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30 章

以賽亞書 30:1-5

III.—第三個禍哉

以賽亞書 30

  1. 那些尋求埃及幫助而非尋求耶和華之人的罪

賽 30:1-5

1 耶和華說:禍哉!這悖逆的兒女, 他們同謀,卻不藉著我; 他們結盟,卻不藉著我的靈, 以致罪上加罪:

2 他們下到埃及去, 並沒有求問我; 要靠法老的力量加添自己的力量, 並投靠在埃及的蔭下!

3 所以,法老的力量必作你們的羞辱, 投靠在埃及的蔭下必作你們的慚愧。

4 他們的領袖 2 在瑣安, 他們的使者 3 到達哈內斯。

5 他們必因那不能使他們得益處的百姓蒙羞, 那百姓不能作幫助,也不能作益處, 只作羞恥,並作凌辱。

文本與語法

賽 30:1。如果我們以使役意義來理解 סוררים(sorerim,悖逆的),即「製造背道」,這種觀點在詞形上(它是皮勒爾詞幹,Pilel conjugation)以及在其他地方的使用(哀 3:11)上都是合理的,那麼我們就可以將 לעשׂות וגו׳(la'asot ve-go,去行...等)與之連接,作為進一步說明的不定式。這個不定式表達了他們在何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 בנים סוררים(banim sorerim,悖逆的兒女,賽 1:23;賽 65:2)。

賽 30:2。卡爾詞幹(Kal)עוּז(uz,避難),許多人從中推導出 עוֹז(oz,力量),並未出現。我們只發現希非爾詞幹(Hiphil)הֵעִיז(he'iz,賽 10:31;出 9:19;耶 4:6;耶 6:1)。在我看來,上下文也絕不需要「逃避和避難所」的含義,因為這個意思包含在後面的分句中,不能期望重複同樣的思想。因此,我傾向於將 עוֹז 理解為「強壯」,而 מעוז(ma'oz)則如其常被使用的那樣,意為「防禦、保護」(賽 17:10;賽 25:4;賽 27:5 等)。חָסָה(chasah)是「逃避」;它與 עַל(al,在...上)連用(士 9:15;詩 36:8;詩 57:8)。

賽 30:3。מַֽחֲסֶה(machseh,避難所)= חָסוּת(chasut,賽 4:6;賽 25:1;賽 28:15;賽 28:17),是僅見於此處的詞(ἅπ. λεγ.)。

賽 30:5。הֹבִאישׁ(hobi'ish)是一個混雜形式,源自 הִבְאִישׁ(hib'ish)和 הֹבִישׁ(hobish),前者本身源於 יָבַשׁ(yabash,乾枯)和 בּוֹשׁ(bosh,羞愧)兩個詞根的混淆,意為「產生羞恥」,而 הִבְאִישׁ 意為「發出惡臭」,因此兩者合起來意為「產生惡臭的羞恥,或羞恥的惡臭,因此,可恥地蒙羞」。所有人(埃瓦爾德,§ 286, e)都因一個不能使他們(派遣使團的人)得益處的百姓而蒙羞,這百姓既不能幫助,也不能得益。這句 ולֹא להועיל(ve-lo le-ho'il,也不能得益)讓我們感到重複。這可能是由於句子中明顯試圖增加「L」和「O」的發音,特別是兩者的結合所致。

釋經與評論

  1. 先知在這些章節中處理的主題被越來越充分地展開,以至於變得完全清晰。他先前僅僅暗示過的事情,現在他用直白的語言宣告:與埃及的聯盟是他以全部精神力量所反對的罪。這個聯盟不再是審議的主題。它已經成形。締結這一聯盟的使團已經在路上了。因此,先知對背道的百姓發出了另一個(第三個)禍哉,因為他們在沒有主的情況下制定這樣的計劃,只是為了罪上加罪(賽 30:1)。他們沒有求問主就下到埃及,為了在那裡尋求力量的增加和保護(賽 30:2)。但力量和保護將變為羞辱(賽 30:3)。人們可能試圖通過否認事實來使先知的威脅無效。但他沒有給這種反駁留下餘地。因為,他說,猶太的領袖已經在瑣安,並且將要到達哈內斯(賽 30:4)。因此,他強調重複了他的威脅:以色列必因埃及民族而蒙羞,這民族不能給神的百姓帶來任何好處,只能帶來羞辱。
  1. 禍哉——凌辱。

賽 30:1-5。הוי(hoi,禍哉),參賽 29:1 的註釋。עשׂות עצה(asot etzah,執行計謀)= 執行一個計謀(撒下 17:23)。ולא מני(ve-lo minni,不藉著我),如何 8:4。我們在賽 25:7;賽 28:20(參士 16:13-14)中見過 מַסֵּכָה(massechah,編織的覆蓋物);但在本章中,賽 30:22(參賽 42:17),該詞具有「鑄造的、澆鑄的」含義。נסך מסכה(nasach massechah,澆鑄覆蓋物)在此處(賽 30:1)意為「結盟」,這一點上下文已毋庸置疑。但問題在於,這個表達最初是指「編織一張網」,還是「σπονδὴν σπἐνδεσθαι」(澆奠祭)。後者對我來說更為可能,不是儘管,而是因為 מסכה 源自 נָסַךְ(nasach,澆奠、鑄造),意為「澆鑄的偶像」。因為在我看來,先知意圖通過這個表達使用雙關語:澆奠祭和鑄造偶像。他藉此暗示了這種聯盟的偶像崇拜性質,這是對第一(第二)誡命的違背。這與 ולא רוחי(ve-lo ruchi,不藉著我的靈)非常吻合,這個表達在意義和結構上都與 ולא מני 相連,因為我們必須將 רוחי 視為依賴於介詞 מן(min,從/藉著)。「以致罪上加罪」這一分句並不表達有意識的主觀設計,而只是斷言客觀事實具有這樣的性質,足以得出關於有意識設計的結論(參摩 2:7;耶 44:8 等)。ספות(safot,加添),參賽 29:1 的註釋。ההלכים(ha-holchim,那些去的人,賽 30:2,與賽 30:1 的「悖逆的兒女」同位)標記了離開,即起點,לרדת(la-redet,下到)標記了終點。在 ההלכים 中,我們不應強調時間的概念,而應僅強調詞語的概念,即先知並不是在陳述他們現在正在離開(現在時),而是陳述他們離開這一簡單事實。如果我們這樣理解這個詞,與賽 30:4 的任何矛盾表象都會消失。שׁאל פי י׳׳(sha'al pi YHWH,求問主的口),除此處外僅見於書 9:14,參創 24:57。賽 30:4 包含了一個由 כִּי(ki,因為)引入的證據。在我看來,先知假設他的聽眾仍試圖否認被指控的與埃及的聯盟。因此他說:第 1-3 節中所述的一切都是真實的,因為使者已經在瑣安,並且現在正在前往哈內斯的路上。因此 היו(hayu,已經在)是正確的完成時;未完成時 יגיעו(yagi'u,將到達,參創 28:12)代表了一個尚未完成、仍在進行中的事實,即使者只是即將到達哈內斯。賓語是地點賓語。以賽亞如何能這樣說,如果我們不忘記他是耶和華的先知,並且主之靈(其他人諮詢時排除了祂,第 1 節)協助了先知,就很容易理解了。人們根本沒有告訴他關於使團的任何事情;可以肯定的是,使者本人沒有給他發送任何消息,也沒有傳達任何由他們發出的消息。但儘管如此,他知道使者已經實際到達了埃及。他提到瑣安和哈內斯並非要精確地標記使者現在所處的確切點。他命名這些城市有其他原因。我不明白德里茨怎麼能說:「當時塔尼斯王朝(Tanitic dynasty)統治,它在埃塞俄比亞王朝之前:塔尼斯和阿尼西斯(Anysis)是兩個王座。」因為在公元前 8 世紀中葉之後,埃塞俄比亞(第 25)王朝已經統治(鄧克爾,Geschichte des Alterth. I p. 598)。因此,希西家不可能與埃塞俄比亞王朝的前任結盟。德里茨在這裡似乎過於依賴希羅多德(II., 137 init.),其中一位阿尼西斯城的國王阿尼西斯(即哈內斯)被命名為埃塞俄比亞薩巴科斯(Sabakos)的前任。此外,埃瓦爾德基於希羅多德(II. 141)的假設,即西拿基立所對付的埃及國王是埃塞俄比亞的塞頓(Sethon,赫淮斯托斯的祭司),他同時是下埃及和中埃及的統治者,以塔尼斯為王座,已被亞述古蹟所駁倒。因為,儘管提到特哈加(亞述語 Tar-ku-u)名字的最早銘文屬於西拿基立之後的時期,但西拿基立的古蹟明確將他的埃及對手稱為「麥羅埃國王」(Schrader, die Keilinsehriften und das A. T., p. 203),這絕

釋經與評論

  1. 為了生動地彰顯其預言的確定性,以賽亞告訴百姓,他已受命將關於埃及援助的宣告標記為一個特殊的 massa(負擔/神諭),並為此賦予一個象徵性的標題,類似於我們在第 21、22 章所見。此 massa 的主旨如下:猶大的使者勞苦地帶著豐富的財寶,穿過危險的曠野前往埃及,為的是購買埃及人的援助,而這援助終將證明不過是虛空的蒸汽;因此,耶和華親自給埃及取名為「坐而不動的誇口者」(賽 30:6-7)。此 massa 必須保存到極遙遠的未來,作為先知所言真實性的見證(賽 30:8)。以此方式,必須使客觀地確立先知見證的真實性成為可能,因為以色列百姓缺乏對真理的感知,他們是一個說謊的族類,不願聽從耶和華的律法(賽 30:9)。他們表現出這一點的方式,是竟要求先知不要對他們說真話,只說他們中聽的話,即使那是純粹的謊言(第 10 節);進一步地,他們要求先知離開正道,從他們(百姓)的眼前除掉以色列的聖者(賽 30:11)。因為他們藐視主的話,只倚靠國內的暴力和乖謬的外交政策(賽 30:12),他們這罪孽將成為他們的一道裂牆,凸出並隨時威脅著要倒塌(賽 30:13)。它終將倒塌,其殘骸將因倒塌的猛烈而碎裂成小塊,如同陶器的瓦片,沒有一塊大到足以從爐中取火或從坑中汲水(賽 30:14)。
  1. 負擔——以及永遠。

賽 30:6-8。認為 משׂא בהמות נגב(南地獸類的神諭)這一題詞是偽造的,是非常不公正的。在賽 30:8 中,先知受命記錄它,即將前面簡短、標記鮮明的言論記錄在特殊的板上,以作為未來的書面證據。我理解這言論即第 6 和第 7 節。因為它們在本質上與第 1-5 節的含義相同。但它們以一種極其獨特、象徵性、神秘的形式再現了這一含義。我們可以說,它們帶有明確的預言性質。其主旨被刻意以這種特殊形式呈現,目的是為了被特別記錄下來。如果現在這簡短的言論顯然被設計為具有獨立的存在,為什麼它不該有自己的名字、它特殊的題詞呢?先知記錄了 13-23 章一系列針對外邦的預言,每一篇他都給予了 מַשָּׂא(神諭)的標題。特別是在第 21 章,他將一些相當簡短的言論匯集在 משׂא 的標題下,並加上了象徵性的補充(賽 21:1;賽 21:11;賽 21:13)。他難道不能刻意在此處文本中插入這樣一個簡短的象徵性 משּׂא,正如他因其起源的特殊環境而受到引導那樣嗎?正如他在賽 30:8 所述,他在口頭傳達這些話語後,也接到了將它們特別書面記錄下來的命令。既然這記錄構成了他口頭教導的一個插曲,而他將自己所有的口頭教導都付諸筆端,為什麼他不該也記錄這個插曲呢?它不可能被略過。他也不可能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 משׂא 放在其餘預言中,因為在那個語境下它將是不可理解的。斷言 משׂא 這個詞本身就是該題詞並非出自以賽亞的證據,因為他從未使用過這個詞,這是一個草率的結論。只有在直接涉及神權政治的預言中,以賽亞才不使用這個詞。對他而言,這是關於外邦預言的固定稱呼。正因如此,這個詞在這裡是完全恰當的。唯一可以承認的是,當以賽亞口頭傳達賽 30:6-7 所包含的預言時,他當時並沒有使用 משׂא בה׳ נ׳ 這幾個字。它們可能僅僅是作為賽 30:8 所述之書寫的題詞。此 massa 的主旨由 בהמות נגב(南地獸類)這幾個字標示。我相信這些字是模稜兩可的,並且被刻意使用於它們的歧義中。象徵性的題詞賽 21:1;賽 21:11;賽 21:13;賽 22:1 都是模稜兩可的。נגב(南地)通常指南方(書 15:4;書 18:15;書 18:19,及其他多處),但也特別指猶大的南方(參賽 21:1)。顯然,這裡的詞不能按後者理解。因為雖然前往埃及的使者在途中穿過了猶大南部,但他們也走得遠遠超過了那裡。他們進行了一次進入南方、進入一般南方土地的旅程,而他們旅程的終點——埃及,也屬於這些土地。因此,בהמות נגב 是屬於一般南方的獸類。既然先知首先是要警告反對埃及,那麼難道不也應該有一種埃及的獸類屬於這些 בְּהֵּמוֹת נגב 嗎?事實上,בהמות(獸類)讓人想起約伯記 40:15 中的 בְּהֵּמוֹת(河馬),在埃及語中可能為 p-ehe-mou,由此在希伯來語中形成了類似 בְּהֵמָה(牲畜)複數的 בְּהֵמוֹת(參見 Lepsius 在 Herz. R.-Enc, I., p. 141),這更容易發生,因為埃及語詞彙意為「水牛」,正如該動物在阿拉伯人中被稱為 gamûs el-bahr(河水牛),在義大利人中被稱為 bomarino。參見希羅多德 II. 71。但先知不僅僅想到河馬。他肯定也注視著那些前往南方、馱著猶大財寶的獸類。是的,我相信德雷克斯勒(Drechsler)《以賽亞書》(II. p. 65, note)的編輯們是完全正確的,當他們說我們也應將「被派往埃及的猶大權貴,他們比牛驢更缺乏知識,屬於負重的獸類」視為神諭的對象。這種諷刺符合以賽亞的風格,也適合上下文。因為不是無辜的獸類,而是那些愚蠢且不可信的埃及,必須被視為神聖 massa 的對象。[南地的獸類僅僅是馱著財寶前往埃及的驢和駱駝——D. M.]。בארץ צ׳ וצ׳(在……之地)應與 לביא(母獅)連接。ישׂאן(他們馱著)到 מעופף(飛行的)是插入語。צָדָה(苦難)和 צוּקָה(困苦)也出現在賽 8:22 中;然而它們像這裡這樣結合在一起,只見於箴 1:27。——לביא 參見賽 5:29。לַיִשׁ(獅子)只在這裡與 לביא 結合,且除此以外僅見於另外兩處:伯 4:22;箴 30:30。מֵהֶם(從其中)指代 ארץ(地),因為這裡用複數概念替代了單數術語,指代許多不同的地點,從這些地點可能會出現這樣的獸類。我們更習慣標記某物出現的地點,而非來源(參見例如 מֵעַלמִתַּחַת לָרָקִיעַ,創 1:7),可以適當地翻譯為「其中有母獅和公獅」。אֶפְעֶה(毒蛇),除此處外見於賽 59:5;伯 20:16。שׂרף מעופף(飛行的火蛇)參見賽 14:29。注意其中的諷刺:猶大的權貴們穿過如此危險的土地,運送他們的財寶,為的是購買一種終將拋棄他們的援助。עירים(Kethibh 作 עֲוָרִים)參見賽 30:24;創 32:16;士 10:4;士 12:14。חַיִל(軍隊)的複數除此處外僅以「軍隊、戰士隊伍」的含義出現,且大多前面有 גִבֹּרֵי(勇士)或 שָׂרֵי(首領)(代上 7:5;代上 7:7;代上 7:11;代上 7:40;耶 40:7;耶 40:13;耶 41:11,及其他多處)。只有在傳 10:10 中,該詞以一般含義「力量」出現。דַּבֶּשֶׁת(駝峰)是單次出現的詞。但埃及的幫助將是虛空和無用的(הבל וריק,僅見於此),即其援助的結果將不過是虛空的蒸汽,因此 הבל וריק 不應被視為副詞(儘管它們確實可以是,參見詩 73:13;伯 21:34;伯 35:16,及其他多處),而應視為賓語,取決於 עזר(幫助)中潛藏的「製造、實現」概念(參見賽 19:21;出 10:26;伯 6:4;亞 7:5)。主也給埃及取了一個特徵性的名字,彷彿是為了作為警告,使無人能為了自己的損害而倚靠這欺騙性的幫助。他稱埃及為 רהב הם שׁבת。在這裡,首先,在我看來,先知選擇這個表達是參考了約伯記中的一處。我們在伯 9:13 讀到,在一段論述至高神大能與威嚴的語境中:「神不收回祂的怒氣,עֹזְרֵי רַהַב(拉哈伯的幫助者)在祂下面屈身。」無論約伯記的作者對這些 עזרי רהב 理解為何,總之,鑑於以賽亞無疑熟悉約伯記,且頻繁引用它,他將 עזר(幫助)和 רהב(拉哈伯)這兩個詞應用於埃及,而這兩個詞在約伯記那段對我們來說非常晦澀的著名經文中並列,這絕非偶然——רהב(源自 רָהַב,喧鬧、咆哮,3:5;箴 6:3;詩 138:3;歌 6:5)意為兇猛、驕傲,在詩歌中被用來指代一種巨大的水生動物(伯 26:12;賽 51:9),被視為埃及的象徵;因此 רַהַב(拉哈伯)單純作為埃及的象徵性名稱出現:詩 87:4;詩 89:11。因此,רהב 在這裡也是埃及的稱號,意為兇猛、驕傲、傲慢、誇口。הם שׁבת 這幾個字是更進一步的具體說明,同時包含了一個對照。我們最好通過在 הֵם 之前補上 אֲשֶׁר 來填補省略,因為這樣可以避免結構的突兀。像 עֵמֶם הַשִּׂדּים הוּא יָם הֵמֶּלַחבֶּלע הִיא־צֹעַר(創 14:2-3)這樣的例子並不類同;因為在那些例子中,一個未知的名字由一個已知的名字來解釋。但在我們的經文中,一個新的本質對照元素要加到第一個名字上;整個名字被標記為由兩個相互對照的部分組成:誇口,同時又是坐而不動的。這個思想在德語 [和英語] 中最好通過完全省略代詞來表達:誇口——坐而不動。

[「那些贊同我們通用譯法『他們的力量是坐而不動』的人,認為這些話旨在教導猶太人真正的力量和安全在於操練對神的安靜與耐心信靠,確信祂會以祂自己的方式拯救他們。然而,要證明這種譯法,前兩個詞必須連接起來,即 רָהְבִהֶם。但反對這種結構有兩個異議。第一,代詞後綴不能適當地指代除本節開頭的埃及以外的任何先行詞。第二,名詞 רַהַב 從未以『力量』的含義出現,而總是表示驕傲、傲慢、狂暴。」Henderson。如果我們像希伯來人那樣記住拉哈伯(Rahab)作為傲慢之意的含義,我們就很難找到比 Lowth 所給出的「拉哈伯即不活動者」更令人滿意的翻譯了。——D. M.]。對複數 הֵם 的解釋與賽 30:6 中的 מֵהֻם 相同。Drechsler 傾向於效仿 Cocceius 和 Vitringa,將 שֶׁבֶת 推導自 שָׁבַת(停止)。但且不提這種推導出的 שֶׁבֶת 並不存在(因為在創 21:19;箴 20:3 中,שֶׁבֶת 確實是 יָשַׁב 的不定式),停止、不再做任何事的概念在這裡完全不適用。上下文要求的是儘管有言語和手勢上的巨大喧鬧,卻無力做任何事。先知在迄今為止口頭傳達了他的預言後,也接到了立即將其寫下來的命令。這應該在 אִתָּם,即在他們(百姓)眼前完成(賽 59:12;伯 12:3 及其他多處)。因為必須確立先知已經預言了從埃及獲得援助的徒勞,以便當這點被事實證明時,耶和華的全知以及祂僕人作為先知的可信度就能顯得無可置疑。在我看來,בּוֹא(進入)暗示先知無法在他說話的地方進行書寫,而必須前往一個能找到書寫所需材料的地方。לוּחַ(板)和 סֵפֶר(書卷)僅在修辭上的平行對稱中有所區別。因為事實上,這話不是要寫兩次,而是一次。沒有必要將 לָעַד(永遠)讀作 לְעֵד(作為見證)。注意這三個時間說明中的高潮。

  1. 這是一個——坑的碎片。

賽 30:9-14。如果百姓心中有對真理的追求,以及對真正有益於他們福利的事物的追求,那麼所命令的書寫就不必要了。但既然他們現在拒絕聽從真理的警告之聲,那麼如果不能像我們所說的「白紙黑字」那樣向他們證明,他們以後也會否認曾受到過警告。因此,先知通過 כי עם מרי וגו׳(因為這是悖逆的百姓……)賽 30:9 及以下經文,為他所說的賽 30:6-8 給出了理由。עַם מְרִי(悖逆的百姓)這一表達僅見於以賽亞書中此處。他或許想到了民 17:25 [英譯本民 17:10],那裡給出了命令,要將亞倫的杖存留 לְאיֹת לִבְנֵי־מֶרִֽי(作為給悖逆之子的記號)。這僅見於此處。百姓如此腐敗,以至於他們竟敢試圖規定先知應該預言什麼、不應該預言什麼,彷彿真正的先知能看見耶和華向他顯示之外的任何事物(參見對米該雅先知,即音拉之子的要求,以及他對此的回答,王上 22:13-14,還有巴蘭的回答,民 22:38 及以下)。וֹאִים(先見)和 חֹזִים(先知)之間的區別僅具有修辭意義;因為它們之間沒有實質區別(參見賽 29:10 和撒上 9:9)。וֹאֶה(先見)在以賽亞書中僅在此處具有此含義。這些人最喜歡完全禁止耶和華的先知作為先知看見任何事物。但如果這行不通,他們就試圖誘導他們至少將異象調整為符合公眾的願望。他們對他們說:不要為我們(利益與格)看正確的事(真理,賽 26:10;賽 59:14),對我們說中聽的話(適當地說,平滑的,進行順利的,詩 12:3-4,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並看虛幻的事(מהתלות,單次出現,參見 הֲתֻלִּים,伯 17:3,以及 Hiph. הֵתֵל,創 31:7;士 16:10 及其他多處)。是的,他們相當一致地更進一步;他們呼籲先知完全偏離正道,即離棄主自己,並將祂,以色列的聖者(關於賽 29:19),完全從百姓面前除掉。因此,他們要求先知不僅要背道去拜偶像,甚至要對主採取冒犯的態度。הִשְׁבִּית(賽 13:11;賽 16:10;賽 21:2)被用於廢除偶像崇拜制度,例如王下 23:5。這種邪惡的行為不能不受懲罰。因為他們如此輕蔑地拒絕(מאםבְּ 連用,參見賽 7:15 及以下;賽 33:15;參見摩 2:4)以賽亞向他們宣告的關於他們埃及政策的主的警告之話,並希望通過暴力強徵購買埃及援助所需的金錢(賽 30:6,參見王下 15:20),以及罪惡地倚靠外邦人的幫助(נָלוֹז,Niph. 分詞,乖謬的、邪惡的,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此外僅見於所羅門箴言箴 2:14;箴 3:32;箴 14:2,參見箴 3:21;箴 4:21)來獲得拯救,他們這種不敬虔的行為將成為他們確定毀滅的前兆。正如牆壁的裂縫及其凸出是其倒塌的確定前兆(參見詩 62:4),這埃及聯盟將成為猶大毀滅的徵兆,而非拯救的徵兆。פֶּרֶץ(除此處外僅見於賽 58:2)顯然不僅僅是裂縫,而是那被撕裂或破碎的東西。פּרץ נפל 是牆壁的一部分已經裂開,正在倒塌,即即將倒塌。它也是 נִבְעֶה(腫脹,בָּעָה 腫起、沸騰,賽 64:1,熱切渴望,賽 21:12;除以賽亞書外,該詞僅見於俄 1:6)在高牆中,牆越高,裂縫越危險。פתאם לפתע(突然地)參見賽 29:5。שִׁבְרָהּ(它的破碎)中的後綴指代 חוֹמָה(牆)。當我們在下一節讀到 וּשְׁבָרָהּ 時,耶和華顯然是主語,賓語是牆,即指代猶大——從形象到所指事物的迅速過渡,這在這裡並不令人驚訝,因為在接下來的內容中立即使用了另一個形象。שְׁבָרָהּ 的主語必須是一個人,這從該比喻的性質中顯而易見,因為它由隨後的詞 כתות לא יחמל(打碎,不顧惜)更緊密地定義。因為這裡所說的不是一個自行破碎的陶器,而是一個被有意(לא יחמל)打碎(因此 כתותשֵׁבֶר 的更近一步說明:從不定式到 לא יחמל 中的限定動詞的過渡經常發生,並且在這裡特別是由於否定而變得必要)的陶器。מְכִתָּה(破碎),然後作為抽象代具體,即破碎的東西,碎片,חָתָה(取),除此處外僅見於詩 52:7;箴 4:27;箴 17:10;箴 25:22。יָקוּד(動詞 יָקַד 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賽 10:16;賽 65:5 和此處),是那被點燃的、燃燒的,發光的火。חָשַׂף(倒出)適當地說是裸露、揭開。但當我們取走表面時,我們彷彿揭開了液體。עֵרָה(倒出),裸露,同樣被用於倒出,因為容器的底部由此被揭開(創 24:20;代下 24:11;賽 53:12)。חָשַׂף 進一步見於賽 20:4;賽 47:2;賽 52:10。גֶּבֶא(坑)是一個空洞,地裡的一個深處,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參見結 47:11)。先知在此暗示流亡是顯而易見的。但這段經文直到第二次或羅馬流亡時才得到完全的應驗。

腳註: [4] 經過苦難之地。 [5] 母獅和公獅。 [6] 我稱它為:坐而不動的誇口者。 [7] 或,對她。 [8] 希伯來文:末後的日子。 [9] 或,欺詐。 [10] 希伯來文:陶匠的瓶子。


以賽亞書 30:15-18

  1. 狂妄的自信與根基穩固的自信

賽 30:15-18

15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 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 你們竟自不肯。

16 你們卻說:不然,我們要騎馬奔走;

所以你們必然奔走; 又說:我們要騎飛快的馬; 所以追趕你們的,也必飛快。

17 一人叱喝,必致千人逃跑;

五人叱喝,你們都必逃跑; 以致剩下的,好像山頂的 12 13 孤竿,

又像岡上的大旗。

18 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

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 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神;

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

釋經與評論

  1. 以色列所追求的拯救之路是錯誤的,這不僅從其根源(賽 30:9-11)和其果子(賽 30:12-14)可以看出,也從將其與耶和華所宣告的唯一有益之道相對照中顯現出來:歸回並安息在祂裡面;對那唯一強大且使人強大的主,保持平靜、耐心的信靠。但以色列拒絕走這後一條路(賽 30:15)。按照他們的觀念,只有埃及的馬匹能幫助他們。但這些馬匹只會用於倉促的逃跑。奔跑者也會有,但卻是供逃跑的以色列人的追趕者所使用的(賽 30:16)。大量的以色列人將從一小群敵人面前逃跑,以色列的全部力量將縮減為僅存的一小部分,可以比作山頂上的一棵孤松或一面孤旗(賽 30:17)。最終的結果將是,主作為一位施行公義的神,必須延遲祂的幫助,而這幫助最終不會被扣留。那時將顯明,只有那些仰望主的人才是有福的(賽 30:18)。[我對賽 30:18 的主旨有不同的理解。參見對它的釋經與評論。——D. M.]
  1. 賽 30:15-18。因為主耶和華如此說——等候祂。——שׁוּבָה(歸回,單次出現)當然不是「使之活過來」,而是「歸回」。因為這裡的問題涉及以色列有義務做什麼。而 שׁוּב(歸回)是以賽亞預言中,特別是在耶利米預言中,那個非常重要的引導性術語,我們已經(賽 1:27)注意到了,並特別在 שׁאר ישׁוב(餘民歸回,參見賽 7:3)這個名字中標記過。נחת(安息)源自 נוּחַ(安息,參見賽 30:30,及其他多處),正如 רַחַת(簸箕,賽 30:24)源自 רוּחַ(風),標記了 שׁוּבָה(歸回)結束的地方。因為以色列必須歸回主,然後安息在主裡面(參見「亞蘭與以法蓮結盟」,賽 7:1)。這個含義對我來說似乎比「從一個人自己的自信努力中安息」(Del.)更為恰當。[Delitzsch 對我來說似乎闡明了 נחת 所意圖的確切思想。很難假設在「安息」之後省略了「在主裡面」這幾個字。但 Delitzsch 提出的補充自然是由上下文所暗示的。——D. M.]——השׁקט(平靜)包含了避免使自己在外在忙碌的思想,以及內在鎮定的思想。以賽亞曾呼籲 הַשְׁקֵט(平靜,賽 7:4)給亞哈斯,當時他正在尋求外在軍事和政治措施的安全。בטחה(安穩,單次出現)與 השׁקט 形成了很好的對應:真正的安息建立在將一切憂慮卸給主的信靠之上(參見賽 32:17,那裡 השׁקטבטח 也在一起。在這種自我克制與順服於主的結合中,將構成以色列的力量(גבורה,賽 3:25;賽 11:2;賽 28:6;賽 30:15;賽 33:13;賽 36:5;在第二部分中僅出現複數 גְּבוּרוֹת,63:15)。但唉!以色列拒絕向主做出這種自我降服(賽 30:9)。百姓反而說:על סום ננום(賽 30:16)。武加大譯本翻譯為:ad equos fugiemus(我們將騎馬逃跑),如賽 10:3。但顯然 נוּםסוּם 之間的押韻是有意為之的;為了押韻,允許對 נוּם 的含義進行修改。隨後的詞——「我們將騎在飛快的馬匹上」——闡明了先知希望通過 על סום נ׳ 表達的思想。因此,我像許多現代解釋者一樣,將 נום 理解為 celeriter ferri, festinare(迅速移動,匆忙,參見 נוּענוּץ,在德語中為 fliehenfliegen [在英語中為 to fleeto fly])。如果該分句意為「我們將騎馬逃跑」(Drechsler),那麼就必須說:因此你們將徒步逃跑。我們那時會期待一個表示緩慢逃跑的詞。但在使用這種語言時,以色列人想的是在飛快的馬匹上迎戰敵人。先知所做的適當對照陳述是:不,馬匹只會用於你們的逃跑。與「我們將騎馬匆忙」平行的是 על־קל נרכב(我們將騎在飛快的馬匹上)。只有在這裡,קל(飛快的,celerκέλης,參見賽 5:26;賽 18:2;賽 19:1)被用於飛快的馬。以色列人在律法中曾受到警告,不要使用埃及的馬匹(申 17:16;參見王上 10:25;王上 10:28),而我們的先知不久後(賽 31:1;賽 31:3)就用直白的語言表達了我們在這裡所發現的同樣責備。[除了 נוּםסוּםתְּנוּסוּן 中的文字遊戲外,קַליִקַּלּוּ 中的文字遊戲也不應被忽視。——D. M.]。賽 30:17 用顯然暗示律法中經文的術語描繪了他們逃跑時可恥的匆忙和無知(參見利 26:17;特別是申 32:30)。[Lowth 假設在 חֲמִשָׁח(五人)之後原本有 רבבה(萬人),這已從文本中脫落。但這種提議的修訂會擾亂與隨後詞語的連接:「因五人的叱喝你們必逃跑,直到你們被剩下」,等等。Henderson 正確地引用了 Kocher 對這種干涉神聖文本的譴責:Quin tandem aliquando suae sibi viae certum vatem ire sinentes nostros errores corrigimus?(我們何時才能最終停止干涉,讓先知走他自己的路,並糾正我們自己的錯誤呢?)——D. M.]。這種浪費、毀滅性的逃跑將持續到以色列只剩下極少數餘民。這餘民的稀少被先知用雙重形象呈現。他首先將其比作高山上一棵孤松(תֹּרֶן = אֹרֶן,44:14,最初指松樹,然後指由它製成的桅杆,賽 33:23;結 27:5),這是茂密森林中僅存的一切;然後比作豎立在光禿高處(賽 13:2)的一根孤獨的信號竿(民 21:8 及以下;賽 5:26;賽 11:10;賽 11:12,及其他多處)。選擇這第二個形象或許是由於 נֵםנוּם 在聲音上的相似性所決定的。賽 30:18 描述了賽 30:15 中 לא אביתם(你們竟自不肯)的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影響。第一個是毀滅與分散,第二個是神延遲施恩 [?]。חִכָּה(等候)與 לְ 連用,意為等候某事,詩 106:13;伯 3:21;賽 8:17;賽 64:3。延遲的含義在王下 7:9;王下 9:9 中存在於此詞中。這個含義對伯 32:4 的經文來說也不陌生。平行對稱表明 ירום לרחמכם(祂興起好憐憫你們)這幾個字必須具有類似的含義。我在此處將 רוּם 理解為與 Rashi 一致(參見 Gesen. Thes. p. 1274),意為 יְתְרַהֵק(祂遠離),祂是高的,即向上離去,因為祂住在高處。祂在憐憫你們的問題上採取了一種高遠的,即退隱的、遙遠的立場(參見 מרום משׁפטיך,詩 10:5)。必須承認,我們本應期待 מֵרַחֶמְכֶם 而非 לְר׳。這件事仍然可疑。或許我們應該讀作 יָדוֹםיִדּוֹם(與 Houbigant, Lowth, Ewald, Cheyne 以及一些抄本一致)。神在給予拯救時延遲,是根據祂的公義。祂必須懲罰你們。神聖的公義要求如此。如果祂只施憐憫,這對罪人自己來說並非好事(賽 26:10)。因此,基於出 34:6-7;民 14:18 的宣告,關於

以賽亞書 30:20。מַים(mayim,水)在此處為絕對狀態(absolute state),而非結構狀態(construct state)。[關於此類同位語,可參閱德里奇(Delitzsch)注釋書中對該處的註解。——D. M.]。כָּנַף(kanaph,遮蓋)作為動詞僅出現於此。沒有明顯理由說明此詞為何不能作為 כָּנָף(kanaph,遮蓋、翅膀)的詞根,因此其意義為遮蓋、隱藏,在 Niphal 語態中則為隱藏自己。使用單數形式是因為 יכנף(yikaneph)是前置的謂語。

以賽亞書 30:21。תאמינו(ta’aminu)應為 תֵּימִינוּ(te’aminu,參閱 Ewald, Gr., § 122, e)。此形式僅出現於此。

以賽亞書 30:22。[דָוהָ(davah)是 כְּלִי דָוהָ(keli davah,污穢之物)的縮寫。——Del.]。

以賽亞書 30:23。מקניך(mikneka,你的牲畜)本可為單數。但如出埃及記 17:3;民數記 20:19 中的 מִקְנַי(miknay)等形式,顯示該詞確實也用於複數。因此 ירעה(yireh)與以賽亞書 30:20 中的 יכנף 一樣為單數。(參見對後者的註解)。

以賽亞書 30:24。זֹרֶרּ(zoreh)要麼是 מְזֹרֶה(mezoreh)的 Pual 分詞,要麼是 Kal 分詞作為動詞形式,其中主語是隱含的(參閱以賽亞書 2:9;24:2;29:8)。

以賽亞書 30:26。Lowth、Gesenius、Hitzig、Hendewerk 和 Knobel 認為 כאור שׁבעת הימים(如七日之光)這幾個字是衍文(gloss),因為七十士譯本(LXX)中缺少這些字,且它們構成了不必要的同義複述(epexegesis),擾亂了平行結構。但它們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的缺失,並不足以將其視為後人增補。這些字出現在塔爾古姆(Targum)、敘利亞語譯本和耶柔米(Jerome)的譯本中。此處並無固定的格律。我們既不能斷言該節由四個分句組成,也不能斷言每一行都需要特定的長度。至於意義方面,這種同義複述並非多餘。因為誰能不感受到,透過隨後的補充,שׁבעתים(shib'atayim,七倍)被更生動地呈現在我們面前呢?

釋經與考證

  1. 先知在以賽亞書 30:18 鋪平道路後,展望遙遠的未來。這展現為一個蒙福的時代。他借用現在的色彩,對其進行了概括性的描繪。我們稱之為概括性的描繪,是因為它不會在某個固定的時間點實現;而是像框架一樣,涵蓋了從近未來到最遙遠的未來,為百姓所發生的一切美事。但這幅未來圖景是用現在的色彩繪製的,因為現在的環境提供了先知用來代表未來祝福的意象。他假定錫安(即耶路撒冷)將永遠有百姓居住。這百姓不會永遠哭泣;終有一天,他們的祈求將得到迅速的回應(以賽亞書 30:19)。在未來,他們確實不會沒有困苦之餅和艱難之水,但他們的眼睛也將能不斷看見那些指引他們走出困境的教師(以賽亞書 30:20);百姓的耳朵將隨時傾聽那從背後傳來的聲音,指引他們當行的路(以賽亞書 30:21)。那時,百姓將除掉偶像崇拜的可憎之物(以賽亞書 30:22)。耶和華將賜下雨水和豐盛的果實,以滋養人和牲畜(以賽亞書 30:23-24)。當耶和華藉著血河使這一切成為可能時,高山上也將湧出泉水(以賽亞書 30:25)。在耶和華醫治祂百姓傷口的時候,太陽和月亮的光輝將比現在明亮許多倍(以賽亞書 30:26)。
  1. 對百姓——離開這裡。

以賽亞書 30:19-22。以賽亞書 30:18 所見的令人振奮的前景,現在已完全展開。首先,先知應許在錫安——耶路撒冷,必有百姓永遠居住,即聖城絕不會像世界之城那樣成為人煙荒蕪的沙漠(以賽亞書 13:19 及後續;25:2;耶利米書 50:13 等)。加上 בירושׁלם(birushalayim,在耶路撒冷)是為了更精確的解釋,彷彿是為了防止誤解。如果先知只寫了錫安,人們可能會認為他談論的是以錫安為中心、大衛家寶座所在的王國(參閱詩篇 2:6;110:2 等)。透過加上「耶路撒冷」,先知使人不可能誤解他指的是這座城市。事實上,耶路撒冷從未停止過有人居住,這使它區別於巴比倫和尼尼微這些已經荒廢了數千年的世界之城。我們不應將 עַם(am,百姓)視為呼格,儘管在這種情況下 תבכה(tibkeh,哭泣)會順理成章地跟隨;但那樣的話,第一句就沒有意義了。本段中頻繁出現的人稱突然轉換,不應令人驚訝。參閱以賽亞書 30:20 לָכֶם(lakem,你們),30:21 לְכוּ(leku,去吧)、אָזְנֶיךָ(ozneka,你的耳朵),22節 כַּסְפֶֽךָ טִמֵּאתֶם(kaspeka timmetem,你們玷污了你們的銀子)。不定詞絕對形式 בּכָוֹ(bakoh,哭泣)顯然帶有哭泣不會持續太久的意思,因為耶和華將迅速施憐憫。在先知所展望的未來中,以色列並非沒有艱難。但先知將這種艱難概括為「困苦之餅,艱難之水」。לֶחֶם צַר(lechem tsar,困苦之餅)僅出現於此。列王紀上 22:27;歷代志下 18:26 中,我們發現 לחם לחץ ומים לחץ(lechem lachats u-mayim lachats,困苦之餅和艱難之水)用來指代囚犯的微薄口糧。由於先知根據後文(特別參閱以賽亞書 30:26)著眼於整個未來,我們不能將「困苦之餅和艱難之水」僅僅指代亞述人對耶路撒冷的圍困(以賽亞書 29:3 及後續)。然而,儘管那次圍困處於先知視野的前景,我們仍必須將那次圍困及其困苦之餅和艱難之水,僅視為以色列在未來所必須忍受的一切苦難的預表和代表。如果此處僅以節制的措辭提及這種苦難,這是由於我們這段預言後半部分的性質所致,其中威脅幾乎消失在應許之後。但以色列承受苦難的方式將與以往完全不同。迄今為止,他們在危難時刻對耶和華的先知表現出憤怒。這些先知被稱為攪擾以色列的人(列王紀上 18:17),被視為煽動叛亂的頭目(阿摩司書 7:10)和賣國賊(耶利米書 38:4 及後續);所有的苦難都被歸咎於他們因迫切努力而廢棄偶像崇拜(耶利米書 44:16 及後續)。那時,先知們受到迫害,必須隱藏自己(馬太福音 23:37;耶利米書 36:26)。這種事今後將不再發生。相反,耶路撒冷在苦難中將把目光投向教師,以便跟隨他們;它將敞開耳朵,聽從耶和華的話語,這些話語將由上帝的僕人——被構想為行進在隊伍後面的指揮官——呼喊出來,並將完全按照他們的命令指引自己的腳步。

[「他們的教師本應在他們前面,但當他們偏離正路時,他們的背就會轉向他們,因此,警告的聲音將在他們身後聽到。本節的第一句和最後一句緊密相連。」——Henderson。D. M.]。這種對耶和華話語的順服意味著他們將離棄偶像。這將在他們對待金銀偶像時完成,他們將不顧貴金屬(參閱申命記 7:25 的命令),將其視為不潔之物,甚至將其當作可憎之物拋棄(參閱以賽亞書 2:20)。טִמֵּא(timme,玷污)如列王紀下 23:8, 10, 16(在以賽亞書中僅出現於此)。צפוי(tsippuy,包金)是雕像的金屬覆蓋物(申命記 17:3-4;出埃及記 38:7, 19)。אפדה(ephuddah,以弗得)除此處外,僅見於出埃及記 28:8;39:5 中 הֵשֶׁב אֲפֻדָּה(hesheb ephuddah,以弗得的巧工帶)的表達中,是祭司服裝的一部分。[「該詞是以弗得(אֵפוֹד)的陰性形式:但在這裡,作為與 צפוי 的平行詞,它指代雕像身體上的覆蓋物或鍍層。」——Henderson]。מַסֵּכָה(massekah,鑄像,以賽亞書 30:1)意為熔化、鑄造、鑄像(出埃及記 32:4, 8 等,在以賽亞書中僅再見於 42:17)。表達 תזרם(tizrem,你將拋撒它們)令人想起出埃及記 32:20。צֵא(tse,出去)是一個強烈的表達(參閱撒母耳記下 16:7)。此處的單數 לוֹ(lo,對它)包含了對某種卑賤之物的概念:滾開!你將對這垃圾說。

  1. 那時祂必賜下——他們的傷口。

以賽亞書 30:23-26。對於上述生活方式的改變,現在附帶了即使在世俗層面上也最豐富的祝福應許。首先,應許賜給種子必要的雨水,這是在東方繁榮圖景中絕不可少的祝福,因此在神權政治的應許中也經常被提及:利未記 26:4;申命記 14:11;約珥書 2:23;耶利米書 5:24;撒迦利亞書 10:1 等。滋潤種子的雨是「秋雨」(יוֹרֶה,yoreh),在十月降下。表達「祂必賜下你種子的雨」而非「賜給你的種子」,令人想起創世記 39:21;民數記 12:6 等處。אשׁר תזרע(asher tizra,你所種的)= 你將用它播種(參閱以賽亞書 17:10)。זָרַע(zara,播種)在此處與雙賓語連用。לחם(lechem,糧食)由 תבואת הא׳(tevu'at ha-adamah,地的出產)概括。因此,它是大地為人類食物所生產的一切,正如 לחם 在「吃餅」的表達中也以這種廣義方式使用(創世記 31:54;43:16;耶利米書 41:1 等)。所有這些用於食物的田間出產都將是最好的品質,充滿汁漿和力量(דָּשֵן,dashen,肥美,作為形容詞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參閱詩篇 92:15;創世記 49:20)。כַּר(kar,草場)在草場的意義上僅見於此處及詩篇 37:20;65:14。Niphal 語態的 נרחב(nirchav,擴張、寬闊)同樣僅見於此。耕種土地的牛和驢是農夫用於拉車和負重的動物。這些動物將用最好的飼料餵養。בְּלִיל(belil,飼料,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此外見於約伯記 6:5;24:6)是一種混合物,一種由穀物(參閱隨後的 זֹרֶה)和切碎的草藥組成的飼料。חָמִיץ(chamits,發酵的、加鹽的,參閱 חֹמֶץחָמֵץ)是單次出現詞(ἅπ. λεγ.)。飼料用鹽或鹹草藥醃製,以使其更可口。在此之前,必須清除雜質,使其更為優質。這是透過揚場完成的。用於揚場的工具是 רַחַת(rachat,揚場鏟)和 מִזְרֶח(mizreh,揚場叉),它們至今仍被稱為 Racht 和 Midra。前者是一個平鏟,根據 Wetzstein 在德里奇注釋書中有趣的附錄,用於揚豆類果實和較好穀物的混合殘餘物。後者是一個五齒或六齒的叉子,用於揚優質穀物。如果先知只提到了揚場鏟(racht),意思就是牲畜只會被餵以劣質飼料。提到 מִזְרֶה(mizreh)暗示它們也將有小麥和大麥。רַחַת 是單次出現詞。מִזְרֶה 進一步見於耶利米書 15:7。在所有高山和高聳的丘陵上,都是偶像崇拜的地方,那裡流淌著令上帝厭惡的祭祀之血,特別是獻給摩洛的兒童之血(列王紀上 14:23;列王紀下 17:10;耶利米書 2:20;3:6;以西結書 6:13;20:28)。取而代之的,現在山上和丘陵上將流淌著溪水,這是一種迄今僅限於山谷的祝福(以賽亞書 41:8)。פלגים(pelagim)當然是天然溪流;יְבָלִים(yebalim,除以賽亞書 44:4 外)或許是從中引出的水道。但正如先知在以賽亞書 30:20 中透過提及困苦之餅和艱難之水,已經暗示未來不會沒有困苦和艱難一樣,他在講論結束時也提出了大屠殺和高塔倒塌的前景。透過這些暗示,他讓我們察覺到,終局的榮耀時代位於一個必須先經歷的可怕時期之後。後者他已經描述得足夠多了(參閱 24 章及後續),足以推斷他的讀者會很好地理解這些簡短的暗示。בייום(ba-yom,在那日)在此處應以我們已經多次遇到的那種廣義來理解(參閱例如以賽亞書 27:1);但在我們這裡,發生在那個時間之後的事件被放在了前面。בייום 中也隱含著所提到的事件之間存在某種聯繫。它們之間沒有鴻溝,因此隨後的時間與之前的情況並非毫無關係。祝福的溪流繼承血的溪流並非偶然。這些血的溪流必須代贖並潔淨,以便為祝福準備土地。הֶרֶג(hereg,屠殺)進一步見於以賽亞書 27:7。我在 הרג(hereg)和 נפל מגדלים(nopol migdalim,高塔倒塌)中僅發現對在救贖之日到來之前,必須降臨在百姓和城市身上的大審判的暗示。古老的神權政治耶路撒冷及其高塔和聖殿淪為廢墟,同時血流成河。在這裡,先知將耶路撒冷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毀滅納入同一個視野。但在這毀滅之後,他立即看到了祝福的時代。這些事件之間必須經過漫長的時期,這無關緊要。第 26 節將我們帶入了一個超越當前事物狀態的時代,儘管不是進入新天新地的時代,因為現在的太陽和月亮仍然存在。但它們的影響力增強了;它們在存在的等級上得到了提升。德里奇說得對:「先知在此處所說的並非新天,而是舊約和新約預言中為世界歷史最後時期所應許的自然界的榮耀化。」參閱啟示錄 20:1-4。那時月亮的光(לבנה,除以賽亞書 24:23;雅歌 6:10 外僅見於此)將如太陽的光(חמה,同樣見於以賽亞書 24:23 和雅歌 6:10,此外見於約伯記 30:28);但太陽的光將是現在的七倍(שׁבעתים,七倍,創世記 4:15, 24;詩篇 12:7)。因為它將如七日之光,即迄今為止足以維持七天的光量,屆時將集中在一天之內。在那一天,耶和華在先知時代之前和之後(以賽亞書 30:20, 25)所必須加給祂百姓的一切傷口,都將得到醫治。שֶׁבֶר(sheber,破碎)是以賽亞書中非常頻繁使用的詞。מחץ מכתו(machats makkato)是因受擊而導致的骨折、挫傷。מחץ(machats)似乎比 שׁבר(sheber)指代更嚴重的傷害。[與其譯為「他們傷口的擊打」,我們不如譯為「他們擊打的傷口」。מכתו(makkato)中的後綴應指代 עַם(百姓)還是 יהוה(耶和華),尚有疑問。——D. M.]。

腳註: [14] 百姓。 [15] 或作:壓迫。 [16] 原文:你銀子的雕像。 [17] 原文:拋撒。 [18] 充滿汁漿和肥美。 [19] 或作:可口的。原文:發酵的。 [20] 加鹽的。 [21] 揚場鏟和揚場叉。 [22] 原文:被舉起。

以賽亞書 30:27-33

  1. 世界審判的音樂

以賽亞書 30:27-33

27 看哪,耶和華的名從遠方而來, 怒氣燒起,令人沉重; 他的嘴唇滿有憤恨, 他的舌頭像吞滅的火;

28 他的氣如漲溢的河水, 直漲到頸項, 要用毀滅的篩子篩列國, 並且在眾民口中必有使人錯行的嚼環。

29 你們必唱歌,像守聖節的夜間一樣, 並且心中喜樂,像人吹笛, 上耶和華的山, 到以色列的磐石那裡。

30 耶和華必使人聽他威嚴的聲音, 又顯他降下的膀臂, 和他那憤恨的怒氣, 並吞滅的火焰, 與大雨、暴風、冰雹。

31 亞述人必因耶和華的聲音, 就是那用杖擊打的, 而驚惶。

32 耶和華必將命定的杖, 加在他身上, 每打一下, 必伴隨擊鼓彈琴; 他必在爭戰中, 揮手與他們交戰。

33 因為陀斐特已經預備妥當, 就是為王預備的; 他使堆處又深又寬, 火與木柴甚多; 耶和華的氣,如一股硫磺火, 將它點著。

文本與語法

以賽亞書 30:28。הֲנָפָה(hanaphah)為以賽亞書 10:15 中 הָנִיף(haniph)的變體,是用作不定詞的動詞名詞。參閱以斯帖記 2:18。

以賽亞書 30:32。K’ri(讀音)將 בָּהּ(bah,在它裡面,指亞述地)改為更可取的 בָּם(bam,在他們裡面)。

以賽亞書 30:33。K’ri 的 היא(hi,它)讀音可能是為了與 מְדֻרָתָהּ(meduratah,它的堆處)中的陰性後綴保持一致而產生的。

釋經與考證

  1. 先知看見耶和華帶著祂作為審判者的所有屬性顯現,列國被帶到祂面前,如同被嚼環強迫前來受毀滅的野獸(以賽亞書 30:27-28)。同時,以色列的歌聲聽起來如同節日的歡慶(以賽亞書 30:29)。隨後,耶和華威嚴的聲音響起,祂的膀臂降下擊打(以賽亞書 30:30)。亞述人站在祂面前戰兢,接受擊打(以賽亞書 31:31),每一次擊打都伴隨著擊鼓彈琴的音樂,沉重的打擊聲彷彿是伴奏(以賽亞書 30:32)。這是亞述的祭獻,正如我們從那為被宰殺的祭物——亞述(即世俗權勢)所預備的寬大深邃的焚燒之地所見,那裡堆積著巨大的柴堆,耶和華的氣如一股燃燒的硫磺溪流,將其點著以焚燒祭物(以賽亞書 30:33)。
  1. 看哪,耶和華的名——錯行。以賽亞書 30:27-28。耶和華的名從遠方而來進行審判,這不僅僅是一個詞,也不僅僅代表上帝本身,而是神性的彰顯,祂在其中為了審判的目的,啟示了祂聖潔公義的本性和全能的威嚴。我們在此必須參閱出埃及記 23:21,那裡耶和華論到祂的使者說:「我的名在他裡面」;並參閱所有提到耶和華的名居住在祂聖殿中的經文;最後,參閱如詩篇 75:2 這樣的經文,我們讀到「你的名臨近」。來進行審判的耶和華的名是一位位格。祂是神性每一次啟示中的代理者,因此也是父將一切審判權交託給的那一位(約翰福音 5:22;使徒行傳 17:31;羅馬書 14:10 等)。上帝的名從遠方而來,因為祂從天上而來(詩篇 138:6)。但只要眼睛所及,祂就被看見。祂的顯現如同暴風。בער אפִו(ba'ar appo,祂的怒氣燒起)令人想起詩篇 2:12。וכבד משׂאה(u-kaved massa'ah,其負擔沉重)補充了 הָיָה(hayah,是)。משׂאה(massa'ah)意為舉起,根據士師記 20:38 指煙霧。它僅出現於此。זַעַם(za'am,泡沫、憤怒,以賽亞書 10:5, 25;13:5;26:20)。אשׁ אכלת(esh okhelet,吞滅的火)見於出埃及記 24:17;申命記 4:24;9:3;因此也見於約珥書 2:5 和以賽亞書 29:6;30:27, 30;33:14。人們正確地指出,這裡融合了兩種意象——暴風和憤怒的人。耶和華在祂的憤怒中前行,如同漲溢的溪流,將掉進去的人分開(יחצה,yachats),只有較小的一部分出現在水面上(以賽亞書 8:8)。祂用毀滅的篩子(נָפָה,naphah,單次出現詞)篩列國,即一種讓輕浮、無用的穀物掉落的篩子。[這種解釋不自然。毀滅的篩子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標誌著篩選的結果,即歸於虛無。——D. M.]。耶和華作為審判者而來。列國被強迫帶到祂面前。一個嚼環被放在他們的口中,強迫他們偏離他們原本打算走的道路(רסן מתעה,resen mat'eh,使人錯行的嚼環,該表達僅見於此,התעה,hit'ah 見於以賽亞書 3:12;9:15;19:13 等;63:17)。
  1. 你們必唱歌——以色列。以賽亞書 30:29。先知透過 שִׁיר(shir,歌)前面的定冠詞,標示了慣常的莊嚴節日之歌。לָכֶם(lakem,你們)是利益與格。守節或被祝聖的夜晚是尼散月十四日到十五日的夜晚,即在莊嚴的歌聲中吃逾越節羔羊的夜晚;因為這是唯一在夜間慶祝的節日。十五日開始了無酵節,逾越節作為其入門的奉獻。以色列在滅命天使擊殺西拿基立軍隊的夜晚所受的保守(以賽亞書 37:36 及後續),可以被視為以賽亞在此處所注視的事件之一,但並非唯一的一個。先知在以賽亞書 30:27-33 這一段中,涵蓋了所有未來的事,正如他在平行的以賽亞書 30:19-26 中所做的那樣。הִתֲקַדֵּשׁ(hithqaddesh,被祝聖)是為節日準備的祝聖用語(出埃及記 19:22;民數記 11:18;約書亞記 3:5;7:13 等)。但在那些經文中,百姓或祭司是主語。這裡則是節日。這是一種轉喻,以節日代指慶祝節日的人。חָג(chag,節日)在其他地方特指住棚節。這裡節日透過 לֵיל(layil,夜間)明確標示為逾越節。除了在夜間伴隨歌聲慶祝的莊嚴節日外,先知在該節的後半部分還提到了另一個在白天發生的莊嚴節日。他還運用了伴隨著歌聲和音樂前往聖殿的多種節日隊伍,作為以色列相對於外邦人所獲喜樂的預表。כְּשִׂמְהַֹת הַֹלֵךְ(ke-simchath ha-holek,像人行走時的喜樂)= כַּהֹלֵךְ(ka-holek,像那行走的人),參閱以賽亞書 5:29;10:10;13:4 等。חָלִיל(chalil,笛子,5:12);בְּ(be,伴隨)標示伴奏,以賽亞書 12:6;14:9。בְּהַר צ׳.(be-har Tsiyon,在錫安山)。為了避免兩次使用相同的介詞,此處使用 בְּ 代替 אֵלעַל。表達 צור־ישׂראל(tsur Yisrael,以色列的磐石)除此處外,僅見於撒母耳記下 23:3。這個表達非常適合上下文,其中說到當一切都倒塌時,以色列卻屹立不倒。以這磐石為避難所的,怎能倒塌呢?
  1. 耶和華必——點著。以賽亞書 30:30-33。第 27 和 28 節描繪了審判者的臨近(參閱 בָּא,ba,來)。審判的描述始於以賽亞書 30:30。耶和華使祂威嚴的聲音被聽見,祂膀臂的行動被看見。先知使用肉體懲罰的意象,使他的審判圖景更具穿透力。זַעַף(za'aph,噴鼻息,在以賽亞書中僅見於此)。נֶפֶץ(nephets,單次出現詞)。詞根 נָפַץ(naphats)意為「分散、破碎或擊碎」(以賽亞書 11:12;33:3;耶利米書 51:20 及後續)。由於鼻子的噴氣和火燄指向雷暴,而 זֶרֶם(zerem,大雨)和 אֶבֶן בָּרָד(eben barad,冰雹)是雨的種類,נֶפֶּץ(nephets)也必須屬於這一類。我們將其視為雲層的破裂、水龍捲。זרם(zerem)參閱以賽亞書 28:2。אֶבֶן בָּרָד(eben barad)參閱以賽亞書 28:17;約書亞記 10:11。以賽亞書 30:31 中的 כִּי(ki,因為)是解釋性的。所討論的懲罰性質是什麼,得到了解釋。首先,我們被告知誰是被懲罰的一方。是亞述。他站在耶和華面前,像一個男孩在懲罰者的責備前戰兢——יֵחַת(yechat,驚惶),參閱以賽亞書 7:8;31:4;51:6-7 等。執行懲罰的是耶和華。是祂用杖擊打。因此祂的膀臂多次降下。關於 בשׁבט יכה(ba-shebet yakkeh,用杖擊打),儘管與以賽亞書 10:24 一致,我並不指代亞述。因為不需要提到亞述過去曾用杖擊打以色列。但必須說明耶和華現在用杖擊打亞述,以解釋以賽亞書 30:30 的 נחת זרועו(nachath zero'o,祂膀臂的降下)以及以賽亞書 30:32 的 כל מעבר יגו׳(kol ma'avar yigoreh,每打一下)。杖發出擊打,經過(מַעֲבָר,ma'avar 在此處為主動意義,經過)。杖被稱為 מַטֵּה מוּסָדָה(matteh musadah,命定的杖),因為它是根據神聖的任命和安排來處理的(哈巴谷書 1:12),參閱以賽亞書 28:16 和以西結書 41:8。יָנִיחַ(yaniach,加在)與 30 節的 נחת(nachath)相關。意思是「使之休息」,從而標示運動的停止、極點(參閱以西結書 5:13;16:42;44:30;出埃及記 17:11)。耶和華使之落在亞述身上的每一次擊打,都是在擊鼓(以賽亞書 5:12;24:8)和彈琴(以賽亞書 5:12;16:11;23:16;24:8)的聲音中進行的。這無疑是那種歡樂的聲音,以色列藉此彷彿伴隨著他上帝的審判行為(以賽亞書 30:29)。因此,形成了一場完整的音樂會。擊鼓和彈琴構成了女高音
  1. 賽 30:15:「此處經文不僅適用於宗教,亦適用於政治。因為事實往往如此:倉促的決策終將失敗;反之,那些謹慎且合乎理性的舉措,則往往能帶來成功。因此,羅馬人讚譽那位『延宕者』法比烏(Fabius Cunctator),他藉由拖延戰術挽救了國家。對自身力量的自負也總是會導致失敗。故此,那句格言說得好:『忍耐的德行能磨平一切』。保羅亦云:『以善勝惡』……因為惡人無法長久,且那句格言極為真實:『惡必自毀』。因此,讓我們保持安靜,將一切交託在神的手中。此外,讓我們期盼未來的拯救,我們將會經歷到,盼望不至於羞恥,反倒是那些不敬虔地為反對基督而辯護的仇敵,必將蒙羞。」——路德(Luther)
  1. 賽 30:18:「對於所有必須背負十字架的人而言,這是寶貴的安慰之言。神會等待,直到施行拯救的適當時機來到。」——克拉默(Cramer)
  1. 賽 30:19:「『祂必因你哀求的聲音施恩給你』——這是對禱告的回應,這使得祂的慈愛顯得格外親切:當你最迫切需要時,祂必因你哀求的聲音施恩;當你禱告最懇切時,祂必垂聽。當祂聽見時——無需多言——在第一句話出口時,祂就會回答你,說:『我在這裡。』在這件事上,祂確實是非常施恩的。」——亨利(Henry)
  1. 賽 30:20:「在古老的清教徒中有一句俗語:『粗麵包與福音,便是佳餚。』」——亨利(Henry)
  1. 賽 30:22:「『註:對於所有真正的悔改者而言,罪是極其可憎的;他們厭惡罪,也因罪而厭惡自己;他們將罪丟棄在糞堆中。』」——亨利(Henry)
  1. 賽 30:29:「『智慧人與善人看見那些像亞述人一樣,傲慢地向神挑戰、踐踏全人類的人遭受毀滅,心中會有一種特別的滿足感。』」——亨利(Henry)

講道提示

  1. 賽 30:1-3:需要諮詢者當做的事。1) 不可不求問主而擅自謀劃;因為 a. 藉此他背離了主,罪上加罪;b. 如此決定的謀略只會導致羞辱與悲慘。2) 他應當讓主的靈引導,同時 a. 在禱告中呼求祂;b. 從神的話語中尋求祂的旨意;c. 根據這樣的指引,良心地使用他手中可用的資源。
  1. 賽 30:8:聖經節慶講道經文。書寫之道的必要性——文字長存(litera scripta manet)。
  1. 賽 30:9-14:先知也為我們的教會所持的一面鏡子。1) 你是否對你的牧者提出與以賽亞同時代的人(賽 30:9-11)對先知所提出的同樣要求?若是如此,先知在賽 30:12-14 中的話語也將臨到你們。2) 或者,你願意聽從主的律法嗎(賽 30:9)?那麼,你將免受神的審判,神的平安必臨到你。
  1. 賽 30:15-17:我們必須面對許多針對外在與內在敵人的嚴峻衝突。為此,我們需要力量。真正的力量在於何處?1) 不在於馬匹與奔跑者等。2) 真正的力量在於主,當我們 a. 藉由安靜為祂騰出空間;b. 藉由信心的盼望將祂吸引到我們身邊時,我們便能獲得這力量。
  1. 賽 30:18:「『祂必等待以施恩;祂必等待直到你歸向祂,尋求祂的面,那時祂便準備好以憐憫迎接你。祂等待,是為了在最好、最合適的時機成就此事,那時這事將最能彰顯祂的榮耀,並以最令人驚喜的方式臨到你。祂將不斷以恩惠跟隨你,絕不放過任何向你施恩的機會。』」——亨利(Henry)——D. M.
  1. 賽 30:20-21:忠心教師的重要性。
  1. 賽 30:26-33:在探討末世論時,我們可以引用這些話,並指出審判具有兩面性,取決於它是針對神的兒女,還是針對不敬虔的人。

腳註:

[23] 或作:火焰的猛烈。 [24] 希伯來文:沉重。 [25] 磐石。 [26] 希伯來文:祂聲音的榮耀。 [27] 祂必用杖擊打。 [28] 希伯來文:杖的每一次經過都已奠定。 [29] 審判之杖的每一次擊打。 [30] 希伯來文:使之停留在祂身上。 [31] 或作:抵擋他們。 [32] 焚燒之地。 [33] 希伯來文:從昨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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