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48 章

以賽亞書 48:1–2

第九篇講章:重述與總結

本章重述了從第 40 章開始的前幾篇講章的主要內容。透過這種簡短的重述,它旨在藉由整體的印象對聽眾的精神產生強大的影響。一個類似於摩西所成就的榮耀救贖,被呈現在被擄之民的眼前,當然,惡人被排除在這些祝福之外。最後提到的思想在之後的九章中像副歌一樣反覆出現,直到第 57 章末尾。這一切表明,第 48 章是第一部分的三分之一的總結性講章。


1. 給予動機的宣告

賽 48:1–2

1 雅各家,稱為以色列名, 從猶大水源出來的,當聽這話; 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 提說以色列的神, 卻不憑誠實,不憑公義。

2 他們自稱為聖城的人, 所倚靠的是以色列的神; 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釋經與考證

  1. 先知以描述他宣告的對象來開始他的重述,他將其描述為那個從雅各-以色列後裔,更確切地說是從猶大出來的民族,但在宗教上正式承認耶和華為其神(賽 48:1),因為它是以耶和華的聖城為中心點的民族,其所有持久性客觀上都建立在耶和華之上(賽 48:2)。藉此,先知指出了所有解釋耶和華對這個特定民族具有獨特興趣的細節。
  1. 當聽這話——祂的名

賽 48:1–2שׁמעו זאת(聽這話),參賽 48:16;47:8;51:21。雅各是以撒次子的自然名,以色列是他的屬靈名,根據創 32:2 及下文;賽 35:10。同樣地,「雅各家」將根據其自然血統來指定該民族,而同一民族作為其祖先屬靈意義的繼承者,則帶有「以色列」之名。但當先知這樣稱呼該民族時,它已不再完整。十個支派已成為無盡期被擄的獵物,沒有立即得救的希望。藉由古列(Cyrus)得救的應許僅與猶大國的人民有關,因此主要僅與那些「從猶大水源出來的」人有關。「水源」一詞是男性精液的指定,如 מוֹאָב(摩押,創 19:37,參賽 15:2 和 25:10)。同樣的意義也用於民 24:7;מָקוֹר(泉源,詩 68:27;箴 5:16, 18)。這個從雅各和猶大出來,因此「為列祖的緣故」(羅 11:28)蒙主所愛的民族,被另一條紐帶與祂連結:以色列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申 6:13;10:20)。這始終是對耶和華的認信和對祂神性的承認(賽 45:23),但這並不一定是真實活潑信心的行為。從教義上講,知識和認可就足夠了。提說神的情況也類似,即藉由神來進行 זֶכֶר(紀念,參 קָרָא בְשֵׁם,求告名)。任何藉由稱呼耶和華來執行紀念行為(在讚美和承認中)的人(參書 23:7;詩 20:8;摩 6:10),確實奠定了一種值得稱讚的對耶和華的認信,但這可能發生在非常外在和無生命的方式中。以色列甚至不應將偶像的名字放在口中(出 23:13)。與此相反,每一次對耶和華的尊榮提說,確實每一次與適當敬畏相結合的稱呼祂的名,都是對祂的認信,因此沒有必要將 הזכיר בא׳ 理解為莊嚴的讚美,儘管並不排除這種可能。正因為這種起誓和提說可能且確實發生在沒有活潑信心的情況下,先知補充說:「不憑誠實,不憑公義」。但猶大人民儘管內心背離,怎能仍然在外在承認耶和華的名,除非他們以某種方式被蓋上了耶和華聖殿所在城市的名號?只要耶路撒冷被視為耶和華值得居住的地方——即使在最壞的時期也被如此看待,正如 הֵיכַלי׳(耶 7:4)所證明的那樣——祂就仍然被承認為神。因此,先知可以說,以色列指著耶和華起誓,因為它以其聖城的名字自稱。在我看來,耶利米書中常見的表達 אִישׁ יְּהוּדָה וְישְׁבֵי יִרוּשָׁלַיִם(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植根於這種觀點。此外,עִיר הַקֹּדֶשׁ(聖城)這一表達在此處首次出現。它僅在賽 52:1;尼 11:1, 18;但 9:24 中出現。先知將賽 48:1b 所說的內容歸因於第二個原因,即那裡所命名的人是「倚靠」或「建立」在以色列的神之上。因為 נסמכו(倚靠)不能被主觀地理解為「倚靠自己,niti, confidere」,因為「不憑誠實,不憑公義」直接否認了以色列擁有正確的信心。是耶和華客觀地藉由祂的揀選,以及持續的保護和支持,來扶持和承載以色列。


教義與倫理

  1. 關於賽 48:2:以色列人倚靠耶路撒冷城和聖殿,神已將祂自己與祂恩典的同在賜給了那裡(詩 132:13–14)。然而,先知反對這種信心的虛妄。我們從中尋求對抗天主教徒(pontificios)的 ἒλεγχον(駁斥),他們極其榮耀地吹噓他們的教皇從使徒彼得開始,透過連續的繼承,如同從永恆的源頭流出,並坐在彼得的寶座上,至今仍坐在那裡。但先知在此處駁斥了這種吹噓。我們補充教父們的這些觀點。拿先斯的貴格利(Nazianzenus)在讚美亞他那修的演講中說:「凡在敬虔上繼承的人,才是在真正的寶座上繼承;但凡持有相反觀點的人,則是坐在相反的寶座上。」耶柔米(Hieronymus)在格拉提安(Gratian)的教會法中引用道:「站在保羅的位置上並持有彼得的恩典,與基督在天上作王,這並不容易。因此有人說:聖徒的繼承者並非那些佔據聖徒位置的人,而是那些行聖徒事工的人。」——福斯特(Foerster)。
  1. 關於賽 48:7:「創造」在這裡意味著啟示某事;到目前為止,可以說,這仍然是虛無,或者是對所有人來說未被猜測和未知的,但另一方面卻被封閉和隱藏在神的知識中。——斯塔克(Starke)。「當事物開始更明顯地顯露時,它就被稱為發生了。」——奧古斯丁(Augustinus),引用自倫巴德(Lombard),I. 3, dist. 18。——福斯特。
  1. 關於賽 48:8:特土良(Tertullian)說「基督徒是造就的,不是天生的」,他將人的靈魂稱為「天生是基督徒的」(naturaliter christiana)。這並不矛盾。因為如果一個人不具備成為基督徒的可能性,他就無法成為基督徒;而僅僅有可能性也不足以成為基督徒。單靠穀粒,沒有結實的土地、雨水和陽光,就不會長出麥穗;同樣,單靠土地、雨水和陽光,沒有穀粒,也不會長出麥穗。
  1. 關於賽 48:17–18:「這是一段顯著的經文,它向我們推薦了神的話語,並威脅那些藐視神話語的惡人將遭受一切災禍。」——路德(Luther)。
  1. 關於賽 48:20:「巴比倫有雙重含義:1) 世界;2) 反基督的國度。我們應該藉由不隨從世界來離開世界(約壹 2:15;彼前 4:3;雅 4:4)。同樣地,我們也應該根據來自天上的聲音,逃離反基督的巴比倫(啟 18:5)。」——克拉默。

以賽亞書 48:1-22

講道提示

  1. 關於賽 48:1-2:「我們自己也陷入了猶太人的安全感中。我們以此為極大的安慰,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擁有上帝純全的聖言,這確實是極其值得讚美與珍視的。但僅僅擁有聖言是不夠的。人應當且必須照著聖言去生活,這樣上帝才會看重我們。然而,若有人在沒有敬畏上帝的心、在罪中生活,聽了聖言卻不悔改,上帝必會加倍懲罰,正如基督在僕人知道主人旨意卻不遵行的比喻中所顯示的那樣。因此,人應當放下這種屬肉體的自信,努力在敬畏上帝中生活,並忠實地持守祂的聖言。那麼,如果我們陷入困境並祈求拯救,這必會賜給我們。但那些像猶太人一樣誇耀上帝,卻不敬畏祂,也不願照祂聖言生活的人,他們的誇耀是徒勞的。上帝會將他們分別出來,像對待猶太人那樣懲罰他們。因為這兩件事必須並行:信靠上帝與敬畏上帝。沒有另一方,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正確。如果你不敬畏上帝,你就會像猶太人一樣變得驕傲自大。但如果你不信,只是一味敬畏,你就會變得焦慮並陷入絕望。因此詩篇說:『耶和華喜悅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詩 147:10)」——維特·迪特里希(Veit Dietrich)
  1. [關於賽 48:3-8。以預言支持的護理教義。1) 說明的方法(賽 48:3, 6;賽 7:2)。2) 上帝對他們採取這種方法的原因:a. 祂知道他們會多麼頑固(賽 48:4);b. 他們會多麼詭詐;c. 他們會將祂的榮耀歸給偶像(賽 48:5)。]——摘自馬太·亨利(M. Henry)
  1. **關於賽 47:9-11。上帝對兒女的管教。1) 其程序:a. 上帝是忍耐的(賽 47:9);b. 上帝嚴厲地懲罰(賽 47:10)。2) 其目的:a. 上帝忍耐是為了:α. 祂的榮耀(為了顯明祂是「良善的」);β. 為了我們(賽 47:9b,使我們不至於滅絕);b. 上帝嚴厲是為了:α. 祂的榮耀(使祂不被褻瀆,賽 47:11);β. 為了我們(使我們在苦難的爐中得潔淨與堅固)。
  1. 關於賽 48:17-19:「這是我們最有福的知識,就是我們透過上帝的自我見證認識祂;祂像一位蒙面者,從眾先知中發言,作為那位永恆的先知;作為在耶穌裡成為血肉、如今作為我們的弟兄常與我們同在的、那不可見之神性的反射光輝。是的,凡留意上帝對祂那極其恩慈的降卑所作見證的人,是有福且永遠安全的!上帝使這些留心的人在祂裡面永遠得享平安,他們的平安如江河般滿溢且勢不可擋,因為上帝在其中將赦免與稱義賜給我們。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義如同海浪,不斷地湧流出豐盛的恩典,因為那在我們裡面作工並成就我們義的上帝的恩惠,事實上是無限的。如果你缺乏平安與公義,那麼請確信,唯一的原因就是你輕視了你上帝的聖言。是的,凡藉著信靠接受祂的聖言而在上帝裡面堅立自己的人,他便永遠堅立,且有永恆的綻放。他屬於上帝那無數的大家庭,這家庭穿越所有時代不斷前行。他怎會缺乏後裔呢?」——J. 迪特里希(J. Diedrich)
  1. 關於賽 48:20:「上帝向來如此:當教會的仇敵將繩索拉得最緊時,它必然會斷裂。我們應當好好記住這一點,並以此安慰自己。否則,當事情進展不順時,我們就會變得灰心喪志。」——維特·迪特里希(Veit Dietrich)
  1. 關於賽 48:20-22:以色列在埃及和巴比倫的被擄,是世上教會以及這取死身體中個別信徒靈魂的預表。但在某種程度上,我們自己也要為這種被擄的壓力負責。甚至有許多事物將我們拉回埃及的肉鍋旁。我們往往缺乏對那唯一必要之事的適當愛心、適當的信心、勇氣、忠誠以及在善工上的勤奮。然而,主已經剝奪了魔鬼的權勢。仇敵實際上已經被征服了;「一句小話就能擊倒他」(ein Woertlein kann ihn faellen)。因此,必須勸勉基督徒勇敢且無畏地離開巴比倫。先知在我們的經文中就是這樣做的。我們從中看到一個離開巴比倫的警告呼聲。1) 離開的可能性:a. 客觀上由「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所呈現;但 b. 主觀上取決於我們對上帝的愛和我們的信心。2) 回家的路確實艱難,正如以色列人當年一樣。它是穿過苦難與危險的曠野。但上帝不會離棄祂的子民。屬靈的磐石(林前 10:4)與他們同行。3) 在家中,與主同在,與祂交通,他們找到了平安,而惡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找不到平安,即使是在這世界所有的權勢、輝煌與榮耀中也是如此。
  1. [關於賽 48:22。「惡人,就清醒的真理與事實而言,沒有持久且實質的平安與喜樂。(1) 在行惡的過程中;(2) 在生活的事業或享樂中;(3) 沒有良心的平安;(4) 在臨終時;(5) 往往不僅沒有平安,反而有相反的恐懼與絕望;(6) 在墳墓之外,罪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不可能有平安;他在地獄裡也不可能有平安。」]——摘自巴恩斯(Barnes)

以賽亞書 48:3-11

2. 作為新事基礎的舊事

3 我從起初宣告了舊事, 它們出於我的口,我使它們顯明; 我突然行作,它們就成就了。 4 因為我知道你是頑固的, 你的頸項是鐵的筋, 你的額是銅的; 5 所以我從起初就向你宣告, 在事成就以先,我使你聽見: 免得你說,我的偶像行了這些事, 我的雕像和鑄像命定了它們。 6 你聽見了,看這一切; 你們豈不宣告出來嗎? 我從此將新事, 即隱藏的事,指示你,你並不知道。 7 它們是現在被創造的,而非從起初; 在今日之前,你未曾聽見它們; 免得你說,看哪,我知道這些事。 8 是的,你未曾聽見;是的,你未曾知道; 是的,從那時起,你的耳朵未曾開通: 因為我知道你必行事極其詭詐, 你從母腹中就被稱為悖逆者。 9 為我的名,我必延遲我的怒氣, 為我的讚美,我必向你忍耐, 不將你剪除。 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是用銀子; 我在苦難的爐中揀選你。 11 為我自己的緣故,甚至為我自己的緣故,我必行這事: 因為我的名怎能被褻瀆呢?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

釋經與批判

  1. 我從起初宣告了——命定了它們(賽 48:3-5)。這三節經文表達了一個思想:從古代開始,在祂給出這以居魯士之名為頂峰的新預言之前,主就已經透過預言與應驗證明了祂自己是真神。這是先知第七次提出這一論點。因此,我將 ראשׁנותrishonoth,舊事)理解為 priora, ante facta(先前的事,已發生的事)。先知彷彿將歷史分為兩部分:舊的與新的。新的始於關於居魯士事件的首次預言宣告。這件事對主很重要,因此祂將 הנדתיhiggadti,我宣告了)分為兩個自然的組成部分:1) 預言出於祂的口,2) 它進入了以色列的耳中。這樣,預言的事實就得到了證明。應驗也是如此。因為「突然」(פתאםpith'om,通常代表應驗的啟動,因為內在的聯繫對人的眼睛是隱藏的,參賽 29:5;47:11),主行了所宣告的事,預言的事就發生了(參賽 44:7;47:9)。這個過程從一開始就是必要的。它始終有一個極其實際的目的。因為「我知道」,主說,你是「頑固的」,即頸項僵硬、難以說服;「你的頸項是鐵的筋」(נִידnid,即 nervus,腱,彈性,韌性),因此難以彎曲;「你的額是銅的」,因此不可穿透、頑固——正因如此,我從那時起,很久以前就向你宣告,好讓你不會說:我的偶像(עֹצֶבotseb,通用詞,泛指虛構的神,詩 139:24)行了這些事,我的雕像和鑄像(נסךnesek,賽 41:29)命定了它們(使它們發生,賽 45:11)。因此,主在此宣告,即使在過去,即在歷史的第一階段,由於以色列心硬,且無法被純粹內在、屬靈的證據所感動,又因為它渴望能被外在掌握的論據,祂發現自己有義務透過預言未來並使預言成就,來確立祂作為唯一真神的權利。在這點上,先知沒有說什麼新東西。他只是重複了他在其他地方已經闡述過的內容(賽 41:4, 21ff, 26;43:9ff;44:7ff;46:9ff)。
  1. 你聽見了——從母腹中(賽 48:6-8)。這些話,先知本質上也只是重複了之前說過的話,即他在關於將由居魯士開啟的新救贖時期所宣告的內容。賽 48:6 的 שׁמעת(你聽見了)到 תנידו(你們宣告)構成了過渡。שׁמעת 明顯是指賽 48:3 的 אשׁמיעם(我使它們聽見)和賽 48:5 的 השׁמעתיך(我使你聽見)。必須確立的是,主不僅使那些舊預言被聽見,而且它們確實被聽見了。而 כֻּלָּהּ(這一切)則表達了與此相關的一切,因此也包括應驗,都已被聽見。強調的 חֲזֵה(看哪,參賽 33:20;30:10)旨在警告以色列不要輕視這件事。只要它仔細觀察,就必須承認歷史前一階段關於預言與應驗的一切都是完全已知的。他們難道不覺得有義務宣告並大聲宣揚他們無疑已經聽到的事嗎?在整個賽 48:3-11 段落中,先知始終以第二人稱陽性單數稱呼以色列。突然在 ואתם הלא תנידו(你們豈不宣告出來嗎)這一單句中,他轉向了第二人稱陽性複數。我認為原因在於,他這裡想到的不再是理想的整體以色列,而是他當代人和直接聽眾或第一批讀者的具體個人。

這在我看來是先知(他完全生活在被擄時期)忍不住瞥向現實當下的段落之一。如果我們假設賽 40-66 章在被擄時期之前一直是被封存的預言,那麼我們就有理由說「你們豈不宣告出來嗎」這句話僅適用於被擄者。但賽 40-66 章中在以賽亞之後、被擄之前出現的眾多引用表明,我們的預言即使在被擄之前也必須是 publici juris(公開的)。因此,我只能將這些話視為以賽亞給他當代人的勸勉,即公開承認以色列迄今為止的歷史證明了耶和華能預言並應驗。「『而你們(偶像崇拜者或偶像),你們豈不宣告』,這與上面用於預言事件的詞相同,因此這裡無疑意味著:你們難道不能預測些什麼嗎?這是希齊格(Hitzig)對這些話的解釋。支持這一觀點的是,它將 הִנִּיד(宣告)取為它在前一節中的含義,也符合賽 41:22-23 的類比,那裡幾乎以同樣的形式提出了同樣的挑戰;此外還有突然轉向複數形式,以及代詞的強調引入,暗示了一個新的對象,而不是簡單的語法變格,因為他隨後立即恢復了對百姓的單數稱呼。」——J. A. 亞歷山大(J. A. Alex)。由於以色列自己必須承認它已經認識到它的上帝是一位預言者與應驗者,主便以此為基礎進一步要求他們也相信當前的新預言,並從中推導出正確的結論。顯然,חֲדָשׁוֹת(新事)是指關於居魯士以及由他開啟的救贖時期的預言。先知提到了賽 42:9ff;43:19ff;44:24ff;45:1ff, 11ff, 19ff;46:11。他特別強調,這個預言本身也是一件全新的事。如果以色列以任何其他方式(自然的或超自然的)獲得了那些未來事件的消息,那麼先知的宣告當然會遭到這樣的回答:「沒什麼新鮮的,我們早就知道了。」那對耶和華及其先知的聲譽將是毀滅性的。但這裡沒有提到這一點。預言涉及隱藏的事(賽 1:8;49:6;65:4),涉及剛剛被創造的事。נִבְרְאוּ(被創造,參賽 41:20;43:7;45:8)這一表達應以神聖真實的尺度來衡量。預言的話語已經將神聖的預旨從 λόγος ἐνδιάθετος(內在的道)轉變為 λόγος προφορικός(發出的道)。神聖的意念由此彷彿誕生於世。即使它僅僅作為一句話存在,這樣說出的話語仍然是創造性的話語。如果上帝說了,它也就成就了。到目前為止,上帝所說、所宣告、所預言的,就如同被創造了一樣。即使它暫時只是一個神聖的預旨,它也是真實的。但它的真實性僅建立在上帝意志的這一行為上,而對它的認識僅建立在透過耶和華的先知所作的啟示上。世上沒有人會想到這一點,也沒有人會在沒有透過先知啟示的情況下接收到上帝的思想。上帝思想它,上帝說出它,上帝成就它。它完全是上帝的果實,因此證明了上帝的存在,以及祂的本質。上帝將其啟示給以色列,祂這樣做是為了治癒以色列根深蒂固的背信傾向(參耶 3:7, 10),治癒它與生俱來的背道傾向。

  1. 為我的名——歸給別神(賽 48:9-11)。這些經文與前文相關,給出了理由。新事(賽 48:6)先前被隱藏,但現在透過預言的話語在原則上進入了存在,這意味著以色列的救贖與拯救,前提是以色列願意讓自己被治癒,脫離其根深蒂固的背道傾向。對於這種持續的悖逆,它本應受到滅絕的懲罰。但主不願罪人死亡,而是願他悔改並存活。為了祂自己榮耀的緣故,祂也不願罪人死亡。因為以色列在被揀選後的被棄,甚至會損害主自己。這會使祂顯得像一位願意卻不能的上帝。因此,主將使祂的怒氣延遲,即祂將推遲祂的怒氣本應要求的毀滅性打擊。事實上,祂將其推遲到了祂兒子被拒絕的時候(太 21:39ff)。因此,為祂名的緣故,祂必延遲祂的怒氣;為祂榮耀的緣故,祂必向以色列忍耐,使它不至於被毀滅。祂只會熬煉、精煉以色列,卻不是用銀子;祂將在苦難的爐中堅固它。先知區分了精煉爐與苦難的爐。這種區別不能與結果有關,因為兩者的結果是一樣的。因為我不認為先知假設熔煉過程會有不利的結果,即會產生渣滓。根據上下文,上帝的榮耀要求以色列被潔淨與拯救。但熔煉爐對銀子來說並非不幸,也非恥辱;它是恢復銀子的自然且必要的手段。以色列本不該需要這種熔煉過程。就此而言,苦難的爐對以色列來說是一種懲罰與恥辱,而熔煉爐對銀子來說則不然。最後,先知強調重複了這一思想:以色列的保存符合耶和華的自身利益。如果祂離棄以色列,祂就會將他們交給偶像,從而允許本屬於祂的榮耀歸給它們。賽 48:11b 的話:「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其中明顯達到了賽 48:9-11 的思想頂峰,是賽 42:8 的逐字重複。透過這一點,先知暗示在這些話中(賽 48:9-11),他也只是重複了之前說過的話。德利奇(Delitzsch)在賽 48:11 處非常恰當地提到了結 36:19-23。

以賽亞書 48:12-15

3. 新事的內容被重複

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我言: 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13 我手立了地的根基, 我右手鋪張了諸天; 我一呼喚,它們就一同站立。 14 你們都當聚集而聽; 誰在他們中間宣告過這些事? 耶和華所愛的人,必向巴比倫行祂所喜悅的事, 祂的膀臂必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15 我,甚至是我,說過;是的,我召過他: 我領他來,他的道路就必亨通。

釋經與批判

  1. 當聽我言——一同站立(賽 48:12-13)。本節的經文幾乎完全是 40-47 章主要內容的彙編。從 שׁמע(聽)到 מקראי(我所選召的)只是一個莊嚴的介紹性公式,包含了一個強調性的呼籲,旨在引起注意,以表明主題的重要性。參賽 48:1;44:1;46:3。מְקֹרָאmeqora,被選召者),就詞彙而言,僅出現於此;但就意義而言,它與我們在賽 41:9;43:1 中所讀到的本質上是一樣的。這裡提到了一種雙重選召:以色列在其祖先身上所接受的古老而原始的選召(賽 41:9),以及未來主將祂的百姓從被擄中召回時的選召(賽 43:1;參賽 48:5ff;44:22)。因此,以色列被稱為 מְקֹרָא,即被雙重選召的百姓。在接下來的內容中,先知首先回顧了那些基本事實,這些事實保證了耶和華能預言並應驗藉由居魯士所行的拯救。它們是:1) 祂的絕對性與獨特性。作為這樣的神,祂是 הוּאhu,祂),卓越的「祂」,絕對的主體。先知已經在賽 43:10, 13, 25;41:4;46:4 中這樣稱呼祂。2) 祂的永恆性,憑藉此,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祂已經在賽 41:4;44:6 中被這樣稱呼;參賽 43:13。3) 天地的創造,這在前文中也以同樣的意義被提到,即創造世界的主也能預言並應驗以色列的拯救:賽 40:12ff, 22, 26, 28;42:5;44:24;45:12, 18。
  1. 你們都當聚集——他的道路就必亨通(賽 48:14-15)。從 הקבצו(聚集)到 אֵלֶּה(這些事)的話語,代表了先知以各種方式表達的思想,即耶和華,天地的創造者,已經挑戰所有偶像在預言上進行競賽,以便透過揭露它們的無能,來證明它們的虛無與祂的神性。相關經文有賽 41:1ff, 21ff, 26ff;43:9;44:7ff, 24ff;45:20ff;46:9ff。我們的經文特別讓人想起賽 43:9 和 45:20。在賽 43:9 中,疑問句幾乎逐字出現,除了 קבץ(聚集)的 Niphal 形式。因為那裡寫著 מִי בָהֶם יַגִּיד זֹאת(他們中間誰能宣告這事)。在賽 45:20 中,正如這裡一樣,第一個詞是 הקבצו。顯而易見,我們經文中的 בָּהֶם(他們中間),正如在賽 43:9 中一樣,是指偶像,而 אֵלֶּה(這些事)是指關於居魯士的事。這從緊隨其後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因為那裡再次出現了一個集體引用。因為那裡所有先前關於居魯士的說法,都透過賽 48:14b, 15 的簡短話語被回顧,這些話強調了主要的細節。首先說「耶和華所愛的人」。誠然,這句話之前沒有逐字出現過;但就意義而言是有的。因為主愛居魯士這一點,是所有提到他的經文的基礎;賽 41:2, 25;44:28;45:1-7, 13ff;46:11。此外,「他必向巴比倫行祂所喜悅的事,祂的膀臂必加在迦勒底人身上」這些話,雖然不是逐字,但就意義而言在前文中出現過(參賽 41:25;43:14;44:28,那裡還有 כֹּל חֶפְצִי יַשְׁלִים(我必成就我所喜悅的);賽 45:1ff;46:1, 10;以賽亞書 47 章全章)。在賽 48:15 中,主親自發言,證實了祂先知的話。祂,耶和華,已經預言了關於居魯士的事(賽 45:21);祂召了他(賽 45:4),祂領他來,拉著他的手(賽 45:1),並確保他完成他的道路(賽 41:3)。

以賽亞書 48:16-19

4. 兩處插入

賽 48:20-21 與賽 48:14-15 自然連接。因為賽 48:14 預言了居魯士對巴比倫的勝利;賽 48:20 呼籲以色列逃離被居魯士打開監獄的巴比倫。然而,賽 48:16 包含先知個人的言論;儘管賽 48:17-19 是上帝的啟示之言(參 כֹּה אָמַר י׳,耶和華如此說,賽 48:17),但它們的性質如此普遍,以至於它們放在賽 48:21 之後會非常合適,作為對以色列沒有走上通往救贖的直接道路,反而使繞道被擄成為必要的一種遺憾的表達;但出現在賽 48:15 與 48:20 之間,它們只能被視為連接的中斷。賽 48:16-19 是如何出現在這裡的,恐怕沒人能解釋清楚。它們合適的位置應該是在賽 48:21-22 之間。也許它們最初是在邊注上(由賽 48:16 的個人性質和賽 48:17-19 在預期預言流中的回顧性質所引起),然後由於誤解,它們被插入在賽 48:21 之前而不是之後。

a) 第一次插入

16 你們要就近我來,聽這話; 我從起初並未在隱密處說話; 自從有這事以來,我就在那裡: 現在主耶和華和祂的靈差遣我來。

釋經與批判

這些話是隱晦的,我絕望於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解釋它們。我不認為「你們要就近我來,聽這話」與賽 48:14 的「你們都當聚集而聽」是平行的,因此它們也應被解釋為耶和華的話。「正如賽 48:14 的 הִקָבְצוּ(聚集)肯定是耶和華的話,那麼 קִרְבוּ אֵלַי(就近我來)也同樣是。祂召喚祂百姓的成員到祂那裡,以便他們能進一步聽到祂關於祂自己的見證。」——德利奇(Delitzsch)。因為,正如已經顯示的那樣,賽 48:14 的開頭詞是對之前所說內容的引用。但賽 48:16 開始了一種不同類型的思想。它給我的印象是一段獨立的言論,先知將其指向了更狹窄的直接聽眾圈子,例如,他門徒的狹窄圈子(參賽 8:16ff)。有些人可能會對 40 章開始的預言感到驚訝,因為先知如此肯定地預言了巴比倫被擄,以及一位名叫居魯士的君王的拯救。先知在賽 48:16 解釋了這一點。透過「你們要就近我來」,他暗示他將進行一次特別機密的交流。它由以下聲明組成:不能認為他從他先知活動的起初(מֵרֹאשׁ)就已經知道這些事,並將它們作為深奧的秘密,僅在最狹窄的圈子裡宣告或可能作了書面記錄。相反,他自己從起初並不知道這些事。只有 מעת היותה(自從有這事以來),他才在那裡。也就是說,只有當這些事在我們解釋賽 48:7 時所說的意義上「被創造」(נִבְרְאוּ)時,他才熟悉它們,它們才顯現在他先知的眼中。היותה(它的存在)似乎提醒人們 אָמַר וַיְהִי(祂說,事就成了)和 הַדָּבָר הָיָה(這話臨到)。先知將已經宣告給他的事視為被創造、已成就的事。因此他這裡說,就他個人而言,當這些事在先知的意義上發生時,他作為一個內在的、屬靈的見證人和旁觀者在場。但現在主耶和華差遣了他,即差遣他帶著宣告的使命,並且祂的靈(也差遣了他)。因此,他區分了先知看見的時刻與先知宣告的時刻。我不能將 רוּחוֹ(祂的靈)解釋為賓語。因為那樣他就會使自己等同於靈,或將自己與靈置於同一水平。他只能使靈與主平等。但他區分了主與祂的靈,承認前者是靈所由出(王上 22:22)或被差遣的源頭。

這是一次釋經的嘗試,但我絕不將其視為確鑿的斷言。由於我認為它並未完全令人滿意,因此我不能假裝已經藉此解開了這個謎題。當然,先知在正式的預言中插入個人的感言,這是不合常規的。儘管如此,這並非沒有先例。我認為《耶利米書》31:26 即是如此,請參閱我對該處的註釋。在耶利米書中,那段個人感言的契機在於:從睡夢中醒來的那一刻,對他而言是他那充滿艱辛的先知生涯中最光明的時刻。對於以賽亞而言,其契機在於他認為有必要向直接聽眾解釋,為何他現在宣佈了一些他們從未聽過的事。這看起來似乎是他一直隱瞞著自己早已知曉的事。但他卻說:你們所聽到的新事,連我自己先前也不知道。這事直到現在(在預言的意義上)才發生,且是在發生之後,我才領受了揭示它的使命。當然,這種解釋只有在說話的先知正是以賽亞本人,且以賽亞在此處是從他發預言的歷史時刻發言時,才有可能成立。但他的論述之全部重量,難道不是建立在他正在發預言,即宣佈未來之事,而非現在或過去之事這一點上嗎?如果是這樣,那麼他必然意識到預言與應驗之間的時間間隔。他必然知道,所預言的事遠遠地在他面前,遠到任何人的眼睛都無法辨識那間隔之外的事物。因此,我無法同意德里茨(Delitzsch)認為先知在靈裡僅僅生活在被擄時期的觀點。如果他忘記了自己正在發預言,這才有可能。

[德里茨在上述引文之後的註釋如下:「從起初,祂就沒有在隱密處說話(參見賽 45:19);但從所有現在擺在他們眼前的事——即居魯士(Cyrus)那勝利的生涯——展開之時起,祂就已經在那裡(שָׁם,‘there’,如箴 8:27),以掌管正在發生的事,並使之導致以色列的救贖。『我曾在那裡』斷言,在居魯士所引發的變革於遠方醞釀之時,祂就使其被公開預言,並藉此宣告自己是當時所發生之事的現任作者與主宰。到此為止是耶和華在說話;但現在接著說『如今』——即現在以色列的救贖即將顯現(וְעַתָּה 在此處,正如在許多例子中,例如賽 33:10,是救恩的轉折點)——『如今主耶和華差遣我和祂的靈』的人是誰呢?大多數註釋家認為,先知在此處以他自己的身份出現,在他所介紹的那位身後,並打斷了祂的話。但由於先知先前並未以自己的身份發言,而另一方面,這些話在賽 49:1 以下,緊接著是那位耶和華僕人關於他自己的陳述,他宣告自己是以色列的復興者與外邦人的光,因此他不可能是一個民族的以色列,也不可能是這些預言的作者,所以最自然的假設是:『如今主耶和華』等語,構成了那位獨一無二的耶和華僕人在 49 章中關於他自己之言論的序幕。耶和華的話語突然轉變為祂使者的話語,這種令人驚訝的神秘方式,只能與亞 2:12 以下;亞 4:9(那裡的說話者也不是先知,而是一位高於他的神聖使者)相提並論,也只能以此方式解釋。除此之外,我們無法解釋 וְעַתָּה,它的意思是:在耶和華按照預言並藉由居魯士的武力成功,為以色列的救贖預備了道路之後,祂差遣了他(本案中的說話者),以中保的身份來執行所提議的救贖,且不是藉由武力,而是藉由神靈的大能(賽 42:1;參見亞 4:6)。因此,這裡並非指靈也參與了差遣(如翁布萊特 Umbreit 和斯蒂爾 Stier 在傑羅姆 Jerome 和塔古姆 Targum 之後所假設的;七十士譯本 LXX 是不確定的,καὶ τὸ πνεῦμα αὐτοῦ);我們也從未發現靈以這種並列方式被提及(參見反例,亞 7:12,per spiritum suum)。其含義是,祂也被差遣,即在說話的耶和華僕人之中並與他一同被差遣。」Del. on Isa., vol. II. p. 252 sq. Clark’s For. Theol. Lib.]

我們可以在此預先引用對賽 48:17-19 的註釋,以支持上述德里茨的解釋,即我們的賽 48:16-19 似乎就是約 7:37-39 所指的經文(ἡ γραφή)。在我們的經文中,那位使者與隨同他或在他之後被差遣的靈(賽 48:16),被呈現為賽 48:17-19 中有條件保證之福分的源頭。強調靈的提及方式(賽 48:16),以及對「教導」、「聽從命令」、「平安」與「公義」的提及(賽 48:17-18),清楚表明所描述之福分(賽 48:18-19)的代理者必然是靈;然而,這並不排除作為說話者的救贖主之優先性。所描述的福分是亞伯拉罕的福分,正如我們的作者在下文所展示的;並且(反對德里茨將其翻譯為「沙粒」),我們可以與我們的作者一同將 מֵעוֹת 翻譯為「內臟,腹部」(巴恩斯 Barnes 和 J. A. Alex. 也作同樣處理)。當然,我們必須以屬靈的意義來理解眾多後裔的福分,即靈所將產生的,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我們的作者已在相關經文中展示了這一點,例如參見賽 44:3-5。此外,賽 48:18 的平行句,「平安如河」、「公義如海浪」,也證明了這一點。在約 7:38 中,主耶穌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ἐκ τῆς κοιλίας αὐτοῦ)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這是一種暗示與詮釋,而非直接引用。它將賽 48:18 的屬靈比喻與賽 48:19 中後裔的比喻結合起來,後者在七十士譯本中為:καὶ τὰ ἔκγονα τῆς κοιλίας σου。藉此,我們的主宣稱祂是亞伯拉罕福分的源頭,並在祂自己身上重現了我們經文中的說話者。為了減輕這種暗示的晦澀,福音書作者加上了他的註釋(約 7:39):「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藉此,約翰完成了對我們經文的暗示,指涉了我們賽 48:16 中所描述的與使者一同被差遣——但在他之後——的靈;「以及祂的靈(וְרוּחוֹ)」,在語法上顯得奇怪地被附加,似乎表達了一種事後的想法,但實際上表達了一種事後的行動。五旬節見證了這次差遣,以及它在信基督之人身上產生後裔的應許果效,即屬靈以色列的巨大增長、活水的江河、如海浪般的公義,以及如海中後裔般的種子。

此處對我們經文與約 7:37-39 之間相關性的觀點,若正確,對於理解前者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並證實了德里茨的解釋。同時,它確定了約 7:38 中 ἡ γραφή 的指涉,據我們所知,這從未被任何註釋家令人滿意地完成過,且必須強制性地支配對「活水的江河」的詮釋。——譯者註

腳註: [9] 差遣我和祂的靈。

以賽亞書 48:17-19

b) 第二次插入 哀嘆以色列未能在適當的時候聽從

賽 48:17-19

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處, 引導你所當行的路。

18 甚願你素來聽從我的命令! 平安就如河水, 公義就如海浪;

19 你的後裔也必多如沙, 你腹中的子孫(10)也必多如沙粒; 他的名(11)在我面前必不致剪除,也不致滅絕。

釋經與評論

這些話語打斷了連結,正如賽 48:16 一樣,給人一種屬於先知發預言當時的印象。因為第 43 章是對 40-47 章思想的重述。這種重述在賽 48:20-21 中繼續,我們稍後將會說明。但在賽 48:17-19 中,卻找不到重述的痕跡。[很難抗拒這樣一種信念:如果我們的作者不受這種重述觀念的支配,他會看得更清楚。參見導論第 17 頁,引自 J. A. Alex. 的評論。——譯者註] 它們帶有回顧的性質。在宣佈藉由居魯士獲得拯救之後,先知被迫發出悲傷的感嘆:以色列本可以藉由正常且直接的途徑達到同樣的救恩目標。這個思想或許在重述之後是合適的,但在重述過程中作為上下文的斷裂則不然。

耶和華,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作為這樣的神,自然也是民族的教師與領袖,並有權要求民族讓祂教導與引導。מְלַמֶּדְךָ לְהוֹעִיל(參見列表);הוֹעִילfrugi esse,用於指在有益之事上的能力(參見賽 30:5-6;耶 2:8 等)。在此處,它特別指行道德上有益之事。לֹא הִקְשַׁבְתָּ וְגוֹ׳(賽 48:18)只能意味著:如果你曾留意,那麼你的救恩就會是……等。參見 Ewald, § 329, b; 358, a。賽 63:19 的讀法完全且字面地是:如果你曾撕裂諸天而降臨。當然,在那段經文中,翻譯(不精確地)為「甚願你撕裂諸天而降臨」並不重要。因為唯一的區別在於,更精確的結構表達了一種急切的願望,即撕裂與降臨已經發生。但在我們的經文中,若這些話必須與未來有關,就不能說主希望以色列已經完成了聽從。每個人都會期望主希望以色列現在以及在未來都聽從。但要表達這一點需要未完成式或祈使語氣,且在後句(apodosis)中使用 וִיהִיוְהָיָה。因此,在語法上精確地說,只能將這些話解釋為回顧性的。如果以色列曾聽從主的命令,那麼它的救恩就會如河水(幼發拉底河,參見賽 59:19;賽 66:12,那裡使用了 כְּנָהָר),它的公義就會如海浪。肉體與屬靈的救恩將以無量的豐盛臨到以色列(參見賽 10:22,以及關於 שָׁלוֹםצְדָקָה 的關係,賽 32:16;賽 46:13)。所有救恩的應許都包含眾多後裔的 benedictio vere theocratica(真正的神權祝福);因為力量與發達的文明預設了眾多的人口。少數民族既不能強大,也不能在屬靈方面享受全面的發展。我們的經文建立在創 22:17;創 32:13;參見創 12:2;創 13:16;創 15:5 等基礎上。צֶאֱצָאִים 只出現在約伯記(伯 5:25;伯 21:8;伯 27:14;伯 31:8)以及以賽亞書中,參見列表。מֵעוֹת 的含義不確定。它只出現在這裡。古代譯本傳達了「礫石,小石子」的概念。另一方面,格塞紐斯(Gesenius)翻譯為:「propagines viscerum tuorum ut (propagines) viscerum ejus」,而藉由「海之內臟的後代」應理解為魚類(海洋動物)。[聖經的一貫用法是將「海邊的沙」作為眾多的比喻;我們認為沒有一例將海洋生物用於此處。作為眾多與後裔的結合比喻,沙比魚更為恰當。這與亞伯拉罕福分的固定比較相符,譯者註。] 希齊格(Hitzig)、毛雷爾(Maurer)、克諾貝爾(Knobel)[巴恩斯、J. A. Alex.] 遵循格塞紐斯的解釋 [J. A. A. 將其歸於 J. D. Michaelis,譯者註]。兩種解釋的基礎都很薄弱。然而後者有利之處在於,מֵעוֹתviscera = מֵעַיִם,根據 נְהָרוֹתנְהָרִים 等的類比,比巧妙推導出的「小石子」更為可能。

因此,先知在此表達的思想是:如果以色列曾跟隨耶和華的命令,那麼給予列祖的應許本可以在沒有被擄這一悲傷的中間階段的情況下實現。[大多數註釋家認為,將賽 48:16-19 視為從前文與後文的立場,即被擄時期的立場來說,似乎更好。這涉及將「河」解釋為幼發拉底河。「在這些預言部分的結尾,沒有什麼比這樣一種感人的真理陳述更為恰當了——這種真理已經以教導的形式頻繁提出——即以色列雖然是耶和華的選民,並因此免於徹底毀滅,但它過去是、且將是一個受苦者,這並非因為神缺乏信實或關懷,而是其自身不完美與腐敗的必然結果。」J. A. Alex. on Isa 48:18。「他的名在我面前必不致剪除,也不致滅絕。」「我們可以假設,作者在希望人民免受其罪孽所招致的打擊之後,宣告即使在現在,他們也不會被徹底毀滅。這正是七十士譯本(οὐדὲ νῦν ἁπολεִῖται)賦予該子句的意義,並基於兩個考慮而受到推薦:第一,Vav 轉換詞的缺失,這在另一個子句中可能表示間接結構;第二,它與整段經文的走向完全一致,且與其他類似經文的類比一致,即將人民的苦難解釋為其自身罪惡的果實,並結合了免於徹底毀滅的應許。」ibid. on Isa 48:19。德里茨亦然。——譯者註]

腳註: [10] 如同它(海)的內臟。 [11] 必不致。

以賽亞書 48:20-21

  1. 召喚以色列逃離巴比倫

賽 48:20-21

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 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 傳揚,述說這事, 傳到地極, 說:耶和華救贖了祂的僕人雅各。

21 耶和華引導他們經過沙漠,他們並不乾渴; 祂為他們使水從磐石而流, 分裂磐石,水就湧出。

釋經與評論

這兩節經文完全帶有賽 48:1-15 中描述的特徵;也就是說,第 40-47 章的主要細節被重述了。它們特別對應於第 46、47 章,這兩章主要關注巴比倫。巴比倫必須被毀滅,被救贖的以色列必須從被毀滅的監獄中獲得自由,這在前面的章節中已有多種宣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何處提到以色列的拯救與耶和華作為他們的救贖主,主要指的都是從巴比倫的拯救(賽 41:14;賽 43:1;賽 43:14;賽 44:6;賽 44:22;賽 44:24 以下;賽 45:13;賽 45:17;賽 47:4)。我們在賽 42:22 中讀到,以色列像在監獄中一樣被囚禁。巴比倫的傾覆在賽 43:14;賽 46:1-2;賽 47:1 以下有特別宣告。在賽 42:10-12;賽 44:23;賽 45:6;賽 45:22-24 中提到,耶和華拯救作為的讚美必須傳到地極,並成為萬民自身救恩的保證。在路上以色列人將有豐盛的水,這在賽 41:17-19;賽 43:19 以下;賽 44:3 以下有應許。從巴比倫的回歸在神蹟般展示神拯救之手上,將不亞於從埃及的回歸,這在賽 42:16;賽 43:16;賽 44:27 中有說明。因此,第 20、21 節也帶有重述的特徵。因此我相信賽 48:16 以及 17-19 節最初是補充,但由於誤解而被插入了錯誤的位置。關於細節,必須注意傳到地極的內容始於「耶和華救贖了祂的僕人雅各」,終於「水就湧出」。以色列的救贖及其歡樂的回歸必須作為萬民自身救恩的保證向他們宣告(特別參見賽 45:22 以下)。特別要向他們強調這一點:耶和華現在第二次給予以色列民如此神蹟般的拯救。因為這甚至構成了祂有條理的意願與能力的確認。「水就湧出」再次出現在詩 78:20;詩 105:41。此外參見列表。[「除非我們準備假設一種無視所有解釋、不合理的語言混亂,否則我們唯一的選擇是得出結論:一方面,以賽亞意在預言從巴比倫到耶路撒冷旅途中的神蹟供水;或者整個描述是比喻性的,僅意味著出埃及的神蹟將會重現。反對前者的理由是歷史的沉默;反對後者的理由僅僅是預設的結論,即這段經文和其他類似經文必須僅與巴比倫及被擄回歸有關。」——J. A. Alexander.]

以賽亞書 48:22

  1. 對比性的結語

賽 48:22

22 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釋經與評論

這些話語與賽 48:20-21 不相符。它們可以更好地與賽 48:19 連接,作為「如果以色列曾聽從主的命令,就會獲得豐盛救恩」(特別參見「你的平安就如河水」,賽 48:18)這一思想的否定證明。但如果賽 48:22 僅屬於賽 48:17-19,那麼這些話就不會出現在另一個地方與連結中。但事實確實如此,在 57 章結尾處。這一情況證明,這些話旨在構成前兩個九章(Enneads)相似且因此聽起來相似的結語。事實上,甚至第 66 章的結尾,雖然不是用同樣的話,但也是用同樣的思想,且以一種更增強、更劇烈的形式。第 40-66 章總體上是一本安慰之書,三個主要部分都以安慰的話語開始,但所有部分都以如此威脅性的話語結束,這絕非偶然。毫無疑問,先知藉此要讓讀者銘記:安慰並非對所有人無條件的,只有敬虔的人才能分享。這些各自結語中威脅性的嚴肅,如此強烈地被強調,並與書中佔主導地位的安慰性質直接形成對比,應該引導惡人進行徹底的內省。

信仰問答