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關於貪婪、放縱、不潔等的警告
第 23 章
1 你若與官長坐席, 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
2 你若是貪食的人, 就當把刀放在喉嚨上。
3 不可貪戀他的美食, 因為這是欺詐的食物。
4 不要勞碌求富, 當止息你自己的智慧。
5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它必長出翅膀, 如鷹向天飛去。
6 不要吃惡眼人的飯, 也不要貪戀他的美食。
7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 他對你說:「請吃,請喝」, 但他的心卻不與你同在。
8 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 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9 你不可說話給愚昧人聽, 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10 不可挪移古地界, 也不可進入孤兒的田地。
11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 祂必向你為他們辯屈。
12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 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13 不可不管教孩童, 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14 你要用杖打他, 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15 我兒,你心若有智慧, 我的心也必歡喜,甚至是我自己的心;
16 當你的嘴說正直話, 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 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 因為至終必有善報, 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19 我兒,你當聽,當有智慧, 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0 不可與飲酒過度的人來往, 也不要與貪食肉的人同夥。
21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 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 你老了也不可藐視你的母親。
23 你當買真理,不可賣了; 要買智慧、訓誨和聰明。
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 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5 要使你的父母歡樂, 使生你的快樂。
26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 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 因為妓女是深坑, 外女是窄阱。
28 她埋伏好像強盜, 並使人中多有奸詐。
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 誰有爭鬥?誰有哀嘆?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30 就是那流連飲酒, 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 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嚥舒暢,
32 終久是咬你如蛇, 刺你如毒蛇。
33 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 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 或像臥在桅杆上。
35 「人打我,我卻未受傷; 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 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箴言 23:17。不可心懷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謝林(Schelling)、翁布萊特(Umbreit)、希齊格(Hitzig)以及 [K.] 正確地翻譯了此句;而大多數注釋家則跟隨七十士譯本(LXX)、武加大譯本(Vulg.)等,將動詞 יְקַנֵּא(qana,嫉妒/熱心)的效力僅限於第一分句,並為第二分句補上實詞動詞的命令語氣。關於其一般性概念,參見箴言 3:31;箴言 24 章;箴言 1:19。[霍爾登(Holden)對我們作者所採納的解釋給予了有保留的認可;(N.、M.、S. 跟隨英王欽定本 E.V.)採取了與七十士譯本一致的路線。——呂奇(Rueetschi)支持這樣一種觀點:即將句中表達的一個動詞視為兩個分句所共有,但其含義的細微差別隨對象而變——在前一分句中,對象是人,含義接近「嫉妒」;在後一分句中,對象是事物,含義為「熱心於」。呂奇討論的一個更微妙的點是箴言 23:17 和 23:18 中複合連接詞 כִּי אִם(ki im)的特殊性。在前一節中,它幾乎僅僅是簡單的轉折詞「但」(參見埃瓦爾德 Ewald, Lehrb. 343, b);在後一節中(參見下文 Z. 的觀點),它必須實質上是因果連詞「因為」,或者通過推測性修訂視為 כִּי אָז(ki az,因為那時,如上文第 157 頁所述)。——A.]
箴言 23:18。因為結局來到。 翁布萊特、貝爾托(Bertheau)、埃爾斯特(Elster)如此正確地翻譯,因為此處的連接詞並非如箴言 23:17 那樣是「反而」或「但」,而是 כִּי(ki)作為因果連詞(參見箴言 24:20),而 אִם(im)則提供了一個條件,正如在類似的經文箴言 24:14 中一樣。「結局」並非特指死亡時刻(翁布萊特),而是指所有人類關係中必然達到的終點(埃爾斯特),即司法裁決的時刻,屆時上帝將實現敬虔人的盼望,並以公義的刑罰懲治不虔誠的人。就這個決定性的結局通常要到來世才達到而言,此處無疑隱含了對永生和未來報應的盼望,正如箴言 11:7;箴言 14:32 所述。
箴言 23:20。好飲酒的,好吃肉的。 對希伯來語短語的這種理解是最簡單的,且得到所有古譯本權威的支持。我們應當想到那些貪食者,他們在宴樂中不僅飲用大量酒,也消耗大量肉食。參見箴言 7:14;箴言 9:2;關於 זוֹלֵל(zolel,浪費者、消耗者)與 סבֵא(sobe,醉酒者)的關聯,參見申命記 21:20,以及新約中的表達 φάγος καὶ οἰνοπότης(貪食好酒的人,馬太福音 11:19),這似乎是該固定公式的自由譯法。當埃瓦爾德和翁布萊特將其指為放蕩的淫亂者,即那些「羞辱或毀壞自己身體的人」時,這是武斷的,且與語言用法中確立的 זולֵל 的含義相悖。後期的注釋家貝爾托、埃爾斯特、希齊格採取了正確的觀點。[作者在駁斥一種得到格塞尼烏斯(Gesen.)、菲爾斯特(Fuerst)、德韋特(De W.)、N. 等希伯來學者和注釋家支持的解釋時,或許過於草率;然而我們同意他的觀點,該觀點得到了聖經平行經文的最佳支持,並受到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路德、英王欽定本、H.、S.、M.、沃茲沃思(Wordsw.)等的青睞。——A.]
箴言 23:21。懶惰使人穿破爛衣服。 名詞 נוּמה(numah,睡眠),僅出現於此,根據上下文描述了醉酒者和貪食者因放縱而陷入的懶惰與昏睡,其必然結果就是貧窮。
箴言 23: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正因如此,他值得順服,母親亦然,根據 b 分句,在母親年老時聽從她是合宜的。
箴言 23:23。買真理,不可賣。 真理的「買」在於以勞苦、努力和犧牲去獲取它(參見箴言 4:5;4:7;16:16;馬太福音 13:44, 46)。「賣」它則在於對其極度的輕視,以及為了感官享受或任何虛浮的虛假財寶而犧牲它。[查默斯博士(Dr. Chalmers)說:「為真理放棄一切,不要讓任何形式的賄賂誘使我出賣它。」]
箴言 23:24。義人的父親必大有快樂。 K’ri(讀法)無疑優於 K’thibh(寫法),而在 b 分句中,我們或許應該優先考慮 K’thibh;因此我們直譯為:「智慧人的生身者——他必因自己而快樂。」——關於本節及下一節的情感,參見箴言 10:1;15:20;27:11。
箴言 23:27。關於 a 分句,參見箴言 22:14 a。——淫婦是深坑;因此,那些被她的詭計所誘捕並陷入毀滅的人,她釋放他們出來的難度,正如一個狹窄而深邃的井(可能是圓錐形,或相反的漏斗形)讓掉進去的人逃脫一樣困難。
箴言 23:28。她埋伏好像強盜。 חֵרֵף(chereph)僅在此處用於描述強盜。參見耶利米書 3:2,那裡將放蕩的妓女比作潛伏在路邊的「曠野阿拉伯人」。——並使人中多有奸詐的;即通過她的誘惑手段,她引誘許多人行不忠之事,特別是在她實施淫亂的對象是已婚男子的情況下。翁布萊特不必要地翻譯為:她將不忠者(即通姦者)吸引到自己身邊;——此外,此處使用的動詞很難表達這個意思。但同樣不恰當的是,如埃瓦爾德、貝爾托、埃爾斯特等人,將「奸詐者」理解為強盜和殺人犯,而非通姦者等。對於希齊格將 בּוֹגְדִים(bogedim)等同於抽象名詞 בּוּגְרָה(bugrah,「背信棄義」)的觀點,語言上沒有足夠的支持。
箴言 23:30。流連酒席的人(參見以賽亞書 5:11),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我們幾乎不需要(根據貝爾托的觀點)假設他們實際進入了正式的酒鋪或酒窖(雅歌 2:4),——而更可能是幾個人聚集在某人的家中(參見約伯記 1:4),在那裡飲用濃烈的香料酒或調和酒(箴言 9:5)。
箴言 23:3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直譯為「發出或顯出它的眼」),平滑地流下(直譯為「走一條正直或正確的路」,ingreditur blande(武加大譯本))。參見雅歌 7:10。[在這個生動描述中,術語「眼」的隱喻用法引發了兩種略有不同的概念;一種是 Bött. 等人的觀點,源於眼睛的明亮;另一種是菲爾斯特等人的觀點,源於其圓形,因此表現出酒的「珠狀或珍珠」。對描述的後半部分也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基於濃郁、油潤的陳年老酒在杯中平滑流動(如英王欽定本、W. 等);另一種基於它被吞嚥時平滑愉快的流動,即「它向下流得順暢」(如路德、德韋特、K.、Z.、貝爾托、H.、N.、S.、M. 等)。七十士譯本給出了一個奇怪的分歧譯法:「因為如果你將眼睛盯在碗和杯子上,你隨後會比杵臼還要赤身露體。」——A.]
箴言 23:32。終久是咬你如蛇;直譯為「它的結局」,即它最終顯現的毀滅性影響,它可怕的後續痛苦。——刺你如毒蛇。 這個僅出現於此的 Hiphil(使役態)形式,根據亞蘭語,只能有「噴灑或噴射」的意思,對於眼下的情況,「毒液」是其自然的賓語;(蛇是指以賽亞書 11:8 中提到的那種劇毒蝰蛇)。
箴言 23:33。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 與「乖謬的事」並列的「異怪的」(זָרוֹת),顯然要以不同於箴言 22:14 所要求的意義來理解;因此它不指「淫婦」(翁布萊特、貝爾托、埃爾斯特),而是指「奇怪、奇妙的事」,作為醉酒者視覺的對象;例如,某些物體的重影、倒置、顫動或搖晃等(因此,羅森穆勒 Rosenm.、埃瓦爾德、希齊格的理解是正確的)。——關於 b 分句,參見箴言 15:28。[雖然《箴言》強調酗酒與淫亂作為同類惡習的聯繫,且通常是同時或先後發生的(參見特別是第 7 章),但由箴言 22:14 所暗示並為英王欽定本、德韋特、N.、M.、H.、S. 等所偏好的譯法,因平行結構而變得不太可能,在希伯來語中,平行結構是不應輕易忽視的。——A.]
箴言 23:34。你必像躺在海中,——即可能不是指在公海中心(如翁布萊特、貝爾托等),而是指在海的深處(約拿書 2:4),因此像一個躺在深海底部、意識全無、精神完全脫離所有先前環境的溺水者(希齊格)。[Kamph.、H.、N.、S.、M. 採取了另一種觀點,其優點在於它指的是更常見的經歷,即活人的經歷,並且與描述的第二部分更協調。——A.]——或像臥在桅杆頂上,——這是醉酒者狀態的生動寫照,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彷彿起伏不定,因而暴露在迫在眉睫的生命危險中。חִבֵּל(chibbel,「桅杆」,通常由 תֹּרֶן 描述),是一個僅出現於此的詞,顯然與動詞 חבל(chabal,「捆綁」)有關;參見但以理書 4:20。[菲爾斯特將其主要含義定為「引導、指揮、指引」,因此將該名詞解釋為「操舵裝置,舵」。——A.]
箴言 23:35。人打我,我卻未受傷,等等。這顯然是醉酒者的語言,他在 a 和 b 分句中,首先講述他如何微弱地記得自己曾遭受毆打和身體虐待,卻在醉酒中並未真正感覺到;然後在 c 分句中,儘管仍被酒的餘力弄得半昏迷,卻表達了他對更多酒的強烈渴望,以及他尋求那種被禁止的享受的既定目的。這個關於慣性酗酒者思維和行為模式的整體畫像越具特徵,就越沒有必要像希齊格那樣,將 a 和 b 分句讀作「它打我——它擊打我」(הֲלָמָנִי הִכָּנִי),並將擬人化的酒(如箴言 23:32)作為主語。——關於 c 分句,參見懶惰者渴望睡眠的語言;箴言 6:10。
幾乎不需要進一步證明,我們這一章處理的是幾種主要的感官自我放縱形式,並以警告和勸阻的方式進行論述。首先,對大人物宴席的強烈渴望,以及與嫉妒之人交往所帶來的享受和好處(箴言 23:1–3;23:6–8),構成了勸誡的主題。在這兩次警告之間插入的關於追求財富的勸誡,指出貪婪不僅是普遍罪惡的深層根源,也是這一特定罪惡的根源(箴言 23:4–5;參見提摩太前書 6:10)。——[勞森(Lawson):所羅門常說財富是智慧經常賜給愛她之人的獎賞,但在此他告誡我們不要以為智慧鼓勵對財富的愛。] 接下來是對粗俗、粗魯和未受教化之談話的進一步警告(箴言 23:9)。——[查默斯(Chalmers):讓我既知道何時沉默,也知道何時發言。對所說之話的明顯蔑視應該讓我立即停止。] 同樣有對無助孤兒及其他軟弱且應受尊重之人進行粗暴和貪婪暴力的警告(箴言 23:10–11);對愚蠢的溺愛,以及在管教子女問題上虛假的肉體寬容的警告(箴言 23:12–18);——[阿諾特(Arnot):這條命令是基於父母常在溫柔方面失敗的假設而制定的;這句話是為了激勵他們履行一項艱鉅的職責。該戒律沒有歧義;既需要管教,又需要依賴於管教的巨大結果,這些都以令人震驚的精確語言表達出來];——接下來,是對父母應得的尊重表現出傲慢的蔑視,以及對他們的不順服(箴言 23:22–25);對與貪食者和放蕩者交往的警告(箴言 23:19–21);對被淫婦誘捕的警告(箴言 23:26–28);對酗酒惡習的警告(箴言 23:29–35)。作為對這兩種主要的放縱和肉體沉溺形式進行警告的基礎,我們一方面更突出地強調通過這些手段所能獲得的財產或享受的虛無和短暫(箴言 23:5;23:21;23:35),另一方面強調在今生和永恆死亡中的沉重代價(第 11、14、18、27 節等)。對於導致這種毀滅的愚蠢情感和生活方式,箴言 23:17 以一種極其全面的形式,將「敬畏耶和華」作為唯一的拯救和保存手段。作為其榮耀的果實和結果,我們在箴言 23:18 中讚美了一種超越墳墓和死亡的盼望——即同樣的永恆福樂生活的盼望,這在《箴言》早期的某些經文中已經顯著地顯露出來;參見上文第 202 頁對此經文的評論。
全章講道:——敬畏上帝是防止肉體私慾(特別是貪婪、揮霍、酗酒和淫亂)毀滅性統治的唯一保障。——參見斯托克(Stöcker):論飲食上的節制。——《貝爾勒堡聖經》(Berleburg Bible):根據智慧原則過好生活的藝術。
箴言 23:1–3。路德(邊註):——在宮廷裡有欺詐的食物,因為一個人總是在欺騙和奉承另一個人,以便將他拉下來,讓自己上去……與權貴一起吃櫻桃是不好的。——梅蘭希通(Melanchthon):——如果我們知道自己在某種程度上適合,尋求大人物的職位和服務位置是允許的;然而,追求這些的人絕不能限制選擇者獨立的判斷,或總體上試圖通過不公正的手段達到目的:否則這就是一種有罪的野心。——哈修斯(Hasius):——在危險的地方不能謹慎行走的人,最好遠離它們。——蓋爾(Geier):——在聖餐中主的恩典之桌前,人應當帶著特別的敬畏和謙卑出現;因為在那裡,人是在與萬王之王打交道。——斯塔克(Starke):——節制和仔細檢驗對身體有害與否的事物,必須始終是審慎的原則,即使手頭有大量的儲備。——[阿諾特:飢餓是痛苦的,食物給人快樂,這是出於主;造物主將生命置於這兩道防線之間,以期保存它。身體的適當維持是造物主的目的;食物的愉悅是達到目的的手段。當人們將那種愉悅作為目的來追求和培養時,他們就挫敗了護理的真正目的。]
箴言 23:4–5。梅蘭希通:——勤奮、工業、忠實地努力履行個人的世俗呼召,這句箴言並不禁止,但禁止的是多重憂慮和貪婪的渴望,在這種渴望下,人因缺乏對上帝的信心,而痛苦地、自找苦吃地尋求這個世界的易逝財物。它召喚我們從這種任性和非法的追求中回到我們呼召的真正領域,並在其中進行審慎和勤奮的工作,同時祈求上帝的幫助。——《圖賓根聖經》(Tübingen Bible):——為易逝且不能滿足靈魂的財富而勞碌,是一種罪惡的愚蠢。我們應該在天上積攢永恆的財寶,馬太福音 6:19 等。——[T. 亞當斯(T. Adams):所羅門將財富比作的不是某種馴服的家鳥,或可以用繩子拉下來或通過鈴鐺找到的鷹;而是像一隻猛烈劃破空氣、一去不復返的鷹。——霍普金斯主教(Bp. Hopkins):愛上一隻飛翔的鳥是極其奇怪的愚蠢,等等。既然財富會飛走,通過救濟耶穌基督貧窮的僕人和肢體,將它們的飛行方向引向天堂,豈不是更好嗎?]
箴言 23:6–8。澤爾特納(Zeltner):——學會以低廉的代價感到高興和滿足,你就能輕易地忘記美味佳餚。跟隨保羅: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腓立比書 4:11)。——沃爾法特(Wohlfarth):——反思嫉妒會造成多大的毀滅,這種對他人繁榮的惱怒——它如何不惜一切手段去推翻被嫉妒的鄰居,它如何使它自己的奴隸也變得不幸和不滿,它迫使他們犯下何等嚴重的罪行,等等。考慮這一點,你就不僅會將這條審慎的格言銘記在心:提防嫉妒者,——而且你會尋求讓自己也遠離這種惡習!
箴言 23:9 等。斯塔克(關於箴言 23:9):——在錯誤的時間和錯誤的地點說話,總是帶來的傷害遠大於利益。——(關於箴言 23:10–11):——虔誠的寡婦和孤兒,儘管處於被遺棄和看似無助的境地,卻擁有最強大的保護;傳道經 35:16 等。——(關於箴言 23:12):——如果一個人想變得有智慧,不僅要接受教導,還要樂意接受管教和懲罰。
箴言 23:13–18。路德(關於箴言 23:13 的邊註):——如果你鞭打你的兒子,劊子手就不必鞭打他。必須有一次鞭打;如果父親不做,那麼約翰大師(Master John)就會做;這是沒辦法的。沒有人能逃脫它,因為這是上帝的審判。——J. 蘭格(J. Lange):——許多父母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應得地獄,因為他們忽略了在聖潔中訓練他們。——克拉默(Cramer,關於箴言 23:15):——除了經歷上帝的恩典之外,世上沒有比在孩子身上找到快樂和榮耀更大的喜樂了。——[H. 梅爾維爾(H. Melvill):如果一個孩子做了讓父母更快樂的事,他也做了讓自己更快樂的事。心靈的智慧是所渴望的。沒有智慧被認為配得上這個名字,如果它不是以天堂為起源和終點,以心靈為居所的話。——特拉普(Trapp,關於第 17 節):人必須與上帝一起醒來,與祂同行,與祂同臥,與祂保持持續的交通,並與祂保持一致。這就是預先在天堂裡。——霍普金斯主教:恩典和聖潔的特性是,當沒有對上帝實際的、明確的思想時,也要習慣性地處於對上帝的敬畏中,佔據心靈並使它敬畏。]——斯塔克(關於箴言 23:18):——敬虔人的真正福分仍在未來;因此,他們越不應該迷戀不虔誠人目前看似的福分。——萊因哈德(Reinhard,Gesam. Predd., Bd. 2., 1804;關於箴言 23:17–18 的講道):——我們有何等充分的理由堅持真正的敬畏上帝的古老、不可改變的原則。——薩克魯特(Sackreuter,關於箴言 23:17–18 的禁食日講道,——參見《主日慶典》Sonntagsfeier, 1839):——關於三種極好的防罪劑,即:1) 避免惡劣的榜樣;2) 對上帝的敬畏;3) 經常紀念美德的祝福。
箴言 23:19 等。[特拉普(關於箴言 23:19):讓知識和情感像雙胞胎一樣,平行運行;讓它們相互注入生命和活力。——約翰·福斯特(John Foster):關於適合某些心理狀態的自我紀律。]——《圖賓根聖經》(關於箴言 23:20–21):——貪食和酗酒是肉體的作為;做這些事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 5:19。——蘭格(關於箴言 23:22):——在邪惡孩子的眼中,沒有什麼比年老的母親更值得蔑視的了;然而,凡使母親受苦的人,必受主的咒詛,傳道經 3:18。——索蘭(Saurin,關於箴言 23:23):——對真理的探究涉及以下七項職責:1) 要專心;2) 不要因勞苦而氣餒;3) 暫停你的判斷;4) 讓偏見屈服於理性;5) 要受教;6) 克制你求知的貪婪;7) 為了造就你的心靈,要征服你的心。——[A. 富勒(A. Fuller):所羅門沒有說出真理的價格,因為它的價值是無價的。無論如何都要買它!它不可能太貴!既然得到了它,就要珍惜它!不要賣它,不,為了任何代價都不要賣!]——澤爾特納(關於箴言 23:26 等):——你能帶給上帝的最好、最受歡迎的禮物,就是你的心以及它所有的慾望和能力。它毀壞了嗎?只有祂能修復和潔淨它。——斯塔克:——凡向這個世界的王敞開心扉的人,就表明自己是上帝和永恆智慧的敵人。——[霍普金斯主教:無論我們獻給上帝什麼,如果缺少了心,那不過是義務的軀殼。]
箴言 23:29–35。克拉默:——所有的罪惡進來時都很愉快,口中嘗起來很好;但隨後它們就像膽汁一樣苦,像毒蛇的毒液一樣致命。——奧斯安德(Osiander):——酒是上帝高貴的禮物;但濫用它只會更加毀滅,因此要像躲避致命毒藥一樣躲避它。——斯塔克:——只有那在屬靈意義上真正醉酒的人,才看不出他靈魂的巨大危險,但在所有的管教下,反而變得更加自信和挑釁(耶利米書 5:3)。——[特拉普:這就是醉酒者的昏睡;他既不比感官遲鈍,也不比不可救藥。——勞森:一位道德繪畫藝術的次等大師用這些話給我們描繪了一幅醉酒的真實圖畫:「醉酒是頭部的疾病,感官的顛覆,舌頭的風暴,身體的風暴——美德的沉船,時間的浪費,蓄意的瘋狂,愉快的魔鬼,加了糖的毒藥,甜蜜的罪惡,擁有它的人不擁有自己,犯下它的人,不僅犯了罪,而且他自己本身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