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35 章

以賽亞書 35:1-10

  1. 審判的背面:以色列的救贖與歸回

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 沙漠也必快樂,又像玫瑰開花。

2 它必開花繁茂, 又快樂歡呼,而且歌唱: 黎巴嫩的榮耀必賜給它, 迦密和沙崙的華美, 它們必看見耶和華的榮耀, 和我們上帝的華美。

3 你們要加強軟弱的手, 堅固無力的膝。

4 對膽怯的人說: 剛強,不要懼怕: 看哪,你們的上帝必來施行報應, 就是上帝必來施行報償; 祂必來拯救你們。

5 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 聾子的耳必開通。

6 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 啞巴的舌頭必歌唱: 因為在曠野必有水發出, 在沙漠必有河湧流。

7 那發光的地面必變為水池, 乾渴之地必變為水泉: 在龍居住的住處,各處躺臥之處, 必有草、蘆葦和蒲草。

8 在那裡必有一條大道,一條路, 稱為聖路; 污穢人不得經過,但它必為那些人存留: 行路的人,雖愚昧,也不致失迷。

9 在那裡必沒有獅子, 猛獸也不得上去, 在那裡都找不著; 只有蒙救贖的必在那裡行走:

10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 歌唱來到錫安, 永恆的喜樂必在他們的頭上: 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 憂愁嘆息盡都逃避。


釋經與語法(TEXTUAL AND GRAMMATICAL)

賽 35:1。[作者像七十士譯本一樣,將本節(以及賽 35:2)的將來時態譯為祈使語氣。但正如 J. A. Alexander 所說,「沒有充分的理由偏離將來時態的嚴格意義。」——譯者]。異常形式 יְשֻׂשׂוּם(yĕśūśūm)不應被視為抄寫錯誤,Lowth、Eichhorn、Hitzig、Umbreit、Olsh.(語法)都曾這樣認為。結尾 וּם(ūm)也不能被視為後綴,Gesenius、Rosenm.、Maurer、Drechsler 認為它是 בָּם(bām,在其中)的替代,指代「本章所宣告的萬物幸福的革命」。這種指代會很生硬,且偏離了喜樂動詞結構的類比。最好(與 Aben Ezra, Kimchi, Ewald (§ 91, b), Knobel, Delitzsch 一致)將該形式解釋為 יְשֻׂשׂוּן(yĕśūśūn)中的 ן(n)同化為後面的 מ(m):正如民 3:49 中 פִּדְיוֹם מֵאֵת(pidyōm mē’ēth)代表 כּדיון מ׳(kidyōn m’),並且根據 Wetstein(Delitzsch 附錄,第 688 頁),在當今阿拉伯語中,n 在唇音前也會變為 m。在希臘語中,τὴμ ημτέρα(tēm hēmtera)也出現於 τὴν μητέρα(tēn mētera)。關於 ערבה(‘ărābhāh,荒原)、צִיָּה(tsiyyāh,乾旱)、שׂוּשׂ(śūś,喜樂)在以賽亞書中的重複出現,見列表。

賽 35:2。關於 גִילָה(gīlāh,歡樂),見列表。不定詞 רַנֵּן(rannēn,歌唱)僅見於詩 132:16。——關於 כבוד י׳(kĕbhōd Yĕhwāh,耶和華的榮耀)和 הדר(hādār,華美),見列表。

賽 35:3。這些話顯然借自伯 4:3-4。通過比較希伯來原文可以看出,第一分句與約伯記的話完全一致;但第二分句結合了約伯記中隨後兩個分句的要素,並用 כשׁלות(kashlōth,軟弱)代替了 כרעות(kĕrā‘ōth,屈膝)。但這兩個表達 חזק יד׳ רכּ׳(ḥazzaq yādhayim rāphōth,堅固軟弱的手)和 כשׁלות אמץ ברכים(kashlōth ’ammēts birkayim,堅固軟弱的膝)僅出現在這兩處。

賽 35:4。Drechsler、Delitzsch 以及之前的一些拉比將 נָקָם(nāqām,報復)視為 acc. modalis(方式賓語,Drechsler:「祂帶著報復而來」,即既是為了報復,也是在報復中,在報復的展示中)。但無法引用任何例子將來臨的對象指定為賓語,或將 נקם(nāqām)作為副詞使用來表示出現的方式,如 נוֹרָאוֹת(nōrā’ōth,可畏地)、הֶבֶל(hebhel,虛空)、שֶׁקֶר(sheqer,虛假)、בֶּטַח(beṭaḥ,安全地)等。所引用的平行經文(賽 13:9;30:27;40:10)僅證明 אלהיכם(’ĕlōhēkhem,你們的上帝)可以作為 יבוא(yābhō’,祂必來)的謂語,這一點並無疑問。重音確實支持此處的這種聯繫,但它們並非強制性的。在結構完全相似的句子中(耶 23:19;30:33),它們做出了我認為此處也是正確的分配。因此,與大多數解經家一樣,我將 הנה אלהיכם(hinnēh ’ĕlōhēkhem,看哪,你們的上帝)作為第一分句,這在語法上無疑是可能的(參見賽 17:14;創 12:19),而將 נקם יבוא(nāqām yābhō’,報復必來)作為第二分句。因此,通過 הנה(hinnēh,看哪),先知彷彿用食指指向正在靠近的上帝,然後用隨後的話解釋祂的來臨。報復,他說(參見賽 34:8),來了,即神聖的報償。גמול א׳(gĕmūl ’ēl,上帝的報償)與 אלהים(’ĕlōhīm,上帝)同位。נקם(nāqām,報復)不僅表示報償的作者,也表示報償的方式;它是唯有上帝才能施行的,即原則上公正,執行上徹底。因此,這個表達讓人想起 חִתַּת א׳(ḥittath ’ēl,上帝的驚恐,創 35:5)、אַרְזֵי אֵל(’arzē ’ēl,上帝的香柏樹,詩 80:11)、עֲצֵי י׳(‘ătsē Yĕhwāh,耶和華的樹,詩 104:16)等。——הוא יבוא ו׳(hū’ yābhō’ wĕyōshī‘ēkhem,祂必來拯救你們)強調了主為積極目的而來。——וְישַׁ‍ֽעֲכֶם(wĕyōshī‘ēkhem,祂必拯救你們)的形式代表 וְישִׁיעֲכֶם(wĕyōshī‘ēkhem),正如箴 20:22 中的 וְישַׁע(wĕyōsha‘)代表 וְישִׁיעַ(wĕyōshī‘a)。縮略的(祈願式)形式表示該分句應被解釋為標記意圖:「以便祂拯救你們。」

賽 35:5。關於 חֵרֵשׁ(ḥērēsh,聾子),見列表。

賽 35:6דִּלֵג(dillēgh,跳躍,詩 18:30)和 איל(’ayyāl,鹿)僅見於以賽亞書。關於 כּסח(kāsaḥ,砍伐),參見賽 33:23。——關於 אִלֵּם(’illēm,啞巴),見列表。

賽 35:7。關於 אֲגַם(’ăgham,水池)和 מבוע(mabbūa‘,泉源,傳 12:6),見列表。——關於 צמאון(tsimmā’ōn,乾渴),僅見於申 8:15;詩 107:33。——無論從意義還是語法上,將 רבצה(rabhtsāh,其躺臥之處)與 נוה(nāweh,住處)同位,並將後綴指代 תנים(tannīm,豺狼),都是生硬的結構。有什麼必要說豺狼的住處也是它的躺臥之處呢?我也不會像 Drechsler 那樣將 רבצה 中的後綴指代 מים(mayim,水):因為 רבץ(rēbhets)是休息的地方(參見賽 65:10;耶 1:6;箴 24:15)。רבצה 顯然應指代以色列。誠然,在前面沒有任何詞可以讓後綴 ַָהּ(-āh)在語法上指代。但我們知道希伯來語的巨大自由度,其中動詞和名詞詞尾,以及後綴,都指代理想概念或上下文中暗示的概念(參見賽 33:4)。在這種情況下,它應指代作者心中某個陰性概念,如錫安或錫安的女兒。隨後的詞 חציר י׳(ḥātsīr Yĕhwāh,耶和華的草)也是賽 34:13b(חציר לבנות י׳)的回聲。因此,後一段經文在我看來表明了對當前經文的解釋,我們在這裡也必須將 חציר(ḥātsīr)視為 חָצֵר(ḥātsēr,院子/草場)。這種互換確實沒有出現在上述經文之外的其他地方。但在語法上並非不可能(參見 כָּלִיטיָגִיעַכָּלֵטעָתִיקיָגִעַעָתֵק,Ewald, § 149, e),且意義在賽 34:13 中要求這樣做。因為鴕鳥不吃草。因此,我將此處的 חציר 解釋為 חַצֵר(ḥātsēr,草場),並與 נְוֵה ת׳(nĕwēh tannīm,豺狼的住處)同位。

賽 35:8הוא(hū’,祂)之前的 וְ(wĕ,且)可以被視為因果意義(Ewald, § 333, a)。但對我來說,將 והוא למו(wĕhū’ lāmō,但它為他們)視為 לא יעברנו טמא(lō’ ya‘abhĕrennū ṭāmē’,污穢人不得經過)的否定相關詞,並據此將 וְ 譯為「但」(Ewald, § 354, a, p. 843)似乎更合適。這裡也要注意先知對詞語性別的自由運用。יקרא(yiqqārē’,稱為)之後的陰性 לָהּ(lāh,它)緊接著陽性 ייזַברנו(ya‘abhĕrennū,經過它)和 הוא(hū’,它)——דרך(derek,路)通常是陽性(僅在申 1:22;詩 1:6;119:33;拉 8:2 為陰性)。但這種性別互換是由 דרך 的雙重性別決定的,這令人難以置信,因為那並不能證明在同一段經文中存在這種互換。但 לָהּ 指代 מסלול(maslūl,大道),即 מְסִלָּה(mĕsillāh,大道)的概念,這裡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由另一個詞代表。——הלך(hālēkh,行路的人)是絕對分詞,是前置條件分句。關於意義,參見賽 42:16。——אויל(’ĕwīl,愚昧人)僅見於賽 19:11。

賽 35:9כּריץ(kĕrīts,獅子)僅見於以賽亞書。——תמצא(timmātsē’,找著)中的第三人稱陰性應指代 היות(hĕyōth,存在),因為這個第三人稱陰性涉及一個理想的複數(參見賽 34:13)。——גאולים(gĕ’ūlīm,蒙救贖者)僅見於賽 51:10;62:12;詩 107:2;[但也有,見列表]。

賽 35:10。關於 אנחה(’ănāḥāh,嘆息)、יגון(yāgōn,憂愁)、נשׂג(nassēgh,得著)、כּדוי(kĕdhāwōn,悲傷),見列表。關於 שׂשׂון ושׂמחה(śāśōn wĕśimḥāh,歡喜快樂),參見賽 22:13;51:3, 11;61:3。


釋經與評論(EXEGETICAL AND CRITICAL)

  1. 正如以賽亞預言的所有部分一樣,這裡的視角也以光明的未來結束(參見 11 和 12;以賽亞書 23:15-18;27;33:13-24)。正如流亡是以色列人所有恐怖的總和,流亡的結束、歸回錫安並在那裡永恆、蒙福地居住,則是所有幸福的頂峰和總和。因此,這裡向以色列展示了歡樂歸回的願景,與(34章)將要臨到外邦人的可怕審判形成對比,同時也作為通往 40-66 章的過渡和序曲。

道路所經的沙漠將像迦密和沙崙一樣繁茂(賽 35:1-2)。在那裡,所有疲憊和憔悴的人都將獲得新的力量(賽 35:3)。膽怯和懦弱的人在看到上帝對敵人的報復和對祂子民的救贖時,將獲得新的勇氣(賽 35:4)。瞎子必看見;聾子必聽見(賽 35:5),瘸子必行走;啞巴必說話;沙漠中必湧出泉水(賽 35:6);海市蜃樓將變為現實,豺狼的巢穴將變為適合紮營的草地和水源(賽 35:7)。一條大道將出現,那將是一條聖路。因為一方面,污穢的人不得走在上面,另一方面,以色列的單純人也不會在那上面迷路(賽 35:8)。沒有猛獸會使它不安全。只有耶和華的蒙救贖者才能行走其上(賽 35:9)。他們將在那條路上帶著喜樂歸回錫安。那時,永恆的喜樂必進入那裡,憂愁和嘆息必逃避。

  1. 「曠野……我們的上帝」。賽 35:1-2。這些經文可以說是為以色列的歸回準備了總體的舞台。這次歸回將穿過沙漠。沒有一個字暗示先知心中有特定的沙漠。以色列從埃及被擄歸回時穿過阿拉伯沙漠的行軍,是所有以色列歸回的類型,正如那第一次被擄是所有隨後被擄的類型一樣。因為賽 11:16 這樣說:「必有一條大道,給祂百姓中餘剩的人,就是從亞述剩下的人,像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尼羅河和幼發拉底河將通過將河床分成七條小溪而變得可以通行(賽 11:15),而沙漠(根據耶 31:21),則通過豎立標誌和路標,並準備道路。特別是在賽 43:19 及以下;48:21 中,應許歸回的人將在沙漠中享受豐富的水。因此,我們的經文將曠野視為歸回的以色列人行軍的主要領土。沙漠將順應穿過它的蒙福子民。它將改變其本質。迄今為止,它是咒詛之地、惡魔的居所(賽 34:14),它將變為祝福之地、樂園。更高、屬靈、永恆生命的原則,即榮耀化的原則,將在其中發揮作用。這種自然榮耀化的觀念是以賽亞所特有的(參見賽 4:2;6:3;11:7 等)。חכצלת(ḥăbhatstseleth,玫瑰)僅見於此處和歌 2:1。它被翻譯為玫瑰、百合、水仙、番紅花。它表示某種球莖植物,這一點從 בֶּצֶל(bētse-l,洋蔥,民 11:5)可以看出,意為「洋蔥」。ח(ḥ)常用於構成四字母詞,參見 חֲנָמָל(ḥănāmāl,冰雹)、חִדֶּקֶל(ḥiddēqel,底格里斯河),Gesen., Thes., p. 436。有些人認為是指秋水仙(colchicum autumnale),因為敘利亞語將該詞譯為 chamzaloito(見 Gesen., Comm. in loc.)。但

關於 רְבָצָה(rᵊbāṣâ,棲息處)與 חָצִיר(ḥāṣîr,草/圍欄),請參閱「文本與語法」部分。透過該處所辯護的結構,我們可以看出先知解釋了為何原本豺狼的巢穴,如今變得適合棲息。它已成為蘆葦與甘蔗的圍欄。此地曾經乾旱,如今卻變得濕潤;以至於需要大量水分的植物在此生長。凡水分所及之處,這些植物便茂盛生長。因此,它們的生長位置界限分明,可以稱之為真正的 septum(拉丁文:隔牆、籬笆)。但這是一種天然的籬笆,而非人工建造;它依賴於有機生命,而非石牆。格塞紐斯(Gesenius, Thes. p. 512)極好地指出,חָצִירחָצֵר(ḥāṣēr,庭院)的含義是相互關聯的。因為遊牧民族的「庭院」(חצר)延伸的範圍,恰好就是有「草」(חָצִיר)生長的地方。同樣地,希臘文 χόρτος(chortos,七十士譯本通常以此翻譯 חָצִיר)同時具有飼料、草、籬笆與庭院的意思(參見拉丁文 hortuschors, cors, cohors)。因此,我們在經文中可以將 חָצִיר 理解為包含天然籬笆與植被區域的額外概念。關於 קָנֶה(qāneh,蘆葦),參見賽 19:6。גֹּמֶא(gōme',正確來說是紙莎草,參見賽 18:2)在此處代表一般的燈心草(伯 8:11)。賽 35:8,主的眷顧延伸得更遠:祂要在曠野修築一條築起的公路,一條大道;這對人類而言是不可能的工程!מַסְלוּל(maslûl,大道,參見列表)是 ἅπ. λεγ.(希臘文:僅出現一次的詞)。「大道與路」的表達顯然是一個「同義複詞」(hendiadys)。這條路將是聖潔的。主親自建造它,並命定它通往祂的家。這是一條朝聖之路。因此,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不潔的人或事物,都不得走上這條路;它只屬於他們,即以色列人——這個概念在此處,正如在 רְבָצָה 中一樣(參見「文本與語法」),必須被視為理想地存在著。這條 via sacra(拉丁文:聖路)的另一個優點是,即使是頭腦簡單的人(“Thumbe”),也不會在上面迷路。因為凡走在上面的人,都是成聖的人,處於上帝的保護與護理之下。הָלַךְ דֶּרֶךְ(走這條路)與 לֹא יַעַבְרֶנּוּ טָמֵא(不潔的人必不經過)形成對比:不潔的人不會跨越這條路,但對於走在上面的人,即一旦踏上這條路的人而言——即使是愚昧人也不會迷路。所有能造成不潔或引發危險的事物,都將遠離這條聖潔的道路。(參見賽 43:20 的注釋)。取而代之的,是救贖的人,且唯有他們將在上面行走。因此,這條路將是一條,或者說就是那條救贖之路。賽 35:10 與賽 51:11 相同,界定了旅客的目標與他們旅程的成功。

耶和華救贖的人必歸回。שׁוּב(shûb,歸回)這一概念及其所有變體,在以賽亞書與耶利米書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參見賽 7:3;賽 10:20-22;耶 3:1;耶 31:22。救贖的人將領受喜樂與平安作為應許的福分(申 28:2;申 28:15),而憂愁嘆息必逃避。「在他們頭上」可能是一種表達方式,意指喜樂顯露在臉上與神態中。(格塞紐斯、巴恩斯)。


教義與倫理

  1. 關於賽 34:1-4。由於啟示錄 6:12-17 明確提及此段經文,有些人斷定先知在此僅關注世界審判的特定事件(第六印的揭開)。但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新約中其他並非特別關聯到第六印揭開的經文,也同樣建立在此段經文的基礎上(太 24:29;彼後 3:7 等;啟 14:11;啟 19:11 等)。由此可見,本段經文彷彿是一個彈藥庫,新約預言從中汲取了素材,以應驗不止一個事件。
  1. 關於賽 34:16。上帝的話語經得起最嚴格的審查。事實上,它渴望並要求這種審查。如果人們能像庇哩亞人那樣(徒 17:11;約 5:39),勤勉且以清明的心與愛真理的態度查考聖經,「這事是與不是」,那該多好!
  1. 關於賽 35:3。「基督教會是真正的療養院,在那裡可以找到一群疲憊、患病、瘸腿與可憐的人。因此,基督本人就是那位醫生(太 9:12),祂包紮並醫治那些因被忽視而受苦的人(結 34:16;賽 61:1)。祂的話語能醫治一切(智慧書 16:12)。祂的僕人也正式受命去勸誡粗魯的人,安慰膽怯的人,扶持軟弱的人,並對眾人忍耐(帖前 5:14)。因此,凡感到軟弱的人,讓他投奔到這個伯大尼;在那裡,他將為自己的靈魂找到諮詢。」——克拉默(Cramer)。
  1. [關於賽 35:8-9。「那些進入通往生命之路的人,在那裡找不到任何驚恐的理由。他們的恐懼平息了;他們因罪而受懲罰的憂慮消散了,他們帶著安全感與信心行走在那條路上。路上沒有任何東西會驚嚇他們;儘管有許多敵人——恰如其分地被比作獅子與野獸——潛伏在路旁,但沒有人被允許『走上那條路』。這是上帝子民安全,以及他們從一切可能困擾他們的敵人中得釋放的最美麗圖畫。」「此處所指的路,適當地僅為耶和華救贖的人所設計。它不屬於褻瀆者、污穢者、偽君子。它不屬於那些為這個世界而活的人,也不屬於那些愛享樂勝過愛上帝的人。除非有證據表明自己已得救贖,否則不應進入教會。凡沒有證據表明自己屬於『救贖者』,且不願行走在聖潔道路上的人,都不應公開承認信仰。但對於所有這樣的人來說,這是一條他們將要行走的公路。它是透過填平山谷、升高低地而建成的;它橫跨沙質沙漠,穿過這個充滿上帝及其子民敵人的世界荒野。它被修得筆直平坦,以至於無人需要迷路;它有防禦敵人的保護,以至於所有人都能安全;因為『祂』,他們的領袖與救贖主,將與他們同行並守護那條道路。」——巴恩斯(Barnes)於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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