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關於家庭、民事與公共事務的職責
箴言 12
1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 但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
2 善人必蒙耶和華的恩惠; 但設詭計的人,祂必定他的罪。
3 人靠邪惡不能堅立; 但義人的根必不動搖。
4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 但招致羞恥的,如同丈夫骨中的朽爛。
5 義人的意念是公平; 惡人的計謀是詭詐。
6 惡人的言語是埋伏流血; 但正直人的口必拯救他們。
7 惡人傾覆,歸於無有; 但義人的家必站立得住。
8 人必按自己的智慧被稱讚; 但心中乖謬的,必被藐視。
9 被人輕看卻有僕人, 強如自尊自大卻缺少食物。
10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 但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
11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 但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12 惡人想得壞人的網羅; 但義人的根得以穩固。
13 嘴唇的過犯是危險的網羅; 但義人必脫離患難。
14 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得美福; 人手所做的,必歸到自己身上。
15 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 但聽從勸言的,卻是智慧。
16 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 但通達人能忍辱。
17 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 但作假見證的,顯出詭詐。
18 有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 但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治。
19 真實的嘴唇永遠堅立; 但撒謊的舌頭只存片時。
20 圖謀惡事的,心存詭詐; 但勸人和睦的,便有喜樂。
21 義人不遭災害; 但惡人滿受禍患。
22 說謊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 但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
23 通達人隱藏知識; 但愚昧人的心彰顯愚昧。
24 殷勤人的手必掌權; 但懶惰的人必服苦役。
25 心中憂慮,使心屈身; 一句良言,使心歡樂。
26 義人引導他的鄰舍; 但惡人的道叫人走迷。
27 懶惰的人不獵取他的獵物; 但殷勤人卻得寶貴的財物。
28 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 但乖僻的道(引向)死亡。
第 11 節。—רַחֲמֵי(憐憫)。[貝特徹(Böttcher)在第 699 節中引用了這個複數形式,作為那些在觀念上被擴展、抽象,且生動而令人愉悅地打動心靈的事物的例子,因此用複數來表示是恰當的;參見 אַשְׁרֵי 等。]
Pro 12:17。—יָפִיחַ אֱמוּנָה(吐出真理,參見 Pro 6:19 的 יָפִיחַ כְּזָבִים)應被視為一個關係子句。[然而,貝特徹認為此處以及 Pro 6:19;Pro 14:25;Pro 19:5;Pro 19:9;Psa 12:6;Psa 27:12 中的 יפיה 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希腓語分詞(Hiphil participle),僅在少數與包含唇音的詞根連接時出現,這些詞根會緊跟在作為希腓語分詞普通前綴的 מ 之後。省略這個 מ 產生了一種接近卡爾語(Kal)的形式。貝特徹反對埃瓦爾德(Ewald)將其描述為不及物卡爾語分詞(§ 169, a)的觀點,認為該動詞並非不及物,等等。參見 § 994, 9 和 4)。—A.]
Pro 12:28。—對通常解釋(見下文釋經註)的另一個反對意見是 נְתִיבָה 的 ה 中缺少馬皮克(Mappiq),儘管它必須被視為指代 צְרָקָה 的第三人稱後綴,「其路徑的道路」。
Pro 12:2。善人必蒙耶和華的恩惠。關於動詞「獲得」(字面意思是「引出」)的用法,參見 Pro 3:13;Pro 8:35。—但設詭計的人,祂必定他的罪。—即耶和華。其他人將該動詞視為不及物,例如武加大譯本(Vulgate)作「impie agit」(行事不虔),現在希齊格也持此觀點,他認為這裡表達了「招致懲罰」的概念。但對於這個希腓語(Hiphil)的這種含義,缺乏必要的例證與支持;作為 וְאִישׁ מְזִמּוֹת 可以被視為沒有賓語標記 אֶת 的賓語的證據,參見例如 Pro 10:11;Psa 56:8;Job 22:29 等。—關於 Pro 12:3,參見 Pro 10:25,特別是關於第二句,參見下文 Pro 12:12。
Pro 12:4。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字面意思是「有能力的婦人」,即具有道德力量與正直的婦人,這種力量體現在她的家庭活動中;參見 Pro 31:10;Rth 3:11。「冠冕」或花環(עֲטָרָה)在這裡顯然被視為榮譽與名聲的象徵,參見「喜樂的冠冕」(στέφανος καυχήσεως),1Th 2:19;以及 Pro 31:23;Pro 31:28。—但招致羞恥的,如同丈夫骨中的朽爛。—字面意思是蟲蛀,即從內部侵蝕並緩慢毀滅的毀壞;參見 Pro 14:30;Job 3:16。
Pro 12:5。義人的意念是公平;惡人的計謀是詭詐。—即虔誠人的意念,更不用說他們的言語和行為,目標都是純粹的公平與公義;然而,惡人試圖用來引導他人的精明計謀(תַּחְבֻּלוֹת,參見 Pro 11:14),本身就是詭詐且虛幻的,因此只會導致邪惡。
Pro 12:6。惡人的言語是埋伏流血。—即他們心懷惡意,是嗜血與謀殺傾向的表達;參見 Pro 1:11 及後續;Pro 11:9。—希齊格將 אֲרָב־דָּם 修改為 אֶרֶב בָּם(埋伏他們)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但正直人的口必拯救他們。—即義人(參見 Pro 11:6),或者也可以指那些受到惡人流血埋伏威脅的無辜者(參見 Pro 11:9)。[沃茲沃思(Wordsw.)與穆恩舍(Muenscher)持此觀點]
Pro 12:7。惡人傾覆,歸於無有。—此處的不定詞絕對式(infin. abs.)הָפוֹךְ 強調地代表了限定動詞,此外,這無疑是最簡單的假設,即以主動或不及物意義使用 [關於此習語,參見貝特徹 § 990, a。—A.];「惡人轉身,隨即歸於無有」[參見諺語「轉手之間」]。將其視為被動(埃瓦爾德、埃爾斯特、希齊格)[K., M., S.] 是不必要的;這給出了一種比詩人可能設計的更強烈的含義,即「惡人被推翻」(甚至「被顛倒」,希齊格)。隨後的「歸於無有」與前句如此強烈的含義不協調,特別是如果像希齊格所假設的那樣,該動詞確實旨在提醒我們所多瑪與蛾摩拉的傾覆(Gen 19:21)。關於第二句,參見 Pro 10:25;Mat 7:25。
Pro 12:8。按自己的智慧。—לְפִי [字面意思是「在……的臉面或面前」],即「與……成比例」、「根據……的程度」,如 Jdg 1:8 及其他常見用法。—但心中乖謬的,必被藐視。—字面意思是「心中彎曲的」,即乖謬的人,他看不見事物的本來面目,因此行事乖謬且不明智(希齊格)。
Pro 12:9。被人輕看卻有僕人,強如自尊自大卻缺少食物。—關於「輕看、微不足道」的用法,參見 1Sa 18:23。對於 וְעֶבֶד לוֹ,塔爾古姆(Targum)、伊本·埃茲拉(Aben Ezra)、伯特奧(Bertheau)、埃爾斯特 [De W., N., S.] 認為它表達了這個概念:「同時擁有一個僕人」。但平行結構要求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與敘利亞譯本中早先給出的含義 [現在被 K., H., M., W. 所採納]:「ministrans sibi ipsi」(服事自己),這裡顯然與第二句中提到的愚蠢、貧窮的門第驕傲形成對比——無論我們保留馬索拉文本的讀法,還是像齊格勒(Ziegler)、埃瓦爾德和希齊格那樣讀作 וְעֹבֵד לוֹ(分詞)。—但缺少食物。—參見 2Sa 3:29。關於總體觀點,參見無疑由此發展而來的 Sir 10:30。
Pro 12:10。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即他知道他的牲畜感覺如何,他關心自己,他照顧他的家畜,不讓牠們飢餓。[阿諾特:當仁慈的脈搏在心中強烈跳動時,溫暖的溪流會直接流過人類大家庭的身體,並保留足夠的力量擴展到人類之外的活物身上。] 參見 Exo 23:9,「你們知道寄居者的心」,從這個平行段落可以看出,齊格勒、埃爾斯特等人將此處的 נֶפֶשׁ 翻譯為「飢餓」是錯誤的。關於動詞 יָדַע「知道」在「關心自己、照顧某事」意義上的用法,參見 Pro 27:23;Gen 39:6;Psa 1:6 等。—但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字面意思是「是殘忍的」。—關於整則箴言,參見 Sir 7:23。
Pro 12:11。但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רֵיקִים 可能不是指「虛浮的人」,如 Jdg 9:4;2Sa 6:20;參見 2Ki 4:3(翁布萊特、伯特奧等),而應被視為中性,即作為抽象名詞,因此意為虛浮的事物、虛空,正如與第一句的對比所顯示的,特別是指「懶惰、無所作為、怠惰」。參見七十士譯本,他們在此處將該表達翻譯為 μάταια(虛空),但在幾乎完全相同的段落 Pro 28:19 中翻譯為 σχολήν(閒暇);同樣,辛馬庫斯(Symmachus,ἀπραγίαν,無所事事)、武加大譯本(otium,閒暇)等。
Pro 12:13。嘴唇的過犯是危險的網羅;即那試圖透過惡言毀滅他人的人,自己也以同樣的方式被推翻。伯特奧建議將其構建為「是惡人的網羅」,然而這與 Ecc 9:12 的類比相反。—在本節之後,七十士譯本也引入了一個由兩個子句組成的特殊補充,這可能只不過是下一節的一條古老註釋;參見希齊格對此段的論述。
Pro 12:14。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得美福。—字面意思是「從人的口所結的果子,他使自己飽得美福」;即一個人透過智慧、聰明、仁慈的談話所結出的好果子,會給他帶來祝福。參見 Pro 13:2;Pro 18:20。在第二句中,好行為被添加到好言語中,並且作為「歸到自己身上」(參見 Psa 7:16);因此,它們在某種意義上被表現為獎賞與祝福的人格化承載者。比較類似的思想,儘管是指未來的報應,因此表達方式略有不同,Rev 14:13,「他們的工作也隨著他們」。
Pro 12:15–16 屬於一起,因為兩者都指愚妄人及其對立面。—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即根據他自己的判斷(參見 Pro 3:7),這判斷以足夠有利的光線向他呈現他自己的行為模式,儘管其他人可能多次且以極具說服力的方式指出其乖謬。這與智慧人的行為——願意聽從智慧勸言的人——完全相反。參見 Pro 14:12;Pro 16:25;Pro 21:2。—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字面意思是「甚至在同一天就被知道」,即立刻,在短時間後(武加大譯本,statim)。與受冒犯的愚妄人這種激情的爆發形成對比,智慧人對所受的侮辱採取一種得體的忽視,表現出審慎的自我控制,正如掃羅曾經做過的那樣,1Sa 10:27。
Pro 12:17。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即總是說出嚴格公正的話;特別是在作為證人的司法審查中。這種「真理」(אֱמוּנָה)是主觀真理,對自己信念的忠誠(πίστις,七十士譯本),與那些標誌著假見證人的謊言相反;參見 Pro 14:5;Pro 14:25。
Pro 12:18。有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字面意思是「像劍的刺穿」,或「像刀刺」(希齊格);即他爆發出的言論如此輕率且不恰當,以至於在場的人感到自己受到了傷害,彷彿被銳利的刺擊所傷。愚妄人這種粗魯且輕率的喋喋不休,在此處被動詞 בָּטָה 恰當地描述,這等同於 Lev 5:4;Num 30:7;Psa 106:33 中使用的 בָּטָא(指說話倉促、魯莽、未經考慮)。—但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治。—「藥物、醫治」(參見 Pro 4:22),在此處與前面提到的輕率喋喋不休的內在傷害效果形成了極其恰當的對比。
Pro 12:19。但撒謊的舌頭只存片時。—字面意思是「直到我再次眨眼,直到我完成一次眨眼」;參見 Jer 49:19;Jer 50:44。因此,這是一個關於短時間、瞬間(Isa 54:7)的詳細詩意迂迴說法:此處使用的動詞(הִרְגִּיעַ)是一個源自 רֶגַע(眨眼)的派生動詞。—圖謀惡事的,心存詭詐。—「詭詐、惡意」(參見 Pro 12:17 第二句)在此處可能與「喜樂」形成對比,因為詭詐的必然結果是悲傷與麻煩。因此,這個名詞 מִרְמָה 不應被轉換為 מְרֹרָה(苦毒,Houbigant),也不應被解釋為「自欺」,或像翁布萊特那樣解釋為「以惡為樂」(Schadenfreude)。—但勸人和睦的,便有喜樂。—常見的譯法(以及翁布萊特、埃爾斯特等的譯法)是「勸人和平的人」;參見七十士譯本的舊讀法 οἱ βουλόμενοι εἰρήνην,以及 Mat 5:9 的 εἰρηνοποιοί(使人和睦的人)。但此處的 שָׁלוֹם 應取「福祉、有益之事」的普遍意義,例如在 Psa 34:14;Psa 37:37 中。「和平」的特殊含義與第一句的「惡」不對應,因為「惡」在任何地方都不等同於爭吵、分裂(不像翁布萊特所認為的那樣,在 Jdg 9:23 中也不等同)。此外,善意勸告者的「喜樂」可能被認為是在心中發現的,即良心無愧的內在愉悅與幸福滿足(正如希齊格正確地反對伯特奧等人所堅持的那樣)。
Pro 12:21。義人不遭災害。—關於這個動詞(אָנָה 的普阿爾語態,Pual),參見 Psa 91:10;Exo 21:13。此處的 אָוֶן 不表示「罪」,而表示「邪惡、不幸、災難」,就像第二句中的平行詞,或上述第 91 篇詩篇中的 רָעָה 一樣。—關於這個觀點,自然應被視為相對真理,而非在每一種經驗中都無條件地體現,參見 Pro 10:3;Pro 11:23;Pro 12:2–3 等。—關於 Pro 12:22,參見 Pro 11:20。沒有必要將複數 עֹשֵׂי 改為單數 עֹשֶׂה(與七十士譯本、許多手稿、希齊格等一致)。
Pro 12:24。殷勤人的手必掌權;但懶惰的人必服苦役。—關於第一句,參見 Pro 10:4;關於第二句,參見 Pro 11:29。—רְמִיָה(懶惰),無疑是一個屬於名詞 יַד(手)的形容詞,而不是抽象名詞「懶惰」,正如 J. D. 麥可利斯(J. D. Michaelis)、多德萊因(Döderlein)、伯特奧和埃爾斯特所建議的那樣,這裡代表具體名詞「懶漢」。—「必服苦役」,字面意思是「將成為貢物,成為服役」,即將被迫像欠債的人一樣勞動。
Pro 12:25。心中憂慮,使心屈身;一句良言,使心歡樂。—附在動詞上的後綴似乎與平行動詞上的後綴一樣,而且與此押韻,指代名詞「心」,作為與 נֶפֶשׁ(靈魂)的同義詞,此處具有陰性的力量。[貝特徹 § 877, e 將此列為陰性單數作為中性詞,指代前面提到但被視為中性的對象的例子。參見 Green § 197, b。—A.] 在這種聯繫中,確實值得注意的是,דְּאָגָה(憂慮)也與其自然性別相反,在此處被構建為陽性。因此,許多近代註釋家有不同的觀點,例如翁布萊特和埃爾斯特的觀點:「如果憂慮在人的心中,讓他壓抑它(悲傷)」;或者希齊格的觀點,他將這兩個動詞的後綴指向前一節的「手」,並據此翻譯(同時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再現了押韻):
「憂慮在人心,他使它(即手)下垂。 但若有喜樂,他使它揮動。」 [希齊格的押韻是用 senket 和 schwenket 構成的,這對希伯來語詞彙來說是相當暴力的等價物,但或許與 bends 和 extends,或 abases 和 raises 相當匹配。—A.] 支持我們所偏好的翻譯的是古譯本,以及近代註釋家羅森穆勒(Rosenmueller)、達特(Dathe)、多德萊因、埃瓦爾德、伯特奧。
Pro 12:26。義人引導他的鄰舍;但惡人的道叫人走迷。—動詞 יָתֵר,תָּרַר 的希腓語態(等同於 תּוּר),意為「糾正,引導到正確的道路,ὁδηγεῖν」;מֵרֵעַ 則等同於 רֵעַ,朋友、同伴,如 Gen 26:26;Jdg 14:20;Jdg 15:6。[Gesen., Röd., Fuerst, Ewald, Bertheau, K., S., M. 和 W. 持此觀點。]—其他人,特別是路德、M. 蓋爾(M. Geier)等,跟隨迦勒底譯本,將 יתָרֵ 視為一個形容詞,後面跟著比較對象:「義人比他的朋友更好(或過得更好)」。[英王欽定本(E. V.)跟隨此譯法,Noyes 也跟隨。] 還有其他人,如達特、J. D. 麥可利斯、齊格勒和希齊格(後者將動詞改為 יָתֻר),讀作 מִרְעֵהוּ,「他的牧場」,從而得出「義人照看他的牧場」,即他的人生道路的含義。然而,似乎完全沒有必要偏離上述解釋,該解釋在語法上是可行的,並且給出的含義與第二句非常吻合。—但惡人的道叫人走迷;他們,即惡人。結構與 Pro 11:6 以及可能的 Pro 12:6 相同。
Pro 12:27。懶惰的人不獵取他的獵物。—「懶惰的人」,此處再次正確地作為形容詞,「懶惰的」手,表達了懶惰的概念,然後作為具體名詞的抽象名詞,代表「懶漢,懶惰的人」。חָרַךְ,舊約中的一個單次出現詞(ἁπαξ λεγόμενον),被拉比們跟隨亞蘭語(Dan 3:27)解釋為「燒焦,烘烤」;因此,例如伯特奧仍然翻譯為「懶惰的人不烘烤他的獵物」,然後補充了這個概念,「因為他太懶而抓不到它」。[M. 採納了這個解釋,S. 則表示懷疑。] 其他人更簡單地,並與古譯本一致,翻譯為「懶惰的人不獵取他的獵物」[K., H., 和 N. 持此觀點],對於這種狩獵、捕捉、攫取的含義,希齊格引用了阿拉伯語的詞彙類比。[Fuerst 在批評這種解釋並為另一種解釋辯護時指出:1) 不獵取獵物並不是懶惰的確切標誌,2) 「他的獵物」必須已經在手邊。—A.]—但殷勤人卻得寶貴的財物。—為了達到這個含義,必須將 חָרוּץ 例外地視為殷勤的抽象意義,或者像 C. B. 麥可利斯和希齊格那樣讀作不定詞 חָרוֹץ,「使自己忙碌,表現得殷勤」。—其他人,如科勒(Köhler)、翁布萊特、埃爾斯特等,訴諸於詞語的部分轉置,得出「但寶貴的財物屬於殷勤人」的含義——這種修改在敘利亞譯本中受到青睞,在某種程度上七十士譯本也支持。
Pro 12:28。但乖僻的道(引向)死亡。—這無疑是給予該句的解釋,與希齊格一致;因為在 Jdg 5:6;Isa 58:12 中,נְתִיבָה 事實上(與 אֹרַח 對比)表示一條彎曲的繞行小路,並且將 אַל 修改為 אֶל 似乎是合理的,因為普通譯法所依據的組合在其他地方是未知的(אַל־מָותֶ 等同於 לֹא־מָוֶר);「其路徑的道路不是死亡」(這被理解為「不朽」,埃瓦爾德、翁布萊特、埃爾斯特 [K., E. V., N., S., M.] 等)。此外,表達形式(נְתיבָה 前的 דֶּרֶךְ)清楚地表明,對於所使用的第二個術語,不應給予其普通含義,而應給予一種非常特殊的含義,即準形容詞的含義。[霍奇森(Hodgson)和霍爾登(Holden)對此觀點表示了明確的偏好。]—關於該節的總體觀點,參見 Pro 10:2;Pro 11:19。
勤奮與懶惰、智慧與愚昧之間的對比,作為本章中發現的第二組和第四組經文的最強烈特徵,引導我們將這些組別的箴言主要歸於私人或家庭生活——而第三大組(Pro 1
全章講道。論及神兒女的真智慧,應當如何顯明:1) 在家庭中,表現為良好的管教、勤奮與知足;2) 在國家或公民交往中,表現為誠實、公義與無偽的仁愛(箴 12:12–22);3) 在教會或宗教生活中,表現為對神漸進的認識、勤勉的禱告與對永生的追求(箴 12:23–28)。——參閱斯托克(Stöcker):論真管教:1) 其普遍的益處(箴 12:1–8);2) 領受管教者的福分,與恨惡並藐視管教者的咒詛(箴 12:9–16);3) 對管教之有益性的全面重申(箴 12:17–28)。——斯塔克(Starke):論不虔誠的有害性與敬虔的益處;1) 總論(箴 12:1–3);2) 分論,a) 在婚姻關係中(箴 12:4);b) 在共同生活中(箴 12:5–8);c) 在畜牧與農業中(9–11);d) 在舌頭的使用上(12–23);e) 在對自身呼召的關注上(24–28)。——《卡爾夫手冊》(Calwer Handbuch):愚昧人與智慧人的心、行為與言語;或論在公義道路上所能尋見的生命,與在不虔誠道路上所能尋見的毀滅。
箴 12:1–3。蓋爾(Geier):沒有人是完美的,以致於不會偶爾失敗,因此不僅需要神的管教,也需要人的管教。(論箴 12:3):凡藉著信心(Faith)與愛心扎根於神的人(弗 3:17),絕不可能被任何事物拔起;詩 73:25;約 10:28。——斯塔克:受義人真誠的管教,勝過受虛偽的稱讚。——《柏林堡聖經》(Berleburg Bible):凡順服引導的人,必不斷靠近智慧,即靠近基督;對這樣的人而言,祂那充滿一切福樂的團契是敞開的。——馮·格拉赫(Von Gerlach,論箴 12:1):凡使人高於禽獸的一切,皆藉由訓練、藉由父母與教師那有益的管教而得以保全。(論箴 12:3):不虔誠的人沒有扎根的土壤,在外界的攻擊下毫無穩定性;而義人則扎根於創造主永恆的本性中。因此,義人是溪水旁的樹、磐石上的屋;而不虔誠的人卻是轉瞬即逝的風暴雲、乾旱之地的樹、沙土上蓋的屋,甚至是風所吹散的糠秕,詩 1:3 等;賽 44:4 等。——[阿諾特(Arnot,論箴 12:1):愚昧人因管教不合口味而將其拋棄,智慧人則因管教寶貴而接受那不合口味的。本性恨惡責備;讓恩惠(Grace)取那苦藥,並為了其醫治的功效,強行灌入本性的喉嚨。——A. 富勒(A. Fuller,論箴 12:1):唯有愛慕手段的人,才愛慕目的。知識的手段是關於正確之事的「訓誨」,以及關於錯誤之事的「責備」。凡與這兩種手段為敵的人,就是與目的為敵。——布里奇斯(Bridges,論箴 12:3):義人的境況是堅定且不動搖的。他們的葉子或許會在狂風中枯萎,他們的枝條或許會在暴風的憤怒中顫抖,但他們的根——生命的真實原則——卻必不動搖。]
箴 12:4–11。蓋爾(論箴 12:4):婦人若行為邪惡,簡直如同以劇毒毀滅丈夫,但最終受害最深的還是她自己。——澤特納(Zeltner,論箴 12:4):凡要進入婚姻關係的人,應當以神為始,帶著誠摯的禱告、深刻的反省與敬虔的志向,免得日後被迫苦澀地哀嘆自己的愚昧,多 8:4 等。(論箴 12:9):在狹窄境遇中過著尊榮的生活,遠比在世人眼中身居高位卻要好得多、平靜得多,且不易遭受那麼多試探。為了裝門面而追求偉大,是許多人的毀滅,多 4:14;傳 3:19;傳 3:30。——《符騰堡聖經》(Würtemberg Bible,論箴 12:10):禽獸除了人以外,沒有人能善待牠;因此要以理性和節制,仁慈地對待牠。——[特拉普(Trapp,論箴 12:5):若善念窺視邪惡的心,它們不會停留,因為它們不喜歡那樣的寄宿處。(論箴 12:7):天上有一項議會,將粉碎地上一切相反的計謀。(論箴 12:11):罪帶來了汗水(創 3:19),如今不流汗反而增加了罪。——培根勳爵(Lord Bacon,論箴 12:10):惡人的仁慈,是指當那些本該被公義之劍擊殺的卑劣罪犯被赦免時。這種憐憫比殘酷本身更殘酷。因為殘酷是針對個人的,但這種憐憫藉由給予豁免權,武裝了整個惡人軍隊,並將其釋放去攻擊無辜者。——查默斯(Chalmers,論箴 12:10):這教訓並非僅限於同物種內的仁愛循環,而是將其從一個物種傳遞到另一個物種。前者僅是世界的慈善,後者則是宇宙的慈善。]
箴 12:12–22。梅蘭希通(Melanchthon):我們在凡事上都被勸勉要行善,並在對神的認識、科學與藝術、所有尊榮的職業與契約中追求真理;正因為誠實屬於最榮耀、最卓越的美德(Virtues),所以與之相反的惡行受到嚴厲的譴責,並被宣告(箴 12:22)為神眼中的可憎之事。——奧西安德(Osiander):我們若將言語用於神的榮耀與鄰舍的益處,便是正確地使用了言語的恩賜。——澤特納:人在此處如何使用舌頭,無論是善是惡,日後必得報應。真理是公義的女兒;勤勉地實踐這一點,你便在自己裡面有了真實的見證,證明你是出於真理,是神的兒女(約壹 3:18–19)。忠誠與誠實在這個以仇恨為口號的世界上,確實報酬微薄;但在神眼中,它們卻是何等寶貴(詩 15:1–2)。——[阿諾特(論箴 12:13):當一個人不真實時,他一生最大的勞苦就是讓自己看起來真實;但如果一個人是真實的,他就不必擔心外表。——特拉普(論箴 12:20):這樣的謀士必以和平換取和平:以國家的和平換取良心的和平。]——關於箴 12:20,蒂舍爾(Tischer,載於齊默爾曼的《主日慶典》,1835年,第41期):每個人都能從自己的社交生活中認識自己。——[南(South,論箴 12:22):謊言是絕對且本質上邪惡的事物:它是一種不義的行為,是對鄰舍權利的侵犯。其本質的卑劣與其後果的惡毒相當;它首先將罪帶入世界,自此成為擾亂世界的一切苦難與災禍的根源;它傾向於徹底瓦解與推翻社會,而社會是人類最大的世俗福分與支柱;它比其他任何罪惡都具有一種奇特且獨有的效力,使人心不願歸向宗教。它在懲罰上是可怕的,正如它在後果上是毀滅性的。]
箴 12:23–28。哈修斯(Hasius):普通的獲取方式永遠是最安全、最好的。我們從未見過喜愛彎曲道路與詭計的人興旺;但那些行在純真與公義道路上的人,絕不會失敗。——奧西安德:在敬畏神與勤勉中跟隨你的呼召,你的產業必隨著神的祝福而豐盛地增長。——斯塔克:凡揮霍時間、逃避勞苦、將銀子埋在手巾裡的人,不配住在地上(路 19:20;路 19:24)。——沃爾法特(Wohlfarth,論箴 12:25):友善的話語。在我們能以實際行動幫助的地方,這種真實的幫助絕對勝過僅僅言語上的安慰。然而,如果我們缺乏這種援助的手段,如果邪惡的性質使得任何人的幫助都無濟於事,那麼用友善的話語鼓舞沮喪者就是雙重的義務;是的,安慰本身往往就是幫助,因為它引導人歸向神,那位在一切患難中真實的幫助者!——[特拉普(論箴 12:27):雅巴與猶巴,勤勉與滿足,良好的經營與知足的豐裕,通常是並存的。——查默斯(論箴 12:28):手的作為對心靈的狀態有反作用。屬靈的心思中有生命;而行在順服的道路上,有助於滋養這生命。]
腳註: [1] 參閱策克勒(Zöckler),《自然神學》(Theologia Naturalis),《系統自然哲學草案》等,第一卷,第539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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