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 9:1–18
a)智慧的宴席:箴 9:1–12
1 智慧建造房屋, 鑿成七根柱子, 2 宰殺牲畜,調和旨酒, 又擺設筵席; 3 打發使女出去,自己在城中 至高處(高地的頂端)邀請: 4 「誰是愚蒙人,可以轉到這裡來!」 又對那無知的人說: 5 「你們來,吃我的餅, 喝我調和的酒! 6 你們要離棄愚蒙,就得存活, 並要走智慧的道。」 7 指責褻慢人的,必受辱罵; 責備惡人的,必被玷污。 8 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 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 9 教導智慧人,他就越發有智慧; 指示義人,他就增長學問。 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11 你藉著我,日子必增多, 年歲也必加添。 12 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 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
b)愚昧的宴席:箴 9:13–18
13 愚昧婦人喧嚷, 是愚蒙,一無所知。 14 她坐在自己的房屋門口, 在城中高處的座位上, 15 呼喚過路的人, 就是直行其道的人: 16 「誰是愚蒙人,可以轉到這裡來!」 又對那無知的人說: 17 「偷來的水是甜的, 暗吃的餅是好的。」 18 人卻不知有陰魂在她那裡, 她的客人在陰間(下界)的深處。
語法與批判
箴 9:3。[伯特徹(Böttcher)引用 מְרֹמֵי 作為希伯來語特殊慣用語的例證,即將人、地、物的通用名稱的強調複數用於單數,並帶有不定冠詞(希伯來語缺乏不定冠詞,僅在後期才開始用數詞補充)。因此他翻譯為「在城中高處之一」。參 Ausführt. Lehrb., § 702, d.]。
箴 9:4。[יָסֻר,這是祈使語氣(Jussive)「商議性」用法的一個例子(參 Bött. § 964, 2),在後續詞語的影響下保留了 u 元音(§ 956, g, —§1132, 3),普通的祈使語氣為 אָ֥מְרָה ּיסָֹר,完成式連用(Perf. consec.)有時用於演說與詩歌的生動對話中,省略了連接詞 וְ,B. § 974]。
箴 9:9。[וְיוֹסֶף ,וְיֶהְכַם,是帶有 וְ 連接詞的祈使語氣例子,具有「連續肯定」的含義,作為給出確定的結果。Bött. § 964, a.]。
箴 9:13。[מָה 也被伯特徹視為不定代詞,quidquid 或 quidquam(§ 899, ε),格塞紐斯(Gesenius)和福斯特(Fuerst)亦同。然而格塞紐斯在動詞中發現了不同的細微差別,翻譯為「且不關心任何事」]。
箴 9:16。[וְאָמְרָה,是完成式連用的一個例子,具有「習慣性未來」(Fiens solitum)的含義,即帶有習慣性動作概念的「未來式」。Bött. § 981, B. β.]。
釋經
箴 9:2。宰殺牲畜。儘管宴席具有神聖性質,但 טִבְחָהּ 仍然不必翻譯為「她的祭物」,而是指「被宰殺之物」,即一般的屠宰牲畜。這裡可能沒有提到箴 7:14。——「調和酒」似乎不是指單純的酒與水混合,而是指用沒藥等調製的烈性香料酒;參賽 5:22;箴 23:30 等。
箴 9:3。她在城中至高處邀請,即她的僕人必須登上城中最高的隆起處(並非特指宮殿屋頂),從那裡他們的邀請呼聲能被最廣泛地聽到。希齊格(Hitzig)獨特地翻譯為「在城中裸露的高地上」,因為 גַּפִּים 在出 21:3–4 中,且根據阿拉伯語,意為赤裸的、未覆蓋的(?)。——此外,打發出去的使女,即智慧的僕人,對應於福音書中主(路 14:16 及下文;太 22:1 及下文)邀請客人參加宴席的僕人。
箴 9:6。離棄愚蒙。將此短語按字面意思理解是最容易的。因為隨後的經文給出了這個建議,即不要再與愚蒙人、愚昧人和褻慢人為伍,因為他們仍然不可救藥。古譯本和大多數現代注釋家 [例如 ST., N., M.] 將該名詞視為抽象名詞(等同於箴 1:22 中的單數 פְּתִי,或箴 9:13 中的抽象派生詞 פֵּתַיּוּת),因此翻譯為「離棄愚蒙,讓你的愚蒙過去」。[正如特拉普(Trapp)以其簡練的方式表達:「穿著舊亞當的破爛衣服不能來參加這場宴席;你必須放棄你以前邪惡的道路和同伴」]。但這種複數的含義在任何例子中都未得到證實。同樣不建議絕對地構造該動詞,希齊格藉此得出翻譯「停止吧,你們這些愚蒙人」等;因為在耶 18:14 中,該動詞並非絕對構造,而是與 מִן 連用;且與後文的聯繫至少決定性地支持了我們的解釋,這也得到了翁布萊特(Umbreit)等後期注釋家的支持。
箴 9:7。指責褻慢人的,必受辱罵。通常與箴 9:4–6 的聯繫被理解為:智慧在這裡(箴 9:7–10)解釋她特別邀請愚蒙人的行為;她被認為只轉向這些人,原因是如果她也想邀請褻慢人和惡人,她只會讓自己遭受侮辱,卻一事無成。但反對這種思想過程觀點的,是箴 9:8–9 的警告與勸誡語氣,以及箴 9:10 的教導性質,這使得在箴 9:7 中也容易找到勸阻的精神,從而將箴 9:7–10 視為支持箴 9:6 第一分句中要求的論據,即避免與愚蒙人、褻慢人、惡人等進一步交往。與箴 1:22 的比較表明,「愚蒙人」中很容易包含褻慢人、強暴人等,因為他們屬於同一類別;「愚蒙」(פְּתַיוּת)這一名稱在下文箴 9:13 中也直接賦予了愚昧的人格化。「放棄與這些人交往」因此是智慧的勸誡,「因為你從中得不到任何東西,只會得到侮辱、仇恨和蔑視;離開愚蒙人(פְּתָאִים)的營地,來到智慧人(חֲכָמִים)的營地,他們的口號是敬畏上帝和認識至聖者;這樣你就會找到豐富的幸福與祝福。」——希齊格對箴 9:6 第一分句的構想,使得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承認這是正確的思想聯繫,他草率地拒絕了箴 9:7–10,認為是後來的插句。但如果事實上箴 9:12 第二分句中的「你若褻慢」暗示了這種插句,那麼引入的經文在形式和實質上都會有本質的不同。而在手稿中流傳下來的形式中,希齊格關於此處插句的假設再次找不到任何支持。——責備惡人的,必被玷污。詞語 מוּמוֹ(他的過錯或羞辱)不能依賴於第一分句中與 לוֹ 相關聯的動詞(לקה)[他為自己招致羞辱],而必須被視為謂語:「這對他來說是羞辱,這種行為是他的恥辱。」參傳 5:16;詩 115:7。
箴 9:9。教導智慧人,他就越發有智慧。參箴 1:5,儘管該經文表達了與我們面前類似的思想,但不能因此認為它是源自此處(反對希齊格)。[培根勳爵(Adv. of Learning, Book II.)說:「這裡區分了轉化為習慣的智慧,以及僅僅是口頭上、只在概念中浮動的智慧;因為前者在出現機會時會被激發並加倍,後者則感到驚訝與困惑。」] 關於箴 9:10,參箴 1:7;箴 2:5。與後者中的「認識上帝」相對應,我們這裡有「認識至聖者」,即不是「認識聖者們」(複數)(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大多數天主教注釋家),而是「認識至聖者」(單數,「des Heiligen」),即上帝。關於這種尊嚴複數(plur. majest.),進一步參箴 30:3 和何 12:1。[關於分詞複數的用法,進一步參賽 54:5;詩 121:5;傳 12:1 等,Ewald, Lehrb., § 178, b, Bött., § 701, Green, § 202。關於解釋,參閱 J. Pye Smith 博士(Script. Test, to the Messiah, I., 311):「根據希伯來詩歌的通常結構,複數稱號『至聖者』必須被理解為與對聯前半部分的耶和華同位。」H., St. M., 和 N. 亦同。—A.]
箴 9:11–12 不應被視為在所謂的箴 9:7–10 的題外話之後重新開始論述,並附著於箴 9:4–6 的邀請話語以證明它們(Bertheau, Hitzig),而是給出了箴 9:10 中一般性斷言的理由,該斷言作為接受智慧邀請的一個特別強有力的動機被添加進來。因此,單數的稱呼並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它只是遵循了箴 9:8–9)。——你藉著我,日子必增多,等。參類似的長壽應許,箴 3:2;箴 4:10。[關於這種第三人稱複數 יוֹסִיפוּ 的用法,參閱一般的語法書,例如 Ges., § 134, 3; Green, § 243, 2, b,但更詳盡的參閱 Bött., § 935, 6]。——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同樣的思想在伯 22:2–3;伯 35:6–9 中有更充分的發展;參羅 11:35;啟 22:11–12。——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參民 9:13;耶 7:19;伯 34:31,以及佩特羅尼烏斯(Petronius)的拉丁語格言:「Sibi quisque peccat.」(各人為自己犯罪)。七十士譯本在箴 9:12 第一分句中提供了更完整的讀法「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也與你的鄰舍有益」(καὶ τῷ πλησίον),這肯定是插句的結果,就像他們在箴 9:10 後面附加的內容一樣(τὸ γὰρ γνῶναι νόμον διανοίας ἐστὶν)。他們與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者在箴 9:12 和箴 9:18 之後展示的每段三節的較長附加內容,幾乎不基於他們面前的真實原始文本,儘管它們很容易被翻譯回希伯來語(參希齊格對此的嘗試,pp. 86 和 88),因此很可能源於亞歷山大前時代。
箴 9:13–18。愚昧婦人喧嚷,[劇烈興奮] 是愚蒙。抽象名詞 פְּתַיּוּת,愚蒙、愚昧(參上述關於箴 9:7 的評論)在這裡顯然是主語,並指代人格化的愚昧,即箴 9:1 中智慧的確切對立面。與此主語相關聯並作為主要謂語前置的是「愚昧婦人」這一稱呼,即愚蒙婦人;הוֹמִיָה「喧嚷、吵鬧」反過來是這個謂語的一個屬性,描述了愚昧婦人被表現為淫婦的那種充滿激情、興奮、放蕩的慾望,正如在箴 7:11 中一樣,我們面前的這段描述與之有著普遍且無疑是故意的對應。——且一無所知。按照伯 13:13,馬索拉文本的這個短語(וּבַל־יָדְעָה־מָּה)必須毫無疑問地這樣解釋。因此,完全的無知(參約 11:49,「你們什麼都不知道」)將是此處對愚昧所斷言的內容。但也許希齊格是正確的,根據七十士譯本(ἥ οὐκ ἐπίσταται αἰσχύνην,「她不知道羞恥」),將 כְּלִמָּה 讀作 מָה(兩個輔音的消失可能很容易由錯誤的讀法 כָּל־מָה 引起),因此翻譯為「且不知道羞恥」,這與第一分句中的「吵鬧」極為吻合。
箴 9:14。她坐在自己的房屋門口,像那些觀察過路人的妓女;參耶 3:2;創 38:14,以及箴 7:10 及下文中描述的淫婦的行為。——坐在城中高處的座位上。如此描述的地點與第一分句中的地點不同,而是另一個,離房屋門口更遠。因此,妓女就像箴 7:10 及下文中的那一位一樣,被表現為不規則地跑來跑去,經常更換地點。然而,這與箴 9:3 中的描述相一致;正如智慧一樣,愚昧也從城中的高處發出她的邀請呼聲(參箴 8:2)。一個真正的寶座作為她的座位,她是在露天搭建的,並且與箴 9:3 中提到的「裸露的高地」(?)相對比,被認為是覆蓋著掛毯(希齊格),這當然不是本意;但「寶座」在這裡是隱喻性的;「城中高高的寶座」(翁布萊特)是對放蕩妓女所駐紮的特別高處的形象化且可能是諷刺性的描述,因此它就像是被加冕了一樣。
箴 9:15。就是直行其道的人,因此是安靜、不謹慎的旅行者,他們不考慮繞道或小路。該表達無疑應按字面理解,但並非沒有次要的道德意義。
箴 9:17。偷來的水是甜的,等。顯然是愚昧的話,而不是作者的話(Ewald, Bertheau),甚至不是被愚昧的誘惑所襲擊和誘捕的人的話(Elster):因為對被禁止的快樂的吸引力和魅力的暗示,出現在誘惑者的口中是最恰當的。參翁布萊特對此經文的評論。這裡提到水而不是酒(箴 9:5)作為宴席的成分,可能是指箴 5:15 中提到的水。——暗吃的餅,即不僅僅是秘密享用的餅,而且是不義之財:淫婦所攫取的被禁止的享受的形象(參箴 30:20)。
箴 9:18。人卻不知,即聽從她的呼喚並進入她房屋的愚昧受害者(參箴 8:22)。——有陰魂(死人)在她那裡,即死亡之子,他們肯定正走向陰間的恐怖,因此即使現在,當身體還活著時,他們也是陰間的租客(וְפָאִים,參箴 2:18),或「死人」(因此根據意義完全正確,路德 [英文版本等]:參太 8:22;弗 2:1 等)。——她的客人在陰間的深處;字面意思是「在陰間(不是像翁布萊特和埃瓦爾德會讀的『在山谷中』)的深處,她的受邀者。」因此,儘管在愚昧的房屋中,並且在她的宴席上可以找到,但那些被她誘捕的人在真理中已經在陰間了。因為那座房屋作為陰間的喉嚨向下延伸到那裡(參箴 2:18;箴 7:27),就像是這些罪人道路上的一個車站,這條道路肯定且不可抗拒地通向陰間。因此,毫無疑問正確的是希齊格,反對那些使這種語言僅僅具有預期性的人。關於七十士譯本在箴 9:18 之後補充的三節經文,參閱上述關於箴 9:12 的評論。
教義與倫理、講道與實踐
本章內容與我們主所建立的關於宴席的比喻(太 22:1–14;路 14:16–24)之間的原型關係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它對救恩呼召的教義具有特殊的重要性。然而,我們面前的表述所特有的,是邀請參加的兩場宴席,以及這兩場宴席及其伴隨物之間相應的相似與差異。在這兩種情況下,無論是在智慧的宴席還是在愚昧的宴席上,都是「愚蒙人」,即未更新的大眾、這世界的孩子、那些確實需要但尚未分享神聖救恩的人,受到了呼召。它在兩種情況下(箴 9:4;箴 9:16)也以同樣的邀請話語,並在相當相似的條件下進行——即以這樣一種方式,即那些被邀請的人在街上被抓住,並立即被帶進房屋(參太 22:9;路 14:21)。隨著這些主要在所比較行為開始時發現的類比,差異是多麼巨大,對比是多麼可怕!在前一種情況下,這是一座帶有柱子的輝煌宮殿,一座上帝的神聖聖殿,宴席在那裡舉行;在後一種情況下,這是一座普通的房屋,一個妓女的住所,建在通往陰間深淵的入口之上!在前者中,被表現為宮殿尊貴居住者的宴請者,安靜地留在家中,而她的僕人負責邀請;在後者中,普通的婦人自己走到街上和城中的高處,坐在妓女的裝束中(參箴 7:10),以開闊的天空為頂棚,她可以狡猾且無恥地吸引盡可能多的人,使他們受到她放蕩慾望的傳染並被誘捕!在前一種情況下,構成邀請見證的是上帝簡單的話語,這些話語在某種程度上與人子曾經呼召罪人悔改時所用的恩慈與愛的呼召在字面上完全一致(參,例如,箴 9:5 與約 6:35,箴 9:7–8 與太 7:6;箴 9:9 與太 13:12;箴 9:6;箴 9:11–12 與太 11:28–30);在後者中,聽到的是撒旦的誘惑聲音,以最厚顏無恥的方式提出作為我們應當遵循的生活原則,即眾所周知的「我們總是渴望被禁止的,並渴望被拒絕的」(nitimur in vetitum semper cupimusque negata)!參箴 9:17 與太 4:3;太 4:9;羅 1:32 等。
在對整段經文進行講道處理時,將所比較的宴席的這種平行性,以及它們特殊的相似與對比置於最清晰的光線下是適當的;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天國的朋友與世界的朋友;或者,基督對祂教會的呼召,與撒旦對罪惡服務的引誘;或者,死亡的宴席,等等。參斯托克(Stöcker):基督的智慧與人性(φιλανθρωπία);敵基督的愚昧與破壞性。——斯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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