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箴言第 18 章

第 18 章

箴言 18:1-24

γ) 對和藹、友誼忠誠及其他社會生活美德的勸誡

第 18 章

1 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 並惱恨一切真智慧。

2 愚昧人不喜愛明哲, 只喜愛顯露心意。

3 惡人來,藐視隨來; 羞恥到,凌辱同到。

4 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 智慧的泉源,好像湧流的河水。

5 瞻徇惡人的情面, 偏斷義人的案件,都不為善。

6 愚昧人嘴裡啟爭端, 他口招打擊。

7 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 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網羅。

8 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 深入人的心腹。

9 做工懈怠的, 與毀壞人的是弟兄。

10 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 義人奔入,便得安穩。

11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 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12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 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13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 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14 人有疾病,心能忍耐; 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

15 聰明人的心得知識; 智慧人的耳求知識。

16 人的禮物,為他開路, 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

17 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 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

18 掣籤能止息爭競, 也能解散強橫的人。

19 弟兄結怨,強如堅固的城; 這樣的爭競,如同宮殿的門閂。

20 口中所結的果子,必充滿肚腹; 嘴所出的,必使他飽足。

21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 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22 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 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

23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 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24 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 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

文法與批判

箴 18:1。——與 Hitzig(跟隨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交換 ‎‎‎‎‎‎לְתַאֲוָה 為較罕見的 לְתֹאֲנָה(士 14:4)或許是可行的,由此我們可以得到含義「與眾寡合的,尋求(爭吵的)機會」;武加大譯本:Occasiones quærit, qui vult recedere ab amico(想要遠離朋友的人尋求機會)。關於 בָּקַשׁ 與 בְּ 的用法,參閱伯 10:6。[英王欽定本在正文中將 בְּ 理解為表示條件,從而提供了尋求者的動機;邊註的讀法是「根據他的慾望」。H.、N.、S.、M. 等人同意我們的作者將其與所尋求的對象聯繫起來。註釋家們的觀點非常多樣,可以在 Muenscher 的書中找到相當多的數量,in loco。——A.]

箴 18:3。——我們必須與 J.D. Michaelis, Hitzig, Umbreit 等人一起,將 רָשָׁע 改為 רֶשַׁע,因為平行詞 קָלוֹן(即「恥辱,卑劣的行為」,turpitudo)表明了這一點。

箴 18:6。——[又是一個陽性動詞與陰性名詞 שִׂפְתֵּי 連用,如箴 18:2;10:21;10:32;15:7。——A.]

箴 18:10。——Hitzig 毫無必要地建議將 יָרוּץ 改為 יָרוּם,並翻譯為「藉著它(耶和華的名)高升」。[Rueetschi(如上,第 147 頁)同意拒絕 Hitzig 的修正及其對介詞的構想。他通過王上 10:26;撒上 25:26;書 23:7 等例子,證明了在運動動詞後使用 בְּ 的合理性,——並暗示結尾的分詞標誌著前述行為的快速而確定的結果。——A.]

箴 18:17。——K’ri 為 וּבָא;K’thibh 可能更適當地是 יָבֹא。

箴 18:19。——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似乎讀作 נוֹשָׁע(βοηθούμενος, adjuvatur)而不是 נִפְּשָׁע;Hitzig 建議通過修正讀作 אֱהֹז פֶּשַׁע,「拒絕罪惡比堅固的城更好」等。

箴 18:24。——לְהִתְרוֹעֵעַ,這很可能源自詞根 רעע, רע,並被視為強化形式的反身(參閱 Niphal 形式 יֵרוֹעַ,箴 11:15),必須補充繫詞 הָיָה 才能給出完整的動詞含義(參閱箴 19:8):因此它意味著「證明自己是卑劣的,服務於此,表現得卑劣(即,此處特別指一個不值得的同伴,一個壞朋友)」。毫無疑問,在 רֵעִים 和 הִתְכוֹעֵעַ 之間是有意的頭韻,這甚至引導早期譯者(敘利亞譯本、迦勒底譯本、武加大譯本,以及 Theodot.)將後一個詞源自 רעה, associare,並據此將其解釋為「使自己成為朋友,培養友好的交往」(參閱詩 65:4)。最近 Hitzig 也是如此:「有為了社交的朋友」,——因為他也將 אִישׁ 讀作 יֵשׁ(或 אִשׁ,彌 6:10),訴諸敘利亞譯本和迦勒底譯本,他們似乎以同樣的方式閱讀文本。[Bött. 支持這種修正或恢復(§ 458, 2),並建議將該動詞作為名詞性動詞(§ 1126, 2)源自 רֵעַ,而不斷言這一點。] 但 אִישׁ 被武加大譯本、Theodoret 等證明是原始的;並且在 a 分句和 b 分句之間似乎存在適當的對立,而不僅僅是遞進。這種嚴格的對立關係也受到那些像 Umbreit, Elster 等人採用的解釋方法的干擾,他們將該動詞譯為「毀滅自己,給自己製造麻煩」;(Ewald 的構想與此類似,只是它具有更人為的雙重含義「必須成為麻煩的朋友」);結果並不比源自 רוּעַ, jubilare 的推導更合理(因此 Vers. Venet.: ἀνὴρ φίλων ὥστε...,以及近代的解釋者 Hensler:「有朋友的人可以歡呼」)。

[在未被 Z. 引用的英語註釋家中,Holden 譯為「準備好被毀滅」;Noyes 譯為「給自己帶來毀滅」;Stuart 譯為「將表現得卑劣」;Muenscher 譯為「將被毀滅」;Wordsworth 譯為「為了他自己的毀滅,——他的命運不是被他的眾多朋友幫助,而是被他們毀滅」。在未被 Z. 引用的德國人中,De Wette 譯為「hat viel Umgang za seinem Untergang」(有許多交往導致他的毀滅);Bertheau 譯為「ist um sich als schlechten zu erwtisen」(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壞的);Kamp. 譯為「so wird einem übel mitgespielt」(這樣一個人會被惡劣對待);Fuerst 譯為「muss sich als schlecht erweisen」(必須證明自己是壞的)。——A.]

釋經

  1. 箴 18:1-9。反對不合群、好爭論以及不仁慈和愚蠢性情表現出來的其他方式。——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即那些以不合群和厭世的精神將自己與他人交往隔絕開來的人,通常只會關注自己快樂的滿足和自私的利益。——惱恨一切真智慧,即對所有明智和審慎的勸告(參閱箴 3:21)他都置之不理,什麼也不聽。關於動詞,參閱箴 17:14 的評論。Hitzig 在此處與那裡一樣,堅持他所假設的含義,因此翻譯為「對一切幸運的事(?)他咬牙切齒」。

箴 18:2。比較對愚昧人多言的類似譴責,以及他們對自己言論的喜愛,因為他們最喜歡聽自己說話,並樂於在任何地方展示他們想像中的智慧,——在箴 12:23;13:16;15:2 等經文中。

箴 18:3。惡人來,藐視隨來。關於此觀點,參閱箴 11:2。

箴 18:4。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深」,即難以測透和窮盡(箴 20:5;傳 7:24)。這自然只適用於謹慎和智慧人的言語,根據 b 分句的平行,顯然此處僅指他們。確實,只有他們才能被稱為「湧流的河水」,即一條永不乾涸、總是湧出豐富清涼水源的溪流;比較摩 5:24 中的類似短語。其他人將第二分句的含義視為與第一分句形成對比,他們要麼在壞的意義上定義「深水」,指黑暗、晦澀、謎語般的言語(Döderlein, Ziegler),要麼儘管箴 20:5 有平行,仍將 מֵי מַעֲמַקִּים 讀作 מַיִם עֲמֻקִּים,並理解為「挖掘的水」,並想到蓄水池水容易枯竭與真正的水源之間的對比,耶 2:13(因此 Hitzig)。

箴 18:5。瞻徇惡人的情面,不為善。後一個短語如箴 17:26 所用。前者,字面意思是「抬起,對某人的臉表示尊重」(七十士譯本:θαυμάσαι πρόσωπον),如利 19:15;申 10:17 等。[Z. 更具體地譯為「參與,站在一邊」等。]——關於 b 分句,參閱箴 17:23;賽 10:2;摩 2:7 等;關於整體觀點,參閱箴 17:15。

箴 18:6-7 聯繫緊密;前者參閱箴 19:29;後者參閱箴 13:3。對於平行經文中也出現的「敗壞或毀滅」的思想,此處通過獵人使用的「網羅」的比喻作為例證;參閱箴 12:13;13:14;14:27。

箴 18:8。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傳舌人或背後說人壞話者,如箴 16:28。謂語形容詞 מִתְלַהֲמִים 在此處,以及在箴 26:22(整節經文逐字重複)中,被以各種方式解釋。最明顯的是回到一個假設與 להה 同源的詞根 להם,「玩耍,嬉戲」(參閱箴 26:10 的評論),並據此發現背後說人壞話者不經意言語的設計(似乎是戲謔的)與它們深入且嚴重傷害的力量(見 b 分句)形成了對比。因此 C. B. Michaelis, Bertheau, Elster 等人。其他人解釋不同;例如 Schultens, Umbreit(跟隨阿拉伯語),譯為「美味佳餚」[因此 Gesen., De W., N., M., W.];Ewald 譯為「彷彿耳語」;Hitzig 譯為「像柔和的空氣」;[Fuerst 譯為「像低語的、神秘的、神諭般的言語」;而英王欽定本以及一些註釋家給出的翻譯,假設了詞根輔音的換位(對於 הלם);Bertheau 和 Stuart 在實質上同意我們的作者。整個問題是推測性的,該詞在希伯來聖經中僅出現兩次,且沒有確定的類比可供我們指導。——A.]——深入人的心腹,字面意思是「進入……的房間」等;參閱箴 20:27;20:30;26:22。

箴 18:9。做工懈怠的,與毀壞人的是弟兄,字面意思是「毀滅的主人」,——因為分詞形式 מַשְׁחִית 在此處是非個人的,如結 5:16:「毀滅的主人」,意為「毀滅者」(箴 28:23),此處指揮霍者,他浪費自己的財產,dissipans sua opera(武加大譯本),而不是像 Hofmann, Schriftbew. II., 2, 377 所主張的公路強盜或強盜頭目。

  1. 箴 18:10-16。七句意義各異的箴言,特別涉及對上帝的信靠,以及謙卑作為唯一真正的智慧。——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即上帝啟示的本質,祂在救贖歷史中的自我啟示,及其祝福的結果,向那些信靠它的人,那些以孩子般精神順服祂引導的人,顯示為保護他們的堅固堡壘(因此詩 61:3 (4))。[Rueetschi:「名總是指定祂自己,正如人所認識的那樣,正如他接受祂進入他的知識和信心,並將祂放在心裡。正是人對上帝的認識,對他來說是一個堅固臺。當人絆倒或動搖時,正是因為他沒有奔向這個避難所,彷彿沒有提醒自己他的堅固臺在哪裡」。]——義人奔入,便得安穩,字面意思是「並被舉起」,即獲得一個高處,同時也是一個避難所,敵人的箭無法傷害他。參閱箴 29:25 中同一動詞的另一種形式。

箴 18:11。關於 a 分句,參閱箴 10:15。——在他心想,猶如高牆。בְּמַשְׂכִּיתוֹ(參閱詩 73:7),古老的 Vers. Venet. 譯為 ἐν φαντασίᾳ αὐτοῦ(在他的想像中),而武加大譯本、迦勒底譯本等讀作 נִּמְשֻׂכָּתו,「在他的圍牆裡」,這個表達與「高牆」連用是多餘的。[Fuerst 從這種圖案或雕刻作品、家具等的思想出發,理解暗示是指「國家大廳」。簡單的含義和複雜的結構似乎都不可行;「在他大廳裡,猶如在高牆後」。——A.]

箴 18:12。關於 a 分句,參閱箴 16:18;關於 b 分句,參閱箴 15:33。

箴 18:13。參閱便西拉智訓 11:8。

箴 18:14。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字面意思是「支持他的疾病」。這樣做的靈自然是一個強壯、勇敢的靈(參閱民 27:18),與「受擊打」的靈相反,後者根據第二分句,反而需要別人來支持它。此外,a 分句中的 רוּחַ 被用作陽性,因為它在此處表現為從事男子氣概的行動;相反,在 b 分句中作為陰性,因為它被表現為無力且受苦的。

箴 18:15。參閱箴 14:33;15:14。——智慧人的耳求知識。此處的耳朵被視為服務於心靈的器官;因為正確地說,只有心靈才追求智慧的獲取,並實際獲得它,——當然不是沒有感官(特別是聽覺,作為順服的象徵和器官,詩 40:7)的合作服務。

箴 18:16。人的禮物,為他開路 [在東方沒有比這更真實的了;參見例如 Thomson 的《土地與書》,II., 28, 369]。此處和箴 19:6 中的 מַתָּן 無疑等同於箴 17:8 中的 שֹׁהַד,因此用於合法的禮物和慷慨的證明,其有益的結果在此處被強調,正如在那裡一樣,沒有任何附帶的譴責或諷刺(正如許多古老的註釋家以及 Umbreit 所持的觀點)。Hitzig 認為「禮物」在此處是「屬靈的恩賜或能力」,因此實質上類似於新約的 χάρισμα,這實在太牽強了。

  1. 箴 18:17-21。反對好爭論和濫用舌頭。——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即一個人認為在爭議事項中他完全且唯一正確,——然後鄰舍突然來到,就察出實情,即強迫他對爭議事項進行新的審查,從而使真相大白,即第一個人畢竟不是正確的。參閱箴 28:11 中的同一動詞;也參閱伯 29:16,但那裡的調查者是法官,而不是兩個爭論方之一。

箴 18:18。參閱箴 16:33。——也能解散強橫的人,即它使那些依賴體力而特別傾向於爭吵的人免於敵對衝突。參閱來 6:16,那裡對司法誓言主張了類似的救贖影響,正如這裡對掣籤所主張的一樣。

箴 18:19。弟兄結怨,強如堅固的城。分詞 נִפְּשָׁע,根據重音,是該分句的謂語,應取「使自己處於對立,抵抗」的含義。現在,一個比堅固城更抵抗或更蔑視的弟兄,必然是一個疏遠或好爭訟的弟兄。此外,整節經文的聯繫指向了對「弟兄」概念的這種更嚴格的限制,特別是第二分句,它旨在用堡壘門閂的比喻來代表征服一旦釋放的激情是多麼困難,這些門閂很難推回或衝破。

箴 18:20。參閱箴 12:14;13:2。

箴 18:21。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參閱雅 3:5 及後續;以及埃及箴言:γλῶσσα τύχη, γλῶσσα δαίμων(舌頭是命運,舌頭是神靈)(Plutarch, Is. p. 378)。——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即那些適當地使用它,在言語中運用許多勤奮的人,無論是出於善意還是惡意,無論是 εὐλογῶν(祝福)還是 κακολογῶν

  1. 箴言 18:22–24。論夫妻、鄰里與友誼之情。——「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這裡所指的自然是賢妻,即一位應有的伴侶與家中的主婦,一位真正站在丈夫身旁,作他「配偶」的妻子(創 2:18;創 2:20)。因此,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Vulg)等所添加的「賢」字(good)實屬多餘(參閱箴 19:14;箴 31:10),在原文中很可能並不存在,正如同一譯本在我們這節經文後所附加的:「棄絕賢妻的,是棄絕幸福;留著淫婦的,是愚昧且不敬虔的。」關於 b 分句,請參閱箴 3:13;箴 12:2;便西拉智訓 26:3。[阿諾特(Arnot)的觀點更具辯護價值:經文暗示賢妻是從耶和華而來,這說出了一個真理,但這是最顯而易見的真理之一;而那暗示妻子是耶和華所賜的恩惠,卻未明確規定其個人品格的經文,則在護理(Providence)的歷史中層次更高,且更深入上帝的智慧。穆菲特(Muffet)、勞森(Lawson)等人大體上也持此觀點]。

箴 18:23。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卻用強硬的話回答,直譯為「以硬語相對」(與 a 分句的懇求形成對比)。參閱針對富人鐵石心腸的類似箴言:箴 14:21;箴 17:5。

箴 18:24。濫交朋友的,自招毀滅(原文直譯:濫交朋友的人會顯出卑劣)。「朋友多的人」,即「與世人為友」的人,會顯出他是一個糟糕的朋友——與之形成對比的是 b 分句中那確實罕見且孤立的例子,即一種真實的友愛,在任何絕境中都能持久(箴 17:7),甚至超越了天生兄弟的情誼。關於本節經文所包含的多種含義,請參閱「批判性註釋」。

教義與倫理、講道與實踐

本書章節主要探討社會生活的德行,如社交、和藹、友愛、憐憫等,這不僅從其開頭與結尾的句子可以看出——前者針對厭世的自私,後者針對輕率且無常的普遍友誼或虛假友誼——而且從其對爭競、好鬥與黨派傾向的各種責備中也能看出,例如箴 18:5–6;箴 18:8;箴 18:17–21。此外,大多數看似較為遙遠的命題,都可以歸入「愛鄰舍」這一總類,視其為所有社會德行的活潑基礎與總綱;特別是針對狂妄、愚蠢言論的見證(箴 18:2;箴 18:7;箴 18:13,參閱 4 與 15);針對大膽的不敬虔、驕傲的性情以及對窮人鐵石心腸的見證(箴 18:3;箴 18:12;箴 18:23);針對在呼召職責上的懶惰、對世俗財富的愚蠢自信,以及缺乏真正的道德勇氣與對上帝的信靠(箴 18:9–11;參閱 14)。甚至對慷慨大方的讚許(作為在人類社會中贏得恩惠與影響力的手段,箴 18:16),以及對優秀女主人的讚美,都與本章的主題——勸勉人愛鄰舍——緊密相連;這些僅僅顯示了本章處理這一主題時的多面完整性。

[查默斯(Chalmers): 第 2 節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子。讓我克制那種虛榮心或過度渴望同情的慾望,這種慾望傾向於讓我在同胞面前赤露敞開。——勞森(論箴 18:13):「上帝話語的傳道人受此規則教導,不可在講壇上輕率地開口說出任何話作為上帝的話語,而應深思熟慮在主的名下要說什麼;在處理良心案件時,應進行適當的審慎與詢問,以免他們製造出上帝從未設立的罪與義務等。」]

因此,作為對整章的講道:——論愛(為上帝與基督緣故的真愛)作為「完全的聯結」,它必須包容所有人,並將他們聯合在上帝兒女的一個團契中。——或者:論真假友誼的區別(特別參考箴 18:24)。——斯托克(Stöcker):——反對朋友間的分裂(疏遠、爭競)。其主要原因為:1)在教會領域內,是不敬虔(箴 18:1–4);2)在公民生活領域內,是驕傲與不義(箴 18:5–10);3)在家庭生活中,是缺乏愛(箴 18:19–24)。——《卡爾弗手冊》(Calwer Handbuch):對主要危害人類社會之過錯的見證。

箴 18:1–9。蓋爾(Geier,論箴 18:1):——喜愛分離(singularitatis studium,獨善其身)是教會與國家中大多數爭端的根源。——(論箴 18:4):——口才是一件高貴的事,特別是當其源頭是一顆被聖靈聖化的心時。——《伯勒堡聖經》(Berleburg Bible):——當靈魂一旦在上帝裡面獲得堅定,話語就會像深水一樣從口中湧出,以教導並幫助他人;因為這是一個水泉,因為靈魂就在泉源之中。——斯塔克(Starke,論箴 18:6):——誹謗者不僅經常挑起爭端;他們自己也鮮少能免於受傷。——馮·格拉赫(Von Gerlach,論箴 18:9):——懶惰導致與揮霍相同的結局。

箴 18:10–16。馮·格拉赫(論箴 18:10):——耶和華的名(祂是那自有永有的)向我們啟示了祂永恆不變的本質;在這之中,給予了生活在時間裡的易變人類最堅定的信靠基礎,藉此他可以在患難中站立得穩。——斯塔克(論箴 18:11):——金錢與財產在外部事務上確實能成就許多事;但在試探的時刻與審判的日子,這一切不過是折斷的蘆葦。——[布里奇斯(Bridges,論箴 18:10–11):——人如何,他的信靠也如何。對上帝的信靠傳達了一種神聖而崇高的精神。我們感到自己被上帝環繞,並與祂一同居住在高處。虛妄的信靠帶來虛榮與驕傲的心——這是毀滅的直接先兆。——貝茨(Bates,論箴 18:10–11):——貪婪廢黜了上帝,將世界——人類頭腦與心中的偶像——置於祂的寶座上;它剝奪了祂的王權、祂的皇家特權等。富人對上帝的信靠絕不會超過可見的供應與手段。]——澤爾特納(Zeltner,論箴 18:14):——你若想擁有健康的身體,就要確保你有一顆喜樂的心與良好的勇氣,一顆確信上帝的恩惠(Grace)並對祂父性安排感到滿足的心。——[T. 亞當斯(T. Adams,論箴 18:14):身體的痛苦只是痛苦的身體;悲傷的靈魂本身就是靈魂的悲傷。——弗拉維爾(Flavel):——沒有什麼匕首比良心的創傷更致命。——沃特蘭(Waterland):——論沮喪心靈的悲慘。]

箴 18:17–21。[培根勳爵(Lord Bacon,論箴 18:17):——在任何案件中,最初的資訊如果已在法官心中停留片刻,就會紮下深根,並為其著色與佔據,以至於除非檢測出明顯的虛假,或陳述中有欺詐,否則很難洗刷掉。——阿諾特(Arnot):——自愛是內心深處的扭曲,而私利則是墮落與扭曲的人性中,偏離公義的穩定傾向。]——斯塔克(論箴 18:17):——有正當理由的人,當案件被徹底審查時會感到高興;因為他的清白會更清晰地顯露出來。——澤爾特納(論箴 18:19):——酒越甜,醋越酸;因此,天性所植入的愛越深,當這種愛被破壞時,仇恨就越苦。——[特拉普(Trapp,論箴 18:19):——沒有什麼戰爭比神學家之間的戰爭,或關於聖禮的戰爭爆發得更快、持續得更久;聖禮本是愛的象徵、團契,卻因偶然成為許多紛爭的起因。]——《圖賓根聖經》(Tübingen Bible,論箴 18:20–21):——在正確的時間與神聖的秩序中說話與沉默,你就會變得智慧且蒙福。

箴 18:22。路德(路德對箴 18:22 的邊註):真正基督徒的已婚者知道,即使有時配對得很糟糕,但他的婚姻關係仍是上帝所喜悅的,因為這是祂的創造與條例;他在其中所做或所忍受的一切,都被視為是為上帝而做或所受的。——斯托克:對優秀妻子的讚美(probæ conjugis commendatio):1)這樣的人如何被尋得;2)她的丈夫在她身上有什麼福分。——澤爾特納:基督與祂教會的奧秘(弗 5:32)必須永遠是已婚基督徒關係的預表(Typology)與典範。——馮·格拉赫:虔誠妻子的巨大福分只能被尋得,而不能靠自己的功德贏得或獲得。

箴 18:23–24。斯塔克(論箴 18:23):如果窮人經常在世上富人的門前與心中敲門而不得,這對他們來說應該只是一個動力,去懇求並更多地呼求那確實垂聽他們的上帝。(論箴 18:24):在任何絕境中,都要在主面前傾心吐意;祂是一位友誼永不熄滅的朋友。——馮·格拉赫(論箴 18:24):朋友的數量並非重點——他們往往是虛假的、不忠的,並在不幸時離棄我們。不要因此而絕望;有些朋友與我們結合得比親兄弟更緊密、更親密。——[阿諾特:藉著上帝的良善,儘管或多或少有不完美之處,兄弟與朋友經常在我們的同伴中被發現;但他們只有在那位全能者的同伴(基督)中才是完全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