所給予的教育,以及祂藉著成文律法所給予的教導,在人類計劃的徒勞中,是信徒的一種特殊特權,使他們在嚴重的苦難中受益。
[Matt. Henry:當話語與聖靈的教導伴隨著護理的責備時,它們便宣告人是有福的,並有助於使人成為有福的;因為那時它們是收養的標記與成聖的手段。當我們受管教時,我們必須祈求得到教導,並查考律法,將其視為護理的最佳註釋者。並非管教本身能帶來益處,而是伴隨著管教並作為其註釋者的教導。——J. 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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