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 對知足與和平性情的勸誡
第 17 章
1 設若乾餅,大家安靜, 有爭競的滿屋祭物,反倒不如。
2 聰明的僕人必管轄貽羞之子, 並在眾弟兄中同分產業。
3 鼎為煉銀,爐為煉金, 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
4 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 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
5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 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6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 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7 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 何況君子說謊話呢!
8 賄賂在饋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石, 隨處轉動,都得順利。
9 遮掩人過,尋求愛心; 屢次挑錯,離間密友。
10 一句責備深入聰明人的心, 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
11 惡人只尋求背叛, 所以必有殘忍的使者奉差攻擊他。
12 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 不可遇見正行愚妄的愚昧人。
13 以惡報善的, 禍患必不離他的家。
14 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 所以爭競之先,當止息爭吵。
15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 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16 愚昧人既無心智, 怎能買智慧在手呢?
17 朋友乃時常親愛, 弟兄為患難而生。
18 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 是無知的人。
19 喜愛爭競的,是喜愛過犯; 高築門戶的,自取敗壞。
20 心存乖僻的,尋不著好處; 舌弄是非的,陷在禍患中。
21 生愚昧子的,必自愁苦; 愚昧人的父,毫無喜樂。
22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 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23 惡人暗中受賄賂, 為要顛倒判斷。
24 明哲人面前有智慧, 愚昧人眼望地極。
25 愚昧子使父親愁煩, 使母親憂苦。
26 刑罰義人是不善的, 責打君子是不義的。
27 寡少言語的有知識, 性情溫良的有聰明。
28 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 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
箴言 17:4。—מֵרַע(mērǎ,作惡者)可能不是希伯來語動詞的 Hiphil 分詞:「一個惡人」,而是一個抽象名詞,正如平行詞 שֶׁקֶר(šeqer,謊言)所暗示的那樣(埃瓦爾德 Ewald,希齊格 Hitzig);而 מֵזִין(mēzīn,側耳聽)根據平行的 מַקְשִׁיב(maqšīb,留心聽)代表 מַאֲזִין(ma'azīn,側耳聽)。[伯特(Bött.)堅持將此形式視為陽性 Hiphil 分詞,其發音與 מֵרֵעַ(mērēa',朋友)區分開來(參見 §§ 1124, A; 764, c);菲爾斯特(Fuerst)給予從未出現但被假定為 מְרַעִים(mērā'īm,作惡者)單數形式的完整形式 מֵרֵעַ 以主動意義「作惡者」,但堅持認為除了在停頓修飾外,僅在此處出現的 מֵרַע 自然具有中性抽象意義。另參見格林(Green),§ 140, 5。—A.]
箴言 17:10。—從不定詞 הַכּוֹת(hakkōt,擊打)可以輕易補出賓語 תֵּחַת(tēḥat,深入)——מַכָּה(makkā,擊打)是動詞 נָחַת(naḥat,下降、穿透)的未完成式(參見以賽亞書 30:30):根據詩篇 38:3,未縮寫的形式應為 תנחת。[伯特(Bött.)也持此觀點,他基於強調的理由為重音位置辯護(§ 497, 3),並在特定形式與一般結構上,批評了菲爾斯特將其作為 חָתָה(ḥātā,抓取)的省略未完成式的做法。—A.]
箴言 17:11。—רַע(ra',惡)是該子句的主語,而不可能是 מְרִי(merī,背叛),正如敘利亞譯本、迦勒底譯本、翁布賴特(Umbreit)、埃瓦爾德(Ewald)等人所主張的那樣,這點從 אַךְ('ak,只)在後者詞彙之前的位置,以及第二子句中的 בּוֹ(bō,在他裡面)無疑是指向作為陽性名詞的 רַע 可以看出。[魯埃奇(Rueetschi,如上,第 146 頁)回應說,אַךְ 可以同樣強調整個命題而非單一詞彙(參見諾德海默 Nordheimer,§1072, 4),並且 בּוֹ 指的是作為命題主語的 מְרִי,這是一個具體意義上的抽象名詞。譯本與解釋者各佔一半;與我們的作者強調 מְרִי 作為賓語,「只有背叛,除了背叛什麼都沒有」的觀點一致的有英王欽定本(E. V.)、V. Ess、貝爾托(Bertheau)、K.、S.;與魯埃奇一致的有 De W.、M.、N. 以及實質上的 II. 與 W. 我們與後者一致,反對策克勒(Zöckler)的觀點。—A.]
箴言 17:13。—應保留 K'thibh(書寫形式)לֹא־תָמִישׁ(lō'-tāmīš,不離開),因為 Hiphil 動詞 הֵמִישׁ(hēmīš,離開)在詩篇 55:12 中也具有不及物意義「離開」。
箴言 17:19。—阿本·以斯拉(Aben Ezra)、蓋爾(Geier)、舒爾滕斯(Schultens)等人將「高築門戶」的表達理解為「張大嘴巴,發出激烈的呼喊」(פֶתַח 被視為等同於 פֶה,正如拉丁語 ostium 等同於 os;參見詩篇 141:3;傳道書 12:4)。但這樣表達的意思會非常晦澀,且我們預期會出現 מַגְדִּיל(magdīl,放大)而非 מַגְבִּיהַּ(magbīah,升高)。
箴言 17:22。—גֵּהָה(gēhā,醫治)不等同於 גֵּוָה(gēwā)或 גְּוִיָּה(gēwīyā,身體)(迦勒底譯本、敘利亞譯本、貝爾托等),而是源自詞根 גָהָה(gāhā,何西阿書 5:13),因此意為「醫治、恢復」(希齊格:「傷口的癒合」?)[菲爾斯特傾向於塔爾古姆(Targum)、敘利亞譯本等的譯法;格塞紐斯(Gesen.)傾向於作者所採用的譯法。—A.]
箴言 17:27。—我們給出的譯法符合 K'thibh(書寫形式)וְקַר רוּחַ(wĕqar rūaḥ,性情溫良),而用 K'ri(閱讀形式)יְקַר רוּחַ(yĕqar rūaḥ,「高貴的靈」,武加大譯本、路德譯本等所遵循的)來替換,在此處似乎不太合適。[七十士譯本遵循 K'thibh。]
箴言 17:2。—「聰明的僕人」(參見箴言 14:35)必管轄「貽羞之子」,直譯為「一個糟糕、無益的兒子」,他因為揮霍財產等原因變得貧窮甚至成為奴隸。—「在眾弟兄中同分產業」,即在作為遺囑繼承人的弟兄中,而他自己作為與他們一同繼承的人,並非兒子,僅是僕人。比較亞伯拉罕對其僕人以利以謝的擔憂(創世記 15:3 及以下)。關於「在眾弟兄中」這一表達,比較何西阿書 13:15 中類似的表達。
箴言 17:3。—比較 a 子句與箴言 27:21a(字面完全相同):比較 b 子句與箴言 15:11;16:2;21:2;24:12。
箴言 17:4。—「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參見批判註釋。其含義顯然是:「一顆內在腐敗的邪惡心靈,樂於聽從謊言;而奸詐」——正如 b 子句所補充斷言的——即一顆充滿內在不誠實與偽善的心,一個沉溺於謊言的偽善者(以抽象代具體),「側耳聽邪惡之語」,即在邪惡的言論中找到樂趣,這為其自身卑劣的思想提供了詞彙,並將其發展為明確的邪惡命題與設計。
箴言 17:5。—比較 a 子句與箴言 14:31。—「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參見箴言 11:21;16:5)。「突如其來的災難」,根據 a 子句,可能指突如其來的貧窮。比較約伯記 31:29,關於對災難幸災樂禍之懲罰應得性的類似表述。
箴言 17:6。—比較 a 子句與詩篇 127:5。—「父親是兒女的榮耀」。正如白髮者的驕傲與榮耀是圍繞他們的家庭圈子,或其子孫後代等,「就他們而言,兒女只要還不是父母,就只能回溯;而隨著家譜回溯得越遠,家族的榮耀就越增加」(希齊格)。
箴言 17:7。—「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直譯為「過分、突出的嘴唇」,顯然指一種自負、專橫的說話風格——並非埃瓦爾德、埃爾斯特、翁布賴特所稱的「高尚或翱翔的」;因為 b 子句中平行的「謊話」表明了其罪惡的性質。—「何況君子說謊話呢!」。「君子」,高尚性情的人(參見箴言 17:26)——對他們而言,欺詐以及狡猾、詭詐的言辭技巧比對任何其他人都更不相宜——與「愚頑人」形成對比,正如以賽亞書 32:5 及以下所描述的那樣。
箴言 17:8。—「賄賂在饋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石」。直譯為「可愛的石頭」,昂貴的石頭,gemma gratissima(武加大譯本);參見箴言 1:9。—此處禮物的「主人」顯然不是其給予者(埃爾斯特,比較路德及許多早期註釋者),而是接受它的人,即被它贏得的人;而此處的「禮物」不應從壞的意義上理解為賄賂(如下文箴言 17:23),而應理解為合法的贈禮;參見箴言 18:16。—「隨處轉動,都得順利」;即無論它來到誰那裡,它都會產生好的結果,並為其給予者贏得支持者與朋友。該表達符合 a 子句中「寶石」的概念(儘管不是珠寶,而是禮物本身是動詞「轉動」的主語)。因為一顆真正美麗且切割精良的石頭,無論你如何轉動它,無論你從哪一面看它,都會閃閃發光;善意引導的慷慨所產生的良好結果也是如此,藉此所有人的心必然被贏得。這是一個自然地必須在相對與條件意義上理解的真理。
箴言 17:9。—「遮掩人過,尋求愛心」,即不是「尋求贏得他人的愛」,而是「尋求實踐愛心,一種真正仁慈的精神」(希齊格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反對貝爾托)。[布里奇斯(Bridges)與 M. 也持此觀點,這既被視為最深刻,也被視為最無私的表述。—A.] 關於「遮掩人過」,比較箴言 10:12 及對該經文的註釋。—「屢次挑錯,離間密友」(參見箴言 16:28)。「屢次挑錯」(שָׁנָה בְדָבָר)並非「帶著評論或話語回來」[即重複](埃瓦爾德、貝爾托、埃爾斯特、菲爾斯特等),而是「帶著一件事回來」,[格塞紐斯] 即不斷地回到某件事上,反覆地提出並展示它,而不是讓它過去,並用愛心的外衣遮掩它。這種表達既不同於拉丁語的 ad alios deferre, denuntiare(維納 Winer),也不同於希臘語的 δευτεροῦν λόγον。此外,比較便西拉智訓 19:6-10。
箴言 17:11。—a 子句,參見批判註釋中我們偏離策克勒譯法的原因。—「所以必有殘忍的使者奉差攻擊他」,即由神所差遣,我們應當將 a 子句中提到的「背叛」視為針對神。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在當時就是這樣翻譯的,在近代的解釋者中,例如貝爾托也是如此;因為認為這僅僅是像箴言 16:14 中那樣的人類使者,是被詩篇 35:5-6;78:49 等經文的類比所禁止的;然而,希齊格的譯法「並且一個殘忍的天使(彷彿是一種狂野的激情惡魔)在他裡面被釋放」,完全是人為的,且基於與舊約完全陌生的現代概念;此外,我們本應找到 בְּקִרְבּוֹ(在他裡面),而不是 בּוֹ。
箴言 17:12。—「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此處的不定詞絕對形式代表命令式或祈使式;參見創世記 17:10;申命記 1:16;耶利米書 2:2 等。關於使用通性名詞 דֹּב(dōb,熊)來指代母熊,比較何西阿書 13:8;撒母耳記下 17:8。—「正行愚妄的愚昧人」自然是指一個特別惡毒的愚昧人,一個正處於愚妄狂暴中的人,其瘋狂比野獸的瘋狂更危險。比較席勒(Schiller):「Gefährlich ists den Leu zu wecken」(喚醒獅子是危險的)。
箴言 17:13。—比較 a 子句與撒母耳記上 25:21;比較 b 子句與撒母耳記下 3:29。—此處的「惡」是指災難,是對善人行不義之事的懲罰。
箴言 17:14。—「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策克勒:「他放開水」,等等。策克勒也認為該子句的後半部分字面意思是「誰(放開)紛爭的起頭」;在他看來,分詞在 רֵאשִׁית(起頭)一詞前應重複。動詞 פטר 在「送出、帶出」意義上的使用,得到了塔爾古姆對出埃及記 21:26 的證實。然而,在策克勒的觀點中,分詞在此處不能以中性意義理解,正如埃瓦爾德所主張的那樣(翁布賴特也是如此)。菲爾斯特維持埃瓦爾德與翁布賴特的觀點,並引用了動詞名詞的類比形式。我們採納該觀點,因為它有動詞類比的證明,並簡化了結構。—A.] 路德將其核心思想表達為:「開始紛爭的人就像撕開水壩的人。」—「所以爭競之先,當止息爭吵」。動詞 הִתְגַּלַּע(hitgalla')在此處(正如箴言 18:1;20:3)最被證實
箴 17:22。喜樂的心,能促進健康。參見批判性註釋。關於此觀點,參閱箴 15:13;特別是關於 b 分句,參閱箴 3:8。
箴 17:23。惡人從懷中受賄。 「從懷中」,即秘密地、隱蔽地;參閱箴 21:14。「禮物」一詞在此處自然是指非法的賄賂。——關於 b 分句,參閱箴 18:5;摩 2:7。
箴 17:24。智慧在明哲人面前。 「在面前」,此處似乎是指「非常近」,因此是「緊貼在面前」(Bertheau, Elster 等人):或者如 Ziegler, Hitzig 等人的解釋,這可能與申 16:16 一致,「智慧在明哲人面前浮現,他眼中看見它」(參閱箴 15:14)。——但愚昧人的眼(遊蕩)到地極,即「他的心思不在主題上,而是在模糊、陰暗的遠處遊蕩」(Hitzig);他思考許多不同的事物,思考每一種可能的事物,——唯獨不思考那真正必要且重要的事;參閱箴 4:25。
箴 17:25。參閱箴 17:21;箴 10:1。
箴 17:26。懲罰義人是不好的,擊打貴族違背公義。 「也」(גַּם)清楚地突出了緊隨其後的動詞,這個動詞應保留其通常的含義,「處以罰金,課以金錢罰款」(參閱箴 22:3)。罰金作為一種相對較輕的懲罰,有時甚至可能以某種正義的方式落在「義人」身上(例如,當他因疏忽在某種程度上損害了他人財產時),這與更嚴厲的鞭打懲罰形成了對比;正如這兩個動詞概念相關聯一樣,謂語「不好」(參閱箴 17:20)和「違背公義」(超出應得,與公正合理不成比例)也處於一種遞進的關係中。另一方面,「義人」和「貴族」(如箴 17:7 所述)本質上是同一類人。這句箴言顯然包含對正直人採取溫和合理對待的勸誡,或對向積極且有功的公民執行嚴苛刑罰的警告,它在許多方面被誤解和錯誤應用;這對大多數近代註釋家來說都是如此,除了 Umbreit,他是唯一解釋得完全正確的人。(Bertheau 和 Elster 在本質上也正確,只是他們沒有將 עַל־ישֶׁר 「違背公義」視為謂語,而是傾向於將其與「擊打貴族」這一短語聯繫起來,作為更精確的定義)。[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Vulg.),隨後是英王欽定本(E.V.)、W.、M.、H.、N.,將其譯為「為了他們的公平」。S. 和 K. 在含義和謂語結構上都同意 Z. 的觀點。——A.]
箴 17:27。關於 a 分句,參閱箴 10:19。——心靈平靜的人。參閱此處所指的「心靈冷靜」(即謹慎、節制、安靜考慮的舉止)的反面;詩 39:3 (4)。
箴 17:28。參閱伯 13:5;箴 10:19 等。
開篇經文在讚美知足與和平心態的同時,或將知足視為和平心態與行為的源頭和基礎,可被視為本章主題的序言。知足在箴 17:2;17:5;17:8;17:16;17:19;17:22-24 中得到進一步(至少是間接的)讚揚;和平與寬容的態度在箴 17:4;17:9-15;17:17;17:19-20;17:26 中得到讚揚。——開篇經文(1-9 節)中提出的呼籲,即將知足與適當的舌頭約束和規範結合起來,——或者不僅在口腹上,更要在舌頭上節制(通過言語的真實與溫柔,以及沉默的態度,箴 17:28),在最後兩節中再次出現。因此,它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被視為整個部分的根本思想。在早期教會的禁慾主義和中世紀的修道主義中,這種認為身體與靈性禁食必須存在內在有機共存,或者一個人應該對舌頭進行嚴肅而嚴格的紀律約束(作為不僅是味覺,也是言語的器官)的思想,眾所周知,得到了過於豐富的實踐應用。因為,人們援引基督在曠野禁食四十天的假定模範,在禁食的誡命之外,增加了許多形式的非自然嚴格的沉默規定(參見我的《禁慾主義批判史》,第 297 頁及後續)。撇開這些極端和誇張,舌頭作為味覺器官和言語器官的活動之間,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有機聯繫和生動的相互影響,是一個值得明確承認的問題;舌頭在兩個方向上的罪都必須以極大的誠懇加以迴避,並共同克服和摧毀(參閱雅 3:22)。
其他具有特殊價值和範圍的倫理觀點見於第 4 節:不僅是誘惑者的沉重罪孽,還有被誘惑者的罪孽,他因內心的腐敗和卑劣,輕易聽從了前者的邪惡引誘;參閱雅 1:14 及後續。
箴 17:6。神聖家庭生活的祝福,體現在父母及其後代身上,體現在他們相互的關係和舉止中。其反面出現在箴 17:21;17:25。
箴 17:16。真智慧的無價,以及愚昧人手中世俗財產和寶藏的無價值。
箴 17:17。真朋友在患難時的巨大價值。
箴 17:26。司法和行政官員對國家有功的公民,在他們偶然迷失或未盡職責時,必須採取溫和、體貼的態度。參閱對此經文的釋經評論。
[Lawson,箴 17:4:「惡人的心中有巨大的邪惡寶藏,卻仍不足以滿足他們自己腐敗的性情。
箴 17:15。稱義惡人表面上有憐憫,但對個人不合理的憐憫行為,卻是對數百萬人的殘忍。——牧師若傳講不合聖經的嚴苛教義,將聖經未定罪的事視為有罪,或將發現恩典所需的標記提高到大多數真基督徒無法達到的程度,或將那些不公正地屬於他們的恐懼應用於特定的人,這就是犯了定罪義人的罪。約伯的朋友們就是這樣的過錯。」]
全章講道:和平的心態與知足是所有智慧的總和;其反面(好爭鬥與對高位之事的愚蠢渴望,參見特別是箴 17:19)是世俗與屬靈事務中一切失敗的根源。——Stöcker:關於控制所有不合時宜的辯論與紛爭的真正節制;1)這些紛爭的原因(箴 17:4-13);2)避免它們的最重要手段(箴 17:14-19);3)由此產生的嚴重傷害與不利(箴 17:20-28)。
箴 17:1-8。Hasius(關於箴 17:2):要在這個世界上獲得權力和影響力,更多取決於理解力和審慎,而非出身和外在優勢。——Lange(關於箴 17:3):所有關於人類內在思想世界的調查和理論都是不確定的、欺騙性的。審察人心是上帝的君王特權之一。——[Trapp(關於箴 17:3):上帝試煉我們,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裡面有什麼,什麼是渣滓,什麼是純金;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我們是那種在需要時能「在火中榮耀祂」的人(賽 24:15)。——Bridges(關於箴 17:4):傾聽的耳朵與邪惡的舌頭分擔責任。]——Zeltner(關於箴 17:4):根據一個人的心和性情如何塑造,他要麼喜愛善言,要麼喜愛惡言。——Wohlfarth(關於箴 17:7):不要強迫自己高於你的地位,也不要貶低自己低於你的地位。——Von Gerlach(關於箴 17:7):外在與內在必須始終和諧,否則會導致扭曲和令人反感的展示。正如愚昧人不能適當地談論高深的事物,謊言對貴族來說也顯得毫無意義。——Lange(關於箴 17:8):雖然一個人可以用禮物影響不義的法官,但如果你將你的心作為禮物和祭物帶給你的上帝耶和華,那該有多好!
箴 17:9-15。[培根勳爵(關於箴 17:9):有兩種建立和平與調解分歧的方法;一種從大赦開始,另一種從重述傷害開始,並結合道歉和藉口。我記得一位非常有智慧的政治家曾說過:「不重述分歧根源而談判和平的人,與其說是通過公平調整來調解他們,不如說是通過展示和諧的甜蜜來欺騙當事人的心。」但所羅門,一個比他更聰明的人,持相反意見,贊成大赦並禁止重述過去。因為這樣做有這些缺點;它就像摩擦傷口;它造成了新爭吵的風險(因為雙方永遠不會就雙方傷害的比例達成一致);最後,它導致了道歉的問題;而任何一方都寧願被認為是寬恕了傷害,而不是接受了藉口。]——Melanchthon(關於箴 17:9-12):正如勸誡者必須表現出真誠和對真理的熱愛,並防止誹謗性的指責,同樣地,在被勸誡者身上,也應有受教的意願,雙方都必須保持自己不受 φιλονεικία(好爭鬥)的影響。——Cramer(關於箴 17:10):對於高尚的人來說,責備的話比鞭打更痛苦,他會屈服於言語的管教。——Starke(關於箴 17:13):如果上帝嚴厲懲罰忘恩負義,由此也可見感恩對祂來說是多麼寶貴。——(關於箴 17:1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雅 3:5);但將燃起的紛爭埋在灰燼中的人,可以藉此避免巨大的災難。——[Trapp(關於箴 17:10):愚昧人受鞭打,卻不轉向良善;受罰卻不改正。——(關於箴 17:13):以善報惡是神性的,以善報善是人性的,以惡報惡是獸性的,以惡報善是魔鬼的。——Bridges(關於箴 17:15):如果上帝稱惡人為義,那是因為義。如果祂定義人有罪,那是因為歸算了不義。在宇宙中,沒有任何地方比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更能榮耀地彰顯世界統治者的道德完美。]
箴 17:16-22。Zeltner(關於箴 17:17):最可靠、最忠實的朋友,在患難時刻最能依靠的,是主耶穌。爭取祂的友誼高於一切,你就擁有了足夠的財富!——[Arnot(關於箴 17:17):在聖經中,我們了解到真正友誼的源頭在哪裡,它的本質是什麼,為什麼它現在的流動受到阻礙,以及何時它將像海浪一樣遍布。我們最好的友誼應歸於我們最好的朋友。祂配得並渴望它。人子基督耶穌的心渴望得到被拯救之人的回報之愛,並在沒有得到時感到悲傷。]——Starke(關於箴 17:19):首先為一種罪留地步的人,隨後會陷入許多其他罪中。——紛爭與驕傲幾乎總是姐妹,而且是極具破壞性的那種。——Von Gerlach(關於箴 17:22):心,生命的源頭,當它真正健全時,即當耶穌基督的恩惠醫治並更新它時,它會為人整體的狀況帶來祝福。——[Trapp(關於箴 17:22):當信心醫治了良心,恩惠平息了情感,並使內心一切平靜,以至於靈魂中有了安息和幸福的寧靜;那麼身體也充滿活力,大多處於非常好的狀態和健康的體質,這使人的生活非常舒適。——Bridges(關於箴 17:22):活潑需要守衛,以免墮落為輕浮;嚴肅的氣質需要守衛,以免陷入病態的抑鬱。雙方的基督徒原則是擴大幸福和保持穩定一致的原則。]
箴 17:23-28。Starke(關於箴 17:24):一個人越是渴求虛榮,心就越愚昧。——(關於箴 17:25):智慧的父親確實偶爾會有愚昧的兒子;如果他自己沒有因教育疏忽而應得此報,就讓他忍耐地背負他的十字架。——(關於箴 17:26):將惡說成善,並且還對義人的良善施加懲罰的人,是犯了雙重罪。——Berleburg 聖經(關於箴 17:27-28):不說話比說愚蠢的話要好。——Von Gerlach(關於箴 17:28):通過沉默,愚昧人減少了一些他的無知,並且由於他有機會冷靜下來並反思,智慧的開端在他裡面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