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1-22
1 我兒,你若領受我的言語, 存記我的命令, 2 側耳聽智慧, 專心求聰明, 3 呼求明哲, 揚聲求聰明, 4 尋找她,如尋找銀子, 搜求她,如搜求隱藏的珍寶, 5 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 得以認識神;—— 6 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 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 7 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 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 8 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 護衛聖民的道;—— 9 你也必明白仁義、
[ Pro 2:1 sq. De Wette 與 Noyes 認為前兩節並非條件句,而是表達一種直接且獨立的願望:「願你領受,等等」。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Vulg.)、路德譯本等,則將第一節視為條件句,並在 Pro 2:2 找到其結論句(apodosis)。Muenscher 認為 Pro 2:2 是一個獨立的條件,而非僅是前文的延續;Holden 亦持此看法,但對 Pro 2:2 各部分的組合略有不同:「若藉由側耳聽……你便會傾心,等等」。M.、H.、Stuart 等人則認為該系列條件句的結論句在 Pro 2:5,這與英王欽定本(E. V.)一致。這些不同的觀點並不影響該選段的總體含義。值得注意的是,Zöckler 認為結論句在 Pro 2:5;Pro 2:9,而 Pro 2:6-8 則為插入語。——A.]
Pro 2:7。關於與狀態結構(Stat. constr.)的構造,參見 Isa 33:15。[參見 Green. § § 254, 9, b 及 274, 2.]
Pro 2:8。不定詞 לִנְצֹר(lin-tsor,守護)之後接續未完成式 יִשְׁמֹר(yish-mor,保守),如前文 Pro 2:2 所述。[關於此不定詞結構的性質與用法,參見 Ewald, 237, c。字面翻譯為「為了守護、保護、保守」。誰在守護路徑等等?Holden 將其理解為義人:「藉由守護路徑等而行事正直的人」。大多數注釋家將其理解為神,祂是「為了保護,即去保護等的盾牌」。Zöckler 在翻譯中使隨後的 Kal 完成式與此不定詞一致,而大多數人則採取相反的處理方式。——A.]
Pro 2:10。[本節開頭的 כִּי(ki)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可視為條件、時間或因果關係。因此,E. V.、N.、M. 譯為「當智慧……時」;S.、K.、Van Ess 譯為「因為智慧……」;De W.、Z. 譯為「若智慧……」。第一種與最後一種之間並無本質區別,作者的這種觀點或許更值得採納。——A.]
陰性詞 דַעַת(da'ath,知識,此處與 חָכְמָה [chokmah,智慧] 同義)連接了陽性動詞形式 יִנְעָם(yin'am,它是可愛的),因為此表達被視為無人稱或中性,而 דַּעַת 與之連接作為受詞的賓語 [acc. synecd.,「就知識而言,你的靈魂有喜樂」]。參見 Pro 14:6 中 דַּעַת 與陽性動詞形式 נָקַל(naqal)的類似連接;亦參見 Gen 49:15, 2Sa 11:25。
Pro 2:11。[關於動詞形式 תִּנְצְרֶכָּה(tin-tsore-kah),其中 נ(nun)未同化,「為了強調或語音和諧」,參見 Bött., § 1100, 3。——A.]
Pro 2:12。רַע(ra,惡)是從屬於狀態結構 דֶּרֶךְ(derek,路)的名詞,如 Pro 8:13,或如 Pro 2:14 中的 תַּהְפֻּכוֹת רַע(tahpukoth ra),Pro 28:5 中的 אַנְשֵׁי־רַע(anshei-ra)等。
Pro 2:18。בַּיִת(bayith,家),在其他地方皆為陽性,此處例外地被視為陰性;因為 שָׁחָה(shachah)無疑應被視為來自 שׁוּחַ(shuwach)的第三人稱單數陰性,而非如 Umbreit 與 Elster 所認為的第三人稱單數陽性,因為只有 שׁוּחַ 而非 שָׁחָה(彎腰、鞠躬)具有此處所需的含義,即下沉(拉丁文:sidere)。七十士譯本(LXX)讀作來自 שׁתָתַ(shathath)的 שַׁתָּה,因此翻譯為:ἔθετο γὰρ παρὰ τῷ θανάτῳ τὸν οἶκον αὑτῆς [她將她的家安置在死亡之旁],然而在此結構中,שָׁתַת(sidere)被錯誤地視為及物動詞。[Böttcher 與 Fuerst 皆承認將此形式推導為第三人稱單數陰性的可能性,無論是來自 שׁוּחַ 還是 שָׁחַח(shachach),它們具有相似的不及物含義。對於 שָׁתַת,Rödiger(Gesen. Thes.)、Robinson 的 Gesenius 以及 Fuerst 皆未給出除及物含義之外的其他解釋。——A.] 也許 Böttcher(De Inferis, §§ 201, 292; Neue Aehrenl., p. 1)找到了正確的解釋,他同樣將淫婦作為主詞,但將 בֵּיתָהּ(beitah)視為動詞的補充而非受詞,因此翻譯為「因為她與她的家一同下沉至死亡,她的路徑通向死人」。[Röd. (Thesaur. p. 1377, a) 表示同意 B.,但陳述了他的觀點:「作者在半句之初考慮的是婦人本身,但在句末為了完成句意,將 בֵּיתָהּ 作為主詞」。Fuerst 也宣稱除了 בֵּיתָהּ 之外,無需考慮其他主詞。——A.] 然而,請參見 Hitzig 對此段的注釋,他為常見的讀法辯護,指出 בַּיִת 在此例外地被視為陰性,因為其意指的並非房屋本身,而是「其中的行為與交易」(參見 Pro 7:27; Isa 5:14)。
Pro 2:22。「對於 יִקּרֵתוּ(yikkarethu),此表達亦用於 Psa 37:9 以傳達毀滅的概念,在第二句中對應的是 יִסְּחוּ(yissachu),若將其視為源自 נסח(nasach,Deu 28:63; Psa 52:5; Pro 15:25),則需視為 Kal 未完成式,並據此主動翻譯為:『他們驅逐他們』,即『他們被驅逐』(例如 Umbreit、Elster,以及 Bertheau 本質上也是如此)。但由於平行結構要求一個被動動詞作為 בּוֹגְדּים(bogedim,即不忠者,那些背棄與耶和華之聖約的人,參見 Pro 11:3; Pro 11:6; Pro 13:2; Pro 22:12)的謂語——該詞無疑與 רְשָעִיִם(resha'im,惡人)同義——且不存在作為假定 Niphal 形式 יִסַּחוּ 基礎的動詞 םָחַח,我們可能必須如 Hitzig 所建議,讀作 יֻסְּחוּ(yussachu),作為來自 נָסַח 的 Hophal 未完成式,並將其與作為 לָקֵח(laqach)的 Hophal 未完成式的 יֻקַח(yuqach)進行比較。」
Pro 2:3。是的,若你呼求知識,即:若你不僅在她呼喚你時側耳傾聽,而且你自己也呼求她,召喚她教導你,以熱切的提問去迎接她。這種與前文的遞進關係由 כִּי אִם(ki im,imo,是的,更確切地說)所指示;參見 Hos 9:12; Isa 28:28; Job 39:14 [參見 Ewald, §343, b]。塔爾庫姆(Targum)將此段翻譯為「若你稱呼聰明為你的母親」,因此它讀作 כִּי אֵם(ki em)。但基於詞彙學的原因,馬所拉(Masoretic)的標點更為可取(根據 Job 16:14 的類比,我們本應預期為 אִמּי [immi,「我的母親」]),且基於 Pro 2:1 與 Pro 2:3 之間的平行關係。儘管如此,「知識」(בּינָה,binah),以及作為其平行句中對應詞的「聰明」,顯然呈現為擬人化。——Pro 2:4。若你尋求她,等等。——「勤奮尋求的比喻取自採礦中使用的不懈努力,這在《約伯記》第 28 章中已以最藝術化的生動性進行了最廣泛的描述。מַטֵמֹנִים(matmonim)無疑是隱藏在地下的金屬寶藏(參見 Jer 41:8; Jos 7:21)。」Umbreit。[關於此類比對東方人思想的特殊意義,參見 Thomson 的 Land and Book, I., 197。——A.]
Pro 2:5。你就明白耶和華的敬畏。——「明白」在此等同於將某物作為屬靈產業據為己有,如同第二句中的「尋得」,或如 1Co 2:14 中的 δέχεσθαι [「領受」]。此處的「耶和華的敬畏」(參見 Pro 1:7)被清晰地呈現為人類的最高善與最有價值的財產(參見 Isa 33:6),顯然是因為其不朽的本質(Psa 19:9),以及在患難中拯救的能力(Pro 14:26; Psa 115:11; Sir 1:11 sq.; Pro 2:7 sq.)。——並尋得神的知識。——此處的「神的知識」不僅僅是作為「耶和華的敬畏」的平行概念(如 Pro 9:10; Isa 11:2),它表達了敬畏耶和華的果實與結果,正如 Pro 2:6-8 中隨後的因果命題內容所指出的。參見教義與倫理注釋。[將耶和華替換為以羅欣(Elohim,在第 6 節中)僅僅是修辭或詩意的變化嗎?Wordsworth 注意到這是《箴言》中五個將神稱為以羅欣的例子之一,而耶和華的稱呼出現了近九十次。因此,這個幾乎唯一的例外似乎是有意的,其含義將是:以羅欣的知識——區別於價值微小的人的知識。在解釋本書中幾乎普遍使用耶和華作為神的名字,而《傳道書》中卻從未出現時,Wordsworth 說:「當所羅門寫《箴言》時,他處於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的恩寵與恩惠中;他順服耶和華的律法;而《箴言》的特殊設計就是強制執行對該律法的順服」,等等(參見《傳道書》導論,p. 78)。——A.]
Pro 2:6-8。智慧的神聖起源必須使其成為人類尋求與努力的主要對象,尤其是因為擁有智慧同時確保了敬虔者的保護與安全。——他為正直人存留真智慧。——我們必須根據 K'thibh(書寫文本)וְצָפֵן(wetsaphen)進行翻譯,這得到了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語譯本(Pesch.)作為最古老讀法的證實。K'ri(閱讀文本)יִצְפּן(yitspon),沒有連詞,會將 Pro 2:7 的命題與 Pro 2:6 連接起來,視為本質上同義,然而其含義卻反對這種結構。[大多數注釋家偏好 K'ri,使本節成為前文的延續而非結果。Kamphausen 同意我們作者的觀點,這在我們看來更有力,且具有基於書寫文本的優勢;參見 Böttcher, § 929, b。——A.] צָפַן(tsaphan)意為保護、保存,如同寶藏或珠寶,人們看守它以免被盜;參見上文 Pro 2:1,以及 Pro 7:1; Pro 10:14。關於 תּוּשׁיָּה(tushiyah,英王欽定本在此處及 Pro 3:21; Pro 8:14; Pro 18:1 譯為「真智慧」),正確地說是繁榮與智慧的結合,參見導論 § 2,註 3。該詞可能與 יֵשׁ(yesh)有關,首先表示本質或實際(例如 Job 5:12),進而表示幫助、拯救(Job 6:13),或智慧、反思,作為所有安全感的基礎;此處及 Pro 3:21; Pro 8:14; Pro 18:1; Job 11:6 sq.; Isa 28:29 皆如此。參見 Umbreit 與 Hirzel 對 Job 5:12 的注釋。Hitzig(對 Pro 3:21)將該詞源自詞根 שָׁוָה(shawah),他說該詞被轉置為 וָשָׁה(? ?),因此將該表達的主要含義辯護為「一條平坦、平滑的路」,或主觀上的「平坦」,即思想的平坦,從而意指「審慎」;他將此與意指「平原」以及「公義」的 מִישׁוֹר(mishor)進行比較。——A. ——作行為純正之人的盾牌。——名詞 מָגֵן(magen,盾牌)最正確地被視為與主詞「耶和華」的同位語:因為在 Psa 33:20; Psa 84:11; Psa 89:18 中,耶和華同樣被稱為祂聖徒的盾牌。反對將 מָגֵן 視為受詞(如 Stuart 等人所採納),作為動詞 צָפַן(他確保或保證)的賓語,我們一方面引用該動詞的含義,另一方面指出我們本應預期為 מָגֵן הִיא(作為 תּוּשׁיָּה 的同位語)。此外,古譯本如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將該詞讀作分詞(מְמַגֵּן 或 מֵגֵן);他們將其翻譯為動詞(七十士譯本:ὑπερασπιεῖ τὴν πορείαν αὐτῶν)。הֹלְכֵי תֹם(holechei tom),字面意思是「純潔的行路者」,與 Pro 10:9(הוֹלְכִים בַּתֹּם)或 Psa 84:11(הוֹלְכִים בְּתָמִים)中的「行為正直的人」相同。——為要保守公平的路,等等。——第 8 節更具體地給出了神向敬虔者顯現為盾牌並確保其安全的方式。「公平的路」在此處,藉由抽象代替具體表達,即義人的路,因此與第二句中「敬虔人的道」本質上同義。參見 Pro 17:23。
Pro 2:9 延續了平行句 Pro 2:5 的含義,正如從前一節重複的連詞 אָז(az)所顯示的那樣。——一切平坦的路。——此表達(כָּל־מַעְגַּל־טוב)包含了上述三個概念:公平、公義與正直,從而總結了整個列舉。因此,它在沒有連詞的情況下附加;參見 Psalms 8。Pro 2:9 b。
Pro 2:11。謀略必護衛你。——שָׁמַר עַל(shamar 'al),如 Pro 6:22。שָׁמַר(然而僅與受詞的賓語連用)與 נָצַּר(natsar)已在上文 Pro 2:8 中發現連接,並再次出現在 Pro 4:6 中。מְזִמָּה(mezimmah)在此處意為反思、審慎(七十士譯本:βουλὴ καλή),正確地說是「智慧,就其方向向外而言,它在面對不確定性時呈現出來,測試它,並在面對危險時避開它」(Hitzig)。
Pro 2:12。要救你脫離惡道——正確地說是「脫離惡的道路」。——脫離說乖謬話的人。——תַּהְפֻּכוֹת(tahpukoth),乖謬,一種強烈的抽象形式 [幾乎僅見於《箴言》——Fuerst],它表達了 מֵישָׁרִים(meisharim,「正直」,Pro 1:3; Pro 2:9)的完全相反面——因此它是欺詐、狡猾、惡毒。參見表達:「乖謬的口」,Pro 8:13; Pro 10:32;「乖謬的舌」,Pro 10:31;「乖謬的人」,Pro 16:28;以及如 Pro 6:14; Pro 16:30; Pro 23:33 等經文。
Pro 2:13-15。對乖謬或說話乖謬之人的更近距離描述,其中,由於 אִישׁ(ish,人)概念的通用包容性,複數取代了單數。——那等人離棄正直的路。——分詞 הָעזְֹבִים(ha'ozebim)嚴格解釋表達了一種過去時的概念,「那些已經離棄的人」;因為根據 Pro 2:15,所描述的作惡者已經在彎曲的道路上。——行在黑暗之道。——參見 Rom 13:12; Eph 5:11; 1Th 5:5;以及 Job 24:15; Isa 29:15。——欺詐的惡——字面意思是「惡的乖謬」(參見對 Pro 2:12 的評論),一種結合兩個名詞以加強主要概念的方式。——他們的道彎曲——字面意思是「他們在道路方面是彎曲的」;因為前置的 אָרְחתֵיהֶם(orchotheihem)應被解釋為屬於隨後 עִקְּשִׁים(iqqeshim)的關係賓語;參見 Pro 19:1; Pro 28:6。在第二句中,取代了這種副詞性的賓語,代之以更詳盡但更清晰的帶有 בְּ(be)的結構,「在他們的道上乖僻」。
Pro 2:16-19。描述轉向對被卑劣婦人誘惑的警告,正如 Pro 5:3; Pro 6:24; Pro 7:5 sq.。——脫離淫婦,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女子。——作為「淫婦」(אִשָּׁה זָרָה,ishah zarah)或「外女」(נָכְרִיָה,nochriyah,正確地說是「未知的」,因此等同於「陌生的或外國的婦人」),此處指定了誘惑人進入不貞的人,就她是他人的妻子而言(參見 Pro 6:26),然而,她離棄了她的丈夫(Pro 2:17),並在此過程中也違背了神的命令,破壞了與她神所立的約(Pro 2:17; Pro 2:1. c.)。——因此,所討論的人無論如何都被視為以色列女子;這與那些認為在「陌生或外國婦人」的稱呼下(特別是與後者作為 Pro 5:20; Pro 6:24; Pro 7:5; Pro 23:27 中姦婦的稱呼相關聯時),首先想到的是那些不屬於以色列家的人的觀點相左,因為以色列的公開妓女以前大多是外國出身(特別是 J. F. Frisch: Commentatio de muliere peregrina apud Ebræos minus honeste habita, Leips., 1744,以及近期的注釋家,例如 Umbreit)。這種觀點與我們面前經文的上下文衝突,正如七十士譯本的觀點一樣,後者將外國與淫婦解釋為與智慧(Pro 1:20 sq.)相對立的誘惑擬人化,但為了執行這一觀點,不得不引入各種武斷的關係——例如,將 Pro 2:17 中的「幼年的配偶」指代對神聖真理的教導(διδασκαλία νεότητος),這是青年時期的嚮導。反對這種對淫婦的寓言式概念(這在一些基督教注釋家如 Melanchthon, Joach. Lange, Chr. B. Michaelis 中也很受歡迎)的決定性因素是,Pro 2:12-15 中的邪惡與乖謬之人不可能被比喻性地解釋,而肯定只能作為道德邪惡的具體代表。[這個詞 נָכְרִיָה(nochriyah)「特別適用於那些所羅門晚年所愛的『外國婦人』,她們使他的心偏離耶和華他的神,並誘惑他去支持與鼓勵對她們假神的敬拜(參見 1Ki 11:1-8; 參見 Neh 13:26-27)。這是一個莊嚴的教訓。所羅門警告他的兒子不要犯他自己後來所犯的罪。因此,藉由神的良善,所羅門在這本神所默示的書中的話語,成為了他自己惡劣榜樣之毒的解藥。」Wordsworth]。——那油嘴滑舌的——即:知道如何說奉承與誘惑話語的人;參見 Pro 7:21; Psa 5:9; Rom 3:13。
Pro 2:17。她幼年的配偶。——同樣的表達也出現在 Jer 3:4;參見 Psa 55:13,其中 אַלוּף(alluph)同樣意為配偶、知己。離棄這「幼年的配偶」,即第一個合法丈夫,同時也是「忘記她神的約」,即忘記、蓄意無視她向神莊嚴誓言的事。婚姻在此處不僅表現為在神面前締結的約,而且在某種意義上是與神締結的。Mal 2:14 中的描述非常相似,那裡的姦淫以色列人因背信棄義地拋棄了他的 אִשָּׁה נְעוּרִים(ishah ne'urim,幼年的妻)而受到譴責,因為在婚姻盟約形成時,神是她的見證人。以色列人的婚姻「若沒有與公共宗教相關的神聖儀式就不會完成,儘管《摩西五經》未提及它們」,因此是一個非常自然的假設——一個例如 Ewald, Bertheau, Hitzig, Reinke, v. Gerlach 等人基於此處考慮的兩段經文,特別是《瑪拉基書》中的經文所作出的假設。然而,請比較 A. Köhler 對後一段經文的注釋(Nachexil. Prophh., IV. 102 sq.),他在那裡發現了耶和華的見證,不是在婚姻完成時,而是在婚姻被破壞時。
Pro 2:18-19。因為她的家下沉至死亡,等等。——Pro 2:16 中強烈表達「要救你脫離淫婦」的原因。——她的路徑通向死人。——רְפָאִים(repha'im,即正確地說是軟弱、無力、無能的人 [Gesen., Thes.: quieti, silentes,——Fuerst,「黑暗的、陰影的」];參見荷馬的 εἴδωλα καμόντων 與維吉爾的 umbræ)是死人國度的居民(參見 Pro 21:16; Ps. 138:10; Isa 14:9; Isa 26:14; Isa 26:18-19),在此處如同拉丁文的 inferi,代表死人的世界,或陰間(Sheol)本身。——凡到她那裡去的,不得轉回,——因為從陰間沒有回到活人之地的方法;參見 Job 7:9-10,——並參見 Pro 5:5-6。——生命的道路,如 Psa 16:11; Pro 5:6。
唯有尋求智慧的人,即將其實際努力完全轉向智慧,並行在智慧道路上的人,才能找到真正的智慧。因為智慧在客觀意義上,是神的恩賜,是從祂——那獨一智慧者(Rom 16:27)——流露出來的。因此,它只能被那些適當地尋求將真正的主觀智慧據為己有的人所擁有,這種主觀智慧是對神與神聖事物的渴望;那些在思想與經驗中尋求進入與神交通的人;那些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完全服從祂的管教與引導,以便神反過來能將祂自己完全賜給他,並向他開啟祂本性中蒙福的豐盛的人。——我們這一章的主要思想,在 Pro 2:5-6 中表現得尤為清晰,本質上只是 Pro 1:7 中作為整個文集前言的座右銘的另一個側面,且更為深刻的概念,即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或者再次,是 Pro 28:5 中重要宣告的另一個側面:「尋求神的,明白一切」。在新約的範圍內,我們首先可以比較主在 Joh 7:17 中所提出的,作為完全理解祂自己以及祂所啟示的神聖真理的條件:「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同樣:「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等等(Mat 7:7);以及:「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Eph 5:14)。進一步參見《智慧書》(Pro 6:12-13)中的段落,Melanchthon 以完全適當的方式在此處引用了它:「智慧願意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